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辩论赛的经典语录啊
如狮城舌战
辩题:《人善》姜丰:神话归神话,现实实方同学请你们摘下玫瑰色镜看看这个现实的世界,就在你陈辞的这三分钟当中,这个世界又发生了多少战争、暴力、抢劫、强奸。
如果人性真是善的话,那么这些罪恶行为到底从何而来呢
严嘉: 对方一辩说,有的人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这不错,但我请问,如果人都是本善的话,谁会拿起屠刀呢
季翔:我当然不喜欢,因为我受过了教化。
但我并不以我的人性本恶为耻辱。
我想请问对方,你们的善花是如何结出恶果的
蒋昌建:我们多次问对方的善花里面如何结出恶果,对方说要浇水,要施肥呀。
那我就不懂了,大家都承蒙这个阳光雨露的话,为何有那么多罪行横遍这个世界呢
难道这个水,那个肥还情有独钟吗
为何要跟恶的人作一个潇洒的“吻别”呢
蒋昌建:你说荀子说错了就说错了吗
那要那么多儒学家干什么
严嘉:这点都搞不清楚,还来辩论性善性恶
(笑声、掌声)我想请问,孔子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像这样的圣人都要修炼到古稀之年,何况我们凡夫俗子呢
季翔:难道你还要对着《天龙八部》中恶贯满盈、无恶不做、凶神恶煞、穷凶极恶这四大恶人谈什么人性本善吗
辩论赛开场白 四句话,四个辩手一人一句,形式不限,但是是四句
大学不是象牙塔,教育亦非守陈规。
市场导引新青年,服务社会报国志。
辩论赛 挫折不利于成长(反方)
盘问谢谢主席,有请对方辩友。
首先想请问对方一辩,你在上大学之前去过ktv吗那在你(后来)去ktv之时有无接受过身份证的核查呢
请问对方二辩,你是否了解我国法律对ktv这样的娱乐场所有着明文规定,不许接纳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呢
(出处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请问四辩,那您又是否承认,在我国的网吧,ktv这些法律明文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公众场所里,未成年人的身影事实上也并不少见呢
(事实数据)所以说嘛,对方辩友今天的逻辑就显得更加奇怪了,您方口口声声说让成人网站合法化一方面是为了能够更好的采取措施进一步净化与管制其内容等等,但连现实中都难以对法律明文规定的内容加以很好地落实,您方到底是凭借什么在这里保证,一旦让成人网站这样备受争议的偏虚拟化的网络事物合法化之后,就真的能用有效的措施使其控制在您方所谓的监管体制之下呢
再想请教对方一辩,如果你生活在古代,家又住在一条清澈的江边,水质好且打水便捷,你若需水会不会去江中打水呢
(当然,到底去不去打江水是个人自由,但这江水毕竟是个好的水源咯)那如果我今天在江边卖水,但我的水水质并不能得到保证甚至还需要进一步过滤等等,你会不会选择不要那清澈江水而宁愿来向我花钱买水呢
(我们现在并不讨论打水的体力成本等其他方面)请二辩正面回答我这个问题。
(对方辩友)相比之下若已有江中之水供我所需,如果选择再花钱买水自然是显得有些多此一举了;所以承不承认成人网站的合法性也同理。
我方
网络利弊 辩论赛 反方经典辩词
写稿子很重要,至少准备五个对方会打的点,但是一定要分优先级,二辩看中的是前期准备和现场反应,一个点大约小四的字5~6行,二辩的任务主要是驳斥对方,补充己方。
准备的时候不要带自己的观点,先想对方会打什么点,写稿的时候要看立论,用立论驳斥,大约总字数是650~750,对不同赛制有不同字数要求,上场念稿要分优先级,先驳对方前提,就是对方立论的基础,定义、标准、背景也是可以驳的,但是背景慎用,其次驳对方逻辑推导,漏洞,使其推论不成立,再次驳驳标准,即一句话立论,就是对方判断立场的标准,再次驳论点,最后驳论据。
语言要直白,不能绕太多弯子,立论的话是很重要的,要委婉的重复己方观点,最后一定要和队友统一口径,就这么多吧,希望可以帮到你~~参加过两次辩论赛,都发生在近期.两次我都是二辩.其实我方的论点一辩刚开始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二辩作用是在自由辩的时候应对对方的质问,一定要守住自己的论点,自由辩时把对手看成自己说服的对象,要善于应付对方的提问,然后马上反问,或举例子,在气势上要压倒对方,气势也是二辩的一个任务.对了,攻辩时一定要将问题设计的天衣无缝,防止攻辩失败,要知道攻辩失败是很惨的事.辩论之道如同独孤九剑。
讲求行云流水,意之所至,避实就虚,切入关键,功其要害。
当你开始准备一个辩论赛的时候,一定要收集双方的资料。
为什么收集的资料是双方的呢
因为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当你了解了自己的资料的时候,可以保证你在辩论赛中有比较好的处
辩论赛“网络使人们更疏远”四辩陈词怎么写啊
对方辩友,各位评委,大家好。
今天我方坚持的观点是网络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疏远。
首先,我要指正对方辩友在刚才的辩论中所犯下的严重错误:第一点,刚才对方辩友说,我们认为网络是人疏远了与现在网络越来越流行的事实是矛盾的。
我要说的是,那只是同“刀可杀人,但也可用”是一样的道理啊。
我们说,就人际关系而言网络弊大于利,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否认它在促进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啊。
第二点,对方二辩说我方混淆辩题。
那对方辩友对这个辩题的理解是在亲近的基础上更亲近或是在疏远的基础上更疏远吗
恐怕误解辩题的意思的是对方辩友吧。
应该是就人际关系而言,亲近与疏远之间,疏远更多而已吧
第三,对方二辩说,人的能动性决定受骗,我不管其他地方会不会受骗,我们今天的辩题是就人际关系而言的,请对方辩友不要扩大辩题。
试想一下,如果没有网络的媒介与诱导作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恐怕也不会如此急剧的下降吧。
我再次重申我方观点:网络让人与人之间更疏远。
综述我方前三位辩友的辩论,我方坚持这一观点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网络具有虚拟性和欺骗性。
有句话说:“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假如你真的和一条狗叫了网友,恐怕还被蒙在鼓里,这也叫人际关系吗
第二,网络引起信任危机。
相互信任是人际关系的基础。
网络的失范性的网上犯罪屡见不鲜。
真是这种司空见惯的网上犯罪,让我们在网上交流的人互不信任,让我们时刻提防。
如果大家彼此心存戒备,又如何来的真情付出与回报呢
既是如此,恐怕网络知识让人疏远了吧
第三是痴迷于网络交流,会使人忽视现实中面对面的交流,从而使人更疏远,我方从未否认网络为人们的交流提供了便捷方式。
但是,要知道,天冷的时候,为你披上衣的是父母、兄弟、朋友或身边任何一个人,但绝不是电脑和网上认识的美女或帅哥阿
所以,对一个根本不相干的“网友”的期待只会更疏远我们身边已有的深情。
最后,缩短了距离不等于拉近了关系。
人与人的交往分信息交往和感情交往。
就信息交往而言,我方不否认网络的积极作用,可我们今天堂的是人际交往的关系的问题啊
人际关系的亲疏是靠人的感情交往得以维持维系和发展的。
信息的交往绝不可能比让拉近了人与人的关系。
亲爱的对方辩友,网络--这个你们口口声声称能使人更亲近的冷冰的工具--连现实生活中亲近的一个标志。
拥抱都无法使用。
眼神的交流也无法进行,浓情的暗送秋波,眉目传情都被遗忘,不晓得对方辩友如何通过网络表示你们的亲近呢。
我们亲近的朋友需要真实的感觉,需要触摸的感觉,这是网络所无法给的呀
对方的那位帅哥辩友,以及所有在场的帅哥们,我很乐意提醒你们,请不要依赖网络对你们的女友表示你们浓浓的爱意,请不要吝啬你们的现实生活中的实际行动
想想你们的女友期待的爱情会不会没有你亲手写的情书呢
回答是的朋友要小心被判出局哦
最后,我再次重申我方观点,网络让人与人之间更疏远。
人性本善辩论赛
人有两个方面,一个“人形”,一个是“人性”,一个人有同情心、有仁慈等,我们就说这个人有人性;心狠手辣、做尽坏事,我们就说这个人没有人性。
进化过程中,单个人变弱小了,需要更多的信任和合作,群体合作造就了人类的“强大”,所以人天生就有合作精神(这也是善的范畴)。
有人做过实验,两个杯子,其中一个有花生,只要猜对了就可以吃掉花生,让黑猩猩自己猜,猜对的概率大概是50%;工作人员用手指提示,结果还差不多,因为黑猩猩“不相信别人”。
换了人类的婴儿(智力水平和黑猩猩相当),却“很信任人”,接受指导后100%猜中。
这就是人性本善的初期表现。
但人毕竟要适应社会,原本善良的人会“变恶”,这也是很普遍的。
还有另一部分人的“恶”,是在儿童成长期,得不到“人”(用“仁”或许更准确)的教育,“人”的基因表达被暂时关闭,所以才显得“没人性”。
凡是合群的,善良的居多。
独来独往的,容易滋生“恶念”。
整个社会现在正在“退化”,这一定是政治的“恶”性造成的,5000年了,地球上依然没有“善”政治,所以人性还要继续恶化,直至善政治的出现。
(如果不明白什么是恶政治,举几例子:政府有法律系统进行惩治,缺没有消除犯罪的根源,这就是恶。
只允许的士公司的车载客,把个人载客定义为“非法”,这也是一种恶。
还有更恶的,就是“钓鱼执法”)
小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的辩论会正反方发言词
网络拥有方便快捷,灵活等多种优点,但是也有很多缺点,它的内部充满各种信息,,反动,暴力,色情,这类鱼龙混杂的东西太多了,我们小学生自主能力较差,实在难以抵御网络惊人的吸引力,所以我认为小学生上网弊大于利。
网络会使人自控能力差的同学沉溺在网中不能自拔,花大量时间上网,从而影响学习成绩,我们的身边边都会有许多学习成绩好的同学因为接触了网络中不良网页中的东西,导致不能自拔,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虽然网上也有一些同学凭着在网上学习的幌子来上网,或是为了在网上花费钱财,一旦没了钱财就会不择手段的得到钱财。
就算不上不良网站,网页,长时间上网容易造成大脑缺氧,从而造成精神颓废,眼睛长时间处于紧张状态,容易造成精神颓废,容易造成大脑精神坏人,近来触发触发生学生办事,因为兴奋而发生心脏病死亡,可想而知,网络可以造就人,也可以成为网络网络腐乳味网络所累,痴迷于网吧,聊天室不能自拔,据2000年四月广州日报索道一名15岁的学生为了达到一款叫随心所欲的网络游戏的目的,经杀死了自己亲生表姐,让自己的下半生生活在监狱之中,网页是多么可怕,所以呢,方认为小学生上网弊大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