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井制是什么
井田制 井田制是我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西周时盛行。
那时,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
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
封建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
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井田制是商周时期占主导地位的一种土地制度,它还保留有原始社会公有制下农村公社对土地管理的某些形式或曰外壳,但其性质已是一种奴隶制下地剥削制度。
“井田”一词 ,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
”夏代曾实行过井田制。
商、周两代的井田制因夏而来。
井田制在长期实行过程中,从内容到形式均有发展和变化。
井田制大致可分为八家为井而有公田与九夫为井而无公田两个系统。
记其八家为井而有公田者,如《孟子·滕文公上》 载:“方里而井,井九百亩。
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
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记其九夫为井而无公田者,如《周礼·地官·小司徒 》载 :“ 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
”当时的赋役制度为贡、助 、彻 。
助即服劳役于公田 ,贡为缴纳地产实物。
周行彻法,当为兼行贡、助两法。
结合三代赋役之制来分析古时井田之制的两个系统,其八家为井而有公田、需行助法者自当实行于夏、商时期。
其九夫为井而无公田者当始实行于周代。
周朝行助法地区仍沿用八家为井之制,惟改私田 、公田之数为百亩;而行贡法地区则将原为公田的一份另分配于人 ,故有九夫为井之制出现 。
古时实行易田制( 即轮耕制),一般是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家二百亩,再易之地家三百亩。
以上所说井田之制,当为在不易之地所实行者,是比较典型的。
至于在一易之地、再易之地等如何以井为耕作单位进行区划,已无法推知,井田之间立五沟五涂之界以便划分土地和进行生产。
井田制由原始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发展演变而来,其基本特点是实际耕作者对土地无所有权 ,而只有使用权。
土地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定期平均分配。
由于对夏、商 、周3代的社会性质认识各异 ,各家对井田制所属性质的认识也不相同,或以为是奴隶制度下的土地国有制 ,或以为是奴隶制度下的农村公社制,或以为是封建制度下的土地领主制,或以为是封建制度下的家族公社制或农村公社制。
但在承认井田组织内部具有公有向私有过渡的特征,其存在是以土地一定程度上的公有作为前提这一点上则认识基本一致。
夏朝、商朝时期实行的八家为井、同养公田之制,公有成分更多一些。
周代以后出现的九夫为井之制个人私有的成分已增多,可以看作私田已被耕作者占有。
西周中期,贵族之间已有土地交易,土地的个人私有制至少在贵族之间已经出现。
由此,自上而下,进一步发展为实际耕作者的土地个人私有制。
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为田,开阡陌”,推行土地个人私有制。
至此,井田制彻底瓦解。
秦、汉以后,实行井田制的社会基础已不复存在,但其均分共耕之法对后世的影响却极为深远。
历代鼓吹井田思想者不乏其人。
汉时董仲舒、师丹等提出的限田制,王莽时实行的王田制,西晋时实行的占田制,北魏和隋、唐时实行的均田制等,也都渊源于井田思想。
宋、元以后,大土地所有制确立。
虽然还有人继续鼓吹井田思想,但与其相类的方案已不可能在大范围内推行,而只能在小范围内短时间存在。
周朝施行井田制,既作为诸侯百官的俸禄等级单位,又作为控制庶民的计算单位。
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准买卖,只能由同姓依照嫡庶的宗法关系去继承。
耕种井田的农业庶世也随着土地同属于领主阶级所有,终生不得离开土地,更不准转业。
所谓“井田”,就是具有一定规划、亩积和疆界的方块田。
长、宽各百步的方田叫一“田”,一田的亩积为百亩,作为一“夫”,即一个劳动力耕种的土地。
井田规划各地区不一致。
有些地方采用十进制,有些地方则以九块方田叫一“井”。
因为把九块方田摆在一起,恰好是一个“井”字形,井田的名称就是这样来的。
一井的面积是方一“里”;一百井是方十里,叫一“成”,可容纳九百个劳动力;一万井是方百里,叫一“同”,可容纳九万个劳动力。
在井田的田与田、里与里、成与成、同与同之间,分别有大小不同的灌溉渠道,叫遂、沟、洫、浍;与渠道平行,还有纵横的通行道,叫径、畛、途、道。
各种渠道的大小、深浅和通道的宽窄,都有一定的规格。
西周的各级统治者把井田分为三类。
他们各自把其中最好的部分(即位于河流附近、背山向阳的平展土地)成千块、上万块地留给自己,叫“公田”。
因为公田的面积很大,所以也叫“大田”,驱使奴隶集体饼种。
把距城市较近的郊区土地,以田为单位分给和统治者同族的普通劳动者耕种。
这部分人因为住在“国”(即城市)里,叫“国人”。
国人不负担租税只负担军赋和兵役。
他们平时每年向国家交纳一小罐米和一捆牧草,作为军费。
战时当兵,自己准备武器、粮食和军需。
国人有当兵和受教育的权利,所以也叫“武夫”或“士”。
他们受教育主要是军事训练和学习礼仪。
这部分人是社会里的普通平民。
他们表面上不受剥削,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但是,当时社会的掠夺战争是十分频繁的。
他们经常披征凋去打仗,自己家里的田园都荒芜了,因而破产负债。
打了胜仗,掠夺来的土地和财富统归统治者所有,如果打了败仗,还有被俘沦为奴隶的危险。
因此,国人的地位是动荡的。
封建领主把距离城市较远、土质瘠薄的坏田,分给住在野外的庶人。
庶人因住在野外,所以也叫“野人”,领主阶级瞧不起他们,认为他们最愚蠢,所以也管他们叫“氓”。
庶人没有任何权利,只有给领主耕种井田和服其他杂役的义务。
他们每年要先在领主的大田上劳动,然后才准许去耕种自己作为维持最低生活的那一小块土地。
因此西周时期的“国”“野”对立,既是城乡对立,也是阶级对立。
春天到来,农事季节开始了。
大批庶人全部被驱使到领主的“公田”上去。
天刚一亮,领主指派的官吏(“里胥”和“邻长”)就分别坐在村口,清查出工的人数。
晚间收工时也如此。
早在冬天备耕的时候,就由“里宰”根据劳动力的身体强弱、年龄长幼,把每两个人搭配在一起,叫作“合耦”。
两个人一对,一起劳动叫一“耦”。
这种拼种方法叫“耦耕”。
在大领主的公田上,有成千耦、上万耦的劳动者。
他们在田官(“田畯”)的监视下劳动,有时候奴隶主头子本人(“曾孙”)也亲自去田里监督。
秋天,领主大田上的收获,多得象小岛,象山丘,要准备好成千仓、上万箱去收藏。
冬天农闲季节,庶民们还要给领主修房、打草、搓绳和干其他杂项差役;妇女要为奴隶主采桑、养蚕、纺纱、织帛做衣裳、缝皮袍,从白天干到半夜。
领主怕他们偷懒,还要把他们集中到-起,既省灯火,又便于监督。
井田制的瓦解 春秋晚期,井田制逐渐瓦解了。
促成这一变革的物质因素,是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是当时生产力水平提高的标志。
我国用铁始于商代。
七十年代在河北荣城县和北京平谷县各出土一件商代中期的铁刃铜钺,经科学鉴定,刃部都是用陨铁加热锻打成的。
这样的铁器,自然是稀罕物。
大概到西周末年,铁器多起来。
所以《诗经·秦风》中出现“驷铁孔阜”的诗句,这是秦襄公(前777-766)时的诗。
用铁形容马的颜色,只有在铁成为习见物之后才允许。
大约春秋初期,已有铁农具。
《国语·齐语》记载管仲向齐桓公建议:“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锄夷斤欘,试诸壤土。
”“美金”是指青铜,“恶金”是指铁。
春秋中叶齐灵公时的叔夷钟铭文中有“造 徒四千为汝敌寮“一句,“ ”:是铁字的初文,可见当时官府铁冶炼的规模已相当大了。
难怪到春秋末期,铁器在齐国已普遍使用。
《管子·海王篇》记载:“今铁官之数曰:一女必一针一刀,……耕者必一耒一耜一铫。
”从考古发掘成果看,江苏六合程桥出土有铁条和铁块,长沙龙洞出土有铁削,长沙识字岭出土的铁臿,常德德出土有铁削,长沙一期楚墓出土铁臿、铁削数件,以上这些铁器都可确定为春秋晚期东西。
这表明,在春秋晚期,我国南方也已使用铁器了。
牛耕也起源于商代。
甲骨文有“犁”之。
可见,用牛拉犁启土,在商代就发明了。
《国语·晋语》上提到,范氏、中行氏将宗庙的牺牲用来耕田。
孔丘的弟子司马耕字子牛,冉伯牛名耕。
晋国有个大力士叫牛耕。
牛与耕相连,用作人的名字,反映出牛耕方法在春秋时期得到普遍推广。
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为人们开辟广阔的山林,兴修大型水利工程,带来了方便。
耕地面积和农业产量大幅度增长了。
农业的发展,使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生产和以个体经营为特色的小农阶层,有了成为社会基础的可能。
井田制的“千耦其耕”、“十千维耦”的集体劳动形式过时了,而分散的、一个体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封建经济形式兴起了。
早在西周中期,就有个别贵族为了额外榨取庶民的剩余劳动,强迫庶民开垦井田以外的空地。
这样开垦出来的田地,不可能是方方正正的,也不可能有一定的亩积,是瞒着公室,不纳税的私有物,叫私田。
周恭王时的格伯簋铭文记载格伯用四匹马换倗生三十亩田,就是明证,因为公田是不允许用来交换的。
到西周末期,私田的存在已相当显著。
争夺田邑、交换土地的记载也多起来了。
周厉王时的散氏盘铭文记述:矢人侵犯散国城邑,被打败了,便用两块田地向散国赔偿。
周厉王时还有两铜器,一个是鬲攸从鼎,另一个是鬲从盨。
前者叙述鬲攸从分田地给攸卫牧,而攸卫牧没给报酬,遂成讼事;后者叙述章氏用八邑去向鬲换田,又有良氏用五邑换,结果都顺利成交。
贵族们土地私有的欲望不断增长,倒周幽王时,连公田都企图据为己有。
周王再象原先那样从贵族手里收公田,就引起贵族们强烈的不满。
《诗经·大雅·瞻卯》记录了当时贵族们牢骚:“人有土田,汝反有之;人有民人,汝复夺之。
”到春秋时期,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使私田急剧增加。
诸侯、大夫们富起来。
周王便不能任意侵夺他们的田地了。
公元前712年,周桓王取郑国田地,就得王畿内苏仇忿生之田作为交换条件。
贵族之间为田地争斗、诉讼,也层出不穷了。
公元前580年,晋大夫却至与周争鄇田,公元574年晋却锜夺夷阳五田,却犨与长鱼矫争田;公元前533年,周甘人与晋阎嘉争阎田;公元前528年,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等等。
这些事件,都表明土地制度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开辟和耕种大量私田,需要大批劳动力。
而用奴隶制的办法已不能调动生产者的劳动积极性。
《公羊传》何休注说:当时“民不肯尽力于公田。
”于是,一些顺应新形势的贵族为了招徕劳动人手,改变剥削方式,如齐国田氏向民众征赋税使小斗,把粮食贷给民众用大斗;晋国韩氏、魏氏、赵氏采取扩大地亩,而不增税额的办法,收买民心。
这样,奴隶们纷纷从公室逃往私门,“归之如流水。
”封建依附关系产生了。
春秋时代见於记载的“族属”、“隐民”、“宾萌”“私属徒”,都指的是这些逃来的奴隶。
虽然他们身份还不是自由的,但却不同于庶民。
他们可以占有少量的生产资料,独立经营农业和与农业有关的家庭副业。
他们已经是封建农民的前驱了。
奴隶的逃亡,使一些国家的公由,“唯莠骄之”。
“唯美桀桀”(《诗经·齐风·甫田》),变成了荒原。
井田制再也维持不下去了。
《左传》记载: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正式废除井田制,承认私田的合法性,而一律征税。
公元前548年,楚令尹子木整顿田制,视土地高下肥瘠,“量入修赋”,其后各国也纷纷效法。
本来这些改革的目的在于维护旧秩序,但它们既然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已成的事实,从而事与愿违。
在井田制上打开了一个缺口。
缺口接二连三地被打开,井田制的瓦解崩塌就是必然的趋势了。
--------------------------------------------------------------------------------------------《周代无井田制》 井田制之有无,古今争辩众矣,然其所论多不从大处着想,博而寡。
余今否认井田之说的最大理由,即周天子无土地授民是也。
周为封建社会,封建者何?即天子以土地,封授诸侯,建立国家者也。
诸侯有封地,卿大夫有采邑,封地之使用权,非天子所有。
即畿内之地,亦分赐卿大夫,亦非天子所有。
全国土地、一再分割,所存无几,而谓天子以土授民,行井田制,宁有是理乎? 有论者曰天子虽无土地授民,然周已大一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盖可颁布法规,通令诸侯施行,不必亲以地授民而后可。
是又不然,周之中央集权,是相对而非绝对,可能而非必然。
天下宗周,固诸侯所承认。
然周只能宗之,非真能命之,诸侯亦只能宗周,非真受命于周,所谓“朝诸侯而有天下”是也。
诸侯与天子之关系,唯有一朝,不朝即无关系,天子亦即无天下,非如后世有君臣之义。
诸侯内政,天子向不过问。
事实上,亦无权过问。
例如君位传授,鲁多行兄终弟及制,齐晋及其他国,则行父子相传,各随其便,皆不同周之传嫡制,又如到任呈报,齐太公五月,鲁伯禽三年〔注1〕亦皆听之。
周无一定法规,诸侯亦不一定用周制,而谓井田之制,周能通令,行诸天下,又宁有是理乎?施行井田制,大前提必须是天子有充分土地,以及中央权力健全集中,而周于此两点未之能行,则井田制之实施,不知从何说起。
再观周代农业生产形态,从史书上亦未见大规模之庄园经济。
亦未见小农场之井田组织。
第一,大规模之耕作。
《诗经》有“千耦其耘”(《周颂·载芟》)、“终三十里”(《噫嘻》)之耕作。
井田之制,只有方里为井,八家之口八,八八六十四人,焉与三十里,焉有千耦乎?第二,大量之农作物。
农奴为大地主耕作,收获丰硕,《诗经》有“千斯仓”、“万斯箱”(仙、雅·甫田》),“万亿及秭”(《周颂·丰年》)之咏。
即农奴本身,亦有“获之桎桎,积之粟粟。
其崇如墉,其比如栉,以开百室。
百室盈止,妇子宁止”(《周颂·良耜》)之收获。
试问井田制,八口之家,能有百室乎?一夫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注2〕,又能有如此收获乎? 此外,由周代土地封授制上言之,所谓井田制也难以成立实施。
明代张燧言井田不可行云:“周制凡授田不易之地家百亩,一易之地二百亩,再易之地三百亩,则田土之肥瘠,所当周知也。
上地家七人,中地家六人,下地家五人,则民口之众寡,所当周知也。
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再其次食七人,则民务农之勤怠,又所当周知也。
农民每户授田百亩,其家众男为余夫,年十六则别授二十五亩,士工商受田五亩,乃当农夫一人,每口受二十亩则其民或长或少,或为士,或为商,或为工,又所当周知也。
……后世盖有争田之讼,历数十年而不决者矣,况官授人以田,而欲均平乎。
”(《千百年眼》卷一)可知授田须知地性人数。
然在周代,此两点亦非易事,故井田制之实施亦非易事。
再从周代劳力上言之,井田制也难以成立实施。
所谓井田之制,即“九夫为井,井间有沟,四井为邑,四邑为邱,四邱为甸,甸方八里,旁加一里为一成,成间有洫〔注3〕,其地百井,而方十里,四甸为县,四县为都,四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为一同,同间有浍,其地万井,而方百里,百里之间,为浍者一,为洫者百,为沟者万……非塞溪壑平涧谷夷邱陵破坟墓……不可为也。
纵使尽能得平原旷野而遂规画[划)于其中,亦当驱天下之人,竭天下之粮,穷数百年专力于此不治他事,而后可以望天下之地,尽为井田,尽为沟洫。
”(《文献通考·田赋一》卷一)由此可知,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井田之制,实不易行,且难以实施。
尝考井田制度,其成立的史料根据,最早见于《诗经》,次为《孟子》,再次为《周礼》。
爰就于此三者论之。
《诗经·小雅·大田》有“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之句,所谓公田,主张井田制者,即谓系井田中八家共耕之公田。
其实不然。
周为封建社会,天子有籍田,卿大夫有圭田,此即所谓“公田”,非井田中之公田。
公田借民力耕种,所谓力役之征是也。
且解公田为公侯等之公田,或公子公孙之公田,亦极有理。
汉代犹称天子所有之田为公田,则公爵公子公孙之田,更宜物从主名。
籍田、圭田,不过是天子诸侯所有田亩中之小部分,而大部分分赐农奴耕种,所谓“遂及我私”是也。
故“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云云,不足为井田成立之根据。
次《孟子·藤文公》所言井田,更是托古改制,不足为证。
考《孟子·万章下》云:“北宫苟问曰:‘周室班爵禄,如之何?’孟子曰:‘其详不可得而闻也……然而轲也尝闻其略也。
”则孟子于周制,既未目睹,又未详闻,故于藤文公篇言井田制,一则曰“其实皆什一也”,又则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模糊含混,妄加推断,以致其实不实。
周绝非助,完全错误。
观其当时所言,不过对于藤文公问为国,陈说土地改革之意见。
藤文公确是有为之主,好行仁政,时贤皆欲就见之,贡献意见。
故除孟子劝其行井田制外,许行、陈仲子等,亦自楚之藤,劝其与民并耕。
并耕之说,固是托古改制,井田之制,何独不然。
所以孟子之言,亦不足以为周行井田制之据。
再说《周礼》言井田,更是自相矛盾,不足为据。
井田范围,匠人遂人,有九夫十夫之异。
〔注4〕受出单位,匠人遂人大司徒小司徒,有丁口家庭之别。
同以家为单位,大司徒小司徒又有土肥瘠丁多寡之分〔注5〕,同为一书,其记载混乱不堪,矛盾百出,可知《周礼》为伪书也。
所言井田实不可信,亦可知世之以伪传伪,其可已乎? 再有论者谓:若无井田,孟子何以有“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之记载乎?世又何以谓商鞅废井田乎?然废井田,非始于商鞅。
《宋元学案》卷八十《鹤山学案》引魏了翁之言曰:“井田一变于宣王之料民,再变于齐桓之内政,大坏于渠梁、商鞅之决裂阡陌。
周人以厉、宣、幽、平并称,其有以夫!”且周实无井田,何从言废?故宣王料民,与齐桓内政,与井田何涉乎?商鞅决裂阡陌,又与井田何涉乎?改谓一变再变大坏,不知何所据而云然。
记载商鞅之事,较可信史料莫过《史记》,然《史记·商君传》记其“为田开阡陌封疆”,《史记·蔡泽传》谓其“决裂阡陌”,从无一处提及废井田之事。
而且商鞅施政时,秦国尚未统一全国,纵有井田制,商鞅究有何权以废之,此不通之论也。
战国之世,人口增加,且以诸侯混战,豪强兼并,土地集中于少数大地主,贫者地无立锥,社会问题至为严重。
学者蒿目时艰,亟谋良策。
儒家以孟子之流,主张行井田制;农家如许行之流,主张君民并耕;法家乃商鞅之流,主张尽地力,各种流派,呈方献计,不一而足。
井田制,欲以口舌以舆论劝导大地主交出多余土地,分赐贫民,无异于与虎谋皮,空费心计,对牛弹琴。
并耕论,欲求养尊处优之君主,与民共同劳作,使社会无剥削、无阶级之分,事实上,也不过是纸上谈兵,亦难实行。
法家认为:此类主张皆不合实际,反不如主张提高生产效率,尽地力以救民生之苦,方能解决人多土少之国情问题。
商鞅决裂阡陌,即尽地力之教,实属仁心兼仁政,惠政而非暴力,于废井田何与焉。
至于孟子所谓五十、七十、百亩,亦不过是孟子惯用的口头禅,并非确实之数。
例如《孟子·梁惠王上》谓:“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尽心上》则谓:“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
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
”两文所载事实全同,然《梁惠王上>谓:“五十者……七十者……”而《尽心上》则谓:“老者……老者……”可知五十、七十,不过老者之称,不能指为确数。
因此,孟子所谓“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亦不能以确数指之。
而谓三代田制之五十、七十、百亩,真为确数乎?而且三代赋税,所谓贡助彻,孟子谓为“其实皆什一也”。
依井田制言之夏贡固什一,商助则九一,周彻又十一税一,〔注6〕,完全不同。
又何况五十、七十、百亩之田制,皆与贡助彻无关乎?三代无井田,赋税当然不能准井田以纳,所以贡非什一,彻亦非助(见前孟子谓“虽周亦助也”),助又非仅为力役之征。
按贡可作贡献解,即下贡于上。
初贡无定期,物无定品,品无定数,称有无而为贡。
后始有定期、定品、定数。
今之土司,尚行斯法。
“助”为力役之征,音与“租”同。
亦可作纳谷米之租税解。
〔注7〕彻有数义,就周代租赋制而言,系指农人献无定期定额之物于上。
换言之,即通量田地之所得,而取之于民也。
它与贡和助的不同之处表现在,贡系指农人献无定期定额之物于上,助系农人献有定期定额之力和物于上,助与贡虽有轻重及确定与不确定之不同,但二者的征收方式,皆由下而上。
而彻在通度田地,征取赋税,征敛之发动方面,全操于上,由上而下,与贡助异。
古代小国寡民,治权与族权合一,自当行贡法。
后以疆土日广,人事日繁,政府组织日大,物产之主殖日众,自非行助彻不可。
吾尝谓夏为部落社会,殷始建立国家,为封建社会,于赋税方面亦得一证。
综上所述,井田制度,大前提上观之已不能成立,而援引《诗经》,亦不足为证。
再则《孟子》、《周礼》所言,尤为矛盾,五十、七十、百亩,又与贡助彻无关,世之好言井田,乐于信古,愿于此三致意焉。
(摘自黄现璠撰《周代无井田制》,载《扫荡报》(文史地周刊)第八期,1941年3月19日;又载黄现璠著《古书解读初探——黄现璠学术论文选》第325-329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
谁废除井田制
(一)井田制核心内容 及运作情况关于井田,最早最具有权威性的追述者是孟子。
根据他的追述,井田制的大致有如下内容:“夏后代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
彻者,彻也;助者,籍也。
……《诗》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为有公田。
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所以以别野人也。
”(《孟子·滕文公上》)从这些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出井田制的组织形式及领主与农奴 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框架。
1、“公田”和“私田” 的划分和结合是井田制的组织形式。
与欧洲庄园制不同,中国的划分方法不是分割成狭长的条形,而是比较整齐的划成方形,公田居中,私田围绕在四周,形如井字,所以叫做井田 。
无论公田私田,均有固定疆界,不许紊乱。
在私田的分配上,实行计口授田 ,按劳动力平均分配使用。
2、无偿地耕种公田,而且“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这是农奴的首要义务。
井田制实行的是劳役地租制,“同封建等级制的上层结构一样,佃农和地产拥有者的所有权,是一种土地占有权的有条件的转让,用来交换各种劳役、实物产品和货币给付,……其中,劳役是农奴和自由劳动者对领主义务的主要部分。
” 换句话说,获份地的农奴,要以“同养公田”来服无偿劳役,这是享受私田权利的对价。
3、在产品的分配上,“公田收入归公,私田收入归私,此制度之最要义” 。
农夫耕种“我私”的收入,除了一部分以贡赋的形式献给领主外,其余归自己所有。
农夫靠“我私”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和自身的再生产。
4、公田与私田还反映出井田制度披着“农村公社”的色彩,村落外的森林、牧场、荒地属于村落公有。
领主对土地的产权是不完全的所有权。
领主是不能随意转让土地的,即所谓“田里不鬻”(《礼记·王制》)。
另外,井田的耕种实行三田轮耕制 。
(二)井田制衰亡的历史过程 井田制从衰落至消失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
西周中叶以后,井田制就逐步暴露了其内在的矛盾而被一步步的改革和抛弃。
井田制衰落的核心是公田制度的衰落;但公田制度并不是土地私有发展便即刻消退的,而是一步一步被抛弃。
而且,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井田制在各国的变化也不是同步的。
大体上,其衰亡大致经历了这么几个过程 :1、实物地租的开始实行。
公元前770年,周宣王宣布在其直接控制的邦国内“不籍千亩”。
公田和私田,一律“彻田为粮”。
开始由劳役地租向实物地租转变。
公元前685年,齐桓公和管仲实施“相地而衰征”。
2、实物地租成为普遍的地租制度,公田被分割,私田正式纳入征税范畴。
公元前645年,晋国“作爰田,作州兵”,划公田为私田,分赐有功之臣。
公元前594年,鲁宣公“初税亩” ,履亩而税。
公元前408年,秦简公“初租禾”,实行实物地租,废止劳役地租。
3、土地分配制度和耕种制度的改变。
“制辕田”,将“爰田而居”的定期分配制改为“自爰其处”的长期占有制。
这种长期占有是私有化过程非常重要的一步。
4、井田制的彻底废除。
公元前359年和350年,商鞅在秦的两度改革 ,“终于在中国历史上比较完整的从法权方面废除了井田制度——农村公社或其次生形态田土形式的正式废除” 。
古老的“田里不鬻”的政策从此废除了。
土地自由买卖合法化,私人的土地所有权正式从制度上建立。
(三)土地私有制度的确立井田制度崩溃之后,土地私有产权继之而起,其主要标志就是“土地变成了商品,它和其它普通商品一样,买卖都是完全自由的” ,也即是说土地所有者对土地享有了完全的所有权,“田里不鬻”被废除。
地主对土地的处分权(特别是转让权)再也没有任何限制。
为什么说狂草书法“起于张、成于素”
提到中国书法中的狂草, 就不能不提张旭、 怀素。
可以说是“颠张醉素”创立和完善了狂草艺术。
为我国书法艺术的发展立下了不朽的功劳。
张旭性格豪放,好饮酒,是大诗人李白的酒友
清平乐 六盘山全文诗意
【】:清平乐·六盘山 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
不到长城非好汉,屈程二万。
六盘山上高峰,红旗漫卷西风。
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
【诗意】:长空高阔白云清朗, 南飞的大雁已望到了天边登临长城关口绝不是英雄, 算下来已征战了二万。
六盘山上雄峰再拔, 烈烈西风漫卷着红旗。
今天我长绳之武装紧握手中, 哪一天才会将那蒋家狂龙捆缚
【赏析】:上阕一开始,诗人从眺望远景起笔,西部秋景开阔,长空高朗,抹抹闲云轻漾,北雁在阵阵南飞,仿佛带走了诗人对过去南方生活及革命斗争的回忆及爱恋,接着又起豪气。
下阕,诗人将目光收到近处,高山之巅,红旗猎猎,红军将士在秋天的山峰间盘旋向前。
接着吐出胸臆,随意化出宋代刘克庄《贺新郎》中三行:“问长缨,何时入手,缚将戎主
”此诗写景、抒情工整分明,流转自然。
上、下阕均是一、二句写景,三、四句言志。
情景交织,浑然一体,表现了毛主席及其统率的红军彻底打垮了国民党反动势力的坚定决心,抒发了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壮志豪情。
参考资料:
西周井田制有哪些规定
所谓“井田”是指将方里九百亩土地,划为九块,每块一百亩,八家共耕中间的一百亩公田,每家都有一百亩私田, 这种土地的划分使用方式,其形犹如“井”字。
是一种农业、行政与军事组织形式合一的重要制度。
井田制规定土地为周王所有,诸侯从周王那里得到土地,享用土地使用权,用奴隶耕种,并向周王纳贡
形容家乡变化大的诗句
少时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然却鬓毛已衰,相见却已不相识,何处的来客? 《水调歌头。
游泳》才饮长沙水, 又食武昌鱼。
万里长江横渡, 极目楚天舒。
不管风吹浪打, 胜似闲庭信步。
今日得宽馀, 子在川上曰: 逝者如斯夫
风樯动, 龟蛇静, 起宏图。
一桥飞架南北, 天堑变通途。
更立西江石璧, 截断巫山云雨, 高峡出平湖。
神女应无恙, 当惊世界殊。
苏轼《前赤壁赋》原文和译文
赤壁赋 壬戌年秋天,七月十六日,我和客人荡着船儿,在赤壁下游玩。
清风缓缓吹来,水面波浪不兴。
举起酒杯,劝客人同饮,朗颂诗,吟唱“窈窕”一章。
一会儿,月亮从东边山上升起,徘徊在斗宿、牛宿之间。
白蒙蒙的雾气笼罩江面,水光一片,与天相连。
任凭水船儿自由漂流,浮动在那茫茫无边的江面上。
江在旷远啊,船儿象凌空驾风而行,不知道将停留到什么地方;飘飘然,又象脱离尘世,无牵无挂,变成飞升仙果的神仙。
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
清风徐来,水波不兴。
举酒属客,诵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
少焉,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
白露横江,水光接天。
纵一苇之所知,凌万顷之茫然。
浩浩乎如,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
这时候,喝着酒儿,心里十分快乐,便敲着船舷唱起歌来。
唱道:“桂木做的棹啊兰木做的桨,拍击着澄明的水波啊,在月光浮动的江面逆流而上。
我的情思啊悠远茫茫,瞻望心中的美人啊,在天边遥远的地方。
”客人中有会吹洞箫的,随着歌声吹箫伴奏,箫声呜咽,象含怨,象怀恋,象抽泣,象低诉。
吹完后,余音悠长,象细长的丝缕延绵不断。
这声音,能使深渊里潜藏的蛟龙起舞,使孤独小船上的寡妇悲泣。
于是饮酒乐甚,扣舷而歌之。
歌曰:“桂棹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
”客有吹洞箫者,倚歌而和之。
其声呜呜然,,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舞幽壑之潜蛟,泣孤舟之嫠妇。
我有些忧伤,理好衣襟端正地坐着,问那客人说:“为什么奏出这样悲凉的声音呢
”客人回答说:“‘月光明亮星星稀少,一只只乌鸦向南飞翔’,这不是的诗句吗
向西望是夏口,向东望是武昌,这儿山水环绕,草木茂盛苍翠,不就是被打败的地方吗
当他占取荆州,攻下江陵,顺江东下的时候,战船连接千里,旌旗遮蔽天空,临江饮酒,横握着长矛吟诗,本是一时的,如今在哪里呢
何况我和你在江中的上捕鱼打柴,以鱼虾为伴侣,以麋鹿为朋友;驾着一只小船,举杯互相劝酒;寄托蜉蝣一般短暂生命在天地之间,渺小得象大海里的一粒小米。
哀叹我们生命的短促,羡慕长江的无穷无尽。
愿与神仙相伴而遨游,同明月一道永世长存。
知道这种愿望是不能突然实现的,只好把这种无可奈何的心情寄托于曲调之中,在悲凉的秋风中吹奏出来。
” 苏子愀然,正襟危坐,而问客曰:“何为其然也
”客曰:“‘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此非之诗乎
西望夏口,东望武昌,山川相缪,郁乎苍苍,此非孟德之困于周郎者乎
方其破荆州,下江陵,顺流而东也,舳舻千里,旌旗蔽空,酾酒临江,横槊赋诗,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
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侣鱼虾而友麋鹿,驾一叶之扁舟,举匏樽以相属。
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
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
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
” 我对客人说:“你也知道那水和月的道理吗
水象这样不断流去,但它实际上不曾流去;月亮时圆缺,但它终于没有消损和增长。
原来,要是从那变化的方面去看它,那么天地间的万事万物,连一眨眼的时间都不曾保持过原状;从容不那不变的方面去看它,那么事物和我们本身都没有穷尽,我们又羡慕什么呢
再说那天地之间,万物各有主宰者,如果不是我应有的东西,虽说是一丝一毫也不拿取。
只有江上的清风,与山间的明月,耳朵听它,听到的便是声音,眼睛看它,看到的便是色彩,得到它没有人禁止,享用它没有竭尽,这是大自然的无穷宝藏,是我和你可以共同享受的。
” 苏子曰:“客亦知夫水与月乎
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
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
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
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
” 客人高兴地笑了,洗净酒杯重新斟酒。
菜肴果品都已吃完,杯子盘子杂乱一片。
大家互相枕着靠着睡在船上,不知不觉东方已经露出白色的曙光。
客喜而笑,洗盏更酌。
肴核既尽,杯盘狼藉。
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
张学友主演的电影《男人四十》中背诵的古文是什么
苏 轼壬戍之秋[2],七月既望[3],苏子与客泛舟,游於赤壁之下。
清风徐来[4],水波不兴[5]。
举酒属客[6],诵明月之诗[7],歌窈窕之章[8]。
少焉[9],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10]。
白露横江[11],水光接天。
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12]。
浩浩乎如冯虚风[13],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14],羽化而登仙[15]。
于是饮酒乐甚,扣舷而歌之[16]。
歌曰:桂棹兮兰桨[17],击空明兮溯流光[18]。
渺渺兮予怀[19],望美人兮天一方[20]。
客有吹洞萧者,倚歌而和之[21],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22],如泣如诉。
馀音袅袅[23],不绝如缕[24]。
舞幽壑之潜蛟[25],泣孤舟之嫠妇[26]。
苏子愀然[27],正襟危坐[28],而问客曰:何为其然也[29]
客曰:'月明星稀,乌鹊南飞'[30],此非曹孟德之诗乎
西望夏口[31],东望武昌[32];山川相缪[33],郁乎苍苍[34]。
此非孟德之困於周郎者乎[35]
方其破荆州,下江陵,顺流而东也[36],舳舻千里[37],旌旗蔽空,酾酒临江[38],横槊赋诗[39],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
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侣鱼虾而友麋鹿[40],驾一叶之扁舟[41],举匏樽以相属[42]。
寄蜉蝣於天地[43],渺沧海之一粟[44]。
哀吾生之须臾[45],羡长江之无穷。
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46]。
知不可乎骤得[47],托遗响于悲风[48]。
苏子曰:客亦知夫水与月乎
逝者如斯[49],而未尝往也。
盈虚者如彼[50],而卒莫消长也[51]。
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52]。
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
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
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
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
取之无禁,用之不竭。
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53],而吾与子之所共食[54]。
客喜而笑,洗盏更酌[55]。
肴核既尽[56],杯盘狼藉[57]。
相与枕籍乎舟中[58],不知东方之既白。
中华书局1986年排印本《苏轼文集》【注释】[1]这篇散文是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苏轼贬谪黄州(今湖北黄冈)时所作。
因后来还写过一篇同题的赋,故称此篇为《前赤壁赋》,十月十五日写的那篇为《后赤壁赋》。
赤壁:实为黄州赤鼻矶,并不是三国时期赤壁之战的旧址,当地人因音近亦称之为赤壁,苏轼知道这一点,将错就错,借景以抒发自己的怀抱。
[2]壬戌:宋神宗元丰五年,岁次壬戌。
[3]既望:农历每月十五日为望日,十六日为既望。
[4]徐:舒缓地。
[5]兴:起,作。
[6]属(zhǔ 嘱):倾注,引申为劝酒。
[7]明月之诗:指《诗经·陈风·月出》,详见下注。
[8]窈窕之章:《月出》诗首章为: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
窈纠同窈窕。
[9]少焉:一会儿。
[10]斗牛:星座名,即斗宿(南斗)、牛宿。
[11]白露:白茫茫的水气。
横江:笼罩江面。
[12]此二句意谓:任凭小船在宽广的江面上飘荡。
纵:任凭。
一苇:比喻极小的船。
《诗经·卫风·河广》:谁谓河广,一苇杭(航)之。
如:往。
凌:越过。
万顷:形容江面极为宽阔。
[13]冯虚御风:乘风腾空而遨游。
冯:通凭。
虚:太空。
御:驾御。
[14]遗世独立:出离尘世,超然独立。
[15]羽化:道教把成仙叫作羽化,认为成仙后能够飞升。
登仙:登上仙境。
[16]扣舷:敲打着船边,指打节拍。
[17]桂棹(zhào 赵)兰桨:用兰、桂香木制成的船桨。
[18]空明:月亮倒映水中的澄明之色。
溯:同溯,逆流而上。
流光:在水波上闪动的月光。
[19]渺渺:悠远的样子。
[20]美人:比喻内心思慕的贤人。
[21]倚歌:按照歌曲的声调节拍。
[22]怨:哀怨。
慕:眷恋。
[23]馀音:尾声。
袅袅:形容声音婉转悠长。
[24]缕:细丝。
[25]幽壑:深谷,这里指深渊。
此句意谓:潜藏在深渊里的蛟龙为之起舞。
[26]嫠(lí 离)妇:孤居的妇女。
白居易《琵琶行》写孤居的商人妻云:去来江口守空船,绕舱明月江水寒。
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
这里化用其事。
[27]愀(qiǎo 巧)然:忧愁变色。
[28]正襟危坐:整理衣襟,严肃地端坐着。
[29]何为其然也:箫声为什么会这么悲凉呢
[30]所引是曹操《短歌行》中的诗句。
[31]夏口:故城在今湖北武昌。
[32]武昌:今湖北鄂城县。
[33]缪:通缭(liǎo 了),环绕。
[34]郁:茂盛的样子。
[35]孟德之困于周郎:指汉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吴将周瑜在赤壁之战中击溃曹操号称八十万大军。
周郎:周瑜二十四岁为中郎将,吴中皆呼为周郎。
[36]以上三句指建安十三年刘琮率众向曹操投降,曹军不战而占领荆州、江陵。
方:当。
荆州:辖南阳、江夏、长沙等八郡,今湖南、湖北一带。
江陵:当时的荆州首府,今湖北县名。
[37]舳舻(zhú lú 逐卢):战船前后相接。
[38]酾(shī 师)酒:斟酒。
[39]横槊(shuò 硕):横执长矛。
[40]侣:伴侣,这里用作动词。
麋(mí):鹿的一种。
[41]扁(piān 篇)舟:小舟。
[42]瓠(hù 户)樽:酒葫芦。
[43]寄:寓托。
蜉蝣:一种朝生暮死的昆虫。
此句比喻人生之短暂。
[44]渺:小。
沧海:大海。
此句比喻人类在天地之间极为渺小。
[45]须臾:片刻,时间极短。
[46]长终:至于永远。
[47]骤:突然。
[48]遗响:馀音,指箫声。
悲风:秋风。
[49]逝者如斯:语出《论语·子罕》: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逝:往。
斯:此,指水。
[50]盈虚者如彼:指月亮的圆缺。
[51]卒:最终。
消长:增减。
[52]曾:语气副词。
一瞬:一眨眼的工夫。
[53]是:这。
造物者:天地自然。
无尽藏(zàng 葬):无穷无尽的宝藏。
[54]食:享用。
[55]更酌:再次饮酒。
[56]肴核:荤菜和果品。
既:已经。
[57]狼藉:凌乱。
[58]枕藉:相互枕着睡觉。
[译文]壬戌年秋,七月十六日,苏氏与友人在赤壁下泛舟游玩。
清风阵阵拂来,水面波澜不起。
举起酒杯向同伴敬酒,吟诵(赞美)明月的诗句,吟唱婉转优美的乐曲。
不多时,明月从东山后升起,盘桓在斗宿与牛宿之间。
白茫茫的雾气横贯江面,清泠泠的水光连着天际。
听任小船飘流到各处,凌于苍茫的万顷江面之上。
乘着轻风(在江面上)无所不至,并不知到哪里才会停栖,感觉身轻得似要离开尘世飘飞而去,有如道家羽化成仙。
于是喝酒喝得高兴起来,用手叩击着船舷,应声高歌。
歌中唱道:“桂木船棹呵香兰船桨,迎击空明的粼波,逆着流水的泛光。
我的心怀悠远,想望伊人在天涯那方”。
同伴吹起洞箫,按着节奏为歌声伴和,洞箫呜呜作声:有如怨怼有如倾慕,既象啜泣也象低诉,余音在江上回荡,丝丝缕缕缭绕不绝。
能使深谷中的蛟龙为之起舞,能使孤舟上的孀妇为之饮泣。
苏氏的神色也愁惨起来,整好衣襟坐端正,向同伴问道:“箫声为什么这样哀怨呢
”同伴回答:“‘月明星稀,乌鹊南飞’,这不是曹公孟德的诗么
(这里)向东可以望到夏口,向西可以望到武昌,山河接壤连绵不绝,(目力所及)一片郁郁苍苍。
这不正是曹孟德被周瑜所围困的地方么
当初他攻陷荆州,夺得江陵,沿长江顺流东下,麾下的战船延绵千里,旌旗将天空全都蔽住,在江边持酒而饮,横转矛槊吟诗作赋,委实是当世的一位英雄人物,而今天又在哪里呢
何况我与你在江边的水渚上打渔砍柴,与鱼虾作伴,与麋鹿为友,(在江上)驾着这一叶小舟,举起杯盏相互敬酒,如同蜉蝣置身于广阔的天地中,象沧海中的一粒栗米那样渺小。
(唉,)哀叹我们的一生只是短暂的片刻,(不由)羡幕长江的没有穷尽。
(想要)与仙人携手遨游各地,与明月相拥而永存世间。
知道这些终究不能实现,只得将憾恨化为箫音,托寄在悲凉的秋风中罢了。
”苏氏道:“你可也知道这水与月
流逝的就象这水,其实并没有真正逝去;时圆时缺的就象这月,终究又何尝盈亏。
可见,从事物变易的一面看来,天地间没有一瞬间不发生变化;而从事物不变的一面看来,万物与自己的生命同样无穷无尽,又有什么可羡慕的呢
何况天地之间,凡物各有自己的归属,若不是自己应该拥有的,即令一分一毫也不能求取。
只有江上的清风,以及山间的明月,送到耳边便听到声音,进入眼帘便绘出形色,取得这些不会有人禁止,感受这些也不会有竭尽的忧虑。
这是造物者(恩赐)的没有穷尽的大宝藏,你我尽可以一起享用。
”于是同伴喜笑颜开,更换杯盏重新饮酒。
菜肴果品都被吃个精光,只剩下桌上的杯碟一片凌乱。
(苏子与同伴)在船里互相枕着睡去,不知不觉天边已经露出鱼肚白。
参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