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法制宣传日,其主题为“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为配合这次法制宣传日
在12.4法制宣传日上的讲话王钰倩老师、同学们: 在全国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时刻,我们迎来了全国第⑧个12•4法制宣传日。
12月4日是现行宪法的实施纪念日,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于今年4月26日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12•4”第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弘扬法制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约束,是为了飞得更高。
”借这次宣传日的东风,我校组织全校学生召开“做遵纪守法公民”宣誓主题校会,这次大会将进一步完善我校的法制工作,对促进我校依法执教工作的开展,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下面就我校如何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教育,把学校法治工作做得更好,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学校认真研究安排今后法制教育工作,做到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真正扎实有效做好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实现全校师生违法犯罪率永远为零的目标。
二、全校师生要继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这次法制宣传日认真开展讨论。
三、各班要组织主题班会落实法制教育,要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质,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方圆中建立秩序,方圆里享受和谐。
法律的利剑刺破的是天空的阴霾、阻挡的是对我们的伤害,这就是法的力量,法的神圣,法的无所不在。
法在我们心中,法与我们同在。
遵法而顺畅,守法而后行,依法而平安,我们将在法制的天空下和谐生活。
谢谢大家。
大学生法治文化节主题
值此山东大学第十届社团文化节之际,为弘扬人权理念,宣扬法治权威,山东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举办了“宣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法援,为学生权益而亮剑”之校园法制宣传活动。
4月27日中午,由山东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举办的以“宣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法援,为学生权益而亮剑”为主题的校园法制宣传活动分别在中心校区和洪家楼校区学生餐厅前拉开了帷幕。
活动现场的“法援,为学生权益而亮剑”主题宣传标语深深吸引了过往学生的目光,很多学生都驻足停留。
在场的法援成员个个热情饱满,积极向过往学生发放《学生维权手册》等法制宣传资料,向他们介绍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应该了解的法律知识。
活动现场还设立了法律咨询处,气氛十分活跃,前来咨询的学生络绎不绝,所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大学生与中介公司的纠纷问题、侵权纠纷问题、电子电器质量、销售与使用中的问题等几大方面。
以法学院在读研究生为骨干的咨询小组耐心听取学生的疑问,以认真的态度、过硬的专业知识为其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活动持续了大约三个小时,在学校团委、法学院团委及公安处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本次活动,以生动形象的现场法制宣传和咨询形式将与大学生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讲解给大家,不仅为现场前来咨询的学生解答了疑惑问题,而且增强了大学生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还锻炼了法律援助中心成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为和谐校园及和谐山大的建设铺砖添瓦,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尽到微薄之力。
征文(树法制观念 做优秀公民)
我可是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我们老师也布置了
有缘啊
有点多,你选着抄
1 今天,当奥运圣火冉冉升起,全世界人民的目光随之瞩目北京。
令我们不禁回顾百年前的历史壮景。
百年后全世界人民再次聚首在这块拥有着古老文化和神奇力量的土地上。
这里是友谊,和平的开始,是公平,公正运动竞争的起源地。
而后这100年来,这种伟大的运动之源在全世界人们的心中传动。
历届奥运圣火的点燃都伴随着团结友爱的气氛。
精彩夺目的开幕式,紧张的抉择时刻,惊心动魄的比赛场面,规模宏大的奥运赛事,那绿色甜美的异国风景,热情好客的各地人民,使得奥运这个名词成为全世界人们都瞩目,热爱的交点。
而我更加沉迷于那金牌带来的闪闪光芒和崇高的荣誉。
我由衷的为那些给祖国人民带来这一切光辉荣耀的运动健儿们感到骄傲,更加深切地为那些付出了许多艰辛汗水而未能获得奖牌的运动员们感到惋惜。
虽然金牌只有一个,但他们在我心中都是英雄。
正像雅典开幕式上的一幕。
主灯光熄灭,坐席间荧光灯像群星般璀璨,象征着我们的奥运健儿如群星聚焦雅典奥运。
我总会闭上眼睛回想那壮美的一幕,是他们使这个夜晚美丽,他们才是我学习的榜样。
2008年在中国的首都——北京,召开的第29届运动会。
我早已把奥运会标和会旗的图案贴在墙头。
我坚信,那将是全世界人民最难忘的一次聚会,一次绿色与美丽,文化与传统,公平与友爱的盛会,一次给奥运这个名词带来更加深远意义盛会。
我热爱奥运,我期待奥运
那一把把点燃圣火的奥运火炬,聚集了我们无数中国人的热情。
在生活中,我们提倡“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让点燃圣火的火炬在心灵中传递。
其实,文明离我们很近很近很近,近得触手可既。
比如,把没有盖好的窨井盖盖好,把盲道上的障碍物推开,捡起地上的垃圾……等等,都是一个又一个文明的体现。
文明很小很小,但是只要每一个人都做一件文明的好事,就能使社会迈出一大步,在社会上迈出的每一小步也许微不足道,但是用处却很大很大。
每一份文明就是一份力量,无数文明在一起就会产生一种无与伦比的力量,这种力量如破土的小苗,在每一个人的心里萌发。
一分文明好像一滴水,许多文明就是一片海。
一分文明好像一盏灯,照亮一个热情。
一分文明好像星星之火,许多文明可成燎原之势。
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相信我。
奥运是什么
在我的眼里,它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场。
人类之间的战争,就其本质目的来说,并不在于屠杀,而在于使敌方屈服,这一点,在奥运会上得以充分实现。
人类作为一种高级动物,本来就有着协作与好战的双重属性,否则,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战争。
但愿奥运能成为人类竟争与好胜的最终战场,而使真正的血腥战争得以消亡。
奥运是人类体能的博览会。
似海豚,奥运会上有着那么多优美的泳姿;似猎豹,百米冲刺风驰电掣;似雄鹰,体操、跳水志在长空。
美中不足的是,人类最大的潜能---发明、制造与利用工具的能力未能成为奥运会的竞技项目。
奥运是一个舞台,展现着力量、意志、技巧和自然的美,以及生理上的极限,赢得了数以亿记观众的青睐。
人们为胜利所鼓舞,为失误而遗憾,为参与而自豪。
每一枚奖牌,其份量均超过奥斯卡、金熊的奖杯。
奥运是人生的缩影。
冠军是幸运的,在通往冠军的金字塔下,多少无名英雄为之而奋力攀登;冠军是短暂的,今日的冠军,明日可能名落孙山;冠军是相对的,某一项目的冠军,在其它方面很有可能是低能儿;冠军是荣耀的,但在他高唱国歌、热泪盈眶之时,想到的并不是未来怎样辉煌,而是回想到了数年来伤病的困扰和艰苦的训练;冠军是可贵的,在他的身上,有着多少不屈不挠、挑战自我、勇攀高峰的精神。
奥运是人类的圣会。
除了它,人类的哪一项社会活动能在如此公正、详和、欢庆的气氛中进行
我祝愿奥运精神永驻人间,给世界带来和平、带来欢乐、带来繁荣、带来希望。
奥运精神更是我们值得学习的
这是一个盛大的节日,全世界都在沸腾。
奥运占据了我的业余生活,每四年我都要放纵一下自己,下班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机,盯着屏幕搜索,饭可以不做,有什么吃什么,家务活可以不干,干脆等到奥运节目结束后再干。
每天最不想见而又必须见的“白主持”,叫我“爱”、“恨”有加。
他的文思泉涌、灵牙俐齿使我这种也靠嘴吃饭的人感到绝望。
他的每次近乎完美的评论,让我觉得他离我太远,超过了奥林匹克,倒是宁辛亲切的笑容,激动的泪花让我体会到了发自内心的真诚与真实。
赛场上的奥运健儿让我们真正领会了奥林匹克精神。
勇敢、顽强不足以概括高凌、张军的一往无前;自信、稳健不能揭示熊倪、伏明霞的心路历程。
他们十几年不懈追求的目标给我们的一生做出回答。
这是超越个人的力量,这是超越同界的竞争,奥林匹克精神带来了心灵的净化和全世界的合音。
虽然殊酷的竞争溶入了运动员太多的汗水、泪水和血水,虽然我几次由客厅躲进了卧室、躲进了阳台,直到国歌奏响时才溜出来,但我希望圣火永不熄灭,希望全世界的人们都处在祥和之中。
当我们在生活中浮躁、疲惫或心灰意冷时,四年一次的奥运是催进剂,它激动人心、催人奋进,它伴随着我们渡过一个又一个的四年,它代表着全人类向最高境界的不懈追求。
再次
大学生法治文化节主题
值此山东大学第十届社团文化节之际,为弘扬人权理念,宣扬法治权威,山东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举办了“宣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法援,为学生权益而亮剑”之校园法制宣传活动。
4月27日中午,由山东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举办的以“宣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法援,为学生权益而亮剑”为主题的校园法制宣传活动分别在中心校区和洪家楼校区学生餐厅前拉开了帷幕。
活动现场的“法援,为学生权益而亮剑”主题宣传标语深深吸引了过往学生的目光,很多学生都驻足停留。
在场的法援成员个个热情饱满,积极向过往学生发放《学生维权手册》等法制宣传资料,向他们介绍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应该了解的法律知识。
活动现场还设立了法律咨询处,气氛十分活跃,前来咨询的学生络绎不绝,所咨询的内容主要涉及大学生与中介公司的纠纷问题、侵权纠纷问题、电子电器质量、销售与使用中的问题等几大方面。
以法学院在读研究生为骨干的咨询小组耐心听取学生的疑问,以认真的态度、过硬的专业知识为其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活动持续了大约三个小时,在学校团委、法学院团委及公安处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本次活动,以生动形象的现场法制宣传和咨询形式将与大学生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讲解给大家,不仅为现场前来咨询的学生解答了疑惑问题,而且增强了大学生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还锻炼了法律援助中心成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为和谐校园及和谐山大的建设铺砖添瓦,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尽到微薄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