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守所医务室工作总结应该怎样写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2009年看守所民人年终总结 脱下心爱的军向告别,我义无返顾选择了警营。
一年来,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怀帮助下,我牢记职责、认真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刻苦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在政治思想上时时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观”。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自始至终同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
增强自己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时时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政廉洁,拒腐蚀永不沾。
积极参加所里组织的各种理论学习,认真做笔记。
课后还能主动阅读政治理论读物,并坚持写读书心得。
通过这些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丰富了政治头脑。
二、努力钻研业务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今年年初,我从警校培训结束,首先在收押室,四月份到四警区,主要负责巡视监控工作。
这对于我来说,的确具有一定的挑战性。
刚到监区,看到这些在押人员,自己心里一片茫然。
在领导和警区的各位同志的热心帮助下,使我突破了心里障碍,树立了信心,激发了工作热情。
在工作中,努力学习与看守所民警工作相关业务知识。
能够虚心求教,向身边的同志学,向书本学。
做到“勤思考,勤动手,勤做笔记”。
而且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如《刑法学》、《治安处罚法》、《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使我很快适应了工作,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知法守法,提高了自己的执法水平。
三、端正思想认识,勤奋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作为一名转业干部,到看守所工作,说实在话,心里有一定落差。
但在周围的同志高昂的工作热情影响下,我很快端正了思想,觉得自己做的远远不够,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军人,更应该发扬部队的光荣传统,脚踏实地,带头做好本职工作。
工作中能够服从各级领导的安排,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不计较个人得失,尊重同事,乐于助人,遵守纪律,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以高度的责任感高标准地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从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四、存在的不足 首先,在对在押人员的教育管理的方法上,要进一步学习和总结,特别是要加强《心理学》的学习;其次,要加强普通话和英语等知识的学习,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以适应现代警务机制的需要。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成绩的取得,是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取得的。
在此,我向领导和同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大家对我的关怀和帮助。
同时我还将正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在今后加以改正。
衷心希望领导和同事们继续给予关心和帮助。
看守所医务室(或者一般公司或学校医务室)属于哪类级别医疗机构?
在押人员医疗情况属于在押人员看守所羁押记录的一部分,自在押人员进入看守所后由各分管责任人分别记录,汇总呈现。
卫生院事业编制如果调到看守所医务室编制是怎样的
【法规名称】 关于印发的通知 【颁布机构】 【发 文 号】 公通字[2006]19号 【颁布时间】 2006-1-27 【实施时间】 2006-1-27 【效力属性】 有效 关于印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为加强拘留所正规化建设,公安部决定对拘留所实行等级化管理。
现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拘留所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拘留所工作,促进拘留所正规化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拘留所实行等级化管理,拘留所的等级评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拘留所等级评定坚持实事求是、日常检查与考核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进行。
第四条 拘留所等级分为标兵级、一级、二级、三级和不达标级。
一级以下拘留所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标兵级拘留所评定工作不定期进行。
公安部评定一级拘留所,并适时从连续被评定为一级的拘留所中择优评选若干个年度标兵拘留所。
各省级评定二级、三级和不达标级拘留所。
公安部负责对全国拘留所等级评定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 拘留所等级依据必备条件和考核性标准评定。
必备条件是拘留所达标晋级必须具备的条件,实行一票否决;考核性标准包括九个方面的单项工作,实行计分考核制,总分为100分。
具备三级拘留所必备条件且考核性标准得分在60分以上的,评定为三级拘留所;具备二级拘留所必备条件且考核性标准得分在80分以上的,评定为二级拘留所;具备一级拘留所必备条件且考核性标准得分在90分以上的,评定为一级拘留所。
达不到三级拘留所标准,或者不按本办法规定申报的,为不达标拘留所。
第六条 公安部适时从连续不达标的拘留所中确定若干个全国后进拘留所进行挂牌治理。
第二章 评定标准 第一节 必备条件 第七条 三级拘留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年度小型所未发生责任事故;中型所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不超过1起;大型所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不超过2起;特大型所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不超过3起。
(二)严格依法凭决定拘留的法律文书收拘被拘留人员,按期解除拘留。
(三)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24小时双人值班巡视制度。
(四)建立并严格实行被拘留人员一日生活制度。
(五)严格执行被拘留人员行为规范,监管秩序良好。
(六)对被拘留人员实行普管和严管的分级管理制度。
对于违法行为轻微且在所期间表现良好的被拘留人员实行普管;对有可能转为逮捕、、劳动教养、、强制戒毒等其他强制措施或者处理的以及不服从管理的被拘留人员实行严管。
(七)尊重被拘留人员人格,无打骂、体罚、虐待被拘留人员现象。
(八)无被拘留人员与其他被监管人员混关混管现象。
(九)财务制度健全,专款专用,账目清楚。
被拘留人员伙食达到规定标准。
无非法收取保证金和乱收费现象。
(十)单设所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管理教育、医务、技术、财会等民警和。
合设所必须确定专职负责拘留所工作的所领导和民警。
配备女民警管理女性被拘留人员。
(十一)领导班子健全,团结协作,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十二)民警掌握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50%以上民警熟练掌握计算机实用技术。
(十三)民警实行,建立并实行考核奖惩机制。
(十四)本年度民警在监管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中型所因发生1起一般责任事故,大型所因发生2起一般责任事故,特大型所因发生3起一般责任事故而使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除外。
(十五)本年度民警无违反“”行为。
(十六)拘留所设置规范。
与其他监管场所合设的,必须单独设置拘留区,其中与看守所合设的,拘留区必须设置在警戒围墙以外。
中型以上拘留所单独设置。
(十七)拘留所应当设置值班室、管教室、教室、询问室、图书室、文体活动室、会见室、医务室、浴室等功能用房。
单设所应当划分拘留区、办公区、劳动区。
(十八)基础设施无安全隐患。
(十九)拘室采光通风状况良好,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二十)普管拘室实行床位制。
(二十一)应当配备电话、医疗器材、监控设备、电教设备、应急照明设备、被拘留人员报告装置、应急警报装置、消防器材、工作用车、生活用车等。
(二十二)被拘留人员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
(二十三)本级公安机关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拘留所工作;局(处)长每半年、分管局(处)长每月至少深入拘留所检查工作1次。
(二十四)所容所貌清洁整齐,环境绿化优美。
(二十五)拘留所公务费纳入所属公安机关预算统一保障。
(二十六)考核评定中无弄虚作假现象。
第八条 二级拘留所除达到第七条规定标准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连续2年被评定为三级所。
(二)本年度中型所未发生责任事故,大型所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不超过1起,特大型所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不超过2起。
(三)所长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所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45周岁以下民警不少于民警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本年度民警无违法违纪行为。
大型所因发生1起、特大型所因发生2起一般责任事故而使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除外。
(五)三分之二以上民警熟练掌握计算机实用技术。
(六)每周对被拘留人员集体教育时间不少于10课时,组织被拘留人员开展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
(七)被拘留人员每周室外活动时间不少于10小时。
(八)拘留区设有餐厅,除严管人员外,其余被拘留人员实行集体就餐。
设有可供被拘留人员集体训练、活动的操场。
(九)基础设施完善,达到拘留所建设标准要求。
(十)近3年受过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公安机关表彰。
第九条 一级拘留所除达到第七条、第八条标准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连续2年被评定为二级所。
(二)本年度未发生责任事故。
(三)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政绩突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民警对所长工作满意率不低于80%;45周岁以下民警不少于民警总数的三分之二。
(四)民警全部熟练掌握网上办公技能。
(五)拘留所计算机接入公安网,中型以上拘留所建立所内计算机局域网,对被拘留人员实行计算机辅助管理。
(六)注重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每年有研讨文章发表。
中型以上拘留所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活动。
(七)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教育模式,有可资其他拘留所借鉴的经验,并被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推广。
(八)本年度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处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前列。
(九)近3年受过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公安机关表彰。
第二节 考核性标准 第十条 安全工作(10分,每项2分) (一)严格实行拘留区出入制度。
(二)安全检查和所情分析会每周不少于1次,掌握不安全因素和被拘留人员思想动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民警熟练掌握预案内容。
(四)充分发挥监控系统的作用,形成值班、监控、周界控制系统有机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
(五)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 执法工作(21分,每项3分) (一)按照有关规定对入所被拘留人员进行健康和人身、物品安全检查。
(二)对新入所的被拘留人员及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必须遵守的规定。
(三)依法保障被拘留人员合法权益,对被拘留人员提出的检举、揭发、控告、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材料,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办理请假、出所治疗等手续齐全、规范。
(五)依法严格执行被拘留人员奖惩制度。
(六)严格执行询问制度。
(七)按照规定管理、使用武器和警械。
第十二条 管理工作(21分,每项3分) (一)对新入所的被拘留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第一次谈话。
(二)标牌标识及物品摆放统一规范。
(三)被拘留人员举止规范,文明礼貌,精神状态良好。
(四)学习、用餐、文体活动组织良好,秩序井然。
(五)严格执行会见规定。
(六)被拘留人员档案规范,工作台账齐全。
(七)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被拘留人员财物保管制度。
第十三条 教育工作(14分,每项2分) (一)制定教育计划,教育内容以法律、道德、行为养成为重点,时间安排合理,效果明显。
(二)对被拘留人员个别谈话教育每人不少于2次。
(三)针对被拘留人员的性别、年龄、违法行为等开展分类教育。
(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被拘留人员生活。
(五)图书室资料丰富,内容健康。
(六)建立社会帮教制度,借助社会力量对被拘留人员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并有文字记录。
(七)注重所内文化建设,具有积极向上的教育转化氛围。
第十四条 队伍建设(12分,每项2分) (一)所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秉公办事、清正廉洁。
(二)所长必须经过省级以上监管业务培训,具有相应的法律和专业知识。
(三)民警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熟悉本职工作,直接负责管理教育被拘留人员的民警不得少于民警总数的85%。
(四)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民警业务考试成绩全部在及格以上。
(五)民警着装上岗,佩带证件,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六)民警办公室、值班室、管教室、备勤室干净整齐、内务卫生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