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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喝有关的诗句

时间:2014-01-02 04:15

与棋有关的诗句有哪些

【郊庙歌辞·五郊乐章·送神】 祀遵五礼,时属三秋。

人怀肃敬,灵降祯休。

奠歆旨酒,荐享珍羞。

载张送乐,神其上游。

【晦日重宴】 高门引冠盖,下客抱支离。

绮席珍羞满,文场翰藻摛。

蓂华雕上月,柳色蔼春池。

日斜归戚里,连骑勒金羁。

姚合 【宴光禄田卿宅】 竹里开华馆,珍羞次第尝。

春风酒影动,晴日乐声长。

久坐难辞醉,衰年亦暂狂。

殷勤还继烛,永夕梦相妨。

有关西湖龙井茶的诗句有哪些

《诗篇》第51篇,是七篇忏悔诗中的第四篇,诗歌的标题交代了写作背景:“大卫与拔示巴同室以后,先知拿单来见他。

他作这诗,交与伶长。

”根据这个提示,我们可以在《旧约圣经》中找到相应的记载:“大卫与拔示巴同室”,记载在《撒母耳记下》11章;“先知拿单来见他”,记载在《撒母耳记下》12章。

大卫霸占了有夫之妇拔示巴,并且用极其恶毒的诡计将她的丈夫乌利亚杀害。

对于此事,11章的末尾有这样一句评论:“大卫所行的这事,耶和华甚不喜悦”(参撒下11:27)。

可是,对于这样严重违背“十诫”的恶行,大卫居然没有一丝悔罪的意识,用他后来写下的诗句来说,就是故意“闭口不认罪”(参诗32:3)。

直到和拔示巴的孩子出生,大卫依然拒不认罪,所以有了12章开头的“耶和华差遣拿单去见大卫”(参撒下12:1)。

拿单此行的目的,就是敦促大卫悔改,我们不妨回顾一下他和大卫的那段对话:“拿单到了大卫那里,对他说:‘在一座城里有两个人:一个是富户,一个是穷人。

富户有许多牛群羊群;穷人除了所买来养活的一只小母羊羔之外,别无所有。

羊羔在他家里和他儿女一同长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怀中,在他看来如同女儿一样。

有一客人来到这富户家里,富户舍不得从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只预备给客人吃,却取了那穷人的羊羔,预备给客人吃。

’大卫就甚恼怒那人,对拿单说:‘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行这事的人该死

他必偿还羊羔四倍,因为他行这事,没有怜恤的心。

’拿单对大卫说:‘你就是那人

……’”拿单的当头棒喝使大卫猛然惊醒,当即以“我得罪耶和华了”表示认罪。

对话才一结束,“拿单就回家去了”,留下大卫独自垂泪、面壁思过。

(参撒下12:1-15)这种情况下,大卫写下了这篇情真意切的忏悔诗(在此之后,他还写过另一篇与此事有关的忏悔诗,即《诗篇》第32篇)。

作好此诗后,大卫觉得适合在崇拜中使用,所以将之“交与伶长”。

这篇诗歌是大卫的个人祈祷,但由于诗歌精准地道出了赦罪之道,所以它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威尔克(Michael Wilcock)指出:“没有一段《圣经》故事比《撒母耳记下》12章更深刻地描写人心如何被谴责;没有一个《圣经》里的祷告比51篇更细致地描写人的口如何表达自己的懊悔。

”(《圣经信息系列——诗篇〔上〕》)唐佑之指出:“在《诗篇》中,这是一首震人心弦的‘悔罪诗’,也是一首最实际感动的‘祈祷诗’,内容语多训诲,道理又那么真实,是我们每人最需要听的话语。

”(《诗中之诗〔第五集〕:悔罪诗》)由于这篇诗歌具有这样的特殊性,所以它一直在教会崇拜及个人灵修中广泛使用,继而成为《诗篇》中除了第23篇外最为信徒熟知,并最受大家欢迎的一篇。

本诗共有19节,可分为四段:1至5节为第一段,是诗人的认知,表达了他对赦罪之道的理解。

6至12节为第二段,是诗人的祈求,表达了他对赦罪之恩的期盼。

13至17节为第三段,是诗人的承诺,表达了他对赦罪之主的感恩。

18至19节为第四段,是诗人的畅想,表达了他对赦罪之福的信念。

3至5节,是诗人对罪恶之危害和性质的认知:“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

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这一段里,诗人谈到了他对罪恶的三种认识:(1)罪恶的危害——“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诗人笔下的这个“我知道”,其实是一个十分负责的宣告,其中有我承认、我招供、我忏悔等多个方面的意思,用以表达他认罪的态度。

诗人如此诚恳地认罪,是因为他感受到了罪的危害——“我的罪常在我面前”,《吕振中译本》译为“我的罪老在我面前”,《当代圣经》译为“我的过犯昼夜缠扰我”,意思均比《和合本》清楚。

诗人同一时期写下的另一篇诗歌——《诗篇》第32篇,把罪恶的这种危害表达得淋漓尽致:“我闭口不认罪的时候,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干。

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尽,如同夏天的干旱。

”(诗32:3-4)正是基于对罪恶之危害的这种认识,诗人才有了后面那样真诚、迫切的认罪祷告。

(2)罪恶的性质——“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对于这个诗句,柯德纳(Derek Kidner)的解释非常精准:“这句话似乎会使人误以为,奸淫与谋杀并不是个人的过错。

但这乃是《圣经》一语道出核心问题的典型模式。

罪可以是得罪自己(林前6:18)与得罪邻舍;但其本质总是轻慢上帝,正如古时约瑟所见(创39:9)。

我们的身体并不是自己的,我们的邻舍乃是按上帝的形像所造。

请注意这里与《撒母耳记下》11章的强烈对比,那里大卫完全以自己为中心,他只有一个问题:‘如何才能使罪不露痕迹

’现在他则问:‘我怎能如此对待上帝

’”(《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诗篇〔上〕》)诗人“得罪”了上帝,所以他必须接受上帝的“责备”和“判断”,因为这是上帝之“公义”和“清正”的要求。

因此,对于上帝的“责备”和“判断”,诗人没有辩解,只有忏悔。

(3)罪恶的源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包忠杰指出:“诗人说这话,并不是要自辨有理,乃是要更详细的表明自己的罪有何等深。

他不但承认自己犯了罪,还要承认自己原来本性就是有罪的,并不是要怪他所爱的母亲,乃是将真情说明。

”(《诗篇注解》)这个诗句表达了与《诗篇》第143篇一样的意思——“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参诗143:2),道出了基督教教义中的原罪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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