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需一些有关公平正义的名言警句和故事
气血之怒不可有,理义之怒不可无。
————意思是:凭情感印象而愤怒不应当存在,为真理正义而愤怒不应当缺少。
出自《史典·愿体集》 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 孟德斯鸠 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
—— 但丁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惟贤惟德,能服于人。
—— 刘备 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耻禄之不伙,而耻智之不博。
—— 张衡 土扶可城墙,积德为厚地。
—— 李白 行一件好事,心中泰然;行一件歹事,衾影抱愧。
—— 神涵光 入于污泥而不染、不受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侵蚀,是最难能可贵的革命品质。
—— 周恩来 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情无过于良心的死灭。
—— 郭沫若 害羞是畏惧或害怕羞辱的情绪,这种情绪可以阻止人不去犯某些卑鄙的行为。
—— 斯宾诺莎应该热心地致力于照道德行事,而不要空谈道德。
—— 德谟克利特 感情有着极大的鼓舞力量,因此,它是一切道德行为的重要前提。
—— 凯洛夫 没有伟大的品格,就没有伟大的人,甚至也没有伟大的艺术家,伟大的行动者。
—— 罗曼·罗兰 理智要比心灵为高,思想要比感情可靠。
—— 高尔基 共产主义不仅表现在田地里和汗水横流的工厂,它也表现在家庭里、饭桌旁,在亲戚之间,在相互的关系上。
—— 马雅可夫斯基 有德行的人之所以有德行,只不过受到的诱惑不足而已;这不是因为他们生活单调刻板,就是因为他们专心一意奔向一个目标而无暇旁顾。
—— 邓肯 人类被赋予了一种工作,那就是精神的成长。
—— 列夫·托尔斯泰 人在智慧上应当是明豁的,道德上应该是清白的,身体上应该是清洁的。
—— 契诃夫 良心是由人的知识和全部生活方式来决定的。
—— 马克思 守法和有良心的人,即使有迫切的需要也不会偷窃,可是,即使把百万金元给了盗贼,也没法儿指望他从此不偷不盗。
—— 克雷洛夫 精神上的道德力量发挥了它的潜能,举起了它的旗帜,于是我们的爱国热情和正义感在现实中均得施展其威力和作用。
—— 黑格尔 把“德性”教给你们的孩子:使人幸福的是德性而非金钱。
这是我的经验之谈。
在患难中支持我的是道德,使我不曾自杀的,除了艺术以外也是道德。
—— 贝多芬 如果道德败坏了,趣味也必然会堕落。
——狄德罗 我愿证明,凡是行为善良与高尚的人,定能因之而担当患难。
—— 贝多芬 我深信只有有道德的公民才能向自己的祖国致以可被接受的敬礼。
—— 卢梭 让我们把不名誉作为刑罚最重的部分吧
— 孟德斯鸠 正义必胜
-黑猫警长
以公平正义为话题作文题目弄什么好
作家杨大侠指出,当今武林,尔虞我诈的现象锈蚀着人的灵魂,掏空着人的良知,灵魂都卖给了“魔鬼”,让人痛心疾首。
江湖不是污浊场,而应是朗朗晴空;行侠不是走秀台,而应是庄严的旅行。
需要一种正义的力量,把丑恶揭露得淋漓尽致,让希望和光明鼓舞照亮善良的江湖中人。
关于“公平正义”的名言警句和故事有哪些
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在十六届六中全会公报中,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被放在了重要位置。
公报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十六届六中全会从解决当前最突出的问题出发,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出发,提出了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六个方面的制度,即要用六大制度建设来保障公平正义: 1.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
主要着眼点在于完善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各项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的和应有的民主权利。
我们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还要建立和完善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纠纷调处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促进社会成员和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建立健全维护公共安全的有效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等等。
2.健全法律制度。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速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使我们的法律制度能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规范社会建设和管理、维护社会安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法律基础。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健全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3.完善司法体制机制。
继续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司法惩罚犯罪和化解纠纷职能、权利救济职能、平衡利益职能和司法监督职能,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提高司法公信力,筑牢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维护社会稳定。
4.构建公共财政制度。
着眼点是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领域。
通过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运用税收杠杆和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并结合执行国家的货币政策,鼓励产业结构调整,引导社会资源优化配置,调节市场供需总量基本平衡,保持市场稳定;通过调整社会分配关系,运用补助、贴息等财政措施,引导和调控资源向发展相对薄弱的区域和领域倾斜配置,使得公共服务成为调节收入分配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5.改革收入分配制度。
主要是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原则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6.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主要是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我们要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做实个人账户,探索建立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要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户和五保供养对象纳入救助范围。
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制度。
积极稳妥地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同时还要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管理能力建设等等。
关于“正义”的句子有哪些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
政法干警只有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深刻理解公平正义理念的丰富内涵,对于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而言,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必须准确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合法合理。
公平正义的首要内容便是确保一切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是根据民主程序制定的,充分体现了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本身就蕴含着公平正义的精神。
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就是合乎了公平正义的形式要求。
同时,执法者还必须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
一是权力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赋予该项权利的目的。
现实中,有的政法机关把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作为创收渠道,为干警制定罚款指标;有的政法机关为保护本地利益争案件管辖权,等等。
凡此种种,执法权力被用于法律规定之外的目的,这显然是滥用职权,与公平正义相违背。
二是案件与处理结果轻重幅度相当。
对犯罪分子处罚的轻重应当与其所犯罪行轻重相当,罚当其罪,不能重罪轻罚,也不能轻罪重罚。
行政处罚也是如此,畸轻畸重就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三是同样情形同样处理。
这一方面是法律自身的要求,更重要的是符合社会公众对公平合理的理解和期望,同时也有助于遏制执法权力的滥用、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权威。
二、平等对待。
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具体要求,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具体方式。
平等对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反对特权。
反对给予同等条件者不同的待遇。
二是禁止歧视。
不允许对任何社会关系中处于劣势地位的主体有歧视行为。
三、及时高效。
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
一个旷日持久的官司,可以把一个家庭、一个企业拖垮,虽然最终赢了官司,但公平正义已大打折扣。
要着力提高时间效率,减少工作拖延;着力提高物质效率,减低经济消耗;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减少不合理制度的负面作用(四)程序公正。
正义不仅应有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这就是程序公正的重要价值所在。
程序公正不仅是实体公正实现的前提和保障,而且本身也具有独立的价值。
正当的法律程序,对于限制随意性、化解矛盾、缓解冲突、补救权力、防止权力滥用、树立政法队伍形象,都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政法干警要切实遵守程序规范,严格按照程序规则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