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
你好,您所转述的法律格言涵义可以用下面文字阐述~~~~西谚曰:“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意思是法律只帮助积极主张权利的人,而不帮助怠于主张权利的人。
权利上的睡眠者无视权利的存在,对其权利漠不关心,此种行为乃是对权利的亵渎,更是对法律的漠视,这类人是得不到法律的垂怜的。
社会矛盾千千万,法律作为社会救济手段,自然承担保护权利人的职责,但是并非所有矛盾都需要用法律来解决,法律也不可能保护到每个权利人。
只有及时站到法律面前主张自己的权利的人,法律才会眷顾她。
国家对于大多数案件秉持“不告不理”的原则,公权力只主动过问那些挑战人类生存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
况且,国家对严重违法行为的过问,还需要受害人的报案与配合。
比如被强奸的女子因害怕遭报复和清誉受损,往往不敢站出来揭露犯罪,导致行凶者变本加厉,让事态恶化得不可收拾,实为可惜。
为防时过境迁,证据灭失,也为了集中有限资源解决现实矛盾,所以伸张正义是有时效限制的,超过时效再去主张权利,法律一般不予保护。
对于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取得,更是采取保护在先申请人的原则,谁抢先一步申请,谁就取得专有权利。
申请迟了一步,只能将权利拱手让人。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并不是说法律对权利上的睡眠者冷漠无情。
而是说法律始终保持被动性和中立性,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对没有向其提出起诉的案件不得审理,对权利人没有请求过问的事项不得审查,更不得在法律文书中评头论足或予以处理。
这是法律的本性所决定的。
如果法律随便插手私人生活,社会秩序必将大乱。
可见,案件的“受理”先要有权利人的“控告”。
法律是一位彬彬有礼的客人,你不主动邀请,他一般不会主动上门的。
可见,一个不重视自己权利的人,法律又怎奈何得了侵犯其权利的人呢
如今很多人法制观念淡薄,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存在,或者知道了权利存在也不晓得如何去主张。
所以,我们应该给身边“权利上的睡眠者”多敲警钟,多给他们一些温馨提示,让他们及早醒悟过来。
只有民众的觉悟提高了,才不会有人拿他们当猴耍,也无人敢把他们当阿斗玩。
【有劳支持 ,也希望帮到你】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这句话的的出处,理解和其他不同观点是什么。
这是孟德斯鸠的一句名言,被众多的名人引用,比如梅德韦杰夫等等,这一句话出自他的名著《论法的精神》;有关详解解释如下: 一、出处解释: 该书是18世纪上半叶杰出的启蒙思想家,近代资产阶级政治与法理学思想体系的主要奠基人,近代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孟德斯鸠(C·L·Montesquieu,1689-1755)的最主要著作。
被称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
该书所倡导的法制、政治自由和权力分立是对神学和封建专制的有力抨击,成为此后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纲领。
特别是为孟氏所第一次正式提出的分权与制衡理论,对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
经过法、美资产阶级革命的实践,已经成为资产阶级国家构建民主制度和政权体制的组织原则。
孟氏所集中讨论的不是具体的法律规范本身,而是法的精神,即法律符合人类理性的必然性和规律性。
所以,孟氏把法律置于决定地位,认为只有法律才能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而专制则是对人性的蔑视和对自由的践踏。
他进而深入探讨了自由赖以存在的体制条件,并借此找到恢复自由的基本手段──三权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
主张宪法统率下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政治制度。
使法律、自由与宪法结合起来,奠定了宪政理论的基本框架,这也是孟氏对政治理论最杰出的贡献。
二、关于这一句名言的解释如下: 民法上人和人是平等,甚至人和国家都是平等的,民法对待每一个人跟对待每一个国家基本没区别,说明民法上人的权利是何其的广泛,因此民法如慈母一般的看待每一个人人。
这句话的出发点就是:民法相对于刑法不同,在民法上人的权利相比刑法上有很大的自由和保护,每一个人在民法上都是任何公权力都必须像对待一个国家那样的谨慎-----民法真如慈母。
做事从基层做起的名言
万丈高楼拔地起,九层之台,起于垒土,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法律是调整一切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这句话为什么不对
法律并不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间这样描述自然状态:“人与人的关系是狼与狼的关系”,“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
基于对自然状态的恐惧,利维坦(国家)产生。
人们将权利转移给主权者。
而洛克认为,转移的权利并非所有的权利,转移权利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自由行使。
换言之,接受国家对权利的限制,目的正是为了保护权利的行使。
以此逻辑来推理,国家制定法律,禁止私力救济,以法律限制人的自由,目的是为了保护人们的权利不受侵犯,为了维护一种和平与安全的状态。
所以,一些不威胁和平与安全、不妨碍他人自由行使的行为就没有必要用法律去调整。
比如,民法中间的契约关系受法律调整,而好意施惠则不受法律调整;比如婚姻关系接受法律的赋予的权利义务,而恋爱关系却不受法律调整。
基于制定法的滞后性和局限性,社会的发展会产生新的关系,一切社会关系法律都可以调整,这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考虑法律与自由的关系,人的一切行为、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一切关系均由法律调整,这是公权力对私域自治的极端限制,是极端不理想的社会。
综上所述,法律并不调整一切社会关系。
补充说明,关于楼上说到的“道德不受法律调整”这一点,我觉得有必要去探讨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并不是所有的道德都不受法律的调整。
如果认为道德不受法律调整,则承认“道德与法律的分离”,走入“恶法亦法”的实证主义道路。
有些道德是受法律调整的,比较强有力的证据就是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和作为帝王条款的“诚实信用”几大原则。
这些原则的确立,是道德进入法律领域的表现。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是新自然法学派朗·富勒的名言。
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怎么理解
您好,这是孟德斯鸠的名言,见于他的巨著《论法的精神》。
孟德斯鸠其实在讨论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而他所说的场合,在今天的世界很少有国家简单地归为民法问题。
对这句话解释如下,民法上人和人是平等,甚至人和国家都是平等的,说明民法上人的权利是何其的广泛,因此民法如慈母一般的看待每一个人人。
这句话的出发点就是:民法相对于刑法不同,在民法上人的权利相比刑法上有很大的自由和保护,每一个人在民法上都是任何公权力都必须像对待一个国家那样的谨慎。
孟德斯鸠认为,公家需要某一个人的财产的时候,绝对不应当凭借政治法采取行动;在这种场合,应该以民法为根据;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的国家。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有关治国的名言警句
天下为公——孙 治国之难在于知贤在自贤 国者,必以奉法——《列子·》 治国之道,必先富民。
《管子》 ●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顾炎武 ●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孟子》 ● 顺天者存,逆天者亡。
《孟子》 ●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孟子》 ●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孟子》 ● 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
《孟子》 ● 政通人和,百废具兴。
范仲淹《岳阳楼记》 ● 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曹植《白马篇》 ● 圣人不利己,忧济在元元。
陈子昂《感遇诗》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出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范仲淹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001.勿延誉归己,勿诿过于人;勿徇私废公,勿贪渎纵欲。
002.与声色犬马零距离难免失足,同清正廉洁相坚守方可成材。
003.得志时贵在清醒,失意时重在平衡。
004.识时务清廉政务,通人情不徇私情。
005.领导者的角色:在人民面前是公仆,在工作面前是表率,在腐败面前是利剑。
006.动摇理想信念,必然迷失方向;追求骄奢浮华,终将逸豫亡身。
007.立德行善勤为先,富民安邦心所系。
008.法到严时生廉政,官到清时更爱民。
009.失去监督的权力,就像无舵的航船;失去节制的私欲,就像决堤的洪水。
010.为官应立“公仆志”,从政最贵“爱民心”。
011.廉洁奉公公平公正方显公仆本色;执政为民民情民生应是为政所系。
012.执政为民,民心所向;掌权为己,自取灭亡。
013.在官唯明,理事唯平;处世唯清,待人唯诚。
014.管涌如不堵,能决防洪之长堤;贪欲如不除,可毁为官之大志。
015.勤政廉政政通人和,亲民爱民民康物阜。
016.为官禁权力与金钱握手,做人倡正直与廉洁相拥。
017.惩治腐败为民心之所向,敢于执法乃兴国之关键。
018.秉公执法威自显,善听民言政更廉。
019.浮华虚荣是堕落的序言,廉政敬业为成功的宝典。
020.用好手中的权力靠的是责任,带好身边的人员靠的是品行。
021.谁对腐败者同情,就是对老百姓绝情。
022.堂堂正正做人,扎扎实实做事,勤勤恳恳学习,清清白白为官。
023.维护公平得人心,伸张正义顺民意。
024.任劳任怨,献身事业无悔;诚心诚意,服务群众有情。
025.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关心献给同事,孝心献给父母,信心留给自己。
026.拒腐蚀永不沾,牢记“两个务必”;除私心为民众,甘当人民公仆。
027.维护公平得人心,伸张正义顺民意。
028.任劳任怨,献身事业无悔;诚心诚意,服务群众有情。
029.清正廉洁无所畏惧,坚持原则人心凝聚。
030.视事业重如山,看名利淡如水。
031.官为轻,民为重;权为轻,责为重;名为轻,德为重;利为轻,义为重。
032.位不必尊显,期于无负国家;功无须丰伟,要在全意为民;才毋望八斗,重乎勤勉力行;德勿求皆碑,惟有不懈修身。
033.做事当于世有益,为人应求心所安。
034.从政,应德厚才高身正;治国,当吏清法严政明。
035.好学近乎智,知耻近乎勇;清廉近乎威,公平近乎明;勤勉近乎才,为民近乎忠。
036.立党为公贵在公平公正,执政为民旨在民富民安。
037.戒贪,贪则无品;戒骄,骄则无知;戒惰,惰则无进。
038.与民同乐乃万乐之本,为民办事乃万事之先。
039.矜持规矩,慎作方圆。
040.党心是旗,民心是尺。
041.心诚不在酒宴盛,事实何须文墨多。
042.官以廉生威,人以德立身。
043.宁做清官甘苦一生,莫当贪官遗臭万年。
044.是真公仆当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做好党员切莫忘民族兴衰乃大端。
045.立党为公树公心修浩然正气,执政为民听民声养鱼水情怀。
046.心里装着群众,民声托起你;心里只有自己,民怨湮没你。
047.社会不会无缘无故地厚待一个人,除非他自己向社会证明,他是值得社会对他厚待的。
048.读书是修身之道,守廉乃为官之德。
049.德不善则弊显,行不俭则祸生;品不端则怨长,言不实则信失。
050.正党风要靠铁面倡廉,合民意更须无私执政。
051.党员依照“准则”行,不越雷池一步;领导牢记“宗旨”干,莫离民众半分。
052.官大品高,心系百姓安危冷暖;位尊情浓,体察民众酸甜苦辣。
053.惧法朝朝乐,欺公日日忧。
054.行政为公莫怕吃亏,为民造福莫怕吃苦。
055.人无骨气五尺肉,心不染尘千秋魂。
056.民有公论,身闲性懒莫从政;法无私情,品劣心贪休做官。
057.当记苍生苦,不忘鱼水情。
058.高山流水洁有情,清风明月廉无价。
059.立德是领导干部执政为民之基,有德是领导干部立身为官之本,修德是领导干部洁身自好之源,守德是领导干部建功立业之方。
060.笋生瘠土仍怀节,竹揽长空更虚心。
061.为人谦和智则广,为官廉洁威自高。
062.贪婪,是走向腐败的通行证;自律,是坚持廉洁的安全阀。
063.功高不泯忠贞志,位尊更坚公仆心。
064.知取舍,求同存异,志可行也;知明暗,弃恶扬善,品可标也;知偏正,秉公废私,名可昭也;知清浊,拒腐守德,心可安也。
065.做人一生,道德是根本,为官一任,廉洁是根本。
066.勤以为民,廉以养德;淡以明志,静以修身。
067.民心似海,应珍惜点滴之水;权重如山,勿滥用半捧之土。
068.贪心由微而起,贪不遏则害人害己;嗜欲因纵而虐,欲不止则迷心毁身。
069.做官如航行——当以公正为船,廉政为舵,勤政为帆。
070.执政莫忘本,得志莫骄纵。
071.正气是人的形象,骨气是人的脊梁,朝气是人的希望,勇气是人的力量。
072.智者不惑,勇者不惧;勤者不贫,廉者不腐。
073.勤以为民,廉以养德;淡以明志,静以修身。
074.出于公心自会宠辱不惊,两袖清风始能正气凛然。
075.源清流自洁,身直行始正。
076.做事最怕生贪欲,为官最难秉公心。
077.多闻己过,广达民情。
078.为政之要,贵在得人;得人之要,贵在用人;为官之要,贵在清廉;清廉之要,贵在砺人。
079.太阳在选择中上升,流星在选择中下沉,人生的辉煌和沉沦,常常取决于一念之间。
080.为官莫贪婪,贪婪如飞蛾赴火;处世勿侥幸,侥幸是以身试法。
081.赤胆忠心为党,廉洁奉公行政,呕心沥血为民,鞠躬尽瘁奉献。
082.眼睛一旦盯住金钱,心灵便会失去光芒。
083.一双铁肩,一颗义胆,一身正气,任劳任怨替国肃贪;一副柔肠,一腔热血,一片真情,全心全意为民谋利。
084.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常怀律已之心,常修从政之德。
085.人以德为本,官以民为基。
086.谋事之基要实,方成大业。
成事之道要正,才能远行。
087.做“公仆”情系百姓,当“清官”勤廉为本。
088.铜臭铸就镣铐,清廉闪亮人生。
089.公生明,廉生威。
090.不折不扣的反腐倡廉,实实在在的勤政为民。
091.常闻贪欲丢性命,但能守廉得民心。
092.正心为本,修身为基,秉公执法,勤政为民。
093.心似秤办事公平平似水,人如镜自律廉洁洁如玉。
094.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
095.诚实不虚伪,敬业不图名,坦言不奉承,廉洁不贪利。
096.一身正气人品如山,克勤克俭两袖清风,胸怀似水任劳任怨。
097.财欲、物欲、人欲、贪欲是腐败之源;公开、公正、公平、公心乃廉政之基。
098.刚正不阿,如墨线过木曲也正;清正廉洁,似明矾入水浊亦清。
099.一身正气,求真求实求真理;两袖清风,为党为国为人民。
100.做人不失德,从政不失勤,为官不失廉,为首不失严。
101.在职一阵子,做人一辈子。
102.为官一生不求名,从政一世不图利。
律师警句、格言
1.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高尚的职业,这个职业在促进社会进步和维护法律秩序方面,有着良好的传统和远大的前程。
律师作为国家进步的先锋,总是热情地捍卫人类的自由和法律的统治。
对于那些有着敏锐才智、具有从事艰苦工作能力和抱负的年轻人来说,律师这个职业有着无限宽广的前景。
这个职业给他们提供一个机会,使他们能够在正确地执行正义与维护法律准则方面发挥他们的作用 --B·马利克 2.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伟大的职业,为了完成这一职业的责任,这一职业的每个成员都必须忘我地投身于他的职责。
律师是有才能者的伟大职业,无论环境的荣衰,还是命运的变迁,都不能阻止这些有才能者前进的步伐。
从事这一职业需要具有渊博的知识、很高的精神能力和广泛的文化。
--基舒·普拉萨德 3.我要对年轻的律师提几句忠告:你可以热血沸腾、激情满腔,但这种激情都要由理性来支配;你应当保持你的独立性的不妥协性,但要有节制,不失礼仪上的谦恭;不要束缚你奔放的情感,但要防止显得虚伪--戈帕尔吉·梅罗特拉 4.一个真正伟大、优秀和成功的律师必须具备以下素质:他必须掌握法律知识,并且是人类行为方面的专家,他必须是口才流利的演说家,机制的策略家、优秀的指挥官,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他必须对人类生活的各方面具有广泛知识;他必须对人和人的行为方式有一种内在的知识。
--D·N·辛哈 5.我们要让法律成为这个国家的政治信仰--林肯 6.一个在未被定罪之前,都是无辜的。
我恨罪恶,但我从不恨罪人 --丹诺 7.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伏尔泰 8.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
--刘桂明 9.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
律师有三种境界:第一个境界是有高度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第二个境界是有社会良心,为弱势群体、为权利被践踏的人伸张正义;第三个境界是有历史使命感,敢于为中国的法治与宪政,挑战权威、挑战体制—江平 10.律师要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
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
--张思之 11.让所有的辩护都通往正义。
--许兰亭 12.律师要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周永康 13.你戴着荆棘的皇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
律师,神圣之门、又是。
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
你的格言:在,惟有客观事实才有最高的权威。
--胡乔木 14.律师之门,是神圣之门,是正义之门。
--于宁 15.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
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
--田文昌 16.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天时间也建不起法治的罗马城。
地位与权力终究要用自己的努力来换取。
困境面前,律师要自强不息,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巩沙 17.律者,“法令”、“约束”也;师者,技长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两字合成为“律师”,即表明:律师乃律己之榜样,律师以擅法为专长,严肃而神圣乃律师职业之道。
--栾少湖 18.法治社会的律师应该是公民私权利的忠实代表,是社会理性不同声音的忠实代表,是以私权利制约公权力的忠实代表。
律师的执业权利与地位,是一个社会民主法治进程和人权保障最灵敏的晴雨表。
--吕良彪19.没有小案子,只有小律师。
失败的教训往往比成功的经验更重要。
--钱列阳20.做有思想的律师,让法治成为信仰。
中国律师应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信仰,自己的团队,自己的力量。
--刘辉21.律师别拿自己太当回事,也不要拿自己不当回事。
-陆咏歌 22.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翟建 23.律师是个良心活。
--段建国24.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
上帝想让谁灭亡,首先让他疯狂。
感恩、敬畏、诚信、睿智、善良、学习、责任、自律。
律师挣人家钱都是乘人之危,人家摊事才找你,所以要讲良心,服好务。
--岳成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
厄尔) ●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奥维德) ●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
皮物特) ●法律被抹杀便产生专制独裁(英国) ●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
伍
威尔逊) ●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不健全的法律统治时间不会长(英国) ●法律是朝三暮四的(欧洲) ●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被败坏的道德践踏了的法律还有何意义
(贺拉斯) ●当友爱蔚然成风的时候,法律也就可以告废除了——(亨布林克洛) ●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塞内加) ●一个国家的绝对公理,是受着这个国家的完美的理智法律启发——的(乔特)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宋苏辙) ●以法服人,其外若密,以德实疏;以德结人,其外虽疏,其中——实密(宋吕苏辙) ●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 ●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博莱索) ●不体现民意的法律是绝对行不通的(埃哈伯德) ●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 ●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马略) ●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
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 富勒) ●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 ●谁都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谁也都不应该受法律的欺凌,当我们要求人们遵守法律时,无需征得他们的同意(西罗斯福) ●法律在你之上,你切不可愈越(托富勒) ●人人皆受制于法律(比克斯塔夫) ●制定法律的人首先触犯法律,这样的法律还有什么意义——(贝蒂)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王子不在法律之上,而法律却在王子之上(小普林尼) ●法看谁犯,事看谁干 ●任何势力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西塞罗) ●权力和纲纪是不能同存共荣的(恺撒) ●法律的专横是不共戴天的仇敌(伯克) ●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人们最看重的是特权,哪怕是主持葬礼特权——(詹拉洛威尔) ●法律就像蜘蛛网,只捕捉入网中的小者,而遇到富者和强者就只好听任其把网子扯得粉碎(阿纳卡西斯) ●网儿撒出去,并不是为了捕捉危害我们的鹰和鸢,而是为了抓那些丝毫不妨碍我们的无辜小鸟(忒壬斯) ●法律总是蹂躏赤贫者,而阔人们总是支配法律(哥尔斯密) ●裁决总宣布乌鸦无罪,却判鸽子有罪(玉外纳) ●当权者的观点就是最有力的法律(爱科克) ●最高法院追随当政者(美国) ●君主乃至高无上的法() ●大贼脱身法,小贼被吊死(英国) ●法律对不够处罚条件的对象是无能为力的(托富勒) ●再严厉的法律也不能使浪子回头,挥霍者节俭,酒鬼清醒——(塞斯迈尔斯) ●任何法律都有漏洞,就看你能不能找到(法国) ●法律可以揭露罪恶,却不能消除罪恶(弥尔顿) ●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英国政治家伯克 E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 达雷尔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国作家伏尔泰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狄更斯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 瓦谢尔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丁尼生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 申斯通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布鲁诺(意大利) ●最快乐的事莫过于无拘无束。
——培根(英国) ●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
—— 列夫 托尔斯泰 ●芸芸众生,孰不爱生
爱生之极,进而爱群。
—— 秋瑾 ●生活就是战斗。
—— 柯罗连科 ●先相信你自己,然后别人才会相信你。
—— 屠格涅夫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 孔丘 ●不戚戚于贫*,不汲汲于富贵。
—— 陶渊明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杰斐逊 )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
道尔爵士 A)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nb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 丁尼生 A)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申斯通 W)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
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菲力普斯W)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英国政治家伯克E)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达雷尔L)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国作家伏尔泰)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狄更斯)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瓦谢尔)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丁尼生)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申斯通)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威尔逊)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哥尔德斯密斯)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英国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爵士)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波洛克)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
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 达雷尔 )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 狄更斯 )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 瓦谢尔 )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 丁尼生 )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申斯通 )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 道尔爵士 A)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F)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 柯南道尔爵士 )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 道尔爵士 )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
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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