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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美玉渊潭诗句

时间:2020-06-05 11:13

玉渊潭抒情,赞美的句子

玉渊潭的槐花盛开,像下了一场大雪,白得耀眼。

描写春天公园景色的句子

描写春天公园景色的句子:1、在公园里,许多人站在笼子外面拿取乐。

2、每到春天,公园里鸟语花香,景色宜人。

3、在公园里,处处可看到春意盎然的景色。

4、公园里的荷花,有的绽开了笑脸,有的含苞欲放,美丽极了。

5、过年了,公园里张灯结彩,一片喜气。

6、在公园里我看到过不紫嫣红的花朵,令人称赞。

7、他们悠然自得地在公园里散步。

8、皇城公园里,牡丹盛开,万紫千红,让游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9、我走在公园里见一簇簇五颜六色的花朵,正拥抱着一棵亭亭玉立的柳树,真是美丽极了

10、阳春三月,公园里五颜六色的花开得绚丽多彩,真叫人欢欣喜爱。

描写公园美景诗句

第一篇溪公园青色石经年,横卧汶溪岁月延暮春黄昏朱亭边拱古松曲径连。

云蒙倒影映斜月,两畔绿荫沉云翻。

长辞旧时糟酒气,换取一舟划得欢。

第二篇:公园清晨晨光初照林荫深,几束光柱伸无根。

条条曲径通幽静,处处漫步气清新。

警察叔叔坚守岗位的描写,要多一点呢

暑假,那次遭遇暴雨的事深深地留在了我记忆的深处. 那是连着几天酷热难熬的日子之后的傍晚,我和妈妈在玉渊潭散步.走到租船码头那儿,天边开始响起了沉闷的雷声,渐渐密集起来,天也很快昏暗下来,一道闪电过后,哗哗啦啦地下起雨.妈妈撑开平时放在包里的一把遮阳伞,护着我赶紧往前走,想找个地方躲雨.还没走多远,我突然听到了一阵由远及近的像是许多黄豆翻倒在地的声音,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大雨已经噼噼啪啪地砸在了我们的伞上.一瞬间,天地之间挂起了雨帘,地上溅起了白色的雨花,我们的伞太小了,抵挡不住这么大的雨,伞里也下起了小雨,风更是夹着雨打向我们.我心里只有一个愿望:要是有个地方能躲雨该多好!这时,有个警察叔叔迎面走来说:前面是我们的公园派出所,这附近没有别的建筑,快跟我走!并将自己的雨伞替我遮挡风雨.他领着我们走进派出所的小院,里面的警察叔叔热情地将我和妈妈让进屋,送我们的叔叔半边身子已经湿透了.再见,小朋友!叔叔转身就走了.后来,我知道这是刚下班的警察叔叔,还要赶回家呢.阿嚏!妈妈打了个喷嚏,我也全身一激灵.我和妈妈衣服穿得单薄加上雨水打湿了一些地方,被屋里空调的冷风一吹,竟然有点冷.把空调关上吧,警察叔叔关切地说,起身要关空调.没关系,妈妈制止说:你们穿着正装呢.没事,你们要感冒了可不好,还有孩子呢!叔叔关上空调,我不感到冷了.看着外面下得越来越大的雨,我心里充满了感激:要不是警察叔叔,我们不知道回淋成怎样呢.叔叔在帮助我们的时候,是那么平和,那么自然,像是他们日常工作中经历的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我脑子里闪现出这么一句话:有困难,找民警.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是民警叔叔主动地伸出了援助之手. 过了很久,雨渐渐小了,我和妈妈同民警叔叔告别.我看见每个警察叔叔的额头上都有细细的汗珠.感谢您,尊敬的警察叔叔! 我身边的好警察 如果你有留心观察过身边的人,你就会发现我们身边有许多令我们敬佩的人,或许,你最敬佩的是在那阳光下不辞辛苦的工人们;或许,你最敬佩的是路边默默无闻为美化城市的清洁工人;或许,你最敬佩的是舍己为人的解放军叔叔……虽然,我们身边有那么多值得敬佩的人,但我最敬佩的还是身边那些坚守岗位,不断为人民服务的好警察。

在我家不远就是公安局,公安局前,每天都会有一两个民警在巡逻,其中一个给我的印象犹为深刻,他五官端正,身材魁梧,一身笔挺的警服把他衬托得威风凛凛,肩上的臂章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微微皱起的眉头显得无比严肃,让人敬畏三分

民警巡逻倒没什么,可是,那些民警都是名副其实的“管路公”。

好像他就是老师,路上的行人都是小学生,连交通规则都不懂。

我上学从那里经过,总能听到几句:“什么转弯要打转向灯,十字路口要慢行。

”之类的话。

时间长了,我甚至能倒背下来了。

有时我想骑车快点,不要听到他那些唠叨话,可是,结果更糟,每当那时他总会拦下我,苦口婆心地劝我,要注意路上安全,甚至好几次我差点上学迟到。

有一次,我和爸爸在家看新闻,无意中在每月好民警排行榜上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脸庞——那个整天在路旁的“管路公”。

我心里愤愤不平地想:“凭什么他这样的民警也能上排行榜。

”第二天是周末,我一大早就来到那条路旁,想看看他是怎么得到那个称号的。

这一看,我给看傻眼了。

只见他目光炯炯,眼睛始终注视着人来人往的大街,生怕错过每个可能造成危险的细节,手里拿着警棍,嘴里还不停的提醒行人要注意交通安全。

天,突然阴沉了下来,眼看春天的天气说变就变,雨可能马上就来了,反常的天气让行人急躁了起来,十字路口突然拥挤了许多,这时,我看见一个年纪和我相仿的小女生鼓着腮帮子,脸涨得通红,牵着一辆自行车急急的想横冲过马路,我不禁暗暗替她涅了把汗。

只见那个民警叔叔快步的走到她面前,严肃而耐心地询问着。

原来,那个女生把车停在路边,被人恶作剧的扎破了轮胎。

我想:雨快来了,这么点小事,叔叔一定会置之不理吧

没想到他二话不说,拧起了自行车,牵着那女生,大步流星地走到边上一家修车铺,交代完了又飞快的回到了岗位。

他说做的这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自然,这也许是他一天当中做的最平凡的一件事吧

可我却在这一瞬间完全改变了对他的看法,细微见真诚

这下我明白了,这位民警叔叔是为了人民的安全和利益才不停地劝大家要遵守交通规则的。

我不禁为自己那些幼稚的想法儿感到惭愧。

从那天以后,我便很少见到那个叔叔了,有时还觉得挺不习惯的。

结果一打听才知道这个叔叔已经不能再站岗了。

叔叔在扶一个老奶奶过马路时,正巧一辆大货车驶过,叔叔赶紧把老奶奶推到边上,自己的左腿却被压断了。

听到这里我的心砰然一震,我久久地凝望着叔叔以前的岗位。

心想:“一位平凡的民警竟有如此高尚的风格,竟有如此舍己为人的大无畏精神”那一刻我肃然起敬,他的影子在我心中永远的定格住。

“金色盾牌,热血铸就,危难之处显身手。

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大地的丰收,峥嵘岁月何惧风流

”耳边飘荡起这首耳熟能详的歌,此刻,我真想为他唱响,为所有为人民做出莫大牺牲的英雄们唱响

没错,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博得了千万母亲的微笑,博得了大地的丰收,他们永远是人民心中的好警察

每当夏日,望着交通岗上的人影便不禁敬佩,每当望见车子川流不息但却排得整整齐齐便不禁赞美.  每当望见车子川流不息但却排得整整齐齐便不禁赞美.  在风雨中有他屹立的身影,搀扶着行动不便的老人过马路;在烈日中有他直挺的身影,请口渴的过路人到岗亭喝一口水.  也许伟大形容不了,但体贴绝对是准确的;也许他身体很虚弱,但他绝对以饱满的身姿出现在我们面前;也许他不够帅但他可以在我们面前展现他威武的身影.他,就是--------交通警察.  每天,当我去上学,路过红兰路时,总看见一位身体魁梧的警察,他身穿笔挺的深蓝色警服,腰间白色的皮带上成天挂着一部对讲机,头上戴着一顶帽子,上面的国徽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显得更加威严、庄重。

每当放学时,通向校门口的红兰路上聚集了许许多多的家长在等接孩子,有的用自行车、有的用摩托车……人来人往,川流不息,路上十分拥挤,可却很少发生交通堵塞现象,因为有那位警察叔叔在路中间不停地指挥着交通,他身子站得笔直,两手不停地挥舞着,动作十分规范有力,保证了道路的畅通。

  记得有一次,放学了,天气十分闷热,我走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位老奶奶正准备过马路,可是来来往往的车辆很多,速度又快,老奶奶过马路很危险,那位警察叔叔看见了,急忙走上前亲切地对她说“老人家我送你过马路吧!”那位老奶奶抬起头,笑着说“谢谢你警察同志。

于是警察叔叔拉着老奶奶的手,一步一步地把她安全地送过了马路,又急忙回到自己的岗位上指挥着交通。

汗水浸湿了他的制服,额头上冒出了豆大的汗珠,他也顾不上擦一把,看到这里我油然而生出一种敬佩之情。

  在人们眼里,也许交通指挥是一个很平凡的工作岗位,但正是因为这平凡的交通警察叔叔的辛勤工作,换来了城市的交通安全,换来了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生活。

健步走健康出行作文

今天,加了学校组织的走活动,并顺利完成任务。

,听到去参加健步走活动的消息,我一晚上没睡着,因为健步走即可以锻炼身体,又能走进自然感受春天的气息。

走进玉渊潭公园,微风轻轻吹过,带着寒意,路边的小草已经开始返青了,小尖上绿绿的,它们像吃了兴奋剂一样,正拼命地偷偷的向上冒,带着向往地面生活的欣喜展露身姿。

我们的心情也是快乐的,还带着点小小的兴奋,因为首次的户外健步激发了我们的好奇心,它应该是怎样的呢

走了大概五十分钟后,我们的体力开始下降,腿发软,速度明显变慢,心情开始烦躁,时不时地看表,随意看看路边的景色和行人;突然,吹来一阵鼓励的春风—是老师,给我们讲述坚持,我领悟到了是的要坚持。

这次活动真好,既感受到了春天,又锻炼了身体,还学会了坚持。

散文关于秋的散文,还有赏析

故都的秋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

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

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1)的芦花,钓鱼台(2)的柳影,西山(3)的虫唱,玉泉(4)的夜月,潭柘寺(5)的钟声。

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6)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

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

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

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

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7),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8)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

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

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

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9)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地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   “可不是吗

一层秋雨一层凉了

”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10),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

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

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11)。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的特别的多。

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

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12),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13),总能够看到许多并于秋的歌颂和悲啼。

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

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

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

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14)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15)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和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16)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

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一九三四年八月,在北平  编辑本段释义  (1).陶然亭:位于北京城南,亭名出自白居易诗句“更待菊黄家酿熟,共君一醉一陶然。

  (2).钓鱼台:在北京埠成门外三里河,玉渊潭公园北面,环境清幽,”台下有泉涌出,汇成池,其水至冬不竭“。

《明一统志》   (3)西山:北京西郊群山的总称,是京郊名胜。

  (4)玉泉:指玉泉山,是西山东麓支脉。

  (5)潭柘寺:在北京西山,相传“寺址本在青龙潭上,有古柘千章,寺以此得名。

”   (6)一椽:一间屋。

椽,放在房檩上架着木板或瓦的木条。

  (7)落寞:冷落,寂寞。

  (8)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淮南子,说山》:“以小明大,见叶落而知岁之将暮。

”   (9)着:穿(衣)   (10)平平仄仄起来:意即推敲起字的韵律来。

  (11)Golden Days:英语中指黄金般的日子.   (12)钞:同“抄”   (13)Anthology:英语中指选集   (14)秋士:古时指到了暮年仍不得志的知识分子.   (15)欧阳子的《秋声》:指欧阳修的《秋声赋》   (16)荔枝湾:位于广州城西  赏析  1.本文题旨   “故都”两字指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念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与“故都”结合在一起,暗含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一种境界。

题目明确而又深沉。

本文通过对北平秋色的描绘,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向往、眷恋故都之秋的真情,并流露出忧郁、孤独的心境。

在把握本文主旨时,要注意理解作者思想感情的时代性。

社会风云和个人遭际在作者心里投下阴影,以致对故都清秋的“品味”夹杂着一些苦涩。

  2.本文结构   文章开头和结尾都以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对比,表达对北国之秋的向往之情。

中间主体部分从记叙和议论两方面描述故都纷繁多彩的清秋景象:记叙部分采用并列结构,根据“清”“静”“悲凉”的三个层次,逐一描绘故都的自然风物,共有五种景况,即破院感秋、槐蕊缀秋、弱蝉啼秋、雨后叹秋、熟果盛秋;议论部分,从喻理的角度,进一步赞颂自然之秋,赞颂北国之秋。

首尾照应,回环往复;中部充分展开,酣畅淋漓。

  3.情景交融的特点   作者将苦涩的“品味”与生动的景物描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特殊的神韵。

他不写故都皇家宫殿、园林,也不写远近郊区众多优美的自然风光,那些景致虽然也代表了故都的特色,但似乎离老百姓生活很遥远。

他只是依凭一个普通文化人士的眼光来观察和体验故都之秋,他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态,都笼罩着一层奇异的主观色彩。

例如写“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蓝色的牵牛花,从寻常景象甚至破败景象中看出、体验出美来。

写“北国的槐树”的落蕊,“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写“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这些细腻而独特的感受、忧郁而优美的情怀,恐怕只有郁达夫这样一个具有平民倾向又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读书人才能体验得到,才能表现得细腻而深刻。

最能表现情景一体的是“清”“静”“悲凉”的描述。

“清”“静”,既是对客观景物特点的描写和总结,又是作者内心的感受;“悲凉”,则更多的是作者的主观感受,与景物既有联系又无必然联系(因为感秋可生悲也可生喜,悲者未必从秋景得来)。

“清”“静”是大多数散文家能感悟得到和写得出的,未必见得奇妙,而“悲凉”则属于郁达夫一人独有,最见奇妙。

总之,本文情意浓厚,以抒发内心感受为主,写景并不像其他作家的散文名篇那样占有很多篇幅。

在这一点上可与《荷塘月色》对比,《荷》文写景似用工笔,精描细绘,景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情为景所藏所掩;本文则略于写景,尽力抒情,文情更给人以亲切感、厚重感。

  本文是现代散文中的名篇,感情浓厚,意味隽永,文辞优美。

由于本文的写作离今天已经久远,学生要充分把握文中的意蕴和情味可能有些困难,所以应当先作些作者情况和背景介绍,并提示学生诵读,宜慢不宜快,认真体会景物描写所蕴含的思想感情,当读到作者直接抒怀时更要认真感受作者的心意、情怀。

要注意课文的文眼,即“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此句提纲挈领,笼罩全篇,更要认真领会,循此线索整体把握文章大意。

  编辑本段名句分析  ◎“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   江西吉安的大方客先生《白璧微瑕堪遗憾——名篇指瑕拾趣》的文章就指出,这两个句子是文章结尾处所出现的不和谐音符。

理由是“‘譬如’后面的四个意象的排列,说得都是南国之秋的美丽处,都是具有一种诗意美的,可是,到了后面,为了强调与北国之秋的比较效果,作者使用的一连串的四个排比句,却实在缺乏美感。

原因有二:一是用词太俗,不雅;二是意象本身粗陋,缺乏诗意。

这里出现的“黄酒”、“白干”、“稀饭”、“馍馍”、“黄犬”、“骆驼”这一类字眼与前面文雅柔美的情味反差太大了,而这些用词所包含的意象意义也显得过于唐突粗俗,毫无含蓄蕴藉之美,与全文的风格迥异,实在有些煞风景……所以,这四个比喻句的排比实在有些不伦不类,难免给人一种狗尾续貂的感觉” 。

  首先是谭学纯教授对这一句子的评析。

他认为,作者运用排比、博喻辞格,精选四组在量与质上差别明显的事物,让读者品味到故都秋天淳厚、浓郁、鲜美的醉人特色,与作者那浓烈的挚爱产生共鸣。

  其次是贺诚章先生认为:“这段文字使用了比喻,多角度表达了对南北方秋天的具体差别的体验:一是味道薄厚的差别(黄酒之与白干);二是充实程度的差别(稀饭之与馍馍,实际是感觉);三是肥美程度的差别(鲈鱼之与大蟹,还是味觉);四是规模的差别(黄犬之与骆驼,又回到了视觉)。

  又次漆瑗先生则认为:“‘黄酒之与白干’,一个温和,一个刚烈;‘稀饭之与馍馍’,一个稠润,一个硬实;‘鲈鱼之与大蟹’,一个细腻、秀美,一个粗壮、威严;‘黄犬之与骆驼’,一个机灵、活泼,一个沉稳、刻苦。

”   再次是复旦大学附中张大文先生的意见,他认为:“作者把南方的秋味同故都的秋味相比较,认为前者之与后者,有如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在这里,四对喻体作比较,目的是从四个角度说明一对本体的特点。

第一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浓烈度不同;第二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敦实度不同,这两点较为易解;第三对喻体是从鲜味说明深长度不同,虽然同以上两对喻体都是就实论虚,但要同‘浓烈’‘敦实’相区别,已有不少困难;第四对喻体说明什么特点呢?要从黄犬、骆驼的生活特点来考虑:黄犬走一段路,撒一泡尿,如此轻佻,而骆驼一步一个脚印,这般厚重。

——这样,浓烈、敦实、深长、厚重四个概念对说明故都的秋的特征,使各尽其妙,又相互渗透。

”   又再次是张宏星先生认为:“郁达夫连用四组比喻性的对比,目的是为了形象地说明南国之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的特点。

具体来说,‘黄酒之与白干’比喻南国之秋秋味平淡,北国之秋秋味浓烈;‘稀饭之与馍馍’比喻南国之秋秋味稀薄,北国之秋秋味厚实;‘鲈鱼之与大蟹’比喻南国之秋秋味柔软,北国之秋秋味刚强;‘黄犬之与骆驼’比喻南国之秋范围狭小,北国之秋范围广大。

”   最后内蒙古扎赉特旗一中的李殿林老师对这一句子的解读。

他认为“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这四组对比性的比喻句,从四个角度精当地写出了南国与北国之秋的差异。

第一组从“酒”的角度写味道的足与不足;第二组从“饭”的角度写质的实在与不实在,馍当然是吃一口是一口;第三组从“菜”的角度写味道的浓与不浓。

前三组正好是一桌菜,构思可谓独特。

第四组是从格调着眼,骆驼比之黄犬,可谓“大气大派”,“骆驼”之喻形象地渲染出北国之秋豪放而不矜持。

  对这两个句子,我是不认同贬抑的观点的。

理由一,“明月”“秋潮”“凉雾”“残荷”并非都具有诗意,都美,如“残荷”。

看来“诗意”和“美”并非作者选择的目的,作者交待得很明确,这就是后一小句“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意思是南国之秋是美,但“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月”是朦胧的,“秋潮”“凉雾”是薄淡的,“残荷”则早失去了色泽。

理由二,“黄酒”“白干”“稀饭”“馍馍”“鲈鱼”“大蟹”   “黄犬”“骆驼”是太俗,不雅甚至于粗陋。

但还要认真研究作者选用的意图。

我认为这太俗,不雅甚至于粗陋的意象刚好表现了北国之秋的特征。

  北国之秋的什么特征呢

这是我们要进一步研究的。

  从语义学角度,“黄酒”味淡,而白干味浓,后劲很足,很大(查《现代汉语词典》得知“白干,白酒,因无色,含水分而得名”)。

这一比较显然是从味觉着眼,写出了南国之秋淡(色淡、味淡),北国之秋浓(色浓、味浓)。

再说“稀饭”与“馍馍”,也是从味觉着眼,“稀饭”清淡,不耐咀嚼,而“馍馍”则相反。

在这两点上,我与前面诸位持褒扬态度的专家的意见大都一致。

又说“鲈鱼”“大蟹”。

“鲈鱼”,查《现代汉语词典》,可得知“身体上部青灰色,下部灰白色,身体两侧和背鳍有黑斑,生活在近海,秋末到河口产卵”。

再查《新华字典》得知“体侧扁,嘴大,鳞细,银灰色。

背部和背鳍上有小黑斑,肉味鲜美”。

“大蟹”,呈橘黄色,味鲜美。

二者的比较点在哪里呢

笔者认为,一是“色”,更是“味”。

“鲈鱼”肉细而嫩,不耐咀嚼;而“大蟹”,耐嚼,值得品味。

这一点可能与前面众专家理解有所不同。

再接着说“黄犬”“骆驼”,这里的比较点在于形体的小和大。

“黄犬”表面上喻南国之秋范围狭小,实喻南国之秋的味小色淡;而“骆驼”表面上喻北国之秋范围广大,实喻北国之秋的味足色浓。

由此可知,作者巧借两组事物在味的淡与浓,不耐嚼与耐嚼,形体的小和大道出了南国与北国之秋的不同美,突出了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写出了北国之秋的浓而有味,富有层次和深度,使人感受到北方人的一种特别的文化内涵。

所要强调的是两组意象其比较点最终落在了作者在文句中就清楚交待了的一小句上,这就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指南国之秋,北国之秋反义理解即可)”,也就是两个字“色”和“味”,特别是“味”。

有位老师在上课时总结得好,他是这样总结的:“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最大区别在于:味。

而文中的四个比喻又是从饮食文化入手,让人从饮食中的‘味’去领悟秋之‘味’,让人从形象的‘味’去品味抽象的‘味’。

北国之秋像‘白干、馍馍、大蟹、骆驼’,让人感到味烈、味深、味浓、味久,而南国之秋就像‘黄酒、稀饭、鲈鱼、黄犬’让人感到味润、味浅、味淡、味短。

”   从修辞学上来论,此句当属辞格套而兼用,即排比套比喻兼对比。

这与大家的理解是一样的。

  从逻辑上来说,属于一种类比兼比较。

用“黄酒”“稀饭”“鲈鱼”“黄犬”,来类比南国之秋,用 “白干”“馍馍”“大蟹”“骆驼”来类比北国之秋。

另外这两组事物之间又是比较,突出了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各自特点。

  从艺术效果来讲,两组比喻的喻体用的都是最常见的事物,使人容易联想;而巧妙的对比,则突出了中国北方之秋的深味,渲染作者对故都的那份赤子之爱。

在结构上成了整句,给人以整齐的建筑美的印象;同时一气呵成,语势贯通,读起来节奏感强,给人以音律美,还增强了文章的抒情色彩。

从平仄的角度推敲,可关注每句的最后一个字。

作者注重了平仄的搭配,尤其是最后一句,几乎都是平声,这虽然可能是作者无意的,但很符合我们的朗读和审美习惯。

  总而言之,郁达夫先生的这两个难句,虽难破解,但意蕴深厚,极为耐读。

可以说这处名句,是个极深的比喻句,它从作者的心的最深处流淌出来,道出了故都之秋的神韵,读来如饮醇酒,久而弥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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