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法院书记员打字
只是大概,还不稳定,这要看各个法院的要求,有的80字每分钟就行,有的120,还有的要求高要180。
想过关除非你的速度要在法院标准之上,绝不能低
法院书记员应具备哪些能力?
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谁能详细说一下法院书记员的详细工作情况啊
主要就是庭审记录、整理归档案卷、还有就是裁判文书的校对及复印等,主要还是看所在业务庭及承办法官的办案需要来完成工作。
法院书记员的具体工作内容是什么
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法院书记员考试需要考哪些内容,打字速度有什么要求
谁可以告诉我啊
【为了便于你整合,所案比较你可以选择比较便于记忆的部分来组合符合自己的答案】书记员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案件审判质量。
我认为做好书记员工作,不仅需要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还须具有严谨、敬业的工作作风。
所以,走上工作岗位以后,我会按照以上要求去提升自己的能力素养,让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也希望通过不断的努力,将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书记员。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第一点,我要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
比如书记员的核心工作之一是制作诉讼中的各种笔录,这就需要书记员必须要不断提高语言文字水平,学会归纳、概括等技能。
要掌握姓氏、地名、计量单位、房屋结构名称等基本知识,更好掌握法律专业术语和人体结构名称及法医学术语等。
遇到不同的案件,还需要掌握财政、金融、建筑、医学、化学、物理等与本人办案工作相关的专业术语用字。
我已经打算三步走,来拓展知识面:首先,以3500个常用汉字及6808个印刷通用汉字为基准,逐字检查掌握状况,将掌握不准的字摘记下来,逐字攻破;其次,通过《简化汉字总表》及《异体字整理表》逐字检验对简化汉字、繁体字、保留字和淘汰字的把握情况,逐一攻破;再次,在工作中、阅读时遇到疑难词语或发现自己的错别字,立即查阅工具书,当即攻破并有摘记。
当然,在自我学习的过程中,我也要多向前辈们请教,学习他们成熟的工作方法和学习方法,一面扩展知识面,一面提高笔录速度和归纳概括能力。
第二点,我走上工作岗位后,需要保持两种心态:其一是细心,书记员的工作比较琐碎,但法庭工作无小事因此,任何一点疏漏都可能带来难以想象的后果。
一个办案能力再强的法官,一个审理得再好的案件,如果因为书记员记录不仔细,笔录出现多处错误,如果因为送达的因素考虑不周全,程序上出现一点瑕疵,都可能使我们的审判工作成果功亏一篑,因此,在工作中一定要做到仔细、仔细再仔细。
其二是高度的责任心,责任心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特别是笔录工作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具体体现,它将接受历史的检验,来不得半点马虎。
第三点,我要尽快转变角色融入团队,构建和谐默契的同事关系。
世上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
书记员工作同样如此,在工作中讲大局、协作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比如: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是否融洽默契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的质量与效率,这就要求书记员眼疾手快,反映敏捷,提高审判效率。
第四点,从进入单位的第一天起,就要树立保密意识。
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书记员经常会接触到审判秘密,这就要求书记员首先要增强保密意识,重视保密工作。
总之,做好一名书记员,要善于动脑、用心思考,不能主观臆断、胡思乱想;要手脚灵活、办事果断;要学会在该说的时候能言善辩,但同时又要学会在不该说的时候守口如瓶。
通过锻炼毅力、发掘潜力、自加压力、激发动力,轻松自如地做好本职工作。
请问法院的书记员面试一般会有那些内容
书记员是人民法伍的组成部分,在法院审务日益繁重的新形势下,身肩重担的审员固然重要,但书记员的地位同样重要,不可小视,法院审判工作的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书记员的参与,可以说书记员素质的高低和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案件的质量。
下面我根据当前审判工作新形势对书记员工作的要求,结合自己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体会,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
一、书记员应具备的良好职业道德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3)18号]《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了担任书记员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适用第5条规定学历确有困难的地方,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在一定期限内将学历放宽为高中、中专。
第四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书记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同时,该办法第十条对聘任制书记员的解除聘用合同也作了规定:1、严重违反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或人民法院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正司法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解除聘任关系的情形。
以上条款,对担任书记员的身份、政治素质、身体状况、文化程度作了具体规定,对聘任制书记员的管理也作了明确规定,这说明人民法院书记员职业是高尚的、神圣的,不是随便一个人都可以担任的。
既担任了法院书记员,就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特殊表现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一般道德内容,反映了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和状况,并且受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制约。
职业道德是指以职业分工为基础,在特定的职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荣誉、职业作风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规范的总称。
职业道德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不同的行业与职业,具有不同的职业道德。
那么法院书记员应当具备哪些方面的良好职业道德呢
一是要加强政治思想品德修养。
树立政治意识,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司法公正廉洁,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意识,在办案中要经得住诱惑,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自尊自爱,自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是要保守秘密。
树立保密意识是书记员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因为书记员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时刻都会接触到审判秘密,对整个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都要参与,包括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等,如果书记员保密意识不强,随意放置案卷材料,将案卷或诉讼材料借给无阅卷权的人阅读,将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泄露,就会对案件的处理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甚至造成严重后果,损害法院的形象。
同时,如果我们的言行不谨慎,不分场合谈论不该议论的审判工作,也将会自觉不自觉地导致审判秘密的泄露。
所以,要求书记员必须增强保密意识,时刻注意涉及审判工作的言谈举止,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审判工作和与审判工作有关的人或事,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
三是要遵守司法礼仪。
司法礼仪是指司法活动主体在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以及行为态度和方式。
司法礼仪在司法活动中有着特殊意义,它是司法活动的外在形象,体现书记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文明,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法院形象。
同时,可以强化司法活动的神圣性,体现司法的权威和尊严。
如果书记员在审判活动中不拘小节、随心所欲,不仅会影响自己形象,还会影响法院形象、司法权威和公正。
遵守司法礼仪包括以下内容:1、举止文明,仪表得体。
文明举止和良好仪表能给当事人发出一种司法公正的信息,使他们对裁判过程和结果产生信服。
2、礼貌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这不仅反映出书记员个人素质的高低,更体现了司法活动的文明程度。
3、遵守法庭规则。
法庭是司法活动的主要场所,所有参加庭审活动的人都应遵守法庭纪律和规则,书记员当然不得例外。
四是要谦和自信。
书记员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与审判人员配合,在接待当事人时要态度谦和,不急不躁,把工作尽量做细做到位,平息当事人的急躁情绪。
为人要诚实谦逊,勤奋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在处理问题时要有自信心,要不卑不亢,坚持原则,在工作中遇到的压力和困难时,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心态平稳,沉着应对,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