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忠诚于党的格言
一、加强学提高自身素质。
首先应该加强政习,提高政治素质治素质的提高才能具备合民警察的前提标准。
同时还应该加强业务学习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一些同志缺少学习,但总在强调客观原因说工作太忙,没时间学习,其实磨刀不误砍柴功,学习会使你事半功倍。
学习时要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理论联系实际,才真正能使学习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深入扎实开展三文明建设教育整顿活动,全面提高干警的执法素质和罪犯思想素质。
“三文明”建设教育整顿活动的内容即: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
“三文明”教育是稳定监管秩序的需要、是提高民警执法素质的需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通过理论学习使大家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丰富知识;通过“三文明”建设教育活动使大家养成良好的纪律作风和集体观念;通过教育引导罪犯“讲文明话、做文明事”,从而逐步变成文明人,继而成为一个守法公民。
三、要做一名有理想,有信念的人。
理想和信念是人思想的灵魂。
缺少了理想和信念的人是空虚的,没有追求的。
一个确立了远大理想,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人,一定是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家庭美德的人,也一定有着健康的心理,能够抵御不良冲击和谬误诱惑的。
我们要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纪律作风,让自己更加充实,更加快乐。
四、要培养自己高度的事业心、不懈的进取心、强烈的责任心和执着的爱民心。
每个民警,只要进了人民警察这支神圣的队伍,就应该把这个职业当作自己毕生的追求,树立强烈的事业心,爱岗敬业,无怨无悔,真心真意追求一生,实心实意搞好工作,心甘情愿地、主动地、自觉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这就是高度的事业心。
总之这几天的学习对于我不仅及时而且实际,为我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夯实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更重要的是这几天学习使我清楚的知道怎样才是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
今后我必将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完善自己,争做一名让党和人民满意监狱人民警察。
讲诚信与善意的谎言名言
善意的谎言无碍于诚信 “谎言”之所以称为“谎言”,是因为它是虚假的、不真实的、骗人的话语。
一个人如果经常有谎言流与口中,从而去哄骗他人,久而久之,他便会失去人们的信任。
就如同《撒谎的孩子》文中的那个孩子一样,每天都喊“狼来了”以寻求刺激、开心,而当狼真的来时,他只有一个人独立去面对,自己去承受,再怎么喊叫也无济于事,也不会有人再来帮助他。
因为,可能来帮助他的人已经习惯了他的喊叫,以为又是他在“逗你玩”呢,可见,谎言有碍于诚信。
但是今天,我们谈到的“谎言”,还有个定语——善意的,加上了这个限定词后,谎言的本质也就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善意的谎言”是人们对事物寄托的美好愿望,是人们善良心灵的对白,是人们彼此之间相互安慰的一丝暖意,是人们心底里流露出来的一种柔情……谁也不会去追究它的可信程度,即使听到善意谎言的人明知道是谎话,也一样会去努力相信,不会觉得说谎者的虚伪,有时还要从心里感激呢。
当一位身患绝症的病人,被医生判了死刑时,他的父母、爱人、子女以及所有的亲人,都不会直接地告诉他:“生命已无法挽救”,“最多还能在这个世界上活多久”之类的话。
虽然这些都是实话,但是谁会那样残忍地如同法官宣判犯人死刑一样,向已经在病痛中的亲人以实情相告呢。
这时,大家就会形成一个统一的战线,闭口不谈实情,而以善意的谎言来使病人对治疗充满希望,让病人在一个平和的心态中度过那残年余日。
难道这会有碍于诚信吗
当一个不韵世事的孩子,突然遭遇不幸,失去了自己的亲人,该怎样向他说明自己的亲人到哪里去了呢。
我们觉得最好的办法还是:暂时不要告诉他真实情况,只是说到很远的地方出差去了,或者是在国外学习工作之类的。
待孩子懂事了,有了一定的承受能力的时候,再以实情相告,孩子也会理解亲人的做法,不会因为没有早知真情而生气的。
难道这样的话也有碍于诚信吗
当一个正在外地执行任务的军人的母亲病入膏肓,炎炎一息的时候,多么希望能见上儿子最后一面啊,但是,儿子是不能回来的,不能为老母亲尽一点孝心,照顾一下曾经为儿子操碎了心的母亲,他非常歉疚,也很是惦念。
而老母亲非常理解儿子,告诉身边的亲人,自己走了以后不要告诉远方的儿子,不能让他分心,要说病情已经稳定,让他安心为国尽忠。
难道这样善意的谎言有碍于诚信吗
所以,我坚持认为:善意的谎言不仅无碍于诚信,而且还会极大地增进人与人之间的友谊和感情,对社会稳定亦有不可磨灭的作用。
建议大家:善意的谎言该用则用,跟诚信与否没有太大的厉害冲突。
我们知道,人们身处在这个社会,背负着许许多多的义务,而义务与义务之间有时候是会存在矛盾的,当一个义务凌驾于另一个义务之上时,就要缓解另一个义务。
因此,善意的谎言的本质是一种更紧迫更重要的义务,而这种义务是要以缓解诚信义务为代价。
很久以前,西方有位哲人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能引起人内心深深地震动:一个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个就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诚信。
显而易见,没有什么比心灵美更美丽无邪的,而诚信恰恰是内心美的表现之一。
我想对方同学从中不难看出,既然是谎言就有碍于诚信,其获得的效用和好处,终究还是要以牺牲诚信为代价的。
在此我想请问对方同学,当一个人在失去了诚信之后,他的出发点还是善意的吗
对方辩手请注意,今天我们辩论的题目是善意的谎言是否有碍诚信,而不是谎言是否有碍诚信。
首先,《现代汉语词典》解释“谎言”为不真实的话,在感情色彩上显然是中性的。
出于不同的目的说谎,将导致迥然相异的结果:一种出于损人利己的目的用狡猾奸诈的手段骗人,它是恶意的欺诈,必然会导致社会道德的沦丧和秩序的混乱。
另一种出于有利他人的目的把真实情况隐藏起来,它是善意的隐瞒,将会让感情更融洽,社会更和谐。
因此,善意的隐瞒和恶意的欺诈从动机到结果都有着天渊之别,不可混为一谈。
当贫穷的母亲把仅有的饭菜留给儿女,同时隐瞒了自己还饿着肚子的事实,难道您还要指责善良崇高的母爱“不诚信”吗
第二,何为“诚信”
诚实守信也。
古人早就倡导“诚”和“信”,强调言行一致、知行合一;诚信原则要求人们自觉守法、真诚守信。
却没有一个是简单化地要求人们100%地说大实话。
不分情形地说大实话是极其可怕的:战争中你能把我方的军事情报向敌人俱实以告吗
商场上你能把你的商业机密向对手和盘托出吗
因此,既然诚信原则并不意味着简单化的100%真实,那么在必要时候的善意隐瞒就不会与诚信原则发生矛盾。
第三,善意的谎言作为一种正确而友善的处世方式,其动机、目的和结果无一不与“诚信”相一致。
社会弘扬诚信的意义在于培养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建立起人际间互信、互利了良性互动,而那些充满仁慈和恻隐之心的善意的谎言用样是为了使感情更融洽、生活更温馨、社会更和谐。
“大学之道,止于至善”,出于同样的善意,二者之间便是密切统一的。
综上,重申我方观点: 第一,谎言视其本质差异分恶意欺诈和善意隐瞒,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第二,“诚信”并不意味着不作具体分析的100%真实,特定情况下,善意的隐瞒是并不可少的。
第三,善意的谎言与诚信原则从目的到结果都相一致。
因此,我方认为:善意的谎言不妨碍诚信。
(作者:于露 09月25日09:31) [正方]: 主持人、各位评委,大家好
今天非常高兴在此就善意的谎言是否有碍诚信的论点提出自己的意见。
以下就是我方的看法: 善意的谎言本身即是谎言,这一点是无庸质疑的。
谎言,说谎是欺骗,欺骗是不道德的,不道德的事不得人心,这些都是打小师长们就谆谆教诲过。
但我们扪心自问,又有谁没有说过谎言呢
无论是对自己的亲人、朋友、还是不相识的人,目的也有很多种,但当我们给谎言加上一个“善意”时,仿佛大家都可能接受了,这正是人性的弱点的集中表现。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当你拿不定主意时,就说实话。
它将令你的对手感到窘困,令你的朋友感到释然。
”因此,心理学专家们的观点是:不要轻易扯谎,哪怕是善意的谎言。
(作者:吴蕴惠 09月25日09:35) [主持人]: 请正方二辩发贴 (作者:张璇 09月25日09:35) [主持人]: 请反方二辩发贴; (作者:张璇 09月25日09:37) [反方]: 当贫穷的母亲把仅有的饭菜留给儿女,同时隐瞒了自己还饿着肚子的事实,难道您还要指责善良崇高的母爱“不诚信”吗
其实生活中我们随处可见善意的谎言的影子,从病榻前含泪的安慰到委婉拒绝时的客套,从爱人间的海枯石烂到诗人笔下的绮丽夸张,但它们都没有那么可怕,让对方辩友谈“谎”而色变。
(作者:姜燕 09月25日09:41) [主持人]: 请正方三辩发贴; (作者:张璇 09月25日09:42) [正方]: 主持人、各位评委,大家好
对方二辩请注意,即使是善意的谎言,但作为谎言本身,已是与诚信相悖的行为,所以,无论谎言是否处于好的目的,作为谎言本身必然会有碍于诚信。
所以,在此我要大声疾呼,让我们拒绝善意的谎言,共同打造诚信社会。
(作者:姜文兵 09月25日09:43) [主持人]: 请反方三辩发贴; (作者:张璇 09月25日09:44) [反方]: 对方一辨论述中,指出当一个人面对两种义务时,当彼此矛盾时,要缓解另一方义务。
但正方一辩并没有论述善意的谎言与诚信是矛盾的啊。
怎么能直接下结论,善意的谎言一定会缓解诚信义务呢
请对方辩友注意,我方一辩已清楚陈述,谎言本身应具有欺骗的功能,只有恶意谎言才是出于欺骗,请正方不要把“谎言”概念的外延缩小。
(作者:陈跃明 09月25日09:47) [主持人]: 请正方四辩发贴; (作者:张璇 09月25日09:47) [正方]: 请对方辩手注意,您们的辩词存在很大的疏漏.我们认为区分事物首先应先从定义入手进行阐述,综合康熙词典的释义,善意的谎言就是不事实求是,说假话、虚话,夸大、掩盖、歪曲事实真相。
从善意的谎言词组结构入手进行分析,其属偏正短语,中心词是谎言,因而善意的谎言本质上就是谎言。
善意的谎言其动机虽然为善意,但因为善意本身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而屡屡被一些“职业骗子”所利用――这是不争的事实。
“谎言”的本身是阴暗的,事物的好恶不由事物的目的去衡量,善意的谎言本身即是假话。
尽管其褪去了丐服穿上了旗袍,可是依然摆脱不了其谎言的本质,而谎言就意味着欺骗,因而就有碍诚信。
善意的谎言的出发点是善良的,但是往往这种谎言一旦戳穿,对对方的伤害会更深,作为谎言本身,已是与诚信相悖的行为。
在中共中央公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的20字道德规范中,诚信 是一个很重要的规范,诚信就是求真,就是追求正义。
古人说真者,精诚之至也。
不精不诚,不能动人。
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说的:“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 通过上述多方面的分析,我们认为无论谎言是否处于好的目的,作为谎言必然会有碍于诚信。
(作者:姜文红 09月25日09:49) [主持人]: 请反方四辩发贴; (作者:张璇 09月25日09:50) [反方]: 善意的谎言与诚信是不同范畴的道德规范,不会发生矛盾,就象汽车不会撞上飞机一样。
诚信:信,中国文化中“信”与“义”构成“信义”,是一种人文精神,做人的准则。
“信”与“诚”相连,形成“诚信”这一道德规范,是泊来品,近代西方法学先贤提出“契约社会”的概念,人与人各种的关系都是契约关系,在这样的社会中,诚信是社会道德的最底线,我国建立市场经济后,要建立规范的有序的市场,诚信也就成了最重要的准则。
所以,现代意义的“诚信”是市场运行的道德准则。
善意的谎言,从出发点和结果看各种各样的善意的谎言,都是为了保护对方的情感,维护对方的心理健康和愉悦,是一种人文精神。
由于善意的谎言的存在,世界变得更美好,更温馨,更和谐,世界才会充满爱,充满阳光,儿童健康成长,老人尽享晚年,病人充满希望。
所以,这是两个不同领域的道德准则,不会相互冲突,相互矛盾,善意的谎言不会妨碍诚信。
善意的谎言不是“谎言”(恶意的谎言),就象大海里的鲸鱼不是鱼,鼠标不是鼠。
(作者:黄宗德 09月25日09:54) [主持人]: 现在进入提问阶段。
首先请正方一辩发贴提问; (作者:张璇 09月25日09:54) [正方]: 请对方一辩注意,既是谎言
何来善意
即是善意
何必撒谎
谎言虽然为善意,但作为谎言本身,已是与诚信相悖的行为,所以,无论谎言是否处于好的目的,作为谎言必然会有碍于诚信。
与民族精神来一次暮然回首,原来那诚信竟在灯火阑珊处。
隔着几千年的长河,依旧可以清晰地听见:诚信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宛如长城是中华民族的象征。
一个人如果丢失诚信留下的就是虚伪:一个企业如果丢失诚信将面临破产然机;而一个民族如果丢失诚信将会对堕落与死亡
守信了诚信就守信了一方净土,守信了诚信就留信了成功,守信了诚信中华民族才能永恒。
在此我想请问对方同学,当一个人在失去了诚信之后,他的出发点还是善意的吗
(作者:徐劲艳 09月25日09:56) [主持人]: 请反方一辩回答,提问 (作者:张璇 09月25日09:57) [主持人]: 抓紧时间回答 (作者:张璇 09月25日10:02) [反方]: 请对方辩手注意,我们今天我辩题是善意的谎言是否有碍诚信,而不是讨论不诚信的人是否还有善意。
请搞清楚因果逻辑。
对方辩友说既是谎言何来善意,是否对善意的谎言的存在表示怀疑,既然不存在善意的谎言我们今天的讨论还有意义吗
(作者:于露 09月25日10:03) [主持人]: 请正方二辩回答,提问 (作者:张璇 09月25日10:03) [正方]: 没有必要,我们坐在这里辩论干吗? 所谓善意的谎言也可能导致不可预见的后果。
并举出实例:某人身患绝症,为了让他平静地度过余生,亲朋好友一致把他瞒过,这其中绝无恶意,也绝无私利,但往往未能尽如人意,欺骗无法持久,反而使病者失去了配合治疗的理性和处理个人事务的时机。
女哲学家西塞拉•波克警告说,这种谎言会置人于人格大滑坡的边缘。
她在《说谎,公共和私生活中的道德选择》一书中写道: “ 心理上的障碍荡然无存,辨别真伪的能力更加模糊,自认为谎话不会被识破的概念可能趋向偏执.”一些对说谎现象颇有研究的心理学家建议, 任何人如果想对朋友、亲人、同事说些“ 善意的谎话”之前,最好能好好考虑一个涉及心理反应的问题,即对方如果知道了真相后会感谢你的好意,还是会觉得对你的长期信任被你伤害了。
(作者:吴蕴惠 09月25日10:07) [主持人]: 请反方二辩回答,提问 (作者:张璇 09月25日10:07) [反方]: 对方辩友已经承认了善意的谎言的存在。
亲朋好友并不会影响治疗,实际上是为了更好的治疗,压力只会影响病情。
一个母亲与丈夫离婚了,当时孩子还不懂事,这位母亲告诉孩子,你的爸爸是一位海员,现在在国外,过些日子就会回来的。
孩子对生活充满期望,从来没有因为自己家里缺少一个成员――爸爸而苦恼过,自卑过。
后来,母亲梅开二度,又找了新的丈夫,建立了新的家庭,于是她又对孩子说:你爸爸从国外回来了。
于是,孩子同爸爸之间没有任何隔阂,情同父子,父亲因为孩子没有见外,也对孩子视如己出。
每日给孩子辅导,孩子健康成长,成为名牌大学的学生。
等到有一天,孩子大学毕业了,她终于发现自己的爸爸不是亲爸爸,她虽然也哭了,也为自己受到欺骗而苦恼,但是,他终归会明白,母亲这样做是对的,否则她不会有快乐的童年,不会有健康的心理,不会有良好的学业成就,不会有美满的家庭,不会有……(太多太多)。
请问对方辩友自问,世上有哪一位会因为善意的谎言而怀疑对方的人格和诚信呢
(作者:姜燕 09月25日10:15) [主持人]: 请正方三辩回答,提问 (作者:张璇 09月25日10:16) [正方]: “善意的谎言更多的是借口”
任何使用借口的人都想用它来保护自己或别人。
帮助我们挽回面子,以便能忍受挫折。
盖斯梅尔说过:“认为自己比真正的自己好,是相当普遍的现象。
”人想出来的借口有时出乎意料。
为什么人要自欺欺人?美国幽默作家赖得乐指出:“大多数人不是生活在现实当中,而是生活在幻想里,尤其是对自己的幻想。
”话又说回来,了解自己与朋友的真象有时非常残酷,最好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然而大多数借口都有破坏性。
不自觉地使用借口,即使不会愚弄别人,也会愚弄自己。
所以我请对方认识到,多点诚信,少点借口
同时我想问对方,如果大家都有这种观点,如何打造诚信社会,如何使我们的国家在诚信上有更大发展
(作者:姜文兵 09月25日10:24) [主持人]: 请反方三辩回答,提问 (作者:张璇 09月25日10:25) [反方]: 人们总是对谎言习惯性地给于贬义。
这是因为当今社会诚信危机,其实谎言是中性的。
即使当今社会提出诚信道德,也没有要求在各种环境下都要讲大实话,不允许谎言的存在,善意的谎言不是“谎言”(恶意的谎言),与诚信不相矛盾,是有其存在空间的,如果大家对“谎言”两字不喜欢,我们可以介意语言学家再造一个词,诸如“虚言”、“婉言”来确却表达善意谎言这一语意。
善意的谎言,抛开了丑陋,而来到美丽的世界
善意的谎言,摒弃了自私,而来到诚信的人间
请对方辩友举出实例,有谁因为善意的谎言而受到伤害
造成诚信的失损
(作者:陈跃明 09月25日10:29) [主持人]: 请正方四辩回答,提问 (作者:张璇 09月25日10:29) [正方]: 您没有正面回答正方三辩的问题,我认为即使谎言是善意的,其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比比皆是.何须举例.这种负面影响对诚信的破坏往往是比较隐蔽,是一种慢性中毒.无视这种毒害,无疑是掩耳盗铃.我想请问对方辩手,您们口口声声说善意的谎言与诚信是两个范畴,请您们就善意的谎言准确下一个定义
(作者:姜文红 09月25日10:36) [主持人]: 请反方四辩回答,提问 (作者:张璇 09月25日10:39) [反方]: 正方三辩所说“善意的谎言更多的是借口” ,这句话需要不需要论证
在没有论证的前提下,是否可以直接引用
正方三辩直接论证“借口”的危害,是有严重逻辑错误的。
同时,我发现对方辩友在多处存在逻辑错误,在此,不一一列举。
我方要求对方列举实例,对方却说实例比比皆是,还是没有举出一例。
善意的谎言是人人尽知其意的,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何须再下定义呢
正方三辩反复强调善意的谎言是慢性中毒,有隐蔽性,可是并没进行严密的论证,也没有举出一个实例,而是直接下了结论,我方不能苟同。
请问对方辩友,善意的谎言到底怎样破坏诚信的
(作者:黄宗德 09月25日10:46) [主持人]: 请正方一辩回答 (作者:张璇 09月25日10:47) [正方]: 张辉学友,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
我们一定不辜负全体师生的期望. (作者:姜文红 09月25日10:52) [主持人]: 一辩回答 (作者:张璇 09月25日10:53) [正方]: 当两人正在执恋之中,双方承诺永不变心,但后来还是分手了,这个当时是善意的谎言,后来受害方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1+1=2是不是需要我们这一带人继续来论正,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就好比是善意的谎言是借口这个观点一样. 日本不顾史实、扭曲历史,得到的是大部分亚洲人民的强烈谴责。
当德国总统虔诚地向二战受难者致忏悔时,他得到的不仅是诺贝尔和平奖,更有世界人民的理解与宽容。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能始终以一颗公正的心来对待和评价客观事物,那么一定会营造出一种诚实明净的氛围,而不是尔虞我诈的恶性循环。
朱?F基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以诚立身,以信交友,是我国传统道德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维护经济正常运行、推进体制创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举。
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和人们价值观念的嬗变,一些领域和个人的信用匮乏,已日益成为令人切齿的社会公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正如对方一辩所述,谎言何来善意,既是谎言就有碍诚信,请问对方辩友,诚信是什么?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是什么? (作者:徐劲艳 09月25日10:54) [主持人]: 提问阶段结束,现在开始自由辩论。
请正方首先发贴。
(作者:张璇 09月25日10:55) [正方]: 我方认为所谓善良的谎言是有碍诚信的,当然这里的谎言并非人们通常说的令人震惊的骗局,而只是对配偶、亲戚和朋友的做法、意见或观点假装表示肯定或支持(其实并不赞成)的谎言。
这里以南加州的一个名叫汤姆的公司经理为例。
汤姆每年与太太以及儿子到岳母家度感恩节。
他其实很不喜欢吃岳母做的一种“有特色的”南瓜馅饼,但却对岳母说她的馅饼做得多么可口,以避免伤害她的情感。
“这样做有错吗
”汤姆在向心理医生咨询时问道。
这是一个不少人都会提出的问题。
这名心理学家让他从岳母的角度来看待这种谎话。
假设有一天,汤姆的儿子在外婆面前吐露了实情,岳母发现了汤姆的真实感受,她是会告诉汤姆“谢谢你的好意
”还是会感到情感上受到伤害,说:“这些年你怎么能这样一直误导我
你还向我隐瞒了什么
”而且,汤姆的岳母又会对自己产生何种疑问
汤姆的儿子也要模仿父亲扯谎吗
他会怎样看待父亲的人格
他今后会再相信自己父亲所说的话的吗? 一位小说家曾写过这么一句话:“当我们第一次尝试扯谎时,我们就陷入了自己编织的紊乱之网。
” 我方认为反方在一些概念的理解与认识上存在根本性的错误,诚信是建立在彼此的坦诚以待的基础之上,任何的欺骗即使是所谓的善意的谎言可以说是与诚信完全悲道而弛的.关于善意的谎言的概念我想在此就不需要再论证了,已经分析的很明白了. (作者:吴蕴惠 09月25日10:56) [正方]: 讲求诚信,古已崇尚。
历史回溯到公元前359年,秦朝商鞅立法欲以诚信富国强兵。
“南门立木”的典故就此上演。
商鞅法行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
时至我国加入WT0和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倘若让假冒横行,信誉丧失,则将对经济生活造成巨大的危害,给社会生活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失信浊流必将像瘟疫一样侵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步伐。
回眸切肤之痛,切实倡导诚信、惩治背信,健全信用道德规范和信用法律体系,已是刻不容缓,时不我待 请问正方对友,谎言何来善意,既是谎言就有碍诚信,请问对方辩友,诚信是什么?我们这个社会需要的是什么? (作者:徐劲艳 09月25日10:59) [主持人]: 对方回帖呀 (作者:张璇 09月25日10:59) [反方]: 对方辩友所例举,热恋中的情人彼此承诺永不变心,但后来又分手,这不是善意的谎言,而是恶意的谎言。
是对对方情感的欺骗,不能佐证恶意的谎言具有欺骗性。
(作者:于露 09月25日11:00) [正方]: 我们要拒绝谎言,坚持诚信。
如何才能避免反方在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尴尬
我方以为: 一开始拒绝,就不会出现后来的尴尬局面。
我们现在生活在坦诚不受欢迎的时代里。
“你可不要说隔壁大妈戴的帽子难看,听见没有
” “你要跟新班主任说‘非常高兴您成为我们的班主任’
” 我们说类似的话并不是自己由衷的想法,而是挑一些不让人伤心的好话说给对方听。
这是因为我们认为,生活中不能缺少善意的谎言。
我们从相反的角度看这个问题好吗
某个人戴了一顶很难看的帽子,我们可以实事求是地告诉人家确实不太好。
这是因为,总说善意的谎言也会给你带来麻烦。
因此,要学会何时说真话,何时说善意的谎言,要不就会导致无法辨别真假的结果。
举一个例子,假设你周末接到一个不太亲密的朋友的生日邀请,你并不想去,但拒绝了又怕对方生气,答应得模棱两可。
时间过得很快,眼看快到朋友的生日了,你还是不想去,现找了个理由告诉对方你不能去了。
你想一想,这时对方会怎么看你
对方肯定看得出来你不情愿去,一定会很生气。
当初你没有拒绝,结果还是让朋友生气了。
假如接到邀请时就表明态度会是什么样呢
“受到邀请我感到非常高兴,但是我不能去,因为那天我在城里有事。
” 假如一开始拒绝,就不会有后来的尴尬。
(作者:姜文兵 09月25日11:01) [反方]: 欺骗肯定是谎言,而谎言不一定就是欺骗。
谎言有恶意与善意的两种。
说谎是人的一种本能,至于是否诚信,关键在与哪种谎言。
那么恶意的谎言当然可以说是欺骗,恶意的谎言是为说谎者谋取利益,以强烈的利欲,薄弱的理性,把他人当作靶子,不惜伤害他人的行为,是一种损人利已的行为表现。
心术不正的人,不管如何伪装,如何花言巧语,如何绞尽脑汁为自己恶意的谎言冠上善意的高帽,其所说的谎言都带有恶意目的性。
可善意的谎言则不然,它是出于善良的动机,以维护他人利益为目的和出发点的。
善意的谎言本身的性质决定它并非恶意,而是建立在内心之诚,之善的基础上,本身善良的人在某种状态下“被逼”说出的谎言是善意的,这种谎言对主体来说是一种友善,一种关心。
这种谎言也是一种处世的方式,是一种替人着想的品质的体现显然,善意的谎言无碍诚信。
没有谎言的世界如同没有灰尘的地球,是不存在的,关键是我们怎样去利用它。
善意的谎言不妨碍诚信。
(作者:陈跃明 09月25日11:02) 呵呵,累死了!
如何防止犯罪
律师有下列行为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一项规定的“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律师法》以及本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同时在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 (二)在同一案件中,同时为委托人及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第三人代理、辩护的; (三)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利害关系的案件中,分别为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辩护的; (四)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为法律顾问单位的对方当事人或者有其他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辩护的; (五)为争揽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的; (六)利用媒体、广告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不真实或者不适当的宣传的; (七)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诋毁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声誉的; (八)利用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组织的关系,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九)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十)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向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的; (十一)超越委托权限,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的; (十二)接受委托后,故意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或者与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利益的; (十三)为阻挠委托人解除委托关系,威胁、恐吓委托人,或者无正当理由扣留委托人提供的材料的; (十四)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或者收费合同约定,向委托人索要规定或者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者财物的; (十五)执业期间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的; (十六)承办案件期间,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会见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的; (十七)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在离任后两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或者担任其任职期间承办案件的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十八)违反规定携带非律师人员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在押罪犯,或者在会见中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 (十九)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十)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继续执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被停业整顿期间、注销后继续以原所名义执业的; (二十一)有其他违法或者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的行为,严重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
第九条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从事活动,或者擅自改变、出借律师事务所名称的; (二)变更名称、章程、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合伙协议等事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登记的;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阻挠合伙人、合作人、律师退所的; (四)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发展为合伙人、合作人或者推选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 (五)不按规定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和收费合同,统一收取委托人支付的各项费用,或者不按规定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的; (六)不向委托人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或者不向委托人提交办案费用开支有效凭证的; (七)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或者收费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索取规定、约定之外的其他费用的; (八)未经批准,擅自在住所以外的地方设立办公点、接待室,或者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九)聘用律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按规定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不为其办理社会统筹保险的; (十)恶意逃避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债务的; (十一)利用媒体、广告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不真实或者不适当的宣传的; (十二)采用支付介绍费、给回扣、许诺利益等不正当方式争揽业务的; (十三)利用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组织的关系,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十四)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声誉的; (十五)在同一案件中,委派本所律师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辩护,但本县(市)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十六)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十七)向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十八)允许或者默许受到停止执业处罚的本所律师继续执业的; (十九)采用出具或者提供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服务专用文书、收费票据等方式,为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或者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违法执业提供便利的; (二十)为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印制律师名片、标志或者出具其他有关律师身份证明,或者已知本所人员有上述行为而不予制止的; (二十一)允许或者默许本所律师为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购买商品、出资旅游、报销费用、装修住宅,或者提供交通、通讯工具的; (二十二)不依法纳税的; (二十三)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后拒不改正,或者在停业整顿期间继续执业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三)受到刑事处罚的; (四)有其他违法行为,严重损害律师职业形象
中国历史上有几次灭佛事件
你就这样回答: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历史事实将会证明我是不是一个有责任心,敢担当,有正义感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