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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名言警句

时间:2014-01-16 12:55

违反与违犯的区别

1、“”,含“不遵守和不符合”之义。

主“规程、制度”围搭用,如违反纪律、违反政策、违反操作规程、违反财务制度等。

2、“违犯”,却含的是“违背和触犯”之义。

主要应用于“法律或法令”的范畴,如违犯《宪法》、违犯政府法令、违犯《劳动合同法》等,情节较为严重。

法制名言警句

1、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2、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康德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孟德斯鸠4、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美】霍姆斯《普通法》5、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

——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6、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

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

——著名大法官卡多左7、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著名的法律学者8、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安提戈捏9、法不禁止即自由。

——法谚10、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11、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

——法谚12、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马克思13、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滋贺秀兰14、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15、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16、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17、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18、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19、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20、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斯宾诺莎21、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霍姆斯22、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23、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24、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25、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

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26、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27、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西塞罗28、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马基雅弗利29、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30、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公务员面试技巧

1、为什么要报考公务员? 分析:对于报考公务员的理由,应考者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回答: (1)对公务员的认识。

公务员是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代表着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

公务员在国家政府机构运作中的作用和重要性,有位杨博士作了形象比喻:老百姓像是坐车的人,而公务员则像司机,既要懂技术,还得认路,判断方向,把一车的人带好,别掉沟里。

: (2)考公务员的目的。

主要是想充分发挥自己所长,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以实现自身的价值。

同时,公务员收入稳定、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地位也是吸引考生报考公务员的原因之一; (3)所具备的报考公务员的条件。

(例:我毕业于汉语言文学专业,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7年的基层管理工作,使我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8年学习计算机的经历,让我能相当熟练地使用计算机进行各种操作(比如文字处理、编制报表、日常维护、常见故障排除、网上收发邮件、查找资料、设计简单的软件、制作一般的网页等等),完全能满足现代文秘工作的需要;同时在中文方面的兴趣爱好,使我对所报考的岗位充满了高涨的工作热情;虽然与其他考生相比,我的岁数稍大,但我身体健康、干劲十足、充满活力,十几年积累的工作经验更是一般的年轻人所不能比拟的。

我记得有人说过,如果能把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事业很好地结合起来,便可以做到最好,我想我可以。

) 2、如果这次你没有被录取怎么办

分析:现在的社会是一个竞争的社会,从面试中也可看出这一点,有竞争就必然有优劣,有成功必定就会有失败.往往成功的背后有许多的困难和挫折,如果这次失败了也仅仅是一次而已,只有经过经验经历的积累才能塑造出一个完全的成功者。

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回答: 第一、要敢于面对,面对这次失败不气馁,接受已经失去了这次机会就不会回头这个现实,从心理意志和精神上体现出对这次失败的抵抗力。

要有自信,相信自己经历了这次之后经过努力一定能行.能够超越自我. 第二、善于反思,对于这次面试经验要认真总结,思考剖析,能够从自身的角度找差距。

正确对待自己,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辩证的看待自己的长短得失,做一个明白人. 第三、走出阴影,要克服这一次失败带给自己的心理压力,时刻牢记自己弱点,防患于未然,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认真工作,回到原单位岗位上后,要实实在在、踏踏实实地工作,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争取在本岗位上做出一定的成绩. 第五、再接再厉,努力实现成为国家公务员的梦想,以后如果有机会仍会再次参加竞争. 3、能谈谈你的优点和缺点吗? 分析:这个问题主要考察考生对人才的基本素质的正确认识以及能否全面、客观地评价自己,从考生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上考官还能看出考生是否自信(或者自傲、自卑)。

考生回答时除了注意上面三个要点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管这是你的主观评价,受个人自信程度、价值取向等影响很大,也就是说你所描述的优、缺点与实际情况可能不符,但你的陈述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考官对你能力的判断。

例如考生谦虚地说自己语言表达能力尚需完善,那么尽管你实际在面试中语言流畅、结构清晰、层次分明,且能够充分利用非言语符号,但考官下结论时多多少少会受到考生自己否定性结论的影响。

(2)作为一个“社会人”,考生实际具有的优点是很多的,如:勤奋学习、集体观念强、善于分析问题。

人际沟通能力,甚至连听母亲的话、对爱情忠贞也是优点,但考生一定要突出重点:非常出色的特质和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优点。

若考生反复强调的优点其实很一般,就会适得其反了。

同样谈缺点也应从这两点出发,不过具体处理却恰恰相反;一个是“避实就虚”,谈一谈无关紧要的小缺点,而不要过于坦白暴露自己能力结构中的重大缺陷,另一个是谈一些与报考职位无关或关系不大的缺点,例如考生报考某局资料室档案管理员,就可以坦然相告自己组织大型社会活动能力较差。

此外还有一个“投机”的办法,就是谈自己的“安全缺点”,就是那些在某些场合是缺点,但在另外一些场合下又可能是优点的缺点,如你与那些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很难相处,经常由于苛求自己做事十全十美而导致工作的延误等。

不过这种“安全缺点”由于易让经验丰富的考官认为你是“油嘴滑舌”,所以应慎用

(3)谈论优点应注意表情、神态、语调等,请“低调”处理。

有时可表示自己“更上一层楼”的希望和努力;谈论自己的缺点不要停留于缺点本身,可将重点放在自己克服缺点的决心和行动上。

4.有关“职业目标”问题的应答思路“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职业生涯设计。

在对此类问题的描述上,要根据应聘岗位的特征来回答。

有些岗位需要求职者超越自我。

比如,一个开创性的岗位,就需要应试者雄心勃勃。

反过来,有些岗位就需要应聘者去忠于职守,耐得住寂寞。

比如,一些专业技巧、技能性强的岗位。

5.有关“跳槽”问题的应答思路.有关“跳糟”的话题也属于棘手的问题。

离职和辞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应试者在回答这类问题时,心态要平和,叙述要客观。

如果有多次调转单位的经历,要事先准备好应答的思路。

如果应试者属于职业“多动症者”,就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能力水平比较高,有一种跃跃欲试的动力,因此总是挑战职业,挑战自我;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相对能力比较差,自己选择的机会少,离职因素主要在于单位。

因此,当应试者描述履历时,在突出强调自己阅历丰富的同时,一定要考虑到这样的问题,即有很多用人单位不喜欢招聘那些“跳糟”属于不稳定因素的员工和职员。

6.有关“怎样看待别人”的应答思路对别人怎么看,对自己怎么看是一个人是否具备团队意识、公关意识和学习意识的重要体现。

一个人不能正确地看待自己,看待别人,就不能正确地看待工作。

在公务员的应试中,当谈到您周围同事的时候,应试者要像评价自己一样,优点应多于缺点,在肯定优点的前提下,看同事的不足。

如果在面试过程中,谈自己和谈别人是属于一组问题的话,那么,最好是多谈自己,少谈同事,要把握分寸,适度表态。

7.有关“事业和利益选择”问题的应答思路在面试过程中,应试者会经常遇到“两难”选择的问题,比如“对个人利益和对事业选择”这样的问题,简单化的回答就不是一个很圆满的答案。

要把“利益选择”看成是一种价值选择,是对公平原则的选择,是对挑战自我的一种选择。

当然,大前提还是对事业的选择。

在面试中,必须坚持这个原则,否则,就意味着您将放弃这次机会。

8.有关“家庭背景”问题的应答思路社会背景和家庭背景对一个人来说影响是很重要的。

主考官一般会问及应试者家庭情况,如家庭人口及其工作情况,家庭经济来源及收人多少。

应试者在回答这方面问题时,要联系应试目的进行表述。

比如:家庭环境对素质培养的帮助,特别是家庭环境对未来工作岗位的帮助,这个才是考官们感兴趣的地方。

即是说好的家庭条件会对一个人的个性形成起到积极作用。

反过来说,如果家庭条件不好,也可能促成一个人形成优秀品质,这就像我们平时说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将相本无种,白屋出公卿”。

9.有关“特长表述”问题的应答思路应试者在描述自己的特长时,一定要注意少而精,不要泛泛地罗列一些不属于自己专长。

在面试过程中,应试者在回答自己的特长及爱好时,有时就会出现问题,比如:当应试者提到自己的爱好和特长时,考官或感兴趣,或持异议,进而要求您展开描述。

如果回答得不合适或不完善,不仅会让考官对您的自我评价产生看法,更主要的是影响测试成绩。

应试者应该清楚。

为什么大多数单位看重应试者的特长爱好呢?主要因为特长和爱好有助于提高人的两种能力:一是积极的表现欲望和积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二是善于表现的人,首先是开放和乐于接受的人。

开放和接受的心态是一个人在发展中的必要的条件。

10.有关“棘手”问题的应答思路在面试过程中可能出现两种目的不同的试题,一种是正常的素质能力测试题,另一种是超常的素质能力测试题。

有时,考官以事先设计的问题为基础,即兴提出具有挑战性的问题;这类问题在面试中被看作是“拔高题”,应试者对待这类考题切不可掉以轻心,也许正是对这样的问题的答案,决定了面试的成败。

比如,针对税务人员可能提出面对,秉公执法与恂私枉法考验的问题。

诸如:“如果您是税务专管员,在您的管辖范围内,您的亲属发生了偷税行为,您会怎样处理?”面对类似的问题,应试者不能简单地回答,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这类问题本身就不是简单的问题。

税务人员面对您所管辖区内的亲属偷税问题,可以选择秉公执法,也可以就事论事,一事一议,也可以结合社会环境去论述。

总之,在回答这类问题时,既不能违反政策原则,又要体现合情合理,真实可信。

11、应变能力题应答思路面试时,考官经常会抛出令人措手不及的考查考生应变能力的题目,主要在有压力的情况下,考查考生对突发事件、棘手问题的应对。

考查考生迅速而灵巧地转移角度、随机应变、触类旁通的能力,考生须迅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思维反应要敏捷,情绪要稳定,考虑问题要周到。

考生应遵循“先冷静,迅速补救处理,再追究责任”的原则,保持冷静,先安抚情绪,然后及时补救,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记录、汇报问题,或协调解决、督办,再向上级汇报,追究责任等。

比如,考官问,发现旅游者食物中毒,导游人员应该怎么做

首先应该避免其他旅客出现慌乱情绪,控制情绪;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在等候期间,设法使中毒者催吐,让中毒者大量喝水,以加速排泄,缓解毒性,请医院开具诊断证明;迅速报告旅行社并追究供餐单位的责任。

还有一种应变能力题,提出的问题往往针对考生回答问题内容本身,问题较尖刻,此时,考生应控制情绪,告诉自己考官并无恶意,只是在考查自己的情绪稳定性、自我控制能力、反应力、应变力、自我认知能力等。

比如,考官问,从心理学角度看,为了给主考官留下好印象,面试过程中考生总是竭力表现自己的长处,掩饰自己的不足,你现在是否也是这种心态

面对这种压力式问题,主考官更关注的,不是考生回答了什么,而是怎样回答。

考生要注意:第一,千万不要紧张、慌乱,不要认为是自己或别人面试表现不够理想,因而主考官才故意设题刁难自己,更不能认为“大祸临头”。

第二,回答态度要诚恳。

实事求是承认人无完人,谁都有缺点和不足,每个人都希望得到赞许的评价。

因此,面试过程中考生扬长避短,甚至投主考官之所好也是可以理解的。

第三,回答能体现出机智、幽默为上策,这样考官会认为,考生不仅处变不惊,且有化解压力与紧张气氛的能力。

12、计划组织协调题应答思路这种题目有固定的回答模式,回答一般分为计划、实施、总结三阶段。

根据活动特点,确定主题和内容,根据主题和内容制定预算,汇报后实施。

实施阶段分为五部分,第一,需通过开会形式统一思想,分工,将计划细化、责任落实到各人员岗位。

第二,要准备充分物资,包括人、财、物、时、地。

第三,通知相关参与部门。

第四,对特殊事件和要求的安排,比如协调各参与单位、领导来宾支持、媒体公关。

对活动进行中出现的动态、特殊情况,要及时处理和汇报。

第五,活动结束后,需进行善后事宜,如物资归位、文件归档、座谈会等汇报。

总结包括及时汇报,通过座谈会等形式提出意见、找出差距、修改方案,写出总结提交领导。

13、处人处事题应答思路在回答考官提出的处人处事技巧题时,与不同人相处要运用不同方式。

对上级,要持尊重态度原则、服从上级的安排,懂得保密,不议论上级等;对上级集体要服从,单向请示不卑不亢,保持中立态度,不乱说话等;与同事相处,有理有节,保持真诚、谦虚态度。

遇到矛盾,先找自身缺点和不足,利用第三人交流,化解矛盾,要有容人之量,取长补短,互相帮助,一视同仁,不拉帮结派。

互相帮助,正确对待同事的优点和缺点、成绩和失误,多帮助、多鼓励,求同存异。

总之,保持宽容、平等态度,不议是非,明白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正确对待领导、同志、本人的缺点和不足。

14、分析思考能力题应答思路在回答此类问题时,要保持辨证思维方式,时刻看到事物的正反两面。

“有原理讲原理,需表态先表态”,结合事例,阐明观点。

比如提问,俗话说,多个朋友多条路,对此你是什么看法

考虑到事物正反方面,考生应先阐明一般原理,客观来说,朋友应该是多多益善的。

这其实也反映了一个人的交际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但朋友的互帮互助,是在真诚交往基础上,以心才能换心。

这是正面部分,而另一方面,不否认有些朋友只是出于利益关系而存在,是在特定条件下的一种情感交换,是一种有条件的情感投资,它不能算是真正的朋友,也就不存在困难时一方对另一方的帮助和理解了。

这种朋友当然不是越多越好了。

15、思辩性问题应答思路理解题意;尽力找到着落点,找准切入点;把问题的两个方面分角度解释清楚;把问题的两方面统一起来;联系自身(忌胡乱联系)。

16、对社会现象的认识问题应答思路解释给出的话所反映的现象;辨证的看待这种现象:这种现象确实存在,而且在某些地区,某些领域还比较严重,但是是局部现象,这句话以偏概全;指出这种现象的危害,虽然是局部现象,但是危害不可小视;指出这种现象的根源,是由于法制不完善,制度不完整,监督不到位,素质没提高造成的;找出解决办法;充满信心,提出希望。

要领:社会现象(不可取,反对,谴责,客观存在,丑恶,严厉打击,愤慨,自豪,)。

套路是:首先可能这个社会现象存在,判断是局部还是大局问题。

大局是好的,主流是好的。

只是极少数,极其个别的。

党和国家正在努力解决这些问题,我本人更加有这样的义务;核心:分析现象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社会进步,判断是好是坏及其产生的原因和影响;解决的办法:正确对待,采取相应的措施,一种现象的产生要得以解决并非短期内的事,要深思熟虑,从长计议,做好长期解决的准备。

面试禁忌面试中第一大禁忌:忌说话不经思考直来直去。

(1)急问工资报酬。

工资报酬是考生所关心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谈论工资报酬无可厚非,只要看准时机,一般在双方已有初步的意向时,再委婉提出。

但是入股询问工资操之过急的话,便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

(2)回答问题不合逻辑。

当考官请你讲一次自己的失败经历时,有些考生为了给考官一个好的印象,往往回答自己不曾失败过,这是不合逻辑的。

当考官再问有何优点时,也有部分考生这样回答,我可以胜任一切工作,这更是不切实际的。

这样的回答都会使主考官感到考生太过于自负,下一个该考生不适合所招聘职位的定论。

(3)本末倒置的提问。

例如一次面试快要结束时,主考官问面试者:请问你还有什么问题需要问我们的吗

面试者这样发问:请问你们单位有多大

竞聘比例有多少

考生参加面试一定要把自己的位置摆正,像这样的回答就充分说明它并没有将自己的位置摆正,提出的问题已经超出了应当提问的范围,使主考官产生了反感。

面试中第二大禁忌:忌面试过程中的不良习惯。

面试时,个别面试者由于某些不拘小节,因而破坏了自己的形象,使面试的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失败。

面试中应注意的日常习惯主要有: (1)手。

这个部位最易出毛病。

如双手总是不安稳,忙个不停,作些玩弄领带、挖鼻、抚弄斗法、掰关节、玩弄考官递过来的名片等动作。

(2)脚。

脚易出现的动作有:神经质般不停的晃动、前伸、翘起等。

这些小动作不仅人为地制造紧张气氛,而且显得心不在焉,相当不礼貌。

(3)背。

哈着腰,弓着背,整一个现代版的“刘罗锅”。

这样的坐姿如何让主考官对你有信心

(4)眼。

或惊慌失措。

或躲躲闪闪,该正视时,却目光游移不定,给人缺乏自信或者隐藏不可告人秘密的印象,容易使主考官反感;另外,死盯着主考官的话,又难免给人压迫感,招致不满。

脸或呆滞死板,或冷漠无生气等,如此僵尸般的表情怎么能打动人

要记住,一张活泼动人的脸很重要。

总之,面试时这些坏习惯一定要改掉,并自始至终保持斯文有礼、不卑不亢、大方得体、生动活泼的言谈举止。

这不仅能大大提升自身的形象,而且往往使成功机会大增。

面试中第三大禁忌:忌面试过程中的不良态度。

凡参加面试的人,不管你素质如何,水平高低,一定不要忘记自己是在接受用人单位的挑选,以下态度应当注意: (1)忌目空一切、盛气凌人。

有的面试者笔试成绩名列前茅,各方面条件也较优越,于是就恃才傲物,目空一切。

面试中态度傲慢,说话咄咄逼人。

一是当自己的回答主考官不够满意或进行善意引导时,常强词夺理、拼命狡辩、拒不承认错误;二是总想占据面试的主动地位,经常反问主考官一些与面试内容无关的问题,如用人单位住房条件如何?自己将担任何种职务?好像用人单位已决定录用他(她);三是在被问及原单位工作情况时,不能保持冷静,常贬低原单位领导及工作,否定人家的成绩。

因为面试中过分地贬低原单位领导的工作,会让人觉得你桀骜不驯,好背后议论别人,合作精神差。

(2)忌孤芳自赏、态度冷漠 有的面试者平时性格孤僻,对人冷淡、心事较重,并把这种个性带进了面试考场。

面试中表情冷漠、不能积极与主考官配合,缺乏必要的热情和亲切感。

岂知所有用人单位的领导都希望自己的工作人员能够在工作中和睦相处、与人为善、团结互助、使人感到轻松愉快,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即使考生平时性格孤僻,在面试的过程中,也要加以克服,否则气氛一定很沉闷,回答机械呆板,这样很难说你有中选的希望。

面试中第四大禁忌:忌面试过程中的不良表现。

不良表现有很多种,在这里笔者仅列出一些易出现且常出现的不良表现供考生参考: (1)不善于打破沉默。

面试开始时,面试者不善于打破沉默,而等待面试官打开话匣。

面试中,面试者又出于种种顾虑,不愿主动说话,结果使面试出现冷场。

即便能勉强打破沉默,语音语调也极其生硬,使场面更显尴尬。

实际上,无论是面试前或面试中,面试者主动致意与交谈,会留给面试官热情和善于交谈的良好印象。

(2)忌准备不充分。

无论你学历多高,资历多深,工作经验多丰富,当面试官发现应聘者对申请的职位知之不多,甚至连最基本的问题也回答不好时,印象分自然大打折扣。

面试官不但会觉得应聘者准备不足,甚至会认为他们根本无志于在这方面发展。

所以,面试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您对本市\\\/本区的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如何在法治新常态下探索、实践出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纵深开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是当前摆在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现实问题。

为此,笔者就余江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从中探寻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以供参考。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一)高位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比较完善我县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四套班子分管和联系的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普法教育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落实到位,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完善考评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了综治考核体系,把普法“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精心打造了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服务团等四支普法队伍,形成了一支由人民调解员、村“两委”干部、老教师、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组成的庞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覆盖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形成。

(二)分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初步显现我县坚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普法重点对象为突破口,分类推进,整体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

在领导干部层面,建立健全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刚性学习和考试内容。

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在农村群众层面,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了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各新农村建设点建成了一批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路和法治文化苑,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和途径。

在学校学生层面,全面建立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聘任制度,为全县34所中、小学校选聘了40名法制副校长,明确要求每名法制副校长为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堂(次)。

同时,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文化学习课程,逐步形成了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在企业管理及务工人员层面,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者深入企业和工厂,为广大的经营管理和务工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有效提升了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务工人员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企业法治文化;组建了县工商联(总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为全县各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帮助预防和规避法律风险和漏洞,为企业健康、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突出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纷呈近年来,我县以创建法治余江、平安余江为目标,结合县情和群众群众法律需求,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迈上新水平,2014年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称号。

全方位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在县城精心打造了一条百米法制宣传长廊,各乡(镇)30米以上法制宣传栏普遍建成;依托县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增添法治名言警句、古今中外法治故事宣传碑、法治雕塑和法治人物长廊,打造了集廉政、法治、休闲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公园;以农村普遍建成的农民书屋为平台,积极介入、指导农民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强化各类法律书籍的管理和分类,法律书屋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在《余江报》开辟法治宣传专栏,搭建普法短信平台,宣传和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亮点和特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采取“试点先行、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原则,在全县树立 “法治余江”建设示范点60个,覆盖乡镇、机关单位

初三政治材料分析题与解答题怎么做

画出关键词 解析题都是按关键词给分的。

比如,你打出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样的关键词句,老师就会给你1-2分,每到分析题里都有若干这样的关键词句,把它们都打出来了,一道分析题的80%分数就得到了,生下的就看你语言是否流畅,结合材料分析的好不好了。

老师判题,都是寻找你打出的关键词句来给你分,所以很少见到-2,而多数情况是+6、+7……说明老师是按你打出的要点给你加分的,要点都打出来了,你的得分是+8或+10,只打出一两个要点,你的得分只能是+1或+2,把+N分加到一起,就是你试卷的总得分了。

所以,要学会总结答题要点,即找出标答里的关键词句,把它们总结下来。

关于保护环境的知识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严,从严必明纪律。

我们党作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只有以更严的党规党纪来要求自己、约束自身,才能确保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肩负起历史使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这一鲜明的论断,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对新形势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为何党内法规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有力保障国有国法,党有党规。

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就是靠严明的党规党纪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

党取得执政地位后,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共同成为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重器。

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我们党已初步形成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为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党内政治生活、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奠定了重要制度基础。

历史经验表明,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遵循。

按照党内法规把党建设好,锻造出领导法治建设的中流砥柱,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党内法规是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遵循的重要依据。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在提出的建设“五大体系”的任务中,就包括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任务。

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既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要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党内法规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引领。

党不治,则国不治;党无纲常,则国无纲常。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只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搞好了,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依照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实现。

因此,必须在宪法法律基础上提出更加严格的党内制度约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推动国家治理逐步现代化。

党内法规是促进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保障。

党制定党内法规,调整党内关系、规范党内生活,为党组织和党员提供行为遵循;党又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秩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活动依据。

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都是党和人民意志的反映,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如果党内法规执行得好,国家法律法规就能得到较好的遵守;如果党内法规执行得不好,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也树立不起来,依法治国也就无法实现。

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晒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颁布的部分党内法规文件◆ 2012年12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 2013年11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 2014年1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2014年2月,《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

链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而制定的党的生活准则和行为规范。

现行党章于党的十八大进行了部分修改,于2012年11月14日通过。

除总纲外共11章53条。

规定了党的纲领、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的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等内容。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律严格执行。

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二、 为何党规党纪比国家法律要严“治国者先受制于法。

”“政者,正也。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欲肃民风先正官风。

”我国古代这些治国理政的名言警句都说明了一个道理:只有对治理者首先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国家才能治理好。

我们党是执政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只有严明党规党纪,才能保证党的事业有发展壮大的不竭力量。

正所谓,“正其身者,方能正人”。

基于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旗帜鲜明地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

”目的就是把党规党纪笼子的眼儿编得更小、标准更严,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这是由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

我们党是按照自己的政治纲领、政治路线,为实现崇高的政治目标而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由先进分子组成的政治组织。

“树德莫如滋,除害莫如尽。

”只有党规党纪严于国法,以更严的标准要求和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永葆党的先锋队性质。

这是由党的执政使命决定的。

我们党肩负着领导13亿多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责任重大。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党规党纪的存在,就是让每一位党员铭记自己肩上的责任和特殊的使命。

在领导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多甚至更为严苛的要求,这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来说,是理应如此、不言而喻的。

这是由党员的先进性决定的。

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责任的公民。

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底线。

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

认同和接受党规党纪的规范和约束,是对每位党员入党的基本要求。

当你握紧拳头向党旗庄严宣誓时,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党员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放弃的要更多,责任和担当要更大。

有些事情,普通公民可以做,党员就不行。

因此,自觉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是每一位党员的自愿选择,也是对党的庄严承诺。

微评◆ 国法就是“国标”,是公民必须遵守的底线;党规是党员的标准,一定严于“国标”,否则党就难以保持先进性。

◆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规党纪就成了“稻草人”。

◆ 作为一名党员,纪和法是两个分不开的字眼,守法应先从守纪开始。

◆ 党有党规、党员有党纪,这是中国特色,也是中国优势。

◆ 坚持“铁八条”、坚决反“四风”,向问题叫板,让群众叫好。

◆ 党员不能混同于老百姓,增加的是义务,减少的是权利。

三、怎样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党规党纪的完备程度,是我们党成熟与否、执政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

今后不管发展到什么阶段,都离不开完备的党规党纪。

总的来说,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为我们管党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

同时也要看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比如,一些法规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没有与时俱进;个别工作领域还没有制定出相应的法规制度;一些法规的配套规定或实施细则还不完善;部分法规之间的衔接不够,存在着分散、矛盾、冲突等问题;一些法规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法规制度的执行仍然存在形式主义、执行不力等问题。

对这些问题,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近年来,我们对党内法规建设高度重视。

2012年5月,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被称为党内的“立法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加快推进,特别是2013年11月,又颁布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明确了这5年党内法规建设的目标任务。

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条例》和《规划纲要》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抓紧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长期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很大进展,现行有效的中央党内法规有1部党章、2部准则、22部条例,还有近百件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

应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切实做好党内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研究制定一批基础主干性党内法规,整合形成一批综合性党内法规,抓紧制定一批实践急需的党内法规,及时废止或修订一批不适应现实需要的党内法规,有效解决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缺失、“碎片化”和“老化”等问题。

及时将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

长期以来,我们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上探索了许多成功做法,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要认真加以总结并上升为法规制度。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出台八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取得了管党治党的明显成效。

对这些有效做法和举措,应进行认真梳理,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着力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再好的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就一定会形成“破窗效应”。

党规党纪也是如此。

如果执政党连自己的党规党纪都守不住、执行不下去,那么依法执政就是一句空话。

要切实肩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确保党规党纪成为刚性约束,决不能成为“稻草人”。

链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工作目标在对现有党内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和修订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力争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使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使权力运行受到更加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党执政的制度基础更加巩固,为到建党100 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摘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声音党员干部要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李雪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是治国理政的主体力量,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各个环节中发挥着中坚作用,只有受到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多重有效约束,依法治国才有保障。

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法律,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遵纪守法上作出表率,能够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才能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实现全民守法带来积极有力的影响。

问与答问:什么是“破窗效应”

答:“破窗效应”是犯罪学的一个理论。

该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得到某些示范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

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环境中,违法违纪行为就会滋生、猖獗。

“破窗效应”用以说明,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

四、党内法规为何要同国家法律衔接和协调近两年来,党中央、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万多件中央文件开展了全面筛查。

共梳理出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178件,经过清理,废止322件,宣布失效369件,继续有效的487件。

清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清理那些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交叉重复的文件,保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国家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

党规党纪着重规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证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保持优良作风、坚守道德操守。

为什么要强调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呢

提高管党治党水平,需要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好、协调好。

我们党是一个有着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党员数超过很多欧洲大国的人口数量。

在当前情况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中,管党治党任务极其繁重。

要把党建设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一方面要按照党规党纪来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另一方面要保证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这就需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既保证党组织活动和党员行为符合党规要求,同时又遵循法律规范。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好、协调好。

当前,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地方亟待改进。

从国家治理体系来看,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是两个重要依托;从国家治理能力来看,核心是提高党的依规治党能力、依法执政能力。

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在完善国家法律体系的同时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实现两者的有效衔接和有机统一。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需要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好、协调好。

这是因为,我们的法治体系是由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五个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党内法规体系必须同其他四个部分相协调,特别是要同国家法律相协调。

但目前还存在衔接不够、协调不够的地方,如部分党纪规定与法律重复,有些党纪规定需要转化为法律法规,等等。

要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高度,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合力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怎么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呢

必须坚持以党章和宪法为基本遵循,将党章规定的“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和宪法规定的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贯彻到党内立规实践中,保证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在统一。

应切实做好党内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对于党规党纪中虽有规定但可以由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尽量通过法律法规来体现;对于法律既没有规定也不适合规定的事项,应由党内法规逐步实现全面覆盖;对于同实践要求不相适应的党规党纪,应及时修订或废止;对于立法法明确规定应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事项,党内法规不应作出规定;对于那些经过实践检验应转化为法律的党规党纪,应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将其转化为国家法律,逐步形成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机制。

链接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三种处理方式——凡文件主要内容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或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文件已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文件已被新的规定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废止。

例如,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中央文件关于刑事案件处理程序的规定,与目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抵触。

这类文件都在此次被废止之列。

——凡调整对象已消失、文件事实上已不再执行的,文件适用期已过的,有关事项或任务已完成、文件不需要继续执行的,一律宣布失效。

例如,20世纪50年代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党内监察委员会的规定,由于目前党内不再设立监察委员会,这些文件事实上已失效。

——凡文件内容不存在问题的,或者虽存在一些问题但不影响继续执行的,或者目前尚无其他文件可以替代、废止时机条件还不成熟的,继续有效。

文件内容存在一些问题,需作修改,但修改前也继续有效。

例如,1959年《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等,虽有一定历史痕迹,但主要内容和精神仍然适用。

链接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需要“过五关”第一关:确定清理范围。

中央办公厅会同国家档案局,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万多件中央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将其中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1178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纳入清理范围。

第二关:部门审核。

综合考虑文件调整事项目前的主管权属,中央办公厅将清理文件分送50多个中央有关部委和单位,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

第三关:集中审核。

中央办公厅会同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等成立集中审核工作组,对有关部委和单位提出的初步清理意见进行研究论证,对清理文件逐件进行审核,形成拟废止、宣布失效、继续有效三个文件目录。

第四关:征求意见。

中央办公厅将上述三个文件目录分送有关部委和单位征求意见,形成一致的文件清理处理意见。

第五关:审批发布。

中央办公厅起草清理决定稿,按程序报请中央审批通过,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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