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经典台词 > 永远的君主台词相对论

永远的君主台词相对论

时间:2017-11-16 18:25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称皇帝的君主是谁

秦始皇(中国历史上首位皇帝)秦始皇嬴政(前259年—前210年),出生于赵国首都邯郸,秦庄襄王之子,[1]十三岁继承王位,三十九岁称皇帝,在位三十七年。

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战略家、改革家,首位完成华夏大一统的铁腕政治人物,建造了首个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国家,曾采用三皇之“皇”、五帝之“帝”构成“皇帝”的称号,是古今中外第一个称皇帝的封建王朝君主。

秦始皇在中央创建皇帝制度,实行三公九卿,管理国家大事。

地方上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同时又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

对外北击匈奴,南征百越,修筑,修筑灵渠,沟通水系。

还把中国推向了大一统时代,为建立开创了新局面,对中国和世界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奠定中国两千余年政治制度基本格局,他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

早期经历秦始皇(公元前259年1月27日[3-5]—公元前210年),是秦庄襄王的中子,嬴姓,赵氏,名政,故又称赵政。

[1][6-7][8]秦始皇于秦昭王48年正月生,出生的确切地点在当时的邯郸的廓城(大北城)温明殿遗址和丛台以南,在今城内中街以东,丛台西南的朱家巷一带。

公元前247年,秦庄襄王驾崩,13岁的秦始皇被立为秦王。

[9]这时吕不韦为相,封十万户,号曰文信侯,独擅大权。

即位时由于年少,国政皆由相邦吕不韦把持,并尊吕不韦为仲父。

[10]秦始皇21岁时,即前239年,秦国朝廷中掀起了激烈的政治斗争。

吕不韦既把持朝廷,又与太后(赵姬)偷情。

[11]他见秦始皇日渐年长,怕被他发现,想秦始皇[12]离开太后,又怕太后怨恨,所以献假宦官嫪毐给太后,嫪毐假施腐刑,只拔掉胡须、眉毛就进宫了。

[13]秦始皇渐长,于是他们就骗嬴政,说太后寝宫风水不好,应搬离这里。

[14]秦始皇信以为真,于是他们搬到雍县的离宫,结果太后生下了两个私生子,[15]而假宦官嫪毐也以秦王假父自居,在太后的帮助下被封为长信侯,领有山阳、太原等地,自收党羽。

嫪毐在雍城长年经营,建立了庞大的势力,[16-17]是继吕不韦之后又一股强大的政治势力。

嫪毐难免小人得志,在一次喝醉酒后对一个大臣斥责道:“我是秦王的假父,你竟敢惹我。

”这个大臣听后很生气,并且暗中找了个机会告诉嬴政嫪毐和太后的关系,秦始皇得知后非常生气,嫪毐慌了,准备叛乱[18]。

公元前238年,秦始皇在雍城蕲年宫举行冠礼。

[19]嫪毐动用秦王御玺及太后玺发动叛乱,攻向蕲年宫。

[20]秦始皇早已在蕲年宫布置好三千精兵,打败叛军。

嫪毐转打咸阳宫,那里也早有军队,嫪毐一人落荒而逃,没过多久便被逮捕。

[21]秦始皇将嫪毐车裂,曝尸示众;[22]又把母亲赵姬关进雍城的萯阳宫;摔死嫪毐与太后所生的两个私生子。

秦始皇随后免除吕不韦的相职,把吕不韦放逐到巴蜀。

吕不韦知他与秦始皇的关系无法挽回,饮毒酒自杀。

[23]其后,虽然秦始皇听从秦国贵族所言,下了,逐出六国食客,但被李斯的所劝阻,其后他还是重用了尉缭、李斯等人。

[24]统一六国秦始皇掌权后,任用尉缭和李斯等人,积极推行统一战略。

前236年,赵燕两国发生战争。

赵国出兵攻燕,而秦国以救燕为名派王翦等将出兵分别夹攻赵国,先后攻取了赵的阏与、轑阳邑(河南南阳西北)、河间邑(河北省献县东南)、安阳邑(河北阳原县东南)等地,漳水流域已为秦所占有。

前234年,秦又大举向赵进攻,以所取的赵地建立雁门郡和云中郡。

前231年,魏国被迫把部分土地献秦,韩国亦被迫把南阳地献给了秦。

秦灭六国[25]秦派内史腾做南阳假守。

[26]前230年秦派内史腾攻韩,俘虏了韩王安,以韩地建置颍川郡,韩国灭亡。

[27]这时赵国发生大旱灾。

秦将王翦率领土兵直下井陉(河北省井陉县西),秦将杨端和率领河内兵进围赵都邯郸。

[28]赵派李牧、司马尚带领大军抵御。

赵王宠臣郭开受了秦国贿赂,散布流言说李牧、司马尚谋反。

赵王因此改用赵葱和颜聚替李牧、司马尚,并且杀死李牧。

前229年王翦大破赵军,杀了赵葱,俘虏了赵王。

[29]赵公子嘉率领其宗族数百人逃到赵的代郡,自立为代王。

[30]秦就在赵都邯郸一带建立邯郸郡。

前227年,秦始皇派王翦、辛胜攻燕。

燕、代两国发兵抵抗,被秦军败于易水以西。

次年秦军攻下燕都蓟城。

[31]燕王喜迁都到辽东。

[32]秦将李信带兵追击,燕王喜听从代王嘉的计策,杀了太子丹,把太子丹的人头献给秦求和。

前226年,韩国都城发生叛乱,秦国乘机出兵平定韩的叛乱,处死了韩王安。

前225年,秦始皇派将军王贲攻魏,包围了魏都大梁(河南开封市),引黄河水灌城,三个月大梁城坏,魏王出降,魏国灭亡。

[33]秦就在魏的东部地区建立砀郡。

同年,秦派李信、蒙武带20万大军攻楚。

李信攻楚的平舆(河南省平舆县北),蒙武攻楚的寝(安徽临泉县),取得初步胜利。

秦楚两军在城父邑(今安徽省亳县东南城父集)相遇,楚乘秦军不备发起反攻,大败秦军。

[34]秦王政派王翦带60万大军出征,大破楚军于蕲(今安徽宿县东南),迫使楚将项燕自杀。

[35]接着秦军攻入楚都寿春,俘虏了楚王负刍。

秦于楚地设九江郡(安徽寿县)、长沙郡(湖南长沙市)。

前222年,王翦平定了楚的江南地,降服了越君,设置会稽郡,楚国灭亡。

[36]秦在灭楚的同时,不断地向东扩展,陆续设郡,并攻取齐地,设置薛郡(山东曲阜县)。

前222年,秦始皇派王贲攻燕的辽东,虏燕王喜,灭亡了燕国。

接着又回师攻代,虏代王嘉,建立代郡(河北蔚县西南)和辽东郡(辽宁省辽阳市老城区)。

[37]前221年,秦将王贲从燕国南下攻齐,俘虏齐王建,灭了齐国,在齐旧地建立了齐郡(山东淄博市东北)和琅邪郡(山东胶南县西南夏河城)。

[38]秦国从公元前230年起,到灭齐时止,首尾10年,陆续兼并了六国,在占领的区域设置郡县,直属于秦王,从此结束了贵族王侯专政的王国时代,进入了君主专制的。

开创帝制秦始皇建国称帝,继续执行孝公变法以来商鞅的法家政策,加强君主专制,削弱旧贵族势力,提拔由军功而上升起来的贵族。

秦帝国的土地所有制基本上仍维持西周的“王有”土地制,而变“王有”为“国有”。

秦始皇于公元前216年命令全国农民自报占有田地的实际数额,以便征收赋税。

又实行即使是平民,只要有军功也可授予土地及爵位。

虽然秦国在商鞅变法时施行了“授田制”,农民的土地名义上是国家所有、私人耕种,但此举让全国百姓实际占有了原来“王有”的土地,不久之后便演变成了农民和官员们都可以自由地买卖田地,所以秦国的商鞅变法最终便利了私有土地的发展。

[39]秦始皇雕像秦始皇废除分封制以后,建立了一套自中央到地方的郡县制和官僚制。

初分全国为36郡,[40]以后随着土地的扩大增至46郡,定咸阳(陕西咸阳市秦都区)为首都。

中央政府最高的官僚是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亦称“三公”。

地方郡的长官为守,县的长官为令。

郡县制初步打破了血缘关系的宗法制,封建制、官僚制则代替了贵族的世袭制。

为了巩固政权,秦始皇还实行了一系列的政策,主要是:统一货币和度量衡;统一文字;修筑长城、驰道和直道;强迫迁徙六国富民和平民。

秦统一六国以后,为了防止六国贵族依持宗族“死灰复燃”,强迫他们迁徒到咸阳,要他们看护皇陵,或者迁徙于西南边远地区,一些平民也同时被迫迁徙,叫做“迁虏”,做开矿、开盐井等苦役。

前215年,秦将蒙恬夺九原河南,设置34县,建立九原郡(治所在内蒙古包头市西北)。

[41-42]秦始皇称帝以前,由晋等东方各国入秦的法家很多。

始皇曾经发布著名的“逐客令”,驱逐在秦国的六国人。

前239年因李斯上书劝谏,始皇才停止了这个命令。

[24]统一六国后,商鞅变法时极力反对的各方面的学派、人才都纷纷来到秦国服务,可能秦始皇采用了“秦国特色的商鞅变法”,造成秦帝国各种迷信盛行。

其中黄老道家、阴阳家,他们综合儒、法、道诸家的学说,提出所谓“五德终始说”,尤其得到始皇的信任,始皇于是认为秦是水德,周是火德,水能克火,因此秦得天下。

[43]从齐燕来的儒生方士们把儒家的“封禅”也作了改头换面的修改,盛传自古帝王莫不举行封禅典礼。

巡游求仙主词条: 秦始皇巡游、焚书坑儒同时他们又说海上有蓬莱、方丈、瀛洲三岛,是神仙居住的地方,有“不死之药”,服后便可“长生不老”。

始皇听了都很动心,幻想成为“长生不老”的神仙。

二十八年,齐人徐福等上书海上仙境之事,秦始皇于是派他征发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

[44]秦始皇于二十八年至三十一年(前219~前215)连续到东方沿海,江淮流域以及北边等地巡游,所到之处,无不刻石颂其功德。

三十二年始皇又使燕人卢生求羡门、高誓等仙人踪迹,后来又使韩佟、侯公、石生求仙人不死之药。

[45]对于始皇这种行为,也有儒生表示劝谏的,博士齐人淳于越建议始皇仍实行分封自己的子弟为诸侯的政策,始皇交给臣下讨论。

丞相李斯反对。

李斯的奏议促成了秦始皇帝下令焚书禁书,规定史书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百家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

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准保存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若愿学法令,则以吏为师。

这时,徐福入海求仙,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

[42]始皇心里已感到受骗,于是命令御史案问诸生,互相揭发牵连四百六十余人,始皇下令把他们都在咸阳活埋。

这就是著名的“坑儒”。

某些人认为记载秦始皇坑杀的乃是术士[46],并不是儒生,但根据记载秦始皇坑杀的人“皆诵法孔子”。

[47]统一之后过七年之后,开始在渭河南岸修建后世皆知的阿房宫(亦名朝宫,阿房为其前殿名),每年动用民工七十多万人。

而当时全国总人口不过2000万。

朝宫可以容纳十万人,在里面运送酒菜要用车和马才行,仅一个前殿的面积就达到了东西长693米,南北宽116米,台基高达11.65米,上面可以坐上万人。

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和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联合组成的阿房宫考古队,对阿房宫遗址进行的考古工作发现,阿房宫本来就没有建成,秦朝此宫殿仅完成地基而已。

驾崩沙丘主词条: 沙丘之变、李斯、赵高、胡亥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死于他第五次东巡途中。

邢台广宗·沙丘平台秦始皇死后,赵高采取了说服胡亥威胁李斯的手法,二人经过一番密谋,假造秦始皇发布诏书,由胡亥继承皇位。

同时,还以秦始皇的名义指责扶苏为子不孝、蒙恬为臣不忠,让他们自杀,不得违抗。

在得到扶苏自杀的确切消息后,胡亥、赵高、李斯这才命令车队日夜兼程,迅速返回咸阳。

[50]为了继续欺骗臣民,车队不敢捷径回咸阳,而是摆出继续出巡的架势,绕道回咸阳。

由于暑天高温,秦始皇的尸体已经腐烂发臭。

为遮人耳目,胡亥一行命人买了许多鲍鱼装在车上,鲍鱼的味道掩盖了尸体的腐臭味,迷惑了大家。

[51]到了咸阳后,胡亥继位,是为秦二世,赵高任郎中令,李斯依旧做丞相,但是朝廷的大权实际上落到了赵高手中。

赵高阴谋得逞以后,开始对身边的人下毒手。

他布下陷阱,把李斯逐步逼上死路,李斯发觉赵高阴谋后,就上书告发赵高。

秦二世胡亥不仅偏袒赵高,并且将李斯治罪,最后将李斯腰斩于咸阳。

赵高升任丞相,由于他可以出入宫禁,特称“中丞相”。

政治首称皇帝春秋战国,各国诸侯都被称为“君”或“王”。

战国后期,秦国与齐国曾一度称“帝”,不过这一称号在当时并不同行。

已经一统天下的嬴政,以为过去的这些称号都不足以显示自己的尊崇,于是下令大臣议称号。

[53]经过一番议论,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人认为,秦王政“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功绩“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

他们援引传统的尊称,说“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建议秦王政采用“泰皇”头衔。

[54]然而,秦始皇对此并不满意。

他只采用一个“皇”字,因有“三皇五帝”而在其下加一“帝”字,创造出“皇帝”这个新头衔授予自己。

[55]从此以后,“皇帝”就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称谓。

秦始皇“皇帝”称谓的出现,不仅仅是简单的名号变更,还反映了一种新的统治观念的产生。

在古代,“皇”有“大”的意思,人们对祖先神和其他一些神明,有时就称“皇”。

“帝”是上古人们想象中的主宰万物的最高天神。

秦始皇将“皇”和“帝”两个字结合起来,第一,说明了他想表示其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是上天给予的,即“君权神授”;第二,反映了他觉得仅仅是做人间的统治者还不满足,还要当神。

可见,“皇帝”的称号,乃是秦王政神化君权的一个产物。

[56]秦始皇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自称“始皇帝”。

他又规定:自己死后皇位传给子孙时,后继者沿称二世皇帝、三世皇帝,以至万世。

秦始皇梦想皇位永远由他一家继承下去,“传之无穷”。

为了使皇帝的地位神圣化,秦始皇又采取了一系列“尊君”的措施:[56]1.取消谥法。

谥法起于周初,是在君王死后,依其生平事迹,给予带有评价性质的称号。

但秦始皇认为,像这样“子议父,臣议君”,太不像话,更没意义。

他宣布废除谥法,不准后代臣子评价自己。

[57]2.天子自称曰“朕”。

“朕”字的意义与“我”相同,以前一般人也可以使用,但秦始皇限定只有皇帝才能自称为“朕”。

皇帝的命令叫作“制”或“诏”(命曰制,令曰诏,盖二者效令不同也)。

[58]3.文字中不准提及皇帝的名字,要避讳。

文件上逢“皇帝”“始皇帝”等字句时,都要另起一行顶格书写。

[56]4.只限皇帝使用的、以玉质雕刻的大印才能称为“玺”。

[56]以上这些规定,目的在于突出天子的特殊地位,强调皇帝与众不同,强化皇权在人们心目中的神秘感。

秦始皇幻想借助这些措施,使他的皇位千秋万代地在其子孙后代中传续下去。

[56]中央集权为了有效地管理国家,也为了替子孙万代奠定基业,秦始皇吸取了战国时期设置官职的具体经验,建立了一套相当完整的中央集权制度和政权机构。

[59]①中央机构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丞相有左右二员,是百官之首,掌政事。

太尉掌军事,不常置。

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贰,掌图籍秘书,监察百官。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以下,是分掌具体政务的诸卿,其中有掌宫殿掖门户的郎中令,掌宫门卫屯兵的卫尉,掌京畿警卫的中尉,掌刑辟的廷尉,掌谷货的治粟内史,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的少府,掌治宫室的将作少府,掌国内民族事务和外事的典客,掌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皇室属籍的宗正,掌舆马的太仆等。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与诸卿议论政务,皇帝作裁决。

[60]在此之外,秦代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官职,比如博士—“掌通古今”,即通晓古今史以备皇帝咨询,同时负责图书收藏;典属国——与典客一样主管少数民族事务,不同的是典客掌管与秦友好的少数民族的交往,而典属国则负责已投降秦朝的少数民族;詹事——管理皇后和太子的事务。

秦王朝建立的这套中央集权机构的政权机构,以后一直被历代王朝所仿效。

其中汉代的“三公九卿”,基本上是照搬秦制。

[60]②地方机构秦始皇灭六国后,采纳李斯的建议,废除分封制,改行郡县制。

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

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

郡设守、尉、监(监御史)。

郡守掌治其郡。

郡尉辅佐郡守,并典兵事。

郡监掌监察事宜。

秦始皇把全国分成三十六郡,以后又陆续增设至四十一郡。

它们是:秦地:巴郡,蜀郡,陇西郡,北地郡;赵地:太原郡,云中郡,邯郸郡,巨鹿郡,雁门郡,代郡,常山郡;魏地:上郡,河东郡,东郡,砀郡,河内郡;韩地:三川郡,上党郡,颍川郡;楚越之地:汉中郡,南郡,黔中郡,南阳郡,陈郡,薛郡,泗水郡,九江郡,会稽郡,长沙郡,衡山郡;齐地:东海郡,齐郡,琅琊郡,胶东郡,济北郡;燕地:广阳郡,上谷郡,渔阳郡,右北平郡,辽西郡,辽东郡;南越故地:闽中郡,南海郡,桂林郡,象郡;匈奴故地:九原郡。

县,万户以上者设令(县令),万户以下者设长(县长)。

县令、县长领有县丞、县尉及其他属员。

县令、县长主要管政务,县尉掌握军事,县丞掌管司法。

县以下设乡,其主要职能有四:⒈摊派徭役;⒉征收田赋;⒊查证本乡被告案情;⒋参与对国家仓库粮食的保管工作。

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赋税,游徼掌治安。

乡下设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

里有里典,后代称里正、里魁,以“豪帅”即强有力者为之。

里中设置严密的什伍户籍组织,以便支派差役,收纳赋税。

并规定互相监督告奸,一人犯罪,邻里连坐。

此外还有掌管治安、盗贼的专门机构,叫做亭,亭设亭长。

亭除了主要管理治安,还负责接待往来的官吏,掌管为政府输送、采购、传递(文书)等事。

两亭之间,相距大约十里。

⑶秦夺九鼎秦阳陵虎符九鼎相传为夏禹所铸,象征九州,一直受许多国家保护,由九州上贡的铜所制。

夏、商、周时奉为国宝,拥有九鼎者就为天子。

公元前256年(秦昭王五十一年,周赧王五十九年),攻伐赵国邯郸的秦军,继续向韩、赵发动攻势。

值此之际,东方各国又发动联合抗秦。

在韩、赵等国的影响与胁迫下,西周公[61]也卷入这次活动。

[52]联军打着周王的旗号,合纵抗秦,昭王大怒,秦国早就想在地图上抹去西周,尽快扫除统一天下的一个障碍。

西周参与反秦,正好给秦国出兵以口实。

公元前256年,秦军攻打西周,赧王听西周公之言,以西周三十六城、三万户降秦,秦王将周赧王贬爵为君,西周公为家臣,封于梁城(陕西省韩城县南)。

赧王至梁城一月而死,国除,[62]置九鼎于咸阳(据说途中一鼎落于泗水,所以秦国只得到8鼎,但习惯上仍称九鼎)。

自次年起(昭王五十二年,公元前255年),史家以秦王纪年。

公元前255年,九鼎迁秦,意味着秦王将为天下共主,可以名正言顺地讨伐各诸侯国。

[52]然而东周尚存,周朝尚未彻底灭亡。

秦庄襄王元年(前249年),东周君欲趁秦连丧昭襄、孝文二王,与五国合纵伐秦,秦庄襄王以吕不韦为大将,起兵十万,执东周君而归,尽收巩城等七邑。

周朝至此彻底灭亡。

[63]秦始皇灭六国,诚然,秦始皇灭六国不是他自己一个人的功绩,而是秦国上下七代国君(含秦始皇)共同的功绩,并且他们都有自己的历史使命,如秦昭襄王:削弱赵国等诸侯国的势力……但秦始皇的功绩最大。

[52]制传国玺玉玺上的“受命于天,暨寿永昌”“传国玉玺”,简称传国玺,就材于“和氏璧”。

为秦以后历代帝王相传之印玺,乃奉秦始皇之命所镌。

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有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以作为“皇权神授、正统合法”的信物。

此后,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奇珍,国之重器也。

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示“气数已尽”。

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则被讥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轻蔑。

由此便促使欲谋大宝之辈你争我夺,致使该传国玉玺屡易其主,终于销声匿迹。

君主必须要像狮子一般凶猛,像狐理一样狡猾的名句出自于哪里

16世纪法国政治思想家让·布丹提出的主权理论是近代国家学说形成的开端。

其思想受思想启蒙运动的影响,希望建立一种绝对的权力以维护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建立维护民族和国家利益的民族国家,并通过赋予主权者的绝对权力与地位维护君主专制统治,维护国家统一。

为此,他根据历史理性的方法系统地阐释了国家的起源以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问题,第一次在西方政治哲学史上提出和使用主权概念来标示国家的性质,为近代西方国家主权学说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布丹 民族国家 合法性基础 绝对性 永恒性受公元14世纪至公元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影响,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呈现异常活跃的局面,而其中维护民族国家利益的绝对君主制理论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即为布丹。

让.布丹,法国著名的早期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近代主权学说的创始人。

其代表作有《简明历史认识方法》和《国家论六卷》。

布丹公开声称,他撰写政治哲学著作《国家论六卷》的目的就“在于加强国王的地位”。

在这里,布丹确立了国家权力整体至上的理论基础,主权说是布丹对政治学的最大贡献,但这种观点也有其固有缺陷,以下论述即为阐明其观点的主要内容。

一、主权论有力地支持了了新兴民族国家的建立的历史必然性15世纪的欧洲尚处于罗马教皇的神权统治之下,教皇的神权统治形成一种世界主权,统治着欧洲主要国家各国国王或者诸侯都要臣服于罗马教皇,这种体制使欧洲各国一片混乱,教权与王权的明争暗斗、诸侯间的纷争割据、新旧教派间的冲突交织在一起一切矛盾的焦点都集中于罗马教皇超国家的教权统治,政治统治者的权威极不巩固,几乎没有统一的法律制度。

到后期,教会日益被置于王权控制之下。

根据1448年和奥地利、1516年和法国、1526年和西班牙签订的“和约”,教皇被迫向国家教会让出很大一部分权力。

在一系列新教国家中,统治者取得了对教会事务的控制。

比如英国的亨利八世于1534年宣布自己是英国教会的“首领”。

在罗马教会和神圣罗马帝国走向衰微的同时,民族国家在欧洲开始形成和发展,这种此消彼长的局势如同一枚硬币相互倚恃的两面。

在民族国家产生之前,欧洲有两种基本的政制类型,即城市国家和帝国。

前者在意大利表现得最为典型,在那里有佛罗伦萨、威尼斯、热那亚、米兰等城市国家相互之间竞争共处,但政治上的不统一导致了力量的分散。

到15世纪中叶,意大利分为五个主要地区:北方的威尼斯、米兰和佛罗伦萨三国;中部的教皇国以及南部落后的那不勒斯王国。

另一种类型即帝国,在德意志表现得最为典型,名义上皇帝是凌驾于各种政治力量之上的权威,但实际上帝国是一个外强中干的空架子。

在那里,实际上完全独立的王公与力量受到削弱的皇帝争战不已。

自1350年至1450年这一时期,德意志普遍出现了一种近乎无政府的混乱局面。

与此同时,一种新型的政治单位在英格兰、法兰西等地发育成长起来,这就是民族国家。

所谓民族国家就是操同一语言的一个政治组织,它不受外国政府的干涉;它的中央集权程度,足以控制它自己疆域以内的一切地方政府。

而资产阶级为了自身的利益,要求一个强大的民族国家,一个强有力的王权,以及和平、安全、有秩序的环境,于是,布丹在这方面做了历史性的尝试,提出了国家主权的至高无上性,强调主权是国家的属性。

在思想史上,布丹是明确地提出和定义主权概念的第一人。

二、主权论确立了国家主权者的绝对地位并推动了绝对主义国家观及其法律思想的发展思想与时代总是形影相随。

时代的苦痛、需要和发展总要在时代人物的思想中反映出来。

15至17世纪欧洲对近代国家的渴求也好,近代国家在欧洲的实际发展也好,集中地体现在法国的让·布丹以及16世纪意大利的马基雅维利这两个时代人物的政治思想中。

如果说马基雅维利的思想代表了时人对意大利民族国家的一种希求的话,那么布丹的学说则是成熟的法兰西民族国家在理论上的反照了。

布丹在区分君主政体下公民的等级时把教士置于国王之下,同时认定国家拥有认定宗教上虔诚与否的权力,他希望建立一种绝对的权力以维持秩序,他认为,这种权力必须凌驾于各种政党、派系和集团之上,任何政党、派系和集团都得通过它的准许才能存在,这种权力就是王权。

布丹和许多温和的思想家都把王权视为“和平与秩序的主要支柱,因而力求把国王抬高到所有宗教派别和政党之上,成为全国团结的中心。

”在他们看来,王权代表秩序,代表国家,国王的地位就是国家的地位。

布丹在其巨著《国家论六卷》(Republ ique ,法文版1576年,拉丁文版1586年)第一卷的第八章和第十章以及第二卷的第一章,集中论述了主权的概念、基本特征和性质。

他认为,“主权是一种绝对的和永恒的国家权力”,根据这一定义,布丹认为,主权的特征为:第一,它是最高权力、绝对的权力,可以绝对地和完全地支配人们的财富、生命以及整个国家的权力;第二,主权不受法律限制,因为主权者是立法者,所以不能受法律限制;第三,它是永恒的,不受时间限制。

所以永恒性和绝对性是主权的基本性质。

另外,在讨论国家的类型时,布丹又强调了主权的不可分割性(通常认为,主权的绝对性包括不可分割性。

但是从布丹的论述中可以发现主权的绝对性主要探讨的是主权与法律和自然法之间的关系,而不可分割性主要涉及国家的政体形式)。

在主权的三项基本性质中,布丹首先讨论了永恒性。

他认为主权的永恒性首先表现为它是一项客观的职位,不会因为任职者的任职而成为他的私人财产。

他写道“,一个人或某些人在某个特定的时期内拥有赋予他们的绝对权力,过了期限他们只不过是个体的臣属”;即使是在他们掌权时,也不能称自己为主权者。

他们只是这种权力的托管人和监护人。

由此,那些将权力委托给他人的人,仍然在终极意义上合法地拥有权力,被委托人以借贷或授权的方式行使权力。

布丹的确在谈到官员的任期有限时指出,“主权存在于人民之中,主权的行使是委托给执政官,人们可以将他称为最高的官长,但不是真正的主权者。

”布丹在对主权的永恒性进行论述时,明确表示他对主权属人性质的否定。

但是,从他对主权绝对性的强调似乎可以推论出,主权就是主权者可以恣意使用的特权,而且他还在国家的起源和国家治理等问题上将主权比喻为父权。

此即学者们所说的主权的永恒性与政治权力的非个人性,对于主权是个人性的还是公共性的问题,布丹没有明确的态度。

其次,他讨论了主权的绝对性。

绝对性是主权最基本的性质,布丹在论述主权永恒性的时候就暗示出,只有无条件的绝对权力才可能是永恒性的。

如果给予国王的最高权力是可以收回的或附加条件的,它既不是最高的权力,也不是绝对的,除非这种条件的限制来自上帝之法和自然法。

主权的绝对性主要体现在主权者不受法律的约束。

布丹认为“法律就是主权者行使他的主权权力时产生的命令。

”在这个意义上,法律(law)不同于正义(right)。

正义建立于纯粹的公平之上,而法律意味着命令。

所以,主权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臣服于另一个人的命令,因为正是由他为臣属制定新法,取消不当的法律或者修改过时的法律。

那些在法律之下的人或者在主权者之下的人是不可能这样做的显然,布丹是在为“法律”找到了一个确定的位置以后,来说明主权者不受法律的约束。

这种表述与其说是在论证主权的绝对性,不如说是在明确“法律”这一概念。

在布丹的观念中,法律不同于自然法和上帝之法。

主权处于法律之上但低于自然法之间的中间地带,主权者不受法律的约束,但要遵守自然法。

布丹明确指出:“国王和其他掌权者的绝对权力在任何意义上都不能扩充到自然法和上帝法”。

不仅如此,布丹还从八个方面来确定主权的内容:(1)立法权。

他强调指出,立法权不能为主权者之外的任何权力所拥有,包括议会也无立法权。

(2)宣战和缔结和约的权力。

(3)政府官员的任命权。

这表明,主权与政府权力是有区别的,主权派生政府权力,主权者可以随时收回政府官员的权力。

(4)最高裁判权。

这一权力为主权者所把握,这一权力不可转让。

(5)赦免权。

属于最高裁判权的一部分。

(6)要求臣民和公民服从的权力。

也就是说,臣民和公民有服从主权者的义务,不经主权者的同意,不能解除这一义务。

(7)铸币和度量衡的选定权。

(8)征税权。

布丹认为,主权者有权向臣民和公民征税,但应该征得公民的同意,不可随意增加税收。

这体现了布丹的主权理论十分丰富的内涵。

他不仅回答了什么是主权,揭示出主权的基本特征,主权的各项内容以及各种属性,而且他还把主权的各种内容视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认为丧失其中任何一项权力都势必危及到其他各项权力,并最终导致主权的瓦解。

布丹正是根据主权的基本内容来凸现他的国家权力整体之上的哲学思想、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并进一步引申出对国家权力合法性基础的深入思考。

三、主权论揭示了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在布丹看来,国家的产生是一个自然的过程。

但是,这一见解并不是由他首先提出。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认为,国家的产生是一个合乎目的的自然过程,因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人需要过一种优良的生活,家庭、村坊和一般社会团体都不能满足人过优良生活的愿望,只有在社会政治共同体中人才能达到过优良生活的目的。

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对国家起源作出了历史的和逻辑的两种含义的解释,他认为,从时间上讲,家庭、村坊先于国家而存在;但从逻辑上看,则是国家先于家庭、村坊而存在。

这种历史和逻辑相一致的方法正是亚里士多德用以解释国家为什么要以实现“灵魂诸善”的伦理为目的的基本价值依据,它体现了亚里士多德整体主义的伦理国家观。

布丹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国家起源说,肯定了国家起源于家庭。

然而,与亚里士多德不同的是,布丹并没有从逻辑上去澄清家庭向国家过渡是如何完成的,这就是说,他不是根据目的论的方法来解释国家的起源问题,而是根据历史理性的方法来探讨国家的起源问题。

对于这一问题,他侧重于把家庭与国家之间的同异之处相对照,试图通过对家庭和国家之间同异性的辨析,把国家确认为一个权力系统。

布丹认为,家庭是国家的原型,家庭之间的联合构成了国家。

他指出,家庭是一个自然的单位,国家则是一个政治实体。

虽说是家庭之间的联合构成了国家,但在这里“联合”一词是有严格界定的,在他看来,并不是家庭之间的任意联合都能产生国家,只有是基于共同防卫和追求相互利益的家庭联合才能导致国家的产生,这说明,布丹看到了国家产生的功利性因素。

然而,对于布丹来说,仅仅如此,尚不能解释国家的产生,他认为,家庭联合产生国家需要凭借强力征服来完成。

在此,布丹一方面看到了国家起源问题上的功利性因素,指出正是由于共同防卫和相互利益促成了家庭之间的联合,但另一方面他又意识到,功利原则只是国家产生的一个条件,如果缺乏某种权威,根据功利原则建立起来的家庭联合自身则是不牢固的。

因为它会成为某种松散的联合体,那些促使家庭之间联合的契机一旦消失,联合体就将不复存在。

布丹认为,要使建立在功利基础之上的家庭之间联合成为真正的政治共同体,强力的介入是不可避免的。

对布丹来说,用以标示国家性质的主权显然有别于任何其他权力,它是最高权力,在它的统驭之下,各种权力依附其上,从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权力结构,这一结构确保了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它要求民众服从或效忠主权者的统治秩序,国家只有在公民服从一个共同主权者的统治的情况下才能存在。

]布丹要求维护私有财产权,承认臣民享有天然的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讲,他的政治理论内在地包含了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问题。

他在强调国家权力的全能性时,也考虑到权力与法的关系问题:一方面,他认为主权者是法律的来源,法律、法令出自主权者,法律必然要体现主权者的意志;但另一方面,他又意识到法律秩序与实现政治正义联系在一起,法律一经制定,就获得了相对的独立性,它可以使主权者意志的行使被无形地限制在法的规范之中。

根据这两个方面,布丹实际上赋予了法律以独立的地位,这是很有深意的。

因为承认法律的独立性意味着主权的绝对性将受到限制。

主权的绝对性一旦受到限制,主权的合法性基础问题就会被提出来。

一般认为,是权力支配法律,还是法律支配权力,这是近代西方政治社会中有关人治与法治的分野所在。

尽管布丹在其主权论中明确主张人治,认为君主制是最好的政体,但他反对暴君制,主张“合法”的君主制。

他认为,暴君制不遵守法律,依靠非正义的手段窃取国家最高权力,因而暴君制天然就不具有合法性的基础。

而“合法”的君主制则按照公正的准则进行统治,这种统治体现了政治正义。

从权力与法的关系中,布丹对国家权力合法性基础问题的探讨得到了落实。

总之,布丹主权论的核心就是强调,作为国家必须具有主权,而这种意义上的主权的确立,也是受到限制的封建国家向独立自主的民族国家过渡的重要一步,因而有人提出“历史将让布丹来证明,普遍的帝国,无论是神圣罗马帝国还是法兰克帝国的时代都已经过去了新兴的民族国家的时代已经到来,主权论正是随着它的到来应运而生,这将是布丹永远的贡献”。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