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示身在其中,不知事情真相的诗句
坑的是术士焚书坑儒-焚书 焚书坑儒(油画局部)坚决反对分封制。
并提议:“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
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
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
禁之便。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
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以古非今者族。
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始皇同意这一提议,并下令实行。
焚书坑儒-坑儒 秦始皇始皇三十五年,众术士依然没能找到不死之药。
这时,卢生对秦始皇说,我们之所以一直找不到仙药,是因为皇上的住所让臣子们知道了,妨害了神仙。
现在皇上治理天下,还没能做到清静恬淡。
希望皇上所住的宫室不要让别人知道,这样,不死之药或许能够得到。
”秦始皇信以为真,非但如卢生所说去做,还自称“真人”,不称“朕”。
可见秦始皇对不死之药的渴望之强烈。
但术士之言乃是谎话,终有一日会被揭穿。
由于担心事发被罚,侯生、卢生决定逃出咸阳。
在逃之前,两人还未自己求药不成找借口:“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
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
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
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
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
于是乃亡去。
”始皇听到两人私逃并且还诽谤了皇帝,大怒,指责方士“韩众等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以相告日闻。
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
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
”“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转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
”并告知天下,以惩戒后。
这就是历史上所谓的“坑儒”事件。
(《史记·秦始皇本纪》)后世很多书对“坑儒”一事还有不同的记载。
《文献通考·学校考》云:始皇“又令冬种瓜丽山,实生,命博士诸生就视,为伏机,杀七百余人。
秦二世时,又以陈胜起,召博士计生议,坐以非所宜言者,各数十人。
然此秦之于博士弟子,非惟不能考察试用之,惟恐其不澌尽泯没矣。
”焚书坑儒-议坑儒 按照《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所谓的“坑儒”其实是坑术士。
可能里面有儒生被牵连,但此事的起因与儒生无关,即使被牵连,也是个别儒生参与其中,还不至于将此事说成是坑儒。
又《史记·儒林列传》也说“至秦之季世,焚诗书,阬术士”,也就是说,《史记》里的记载是坑术士,而不是坑儒。
但据《文献通考》,秦始皇确实是坑儒了,而且是处心积虑地计划的。
那到底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呢
一般来说,对于几份史料,如果同一件事有不同的记载,则优先来考虑距离事件发生时间最近且比较权威的那一份。
以这个为原则,无疑《史记》的记载应优先考虑。
再看年代稍远的《资治通鉴》的记载:“侯生、卢生相与讥议始皇,因亡去。
始皇闻之,大怒曰:‘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
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
’于是御史悉案问诸生。
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
可以看出,与《史记》的记载相差无几。
所以,秦始皇当年坑的是术士,并非儒生。
原因是术士求药不成,私逃,且诽谤皇帝,而不是针对儒生。
有相与林两字的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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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写作的诗词
我是,没有自我的观念,人平等,打破了自我主义,自己不是天子,从而敬重别人。
人是人类的观念,没有人类的观念,即众生平等,不再视人为高贵而动物低贱,从而对一切生命都产生珍爱。
众生,佛典上说是地水风火识五蕴和合而成的生命体。
我的理解是一切有生命的生物。
无众生相即打破了生命与非生命的界限,知道看上去没生命的无机物其实也是有灵性的,即万物皆有佛性,水能感知善恶,环境随人心之善恶而变得好与坏。
寿者,佛典上说是灵魂,我的理解是有寿命的东西,不光生物有生命,非生物如地球也是有成住异坏而有寿命的。
无寿者相就是要打破有限与无限的界限,知道有限存在的任何事物,与无限存在的即不生不灭的佛性是一体的,即色不异空,空不异色,一切事物都包含着佛性,一切事物都是佛性的外显,一切事物或存在都体现着佛性,由一切事相可以领悟佛法。
有寿的色相、事物、存在,与无寿而永恒的佛性实无差别。
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是佛指引我们破除一切妄执,把我们从自我、人类、生物、事物的虚妄概念与执着中解脱出来,看到人我无别,人与动物无别,生物与非生物无别,事相与佛性无别,金刚经说:一切相皆是虚妄,破一切相,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如来即如其本来面目,即回归本原,也即成佛,故一切佛称如来。
红粉骷髅说表面漂亮的男孩女孩最终要死去变成骷髅,如果你觉得骷髅可怕,那就要觉得美色是可怕的。
如果你觉得美色可爱,那就要觉得骷髅是可爱的。
其实这两种观点都是迷妄的,真相是美色不可爱,骷髅也不可怕,可是又有几人能做到。
世人皆恋美色,纵欲而亡成了骷髅,故美色便是索命的骷髅,见到美色能想到它就是那骷髅便可止息心中的欲火。
可是世人都像红楼梦中的贾瑞,明明见到的是索命的骷髅还是把她认作是美人,云雨一番,精尽而亡。
故红楼梦又命风月宝鉴,叫人明白,正面是红粉美人,背面是索命骷髅,叫人透过表相看到本质,从而戒邪淫。
可是难哉,我们都是贾瑞,有几个人能做坐怀不乱的柳下惠
白骨就是骷髅,皮肉就是红粉,意思与上面一样,都是叫人透过现象看本质,从而戒邪淫的。
佛教就是叫人破一切相,见真相。
美色亦是一相,人我众生寿者亦是一相。
破一切相,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这都是我的一孔之见,不正确,请您自己上百度看看别人怎么说,自己判断吧。
有我人众生寿者相的人好比是大海中的水滴,无此四象的人则好比是大海水,即打破小我,融入了大我,眼中不再有自己这个小水滴,而是只看见汪洋大海,即小宇宙与大宇宙融为一体,心包宇宙,何等浩翰,这样的境界便是佛的境界。
愿我们生生世世修为,打破小我,融入宇宙,成佛归真
美在风骨 而非皮相 是什么意思
美在内在气质,而不是外表相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