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几篇读后感。
400字。
需求啊
书香伴我行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读书是一种乐趣,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心灵的沐浴。
书虽然不会动,像是死的,但是里面的知识是活的,它是一个人生活.必不可缺的“调味剂”,也是一个博古通今的学问家。
幼时,翻着《老夫子》《哆啦A梦》等漫画书,沉浸在欢笑声中,不知疲惫。
上学了,作文书便成了我的好朋友,我每天捧着《作文大全》吸取其中精华,现在写作水平也不断提高。
不久,我又迷上了四大名著,看〈〈西游记〉〉,读〈〈红楼梦〉〉,品〈〈三国演义〉〉,阅〈〈水浒传〉〉几乎成了我生活的全部,我时常被西游记中师徒四人齐心协力,共度难关的团结精神所感染,也敬佩水浒中108好汉一起替天行道,更迷恋于红楼梦,三国演义一波三折的情形,扣人的故事,紧张的心情始终不能平静,小学快毕业了,老师建议我们看中外著名文学作品,于是,我去书店“淘宝”………我为阿廖沙的童年感到叹息,被鲁滨逊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所感动。
〈〈城南旧事〉〉,〈〈围城〉〉,〈〈骆驼祥子〉〉,〈〈朝花夕拾〉〉……..一本本优秀名著使我沉醉,使我沉思。
开心时会心一笑,难过时轻轻叹息。
初一结束时,书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在书香伴我走过14个春秋之际,我悟出一些道理:开心时读书,快乐增倍。
难过时读书,忧伤减半。
空闲时读书,寂寞全无。
闲情时读书,心灵归宿。
最是书香能至远,腹有诗书气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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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周名俊桦,今天十二岁。
和大多数同年人一样,正处在朝气蓬勃、积极向上、天真无邪的年龄阶段。
按理说,像我们这种青少年时期,记性该是很好的,可惟独我在生活上,老是记不住事,真是邪门了。
因此,妈妈常拿“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这句话来数落我,为此我感到很生气,可偏偏又很无奈,事实就摆在眼前。
一个星期六,爸爸出差了,妈妈要加班,妈妈走之前嘱咐我:“儿子,中午你自己把饭菜热一热,将就点吃,对了,饭可别热煳了哟”“知道,知道了,没看我正忙着么
自己上班去吧。
”“砰”的一声,门关上了,妈妈出门了。
“哈哈
爸妈都不在,可以打一上午游戏拉,哦也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中午。
我走进厨房,开始热饭,在热饭的时间里,我又回到了自己的游戏世界里。
。
。
。
。
。
“呼,总算升级了。
这什么味啊
这么臭
糟了
只顾着打游戏,忘记厨房里的饭菜了。
”“嗖
”我宛如离眩的箭一般,奔向了厨房。
“没办法,中午只能吃泡面了。
”我感叹道。
晚上,妈妈回到家里,看见了锅里的糊饭,怒道:“你这臭小子,我好说你还不听,偏偏把饭给热糊了,你是存心气我是不是
我警告你,以后我给你布置的任务,你给我一一写在纸上,听明白了吗
”“妈妈,我知道错了。
” 为了改掉这个坏毛病,我决定以后重要的事情都要认真地在本子上记好,以免忘记。
虽然我这个缺点有点严重,但本人还是有优点的。
我有着积极向上、乐观、不服输的精神。
记得我小学六年级时,我们班里有一个成绩很好的女生,每次考试都在我前面,每当老师念她的分数时,同学们都会投去羡慕的眼光。
每次分组讨论,一道题出现了2个答案,往往都是另一个同学让步——“你是这样的答案啊,那我的肯定是错误的。
”等之类的话。
可我却不是这样,经常和她发生争论,为自己的想法作出维护和辩解。
并在暗地里用功,争取在下一次的测验中超过她。
这就是我,一个爱忘事的少年,一个有着积极向上、不服输的精神的男孩,一个在父母期待目光的注视下,挣扎于应试教育汪洋大海中,承受着巨大学习压力的初中生。
我有着一双小小的眼睛,扎了一束马尾辫。
我的名字叫朱丽娜,我是一个活泼好动的女孩儿。
我喜欢看书,因为书可以让我懂得许多人生道理,书伴我度过了许多时光。
小时候,斗大的字儿还没识几个,我便捧起书,煞有介事的的念念有词,现在的我就更手不释卷。
《马小跳系列》、《冰心散文集》、《城南旧事》等书我早已看了许多遍,但我不会因为看过了而对他置之不理,我会摘录许多好词好句,将他们读熟读透,做得一丝不苟
我酷爱写作与采访,是小浪花记者团的一名成员。
我在镜头面前从不羞涩,胆怯,曾经参加过绍兴晚报十佳小记者的评比。
我常常在家里练习与写作,因而我的写作水平大大提高,我的作文还登上《未来作家》上了。
我在家里常常帮奶奶做家务,为父母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在学校里,我又与同学一起游戏,帮助老师做一些事。
我整天嘻嘻哈哈,豁达快乐,是一个天使般的宠儿;当我生气时,我总是看什么事都不顺眼,有点不顺心,就会大发雷霆。
我的座右铭是: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
遇到了困难,只要我们努力,有信心,困难总会过去,而风雨之后一定有阳光与彩虹
这就是我,一个豁达快乐,兴趣广泛的的我;一个活泼,喜爱看书写作的我
小学生生活结束了,我现在已升入了初中,见到了许多陌生的同学。
你们如果想认识我,那我就向你们介绍一下我自己吧。
瘦是男孩们畏惧的事情,可我的身体偏偏就是瘦,所以过去有很多同学都叫我“小不点”其实我个子又小又矮,所以妈妈说我瘦得像根“黄瓜”。
妈妈让我多吃饭,可我依然是每顿只吃一点点。
我妈妈常说:“我还没有姥姥家的小猫咪吃得多呢
”我真后悔不听妈妈的话多吃饭,要不然能长这么矮吗
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不知为什么,调皮的我爱上了读书,不过那时读得都是一些故事书,似懂非懂。
后来经过老师的教育,我把课外书的兴趣又转移到课本上,也逐渐爱上作文。
虽然我酷爱文字,却无文采,喜欢读书,却过目便忘。
但我从未因此而放弃,因为我坚信功夫不负有心人。
除此以外我还有许多爱好,比如喜欢交朋友。
虽然缺点很多,却不乏幽默感。
不管在学校学习还是在家里娱乐,我常用笑话来制造欢乐的气氛。
10岁那年,我学会了练毛笔字,一年后丢弃,只因无恒心,为此自愧而“无脸见老爸。
”尔后,我发奋苦读,却不时因贪玩而影响成绩。
我最大的缺点就是做事不能坚持到底。
就拿攒钱来说吧,过年的压岁钱就有一百多块,加上平常的零花钱就有四十多块。
好不容易攒到一百六十多块,就跑到商店买了一台MP3,剩下的钱肯定一花而光。
这就是我,你们想认识我吗
喜欢跟我交朋友吗
快来吧,我欢迎你。
我是一个快乐的女孩,走到那里,就把快乐带到那里,因此大家都叫我“开心果”。
这个“开心果”已经在地球上生活了十个年头,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某某某。
我喜欢看看书,写写诗。
特别是看书,那可是我最喜欢的事了。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我还得了另一个雅号,叫“书虫”。
我可是名副其实的“书虫”哦,只要一有空,我就会钻到书里面去,不管我玩得多累、多晚,只要我一捧起书,就精神十足,累意全消,甚至连吃饭,睡觉都会忘记,因此也挨了妈妈不少骂声。
记得有一天晚上,那天作业特别多,我做的很晚才做完。
等我洗好澡,上床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
对一个还要上学的小孩来说已很晚了,但是我还是习惯性的拿起书来看。
妈妈随后就跟来,还严词厉色地跟我说:“不许再看书”。
我只好装模作样地钻进被窝里,偷偷地拿了放在旁边的书和玩具手电筒,躲在被窝里悄悄地看起了书。
也不知过了多久,整本书都看完了,人也开始迷迷糊糊。
忽然,爸爸掀开被子,怒气冲冲地对我说:“这么晚了,你还在看书,明天不想上学了呀
”“爸爸,我还有一点点看完,马上就睡。
”我战战兢兢地说。
爸爸怒发冲冠,大声的嚷了起来:“什么,你还要看,不打你,你就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说完,爸爸愤怒地举起了右手,正要向我打来。
我惊慌失措的大声叫道:“爸爸,不要。
”这一叫,不仅自己吓醒了,还惊醒了睡在隔壁的爸妈,他们立刻走了过来。
我一听见脚步声,马上装作睡熟的样子,在慌乱之中却忘记了自己手上还拿着书。
“啊呀,不好。
”我发觉手上的书,暗暗叫了起来。
想把书放回旁边,但已经来不及了,因为听到了开门的声音。
看来只好这样了,希望他们不要掀开被子,我暗暗祈祷。
脚步声越来越近,我心跳也越来越急促,呼吸也越来越困难。
胸口闷闷的,好像透不过气来,人感觉非常难受。
耳边听到了巨雷般的心跳声,仿佛要爆炸似的。
突然,爸爸掀开了被子,我赶紧憋住呼吸,生怕被他们知道我是装睡的。
忽然感觉有人摸了摸我的额头。
轻轻地对妈妈说:“没事,可能是做梦。
”然后我手里的书被拿掉了,还给我盖上了被子。
之后,悄悄地走出去,关上门走了。
呀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发现自己吓出了一身冷汗。
这就是我,一个快乐又淘气的“书虫”。
我的假期生活作文600字
读《从百草园味书有感 每读完这篇文章 心中总要憧憬好一会儿, 时间也似乎是停留了, 停留在了那美好的童年时光…… 这是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写的是鲁迅童年的生 活和学习,回忆中的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并不是简单的勾勒,却也没 有浓浓的笔墨,而是流露着童年的快乐,甚是打动人心。
“碧绿的菜畦, 光滑的石井栏, 高大的皂荚树, 紫红的桑椹……” , 这些景色,不仅让鲁迅回味,更让我心动。
我想鲁迅的童年,是多么 快乐,多么幸福,甚至有点怀疑鲁迅童心未泯。
而当鲁迅上学后,也 并非不快乐,而让人觉得是另一种趣味。
“先生, ‘怪哉’这虫,是怎 么一回事
……”这是鲁迅的话,让人看了,先是一笑。
并不是笑鲁 迅的无知, 而是对他求知的肯定和赞赏吧, 再者是一思, 那就是对 “怪 哉”的思虑了。
能让人深入其境地去感受这篇文我觉得是最大的 成功。
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是年过半百,可其中流露的感情, 是那么真挚,仿佛就在眼前,看在眼里,刻在心里。
我想,这不只是 因为实有其事,更重的是鲁迅对童年的怀恋和憧憬。
扑蝴蝶、捉鸣蝉、采荷莲……这是谁没有的童年
课堂开小差、 收藏爱书、问一些无厘头的问题……又有谁的童年没经历过呢
可 是,又有多少童年留在心底
又有多少童年被遗忘
童年,留不住, 最后只洒落在记忆的长河上。
人生固然是美好的,可怎样去感受,怎么去理解这些美好呢
文 章虽然没有提到任何的观念,可是却不禁让人深思,对童年的深思, 对人生的深思。
或是记忆, 或是怀恋, 总是美好的, 就算是曾经瑕疵。
悠悠童年,承载着太多的美好和思念,我们真应当去好好感受。
我再次拿起了《朝花夕拾》 ,读起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像 是走进了百草园,走进了三味书屋,走进了童年…… 《城南旧事》读后感第一次完完整整的读完《城南旧事》这本书是在高中时期,而后又看了它的电影.以前从没想过,我会为一本书,蕴积下这样多的感动.曾一直以为,所谓名著,就是思想深邃,复杂难懂.但林海音却让我记住了,记住了一个孩子和一段故事.这段故事深深的震撼着我.这本书通过英子那童稚的双眼,向我娓娓道来,道尽世间各种复杂的情感,浓浓的诗意和天真中又不乏一丝淡淡的忧伤.只是这淡淡的一笔就足矣,足以让我们为这串连整个故事的别样滋味而感动不已.二十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影片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影片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影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但这又不尽然,因为我曾在影片中看到的城南旧事已经不可能是原来的事情了.她有着小英子童年往事的烙印,但更多的是吴贻弓或者林海音想象中的城南旧事,是他们记忆中挥散不去的一瓣瓣心香,是他们情感深处发酵过的一坛陈年老酒,所以他们用自己的心滋润着孕育着那段城南旧事.而这种朴素,温馨的思想感情使我的心头漾起了一丝丝的温暖,我的眼前仿佛看到了天真善良的英子.书中涉及到得人物有英子,骆驼队的领队,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爸爸,妈妈,宋妈,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而使我印象最深的是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刚开始,我还为英子捏了一把汗;真担心英子会不会被秀贞伤害;后来我知道妞儿就是小桂子时,不禁泪如雨下——母女俩终于重逢了!秀贞准备带着妞儿去找思康叔,英子就把钻石表盒金手镯送给秀贞……读到这里,我大为感动,小小年纪的英子就懂得关爱,友谊.怪不得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原来是英子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所以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才是无忧无虑的快乐.虽然《城南旧事》看后叫人心酸落泪,可是它的每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可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写和反面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样子写得淋漓尽致,性格表露无遗,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影子还盈盈浮现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椿树胡同的疯女人,藏在草堆里的偷儿,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的写作世界,在这世界里,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醒了读者和平的心灵,这是一本散发着芬芳的书,更是一本开卷有益的书,它能使人从中领略到很多人生道理.读完这本书我的心境是平和宁静的,作者林海音的文字纯净淡泊,平白朴素的叙述,却道尽了人世的情怀.小英子用我分不出海跟天,我也分不出好人与坏人的清澈童声,为我们唱起一支支素朴单纯的歌谣——缓缓而去的河流,缓缓而去的岁月,生活就在你眼前,缓慢地诉说着自己.黑白剪影的冬日残阳里,缓缓而行的骆驼群,走过了冬,走过了夏,走过了英子的童年,悲欢离合,世事变迁,花开花落的季节,只有那缓慢悦耳记.的驼铃在心头一点点荡漾.像小英子的思绪一样,文章情节的编排似乎很随意,然而正是这跳跃性很大的语言,在潜移默化中让我们感受着孩童的可爱与单纯.整部作品都是以小英子的眼睛观察周围的一切,以孩子的笔触来描写一切,让我们从始至终都能处于一种阳光的和明朗的氛围中,然而那个年代里的那些故事,却无处不透露着哀伤,让人在一种一半明媚一半忧伤的心情里体会着感动,体会着当时的些许无奈.《城南旧事》无论是书还是电影,内容上给人一种回味的思绪,心头不由的漾起了许多涟漪,有对英子的喜爱,有对旧社会的不解,有对老胡同的畅想.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觚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让人不由的回味着这首童年歌曲.《城南旧事》它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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