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没有关于酒驾的演讲稿什么的 大概2到3分钟吧 例子多一点 最好是名人的例子 急
近期接连发生的“酒驾肇事”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也暴露出我国相关立法规制的严重缺陷。
基于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我们应当积极寻求对“酒驾”危害行为的刑法立法完善对策。
具体来说,可以考虑通过修正现有交通肇事罪法条、增设新的罪名、完善刑罚设置等方式改进现有刑法立法规定,从而有效地遏制“酒驾”等危险驾驶案件的发生。
2009年9月8日,“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案”、“广东黎景全醉酒驾车案”分别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对被告人孙伟铭和被告人黎景全分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均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最高人民法院当天就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这两起案件的审理结果,并支持这两起案件的二审判决。
这两起案件作为我国接连发生的一系列恶性“酒驾肇事”案件的典型代表,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酒驾肇事”案件不同于一般的交通肇事案,其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也暴露出了我国相关立法规制的缺陷。
我们认为,为有效地惩治“酒驾肇事”行为及其他“酒驾”危害行为应当针对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参考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积极寻求相应的刑法立法完善对策。
2010年5月9日5时36分许,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牌小型轿车,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直接撞上前方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菲亚特牌小型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639路公交车左前侧。
陈家弃车逃逸,事故造成菲亚特车主陈伟宁及6岁女儿珠珠死亡,陈伟宁的另一双胞胎女儿珍珍因不在车上,幸免于难,陈的妻子王辉重伤。
公诉机关认为,陈家明知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却违反交通法规驾车超速行驶,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
陈家在本案中涉嫌四项交通违法,一是酒后驾车,二是闯红灯,三是肇事逃逸,四是超速行驶,以此为基础,检方对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交通肇事罪的刑期为3-7年有期徒刑,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期则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一、完善刑法立法治理“酒驾”危害行为的根据 对于“酒驾”危害行为,我国刑法立法完善的根据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社会发展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汽车增长势头强劲。
仅就北京市而言,近年来机动车的保有量保持较高增长速度,2006年小汽车增长量就超过40万辆。
目前虽有降低,但今后仍将以10%的较高速度增长。
[1]同时,人口增长并没有停滞,目前北京市人口数量已经达到1633万,并以每年40万至50万人口的速度增长。
[2]再加上我国城市交通设施基础建设滞后,设计不够合理,驾驶员及行人的交通安全观念缺乏,导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
这就为交通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最大程度规避交通风险成为社会经济现代化的重要课题。
[3]我国1997年《刑法典》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相对于1979年《刑法典》来说虽然有所发展,但是对于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和恶性交通事故的频发预见不够,需要及时调整。
(二)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频发。
据公安部统计数据,仅2008年1至9月,全国营运车辆肇事共导致1.9万余人死亡。
尽管中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3%,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16%。
[4]同时,无视交通管理法规而酒后、醉酒驾车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也日益增多,如广东佛山黎景全案、四川成都孙伟铭案等均属严重醉酒驾驶造成多人死伤的恶性案件。
而我国现有立法对于酒后和醉酒驾驶的处罚力度过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一般的酒后驾车处罚只是暂扣一到三个月的驾照。
对于醉酒驾车,也只是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
1997年《刑法典》规定的交通肇事罪仅限于过失犯罪,一般情况下最高也只能处三年有期徒刑。
现有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也没有预见到交通肇事后连续冲撞情况的出现,以及类似案件的频繁发生。
各地司法机关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也并不完全一致,亟需立法统一规范。
二、完善刑法立法治理“酒驾”危害行为的原则 治理“酒驾”危害行为,刑法立法的完善主要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立足于现实需要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应当以经济为基础。
完善“酒驾肇事”案件的相关刑法规定,有效地治理“酒驾”危害行为首先要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考虑,从我国当代交通状况与交通安全背景下以刑法遏制“酒驾”犯罪的现实需要出发。
(二)总结既往的司法经验 治理“酒驾”危害行为的刑法立法完善,应当注意总结以往的司法经验。
当前,我国在“酒驾肇事”案件的司法处理上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
如根据主观心态的不同,对“酒驾肇事”案件分别按照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
2009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案”和“广东黎景全醉酒驾车案”的二审终审判决为契机,统一了醉酒驾车犯罪案件的审理标准,强调今后对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造成重大伤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典》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5]因此,治理“酒驾”危害行为的刑法立法完善,应当反映司法实践经验,强调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予以不同的认定。
(三)适当参考借鉴国外立法例 关于惩治“酒驾”危害行为,国外已有一些成功的立法经验,我们应当适当参考借鉴。
如日本在刑法中规定了危险驾驶致死伤罪,该罪主要包括酩酊驾驶致死伤罪、超速行驶致死伤罪、无技能驾驶致死伤罪、妨害驾驶致死罪和无视信号致死伤罪。
[6]韩国于2009年修订《道路交通法》,新增加了醉酒驾驶车辆罪和拒绝酒精检测罪两项罪名。
规定任何人不得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
警察在有相当理由可以认定当事人属于醉酒驾驶的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测定驾车人是否属于醉酒驾驶的标准是其血液中酒精浓度的含量是否在0.05%以上。
[7]在恶性交通事故频发的情况下,乌克兰专家和议员也提出应当把交通安全提高到国家安全层面。
2008年9月乌克兰议会通过交通安全法修正案,界定了处罚和判决的行为主体、处罚行为的界定和权限的划分。
2009年5月乌议员再次提出修改交通安全法的提案,直接提出要对酒后驾车和拒绝进行酒精测试者追究刑事责任。
[8]英国《1988年道路交通法》中也规定有酒后驾驶罪,主要包括由于酗酒或吸毒不适宜开车时驾驶或企图驾驶机动车辆罪,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预定标准驾驶或企图驾驶机动车辆罪,以及在上述不适宜状态下疏忽驾驶致死罪。
[9]此外,芬兰、德国等国的刑法也都规定了类似的罪名。
这些规定对于遏制频繁发生的交通事故给本国公共安全带来的威胁起到了明显效果,我国在治理“酒驾”危害行为而完善刑法立法时,可以适当借鉴。
三、完善刑法立法治理“酒驾”危害行为的构想 我们初步思考,为了有效地遏制“酒驾”危害行为,我国刑法立法可以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修正现有交通肇事罪法条 我国1997年《刑法典》中交通肇事罪的刑罚设置整体较轻,一般的交通肇事行为,即使致人重伤、死亡,也只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只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才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部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还可以适用缓刑。
而其他国家对于交通肇事行为设置的法定刑一般较重,如在日本危险驾驶致人死伤的可能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在英国,酒后驾车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因此,为了遏制频繁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考虑提高我国刑法典中交通肇事罪的刑罚规定:将交通肇事罪基本构成的刑期由现在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提高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由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由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提高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增设新罪名 针对我国恶性交通事故频发、威胁公共安全、现有交通肇事罪不能应对的现状,有人提出应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罪”。
但有人认为,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增设应当慎重考虑,打击“危险驾驶”行为应以事先预防为主,不一定非要增加“危险驾驶罪”。
也有人认为,可以考虑通过增加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档次,细化交通肇事罪的内涵,将该罪纳入到重罪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10] 我们认为,上述主张都有一定合理性,但基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和遏制“酒驾”危害行为的需要,并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可以考虑增设新罪名对危险驾驶行为进行刑法调控。
这是因为: 第一,降低社会风险的需要。
现代化的发展给社会共同体的生活带来各种风险,刑法须对这种应受处罚的风险状态及时地进行否定性评价,尤其是在涉及公众安全的交通等领域刑法应根据需要提前介入。
现阶段我国“酒驾”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为控制“酒驾”给社会公众带来的风险而及时进行刑罚威慑应当成为立法完善的首要理由。
第二,交通肇事罪的规制范围和效果有限。
在“酒驾”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下,行为人主观心态多为间接故意,在性质上不同于交通肇事罪的过失。
所以,通过调整交通肇事罪刑罚的方式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此外,交通肇事罪作为过失犯罪,70%以上被法院判处缓刑,有的法院判缓刑率高达90%以上,这会给民众造成“以钱买刑”的错觉,刑罚的威慑力有限,难以满足预防和控制“酒驾肇事”犯罪的需要。
第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置“酒驾”案件不具有针对性。
现有立法对于“酒驾肇事”行为虽然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惩治,但该罪并不是针对醉酒驾驶行为专门设立,对于多数危害结果并不是特别严重的“酒驾”肇事行为来说,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刑罚明显过重。
而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身也有“口袋罪”之嫌,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尚有争议。
第四,国外有关于惩治“酒驾”危害行为的立法经验可供借鉴。
“酒驾”案件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常见多发,在世界各国皆然。
一些发达国家对此问题采取了较为严厉的刑事政策和刑罚对策,多设置行为犯或危险犯,刑法介入时间较早且法网严密,效果也显著。
因此,合理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将有助于我国刑法的完善。
第五,危险驾驶行为多样,亟待刑法全面调整。
实践中危险驾驶的行为不仅有醉酒驾驶行为,还有吸毒驾驶、严重超速驾驶等,这些行为同样危害到公共安全,应当将其纳入到新增罪名中来。
实践中危险驾驶后拒绝检测的行为也时有发生,外国也有可资借鉴的立法经验。
所以我们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增设危险驾驶犯罪,将酒后驾驶、吸食毒品后驾驶、严重超速驾驶以及以其他危险方式驾驶机动车辆等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将抗拒检测的行为规定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我国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造成严重结果才构成犯罪,这显然不利于对“酒驾”危害行为案件的处理。
虽然我国过去强调过失犯罪都是结果犯,但是《刑法修正案(七)》第11条动妨害植物防疫检疫罪中则包括了“危险”状态,反映出刑法立法对于过失危险犯的接纳倾向,在理论上被认为是我国刑法对危险犯立法的新进展。
立法如此规定是基于对公共利益的保护,而危险驾驶行为所危及的公共安全就更涉及到公共利益保护问题。
因此,可以考虑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醉酒驾驶、吸毒后驾驶、严重超速驾驶严重违规(如闯红灯)等行为规定为危险犯。
当然,危险犯的范围不宜过大,只应限于醉酒等危险驾驶行为,对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酒后驾驶行为,按照交通管理法规处罚即可。
由此,我们建议在刑法中增加“危险驾驶罪”。
其基本犯为危险犯,只要危险驾驶,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犯罪。
危险驾驶故意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为结果加重犯。
具体来说,可以考虑在《刑法典》第115条后增加1条: “第115条之1:有下列危险驾驶行为之一,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一)醉酒后驾驶的; (二)吸食毒品后驾驶的; (三)严重超速驾驶情节严重的; (四)其他危险驾驶行为情节严重的。
危险驾驶致人重伤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危险驾驶致人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巨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
过失犯第二款罪的,处……。
过失犯第三款罪的,处……。
危险驾驶人员抗拒检测的,从重处罚。
犯本条罪者犯罪后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11]” 其中,“情节严重”和“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主要指行为人肇事后逃逸、血液中酒精含量严重超标,超速过高等情节。
交警查酒驾网上直播,有人支持有人反对,怎么看
交警查酒驾,是对国家老百姓负责任,值得颂扬,反对无效
“如何杜绝酒后驾驶”的主题班会大讨论开场白
各位同学,大家好
在近期各类报纸以及电视新闻中,经常能看到关于酒驾出车祸、查酒驾被拘留等等新闻,今天,我们就以“如何杜绝酒后驾驶”作为主题进行讨论。
也许在座的每一位同学既没有酒精的经历,也没有驾驶的经历,但是现实社会,耳濡目染你也会对此有过想法和看法,不如,大家讨论一下,该如何杜绝,从我做起,从我们每一个人的家庭做起
本次讨论会结束时,还将请每一位同学在杜绝酒后驾驶的留言本上签字宣言
现在交警抓车很厉害,晚上就出来查酒驾,大家要小心呢
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辆,罚款1000元—2000记12分并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查酒驾依据的标准是: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为酒后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这个标准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但具体喝多少酒就达到酒后或醉酒标准呢,是用酒精测试仪进行现场测定的,对着测试仪呼一口气,酒精含量马上就会显示出来。
如果达到醉酒或酒后标准,当事人可提出异议,可以安排抽血化验血液中酒精含量,一般要第二天出结果。
如果当事人从酒精测试仪没有提出异议,测试结果可作为处罚依据。
下面以常见的几种酒作一个计算,二、到底喝多少酒算酒后:a、几个数据: 1、酒精度 酒的品种 正常范围 取值 啤酒 3.6-4.5% 4% 白酒 38-60% 40% 黄酒 10-16% 12% 红酒 7-16% 10% 2、血液总量 正常人体的血液总量大约占到人体体重的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八,这是个质量容积比。
比如,一个体重六十公斤的人,他身体的血液有3600到4800ml。
这里我们按65kg和7%计算,血液总量为4550ml,合45.5(100ml)。
b、计算方法: 血液中酒精含量(mg\\\/100ml)=酒中的酒精总量(mg)\\\/血液量(100ml)(a)、啤酒(酒精度按4%计)1、如果喝一杯啤酒(200ml),约1瓶啤酒600ml的三分之一。
这时酒精含量=200*0.04\\\/45.5,结果是0.176mg\\\/100ml,虽然不算酒后,但已经接近酒后标准了。
2、如果喝一瓶啤酒(600ml),这时酒精含量=600*0.04\\\/45.5,结果是0.527mg\\\/100ml,已经是酒后了。
3、如果喝三瓶啤酒(1800ml),这时酒精含量=1800*0.04\\\/45.5,结果是1.58mg\\\/100ml,已经超过醉酒标准了(80mg\\\/100ml)。
4、啤酒最多能喝909ml,就到了醉酒标准临界值,相当600ml\\\/瓶的啤酒1瓶半。
(b)、白酒(按40度计算)1、如果喝1两(50ml)白酒,酒精含量=50*0.4\\\/45.5,结果是0.44mg\\\/100ml,已经是酒后驾驶了。
2、如果喝2两(100ml)白酒,酒精含量=100*0.4\\\/45.5,结果是0.88mg\\\/100ml,已经是醉酒驾驶了。
3、白酒最多能喝91ml,就到了醉酒标准临界值,相当一两八钱的白酒。
4、白酒最多能喝23ml,就到了酒后标准临界值,相当半两的白酒。
(c)、黄酒(按12度计算)1、如果喝1两(50ml)黄酒,酒精含量=50*0.12\\\/45.5,结果是0.13mg\\\/100ml,接近酒后标准了。
2、如果喝2两(100ml)黄酒,酒精含量=100*0.12\\\/45.5,结果是0.26mg\\\/100ml,已经是酒后驾驶了。
3、如果喝1斤(500ml)黄酒,酒精含量=500*0.12\\\/45.5,结果是1.32mg\\\/100ml,已经是醉酒驾驶了。
4、黄酒最多能喝303ml,就到了醉酒标准临界值,相当六两的黄酒。
5、黄酒最多能喝76ml,就到了酒后标准临界值,相当一两半的黄酒。
(d)、红酒(葡萄酒)(按10度计算)1、如果喝1两(50ml)红酒,酒精含量=50*0.1\\\/45.5,结果是0.11mg\\\/100ml,问题不大。
2、如果喝2两(100ml)红酒,酒精含量=100*0.1\\\/45.5,结果是0.22mg\\\/100ml,已经是酒后驾驶了。
3、如果喝1斤(500ml)红酒,酒精含量=500*0.1\\\/45.5,结果是1.1mg\\\/100ml,已经是醉酒驾驶了。
4、红酒最多能喝364ml,就到了醉酒标准临界值,相当七两的红酒。
5、红酒最多能喝91ml,就到了酒后标准临界值,相当二两的红酒。
三、简述喝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与人的体重、酒的度数高低、饮酒后休息的时间有关,与个体的酒量没有任何关系。
因此,不要认为你的酒量大,能喝十瓶啤酒或一斤白酒就不怕测酒精含量了。
一般来说,体重大的人血液量也会增加,酒度数越高(白酒>黄酒>红酒>啤酒),就越容易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另外,提醒大家注意:酒精在血液中分解不是很快,有可能前一天晚上喝醉了酒,第二天早上还会被测出酒驾出来。
四、汇总(各种酒的临界值)酒后驾驶标准 醉酒驾驶标准啤酒 230ml(约1杯半或半瓶) 920ml(一瓶半)白酒 23ml(约半两白酒) 92ml(约2两白酒)黄酒 76ml(约1两半) 303(约六两)红酒 91ml(约二两) 364(七两)以上是喝多少酒算酒驾的介绍,最后请大家切记,千万不要酒后开车。
逸仙直播间放的酒驾驾酒驾驾是什么歌
没有你的夜播放歌手:信乐团语言:国语所属专辑:Shin发行时间:2002-05-01
cctv1在线直播两会关于酒驾的处罚
这属于醉酒驾驶,终身禁驾,罚款2000,拘留15日。
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小于80毫克;如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则被定性为醉酒驾车。
由于每个人对于酒精的吸收和代谢能力不一样, 酒后驾车分为饮酒后驾车、醉酒后驾车两种。
按照标准,对于认定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并不是根据行为人的意识状态,而是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确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1的,属于酒驾;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1的,属醉驾。
人体血液酒精含量用S表示,很明确,20mg\\\/100ml≤S<80mg\\\/100ml,属酒驾;S≥80mg\\\/100ml,属醉驾。
成年人血液大概占其体重的8%,其中血液单位为L,体重单位为kg。
以本人60kg体重为例,本人血液体积V=60×8%=4.8L=4800ml。
20mg\\\/100ml×4800ml=960mg;80mg\\\/100ml×4800=3840mg血液中酒精质量用m表示,即960mg≤m<3840mg属酒驾,m≥3840mg属醉驾。
早上查酒驾,你怎么看
为了罚款、凑指标,绝不是为了交通安全和顺畅,典型的三乱
请问 开车 能喝 (格瓦斯吗)
听说它也含酒精
喝格瓦斯被酒驾”
警察实疑] 东方网5月7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伴随着立夏的来气温逐步攀升,冰镇饮料也成了越来越多司机的车内必备,最近一种名叫格瓦斯的酒味饮料在市场上销量不错,不少爱喝酒的驾车族会将其作为代酒饮料,认为既能满足口瘾,又不至于喝酒威胁行车安全。
不过司机喝格瓦斯是否真的很安全,不会查出酒驾呢
公安奉贤分局的警官为此做了一个实验,在微博上直播了全过程,结果表明饮用后会引起酒精测试仪产生反应,因此并不建议在行车时饮用。
现场测试 酒精测试仪有轻微反应“还记得去年的‘被酒后’(驾驶)的主角蛋黄派吗
这次我为大家试验了一个新的‘被酒后’角色‘格瓦斯’,不看不知道,一看心一跳哦。
”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的汪警官在微博上公布了自己亲自测试的实验过程,希望能搞清楚喝完格瓦斯之后是否会被检查出酒后驾车。
汪警官首先在超市里买了两瓶330毫升的某品牌格瓦斯饮料,发现其备注名为“麦芽汁发酵饮品”,并未注明含有酒精成分。
接着他请两位同事一口气各喝完半瓶后,直接进行酒精呼气式测试,结果两人的测试结果分别为10毫克\\\/100毫升和11毫克\\\/100毫升,看来饮料内含有少量酒精类成分,不过喝半瓶后都尚未构成酒后驾车(根据现行规定,在机动车驾驶人的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为酒后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驶行为)。
一分钟之后,两人再一次测试,发现结果都已经归0了。
因此汪警官得出结论,格瓦斯是以麦芽汁等制成的发酵饮料,如果大量饮用后能检测出呼气中的少量酒精成分,不过只需要短短几分钟就能恢复正常。
警察建议 有些人喝完会感觉头晕,所以驾驶途中别喝 汪警官告诉记者,在日常检查中并未出现喝完格瓦斯被查出酒驾的案例,“做这次实验纯属偶然,那天听广播里提到格瓦斯,联想起去年‘被酒驾’的蛋黄派,就想看看格瓦斯是不是也会被检查出来。
” 记者查阅资料后发现,格瓦斯原本是一种盛行于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的低度酒精饮料,国内也有多家企业生产。
记者联系上汪警官检测所用的某品牌格瓦斯售后服务人员,她表示,该饮品不含酒精,是“以乳酸菌发酵的啤酒风味饮料”,并称有多位消费者曾致电询问类似问题,而且该生产商在交警处也做过实验,都表明不会查出酒后驾车,只需要几分钟就会挥发殆尽。
“如果喝完格瓦斯被交警查出酒精含量超标,车主可以申请等15分钟后再测,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
”虽然汪警官表示饮用格瓦斯不会查出酒后驾车,但是仍然不推荐行车时饮用,“一般来说粮食发酵型的饮料多少有些酒精,每个人的体质对酒精反应不一样,比如我有位同事喝完就觉得有点头晕,这一分一毫的闪失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
”记者在网上发现,的确有少数网友称自己对格瓦斯有酒后反应,“我以前中午买过一次,喝完晕晕乎乎开车回到公司,办公室所有人都说我喝酒了。
” 汪警官劝告司机在开车途中还是以安全为先,别喝格瓦斯,等到目的地之后再开怀畅饮。
交警查酒驾现场照片可以随意发出去吗
如果只是发发朋友圈并且是善意宣传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恶意发牢骚甚至言语攻击那就会涉及到一些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