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虎穴探真情讲了什么
以身作则,俭以养德 诸葛亮平时生活相当俭朴,以一国之相做到“蓄财无余,妾无副服”。
诸葛亮病重期间,向刘禅呈上一份关于家庭经济状况的奏表,“臣初奉先帝,资仰于官,不自治生。
今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
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
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
这不仅是诸葛亮一生廉洁从政的真实写照,也是古代高级官员的一份家庭财产申报表。
诸葛亮死后,丞相府清点财产,“卒如其所言”。
廉洁从政往往要由俭朴的生活作风来支撑。
诸葛亮一生崇尚节俭。
实际上,诸葛亮的俸禄和得到的赏赐是丰富的,他自称“禄赐百亿”(《答李严书》),但他提倡“将不可吝”,说:“吝则赏不行,赏不行则士不致命,士不致命则军无功”,他所得的绝大部分财物都用于赏赐有功将士了(《诸葛亮集·将苑》)。
在平定南中诸郡的叛乱中,“深入不毛,并日而食”,两天只吃一天的饭,其艰苦程序可想而知。
诸葛亮一生南征北讨,戎马倥偬,将毕生精力献给了国家统一大业,至死“内无余帛,外无赢财”,给后世留下了为政清廉的典范。
诸葛亮不仅生前生活俭朴,也是丧事从简的倡导者和带头人。
他“遗命葬汉中定军山,因山为坟,冢足容棺,敛以时服,不须器物”。
这在厚葬之风盛行的汉魏时期是难能可贵的。
经典语录: · 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
· 志当存高远。
·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 静以修身,俭以养德。
· 不傲才以骄人,不以宠而作威。
· 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
· 欲思其利,必虑其害,欲思其成,必虑其败。
· 贵而不骄,胜而不悖,贤而能下,刚而能忍。
· 非宁静无以成学。
· 不爱尺璧而重爱寸阴,时难遭而易失也。
· 士之相知,温不增华,寒不改叶,能四时而不衰,历夷险而益固。
介绍一下于成龙这个人,康熙年间的 大臣
其一: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号于山,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北武当镇来堡村)人。
谥“清端”、赠太子太保。
于成龙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举副员,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
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
于成龙少有大志,自幼过着耕读生活,受到较正规的儒家教育。
顺治十八年,已44岁的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无理良心”的抱负,接受清廷委任,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为县令。
罗城新隶于清统治下不到两年,由于局势未稳,两任知县一死一逃。
于成龙到罗城时,这里遍地荒草,城内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数间,县衙也只是三间破茅房。
他只得寄居于关帝庙中。
在困境中,同来的五名仆从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坚强的毅志,扶病理事,迈开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罗城百废待举,首要在于安定社会,恢复生产。
于是,于成龙采取“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首先在全城乡建立保甲,严惩缉获案犯,大张声势地“严禁盗贼”。
境内初安后,他又约会乡民练兵,甘冒“未奉邻而专征,功成也互不赦之条”的后果,抱着为民而死甚于瘴疠而死的决心,准备讨伐经常扰害的“柳城西乡贼”。
在强大的声势下,西乡“渠魁府首乞恩讲和,抢掳男女中只尽行退还”。
接着又在全县搞联防,从此,“邻盗”再不敢犯境。
在消除内忧外患的同时,于成龙十分注意招募流民以恢复生产,他常常深入田间访问农事,奖勤劝惰。
农闲时带领百姓修民宅、建学校、筑城墙。
对迁入新居的农家,还亲为题写楹联,以示鼓励。
在深得民心之后,他又以刚柔并用的斗争策略,解决了“数大姓负势不下”的问题,使这些一向桀骜不驯的地方豪强“皆奉法唯谨”。
三年之间,就使罗城摆脱混乱,得到治理,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
于成龙的突出治行受到两广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视,罗城被评为全省治理的榜样。
康熙三年(1664年)春,金光祖升本省巡抚,就地方施政征询于成龙的意见。
对此,于成龙曾两次条陈,针对广西地方施政的各方面,系统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主要内容有:一.澄清地方吏治;二.“弭盗”与“慎刑”;三.推行“抚” 字催科;四.减轻百姓负担,疏盐行、除灾耗、清杂派;五.改善民族关系等等。
这些建议是适应统治者的需要提出的,但很大程度上也符合民众的利益,表现了他的敢于言事和不怕风险的勇气。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被两广总督金光祖举荐为广西省唯一“卓异”,并升任四川合州(今重庆合川区)知州。
离罗城时,他连赴任的路资也没有,出现了百姓“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侪无天矣
’追送数十里,哭而还”的感人情景。
四川遭战乱最久,人口锐减为全国之首。
于成龙赴任的合州包括三属县,只有丁口百余人,正赋14两,而衙门的各种供役、需索使百姓繁重不支。
目睹地方荒残,于成龙确定以招抚百姓为急务,他首先革除宿弊,严禁官吏勒索百姓,又免去规定的驱从,以家仆随身。
合州土地极度荒芜。
而流民不附的原因,在于原主认业。
为此,他严格规定了“凡一占即为己业,后亦不得争论”的原则。
同时要求各县注意为新附百姓解决定居与垦荒中的具体困难,并亲自为他们区划田舍、登记注册,借贷牛种,申明三年后起科。
这样,“新集者既知田业可恃为己有而无复征发仓卒之忧,远近悦赴,旬日之间户以千计。
”奖励垦荒是清初基本国策,但于成龙实行“禁止原主认业”先于清廷明确规定的15年前,加之他对具体问题的妥善解决,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骤增,田地开辟。
由于招民垦荒政绩显著,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龙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
于成龙去往黄州府(今湖北黄州市)同知任四年,任知府四年。
这里着重叙述他的两件事。
一是治盗省讼。
“盗”成为清初一大社会问题。
在黄州府岐亭镇一带,盗贼甚至白昼劫路伤命,严重影响了地方安定和居民正常生活。
于成龙上任之初,即以郡丞身份坐镇岐亭治盗。
为了摸清盗情和每一件重大盗案,他总是亲自访察。
他多以“微行”的方式,扮作田夫,旅客或乞丐,到村落、田野调查疑情,从而对当地盗情了如指掌。
他还特意在衣内置一布袋,专放盗贼名单,“自剧贼,偷儿踪迹无不毕具,探袋中勾捕无不得。
” 对待案犯他主张慎刑,以教为主,采取“宽严并治”和“以盗治盗”的方法,取得突出效果。
于成龙在词讼、断狱方面也以包公式人物著称。
他铁面无私,头脑敏锐而细心,善于从一些常人忽视的细节上发现问题的症结。
曾排解过许多地方上发生的重大疑案、悬案,使错案得到平反,从而被百姓呼为“于青天”,民间还流传着“鬼有冤枉也来伸”的歌谣。
于成龙在破案、察盗方面的许多事迹,在清人野史、笔记和民间文艺中均得到反映,甚至神化。
如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在《聊斋》的《于中丞》一节中,就叙述了有关他的两个故事。
他的刑法思想在清朝一代很有影响。
由于在黄州府同知任上的突出政绩,于成龙又深为湖广巡抚张朝珍器重,再次被举“卓异”。
二是两次平定“东山之乱”。
于成龙举“卓异”后,被调主持武昌府政务,并将擢武昌知府。
恰在这时,“三藩之乱”爆发了。
在吴三桂凌厉的攻势下,贵州、湖南望风披靡。
同时吴三桂派许多湖北籍部将,特封官“札书”回籍策反,制造暴乱。
康熙十三年(1674年)五月,麻城县发现“伪札”,知县即以“通贼”罪名大肆滥捕,搞得人人自危。
接受了“副将伪礼”的该县曹家河人刘君孚父子乘机联络东山一带山寨发动暴乱。
由于于成龙在当地很有影响,被请出来收拾局面。
他以“招抚”为方针,查清事件原委后,发出安民告示,使绝大多数协从百姓归家,事态很快趋于缓和。
随后,他又冒生命危险只身进入首先发难的刘君孚山寨中说服刘及300枪手(猎户)。
10天之内,一场动乱顺利平息。
八月,于成龙调任黄州知府,第二次暴乱又接踵而至。
其时,潜入的奸细乘黄州府空虚,联络当地豪绅纷纷起事,“高山大潮,烽火相望”,声势与范围大大超过前次。
面对险恶的形势,于成龙清醒地认识到黄州府的重要性,他力排众议,制订了决不放弃黄州、组织乡勇相机主动进剿的策略。
调集各乡乡勇数千人在东山黄土坳一带,与数量上占优势的暴乱分子展开激战。
在他的指挥下,尤其是他身先士卒,危急关头置生死于度外,使战斗获得全胜。
当场擒获暴乱首领何士荣。
后又乘胜平定了其余叛乱。
二十余天内又取得平乱的胜利,受到湖广总督蔡毓荣的高度褒奖。
四年后,于成龙升湖广下江陆道道员,驻地湖北新州(今新春县),在湖北期间,无论地位和环境都有很大改善,但他仍保持了异于常人的艰苦生活作风。
在灾荒岁月,他还以糠代粮,把节余口粮,薪俸救济灾民。
因之百姓在歌谣中唱道:“要得清廉分数足,唯学于公食糠粥。
”为广行劝施,让富户解囊,他更以身作则,甚至把仅剩的一匹供骑乘的骡子也“鬻之市,得十余两,施一日而尽”。
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龙升福建按察使离湖北时,依然一捆行囊,两袖清风,沿途以萝卜为干粮。
于成龙在福建上任伊始,就做了一件为民称颂的好事。
当时一清廷为对付台湾郑氏的抗清势力,实行了“海禁”政策。
当地统治者不顾连年兵祸,民不聊生,动辄以“通海”罪名兴起大狱,使许多沿海渔民罹难。
于成龙在审阅案卷时,发现每案被拟极刑的就达数十人或上百人之多,甚至殃及妇女孺子。
于是他坚决主张重审,对怕得罪清室而劝阻他的人说:“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咸阿从事
”在他的力争和主持下,先后使千余名百姓免遭屠戮而获释,贫困不能归者还发给路费。
康熙十八年(1679年)夏,于成龙在按察使任上第三次举“卓异”后升任省布政使。
福建巡抚吴光祚还专疏向朝廷举荐,称于成龙为“闽省廉能第一”,从此,于成龙得到清廷的赏识和破格招用。
康熙十九年春,康熙帝“特简”于成龙为畿辅直隶巡抚,翌年春,又召见于成龙于紫禁城,当面褒赞他为“今时清官第一”,并“制诗一章”表赐白银、御马以“嘉其廉能”。
未逾两年,又出任为总制两江总督。
身为“治官之官”,于成龙始终把整顿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
他指出:“国家之安危由于人心之得失,而人心之得失在于用人行政,识其顺逆之情”。
“以一夫不获曰予之喜,以一吏不法曰予之咎,为保郅致政之本。
”在黄州时,他衣内的布袋便利了治盗。
升巡抚后仆人请去掉,他笑道:“此袋昔贮盗,今以贮奸贪不省之官吏,未可去也
”他新任直隶,即发出清查庸劣官员的檄文,责令各属将“不肖贪酷官员”,“昏庸衰志等辈”“速行揭报,以凭正章参处”。
针对各属贿赂公行,请客送礼之风,他从利用中秋节向他行贿的官员开刀,惩一儆百。
他赴任江南,入境即“微行”访于民间,面对“州县各官病民积弊皆然而江南尤甚”的状况,不禁叹曰:“噫
吏治败坏如倒狂澜,何止时乎
”很快颁布了《兴利除弊约》,其中开列了灾耗、私派、贿赂、衙蠹,旗人放债等15款积弊,责令所“自今伊始”,将所开“积弊尽行痛革”。
与此同时,他根据自己的体会,又制订了以“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为内容的《新民官自省六戒》作为地方官的行为准则。
方法上,他举优劾贪,宽严并济,时人说凡他所到之处,“官吏望风改操”。
康熙帝也称其“宽严并济,人所难学”。
对廉洁有为的人材,于成龙反对论资排辈,他对清廷死板的任官“考成”制提出异议,认为不利于吏治建设,造成“问其官则席不暇暖,问其职则整顿无心,势彼然也,”常常使“远大之辞,困于百里,深为可惜
”为此,他屡上疏推荐人材。
如直隶通州知府于成龙(史称小于成龙)、江苏布政使丁思孔等都是较有作为的清廉官吏,由于他的举荐而受到康熙帝的重用。
于成龙对科考和教育也十分关心。
在文化发达的江南地区,官僚、势豪贿通学政,科考中舞弊之风盛行,贫苦士子虽皓首穷经却往往落榜。
针对这种状况,于成龙规定:一旦发现弊行,“立刻正章入告,官则摘印,子衿黜革候者按律拟罪。
其蠹胥、奸棍即刻毙之杖下”。
对教育的重视还表现于他在各地兴办学校上。
即使是像罗城那样条件困难的地区,他也很快办起学堂,并鼓励徭、壮子弟入学。
他多以倡导地方绅仕捐资的方式兴办“义学”。
于成龙的官阶虽越升越高,但生活却更加艰苦了。
为扼止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他带头实践“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仆”。
去直隶,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在江南是“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
”江南民因而亲切地称他作“于青菜”。
总督衙门的官吏在严格的约束下,“无从得蔬茗,则日采衙后槐叶啖之,树为之秃。
”他天南地北,宦海20余年,只身天涯,不带家眷,只一个结发妻阔别20年后才得一见。
他的清操苦节享誉当时。
据载,当他出任两江总督的消息传出后,南京布价骤然上涨,“金陵阖城尽换布衣。
即婚嫁无敢用音乐,士大夫减驱从,毁丹亚,至有惊恐喘卧不能出户者,……奸人猾胥各拿妻鸟兽窜”。
卒后居室中只看到“冷落菜羹……故衣破靴,外无长物”。
于成龙逝世后,南京“士民男女无少长,皆巷哭罢市。
持香楮至者日数万人。
下至莱庸负贩,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可见中下层人民对他的死是十分悲痛的。
康熙帝破例亲为撰写碑文,这是对他廉洁刻苦一生的表彰。
于成龙擅长书法,诗词亦工。
他的著述、奏稿等先后由其门人和孙于准辑成《于山奏牍》7卷附录1卷和《于清端公政书》8 卷行世。
此外,于成龙任职直隶和两江期间,曾组织编写了他《畿辅通志》46卷、《江南通志》54卷,对整理和保存当地政治、经济、文化资料做出了贡献。
于成龙是个大器晚成的人。
他在明崇祯十二年(1639)曾经参加过乡试并中副榜贡生,但因为父亲年迈需要照顾而没有出去做官。
直到45岁才以明经谒选清廷吏部,被授以广西柳州罗城县知县。
此后,他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等地方官,一直做到藩臬二司(按察使、布政使)、督抚大员,所到之处,皆有政声。
尤其是始终清廉自守,多行善政,深得士民爱戴。
其二:于成龙(1638-1700)字振甲,号如山,汉军镶黄旗人,后人又称他为“小于成龙”。
他也是一位好官,在老于成龙手下做过知州,还曾得到过老于成龙的保举,后因政绩升任江宁知府。
康熙皇帝南巡至江宁,要他好好向老于成龙学习。
这也可以算是清史上的一段佳话。
康熙七年,任直隶乐亭知县,八年任滦州知州,十八年任通州知州,二十五年任直隶巡抚,二十九年任左都御史兼镶红旗汉军都统,三十年复任河督,三十九年谢世。
三十七年,保定以南诸水与浑水(今永定河)汇流,势不能容,时有泛滥之灾。
圣祖临视,巡抚于成龙疏、筑兼施,自良乡老君堂旧河口起,经固安北十里铺、永清东南朱家庄,会狼城河,出霸州柳岔口三角淀,至西沽入海。
共疏浚河道72.5公里,建筑南北堤90多公里,康熙皇帝赐名永定河。
从此,浑水改注东北,无迁徙,一直延续了40年。
于成龙,康熙七年,自荫生授直隶乐亭知县。
八年,署滦州知州。
以逸囚当降调,乐亭民列善政,两叩阍籥留,下巡抚金世德勘实,得复任。
十三年,以缉盗逾限未获,又当降调,世德疏请留,上特许之。
十八年,迁通州知州。
二十年,直隶巡抚于成龙迁两江总督,疏荐可大用;会江宁府缺员,疏请敕廷臣推清操久着与相类者,上即以命成龙。
二十三年,上南巡至江宁,嘉成龙廉洁,亲书手卷赐之。
超擢安徽按察使。
上还京师,赐其父参领得水貂裘,并谕八旗诸大臣有子弟为外吏者,各贻书训勉,视得水之教成龙。
上以江南下河诸州县久被水,敕议疏浚,命成龙分理,仍听河道总督靳辅节制。
辅请于上流筑堤束水;成龙拟疏海口,浚下河水道,持异议。
上遣尚书萨穆哈、学士穆称额往谘于民,萨穆哈等还奏,言众谓浚海无益,乃命缓兴工。
二十五年二月,授成龙直隶巡抚。
入对,上问:“治畿辅利弊应兴革者宜何先
”成龙对:“弭盗为先。
奸宄倚旗下为渊薮,有司莫敢谁何,臣当执法治之。
”濒行,赐白金千、表里二十端。
上官,疏言:“弭盗当力行保甲,旗下庄屯不属于州县,本旗统领远在京师,仅有拨什库在屯,未能约束。
应令旗人与民户同编保甲,拨什库、乡长互相稽察,盗发,无问所劫为旗为民,协力救护。
得盗,赏;藏盗、纵盗,罚。
”又疏言:“燕山六卫,所辖辽阔,与州县不相统属,盗发止责汛弁捕治,而卫官置不问。
请以卫地属所近州县同编保甲,并于通州、卢沟桥、黄村、沙河各设捕盗同知,守备以下分汛、墩、台及旗下庄屯,悉归稽察。
”并下部议行。
先后捕治旗丁沈颠、太监张进升及大盗司九、张破楼子等,置于法。
二十六年,上奖成龙廉能,加太子少保。
幸霸州,成龙朝行在,赐白金千、马具黄鞍辔。
湖广巡抚张汧以贪被劾,命与副都御史开音布、山西巡抚马齐往按,得实,论如律。
初,成龙分理下河,未兴工而罢。
上又以汤斌言,复命浚治,以侍郎孙在丰董其役。
辅仍主重堤束水,并议开中河,疏拦马河减水坝所泄水。
上命学士禅布以疏示成龙,成龙力主浚下河,罢筑重堤,并谓中河虽开无益。
辅诣京师,疏言在丰及总漕慕天颜附和成龙,朋谋陷害。
成龙自湖广还,上命诸臣廷辨之。
辅言浚海口虑倒灌,成龙言高家堰筑堤,纵上流水不来,而秋雨时至,天长、六合诸水泄归何处,故海口仍当浚。
上罢辅,代以王新命。
及中河工竟,遣学士开音布、侍卫马武阅视,还奏天颜令漕船退出中河。
上逮问天颜,天颜发成龙私书,嘱毋附辅。
下廷臣议,削太子少保,降调,命留任。
二十九年,迁左都御史,兼镶黄旗汉军都统。
三十一年,新命罢,辅复为河督,旋卒,上以命成龙。
辅领帑购柳束,工部驳减,成龙覈无虚冒。
辅筑高家堰重堤,募夫远方,预给银安家,工中止,未扣抵。
新命题销,格部议,成龙复以请,上并与豁免。
三十三年,召诣京师,疏言运河自通州至峄县,黄河自荥泽至砀山,堤卑薄者皆宜加筑高厚,并高家堰诸处改石工,毛城铺诸处疏引河,及清江浦迤下并江都、高邮诸堤工,策大举修治。
别疏请设道员以下各官,又计工费,请开捐例,减成核收;并推广休革各员,上至布政使,皆得捐复。
上召成龙入,问:“开捐例得无累民
”成龙言:“无累。
”请益力,上廷折之,成龙乃请罪。
上因问:“尔尝短靳辅,谓减水坝不宜开,今果何如
”成龙曰:“臣彼时妄言,今亦视辅而行。
”廷臣议成龙怀私妄奏,当夺官,上命留任。
仍兴举简要各工,乃请先将高家堰土堤改筑石工。
三十四年,命复官。
旋丁父忧,还京师,以董安国代。
上亲征噶尔丹,再出塞,命成龙以左都御史衔督饷,噶尔丹窜死,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职。
三十七年,命以总督衔管直隶巡抚,请修永清、固安浑河堤,并加以浚治,上为改河名曰永定。
旋疏请设南北岸分司。
董安国罢,复授河道总督。
三十八年,上南巡,临阅高家堰、归仁堤诸处,谕以增筑疏浚诸事。
寻以病乞假,命在任调治,遣医往视。
三十九年,卒,赐祭葬,谥襄勤。
《清史稿 于成龙列传》原文加翻译+赏析
原文:龙,字北溟,山西永宁人。
十八年,授广西罗县。
罗城居万山中,盛瘴疠,民犷悍。
方兵后,遍地榛莽,县中居民仅六家,无城郭廨舍。
[u]成龙到官,召吏民拊循之,申明保甲。
[\\\/u]盗发即时捕治,请於上官,谳实即处决,民安其居,尽力耕耘。
与民相爱如家人父子。
牒上官请宽徭役,建学宫,创设养济院,凡所当兴罢者,次第举行,县大治。
总督卢兴祖等荐卓异。
康熙六年,迁四川合州知州。
四川大乱后,州中遗民裁百馀,而供役繁重。
成龙请革宿弊,招民垦田,贷以牛种,期月户增至千。
迁湖广黄冈同知,驻岐亭,尝微行村堡,周访闾里情伪,遇盗及他疑狱,辄踪迹得之,民惊服。
十三年,署武昌知府。
吴三桂犯湖南,师方攻岳州,[u]檄成龙造浮桥济师,甫成,山水发,桥圮,坐夺官。
十七年,迁福建按察使。
有民以通海获罪,株连数千人,狱成,当骈戮。
成龙白康亲王杰书,言所连引多平民,宜省释。
王素重成龙,悉从其请。
十九年,擢直隶巡抚。
宣化旧有水冲沙压地千八百顷,前政金世德请除粮,未行,为民累。
成龙复疏请,从之。
又以其地夏秋屡被灾,请治赈。
别疏劾青县知县赵履谦贪墨,论如律。
二十年,入觐,召对,上褒为“清官第一”,复谕劾赵履谦甚当,成龙奏:“履谦过而不改,臣不得已劾之。
”上曰:“为政当知大体,小聪小察不足尚。
人贵始终一节,尔其勉旃
”旋赐帑金千、亲乘良马一,制诗褒宠,并命户部遣官助成龙赈济宣化等处饥民。
未几,迁江南江西总督。
成龙至江南,自奉简陋,日惟以粗粝蔬食自给。
居数月,政化大行。
势家惧其不利,构蜚语。
明珠秉政,尤与忤。
二十二年,副都御史马世济督造漕船还京,劾成龙年衰,为中军副将田万侯所欺蔽。
命成龙回奏,成龙引咎乞严谴,诏留任,万侯降调。
二十三年,命成龙兼摄两巡抚事。
未几,卒於官。
成龙历官未尝携家属,卒时,将军、都统及僚吏入视,惟笥中绨袍一袭、床头盐豉数器而已。
民罢市聚哭,家绘像祀之。
赐祭葬,谥清端。
内阁学士锡住勘海疆还,上询成龙在官状,锡住奏甚清廉,但因轻信,或为属员欺罔。
上曰:“于成龙督江南,或言其变更素行。
及卒后,始知其始终廉洁,为百姓所称。
殆因素性鲠直,不肖挟仇谗害,造为此言耳。
居官如成龙,能有几耶
”(节选自《清史稿·于成龙传》)译文:1、于成龙,字北溟,山西永宁人。
顺治十八年,被任命为广西罗城知县。
罗城县处在万山之中,流行瘴气瘟疫,民风粗犷凶悍。
又正处于战争之后,遗地荒草荆棘,县城中仅有六家居民,县城也没有城墙和官署。
于成龙到任以后召集官吏百姓安抚他们,明确保甲制度。
有强盗出现,就立即抓捕治理,向上级请示,审判清楚后就处决,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
于成龙和百姓相亲相爱如同家人和父子一样。
他向上级写文书请求放宽徭役制度,又兴建学舍,创立养济院,凡是应当兴办和去除的事情,都按次序一件一件实行,全县治理得很好。
总督卢兴祖等人以政绩“卓异”为理由把他推荐给朝廷。
康熙六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
四川在大乱之后,合州剩下的百姓只有一百多人,可是赋税和劳役却很繁重。
于成龙请求革除旧弊,招揽百姓开垦荒地,借给百姓耕牛和种子,满一个月后,户口增加到上千。
又升任湖广黄冈的知州,官署设在岐亭,他曾经到村落中去微行私访,遍访民间隐情,遇到盗贼以及其他可疑案件,就按其踪迹抓到案犯,百姓非常惊叹佩服。
康熙十三年,代理武昌知府。
吴三桂进犯湖南,朝廷军队正进攻岳州时,有公文命令于成龙修造浮桥渡过军队,浮桥刚修造好,山洪暴发,浮桥被冲塌了,于成龙获罪被免除了官职。
康熙十七年,迁官为福建按察使。
有百姓因为与海外有来往而获罪,株连了几千人,案件审讯完毕,判处统统斩首。
于成龙写信告诉康亲王杰,认为所株连的多是平民,应该查清以后释放他们。
康亲王平素很敬重于成龙,就全部答应了他的请求。
康熙十九年被提拔为直隶巡抚。
宣化以前有因被洪水冲上泥沙覆盖的田地一千八百顷,前任长官金世德请求免除田赋,没有得到批准,成为百姓的负担。
于成龙又上奏章请求,朝廷听从了。
又因为这地方夏秋两季节屡次遭受灾害,请求朝廷赈灾。
又另外写奏章弹劾青县知县赵履谦贪污,赵履谦被按律惩治。
康熙二十年,进京朝觐,回答皇帝垂问,皇上褒奖他是“清官第一”。
又说他弹劾赵履谦很恰当,于成龙回答说:“赵履谦了过错却不改正,我不得已才弹劾他。
”皇上说“处理政务应该懂得大体,小处明白不值得提倡。
做人贵在始终如一,你可一定要自勉呀
”随着赏赐给他国库银一千两,皇帝自己乘坐的骏马一匹,还做诗表达对他的褒扬和恩宠,并命令户部派官员协助于成龙赈济宣化等地的饥民。
不久,升任江南江西总督。
于成龙到了江南,自己衣食住行很简陋,每天只吃糙米和蔬菜。
在那里几个月后,政令教化使江南民风大改变。
权势之家担心对自己不利,就编造出一些流言蜚语。
明珠在朝廷内当政,尤其与于成龙不和。
康熙二十二年,副都御史马世济监督修造漕运船只返回京城,弹劾于成龙年老体衰,被中军副将田万侯欺骗蒙蔽。
皇帝命令于成龙就此事回奏,于成龙引咎请求严厉处罚,皇帝下诏书于成龙继续任职,田万侯降职调离。
康熙二十三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两地巡抚的政事。
不久,在任上去世。
于成龙历任各种官职从未带过家属,他去世的时候,将军、都统以及幕僚属吏入内检点遗物,竹箱内只有一身丝绸棉袍,床头盐制豆豉和一些日常用具罢了。
百姓听到噩耗,罢市,很多人聚在一起痛哭,家里绘制他的画像祭祀他。
皇帝赏赐公祭安葬的礼遇,谥号为清端。
内阁学士锡住勘察海疆回到京城,皇上询问于成龙为官的情况,锡住回奏说他很清廉,只是因为轻信别人,有时候被下属欺骗。
皇上说:“于成龙在江南作总督,有人说他改变了朴素之风,等他死后,才知道他始终很廉洁,被百姓称赞。
大概因为秉性梗直,那些不肖之徒带着私仇以谗言陷害他,才编造出这样的话罢了。
当官像于成龙一样的人,能有几个呀
”2、于成龙,字北溟,是山西永宁县人。
顺治十八年,被任命为广西罗城知县,(当时)年龄已经四十五岁了。
罗城在群山之中,恶性疟疾盛行,新近被列入国家的版图。
刚经过战争,到处都是丛莽,县中居民仅只有六家,没有外城内城和官署。
于成龙到任后,召见官吏和百姓,安抚他们,颁布建立保甲。
盗贼发生后立即逮捕惩处,向上级官员请示后,罪行核实审判定罪立即进行处决,百姓都安定地居住下来。
在罗城七年,与百姓互相敬爱如同家人父子一般。
写文书奏请上级官员宽减徭役,修建学校,创建救济院,凡是应当兴建的事情,都依次举行,罗城因此治理得很好。
康熙六年,调到四川合州担任知府。
四川刚经历大乱,合州剩下的丁口才一百多人,征收的税银仅只十五两,但要上交的任务繁重。
于成龙请求革除旧有的弊端,招募百姓开垦田地,借牛给他们种地,满一个月后住户增加到千户。
(后来)又调任湖广黄冈同知,驻扎坐镇在歧亭。
歧亭原来有许多盗贼,在大白天实施抢劫,没有人敢过问。
于成龙安抚强盗首领彭百龄,赦免他的罪,令他抓捕盗贼立功赎罪。
他曾经微服私访各个村堡,遍访里巷情况,遇到偷盗和疑难案件,都能沿着踪迹破案,令百姓感到惊叹和佩服。
巡抚张朝珍以才能卓异举荐他。
康熙十七年,被任命为福建按察使。
当时百姓因为串通海盗牵连犯罪的有几千人,案件结束,将被处斩。
于成龙写信报告康亲王杰,说牵连的大多是老百姓,应当释放。
康亲王向来看重于成龙,都答应了他的请求。
遇到疑难案件,就让他来审讯,判断明白公允,案件没有拖延的。
军中往往抢掠良民子女把他们没收为奴婢,于成龙集资赎买后让他们回家。
康熙十九年,于成龙被提拔为直隶巡抚,到位后,(便)革除州县官吏私加税金用以馈赠上司(的陋习)。
政令发布后,道府(一旦)弹劾州县,州县(便)立即攻击道府是(因为)没得到馈赠而心怀不满,(于成龙)奏请皇上对他们严加处分,要求部下照办。
宣化管辖的东西两城和怀安、蔚州两地原有水冲沙地一千八百顷,前任长官金世德曾上疏请求减免粮税,(但)没有成功,反遭连累。
于成龙(接任后)又请求减免粮税,皇帝恩准。
他又上疏弹劾青县知县赵履谦贪污,应按法律惩处。
康熙二十年,于成龙回京觐见皇上。
又说他弹劾赵履谦很恰当,于成龙说:“赵履谦有错误而不思悔改,我不得已才弹劾他。
”皇上说:“处理政务应当注重大体,小聪小察不值得崇尚。
”随即又赏赐府库里的库银上千两,制诗褒扬他(天下廉吏第一)。
不久,于成龙调江南任江西总督。
于成龙到了江南,就告诫属下官吏,革除加派,除去旧弊,处理公务曾到达天明。
他喜欢微服私访,调查了解民间疾苦和属下的好坏。
他的生活十分简陋,每天只以粗米蔬菜度日。
江南流行奢靡之风,他率先穿布衣。
士大夫家因此减少车辆随从,刮掉墙壁上的红白涂料,嫁娶不用音乐,(有些)豪门贵族带领全家逃往他乡。
数月过后,政令教化使江南民风得到很大改变。
于成龙做官从未携带过家属,他死时,将军、都统和属下到他屋里,只见竹箱中仅有一件绨袍,床头边仅有几个装盐、装豆豉作料的器皿罢了。
市民不做生意聚丧痛哭,都在家里挂上于成龙画像祭祀他。
赐祭葬礼,谥好号为清端。
于成龙的故事介绍一下
于成龙初任广西罗城知县时已45岁,而当时的罗城,由于长年战乱,城乡残破不堪,百姓生活极端困苦。
于成龙上任前,亲朋好友都来相劝,让他不要到那“蛮烟瘴雨”之地去吃苦。
于成龙不为所动,变卖了部分家产,凑足路费百两,毅然登程。
来到罗城,情况比预想的更糟;“无城郭,庐室居人数家”,而县衙无门,“插篱棘为门牖”,院内长满荒草,“虎啸猿掷,白昼行庭中”。
于成龙就在破屋之内“累土为几案,其旁置一爨一盂”,开始在这里吃、住并办理公务。
随即“召吏民来前,从容问所苦,喻以急公敬上之意,申令行事”。
为改变罗城面貌,于成龙努力招抚流亡,发展农业生产,他经常到田间察看,并与农夫农妇亲切攀谈,宣传力耕之道理。
他还采取一些措施,诱导、鼓励人们发展生产:“嘉其勤而获者,愧其惰者、荒芜者。
民大劝悔,穗被野,牛羊满山。
公(指于成龙)以其暇日,增陴浚隍,招民人居。
新筑室者,公手书题额或门联以示奖导”。
几年之后,罗城县面貌大为改观,百姓日富。
为了感谢于成龙,百姓经常送钱送礼,而于成龙一概拒绝。
他只拿朝廷俸禄,额外一文不取,尽管他生活十分清苦,却从不打百姓的主意。
一次,百姓见于成龙身体不好,就凑了些钱送去,于成龙坚决不收,百姓跪在他面前说:“知阿爷苦,我曹供些少盐米费。
”于成龙笑着将众人挽起,说:“我一人,何须如许物,可持归易甘旨奉汝父母,一如我受。
”众人只好将钱拿回。
又一次,于成龙的儿子来罗城看望他,百姓闻之,特别高兴,一起来到县衙后堂,说:“阿爷人来,好带物安家去!”于成龙对百姓送来的礼物仍以好言谢绝,并让儿子速离罗城。
百姓得知此情,感动得流下了热泪。
康熙六年(1667),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今合川)知州。
罗城百姓听到于成龙离去的消息,“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侪无天矣!”’上路之日,“罗人送至三四百里。
窥公清风两袖,明月一船不能赴合,令一眇者,素善星卜,偕公而往”。
于成龙一到合州,首先免除官员的随从之费,自己仅畜一羸马,以家仆自随。
当时,官场积弊颇多,地方官员以土产馈赠上司几乎成了风气。
一次,知府下帖,让合州送鱼。
于成龙很不以为然,他说:“民脂膏竭矣,无怜而问者,顾乃欲渔吾鱼,吾安所得鱼乎?”他不但不送鱼,反而呈文备陈合州百姓困苦之状。
知府自知理亏,不但不怪罪他,反而裁革了十余件对合州不合理的摊派。
康熙十七年(1678),于成龙因政绩显著,升福建按察使。
赴闽之前,于成龙命人买了许多萝卜。
有人讥笑说:“贱物耳,何多为?”他却非常坦然地回答:“我沿途供馔赖此矣。
”福建自宋代以来,就是市舶重地,在此任官者极易发财。
然而,于成龙到任之后,仍以清苦自励,不改初衷。
外国前来作贸易的商人经常有送礼者,于成龙一概谢绝,真正做到了两袖清风,一尘不染。
不久,于成龙便以清廉之名受到康熙皇帝的褒奖,并提升为两江总督。
他虽地位变了,但克己奉公丝毫不减当年。
赴任之前,他先请假回家葬母,然后雇了一辆骡车,与幼子同行,各袖制钱数十文,沿途住小店不入公馆,悄无声息地到达江宁任所。
于成龙做官从不带家属随任。
这时因年已65岁,且身体多病,才带小儿子在身边侍奉。
他自奉简陋,每日粗茶淡饭,所食只青菜一把。
于是,江南人民送他一个美称———“于青菜”,以示亲切、景仰。
康熙二十三年(1684),于成龙卒于任,终年68岁。
死后,同城的将军、都统等来到他的寝室,见他生活清苦,私人财物只有一袭绨袍,几罐盐豉,“四壁萧然,无异寒士。
将军僚属相哭失声”。
就连“平时心惮成龙者,俱感动流涕”。
于成龙去世的消息一传出,百姓罢市聚哭,家家绘像奠祭。
康熙皇帝闻知,十分感慨,特赐与其操守相符的谥号“清端”,以示褒奖。
于成龙之所以受到人们如此的爱戴和敬仰,正如时人范郁鼎所言:“其节操至死不变。
”
史上最清廉的官的故事
1。
西门豹,魏国人。
当时邺地是魏都的重要门户,且是战略要地,但天灾人祸不断,民不聊生。
魏王特派西门豹担任邺县令,治理邺地。
西门豹到邺地后,,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妇”事件,智惩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实教育百姓,破除迷信。
同时,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发展农业生产,使邺地百姓逐步富庶起来。
西门豹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后,邺地百姓专门为他在漳水边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2。
赵广汉,字子都,西汉时期涿郡蠡吾县人。
曾任守京兆尹、颍川郡太守、京兆尹。
在颍川郡任太守期间,是赵广汉前期治理的最佳阶段,他不畏强权,精明强干,刚到任的几个月时间,就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打击豪门大族的势力,缓和社会矛盾;二是加强地方管理,转变当地的不良风气。
其威名由此流传,本传中就把擅长处理政务说成是他的天性。
赵广汉在担任京兆尹时,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处理各项公务,往往通宵达旦。
并且善于思考,讲究办事效率。
在其治理期间,京兆地区政治清明,官属和百姓无不交口称赞。
但京兆尹的职责在于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脚下,日常处理政务容易得罪皇亲国戚和当朝显贵,所以,虽然赵广汉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斩的下场。
赵广汉任京兆尹期间,为官廉洁清明,威制豪强,深得百姓赞颂。
3. 黄霸(
-公元前51),字次公,西汉时期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
史学家班固评论说:“自从汉朝建立以来,要讲治理百姓的官吏还是数黄霸第一。
”黄霸还在年少时,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
由于汉时并无,为缓解财政困难,发布诏令,凡是向国家贡献财产的给官做。
黄霸便用粮食换了一个卒史。
从政后,奉公守法,以廉为本;体察民情,以劝课农桑为重。
特别是黄霸断案,崇尚仁政,反对酷刑;对疑案坚持从轻处理;主张对犯罪实行外宽内明,教化为先,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上,所以,黄霸为官,百姓拥护,朝廷满意,属下悦服。
黄霸也因此从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
其中,以在当时的大郡--颍川郡任太守的政绩最为突出。
此前,颍川郡是一个豪强地主称霸一方,百姓流离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后,大刀阔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视农桑,施行教化,经过几年的精心治理,颍川出现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产发展,“田者让畔、道不拾遗”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诏称颂黄霸是良吏中的最优秀者。
4. 徐有功(
-702),本名徐弘敏,唐朝长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
在古代,大多数官职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专门的审案官,但在官僚体系中地位极低,也难有作为。
徐有功虽长期担任专职审案官,却因敢于严格守法,犯颜直谏,执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达万人以上而名留青史。
徐有功先后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员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职。
徐有功为官之时,正值武周时期,上有武后作乱,下有酷吏网罗,执法守正彼为不易。
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奸臣,频遭弹劾、推审,但最终皆因找不出他贪赃或徇私枉法的证据,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尽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谀奉承,一心执法守正。
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为历史上罕见的一位名留青史的专职法官,被当时人誉为自古无有的好官。
5. 狄仁杰(公元607-700),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今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
从政后,经历了与两个时代。
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转大理丞,改任侍御史,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
狄仁杰为官,如老子所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为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届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
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处理了前任遗留下来的17000多件案子,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后人据此编出了许多精彩的传奇故事,连荷兰也有人以此为题材,编了一本。
6. 陈希亮,字公弼,北宋时期眉州青神(今属四川)人,原籍京兆(今)。
他从进士及第开始,为官30余年,先后任过知县、知州、知府、转运史等地方官,也曾到首都开封府及朝廷任职,不论是在地方还是京城为官,陈希亮嫉恶如仇,不考虑个人的祸福进退,为平民百姓称颂,使王公贵人害怕。
后因辛劳过度而逝世,享年64岁。
著名文学家苏轼,自称平生不为人作行状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陈希亮的为人,担心陈希亮的事迹失传于后世,而破例写下了《陈公弼传》。
7. 包拯(公元999-1062),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
他从青少年时代起,就开始立志要为国家出力,“竭忠死义”。
包拯仕途的起点是知县,后历任知府、转运使等地方行政长官;担任过监察御史等监察大臣、户部副史等掌理国家财政的高级官员、都部署等军事要职;当过外交使节出使辽邦;最有名的是做过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所以后人称他为包待制、包龙图、包学士。
他在开封任知府虽仅一年多的时间,但死后,开封百姓却在开封府署旁边建了一座包公祠,以纪念和供奉他。
包拯一生清廉简朴,从不讲究排场,即使做了大官,穿着仍与布衣时一样;对贪污深恶痛绝,在给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赃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 他一生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顿吏治,打击贪污,深受百姓欢迎,离任时当地精制一好砚相送,他都婉言谢绝,“不持一砚归”;他一生铁面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
对皇亲国戚、宦官权贵的不法行为,一律极力主张绳之以法。
大力平反冤狱,是包拯生前与死后深为百姓所赞扬和称颂的主要内容。
包拯在当时和后世都享有盛名,特别在死后,作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体裁的文艺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带有神奇色彩。
随着国际上文化交流的进展,包拯这个历史人物和艺术形象还赢得了世界的声誉。
虽然史料中的包拯与艺术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悬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统治者的赏识,也受到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下层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作为清官确实是非常典型的。
8. 况钟(公元1383-1442),字伯律,号如愚,明朝江西靖安县龙冈州人。
况钟一生出色政绩在苏州知府任上,他直接减轻官粮,实行折征的办法减轻百姓负担,稳定和发展经济。
同时,整肃吏治、端正风气,注意清理冤狱,为民伸冤。
他排了一个日程表,每天勘问一个县的案,周而复始,从不间断。
在刚到任的八个月中,就清理了1500多件案子。
经他审理过的案子,无论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为非作歹。
现在,只要一提起况钟,人们立即就会想到《十五贯》故事里那位甘冒风险、敢于伸张正义、为民伸冤的清官。
除此之外,他还做了兴修水利、举办学校、推荐贤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
况钟任职十三年间,三次离任三次留任,替苏州百姓办了不少实事,最后积劳成疾,病逝于苏州任上。
当地百姓为纪念况钟,在他死后,苏州和七个县都建立了祠堂。
9. 海瑞(公元1514-1587),字汝贤,海南琼山县人。
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转折时期。
表面一片升平,其时危机四伏。
海瑞年青时,便对社会问题表现了极大的关注。
在户部供职时,出于对国家财力的忧虑,为进谏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纵容各地大兴土木修建庙坛道观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着必死决心毅然上疏。
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后人称为《治安疏》。
奏疏递上后,海瑞即被入狱,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阶的劝说之下,才得以获赦,官复原职,并逐步升至应天十府巡抚等职。
之后,他为匡正时弊,严肃法纪,主持制定了贪污满“八十贯绞”等严刑。
他铁面无私,对一直有恩于他的老丞相徐阶也毫不留情,将徐家仗势多占的40万亩良田退还原主,将欺压良民的徐阶的两个儿子及20多个家人依律问罪。
纵观海瑞为官,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多次冒死进谏,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根本利益,但他严于执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抚流亡,注意发展生产,兴修水利,限制大地主无止境的盘剥,改革落后的风俗习惯,等,得到了百姓的广泛拥护,其行为具有不可否认的历史进步作用。
10. 汤斌(公元1627-1687),字孔伯,别号荆岘,晚又号潜庵,祖籍保南睢州(今睢县)。
主要政绩在康熙朝,官至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礼部尚书等。
汤斌为官一生,除著书立说,发展理学学说外,几乎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河务和漕运的治理上,并注意为百姓减轻负担、赈灾救施、兴利除害,从而始终躬身实践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民本”思想,为变“满目榛荒,人丁稀少”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做出了一定贡献,其为官清廉,至死仅遗俸银八两,连买棺材的钱都不够,真正可谓是一代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