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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亲十周年庆典台词

时间:2017-03-13 05:44

温馨家族一周年祝福语

楼主,您好。

如家族兴旺、人丁兴旺、广纳百福、财源广进、望族等。

一家庭不但是社会最基本细胞,也是家族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不断扩大意味着家族势力的日益壮大。

传统上的所谓“家庭”通常是指在一位家长的主持下,共同居住共有财产的血亲组织。

古代家庭结构,一般是由父子两代或父子孙三代构成,其人口数如战国时期孟轲所说的有“五口之家”,或“八口之家”。

汉代晁错在分析自耕农生活水平时,也是以“今农夫五口之家”来计算。

他们的说法常被后代作为推算古代户口的主要依据,可见两代人或三代人所构成的家庭是古代社会比较常见的形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小家庭”。

宋代以前福建也有大姓人家,如林、黄、陈、郑等,但是否存在累世同居的大家庭不见史籍记载,宋代时,朱熹弟子许俭,闽清人,因“三世不分异,庭无间言”,而被时人誉为“孝友”,只三代同居就赢得孝义的美称,可以想象当时福建累世同居的大家庭并不多见,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值得考虑,就是唐宋时期由于北方战乱频繁,接连不断的大批难民渡江入闽,这些移民自身缺乏形成大家庭的客观条件,因为这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行。

明代时,福建有大家庭始见史书记载,连江县的杨崇家庭,六世同居,男女老幼有70口人,饮食一道,财产共有。

南平廖氏,五代同居,也同耕共食。

大田县吴氏六世同居,男耕女织,不分彼此。

福清县王荣也是六世同居,大小家人七百余口,不曾折箸争吵过,而且这个家庭一直发展到清代,是福建历史上受明清两代封建王朝表彰而名扬一时的大家庭。

这类传统大家庭都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累世同居,二是财产共有,三是饮食合,整个大家庭事无巨细,全由家长定夺,大家庭的日常开支基本上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

正如陈支平教授在《近五百年来福建的家族社会与文化》一书指出的那样:这种理想化、模式化的大家庭制度,只是个别的、临时性的,不可能是普遍的、永久性的。

因为这种大家庭制度严重束缚了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积极性,抑制了个人私欲的追求,不符合绝大多数人要求发展自己个体经济的愿望,也不切合实际,小农经济的脆弱性是无法为庞大的家庭经济生活提供长期保障的。

所以,这样的大家庭制度在现实生活中难于全面推行,一旦父母去世,兄弟间分家析产就在所难免,分裂为众多的小家庭,以明万历六年福建省人口为例,户数515307,人口1738793,平均每户的有3.3人。

可见明清两代福建社会还是以小家庭占大多数。

当然在闽西南山区,一部分客家人流行聚居一楼的生活方式,即人们所熟知的客家土楼现象。

每座土楼基本上是累世同居,平均居住人口上百个,房间也多达上百间以上。

以邮票上的永定县古竹乡的“承启楼”为典型代表,四环同心圆楼,康熙四十八年动工,历时三年才告竣工,现已居住第十一代人。

目前在福建已知的客家土楼达四千座左右,其聚族而居,历代相沿已成俗例。

客家土楼具有累代同居的特点,但不具备实行大家庭制度的经济基础,有的学者也持这种看法,“客家人没有形成四世、五世同居共灶的大家庭,而是分门立户”。

宋代以后,福建社会小家庭始终占主导地位,尽管封建王朝不遗余力地旌表累世同居共财的大家庭,但收效甚微,寥若晨星,更多的人愿意选择两代人或三代人构成的小家庭生活方式。

通过家庭的不断裂变,也使得家族团体不断扩大,同姓不同宗,同宗不同房的家族团体愈分愈细,越来越多,这都与明清时期小家庭的广泛发展管切相关的。

二福建人早在宋代就有零星开发台湾地区的举动,明代荷据台湾时,又有大批闽南人应募入台耕作,其中有的人随后回乡搬善过合安家。

如记载颜开誉就有迁家入台的事例。

记录此时也有郭一程在台娶妻立家。

但估计在台安家立业的人并不会太多,据1649年台湾荷兰长官费尔堡在一封信中所说,纳税的汉人有11339人,其中妇女有838位。

占8%左右,移民台湾的家庭不是很多。

时,有一批家属随郑军渡海入台,根据施琅说,明郑汉移民中,十人中有五、六个没有带家眷,男女比例比荷据时期要改善些,有家庭的人数占近一半,这是由于明末清初战争迫使许多妇女逃离大陆,后来清王朝统一台湾后,有一半以上的台湾汉民家人返回大陆祖籍地,又使台湾社会的家庭数量急剧减少。

清领台湾后采取禁止搬眷人台的措施,进一步扩大了移民中的矛盾。

可见乾隆以前,台湾男女不成比例确实很严重。

清代台湾由于男女数量前后期反差比较大,因此台湾社会的家庭结构就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如果以道光年间为界,其家庭组合的类型就有所不同。

在前期,台湾社会除了一部分传统的以夫妻为主的小家庭外,更多的是其他类型的家庭,如移民时期,单身男子占大多数,造成家庭结构的不正常,有父子移民台湾,构成父子家庭,有兄弟同往台湾,组成兄弟家庭。

说有的兄弟同居长达数世之久。

还有许多是单身汉的家庭,在广大乡村中,四、五十岁仍未娶妻的男子为数不少。

这些上了年纪的单身汉为了老有所靠,过有人祀,往往要设法抱养一个幼童作为继子,“盖台民无子者,买异姓为子,虽富家大族亦继异姓为嗣,谓瞑蛉儿。

”闽南人习惯把抱养异姓的孩童称“螟蛉儿”,有的移民特意返回原籍在亲戚间过继一个幼子,俗称“过房”,有的人到了垂暮之年,才考虑香火传承的问题,便出钱雇了一个青年入门招亲成家,继承家业和祭祀,有的人实在找不到合适的继子,就把产业托附给亲朋好友,请他们的后代兼顾烟祀,这就出现了绝嗣的家庭,在中所收录的一批托附字契就证实这一点。

移民的特定环境下,家庭的结构必然是形形色色的,而且来自不同的区域或不同的宗亲,在这种基础上构成的家族形式也与内地有所不同,那种以单纯的血缘关系形成的家族模式,在早期台湾出现得比较少,因为直系血亲关系的人数量有限,往往采取同姓合约式的联合形式,组成一定势力的家族团体,如时人所说:“台群聚族,鸠金建词字,凡同姓者皆与,不必其同技共派也”。

乾隆二十五年,清朝廷再次被迫允许移民携带家眷入台,使搬家入台成为新一轮移民潮的重要表现之一。

到了道光年间,妇女人数迅速增加,以夫妻为主的家庭逐渐普遍,传统的分家析产的习俗也随之流行。

如戴炎辉就认为:“清代台湾,以父祖死后即行分析为普遍现象”。

但那种累世同居共财的大家庭即使在后期也为数不多。

记载有八例,五世同堂有四例。

《淡水厅志节孝》记有张氏家庭六世同爨,算是代数延续比较久的大家庭。

其他县志罕见这类记载,在台湾,四世同食共财就可受到朝廷的旌表,但有清一代这类大家庭还是屈指可数。

三从以上有关清代台湾家庭结构演变的初步分析,就可以看出闽台血缘关系是非常密切,大量的福建移民冒险横渡海峡,入台开荒种田,等有了立足之地,又想方设法搬善过台,在台湾安家立业,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新的家族。

这些移民及其后代与祖籍地的家族有没有保持联系和交往呢

台湾学者尹章义先生在《清代台湾移民社会争论》一文中明确指出:在检阅的数千部族谱以及对台湾若干大族的研究报告中,都有记载与大陆家族的联系活动,有的家族与祖籍地租词的交往还十分密切。

台湾有的人认为清代后期台岛移民社会已向定居社会转型,台湾象族只是认同现居地的关系,而淡化了与祖籍地的祖源关系,这种看法显而易见是不确切的,事实是无论是在移垦时期,还是在定居时期;不论是第一代移民,或是他们的第二代、第三代的后裔,都重视与祖籍地家族的联系,两地家族相互交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乡情族亲隔不断。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讲求宗亲合睦、互助互利的家族关系,不论你走到哪里,这种根深蒂固的家族观念是难以改变的。

福建新移民到台湾,总是投亲靠友,寻求乡亲族人的帮助。

为新来的乡亲排忧解难是宗亲间又不容辞的责任,这种事例在台湾各地开发史上比比皆是。

其二,两地经济互补。

明清时期台湾是一处新开发的海岛,生活物品与生产工具极为匾乏,如农耕工具、耕牛、陶瓷、布匹等,移民们都要从内地购置后想方设法带过去,在这方面也会得到家族的资助,而且一些家族比较有钱的人,还携巨资入台募民开垦土地。

其三,两地文化交往。

据史载,台湾在康熙二十六年,才有第一位的乡试举人,叫苏峨,泉州籍,应试以前移民台湾凤山县,后人议论地为冒籍举人,即不是土生土长的台湾士子。

康熙三十三年,台湾始有第一个文进士陈梦球,祖籍同安,也被时人议为“冒籍”。

类似这种所谓“冒籍”应试的事例肯定还有不少,因为当时台湾刚刚开发,文化落后,福建一些家族生员,通过对岸族人的帮助,悄悄移民过去,利用台湾读书人不多的空子,以获取科举功名利禄。

乾嘉以前,台湾地方文化教育不发达,移民到台湾的福建人,大多也是文化水平比较低的农民。

因此,在这阶段台湾大多数家族缺乏修编族谱的文化条件,而族谱是正源明宗反映家族来龙去脉的关键载体。

“开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也”。

各家族都非常重视修纂族谱,修族语也就成为两地家族间的文化交流的一项重要内容。

有不少台湾家族是直接将故乡已编印好的族谱带过去,然后再增加台湾新家族的内容。

由此可见,两地家族同修纂族谱在清代已成惯例。

其四,两地祭拜祖宗活动,林其泉教授在《闽台六亲》一书中说:“以前,凡大陆去台人员,每年清明节前后,多派人回祖籍与留在祖家的同族房的人一起到山上祭拜祖宗坟墓,在清代几乎都这样做”。

可见闽台家族交往中最密切又最重要的是两地祭祖拜神活动。

正如台中简家祠堂的一副对联所表达的精神:千秋烟祀永在前,远可追,流可溯; 百世子引能继武,木有本,水有源。

八十年代以来,两岸人民交往日益频繁,家族间的联系也更为紧密。

公司十周年庆 大家帮我想些成语或者对联祝福公司 公司名字是立群贸易有限公司

你可写三对对联

第一对和第二对是一首藏头诗:立群大吉

且两两相对

第三对单独可作为一对

对联一:立地心从十年间, 群山春借一簇团;对联二:大庆周年荣光见, 吉安寿诞同庆欢

对联三:并肩共走贸易路, 携手精描锦绣园。

原创对联诗,望能帮到你。

如果是主持语的话,可将一三对联分开来念,其间要插一些白话的部分。

第一首写的不仅是两两对联,而且是藏头诗:立群大吉

如果是写毛笔对联,可以写三对。

宗亲联谊会对联

上联:沧桑岁月同祖同宗各奔波;下联:淳朴情感相逢相遇共衷肠。

横批:血脉相通(或:血浓于水)

温馨家族一周年祝福语

楼主,您好。

如家族兴旺、人丁兴旺、广纳百福、财源广进、望族等。

一家庭不但是社会最基本细胞,也是家族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不断扩大意味着家族势力的日益壮大。

传统上的所谓“家庭”通常是指在一位家长的主持下,共同居住共有财产的血亲组织。

古代家庭结构,一般是由父子两代或父子孙三代构成,其人口数如战国时期孟轲所说的有“五口之家”,或“八口之家”。

汉代晁错在分析自耕农生活水平时,也是以“今农夫五口之家”来计算。

他们的说法常被后代作为推算古代户口的主要依据,可见两代人或三代人所构成的家庭是古代社会比较常见的形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小家庭”。

宋代以前福建也有大姓人家,如林、黄、陈、郑等,但是否存在累世同居的大家庭不见史籍记载,宋代时,朱熹弟子许俭,闽清人,因“三世不分异,庭无间言”,而被时人誉为“孝友”,只三代同居就赢得孝义的美称,可以想象当时福建累世同居的大家庭并不多见,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值得考虑,就是唐宋时期由于北方战乱频繁,接连不断的大批难民渡江入闽,这些移民自身缺乏形成大家庭的客观条件,因为这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行。

明代时,福建有大家庭始见史书记载,连江县的杨崇家庭,六世同居,男女老幼有70口人,饮食一道,财产共有。

南平廖氏,五代同居,也同耕共食。

大田县吴氏六世同居,男耕女织,不分彼此。

福清县王荣也是六世同居,大小家人七百余口,不曾折箸争吵过,而且这个家庭一直发展到清代,是福建历史上受明清两代封建王朝表彰而名扬一时的大家庭。

这类传统大家庭都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累世同居,二是财产共有,三是饮食合,整个大家庭事无巨细,全由家长定夺,大家庭的日常开支基本上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

正如陈支平教授在《近五百年来福建的家族社会与文化》一书指出的那样:这种理想化、模式化的大家庭制度,只是个别的、临时性的,不可能是普遍的、永久性的。

因为这种大家庭制度严重束缚了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积极性,抑制了个人私欲的追求,不符合绝大多数人要求发展自己个体经济的愿望,也不切合实际,小农经济的脆弱性是无法为庞大的家庭经济生活提供长期保障的。

所以,这样的大家庭制度在现实生活中难于全面推行,一旦父母去世,兄弟间分家析产就在所难免,分裂为众多的小家庭,以明万历六年福建省人口为例,户数515307,人口1738793,平均每户的有3.3人。

可见明清两代福建社会还是以小家庭占大多数。

当然在闽西南山区,一部分客家人流行聚居一楼的生活方式,即人们所熟知的客家土楼现象。

每座土楼基本上是累世同居,平均居住人口上百个,房间也多达上百间以上。

以邮票上的永定县古竹乡的“承启楼”为典型代表,四环同心圆楼,康熙四十八年动工,历时三年才告竣工,现已居住第十一代人。

目前在福建已知的客家土楼达四千座左右,其聚族而居,历代相沿已成俗例。

客家土楼具有累代同居的特点,但不具备实行大家庭制度的经济基础,有的学者也持这种看法,“客家人没有形成四世、五世同居共灶的大家庭,而是分门立户”。

宋代以后,福建社会小家庭始终占主导地位,尽管封建王朝不遗余力地旌表累世同居共财的大家庭,但收效甚微,寥若晨星,更多的人愿意选择两代人或三代人构成的小家庭生活方式。

通过家庭的不断裂变,也使得家族团体不断扩大,同姓不同宗,同宗不同房的家族团体愈分愈细,越来越多,这都与明清时期小家庭的广泛发展管切相关的。

二福建人早在宋代就有零星开发台湾地区的举动,明代荷据台湾时,又有大批闽南人应募入台耕作,其中有的人随后回乡搬善过合安家。

如记载颜开誉就有迁家入台的事例。

记录此时也有郭一程在台娶妻立家。

但估计在台安家立业的人并不会太多,据1649年台湾荷兰长官费尔堡在一封信中所说,纳税的汉人有11339人,其中妇女有838位。

占8%左右,移民台湾的家庭不是很多。

时,有一批家属随郑军渡海入台,根据施琅说,明郑汉移民中,十人中有五、六个没有带家眷,男女比例比荷据时期要改善些,有家庭的人数占近一半,这是由于明末清初战争迫使许多妇女逃离大陆,后来清王朝统一台湾后,有一半以上的台湾汉民家人返回大陆祖籍地,又使台湾社会的家庭数量急剧减少。

清领台湾后采取禁止搬眷人台的措施,进一步扩大了移民中的矛盾。

可见乾隆以前,台湾男女不成比例确实很严重。

清代台湾由于男女数量前后期反差比较大,因此台湾社会的家庭结构就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如果以道光年间为界,其家庭组合的类型就有所不同。

在前期,台湾社会除了一部分传统的以夫妻为主的小家庭外,更多的是其他类型的家庭,如移民时期,单身男子占大多数,造成家庭结构的不正常,有父子移民台湾,构成父子家庭,有兄弟同往台湾,组成兄弟家庭。

说有的兄弟同居长达数世之久。

还有许多是单身汉的家庭,在广大乡村中,四、五十岁仍未娶妻的男子为数不少。

这些上了年纪的单身汉为了老有所靠,过有人祀,往往要设法抱养一个幼童作为继子,“盖台民无子者,买异姓为子,虽富家大族亦继异姓为嗣,谓瞑蛉儿。

”闽南人习惯把抱养异姓的孩童称“螟蛉儿”,有的移民特意返回原籍在亲戚间过继一个幼子,俗称“过房”,有的人到了垂暮之年,才考虑香火传承的问题,便出钱雇了一个青年入门招亲成家,继承家业和祭祀,有的人实在找不到合适的继子,就把产业托附给亲朋好友,请他们的后代兼顾烟祀,这就出现了绝嗣的家庭,在中所收录的一批托附字契就证实这一点。

移民的特定环境下,家庭的结构必然是形形色色的,而且来自不同的区域或不同的宗亲,在这种基础上构成的家族形式也与内地有所不同,那种以单纯的血缘关系形成的家族模式,在早期台湾出现得比较少,因为直系血亲关系的人数量有限,往往采取同姓合约式的联合形式,组成一定势力的家族团体,如时人所说:“台群聚族,鸠金建词字,凡同姓者皆与,不必其同技共派也”。

乾隆二十五年,清朝廷再次被迫允许移民携带家眷入台,使搬家入台成为新一轮移民潮的重要表现之一。

到了道光年间,妇女人数迅速增加,以夫妻为主的家庭逐渐普遍,传统的分家析产的习俗也随之流行。

如戴炎辉就认为:“清代台湾,以父祖死后即行分析为普遍现象”。

但那种累世同居共财的大家庭即使在后期也为数不多。

记载有八例,五世同堂有四例。

《淡水厅志节孝》记有张氏家庭六世同爨,算是代数延续比较久的大家庭。

其他县志罕见这类记载,在台湾,四世同食共财就可受到朝廷的旌表,但有清一代这类大家庭还是屈指可数。

三从以上有关清代台湾家庭结构演变的初步分析,就可以看出闽台血缘关系是非常密切,大量的福建移民冒险横渡海峡,入台开荒种田,等有了立足之地,又想方设法搬善过台,在台湾安家立业,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新的家族。

这些移民及其后代与祖籍地的家族有没有保持联系和交往呢

台湾学者尹章义先生在《清代台湾移民社会争论》一文中明确指出:在检阅的数千部族谱以及对台湾若干大族的研究报告中,都有记载与大陆家族的联系活动,有的家族与祖籍地租词的交往还十分密切。

台湾有的人认为清代后期台岛移民社会已向定居社会转型,台湾象族只是认同现居地的关系,而淡化了与祖籍地的祖源关系,这种看法显而易见是不确切的,事实是无论是在移垦时期,还是在定居时期;不论是第一代移民,或是他们的第二代、第三代的后裔,都重视与祖籍地家族的联系,两地家族相互交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乡情族亲隔不断。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讲求宗亲合睦、互助互利的家族关系,不论你走到哪里,这种根深蒂固的家族观念是难以改变的。

福建新移民到台湾,总是投亲靠友,寻求乡亲族人的帮助。

为新来的乡亲排忧解难是宗亲间又不容辞的责任,这种事例在台湾各地开发史上比比皆是。

其二,两地经济互补。

明清时期台湾是一处新开发的海岛,生活物品与生产工具极为匾乏,如农耕工具、耕牛、陶瓷、布匹等,移民们都要从内地购置后想方设法带过去,在这方面也会得到家族的资助,而且一些家族比较有钱的人,还携巨资入台募民开垦土地。

其三,两地文化交往。

据史载,台湾在康熙二十六年,才有第一位的乡试举人,叫苏峨,泉州籍,应试以前移民台湾凤山县,后人议论地为冒籍举人,即不是土生土长的台湾士子。

康熙三十三年,台湾始有第一个文进士陈梦球,祖籍同安,也被时人议为“冒籍”。

类似这种所谓“冒籍”应试的事例肯定还有不少,因为当时台湾刚刚开发,文化落后,福建一些家族生员,通过对岸族人的帮助,悄悄移民过去,利用台湾读书人不多的空子,以获取科举功名利禄。

乾嘉以前,台湾地方文化教育不发达,移民到台湾的福建人,大多也是文化水平比较低的农民。

因此,在这阶段台湾大多数家族缺乏修编族谱的文化条件,而族谱是正源明宗反映家族来龙去脉的关键载体。

“开家之有谱,犹国之有史也”。

各家族都非常重视修纂族谱,修族语也就成为两地家族间的文化交流的一项重要内容。

有不少台湾家族是直接将故乡已编印好的族谱带过去,然后再增加台湾新家族的内容。

由此可见,两地家族同修纂族谱在清代已成惯例。

其四,两地祭拜祖宗活动,林其泉教授在《闽台六亲》一书中说:“以前,凡大陆去台人员,每年清明节前后,多派人回祖籍与留在祖家的同族房的人一起到山上祭拜祖宗坟墓,在清代几乎都这样做”。

可见闽台家族交往中最密切又最重要的是两地祭祖拜神活动。

正如台中简家祠堂的一副对联所表达的精神:千秋烟祀永在前,远可追,流可溯; 百世子引能继武,木有本,水有源。

八十年代以来,两岸人民交往日益频繁,家族间的联系也更为紧密。

宗亲联谊会对联

上联:沧桑岁月同祖同宗各奔波;下联:淳朴情感相逢相遇共衷肠。

横批:血脉相通(或:血浓于水)

三代宗亲牌位的写法

我是陈氏家族的 我们辈分 光绪世发,凤仁崇仲雨己尚德,维俊其昌齐家治国,经济贤良孟润保幼,诗孝忠义木意顺情,克受书箱

寺庙落成庆典祝贺词

尊敬的富阳双溪的喻氏宗新:十月的富阳山川、层林尽染,富春江水、碧浪滔滔。

在如诗如画的双溪畔,在霜叶如花的十月,迎来了双溪喻氏家庙重建落成典礼我代表中华喻氏族史研究会,对此庆典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全体宗亲和参加盛典的嘉宾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更要对双溪的喻氏长辈、兄弟姐妹的热情接待表示衷心的感谢

作为喻氏家庭的一员,对双溪家庙的重新建成感到无比的欣喜。

适逢国庆佳节之际、十月四日这一天,耗时七年、耗资百万的《中华喻氏通谱》举行了首发纪念活动,浙江的喻氏宗亲代表,同全国13个省市、78个区县的200多位族人亲身参与、共同见证了这一庆典。

也是在这同一天湖北黄陂区姚集的喻氏祠堂在热烈的鞭炮声中建成剪彩。

喻正其、喻德华、喻友生三位副会长代表“中华喻氏族史研究会”参加了剪彩活动。

在双喜活动余兴未尽之时,又有双溪家庙的落成,三喜齐集,令我万分激动和兴奋,再次向双溪的族人致以热烈的祝贺。

我们喻氏是中华姓氏林中的一棵参天大树,堪与其他姓氏并肩媲美;我们喻氏族人勤劳勇敢、心地善良,重情义、讲信用,识大体、顾大局,我为自己是这个大家族中一份子而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

富阳的双溪,地处兆吉岭下,双溪曲折蜿蜒,真是“一山雅景开门见,两水清音隔路闻”。

居于此地的宗亲,“夹溪为田,环居皆山”,“自其外而观之,如同山重水复疑元路;自其内而观之,又如与外人间隔,不知柳暗花明别有村”,“仰而观之,林竹葱葱;俯而听之,水声潺潺”。

如此锦绣之地,必定人杰地灵,人才辈出,想喻汝砺先祖,号“扪膝先生”,一生耿介,不附权奸,不苟和议,坚持抗金,为人光明磊落,官居户部尚书。

其后裔喻桓公,任宋朝严州太守;其后人又有喻俊公,明朝时任通城县令,政绩响誉荆楚。

喻氏先贤风范,令我们追摹学习。

富阳双溪家庙的修建,有着悠久的历史,喻俊公于明朝成化15年(公元1479年)就写有《关山喻氏祠堂记》,双溪始祖锦十公之四世孙性道公复修,继之有七世孙孟昂公接续竣工。

清雍正丁未(公元1727年)又遭火灾,十五世孙作上、作则兄弟二公,又肩担重修之责。

反反复复,数次劫难。

面对重重灾难,矢志于家庙的重建。

终于在今天——2010年10月16日,又一座辉煌壮观的家庙得以建成。

我们喻氏干事业持之以恒的精神,可以惊天地、泣鬼神,令世人惊叹。

今天,隆重举行家庙落成典礼,这是喻氏宗亲的一件喜事。

它的落成对于追寻双溪喻氏的族史、缅怀先祖开基拓土的丰功伟绩、弘扬他们的高深美德、开创后辈伟业、继承先祖们的优良作风、构建和谐社会,将会赶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我深信双溪家庙的落成,一定会给我们喻氏农亲带来吉祥、带来安康、带来兴旺发达的好运,使我们喻氏在中华复兴的民族大业中,独树一帜,创造出美好的未来。

最后,敬祝全体喻氏宗亲身体健康,家庭美满幸福、万事如意

恭祝我们喻氏万代兴隆、子孙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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