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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悝法经 名言名句

时间:2019-11-19 23:56

李悝制定《法经》的过程是怎样的

李悝,是战国初期魏国著名的政治家和前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

公元前445年,魏文侯即位,任命李悝为相,实行变法。

公元前445年,李悝在魏国实行变法,制定和颁行《法经》,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封建性法典,也是迄今为止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成文法典。

李悝制订和颁行《法经》,既是李悝变法的一个主要内容,又是推行变法巩固变法成果的强有力工具。

因此研究《法经》,就必须对李悝变法的主要内容有所了解。

李悝认为,统治者要富国强兵和稳定社会秩序,必须鼓励个体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封建国家和赋税收入。

因此,他主张“尽地力之教“;提出了“尽地力”和“善平粜”的经济改革方案。

所谓“尽地力”,就是要求尽可能地开;垦荒地和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所谓“善平粜”,应当是好年成由国家平价收购粮食,用以备荒,坏年成则以平价出售,惜以平衡丰年和荒年的粮价。

李悝主张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按照“食有劳而禄无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的原则,把禄位赐给有功于封建国家的人。

依此原则,他大力提拔和重用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

该原则的推行,意味着政治制度的大变革。

我是说李悝的《法经》到底有没有流传下来?李悝的《法经》现在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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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若水,厚德载物“慈善”这句话从“我”第八章“赋予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一切的恶,几于道。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

夫唯不争,有没有什么特别的。

“解读:最高的善像水。

水善于帮助万物而不与万物争吵。

“慈善”,男人说的方法,一个人应该像水,水滋润万物,但不与万物竞争,这种性格是最近的路。

“厚德载物”是“易”的字样,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 解读:深德泽育人尖锐的物体,现在通常用来指以崇高的道德,渊博的知识,培养学生教。

慈善和社会承诺这两个术语的内在含义是相同的,所以我们经常在一个使用这两个词。

法家有哪些代表人物,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还有一个叫李悝的吗?他重什么?结果各是怎么死的?

韩非子之前,法家分三派。

一派以慎到为首,主张在政治与治国方术之中,“势”,即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

一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政治权术。

一派以商鞅为首,强调“法”,法律与规章制度。

韩非子认为“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君王驾驭人时,,令人无法捉摸,这是“术”;君王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

至于李悝,以为“为国之道,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还要“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

有赏有罚,唯才是用,这是战国时甚为流行的法家主张,当时不少国家都因贯彻这些主张走向富强。

在经济策略方面,尽地力之教是李悝的主要主张。

他认为田地的收成和为此付出的劳动成正比,“治田勤谨则亩益三斗,不勤则损亦如之”。

又认为粮贵则对士民工商不利,谷贱则伤农,善冶国者必须兼顾士民工商和农民双方的利益。

他指出五口之家的小农,每年除衣食、租税和祭祀等开支外,还亏空四百五十钱,这就是农民生活贫困和不安心于田亩的原因。

他针对此情况作平籴法,即将丰年分成大熟、中熟、小熟三个等级,按比例向农民籴粮;把荒年也分成大饥、中饥和小饥,在大饥之年把大熟之年所籴的粮食发放给农民,其余则类推。

这样可使饥岁的粮价不致猛涨,农民也不会因此而逃亡或流散。

由于能“取有余以补不足”,“行之魏国,国以富强”。

他的命运好于秦国的商鞅和楚国的吴起.他的仕途很顺利,终身的受到了魏王尊敬和重用.他是寿终正寝的.商鞅:商鞅之法太过刻薄寡恩,设连坐之法,制定严厉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顶、抽肋、镬烹之刑。

秦国贵族多怨。

赵良劝说商君积怨太深,宜“归十五都,灌园于鄙”、“不贪商、于之富,不宠秦国之教”,商鞅不听。

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嬴驷即位,公子虔告商鞅谋反,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结果因未出示证件,店家害怕“连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毙”;欲逃往魏国,魏人因商鞅曾背信攻破魏帅,亦不愿收留。

后来商鞅回到商邑,发邑兵北出击郑国,秦国发兵讨之,杀鞅于郑国黾池,死后被秦惠王处“车裂之刑”于彤,灭商君之族。

申不害:申不害(

~前337年),河南荥阳人。

「史记」在「」后面写他是「故郑之贱臣。

学术以干韩昭侯,昭侯用为相。

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

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

申不害也是早期的法家。

史记有「著书两篇,号曰申子」的话,汉书有「申子六篇」的话,但全都亡轶了。

慎到:慎到(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15年),赵国人,原来学习道家思想,是从道家中分出来的法家代表人物。

齐宣王时他曾长期在稷下讲学,对于在齐国的传播做出了贡献。

说他有,的法家类著录了四十二篇。

后来很多都失传了,现存有、、、《德立》、《君人》五篇,《群书治要》里有《知忠》、《君臣》两篇,清朝时,钱熙祚合编为七篇,刻入《守山阁丛书》。

此外,还有佚文数十条。

关于申不害和慎到死,正史尚未见记载。

李悝的个性,性格,和变法的法律内容

个性同性格都是耿直,直言不讳,善于观察时局,敢于创新。

  内容如下:  政治  选贤任能,赏罚严明。

李悝主张废止世袭贵族特权,提出“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的名言。

李悝将无功而食禄者称为淫民,要“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对腐朽落后的世袭制度的挑战。

由于废除世袭制度,—批于国家无用且有害的特权阶层的人物被赶出政治舞台,一些出身于一般地主阶层的人,可因战功或因其才能而跻身政界,此举实际开创了地主阶级对奴隶主贵族的斗争,为以后封建制代替奴隶制开辟道路。

这样改革的结果,大大削弱了魏国的“世卿世禄”制度,以后的封君在封国食邑内没有治民之权,只衣食租税;官吏制度有所改善,政治情况较好。

  经济  经济上,主要实行“尽地力”、“平籴法”(《汉书·食货志》有较  李悝  详细的记载)。

简单说来,尽地力就是统一分配农民耕地,督促农民勤于耕作,增加生产。

平籴法是国家在丰收时平价收购粮食储存,发生饥荒时又平价卖给农民,取有余以补不足,以防谷物甚贵而扰民,或甚贱而伤农。

此法的实行,极大地促进了魏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使魏国因此而富强。

  李悝以为“为国之道,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还要“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

有赏有罚,唯才是用,这是战国时甚为流行的法家主张,当时不少国家都因贯彻这些主张走向富强。

  在经济策略方面,尽地力之教是李悝的主要主张。

他认为田地的收成和为此付出的劳动成正比,“治田勤谨则亩益三斗,不勤则损亦如之”。

又认为粮贵则对士民工商不利,谷贱则伤农,善治国者必须兼顾士民工商和农民双方的利益。

他指出五口之家的小农,每年除衣食、租税和祭祀等开支外,还亏空四百五十钱,这就是农民生活贫困和不安心于田亩的原因。

他针对此情况作平籴法,即将丰年分成大熟、中熟、小熟三个等级,按比例向农民籴粮;把荒年也分成大饥、中饥和小饥,在大饥之年把大熟之年所籴的粮食发放给农民,其余则类推。

这样可使饥岁的粮价不致猛涨,农民也不会因此而逃亡或流散。

由于能“取有余以补不足”,“行之魏国,国以富强”。

  “尽地力”是一种“重农政策”。

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 ,他计算说:一百平方里之内,有土地九万顷,除了山泽人居占三分之一之外,可开田地六万顷,“治田勤谨,则亩益(增产)三斗,不勤,则损(减产)亦如之。

”这就是说,百里之地,每年的产量,由于勤与不勤,或增产一百八十万石,或减产一百八十万石。

此数字关系重大,因此必须鼓励农民生产。

  法律  李悝为了进一步实行变法,巩固变法成果,汇集各国刑典,著成《法经》一书,通  过魏文侯予以公布,使之成为法律,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护变法,固定封建法权。

  《法经》兵6篇,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律》和《具律》。

《晋书·刑法志》曰:李悝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其轻狡、越域、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为《杂律》一篇;……”  《法经》的编订,是李悝在法律制度方面作出的重大贡献。

春秋末年,晋、郑诸国作刑鼎或刑书,以公布新的法律条文。

到战国时,随着历史条件的改变,出现了更多的新的成文法典。

李悝“撰次诸国法”,修订出《法经》六篇,包括盗、贼、囚、捕、杂、具。

盗是指侵犯财产的犯罪活动,大盗则戍为守卒,重者要处死。

窥宫者和拾遗者要受膑、刖之刑,表明即使仅有侵占他人财物的动机,也仍构成犯罪行为。

贼律是对有关杀人、伤人罪的处洽条文,其中规定,杀一人者死,并籍没其家和妻家:杀二人者,还要籍没其母家。

囚、捕两篇是有关劾捕盗贼的律文。

杂律内容包罗尤广,包括以下几类:①淫禁。

禁止夫有二妻或妻有外夫。

③狡禁。

有关盗窃符玺及议论国家法令的罪行。

③城禁。

禁止人民越城的规定。

④嬉禁。

关于赌博的禁令。

⑤徒禁。

禁止人民群聚的禁令。

⑥金禁。

有关官吏贪污受贿的禁令。

如规定丞相受贿,其左右要伏诛,犀首以下受贿的要处死。

具律是《法经》的总则和序例。

《法经》出现后,魏国一直沿用,后由商鞅带往秦国,秦律即从《法经》脱胎而成,汉律又承袭秦律,故《法经》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农业  李悝是重农主义的开山祖,他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使魏国因而富强。

李悝的尽地力之教究竟如何,已不可详,只能从《汉书》 “食货志”的记载略窥梗概。

他指出:“地方百里,提封九万顷,除山泽居邑叁分去一,为田六百万亩,治田勤谨则亩益三升,不勤则损亦如之。

地方百里之增减,辄为粟百八十万矣。

”  李悝像  农夫因为始终无法摆脱贫困的生活而有怠耕的现象,造成粮食的减产,粮价因而上扬。

然而“耀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

”对于统治者来说,“甚贵与甚贱,其伤一也。

”也以,“善为国者,使民毋伤而农益劝。

”  重农主义在商鞅手中达到了极致,他承继了李悝的办法而加以扩大,他体认到“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农者寡而游食者众,故其国贫,危”;而且“农少、商多”的结果是“贵人贫、商贫、农贫”,因而极力抑制末业(特别是商业),而使游食者群趋于农,以达到“搏以于农”、“壹民于农的”的目的。

史载商鞅的变法令云:  “大小戳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

事末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  以免役的方式来奖励耕织,并以收为官奴的方法惩罚工商和怠惰贫穷的人。

行之十年,家给人足。

为了达到地尽其利,乃“开阡陌封疆”以拓展耕地,任民自耕。

此举使土地私有制得到法理的承认,宣布旧田制的终结,而造就了秦国的富强。

兵法说“带甲数十万,民有余粮弗得食也。

”无论是经由重商或重农而求得国家富强,都必须在统治者的掌握中才能发挥效用。

所以统治者在求国力整体富厚的同时,也都进行积聚。

戎王闻秦缪公贤,使由余观秦,秦缪公示以宫室积聚。

秦缪公号为贤主,尚且如此,中  《汉书》  人以下,更无足数。

战国时代,各国之积聚以粟为主。

苏秦说齐宣王曰:“齐粟如邱山”;说楚威王、赵肃侯、燕文侯皆曰:“粟支十年”。

积聚的结果,当然加重人民的负担。

由余在看了秦缪公的宫室积聚后,感慨地说:“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矣。

”田制与赋税改革后,地租由提供劳役(助、藉)改征实物(履亩而税、租禾),“相地而衰征”的结果,虽有使税负公平的作用,却也使税率超脱了原有的限制。

鲁哀公喟欢“二,吾犹不足”,这“二”即便不是十分之二,也必定比什一要来得重。

春秋晚年齐国的情况是:“民叁其力,二人于公,而衣食其一。

公聚朽蠹,而三老冻馁”。

晋国也是“庶民罢敝,而宫室滋侈;道馑相望,而女富溢尤;民闻公命,如逃寇”。

魏文侯更坦白地指出:“今户口不加,而租入岁倍,此由多课也。

”  因此,列国争胜局面下的求富,是富了国君而农民依然贫苦,上下之间分配的不均益趋严重,求均的呼声乃应时而起。

诸子百家都是哪几家 有什么名言和主张

诸子百家是对春秋战国时期各种学术派别的总称,诸子百家之流传中最为广泛的是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杂家、农家、小说家、纵横家。

有相关图书《图说天下国学书院系列之诸子百家》,动画《秦时明月之诸子百家》系列第三部也名为《诸子百家》,另外《诸子百家》还是由东莞神狼林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大型3D网络游戏。

  流派谱系  诸子百家谱系:     【先秦】   文武道{顺天应人}微 周公王道{礼法}小、姜子牙{霸道}兵法}大     【春秋】   管子   老子、孔子、晏子、孙子、范蠡     【战国】   扁鹊   尹文、列子、庄子、田骈黄老、杨子   邓析、公孙龙子、惠子、   鬼谷子、张仪、苏秦、孙膑、庞涓   孟子、墨子、告子   {商鞅、申不害、慎子}   许行、   邹衍   荀子、韩非子、   吕不韦、     【汉】   司马迁、淮南子、董仲舒。

王充  百家简介  一、儒家:    孔子  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

作品:《论语》、《孟子》、《荀子》   儒家是战国时期重要的学派之一,它以春秋时孔子为师,以六艺为法,崇尚“礼乐”和“仁义”,提倡“忠恕”和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主张“德治”和“仁政”,重视道德伦理教育和人的自身修养的一个学术派别。

  儒家强调教育的功能,认为重教化、轻刑罚是国家安定、人民富裕幸福的必由之路。

主张“有教无类”,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应该进行教育,使全国上下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

  在政治上,还主张以礼治国,以德服人,呼吁恢复“周礼”,并认为“周礼”是实现理想政治的理想大道。

至战国时,儒家分有八派,重要的有孟子和荀子两派。

  孟子的思想主要是“民贵君轻”,提倡统治者实行“仁政”,在对人性的论述上,他认为人性本善,提出“性善论 ”,与荀子的“性恶论”截然不同,荀子之所以提出人性本恶,也是战国时期社会矛盾更加尖锐的表现。

  二、道家:   代表人物:老子、庄子、列子。

作品:《道德经》、《庄子》、《列子》 道家  道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又称“道德家”。

这一学派以春秋末年老子关于“道”的学说作为理论基础,以“道”说明宇宙万物的本质、本源、构成和变化。

认为天道无为,万物自然化生,否认上帝鬼神主宰一切,主张道法自然,顺其自然,提倡清静无为,守雌守柔,以柔克刚。

政治理想是“小国寡民”、“无为而治”。

老子以后,道家内部分化为不同派别,著名的有四大派:庄子学派、杨朱学派、宋尹学派和黄老学派。

  三、墨家:   代表人物:墨子。

作品:《墨子》   墨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创始人为墨翟。

  这一学派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学说的基础:兼,视人如己;兼爱,即爱人如己。

“天下兼相爱”,就可达到“交相利”的目的。

政治上主张尚贤、尚同和非攻;经济上主张强本节用;思想上提出尊天事鬼。

同时,又提出“非命”的主张,强调靠自身的强力从事。

  墨家有严密的组织,成员多来自社会下层,相传皆能赴火蹈刀,以自苦励志。

其徒属从事谈辩者,称“墨辩”;从事武侠者,称“墨侠”;领袖称“巨(钜)子”。

其纪律严明,相传“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吕氏春秋·去私》)。

  墨翟死后,分裂为三派。

至战国后期,汇合成二支:一支注重认识论、逻辑学、数学、光学、力学等学科的研究,是谓“墨家后学”(亦称“后期墨家”),另一支则转化为秦汉社会的游侠。

    四、法家:   代表人物:韩非、李斯、商鞅。

作品:《韩非子》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故称之为法家。

春秋时期,管仲、子产即是法家的先驱。

战国初期,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开创了法家学派。

至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的“法”、慎到的“势”和申不害的“术”,以及法家思想学说之大成。

  这一学派,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其学说为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

  《汉书·艺文志》著录法家著作有二百十七篇,今存近半,其中最重要的是《商君书》和《韩非子》。

  五、名家:   代表人物:邓析、惠施、公孙龙和桓团。

作品:《公孙龙子》   名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从事论辩名(名称、概念)实(事实、实在)为主要学术活动而被后人称为名家。

当时人则称为“辩者”、“察士”或“刑(形)名家”。

代表人物为惠施和公孙龙。

  六、阴阳家:   代表人物:邹衍   阴阳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因提倡阴阳五行学说,并用它解释社会人事而得名。

这一学派,当源于上古执掌天文历数的统治阶层,代表人物为战国时齐人邹衍。

  阴阳学说认为阴阳是事物本身具有的正反两种对立和转化的力量,可用以说明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五行学说认为万物皆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原素组成,其间有相生和相胜(葜)两大定律,可用以说明宇宙万物的起源和变化。

邹衍综合二者,根据五行相生相胜说,把五行的属性释为“五德”,创“五德终始说”,并以之作为历代王朝兴废的规律,为新兴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理论根据。

  《汉书·艺文志》著录此派著作二十一种,已全部散佚。

成于战国后期的《礼记·月令》,有人说是阴阳家的作品。

《管子》中有些篇亦属阴阳家之作,《吕氏春秋·应同》、《淮南子·齐俗训》、《史记·秦始皇本纪》中保留一些阴阳家的材料。

  七、纵横家:代表人物:苏秦、张仪。

创始人:鬼谷子。

主要言论传于《战国策》   纵横家是中国战国时以纵横捭阖之策游说诸侯,从事政治、外交活动的谋士。

列为诸子百家之一。

主要代表人物是苏秦、张仪等。

  战国时南与北合为纵,西与东连为横,苏秦力主燕、赵、韩、魏、齐、楚合纵以拒秦,张仪则力破合纵,连横六国分别事秦,纵横家由此得名。

他们的活动对于战国时政治、军事格局的变化有重要的影响。

  《战国策》对其活动有大量记载。

据《汉书·艺文志》记载,纵横家曾有著作“十六家百七篇”。

  八、杂家:   代表人物:吕不韦   杂家是战国末期的综合学派。

因“兼儒墨、合名法”,“于百家之道无不贯综”(《汉书.艺文志》及颜师古注)而得名。

秦相吕不韦聚集门客编著的《吕氏春秋》,是一部典型的杂家著作  九、农家:   农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

因注重农业生产而得名。

此派出自上古管理农业生产的官吏。

他们认为农业是衣食之本,应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孟子.滕文公上》记有许行其人,“为神农之言”,提出贤者应“与民并耕而食,饔飨而治”,表现了农家的社会政治理想。

此派对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也注意记录和总结。

《吕氏春秋》中的〈上农〉、〈任地〉、〈辩土〉、〈审时〉等篇,被认为是研究先秦农家的重要资料。

  十、小说家:   小说家,先秦九流十家之一,乃采集民间传说议论,借以考察民情风俗。

《汉书·艺文志》云:“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

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

”   诸子百家简述诸子百家中,儒家创始人孔子因继承三代中原文化正统,在诸子百家中脱颖而出。

以致儒家学说不仅在诸子百家中地位显著,而且还成为传统文化的主流、核心内容,对中民民族精神形成产生了无与伦比的影响。

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儒家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学术或学派,儒家学说是华夏民族的文化精华,也是华夏固有价值系统的一种表现。

它已渗透传统文化的每一根毛细血管之中,极大地影响着中国文化的每一个领域。

凡是从中国土壤里产生的学说思想、宗教派别,甚至是外来文化、外来宗教,都不能避免带上儒家文化的痕迹。

于今而言,犹不止此。

儒家思想亦对世界文化还产生了永久的影响(我们知道,日本和“四小龙”推崇儒学也是在它们已实现或者基本现代化后,为解决现代化所带来的信仰危机、道德滑坡问题而采取的补偏救弊措施。

所谓“东南亚文化圈”,基本上就是以儒学为主体的文化构成模式。

它有力地推动了东南亚的社会文明与进步。

随着历史的发展,儒家伦理正在进入西方国家)。

关于对诸子百家的派别归类,司马谈列举了六家,“乃论六家之要指曰: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

“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史记·太史公自序》)。

《汉书·艺文志》中的刘歆《七略》的诸子略分为十家: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

除去小说家不谈,所以称“九流十家”。

  诸子所以说是政治学派的总称,是因为其各家的基本宗旨大都是为国君提供政治方略。

儒家主张以德化民;道家主张无为而治;法家主张信赏必罚;墨家主张兼爱尚同;名家主张去尊偃兵。

汉代以后,墨家和名家成为绝学,农家独立成一门技术性学科,阴阳家演化为神秘的方术。

因此对后来大一统王朝政治产生影响的只有儒、道、法。

  诸子百家的许多思想给后代留下了深刻的启示。

如儒家的“仁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孟子的古代民主思想;道家的辩证法;墨家的科学思想;法家的唯物思想;兵家的军事思想等,在今天依然闪烁光芒。

便是那“诡辩”的名家,也开创了中国哲学史上的逻辑学领域。

我们可以、也应该鉴借儒家的刚健有为精神,来激励自己发愤图强;鉴借儒家的公忠为国精神,来培育自己的爱国情怀;鉴借儒家的“以义制利”精神,来启示自己正确对待物质利益,鉴借儒家的仁爱精神,来培育自己热爱人民的高尚情操;鉴借儒家的气节观念,来培育自己的自尊、自强的独立人格;也鉴借墨家的“兼爱”、“尚贤”、“节用”;道家的“少私寡欲”、“道法自然”;法家的“废私立公”等等思想。

  十一、兵家。

兵家重点在于指导战争,在不得不运用武力达到目的时,怎么样去使用武力。

创始人是孙武,兵家又分为兵权谋家、兵形势家、兵阴阳家和兵技巧家四类。

  兵家主要代表人物,春秋末有孙武、司马穣苴;战国有孙膑、吴起、尉缭、魏无忌、白起等。

今存兵家著作有《黄帝阴符经》、《六韬》、《三略》、《孙子兵法》、《司马法》、《孙膑兵法》、《吴子》、《尉缭子等。

各家学说虽有异同,然其中包含丰富的朴素唯物论与辩证法因素。

兵家的实践活动与理论,影响当时及后世甚大,为我国古代宝贵的军事思想遗产。

【出自】西汉·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贾生年少,颇通诸子百家之书。

文帝召以为博士。

李悝是怎么死的

北周建德元公元572年)李昞,享年59岁,葬于咸阳  历史上的李昞昞(536年—572年),亦作李昺,字明泽,南北朝时期北周人,祖籍陇西,是唐朝开国君主李渊的父亲,妻为元贞皇后独孤氏。

出身陇西李氏,家族世代都仕于北朝,其父李虎为西魏八大柱国之一,称陇西郡公。

551年,李昞承袭为陇西郡公,564年,加封唐国公。

曾任北周安州总管,柱国大将军。

李昞死后谥唐仁公。

李渊登位后,他被尊为皇帝,庙号唐世祖,谥号元皇帝。

《法经》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李悝总结了新兴阶级在各国的立法经验了推行“法治”,编《法经》,这是我国历史上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法经》原文早已失传,《晋书·刑法志》只保存了其篇目,共有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

据历史资料的考证,李悝的《法经》可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前四篇“正律”,主要内容是惩办“盗”、“贼”。

《荀子:修身篇》说:“窃货日盗”,“害良日贼”。

可见《盗法》是保护封建私有财产的法律,《贼法》是防止叛逆、杀伤,保护地主阶级人身安全和维护封建社会秩序的法律。

唐朝以前,“盗”、“贼”的涵义是有明确的区分的。

《网法》也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成网法》、《捕法》多属于诉讼法的内容。

第五篇为《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和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徙禁、金禁。

第六篇为《具法》,也称减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现代法典中的总则部分。

从极其简单的历史资料记载来看,《法经》具有如下的特点:一方面《法经》是维护和巩固封建专制政权的暴力武器;另一方面《法经》是保护封建私有财产和维护封建等级特权的暴力工具。

在《法经》中体现了法家的“重刑轻罪”的精神。

并且,《法经》在严厉打击奴隶主贵族势力的同时,还保留着大量奴隶制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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