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经典名言 > 有关刑事诉讼的名言

有关刑事诉讼的名言

时间:2018-03-16 19:47

关于法律的格言

1、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

2、一个国家的法律,维护的是整个国家的稳定和繁荣,更是要保护全体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害3、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人类享受着充分的自由,而离开了法律范围的“自由”,最终是对自由的毁灭。

4、学法、普法、懂法,不但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更是对大多数人和整个社会利益的一种贡献。

5、法律是公民行为的准绳,公民以准绳唯命,一旦脱离,何去

何从

何喜

何忧

难了

6、以法律为导向,用公仆的身份调解民众之事;用法律作依托,行公民之义务维护法律之神圣。

7、有力不在个子高,有理不在声音高,学法明理天下事,依法问题全能了。

8、法律与利益同在,依法与文明同行,在关键的时候都要想想应尽的义务。

9、法制保障了民主,法治促进了和谐,在非常时期更要维护群众的权利和利益。

10、法律赋予公民的是权利和义务;公民依附法律的是人格和尊严。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刘峰律师的名言有哪些

看他的文章篇篇精彩,名言肯定很多。

求其身边人赐一些。

谢谢。

“没有任何一个谎言,可以永远长存。

”“真理在绝大多数时间都是被埋藏的,而闪烁的常常是谬误。

”“人,至少得有一个方面是纯粹的。

”“一个无大道之心的人,往往始于无有,而终于虚幻。

大道,是信念的彼岸。

”“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引起对峙,而是为了实现正义。

”“张开嘴,正义会替你说话。

”“主张理性并非意味着不会受到非理性袭击,而是甘愿受到非理性伤害,也不会还之于非理性。

”“宁愿以理性而失败,也不愿以非理性而取胜。

”“改变一个人,远比战胜一个人更属于成功。

”“今天的中国人犯了一种病,病的名称很长,叫做'相信世界上的人若非砧板,便是铁锤'。

”“谁违背法律,漠视正义,谁必将为此付出代价。

”“当别人在试图为他人立法的同时,我们在为自己立法。

”“真正的大道,永远路途漫漫,荆棘密布。

稍有不慎,便是绝处。

”“人类的前进其实就如夜行,而照亮我们前进之路的,就是那些斑斑点点的理性之光。

”“一个再不良善的社会,也绝不可能长期忍受一个只有批判而没有建树的行为。

”“在一个没有理性的法庭上,再荒唐的指控也能成立。

”“态度会说话。

”“坚守是伟大的,而死磕是轻佻的。

坚守是默默的,而死磕是彰显的。

坚守是品质,而死磕是标签。

坚守永远是建设性的,而死磕往往是破坏性的。

”“中国律师应该从理想主义回归到理性主义。

”“斗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斗的目的是为了不斗。

”“中国律师界作为最善于理解理性规则,最富于拥有理性意识,最应该具备理性品质的一群,摆好身姿,定好神态,量好坐标,践行和推动职业化,将是唯一正确的路。

”“每一个案件都是不同的,而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做法。

”“自信不是凭空而生。

更不是一种所谓的心理暗示,而是一种人格充实和扎实。

”“沟通,对一个案件的解决,就好比大禹治水,缓和了洪水与堤坝的敌对关系,消除对峙,走向平衡。

而彼此尊重,正是生成它的原始基因。

”“最普通的辩护,是总想着挑剔检察官的起诉和法官的审判;最庸常的辩护,是总一厢情愿地想着挑剔检察官的起诉和法官的审判。

而只有最好的辩护,才总会基于己方的充足与不足,有利与不利,以既定的目的,去想着帮助检察官的起诉和法官的审判。

”“谁都得在明天为今天的行为买单。

”“这是一个没有君子的世界。

不必勉强,不用在意。

珍惜该珍惜的,冷视该冷视的。

”“规则意向和开创意识,是很多著名刑辩律师的珍贵内质。

无意称雄争霸,有意争先称胜;深知创造世界之大,自安一隅之踞,却又尽心尽力,发挥自我。

”“我在法庭上的种种表现,与其说是我的辩护方式,不如说是我在辩护中的人生方式。

”“法庭表现,是一个律师在法庭上面向典型的孤立创造。

它是一个实现说服力的过程。

”“去做一般律师不做的,别去做一般律师都在做的

””要想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首先要学会:把大事情当小事情看,把小事情当大事情看。

“”其实每个人都有功利意识,但当精神追逐和功利实际产生了矛盾,功利必须得让位,否则,功利便会挡了精神的道。

即便有所成,也难以大成。

““真正浩瀚的世界,只能是精神的世界,而在精神的世界里,没有多少寡众,只有对错是非。

”“这个国家必须是正义和自由的国度。

也因此,律师不可或缺。

更因此,律师不可构陷。

”“尽管律师的天性便是好斗,也要斗的其所,斗的理性,斗的规则,斗的平静,斗的能对自己交差,也能对对方交差。

那些与此相悖的律师,注定是无趣的,招人厌烦;也注定是无耻的,招人诅咒;还注定是无能的,招人摈弃。

”“就官司而言,不管是对律师还是当事人,输赢重要,但是理解输赢更重要。

”“中国律师,你选择了一个最光鲜的职业,同时也是一个最艰难的职业。

”“既然我是一名律师,我终归别无选择。

”“一个没有怜悯之心的法官,绝对是没有资格坐在审判席上的。

”“辩护和辩证,二者出于同一个辩字,也归于同一个辩字。

”......

关于法律的古人的名言

1、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2、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管子·七臣七主》3、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4、政者,正也。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5、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6、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

6、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论语》7、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孟子》8、法者,定分止争也。

9、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是以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

——《韩非子》10、禁奸止过,莫如重刑,刑重而必得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国无刑民,故曰明刑不戮。

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所至矣,此谓治之于其治也;行刑重其重者,轻其轻者,轻者不止,则重者无从止矣,此谓治之其乱也——《商君书·赏刑篇》11、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 ——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12、任能者责成而不劳,任己者事废而无功13、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所贵良吏者,贵其绝恶于未萌,使之不为非,非贵其拘之囹圄而刑杀之也——《盐铁论》14、惩其未犯,防其未然——长孙无忌《唐律疏议》15、销恶于未萌,弥祸于未形——司马光16、大臣为小臣之表率,京官为外吏之观型。

大法则小廉,源清则流洁,此从来不易之理。

大臣果能精白乃心,恪遵法纪,勤修职业,公而忘私,小臣自有顾畏,不敢妄行——康熙《清圣祖实录》17、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18、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沈家本19、昔之欲抑民权,必以塞民智为第一义;今日欲伸民权,必以广民智为第一义——梁启超20、立国于大地,不可无法也。

立国于20世纪文明竞进之秋,尤不可以无法,所以障人权,亦所以过邪僻,法治国之善者,可以绝寇贼、息讼争——孙中山21、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法学阶梯》22、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中】《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23、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陈弘毅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霍姆斯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

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埃利希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李普曼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斯宾诺莎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西塞罗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马基雅弗利

关于法律的名言有哪些

1、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贝卡利亚2、习惯与合意可以使法律无效。

3、我的房屋对于我如同一座城堡,法律也无法将我从那里赶出去。

威斯汤福德4、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歌德5、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

博莱索6、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

塞约翰逊7、法律有权打破平静。

马格林8、意志就是法律。

约威尔逊

关于法律的名人名言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

——吴兢(唐)《贞观政要·公平》在一个国家中, 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

——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刑事诉讼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程序公正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实体公正虽然不如程序公正容易把握,但也绝不是毫无踪迹可寻。

在我看来,它至少包括如下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标准公正。

即:评价事物的标准要公正。

正是李铁成以行贿者的年龄、工龄、学历、经历、职务等作为推荐、考核领导干部的标准,才导致无论程序如何公正,也无法带来结果的公正。

马克思曾指出:“如果认为在立法者偏私的情况下可以有公正的法官,那简直是愚蠢而不切实际的幻想

既然法律是自私自利的,那么大公无私的判决还能有什么意义呢

法官只能够一丝不苟地表达法律的自私自利,只能够无条件地执行它。

在这种情形下,公正是判决的形式,但不是它的内容。

内容早被法律所规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78页)。

”推荐、考核干部的标准是由私欲泛滥的李铁成制定的,决定了这个标准本身就是不公正的,接下来的推荐、考核程序愈是完美,就愈远离正义,就愈不公正。

怎样做到标准公正

这就涉及到制定标准的民主化、客观化、科学化等问题。

二是结果公正。

西方人由于笃信基督教“原罪”说教,因此对在人世间觅求公正结果缺乏信心。

而中国人笃信“性本善”,坚信“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因此不辞千辛万苦,也要在人世间“讨个说法”,中国人的确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缺点,但西方人也的确染有重程序、轻实体的劣习。

美国的辛普森涉嫌杀人案,经过庭审,一般人都认为被害者是辛普森杀的,而且后来的民事案件也判决辛普森赔偿被害者家属一大笔钱,但刑事判决却判他无罪释放,理由是警察在没有搜捕证的情况下搜查了辛普森的住宅。

然而,辛普森家中地上的血迹和一只带血的手套和被害人的血迹一致,手套和杀人现场的一只手套是一双。

仅因警察取证手段有不合法就抹去辛普森的刑事责任,美国人可以接受,中国人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

因为那种程序貌似公正,实际上是程序的异化。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公正是一个让人向往的东西,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学人们都从不同的角度下过定义并就如何实现正义提出过很多方案。

这些方案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也就是楼主所说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为了方便理解,在下将公正进行一次简单化的定义(并不完全科学)------正义是指权利\\\/义务分配的公平。

公正的核心在下以为在于分配上的公平,分配的标的是权利包括财产上的,权能上的,精神上的,身份上的等等。

比如一次公正的审判,就是让犯罪嫌疑人的罪能和受到的刑相平衡 实体上的公正是最让人心驰神往的,他追求的终极目标就是让每个人的权利\\\\义务得到公正的分配,但是在现实的条件下,却只能是理想------实质意义上的公正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他的实现条件却是绝对不可实现的,道理很简单-------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树叶,如果把两片树叶分配给两个人,那么自然就会一个人分得的树叶比另一个人的要好(就算两片树叶之间的差异小到能够忽略不计,但仍然会在两人之间造成实质上的不公正)。

更何况不同的人对自己所得或所受的是否正义公平有着不同的感受。

于是西方开始寻求程序上的正义,并以此来推动实体上的相对的正义------就是在分配权利和义务之前先制定一个人人必需遵守的分配规则,就算这一规则将导致实体上的厚此薄彼那也算是公正的。

我们可以用我们经常玩的扑克牌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如果单纯追求实体上的正义的话,那么朴克牌就没法玩了,因为实体上的正义要求把所有的牌(不管是大牌小牌)在玩家之间进行平等的分配,这样将导致每个玩家都要拿一模一样的牌,否则期间的不正义则是显而易见的了------凭什么他的牌要比我手里的牌要好

于是为了让游戏能玩下去,人们就要制定一个发牌的规则也就是程序------轮流摸牌,手上的牌是好是坏凭运气。

如果不做弊那到人们手上的牌不可能是一模一样的,而且人们也没理由因为自己手上的牌不好而去抱怨不公平。

为了说明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和有效性,在下给列位看官进行一次实例演习:假设你有两个孩子,而且他们两经常为某些事情闹矛盾。

有一天,你给你两个儿子买了一只西瓜,这就涉及到如何平衡你那两个孩子之间的利益问题了。

你有两种方案第一套方案就是去尽一切可能的去实现实体上的公正-------把这只西瓜在你的两个孩子之间进行平均分配,于是你就拿一把尺子量了又量算了又算,终于你手起刀落把西瓜平均的分成了两半。

但是问题来了,你分的是否就一定平均呢

答案是不可能的,因为有一半西瓜一定会比另一半西瓜大,你用克去称,可能会一样的重,你用毫克作单位来称的话,那么他们之间的大小差异就显而易见了。

退一步说,就算你切的的的确确是一模一样的大,但是你那两个小家伙可能会这山望着那山高,弟弟可能总觉得哥哥的西瓜比他的大(这是人的正常的心理因素使然)而哥哥亦会有同感,这样他们还是觉得不公平,他们之间还会有矛盾,甚至会觉得你这个当父母的一碗水没端平。

所以你只能实行第二套方案-----去追求程序上的正义,你可以设定这样的一程序:老大切西瓜,老二优先选西瓜。

这样的话,老大自己就会尽一切可能把西瓜平均分配,当然他切西瓜的技术一定不如您,因为他毕竟是小孩。

老大把西瓜切完之后,老二就拿他以为是最大的那一半,那么就算那两半西瓜大小悬殊,老大也没话可说。

这样矛盾解决了,他们之间也不会因为公正不公正问题而闹了,您说是吗

这个小例子我们也可以运用到社会生活中,比如严禁有人既切西瓜又选西瓜,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问一句法律的名言

这一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指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都不能有超载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这一原则更多体现在刑法的原则中的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其含义为:对任何犯罪人,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载法律的特权。

其具体体现有三:一是定罪上一律平等,二是量刑上一律平等,三是行刑上一律平等。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任何平等都是相对平等的,世界上不可能存在绝对的平等。

有哪些法官说过的名言

1、法的核心价值是追求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2、守义持正,巍如泰山。

严肃执法,无愧天平。

3、筷子不重打断腰,酒盅不深淹死人。

为了司法公正,请放下你手中的酒杯。

4、心无私欲,自然会直;心无邪曲,自然会正。

只要我们善养浩然正气,定能办出公正铁案。

5、肩负天平公正为天职,头顶国徽廉洁乃权威。

6、古代包公尚能两袖清风铁面无私,现代法官更应清正廉明刚正不阿。

7、公心在胸,不止一事一案;廉字当头,贵乎贯穿始终。

8、一心为公,莫让先贤专美;两袖清风,堪当今世楷模。

9、人生有三宝,谦虚、勤奋加思考;法官有三宝,公平、公正加自好。

10、亲情、友情、人之情,办案不徇私情;耐心、细心、责任心,执法追求公心。

那段经典话的完整版是什么

就那个“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呈堂供词……”

在看香港的警匪片时,常常有这样的镜头:警察在逮捕嫌疑犯之前,对他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这就是著名的米兰达明示。

\ 1963年的一天,美国发生了一起劫持强奸案。

受害人是18岁的青春玉女,那天深夜,她被人劫持到车上并被强暴。

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犯罪嫌疑人米兰达很快被擒获。

在讯问的过程中,警察要求他招供犯罪事实,并令其自己写下供述,米兰达照做了。

很快,案情变得清楚明了,法官判决米兰达犯有劫持罪和强奸罪,刑期为50年。

\ 岂料,判决下来后,米兰达硬是不服判决,开始不断上诉,经过百般曲折,最终居然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得以翻案。

\ 他在上诉时辩称,警察“强迫”他在自己不自愿的情况下写下供述,而这一点明显违反了美国联邦宪法第五条修正案的规定,即在刑事诉讼中不得强迫任何人作出对自己不利的证词。

最高法院采纳了他的上诉理由,并同时指出,大凡审讯,警察必须事先告诉被捕者,一是他有权保持沉默,二是他如果选择了回答,则所做的回答可用作呈堂证供。

否则,所得证词无效。

\ 这一判决成了“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在法庭上用作对你不利的证词。

”这条著名的米兰达明示的诞生标志。

而米兰达明示的核心内容实际上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拥有沉默权的肯定。

\ 所谓沉默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指控犯有罪行或有犯罪嫌疑的人,在针对司法警察、检察官和法官的讯问时,所享有的拒绝回答的权利。

沉默权起源于十六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

沉默权的确立,曾被认为是“人类在通向文明的斗争中最重要的里程碑之一”。

对犯罪嫌疑人来说,沉默权并不仅仅意味着拒绝开口,它至少还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第一,犯罪嫌疑人没有义务说不利于自己的话,追述方或法院不能采用不人道或有损尊严的方法强迫他说;第二,犯罪嫌疑人有权在讯问中始终闭口,但法官不能因此作出对他不利的裁判;第三,犯罪嫌疑人有权在知道说话后果的情况下,说一些对自己有利或不利的话,这些话必须出于自愿。

如果被逼开口,法庭不能以此作为定案根据。

\ 沉默权是人们作为人而理应享有的权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道德权利,是对人的主体性的尊重,它所保障的是刑事程序的人道性和公正性价值。

确立沉默权后,破案不能仅依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而需要努力采取其他收集证据的方法,尤其是技术侦查手段。

\ 沉默权的确立既是对被控者的法律保护,更是对公权力的制约,它不仅可以大大降低刑讯逼供现象的出现,无疑也将大幅度增加口供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保障诉讼公正进行。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