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担任法院的人民陪审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担任法院的人民陪审员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较大、群众威望较高的公民,文化条件可以适当放宽至高中; 6、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执业律师和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三、人民陪审员: 各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
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门负责。
政工部门设立非常设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工作。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管理部门。
人民陪审员制度中一个案件有几个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
也就是有陪审员参与审判的,三个人组成的合议庭,至少一个是人民陪审员。
五个人组成的,至少是2个,七个人组成的,至少要有3个简易程序不得由人民陪审员独任审判
当人民陪审员有什么好处
对以后找工作,调整工作有什么帮助吗
第一,增加了你作经历,简历可以写的更丰富;第二,你的人历,人民陪审员是和法院打交道,和案件当事人打交道的,这样你可以接触更多人和事,更有利你的成长;第三,人民陪审员是有一定收入的,一般法院每年会固定给每个陪审员报销一定经费。
百利而无一害。
这都是要争着抢着做的,一般人是选不到的,基本都是由单位推荐再由法院决定人选后报人大常委会任命。
人民陪审员独特作用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1、人民陪审员一般都是生活在其居住辖区内具有一定威望和公信力的群众,他们有着丰富的生活生产经验,熟悉并掌握着当地的风俗民情。
在诉讼调解、判后答疑、以案释法、沟通民意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2、人民陪审员制度对职业法官来说具有一定的补充作用,有利于促进司法改革。
3、提高了调解结案率。
人民陪审员因不是国家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减少了办案过程中当事人的抵触心理,又因都是少数民族并长期居住在辖区内,在辖区内有一定的威望和公信力,容易取得群众的认同和信任。
当今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和司法的公信力有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挖掘和拓展人民陪审员的职能,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上作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