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为话题,写一篇八百字的作文
扮演好生活中的角色 “人要扮演好生活中的角色。
”这句话是爸爸对我说的。
虽然它很普通同,但它像一个深深的烙印烙在我的心里,永远去不掉。
我从前是一个捣蛋鬼。
上树偷鸟蛋、和同学打假、顶撞老师、藏邻居的东西……,只要你听到某某人又干坏事了,那里面准少不了我。
我是人见人烦,为此,爸爸妈妈没少教育我、揍我。
但我依然坚持“走自己的路,让被人说去吧。
”得原则。
因此我谁的话也不听。
但在我10岁生日那天,我从新改变了我的做法。
那年,爸爸说要给我举行一个大的生日聚会,让我的朋友都来。
我很纳闷,因为以前我的生日都是简单一过,从没请过什莫同学,真不知道爸爸葫芦里卖地什莫药。
但机会难得,我就照做了。
生日那天,我请了我的好朋友,但在被人看来都是些狐朋狗友。
我们一起唱歌、跳舞、玩捉迷藏,把家里弄得一团糟。
但爸爸妈妈没有说我们。
在接近尾声的时候,爸爸突然说要给我们表然个节目,我们欣然答应。
爸爸扮演的是一个警察,妈妈扮演小偷。
说实话,看以后,我们不禁觉得没意思,而且认为爸爸扮演得太不像了。
我说:“老爸,你这演得什莫呀。
那有警察成天喝酒抽烟、打架斗殴的,这不简直一个小偷吗
”“就是,你这演可没意思。
”同学们都说演得不好。
爸爸笑着问:“我就这样演,你们管不着。
”“我要是你的话我现在就会羞死。
应该干好你该干的事
”“对,你说得很对。
其实,生活就像是一部生活剧,我们每个人都是主角也是观众。
我们每天都在演绎我们的生活,同时也在观看其他人的生活。
我们演得好观众就会喜欢,演得不好观众不喜欢。
你们想让观众喜欢吗
”“爱喜欢就喜欢,不喜欢拉倒。
”我说。
因为我知道爸爸要说什莫。
“那你刚才说你要是我的话就会羞死。
”“我……”我顿时哑口无言,其实心里也有开始有点认同爸爸的说法。
“自己看好自己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应该也注意别人的想法,给观众留下一个好印象。
记住我们要扮演好生活中的角色。
”我听了,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晚上,我躺在床上心里反复想着这句话。
心里不精为自己以前做过的事而感到羞愧。
我发誓,我一定要改头换貌,从新做人。
从此,我再也不行以前那样顽皮,而变成了一个人见人爱、安安稳稳的好孩子。
这都要感谢我的爸爸。
教师扮演着生活中教书育人的角色,军人扮演着生活中保家卫国的角色,清洁工扮演着保持环境的角色,而我则扮演着好好学习的角色。
不管你扮演什莫样的角色,我们都应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角色人生是一个绚丽的大舞台,每个人都在这个大舞台上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一个个故事在这大舞台上上演,或喜、或忧。
缓缓地走在石子小路上,柳枝垂下来,刚刚在我的头上。
雨后的天空格外明亮,我看见前面有一个阿姨,戴着草帽,弯着腰,拿着扫帚缓缓地移动。
可动作倒也干净、利落。
广阔的天空将她显得更加渺小,周围没有什么人,她依旧用心地扫走每一个垃圾。
那神情多么专注,多么仔细。
是啊,这是她的角色,她努力地扮演好了自己的角色。
走出公园,天空又下起了毛毛细雨,我加快了步伐。
突然间我看见一个警察在雨中,哦,原来是交警啊
他站得笔直,一直变换着手势,表情十分严肃、认真。
调皮的雨飞过去,沾在了他的脸上,越来越多的雨,汇集在他的脸上,形成了一条条沟壑。
雨顺着他的脸颊滑落,一滴,一滴……他依旧面不改色地站着,指挥着车辆的运行。
我的心中泛起一股暖流,呵,他是交警,在人生的舞台上,他扮演好了自己的角色。
雨更大了,大颗大颗的雨让我不得不奔跑。
跑回家中,将湿透了的头发擦干后,便坐在电脑前玩电脑。
电话响起,我拿起电话,是妈妈的声音。
妈妈说雨太大了,让我去接她,我回答说好。
便关了电脑,拿了雨伞,匆忙地下楼去了。
下楼找到妈妈,我帮妈妈提起东西,撑起伞,便走回了家。
她是我的妈妈,我是她的女儿,帮她做事是我的义务,是我的责任。
我应该做好子女的角色。
雨渐渐地小了,太阳放出光芒来,温暖的阳光普照着大地,我心里也暖暖的。
在人生的舞台上,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角色,我们所能做的只有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才能演绎出自己精彩的人生。
角色人生的舞台,千变万化。
瞬息万变的社会要求我们定位自己,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生活,并非每个人都能成为别人注视的焦点,有可能某个岗位上默默无闻,永远充当着衬托的角色,但是,只要你肯努力,也能成为万众瞩目的明星。
谢娜,一个从农村来城市打拼的女孩,带着泥土的味道,走进了影视圈。
通过两次选秀,终于接拍了第一部电视剧,成为“丫环”。
此后,又有不少导演选中了她,但都是做“丫环”的角色,从此便得了个“丫环专业户”,似乎这个配角要永远跟随她。
但是谢娜没有气馁,继续扮演着“丫环”,终于以完美的演技征服导演,当上了主角。
此后便一帆风顺,继而成为当代当红主持人。
可能谁也不会想到,一个从农村出来的女孩会成为万人景仰的明星。
但是,请相信,只要你努力,一样能成为主角。
当然,也并非每个角色都必须是耀眼、伟大的。
有时,平凡的角色也能做出不平凡的事。
清洁工是城市最底层的角色,每天推着车,拿着扫把,仔细地将城市打扫的干干净净。
虽然地位是如此的卑微,但是他们勤劳工作的身影一样受到了人们的赞美。
因为正是这些平凡的角色,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付出,才有了城市的洁净、人们的舒适生活。
因此,平凡的人虽然角色平凡,但职业却不一定平庸。
平凡的角色也能受到众人的歌颂。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这是诗人臧克家有名的诗句。
为什么死去的人和活着的人会有如此大的差异呢
原因在于他们对角色扮演的方式不同。
郑培民、任长霞,扮演着高官的角色。
但是,他们并没有利用这个角色谋求利益,反而一心为民。
所以,他们死后,有千万的百姓为他们流泪送行,他们的名字、精神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
但是,另外一些,利用职务之便造福自己的人却被人们唾弃,最终遗臭万年。
古有秦桧,今有成克杰,这些活生生的例子便是最好的证明。
定位自己,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无论是平凡的配角,亦或是伟大的主角,都是我们应该尽心尽力扮演好的,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于自己。
我这还有一篇不过是图片,你要的话告诉我你邮箱
2018年去世了多少名人
(1905-1979),字光梁,号鲁卫,著名。
他在各类比赛中共破门1000多次,获国内国际各种奖章近百枚,奖杯120多个,1923年被誉为“亚洲球王”。
1905年出生于香港。
其父李浩如,系广东省五华县人。
4岁那年,随母亲回到家乡五华县锡坑乡老楼村居住。
在那里,这个天性喜爱足球的孩子,把家门口的狗洞当成了练习射门的目标。
1921年,李惠堂考入足球运动比较普及的,接受了比较系统的足球训练。
1922年,年仅17岁的李惠堂被选入香港最有名气的足球劲旅———南华队,出任主力前锋。
他身高1.8米,速度快,动作敏捷,控球技术尤为出色。
球在他的脚下,对方两三个人围上去也难抢走。
他的射门技术更是令人叫绝,不管什么位置、什么角度,都能左右开弓,球出如矢,力拔千钧。
他的倒地卧射更是一大绝招。
1922年夏天,李惠堂代表南华队参加香港甲级,因其球艺娴熟刁钻,出神入化,常有惊人之举,香港球迷称之为球怪。
1923年5月,李惠堂第一次参加参加日本大阪举行的第六届,中国队获冠军。
18岁的李惠堂在4场比赛中初露锋芒,。
从此开始了他献身足球的光荣生涯。
1925年后,李惠堂在上海迎来自己的,由于球艺出众,22岁即被足球队聘为教练。
随后,又参加上海乐华足球队,战绩显赫。
1926年,李惠堂率乐华足球队参加上海举行的“史考托杯”足球赛,以4∶1的悬殊比分大胜蝉联9届冠军的英国猎克斯队,首开上海华人足球队击败外国球队的纪录,使李惠堂威望大增。
1927年,李惠堂所在的球队如日中天,相继荣获西联甲组联赛、首届高级杯赛和中联甲组联赛的冠军,李惠堂成为大名鼎鼎的“一代球王”。
同年,李惠堂率乐华队在远征东南亚国家中,屡建奇功,特别是率队出战菲律宾,战绩出色,满载而归。
20世纪20年代,在我国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看戏要看,看球要看李惠堂。
” 第一次走出亚洲 “物以比较而见优劣、技以比较而见高低。
不与彼邦人士比赛、焉知技之优劣、纵使日夕称雄于东亚、举足稍远、则一蹶不振,遑论乎加入万国运动会。
”1923年,李惠堂随南华足球队征战澳大利亚,这也是中国球队第一次远赴外洲客场作战。
临行前,李惠堂将此次比赛前的心情写在纸上。
1923年春,澳洲橄榄球总会的一位代表亨利美勒希望邀请一支中国橄榄球队赴澳大利亚进行比赛。
美勒原先是纽西兰报记者,他在报纸上多次宣传中国的文明。
当他得知远东运动会的历届情况后,觉得邀请中国运动员到澳洲访问比赛,是最好的推动中澳交流的途径。
于是,美勒与澳洲橄榄球总会协商,说服总会出资邀请中国队(橄榄球队)前来比赛。
获得橄榄球总会的首肯后,美勒满怀一腔热望立即来华,但抵香江细查中国运动,发现除外侨有橄榄球比赛外,华人根本都没有听说过,更别提有球队了。
美勒当时沮丧的心情可想而知,但空手而回又不甘心。
在多次观看中国运动员的比赛后,美勒发现了新的希望———足球。
通过美勒的观察发现,当地华人足球队的水平足以与澳人相抗衡、于是一方面复电橄榄球会告之比赛无法成行的原因,另一方面将他自己的想法提交澳洲足球总会。
代表橄榄球会的美勒,又变为足球会全权代表。
经过美勒在国内的考察,商定由当时水平最高的南华队班底加上二名上海球员,共同组队参赛。
南华队员出访的待遇应该是十分优厚的,澳洲总会担任所有球员一切旅费,只是日用小费要由队员自己负担。
在当今看来不算难事的事情,当时却成了队员们一道障碍。
南华队只好临时发出捐册分头劝捐,各职员奔走呼号不遗余力,数日内竟然募捐了四千多元,大功告成。
1923年8月,李惠堂随南华远征澳大利亚,与南华队行李同时上船的,还有多本图书。
这是南华队赶编的《祖国菁华》一书,里面内容详述国内体育情状,准备到澳洲后向华侨散发。
比赛同时,不忘向华侨宣传爱国,这也是这次比赛征程不应该被忽略的地方。
中国队员在澳大利亚海关即受到了极高的礼遇,但对于中国体育知之甚少的当地人,却对中国足球抱着怀疑的态度,甚至许多人认为中国还是生活在原始时代。
澳洲当地媒体对中国球队进行讽刺,漫画中的中国球队人人背后拖着辫子入场,有的球员身穿队服却肩扛铁锄,那种满脸病样的神情与运动员斗志昂扬的精神格格不入,明显瞧不起中国队员。
然而,中国队员的表现让当地人目瞪口呆,在首场与全澳冠军新南威尔士队交锋中,开场仅5分钟,李惠堂就梅开二度,这场比赛他一人独中三元,最后比赛以三比三战平,轰动了整个澳洲。
澳洲当局专门授予他金质奖章。
香港当地报刊以特大号标题,称李惠堂为“球王”,并有“万人声里叫球王,碧眼紫髯也颂扬”的诗句。
南华队的胜利让澳人心理大变,每至一地,无不争看中国球员风采,市长议员多次接见,稍有名气的工厂学校会所及其他团体,争先恐后地邀请中国队员游览,各种应酬接连不断。
而赛球后无论胜负,澳洲人将能与中国选手握手或得到签名作为无上荣幸的事情。
在全部访问比赛的二十四场之中,南华队的成绩为负九胜八和七,从实力上与澳洲最高水平的球队不分上下。
1973年赠尼克松的诗是什么意思
在黑暗庞大的哥谭市,蝙蝠侠有目众多,性格各异的敌人,他们或疯狂,或,或,或邪恶,而这些敌人正是蝙蝠侠内心阴暗面的部分反映,蝙蝠侠促成了这些敌人们的产生,而他的敌人们又造就了蝙蝠侠复杂的性格,所以蝙蝠侠永远不可能永远战胜他的敌人,正如他永远无法战胜自己性格的阴暗面一样小丑 JOKER 原名-杰克·内皮儿,喜剧演员。
失业后被迫参加打劫化工场,因遭到蝙蝠侠追捕不慎落入化学药池内,毁容后导致精神错乱.行为疯颠,冷血,杀人如麻,其实他也是布鲁斯.韦恩(蝙蝠侠)个人悲剧的受害者,受害后又成为施暴者,秩序的破坏者,他是蝙蝠侠内心疯狂邪恶一面的体现小丑是蝙蝠侠的头号死敌,一直以匪夷所思的犯罪头脑著称.红唇、白脸、绿头发,以及紫色的西装,胸前能喷出硫酸的黄色小花便是几十年(这里指漫画连载时间)他的招牌形象,可谓缺一不可.即使电影里把他变成了一个胖子,这些也绝不可少企鹅 PENGUIN原名—奥斯瓦德·科步尔波特,天生的畸形人从小被父母遗弃,成年后返回人类世界,发誓要报复人类,打扮的象个绅士.但却掩饰不了其残暴的本性他是蝙蝠侠内心自卑仇恨一面的体现企鹅的强悍之处在于他的犯罪头脑和他那把多功能雨伞.论功能绝不在蝙蝠侠的装备之下.(蝙蝠车除外)企鹅矮胖的身体很滑稽,但内心世界却很复杂.充满着自卑与邪恶的念头猫女 CATWOMEN原名—塞利娜·凯儿,身手敏捷的女贼,亦正亦邪的角色,不同时期不同版本的猫女差别巨大在平行时空EARTH-2里曾和蝙蝠侠结婚,并有一个女儿,名叫HUNTRESS双面人 TWO FACE原名—哈维·邓肯,前地方检查官(漫画里好象是律师)布鲁斯.韦恩(蝙蝠侠)的好友,两人曾合作打击过犯罪,共同消除哥谭市的腐败,但后来因被罪犯毁去半边面孔而人格分裂,时而温文而雅,时而疯狂暴力.习惯抛硬币决定下一步行动,他是布鲁斯.韦恩和蝙蝠侠双重人格不可调和的象征双面人是个很有个性的反派,双重人格加上抛硬币的习惯让他的形象格外生动.和其他不杀人不做恶就受不了的恶人不同.他做什么都会感到矛盾,一方面他也算是黑道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另一方面又因骨子里还有少许人性而对犯罪感到厌恶,这时抛硬币做决定就很有必要了.双面人的半边烂脸撕牙裂嘴,眼睛大如鸡蛋,头发冲天,这些在电影里都一直得以保存,但这张脸的颜色却一变在变.电影里是红色的,TV版动画里是蓝色的,有的漫画里又是青色的谜语客 THE RIDDLER原名—艾德华·尼格马,蝙蝠侠敌人中少有的智慧型罪犯.原本有着天才智慧的他因不被社会认同,并逐渐导致心理变态,喜欢在犯罪现场留下迷语,享受出迷的快感,他代表了蝙蝠侠内心不被社会承认的恐惧感很多人在看过电影里金·凯瑞出演的出迷者都认为他是电影里演的最好的反派,其实则不然.原作的出迷者确实是个好出风头的家伙,但却不会象金演的那么颠狂,金的演技其实更适合配在小丑身上冰冻先生(急冻人) MR.FREEZE原名—维克拖·弗赖斯,著名科学家为爱发狂的悲情男人,一心只想复活死去的妻子,他将妻子的遗体保存在冰冻池中,却不慎掉入冰冻池,此后只能利用机器服行动,外表冷酷,但对死去的妻子却有一份炙热的心他是蝙蝠侠内心孤独和冷漠的体现冰冻先生冷酷无情,电影和原漫画最大不同之处在于他并没有穿什么机器服装,而是他的整个身体都是机器,只有脑袋是他身体的唯一部分.他也算是有些年头的反派了,现在只保持了他脑袋秃秃,手握冷冻枪这两点形象.毒藤女 POISON IVY原名-柏梅拉·伊丝丽,她是一个爱植物远胜人类的植物学家被植物改变体质后妄想利用植物控制城市,拥有天使的外表,内心却毒如蛇蝎 一个可怕的环保主义者.和猫女一样在电影里的样子最为美丽,反观漫画和动画,她的形象设定就有些平庸了贝恩 BANE强化战士贝恩个人感觉是个悲剧型人物,类似盗取天火和复仇的基督山伯爵的结合,生长在暴虐的监狱之中,为了得到遥不可及的自由,接受了为战争而开发出的强化人类药剂,获得了惊人的力量和体格,并帮助狱中的伙伴成功越狱,他曾经折断过蝙蝠侠的脊椎,使得布鲁斯在一段时间内必须依靠轮椅行动,之后JEAN PAUL代替重伤的布鲁斯成为临时的蝙蝠侠他是蝙蝠侠内心困惑,勇于挑战黑暗命运的体现贝恩是漫画里的强力反派,他既有智慧又有蛮力,是个无比强敌人,但在电影第四部里却是个连话都不会说的怪物,并且成了毒藤女的跟班打手稻草人 THE SCARECROW原名乔纳森·克兰,心理学家从小便有着用可怕事物恐吓他人的变态嗜好.长大后更是变本加厉,戴上面具化身为恐怖的代名词,制造制幻毒气另别人看到其最害怕的东西他代表了蝙蝠侠内心的恐惧稻草人在电影里的个性演员出演的很到位,但其形象就又些说不过去了.除了面具,破破烂烂的衣服.甚至算的是稻草人招牌的草帽都省略掉了,多少有些失望拉萨格尔 RA'S AL GHUL蝙蝠侠所以敌人里唯一精神正常敌人,实力极端强大率领神秘的“影子军团”攻击人类社会,希望利用毁灭正个人类的手段,改变这个腐朽的社会他代表了蝙蝠侠内心的强权和暴力 拉萨格尔也许大家并不熟悉。
他就是电影《蝙蝠侠:开战时刻》里蝙蝠侠师傅达卡的原形,在漫画中他也是蝙蝠侠最为强大的对手,他的目标是灭绝人类率领他成千上万影子帮成员一行动便是灭掉一个城市的大手笔,小丑等那些城市里的变态罪犯自然无法与其相提并论,电影中对原著的形象还是有所保存的,例如古怪的胡子,还有半黑半白的头发腹语师 THE VENTRILOQUIST 原名-啊诺德·韦斯科,个性懦弱,无能胆小的平凡老头因生活压力使其变成双重人格,只要他拿着“疤脸”--一个身穿西装,礼帽的丑陋人偶,就会自动进入催眠状态,让疤脸控制其进行犯罪活动,因为有催眠的特技凡是听到疤脸声音的人便会老实的对其唯命是从.如果下一部蝙蝠侠电影让腹语师登场,一定会增加很多笑料他同样也表现了蝙蝠侠和布鲁斯.韦恩双重人格不可调和的矛盾腹语师在蝙蝠侠所有敌人中是最为不可思议的存在。
泥人可以是说是因为被奇异的药物而变成怪物。
但谁也说不明白那个一无是处,胆小懦弱的四眼为什么手握那个名为“疤脸”的丑陋人偶就变成了催眠犯罪者了呢
他自己都是处在梦游状态,让人不得不怀疑那个“疤脸”是否是《鬼娃》“查克”的亲戚小丑女 HARLEY QUINN小丑的女友,原本是心理学家,为研究小丑复杂凌乱的精神而接近他.结果反而被小丑的疯狂魅力所吸引.而成为他的最得利犯罪帮凶 漫画里虽然是小丑的跟班但也算出彩的角色.可惜电影里却被无视了鳄鱼 KILLER CROC原名WAYLON JONES和企鹅一样也是天生的畸形人.残暴凶狠,破坏欲极强,但头脑简单,曾是摔角冠军,即使在下一部电影登场,可能也只能当个打手吧他代表了蝙蝠侠内心中粗暴的一面天生的畸形怪物聪明的有企鹅,愚蠢的那自然是鳄鱼了,标准的肌肉发达,头脑简单.如果他要在电影里登场不如和腹语师一起,被催眠变成他的打手倒也是不错的设定泥人 CLAYFACE 原名—黑格.马特,本是著名演员,因车祸毁容依靠特殊药品恢复了容貌,但又因为过度使用药品成为狰狞恐怖的泥人可以随心所欲的变身成任何人或武器,而且不怕任何攻击,唯一的弱点是怕水,如果下部电影让他登场,蝙蝠侠》一定会成为科幻大片了他代表了蝙蝠侠最重要的的伪装和面具泥人的千变万化使他空前强大,如果要出第6部蝙蝠侠电影,我很希望是他出场。
疯帽商 MAD HATTER 原名杰瑞斯·泰克。
长相丑陋,个子矮小的电子学家。
一直希望有一段美好的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因为长的太丑无法如愿,于是他利用自己发明的电子卡片控制了别人的大脑。
头戴高帽,帽子上还插着一张电子卡。
外表滑稽,但他的邪恶智慧决不亚于小丑。
(漫画里的他真的好丑,个子又矮恐怕没人演的了这个角色吧) 点评:疯帽商的出自童话故事<<艾丽丝漫游仙镜>>而来.他头戴高帽、打着大蝴蝶结、以及怪摸怪样的西装都是书中“疯帽商”这一形象。
他这个人长的实在不怎么样。
又老又丑,还张着大爆牙,动画里还把他美化了不少。
要知道他在漫画里还是个矮子。
人形蝙蝠 MAN-BAT原名KIRK LANGSTORM,生物学家,在哥谭市动物园工作,在对自身进行蝙蝠血清实验时发生变异,成为了人形蝙蝠,丧失人性,只剩下单纯的兽欲,一味地破坏杀戮他代表了蝙蝠侠性格深处隐藏的野性蝙蝠侠 BATMAN 在这个世界上,蝙蝠侠最大的敌人就是他自己,如果他能够战胜自己性格的阴暗面,战胜对往昔的恐惧,战胜对复仇的渴望,那么他就能战胜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敌人,得到真正的解脱和救赎...
下列与漫画蕴含的哲理相近的诗句有( ) ① 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 &nb...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字眼啊
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
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涟漪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包着书皮的书时,心里又不禁想起了往事……书,对于我又是多么重要的啊
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一—排名老二了。
我曾经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那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
每当看着一本本书“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
我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不仅如此,我还为书“卖过命”呢
说起来倒也难以相信,不过,那绝对不是谎言,而是出自肺腑的真心话。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哥哥为我习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
但是由于我的知识还不够渊博,看起来非常费劲——总得查字典。
一天,我坐在一个很浅的小池的岸边,夕阳无限美好,但我无心欣赏,双手还是捧着那本书看着,可当我留心注意查字典时,那本珍爱的书就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啪”的一声掉在那池里。
一刹那间,我就像一只失了魂的动物,一下子把头扎进池里,想去抢救那本落了水的课本,书是摸到了,可是那令人遗憾的事情又发生了,我不公游泳啊
我身体又不高,难以踏着地。
我搂住书在池里挣扎着。
也许就是天意,大兄就在这时出现了,我得救了。
但是,回家后又是挨打又是挨骂的。
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痛苦与忧愁,但是,那并不是因为那一顿打,而是对那本书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忧愁。
书都浸烂了,翻开书面,眼见的是那浑浊的一片……我又哭了。
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是,如果你我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情不自禁。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
我是连做梦都想,但这是难以实现的愿望。
不过,我不感到绝望,因为,在度过每个春夏秋冬中,是书,它培养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生活,因此,我无比欣慰。
2 我和书的故事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
”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
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
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是啊
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3 我与书的故事书,我的良师益友——题记 在爸爸的影响下,很小的时候,我就啃上了书,爱上了书。
《西游记》以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我,《安徒生童话》以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我,《格列佛游记》以入木三分的讽刺警醒我。
不过,这些书中我的最爱还是《三国演义》。
那段东汉末年的“往事”,让我如痴如醉,赏玩不已。
虽然这部作品文言色彩浓重,内容七实三虚,但我仍如获至宝,百读不厌。
为了更好地读懂她,我比过史实版“三国”(《三国志》),看过白话插图版“三国”,还夜以继日地观看影视“三国”,甚至玩电脑游戏也专找“三国”游戏。
爸爸妈妈戏称我为“三国迷”。
可我这个“三国迷”迷而不惑,常喜以书中事例印证观点,与人争辩。
刘备常哭,世人谓其“软弱”,但我却认为他内心坚忍,大英雄也
试想,一个人雄心壮志,苦心经营,却屡遭重创,人到中年而无建树,何等无奈
换别人,也许早就偃旗息鼓,没有了志气。
不是吗
西楚霸王项羽,英雄盖世,然一败则乌江自刎。
比之刘备,岂不相形见绌。
关羽重义,武艺高强。
曹操的美食、玉帛、官爵挽留不住他的心,千里走单骑,寻找旧主刘备。
想当年,为破黄巾,桃园结义投义军,飞身斩敌降,初试锋芒,便觉一身正气;为扫董卓,奔虎牢,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牛刀小试,便知不同凡响。
后取颜良、文丑首级,过五关斩六将,天下闻名;擒于禁,败庞德,海内震惊。
然结果何如
心骄气盛,终死东吴小将马忠之手。
令人扼腕叹息不已
张飞粗犷豪放,性嗜酒。
世人皆以飞惟勇而无谋。
岂不知,那一回先主败走当阳,若非翼德勇谋双备,设疑兵,吓走十万曹军,先主休矣;又一回,攻打四川巴郡时,老将军严颜忠勇双全,誓死捍卫,张将军再显智慧,他想起兵法有云:“攻城为下,攻心为上”,更有“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最后,他设计降了严颜。
而智败张合,更是将他的谋略发挥得淋漓尽致。
不过终因过分责罚士卒,而身首异处。
从刘备身上,我学到了坚毅顽强的品质;从关羽身上,我吸取了“为人忠义平天下,心骄气盛毁自身”的教训;从张飞身上,我懂得了勇武谋略固然要紧,但善待别人尤为重要。
这些是我这个“三国迷”的点滴见解,我因之而成的一篇文章,也沾三国之气刊在《快速作文》上。
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收获吧
多谢三国带给我的诸多故事,多谢书们带给我的无穷启示
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4 我与书的故事记得高尔基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
”所以我喜欢读书。
记得小时侯一次独自在家时,还是书帮了我大忙。
那次,父母要去看望外婆,所以让我独自留在家中,临走时还对我千叮咛,万嘱咐。
什么出去玩时要关好门,做饭时要小心……说得我是耳朵都起了茧。
父母走后,我赶紧将淘好的米放入高压锅中,不一会儿便响起了“一曲美妙的乐曲。
”在这段时间中我感到孤独与寂莫,便和我的好伙伴——书一起聊天。
一“谈”起来我就不可自拔,深深地陷了进去,将这个世界的所有事物都抛之脑后,忘的是一干二净。
它已成了我心目中的神,永不离弃。
就这样,我渐渐和书中的“朋友们”一起在书海中畅游着,那些书中的故事都成了动画片在我眼前放映着,让我吸收那一股股无穷无尽的知识,智慧与勇气源泉。
突然,一只巨大无比的手将我从书海中揪了出出来,房子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焦味。
啊
是不是高压锅中的米饭烧焦了。
果然,只见高压锅中仿佛有千百万只乌黑的蚂蚁在上面爬着。
这下着急的我在原地急得团团转,突然一个“光点”我脑中闪过。
对了
我曾经看过一本书,书里记载着一个“去焦法”我何不来个牛刀小试呢
说干就干,我立即洗净了几株葱,将它们一一插在米饭上,还倒了少许的牛奶,盖上盖闷一会儿,闷了三分钟左右,一锅带着清香和一点淡淡的牛奶味的米饭就出锅了。
罗曼、罗兰说过“和书籍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
”今天,经过了这件事,我终于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了。
从此,书对我来说变的更加可贵,像一位活生生的小老师一般,传授我知识与智慧。
啊
书我实在是太爱你了
5 我与书的故事“书籍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到今,书就像是一艘船,带领我们驶向智慧之岸,是书让我们得到知识,是知识让我们有了现在的美好生活,如果一个人没有知识,就等于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我喜欢书,书陪我一直走到现在,可能我一辈子都离不开书。
我这一生得到的第一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那是我读一年级的时侯,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是写在遇到危险时,应该怎么做。
有一天,小伙伴们来家里玩躲猫猫,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藏身之处,我躲在衣柜的一个小角落里,用许多衣服盖住自己,过了好久,一点动静也没有,我感到很呐闷,为什么一点声音也没有呢
我刚想打开柜子,发现门怎么也打不开,原来小伙伴们故意把我关在衣柜里,自己逃走了,我真是又急又慌。
过了许久,我发现我的头很晕,很想睡觉,突然我猛得想起,爸爸给我买得那本书中说过,要是被困在柜子里,感到头晕的话千万不能睡觉,应该在柜子的空隙里呼吸氧气,如果你睡着了,说不定就会室息而死。
我拼命地按照书里说的那样,在空隙中呼吸空气,突然我听见了一阵开门声,我知道妈妈回来了,于是我用力地拍打柜子,拼命地呼喊:“妈妈、妈妈”,妈妈听见后飞快地奔上楼上,把我从柜子中解救出来。
幸好,当时我读了那本书,否则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吸取更多的知识,好让我在人生的道路上更顺利地前行。
6我和书的故事我喜欢看书,对我来说,看书就和吃饭一样。
我一天不吃饭,肚子会饿,一天不看书,脑子也会饿。
所以每天,我除了饱饱地吃一顿饭以外,还要美美地看一本收,我孜孜不倦看看书,不断地吸取着书里的精华,来填饱我“饥饿”的大脑。
我喜欢看书,我看书的速度极快,一本厚厚的书,我1个小时就看完了,因此,家里的书早就被我看过几百遍了,你随便说一个题目,我都可以把整个故事原原本本地讲给你听。
家里没书看了,我就到姐姐身上打主意,我把姐姐高考用的《备考金点》、《话题作文》……给“偷”了过来,看完了,我又神不知鬼不觉得把它们送了回去。
我喜欢看书,不管在怎样的情况下,我都可以看书。
每次上厕所我总不忘带上一本厚厚的书。
一座下来,我就把厕所的臭味、老师的话、妈妈的批评,抛在脑后了,如痴如醉地看起书来。
我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我,直到把书看完,我才发现自己已经在厕所里待了好几个小时。
妈妈等我吃饭,都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而我竟全然不知,只好低着头下楼,等着挨妈妈的批评。
虽然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了好几百回,但当我拿起书本的时侯,就又把妈妈的话抛在了脑后。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是不是很有趣呀,但大家可千万不要学我,因为那样你会挨批的。
7我和书的故事书是一个巨大的宝库,有取之不尽的宝藏。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则故事:一位商人走在山路上,突然,一个陌生的声音对他说:“捡几块石头吧
明天,你会既高兴又懊悔。
”商人捡了几块石头继续赶路。
天亮了,他掏出石头,发现它们都变成了宝石
商人无比高兴,可过了一会儿,他却很懊悔。
高兴的是:石头变成了宝石;懊悔的是:捡得太少了。
读书也如此。
我们今天读的书,明天就会变成一笔财富,但在你觉得自己读的书已经够多了,不去读了,可是在将来的某一天,你就会觉得自己读得太少了。
我很爱看书,读书带给我的好处越来越多,我从不为作文发愁,平常语文考试常得高分……这都是读书的功劳。
如果我当初不爱读书,恐怕我不会是今天的优生。
在感谢读书给我带来的收获时,我也会同那个商人一样懊悔。
有时,老师问我们某本书中的内容时,我恰好没看过。
那时我反复在想:当初应该再多读一些书。
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
”每当此时,我就告诉自己要读更多的书。
我为什么那么爱读书
因为:读书使我视野开阔。
我没有去过非洲,没有到过南极,但我却领略到非洲大陆的美丽风情,为南极的冰天雪地深深陶醉,这是因为读书让我身临其境。
读书使人们情趣高雅。
清晨,当我在缕缕阳光中会吟诵那一首美丽的小诗时,我会感觉花瓣儿正悄悄地在我心中绽放,心情顿时舒畅。
读书使我们思想深隧。
它帮助我们在别人的思想上建立自己的思想。
当我们在阅读时,已经把别人的智慧“偷”过来装进自己的脑袋中。
多好
读书真让人受益无穷
所以,请你们在看电视,玩游戏的时间中,务必抽出一点时间来读书。
别忘了,“书是奇迹”。
如果你也想让自己的生命发生奇迹的话,那就去读书吧
为了明天不懊悔,让我们一同进入书的宝库中,去捡那一颗颗耀眼的宝石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