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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求真名言

时间:2019-12-22 12:13

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政府的工作宗旨——民。

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人民负责。

对人民负责的要求:(1)坚持为人民服务作态度(2)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3)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国家性质决定政府性质和政府职能————工作的宗旨与原则

请问非党员群众可以用“政治素质高”来形容吗

政治素质是指政治主体在政治社会化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对他的政治心理和政治行为发生长期稳定的内在作用的基本品质,是社会的政治理想、政治信念、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在人的心理中形成的并通过言行表现出来的内在品质。

它是人们从事社会政治活动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和基本品质,是个人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念、政治态度、政治信仰、政治技能的综合表现。

政治素质是人的综合素质的核心。

人的政治素质的高低是社会政治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准确把握政治素质的内涵和特征是提高人的政治素质的前提。

政治素质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政治心理、政治价值观、政治信仰、政治能力等。

政治素质具有阶级性、内在性、综合性、相对稳定性、层次性等特征。

人的 政治素质主要包括政治立场、政治品德和政治水平。

所以说政治素质高,不一定要党员的,楼主放心吧,可以用的啦~

帮忙想几个词

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多形式、立体化、广角度、多渠道……

学好这些排比句,你就可以了  要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

  要增强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真正让人民享有更真实、更充分、更广泛的人权。

  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要增强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

  在……方面是思想明确、准备充分、行动有力和富有成效的。

  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党员意识,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

  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党的十七大精神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的要求。

  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

  必须顺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是历史的必然、现实的选择、未来的方向。

  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来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

  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矛盾进入了易发、多发期。

  以非比寻常的决心干劲,以非比寻常的过硬措施,以非比寻常的工作成效,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以实际行动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政权,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成果,捍卫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这样的大部制有利于理顺关系、优化结构、统筹兼顾、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真正做到党在心中,民在心中,法在心中。

  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建设一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政法队伍。

  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司法公正。

  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

  要着力解决好执法不严、裁判不公、执行困难的问题。

  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等顽症。

  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

  让人民群众感到更安全、更方便、更文明、更和谐的要求。

  实现由防范性管理向平等性、服务性、无偿性管理的转变。

  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

  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健全国家安全体制,确保国家安全统一。

  让人民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温暖、方便、公正、高效。

  保障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积极进行制度、体制、机制、方法创新,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干部队伍。

  各级党委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健全治安防控体系。

  政法机关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

  实现由单一的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的转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最彻底的人民性、最普遍的公平性、最有效的协调性。

  领导干部要做勤于学习、执法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敢抓敢管、廉政勤政的表率。

  努力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各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确保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实现由党委、政府包办一切向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转变。

  坚决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畸轻、有罪判无罪等执法不严、放纵犯罪的问题。

  要坚持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政法工作。

  政法战线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首要政治任务。

  政法机关一定要最大限度地扩大和落实警务、检务、审务、狱(所)务公开,最大限度地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强化调解意识,整合调解力量,扩展调解范围,创新调解方法,特别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机制。

  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创造出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政法工作发展规律的政绩。

  使广大干警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自觉从人民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自觉把人民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

  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善于运用法律手段预防打击犯罪维护秩序。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维护人民权益,既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又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原则;既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根本标志,又是政法工作的目标追求。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指导思想、思维方式、实际行动上实现新的转变,真正以科学的理念、和谐的方法,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来谋划、改进政法工作。

  更加注重向社会学习、向群众学习,组织新进政法机关的干警以及长期在机关工作的干警到基层一线摸爬滚打,使他们真正了解群众的疾苦、掌握群众的心理、增进对群众的感情,学会与群众打交道、交朋友,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实际本领。

  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表率,一定要做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表率,一定要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表率,一定要做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表率,一定要做严于律己、廉政勤政的表率,一定要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表率。

  政法机关必须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来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从而为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精辟分析了政法工作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深刻阐明了政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职责和重大任务,深刻阐明了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总的要求和重点工作,深刻阐明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大意义和重大措施。

  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就是干警最应该去的地方,人民最需要办的事情就是干警应该全力去做的事情,人民最反感的问题就是干警应该全力整改的问题,决不能让普通群众受到伤害,决不能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能使法庭成为单纯的诉讼技巧的竞技场,决不能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能向群众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

  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全部取消。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

  着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

  增强国有经济活动力、控制力、影响力。

  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深化沿海开放,加快内地开放,提升沿边开放。

  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

  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必须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道理、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

  必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低排放、低能耗、高效率、高知识密度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成为当代发展的基本趋势。

  深刻认识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正确落实到侦查破案、批捕起诉、定罪量刑、监管改造等各个执法环节。

  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不同的利益诉求不仅会在干部群众的工作和生活中表现出来,也会在不同地方、不同领域、不同部门表现出来。

  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二○二○年比二○○○年翻两番。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

  世界多极化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革命加速推进,全球和区域合作方兴未艾,国与国相互依存日益紧密。

  强调认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不是要妄自菲薄、自甘落后,也不是要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而是要坚持把它作为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根本依据。

  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引入一种新的关系、新的体制、新的机制。

  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时代性、实践性和针对性。

  争创一流业绩、提供一流服务、建设一流队伍。

  我国科技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

  “三老四严”精神就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的精神。

  向人民学习,向社会学习,向实践学习,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本领。

  这个浪潮涉及国家之广泛、涉及领域之全面、持续时间之长久,都具有标志性的时代意义。

  实现人口再生产从“高出生、高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

  奥运是中国人扬眉吐气的盛会,是中国走向世界的盛会,是中国被世界接纳的盛会,是中国与世界融合的盛会。

  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我们理解、信赖、关心台湾同胞。

  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尽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中国决不做损人利己、以邻为壑的事情。

  焕发自强不息、奋力拼搏、改革创新精神。

  适应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

  发展党内民主是多层次、多方面、多途径的。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

  不断推进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使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国际关系中弘扬民主、和睦、协作、共赢精神。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

  防止和克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现象。

  这是我们党励精图治、探索真理、开拓进取的结果。

  我们将继续贯彻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

  共同营造和平稳定、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地区环境。

  努力做到亲民有真感情,爱民有真措施,利民有真成效。

  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我们党关于党的建设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很多。

  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

  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

  坚持并丰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

  明确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各项部署。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

  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祖国分割出去。

  建设起一支团结统一、纪律严明、英勇善战的工人阶级先锋队。

  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是承前启后、一脉相承、一以贯之的。

  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

  30年来我们党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和方法创新。

  提出在革命化的前提下实现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深入思考关系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

  从1983年起用3年时间对党的思想、作风和组织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

  如何在扩大对外开放的情况下适应新要求、学习新知识、锻炼新本领。

  明确提出党委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我们党是靠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起家,从胜利走向胜利的。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

  一个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社会主义中国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奢侈浪费、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在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上取得新进展。

  列宁认为党内民主、高度集中加上铁的纪律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基础。

  这30年党的建设是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重大而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进行的。

  我们党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

  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全国必须保持高度一致。

  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

  中国人民的面貌、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中国*河蟹*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增强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有效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消极腐败现象对党的肌体的侵蚀。

  所有这些,引起全球经济格局、利益格局和安全格局发生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变化。

  在党政分开、下放权力、精简机构、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采取了若干改革措施。

  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停滞、永不僵化,成为我们党长期坚持的治党治国之道。

  明确提出要在实践中特别是环境艰苦、矛盾集中、困难突出的地方锻炼和培养干部。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

  这一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最显著的成就是快速发展、最突出的标志是与时俱进。

  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构成党的建设总体布局。

  一代又一代中国*河蟹*人前赴后继、不怕牺牲,艰苦奋斗、锐意进取,才奠定了中国今天的局面。

  使党的建设工作在历史的比较、国际的观察、现实的把握中开阔了视野、深化了认识、提高了水平。

  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凝聚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

  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促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大团结。

  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核心价值。

  恢复了我们党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思想路线。

  我们对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充满信心。

  如何加强执政党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

  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

  认真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思想混乱、组织涣散、作风不正、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并取得明显成效。

  在全国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

  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牢把握‘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之间相互贯通、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关系。

  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许许多多的*河蟹*员不畏艰险、勇挑重担、舍生忘死、冲在前面,充分展示了新时期*河蟹*人的优良品格和时代风范。

  马克思主义只有与本国国情相结合、与时代发展同进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才能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感召力。

  这30年是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被越来越多的党员和群众所学习、所接受、所掌握、所运用,理论成果变为巨大物质力量的时期。

  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要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在党内生活中讲党性,讲原则,弘扬正气,反对歪风。

  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凡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凡是对维护台海和平有利的事情,凡是对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做好。

  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

A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三)私存私放公款;(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二)虚报工作业绩;(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第二章 实施与监督第九条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

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将本准则列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考察考核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编辑本段 第三章 附则第十五条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准则,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本准则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同时废止。

怎么评价领导

加强机律作风建设,对于一支政治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勤政的干部队伍,营造一个朝气蓬勃、团结和谐、创新求实、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首先要认识到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然后是解决好工作作风光面的问题,再次是解决好纪律执行方面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个人主义的倾向问题。

二是自由主义的倾向问题。

三是好人主义的倾向问题。

四是利益主义的倾向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和实际工作,需要我们认真的解决。

  提高认识,防止和克服从政不廉的问题。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身处高危环境和高危岗位,一定要增强风险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二是要管住自己,在廉洁自律方面面临着极大的考验。

三是要管得住小节,经得起考验,永葆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

  认真解决好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要真心实意解民忧。

增强职工群众意识和职工群众观点,真正把职工群众当亲人,认真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给职工群众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些生产生活当中的存在的问题,以实际行动不断增进同职工群众的感情。

二是要脚踏实地谋发展。

敢于直面困难、正视矛盾,主动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同职工群众一起研究办法、采取措施,努力打开工作局面,加快发展步伐。

三是要牢固树立爱岗敬业、讲奉献的意识。

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上下功夫,使广大干部兢兢业业、脚踏实地,从最平常、最平凡的事做起,不畏艰难、勇挑重担,诚诚恳恳待人,踏踏实实做事。

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始终求真务实地做好每一件事,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努力解决好纪律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政治纪律。

坚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纪律。

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搞好班子团结。

要严肃组织纪律,坚持组织原则,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切实把组织放在第一位,坚决维护组织的权威。

三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要模范遵守机关的考勤纪律、接待纪律、值班纪律等。

四是严格执行群众纪律。

执行好群众纪律,就是不准与民争利,不准侵占职工群众的各种物质利益及损害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不得以不平等态度对待职工群众,不准压制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不准以官僚主义的态度对待职工群众等。

五是严格执行经济纪律。

要严格遵守经济工作制度特别是财政金融工作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严禁重大开支未经集体研究而擅自做主。

只有这样才能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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