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变电站的工作票有哪几种类型
简述在何种工作时应选用何种工作票
1.第一种工作票:用于需要停高压电气设备的工作2.第二种工作票:用于不需要停高压电气设备的工作3.班组作业票:作为第一种票的子票4.操作票:运行人员进行刀闸操作时使用5.二次安全措施票:用于在二次系统上需要拆接线的工作6.动火票:电气焊时使用7.带电作业票:输电线路的票种,变电站内无需使用
变电站的工作内容
站,改变的场所。
为了把发发出来的电能输送远的地方,必须把电压升高,变为高压电,到用户附近再按需要把电压降低,这种升降电压的工作靠变电站来完成。
变电站的主要设备是开关和变压器。
按规模大小不同,小的称为变电所。
变电站大于变电所。
变电所:一般是电压等级在110KV以下的降压变电站;变电站:包括各种电压等级的“升压、降压”变电站。
变电站主要工作内容有以下几点: 1、交班前准备:值班长检查本值以来的运行工作,各站一次、二次设备运行状况与实际是否符合,检查整理“两票”,检查整理各种记录,检查整理工具、仪表;监盘人员应用传真机传报日电量;正、副值班员应协助清洁工做好清洁工作。
2、接班前准备:接班人员着装并佩戴岗位标志进行班前分工, 由班长领队进入变电站值班室,查阅各有关记录,了解设备运行状况。
3、交待运行情况:交班值班长向接班人员交待本值内变电站一次、二次运行情况;操作、异常和事故处理、 发现和消除的设备缺陷情况;检修、试验等工作情况;安全措施;工具、仪表情况;记录薄使用情况;上级指示命令等。
4、现场检查:接班人员按分工对主控室二次设备及工具仪表;220KV系统和380V系统及安全用具;110KV系统;10KV系统等检查,检查完后向班长汇报,无疑问后办理交接班手续。
5、 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检查无问题后, 双方在值班记录薄上签字,记上交接班时间,接班值班长宣布交班人员下班。
6、 常规工作:接班后在值班记录薄上作好检查记录,值班长核对时钟,检查各通讯是否畅通,检查调度录音, 并录入当日时间。
根据站内工作计划和固定工作计划安排日常工作。
7、 倒闸操作:由值班长(或当值正班)接受调度命令并录音, 向本次操作人员交待操作任务,并听调度命令录音, 同时监盘人作好命令记录,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交监护人核对, 经值班长审查,得到调度立即执行的命令后,才进行操作, 操作完毕监护人向值班长报告,值班长向调度汇报命令执行情况。
8、事故处理:事故发生时,值班员根据调度命令,检查及复归信号,观察仪表变化情况,检查出现的灯光信号及掉牌信号并作好记录,正、副值班员检查设备情况,同时提取故障录波信息,根据信号与设备检查结果,分析事故情况, 向调度详细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上级领导汇报), 按调度命令进行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过程及进行的倒闸操作项目,按时间顺序做好记录,并填写好事故报表。
9、检修配合:遇有检修工作时, 由工作许可人(正值班员)填写工作票的许可人部分,当值其它人员布置现场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布置完后, 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同到现场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及许可工作。
工作进行中,正、副值班员不断检查工作人员执行安全工作情况;工作结束,组织验收,督促检修人员清理打扫工作现场,做好检修记录及缺陷记录,办理工作结束手续,办理工作结束手续后,向调度汇报。
10、工作小结:当值工作结束后, 值班长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工作小结,当值内常规工作情况、执行规程情况、“两票”执行情况、事故处理情况、检修配合情况等,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提出改进措施。
长期在高压变电站工作对人体有什么伤害
热效应 电磁辐射(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是带净电荷的粒子被加速时,所发出的辐射,又称为电磁波。
电磁辐射可以按照频率分类,从低频率到高频率,包括有无线电波、微波、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X射线和伽马射线等等。
人眼可接收到的电磁辐射,波长大约在380至780纳米之间,称为可见光。
因此,人们周边所有的物体时刻都在进行电磁辐射。
人体中70%以上是水,水分子受到电磁波辐射后相互摩擦,引起机体升温,从而影响到体内器官的正常工作。
体温升高引发各种症状,如心悸、头涨、失眠、心动过缓、白细胞减少,免疫功能下降、视力下降等。
产生热效就应的电磁波功率密度在10MW\\\/CM2;微观致热效应1 MW - MW\\\/CM2;浅致热效应在10MW\\\/CM2以下。
当功率为1000W的微波直接照射人时,可在几秒内致人死亡。
非热效应人体的器官和组织都存在微弱的电磁场,它们是稳定和有序的,一旦受到外界电磁场的干扰,处于平衡状态的微弱电磁场将遭到破坏,人体也会遭受损害。
这主要是低频电磁波产生的影响,即人体被电磁辐射照射后,体温并未明显升高,但已经干扰了人体的固有微弱电磁场,使血液、淋巴液和细胞原生质发生改变,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可导致胎儿畸形或孕妇自然流产;影响人体的循环、免疫、生殖和代谢功能等。
累积效应热效应和非热效应作用于人体后,对人体的伤害尚未来得及自我修复之前(通常所说的人体承受力—内抗力),再次受到电磁波辐射的话,其伤害程度就会发生累积,久之会成为永久性病态,危及生命。
对于长期接触电磁波辐射的群体,即使功率很小,频率很低,也可能会诱发想不到的病变,就引起警惕。
变电站有哪些常见隐患
变电站常见的隐患因素 变电站运行的一大特点是设备繁多、危险点或隐患出现的几率大,而且隐蔽性很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设备因素 设备因素是导致变电站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变电站作业现场使用不合格不规范的机具,现场使用的机具防护不到位,缺乏危险标识等会对人体及设备直接造成伤害或损害。
电气设备缺少防误闭锁装置,装置的设计、安装不合理或者损坏失效。
安全工器具损坏或超过试验周期。
电气设备缺少应有的警示标志,状态位置显示装置不清晰不明确,编号设置不规范易混淆等。
电气设备生产不合格,质量达不到国家安全标准。
2.2 管理制度因素 在以往工作中,由于变电站运行管理的失误,导致了许多变电事故的发生,这主要是因为变电站运行管理缺乏科学性、规范性,主要表现如下:部分领导没有转变传统的管理理念,变电运行管理工作随意性大,习惯于发号施令,不能结合变电运行实际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将安全管理落实到行动当中。
管理者的水平和能力不足,管理制度不全面,管理比较混乱,发现安全隐患处理不及时,处理措施不得力,从而导致了各种安全管理隐患。
变电运行管理工作没有贯彻落实好相关规程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各种监督机制、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
2.3 人为因素 在变电站运行中,人是最为关键的因素,变电工作人员操作的规范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变电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错误操作,在实际工作中主要表现为:首先,操作前对系统运行方式不清楚、不了解,不严格按照模拟图核对设备状态并进行操作模拟预演;其次为了应付检查,不按实际运行状况认真填写操作票,使操作票流于形式甚至无票操作;再次,防误闭锁装置管理不到位,操作人员随意使用万能钥匙解锁,跳项或漏项操作;最后,操作人员不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未执行逐项打钩和复诵的操作程序。
上述行为极易造成事故,轻则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重则危及电网、设备和人身安全。
在变电站里上班对人身体有影响吗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被外界称为“新36条”;“新36条”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再度引起关注。
产值占全国gdp一半以上,解决全国90%以上的就业,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均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民营经济,早已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曾经,2005版“”带给了这个群体无限发展的希望,然而配套措施落实的不到位最终使得民营经济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
昨日,对外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申3月底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精神,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这也被外界解读为“新36条”;在“新36条”出台之后,究竟未来民营经济如何发展,民营经济群体又需要怎样更具操作性的配套措施
传统能源已被央企瓜分 新能源将成民资新领域 与2005版“”只允许民营资本参股能源领域的自然垄断业务相比,“新36条”不但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勘探开发环节,更允许民营资本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
首次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建设,并提出将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积极推进电价改革,加快推行竞价上网,推行项目业主招标,完善电力监管制度,为民营发电企业平等参与竞争创造良好环境。
能源行业一直是受到诟病最多的垄断行业,从专家学者到社会各界都期待这次的“新36条”能够成为打破垄断僵局的开路石。
昨日公布的“新36条”也明确表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等能源领域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
然而,对于石油、电力等需要巨额资金支持的传统能源领域来说,是否凭借国家的一个或若干文件就能将民企引入,国内能源经济学家、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36条”是对原有政策的强化,具有更多的象征意义,表明我国是不限制的。
董秀成介绍,能源领域需要大额资金做支撑,小型企业因资金不足等原因难以“插足”。
影响民企进入上游和中游领域的并不是国家政策和法规,而是民营企业自身实力的障碍。
比如,国家对于建设炼油厂起点的要求是1000万吨加工能力,而这一投资至少是500亿元。
目前中国还没有哪个民营油企能够达到如此的能力。
而对于参股来说,并不缺钱的央企很难与民企展开合作。
与传统能源被众多国企“分疆划域”难以介入相比,新能源领域或许将成为未来民间资本发展的“良田”。
“尤其太阳能光电和光热设备制造领域,前十几强的制造商都是民间资本。
” 学会理事长石定寰介绍说,目前已有十几家民营新能源企业在海外上市,融资规模达几百亿元人民币。
但石定寰也指出,民间资本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目前面临的最大压力是技术创新。
“国家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研发投入较低,分到民营企业的投入更少,创新投入主要依赖民营企业自己完成。
” 石定寰认为,国家对于新能源领域的支持政策不明朗,导致民间资本因自身实力问题,不敢进入新能源的终端利用领域,例如风能电站和的建设项目,未来如果相关配套措施明朗化,上述问题将迎刃而解。
民资投铁路等难度降低 审批权限有待下放 2005版“”中规定,在铁路、民航等领域中,非公有资本可以参股等方式进入。
而“新36条”则有所放宽,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等项目。
抓紧研究制定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引入市场竞争,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铁路轮渡以及站场设施的建设,允许民间资本参股建设煤运通道、客运专线、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
“对于交通行业来说,现在最需要的是获得投资者的信心。
”运输研究所书记董焰认为,国家制定“新36条”的出发点也正是旨在调动投资积极性,但是如何获得投资者的信心将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由于在准入门槛上未能做到一视同仁,以及在法律上仍没有保障民企运营权的任何法律条款都影响了民企投资的信心。
尽管“新36条”明确提出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建设,并可以通过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等项目,同时还要求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铁路体制改革方案,但在董焰看来,审批问题也是民企在进入交通领域的一大阻力。
以铁路为例,民企很难拿到那些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前景的线路。
所以如果不在体制改革、政企分开、下放权限方面有所突破,政策仍然是原地踏步,而很难获得投资者的信心。
实际上,为了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已经做出相关调研,提出了多种措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行业。
例如急需推进主辅业分开、进一步扩大合资铁路规模和股份制试点、出台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指导目录、公开铁路投资结算体制、扩大中企业定价权等。
但尚未得到铁路部门的回复。
昨日铁道部一位官员告诉记者,事实上铁道部一直在研究加快铁路企业上市的相关措施。
他拒绝透露更多细节只表示,铁道部会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做出大胆创新,“毕竟大规模的铁路建设投资巨大,确实急需民间资本的进入现在民间投资进入一些领域,仍然会遇到两扇门:一扇是“玻璃门”,看着可以进去,真的想进去的时候,头上会撞出个大包;另一扇就是“弹簧门”,刚刚把脚挤进去之后,稍稍不小心就被弹出来了。
最近我单位(220变电站)在进行检修工作,想写一篇奋斗在一线的赞扬性的文章,求解答.谢谢
照两张干活的图片再配点文字,文库里找一篇和电气检修相关的就可以了,吹柜子灰,紧固铜牌加班加点不怕苦不怕累,无非这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