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经典名言 > 技能竞赛指导教师获奖名言

技能竞赛指导教师获奖名言

时间:2013-06-17 08:21

省技能大赛的优秀指导教师算什么级别的奖励

自2010年起,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选手,毕业时可以本人申请,经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按有关程序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免当年的省高职对口招生考试,进入我省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对口专业(专科)学习。

以上获奖选手所学专业单独招生高职院校所设专业涵盖不了的,可参加全省高职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高职对口相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后,可进入高职院校继续学习深造本专业技能和理论;其他获奖选手有继续深造意愿,没有参加高职对口考试的,可参照省内“三二连读”攻读学习模式,参加有关学校组织的“转段”考试,成绩合格者,鼓励其继续深造本专业技能和理论。

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参加面试是由学校老师陪同吗

这个情况不一定。

是团队参加技能大赛,是由团队中个队或者一个带头人带领大家参加面试。

如果是个人代表学校参加技能大赛,一般情况也只是个人参加即可,是没有老师陪同的。

如果是全国性的技能大赛,可以在指导老师陪伴的情况下参加比赛。

每个比赛的规则和要求是不一样的,同时学校也会做出一定的安排。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全国中学英语技能大赛算国家级的奖吗?指导教师评职称有没用

评职称的事学校的领导说了算,这要看你们学校的政策了。

各个学校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参与指导竞赛团队对教师有哪些意义

项目类别:数控类 参赛项目 获奖选手 获奖等次 所在学校 指导教师钳 工 张明建 一等奖 合肥第二工业学校 朱先跃 江汝海 合肥求实职业学校 马绍亮 杨天振 合肥市机电技工学校 童有奇 钟以锁 孙勇 合力职业学校 唐荣军 方玉乾 二等奖 合肥第二工业学校 朱先跃 徐韬韬 合肥第二工业学校 朱先跃 孔海 合肥职教中心 白和国 张金宝 安徽新华学校 田兆信 王康炳 合肥市机电技工学校 童有奇 钟以锁 闫茂程 合肥求实职业学校 马绍亮 史召乐 合力职业学校 唐荣军 张涛 合肥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鲍惠敏 周桂军 三等奖 合肥庐州中华职业学校 张平 毛庆 合肥职教中心 白和国 彭翔 合肥职教中心 白和国 杨家超 合力职业学校 唐荣军 张志 合肥高新科技职业学校 方露 徐洪生 合肥庐州中华职业学校 张平 舒小江 安徽新华学校 田兆信 谭峰 合肥八一职校 稽明才 谢凌峰 安徽新华学校 田兆信 徐琴琴 合肥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张学林 孙飞 合肥求实职业学校 马绍亮车 工 陈俊峰 一等奖 合肥机电学校 徐汉 徐仁宏 郑东 合肥机电学校 徐汉 徐仁宏 王伟 合肥市职教中心 郭子华 石春武 二等奖 合肥花岗职高 李琴 任军雷 合肥市职教中心 郭子华 沐新宇 合肥第二工业学校 戴圣培 朱梦泽 合肥腾飞职业技术学校 梁晓芳 张林 合肥第二工业学校 戴圣培 赵正亮 三等奖 安徽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将正亮 束永康 合肥腾飞职业技术学校 梁晓芳 徐兆祥 合肥万众技工学校 孙仁柱 王小康 合肥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黄守玉 童岩 合肥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王学锦 邢灿灿 安徽兴鹏学校车工 张友传 周焱 郝善鹏 合肥万众技工学校 孙仁柱 吴波 合肥八一职校 陈诚数控车工 何亚洲 一等奖 合肥万众技工学校 李桂 汪重兴 合肥第二工业学校 申向南 二等奖 安徽商贸工程技师学院 陈伯平 刘扬 合肥职教中心 陈传厚 周德兵 合肥万众技工学校 李桂 张伟 合肥腾飞职业学校 袁德为 赵标 三等奖 合肥腾飞职业学校 袁德为 王振 合肥职教中心 陈传厚 周青松 肥西花岗职高 许伟 安徽经济贸易学校 姜正亮 余才坤 安徽商贸工程技师学院 陈伯平 王玉强 合肥高新科技职业学校 应志明 蔡强 合肥高新科技职业学校 应志明数控铣工 陈大龙 一等奖 合肥第二工业学校 陆骏 陈利松 二等奖 合肥职教中心 刘雪莲 秦飞 胡朝阳 三等奖 合肥第二工业学校 陆骏 朱亚军 合肥高新科技职业学校 严雪米

高级教师职称一定要获得县级以上教学赛课一等奖吗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没有副高职这一职称,只有正高级、高级、一级级、三级教师职称。

副这一职称只出现在旧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中。

附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师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1〕98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福州市(含省属单位)、厦门市、三明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凡出现《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第四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五条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任期顺延1年且当年不得申报。

第六条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条件。

第七条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八条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

教研人员每年应到农村学校开展调研、教研、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省公务员局、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第十条学历、资历要求1.申报正高级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申报高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申报一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申报二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在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申报三级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l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三章正高级教师条件第十一条教育工作要求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有效融入课堂教学,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

2.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能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4.教育工作业绩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绩效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所带班级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二条教学工作要求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深入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根据课程改革目标和学科特点,改革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认。

3.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地方、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

4.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其中至少3次在省级以上开设,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课例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第十三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强,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形成独特的教学思想,在课程、教学和评价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应用于实践。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下同)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第十四条示范引领要求1.发挥指导者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教育理念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主持和指导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指导培养3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进步。

3.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受到基层教师的欢迎和好评。

第四章高级教师条件第十五条教育工作要求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善于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较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良好。

3.教育工作业绩较突出,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或县级以上教育教学专项表彰。

第十六条教学工作要求1.具有新课程教育教学理念,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实,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积极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能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

3.在县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在校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3次以上。

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

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5次以上,对提高本地区学科教学质量做出一定成绩。

专职从事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工作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能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的整合。

在市级以上开设学科讲座3次以上;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或制作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课例获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

第十七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研究,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2.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项。

3.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第十八条示范引领要求1.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教学团队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进步。

2.积极参与“送教下乡”、“送培下乡”活动。

第五章一级教师条件第十九条教育工作要求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有较丰富的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较好地完成教育工作任务,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所带班级或个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教学工作要求1.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积极践行新课程理念,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教学效果较好。

3.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智力和能力。

4.具有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的经历,在高水平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开设选修课程或开发校本课程。

5.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二十一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研究任务,主动进行教学反思和总结,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2.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并收入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文章1篇并收入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汇编。

专职从事教科研、电化教育工作的人员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

第六章二级教师条件第二十二条教育工作要求1.积极履行全员育人职责,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帮助学生进步。

2.胜任班主任工作,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十三条教学工作要求1.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的指导,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合理,胜任教学工作。

第二十四条教科研工作要求1.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2.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经验总结。

第七章三级教师条件第二十五条教育工作要求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协助做好班主任工作。

第二十六条教学工作要求1.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2.虚心接受其他教师指导,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主动进行教学反思,撰写1篇教学总结。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晋升一级教师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晋升高级、正高级教师须参加由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说课讲课、面试答辩等。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除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的小学教师外)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一致。

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要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十九条担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心小学、中学中层以上干部、年段长、教研组长、生管教师、课外活动校级优秀辅导员、完全小学校领导、教导,视同班主任岗位。

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及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的单位人员,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第三十条综合表彰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杰出人民教师、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农村教师、师德标兵、“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

教育教学工作专项表彰指中小学优秀校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个人等。

班级表彰奖励指获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少先队中队等荣誉称号。

第三十一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

校级指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以上。

第三十二条教师晋升职务须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且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为中学不少于320课时、小学不少于480课时。

中心小学、普通中学校级正职领导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3;中心小学、中学校级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2;中心小学、普通中学中层干部不少于上述标准的2\\\/3。

教研、电教等人员以及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工作量按工作日计算(一天为一个工作日),其中进修学校教师和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不少于190个工作日,教研、电教人员等不少于230个工作日。

第三十三条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所列的刊物。

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可视同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等。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视同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符合以下多种情况的,也只视同1篇):1.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学研究》、《福建教育督导与德育》上发表2篇论文。

2.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学科奥赛或创新大赛获全国二等奖以上。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在省特奥会上获奖。

3.美术教师创作的美术作品参加省文化厅、省教育厅或省美协主的美展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美术馆收藏。

4.音乐教师创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级电视台(含省教育电视台)播放或经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发行达3件以上。

第三十四条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

第三十五条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指在城镇(含镇所在地)以外中小学任教满10年且现仍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

第三十六条本标准条件中有关任职条件均要求为任现职以来。

第三十七条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级。

第三十八条本条件由省教育厅职改和省职改负责解释。

教师评职称,指导学生获奖的证书加分吗

不同地区职称评定要求不同,具体要看你们的职称文件中是否有相关的加分规定,如果有,可以参考文件规定执行,而且不同级别的获奖证书加分不一,如果文件中没有这类规定,就不能享受加分,希望能帮到你。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