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烟斗的结尾
就像一个大花园,多么美丽,多么可爱,我们在这里茁壮成长。
我们走进教室,只见窗口那里不断地滚进浓雾,教室里简直就像一个大蒸笼。
春天使大地焕然一新,春天给学校满园春色,春天给我们欢乐和希望,催促我们奋发向上。
校园里有迷人的四季:桃红柳绿的春天,花繁叶茂的夏天,枫红菊香的秋天,松青雪白的冬天。
昔日四座破烂的校舍不翼而飞,崭新的教室和会议室屹立在屏障似的围墙里面,小巧玲珑的传达室守卫在大门西侧。
在学校的中院有一个菱形的,里面有许多红色的小金鱼,它们在清清的水里追逐着、嬉戏着。
露出云层的群山似岛屿般一簇簇一抹抹的悬浮着。
周围的大山像一幅五颜六色的花布。
山浪峰涛,层层叠叠。
大山黑苍苍没边没沿,刀削斧砍般的崖头顶天立地。
起伏的黄土山头,真像一片大洪水的波涛。
龙山头,像一座大墓似的耸立在夜色中。
峡江两岸的山直起直落,高得让人。
幽幽的深谷显的骇人的清静和阴冷。
山沟被雪填平了,和山背一样高,成了一片片平平的雪铺的大广场。
晨曦初照,而山像含羞的少女,若隐若现,日落西山,余光横照。
海潮像冲锋的队伍一样,鼓噪着,呐喊着,拼命地冲上沙滩。
潮头有数丈之高,一涌而至。
疯狂的潮汛充满令人战栗的恐怖和高深莫测的神秘。
如巨雷般的海潮像千军万马席地而卷,在呐喊、嘶鸣中向下游奔去。
海潮狂暴得像个恶魔,翻腾的泡沫,失去了均衡的节奏。
狂潮拍石,十里海岸同时金钟齐鸣,铿铿锵锵,很有节奏。
春潮涨了,像家乡的松涛声,像母亲召唤女儿的声音。
暗绿色的海水,卷起城墙一样高的巨浪狂涌过来,那阵势真像千匹奔腾的战马向着敌人冲锋陷阵。
潮声像大海的诗韵,满含着哲理和启示。
那意境,如春风轻拔琴弦,如暮花飘落柔波。
那涨潮或落潮时,那一声声有节奏的拍打海滩的声响,宛如慈母拍婴儿入睡发出的催眠曲
描写疲惫的优美语句
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自古多情空余恨,更哪堪冷落清秋节 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 疲倦从四脚钻到肉皮里、骨髓里 写疲劳的句子 疲倦从四脚钻到肉皮里、骨髓里,刹那间,他的肢体,他的骨骼,都软绵绵、轻飘飘的了,这是不是就叫做“失重”呢? 她像一摊泥坐在青草地上,她哪还有力量站起来。
她的眼圈总是乌黑的,步态是疲惫的。
先生坐在那张高背的皮椅子上,抽着烟斗。
他显得疲惫不堪,软弱无力,身子坐得那么低,好像要陷进椅子里似的。
那样子,仿佛一连干了三天三夜的重活,撑不住了,瘫在了这儿。
他疲倦了,可是这种情况老没个完。
他真想坐在地上休息一会儿,哭一场,睡一觉。
他浑身冒汗,疲惫不堪,仿佛同五个酒鬼进行了一场搏斗似的。
整个部队就像喝醉了烧酒一般,歪歪斜斜,简直是在睡梦中行进。
内容概括:这篇介绍了关于描写疲劳的句子,希望对你有帮助
形容身体疲惫的句子
他留下了豆大似的汗珠,疲倦不堪,感觉自己都要倒下了,整个衣服上全都浸着汗珠,头发都像洗过一般。
描写民国时期,女生衣着和北洋军阀的句子
刘半农等所著《赛金花本事》:对清末民初曾经风光无限的状元夫人、名妓赛金花是这样描述的——“就说我吧,除去时头上戴一根大簪,三排小簪,每排是四根,全都是翡翠的。
梳着五套头——当时最时兴的样式——颈上挂金链,戴着珐琅银表。
冬天穿狐裘都是按着颜色深浅替换。
我耳朵上戴的那副牛奶珠坠子就值几千两。
“上海《时报》:“妇女现流行一种淫妖之时下衣服,实为不成体统,不堪寓目者。
女衫手臂露出一尺左右,女裤则吊高一尺有余,乃至暑天,内则穿一粉红洋纱背心,而外罩一有眼纱之纱衫,几至肌肉尽露。
此等妖服,始行于妓女,妓女以色事人,本不足责,乃上海之各大家闺秀,均效学妓女之时下流行恶习。
妖服冶容诲淫,女教沦亡,至斯已极。
”张爱玲对服装的描述:“黄的宽袍大袖,嘈切的云朵盘头;黑色绸底上装嵌着桃红的边,青灰长裙,淡黄玳瑁眼镜;如意镶边的宝蓝配着苹果绿色的绣花袄裤”;“有一种橄榄绿的暗色绸,上面掠过大的黑影,满蓄的风雷。
还有一种丝质的日本料子,淡湖色,闪着木纹、水纹;每隔一段路,水上漂着两朵茶碗大的梅花,铁划银钩,像中世纪礼拜堂里的五彩玻璃窗画,红玻璃上嵌着沉重的铁质沿边”。
推荐《更衣记》: 《更衣记》是传奇作家张爱玲女士的一篇美文。
作者用她从容淡然的笔墨在短短的千字文中将辛亥革命前后的百年服饰演变娓娓道来,字里行间巧妙地讲述着她对服饰的独特见解。
如果当初世代相传的衣服没有大批卖给收旧货的,一年一度六月里晒衣裳,该是一件辉煌热闹的事罢。
你在竹竿与竹竿之间走过,两边拦着绫罗绸缎的墙——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宫室里发掘出的甬道。
你把额角贴在织金的花绣上。
太阳在这边的时候,将金线晒得滚烫,然而现在已经冷了。
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裳的时候又把灰尘给抖了下来,在黄色的太阳里飞舞着。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我们不大能够想象过去的世界,这么迂缓,安静,齐整——在满清三百年的统治下,女人竟没有什么时装可言
一代又一代的人穿着同样的衣服而不觉得厌烦。
开国的时候,因为“男降女不降”,女子的服装还保留着显着的明代遗风。
从十七世纪中叶直到十九世纪末,流行着极度宽大的衫裤,有一种四平八稳的沉着气象。
领圈很低,有等于无。
穿在外面的“大袄”,在并非正式的场合,宽了衣,便露出“中袄”。
“中袄”里面有紧窄合身的“小袄”,上床也不脱去,多半是娇媚的,桃红或水红。
三件袄子之上又加着“云肩背心”,黑缎宽镶,盘着大云头。
削肩,细腰,平胸,薄而小的标准美女在这一层层衣衫的重压下失踪了。
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不过是一个衣架子罢了。
中国人不赞成太触目的女人。
历史上记载的耸人听闻的美德——譬如说,一只胳膊被陌生男子拉了一把,便将它砍掉——虽然博得普通的赞叹,知识阶级对之总隐隐地觉得有点遗憾,因为一个女人不该吸引过度的注意;任是铁铮铮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气里生了锈。
女人要想出众一点,连这样堂而皇之的途径都有人反对,何况奇装异服,自然那更是伤风败俗了。
出门时裤子上罩的裙子,其规律化更为彻底。
通常都是黑色,逢着喜度年节,太太穿红的,姨太太穿粉红。
寡妇系黑裙,可是丈夫过世多年之后,如有公婆在堂,她可以穿湖色或雪青。
裙上的细褶是女人的仪态最严格的试验。
家教好的姑娘,莲步姗姗,百褶裙虽不至于纹丝不动,也只限于最轻微的摇颤。
不惯穿裙的小家碧玉走起路来便予人以惊风骇浪的印象。
更为苛刻的是新娘的红裙,裙腰垂下一条条半寸来宽的飘带,带端系着铃。
行动时只许有一点隐约的叮当,像远山上宝塔上的风铃。
晚至一九二○年左右,比较潇洒自由的宽褶裙入时了,这一类的裙子方才完全废除。
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为暴发户。
皮衣有一定的季节,分门别类,至为详尽。
十月里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层皮是可以的,至于穿什么皮,那却要顾到季节而不能顾到天气了。
初冬穿“小毛”,如青种羊,紫羔,珠羔;然后穿“中毛”,如银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白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
“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
中下等阶级的人以前比现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银嵌或羊皮袍子。
姑娘们的“昭君套”为阴森的冬月添上点色彩。
根据历代的图画,昭君出塞所戴的风兜是爱斯基摩式的,简单大方,好莱坞明星仿制者颇多。
中国十九世纪的“昭君套”却是颠狂冶艳的,——一顶瓜皮帽,帽檐围上一圈皮,帽顶缀着极大的红绒球,脑后垂着两根粉红缎带,带端缀着一对金印,动辄相击作声。
对于细节的过份的注意。
为这一时期的服装的要点。
现代西方的时装,不必要的点缀品未尝不花样多端,但是都有个目的——把眼睛的蓝色发扬光大起来,补助不发达的胸部,使人看上去高些或矮些,集中注意力在腰肢上,消灭臀部过度的曲线……古中国衣衫上的点缀品却是完全无意义的。
若说它是纯粹装饰性质的罢,为什么连鞋底上也满布着繁缛的图案呢
鞋的本身就很少在人前露脸的机会,别说鞋底了,高底的边缘也充塞着密密的花纹。
袄子有“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之别,镶滚之外,下摆与大襟上还闪烁着水钻盘的梅花,菊花。
袖上另钉着名唤“阑干”的丝质花边,宽约七寸,挖空镂出福寿字样。
这样聚集了无数小小的有趣之点。
这样不停地另生枝节,放恣,不讲理,在不相干的事物上浪费了精力,正是中国有闲阶级一贯的态度。
惟有世界上最清闲的国家里最闲的人,方才能够领略到这些细节的妙处。
制造一百种相仿而不犯重的图案,固然需要艺术与时间;欣赏它,也同样地烦难。
古中国的时装设计家似乎不知道,一个女人到底不是大观园。
太多的堆砌使兴趣不能集中。
我们的时装的历史,一言以蔽之,就是这些点缀品的逐渐减去。
当然事情不是这么简单。
还有腰身大小的交替盈蚀。
第一个严重的变化发生在光绪三十二三年。
铁路已经不那么稀罕了,火车开始在中国人的生活里占一重要位置。
诸大商港的时新款式迅速地传入内地。
衣裤渐渐缩小,“阑干”与阔滚条过了时,单剩下一条极窄的。
扁的是“韭菜边”,圆的是“灯草边”,又称“线香滚”。
在政治动乱与社会不靖的时期——譬如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时髦的衣服永远是紧匝在身上,轻捷利落,容许剧烈的活动。
在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因为衣裤过于紧小,肘弯膝盖,筋骨接榫处非得开缝不可。
中国衣服在革命酝酿期间差一点就胀裂开来了。
“小皇帝”登基的时候,袄子套在人身上像刀鞘。
中国女人的紧身背心的功用实在奇妙——衣服再紧些,衣服底下的肉体也还不是写实派的作风,看上去不大像个女人而像一缕诗魂。
长袄的直线延至膝盖为止,下面虚飘飘垂下两条窄窄的裤管,似脚非脚的金莲抱歉地轻轻踏在地上。
铅笔一般瘦的裤脚妙在给人一种伶仃无告的感觉。
在中国诗里,“可怜”是“可爱”的代名词。
男人向有保护异性的嗜好,而在青黄不接的过渡时代,颠连困苦的生活情形更激动了这种倾向。
宽袍大袖的,端凝的妇女现在发现太福相了是不行的,做个薄命人反倒于她们有利。
那又是一个各趋极端的时代。
政治与家庭制度的缺点突然被揭穿。
年青的知识阶级仇视着传统的一切,甚至于中国的一切。
保守性的方面也因为惊恐的缘故而增强了压力。
神经质的论争无日不进行着,在家庭里,在报纸上,在娱乐场所。
连涂脂抹粉的文明戏演员,姨太太们的理想恋人,也在戏台上向他们的未婚妻借题发挥讨论时事,声泪俱下。
一向心平气和的古国从来没有如此骚动过。
在那歇斯底里的气氛里,“元宝领”这东西产生了——高得与鼻尖平行的硬领,像缅甸的一层层叠至尺来高的金属顶圈一般,逼迫女人们伸长了脖子。
这吓人的衣领与下面的一捻柳腰完全不相称。
头重脚轻,无均衡的性质正象征了那个时代。
民国初建立,有一时期似乎各方面都有浮面的清明气象。
大家都认真相信卢骚的理想化的人权主义。
学生们热诚拥护投票制度,非孝,自由恋爱。
甚至于纯粹的精神恋爱也有人实验过,但似乎不会成功。
时装上也显出空前的天真,轻快,愉悦。
“喇叭管袖子”飘飘欲仙,露出一大截玉腕。
短袄腰部极为紧小。
上层阶级的女人出门系裙,在家里只穿一条齐膝的短裤,丝袜也只到膝为止,裤与袜的交界处偶然也大胆地暴露了膝盖,存心不良的女人往往从袄底垂下挑拨性的长而宽的淡色丝质裤带,带端飘着排穗。
民国初年的时装,大部份的灵感是得自西方的。
衣领减低了不算,甚至被蠲免了的时候也有。
领口挖成圆形,方形,鸡心形,金刚钻形。
白色丝质围巾四季都能用。
白丝袜脚跟上的黑绣花,像虫的行列,蠕蠕爬到腿肚子上。
交际花与妓女常常有戴平光眼镜以为美的。
舶来品不分皂白地被接受,可见一斑。
军阀来来去去,马蹄后飞沙走石,跟着他们自己的官员,政府,法律,跌跌绊绊赶上去的时装,也同样地千变万化。
短袄的下摆忽而圆,忽而尖,忽而六角形。
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宝一般,没有年纪的,随时可以变卖,然而在民国的当铺里不复受欢迎了,因为过了时就一文不值。
时装的日新月异并不一定表现活泼的精神与新颖的思想。
恰巧相反。
它可以代表呆滞;由于其他活动范围内的失败,所有的创造力都流入衣服的区域里去。
在政治混乱期间,人们没有能力改良他们的生活情形。
他们只能够创造他们贴身的环境——那就是衣服。
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
一九二一年,女人穿上了长袍。
发源于满洲的旗装自从旗人入关之后一直是与中土的服装并行着的,各不相犯。
旗下的妇女嫌她们的旗袍缺乏女性美,也想改穿较妩媚的袄裤,然而皇帝下诏,严厉禁止了。
五族共和之后,全国妇女突然一致采用旗袍,倒不是为了效忠于满清,提倡复辟运动,而是因为女子蓄意要模仿男子。
在中国,自古以来女人的代名词是“三绺梳头,两截穿衣。
”一截穿衣与两截穿衣是很细微的区别,似乎没有什么不公平之处,可是一九二○年的女人很容易地就多了心。
她们初受西方文化的薰陶,醉心于男女平权之说,可是四周的实际情形与理想相差太远了,羞愤之下,她们排斥女性化的一切,恨不得将女人的根性斩尽杀绝。
因此初兴的旗袍是严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风格。
政治上,对内对外陆续发生的不幸事件使民众灰了心。
青年人的理想总有支持不了的一天。
时装开始紧缩。
喇叭管袖子收小了。
一九三○年,袖长及肘,衣领又高了起来。
往年的元宝领的优点在它的适宜的角度,斜斜地切过两腮,不是瓜子脸也变了瓜子脸,这一次的高领却是圆筒式的,紧抵着下颔,肌肉尚未松弛的姑娘们也生了双下巴。
这种衣领根本不可恕。
可是它象征了十年前那种理智化的淫逸的空气——直挺挺的衣领远远隔开了女神似的头与下面的丰柔肉身。
这儿有讽刺、有绝望后的狂笑。
当时欧美流行着的双排钮扣的军人式的外套正和中国人凄厉的心情一拍即合。
然而恪守中庸之道的中国女人在那雄赳赳的大衣底下穿着拂地的丝绒长袍,袍叉开到大腿上,露出同样质料的长裤子,裤脚上闪着银色花边。
衣服的主人翁也是这样的奇异的配搭,表面上无不激烈地唱高调,骨子里还是唯物主义者。
近年来最重要的变化是衣袖的废除。
(那似乎是极其艰难危险的工作,小心翼翼地,费了二十年的工夫方才完全剪去。
)同时衣领矮了,袍身短了,装饰性质的镶滚也免了,改用盘花钮扣来代替,不久连钮扣也被捐弃了,改用揿钮。
总之,这笔账完全是减法——所有的点缀品,无论有用没用,一概剔去。
剩下的只有一件紧身背心,露出颈项,两臂与小腿。
现在要紧的是人,旗袍的作用不外乎烘云托月忠实地将人体轮廓曲曲勾出。
革命前的装束却反之,人属次要,单只注重诗意的线条,于是女人的体格公式化,不脱衣服不知道她与她有什么不同。
我们的时装不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实业,不比在巴黎,几个规模宏大的时装公司如Lelong’s,Schiaparelli’s,垄断一切,影响及整个白种人的世界。
我们的裁缝却是没主张的。
公众的幻想往往不谋而合,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洪流。
裁缝只有追随的份儿。
因为这缘故,中国的时装更可以作民意的代表。
究竟谁是时装的首创者,很难证明,因为中国人素不尊重版权,而且作者也不甚介意,既然抄袭是最隆重的赞美。
最近入时的半长不短的袖子,又称“四分之三袖”,上海人便说是香港发起的,而香港人又说是由上海传来的,互相推诿,不敢负责。
一双袖子翩翩归来,预兆形式主义的复兴。
最新的发展是向传统的一方面走,细节虽不能恢复,轮廓却可尽量引用,用得活泛,一样能够适应现代环境的需要。
旗袍的大襟采取围裙式,就是个好例子,很有点“三日入厨下”的风情,耐人寻味。
男装的近代史较为平淡。
只有一个极短的时期,民国四年至八九年,男人的衣服也讲究花哨,滚上多道的如意头,而且男女的衣料可以通用,然而生当其时的人都认为是天下大乱的怪现状之一。
目前中国人的西装,固然是谨严而黯淡,遵守西洋绅士的成规,即是中装也长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里面打滚,质地与图案也极单调。
男子的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单凭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衣服似乎是不足挂齿的小事。
刘备说过这样的话:“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
”可是如果女人能够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
有个西方作家(是萧伯纳么
)曾经抱怨过,多数女人选择丈夫远不及选择帽子一般的聚精会神,慎重考虑。
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直到十八世纪为止,中外的男子尚有穿红着绿的权利。
男子服色的限制是现代文明的特征。
不论这在心理上有没有不健康的影响,至少这是不必要的压抑。
文明社会的集团生活里,必要的压抑有许多种,似乎小节上应当放纵些,作为补偿。
有这么一种议论,说男性如果对于衣着感到兴趣些,也许他们会安分一点,不至于千方百计争取社会的注意与赞美,为了造就一己的声望,不惜祸国殃民。
若说只消将男人打扮得花红柳绿的,天下就太平了,那当然是笑话。
大红蟒衣里面戴着绣花肚兜的官员,照样会淆乱朝纲。
但是预言家威尔斯的合理化的乌托邦里面的男女公民一律穿着最鲜艳的薄膜质的衣裤,斗篷,这倒也值得做我们参考的资料。
因为习惯上的关系,男子打扮得略略不中程式,的确看着不顺眼,中装上加大衣,就是一个例子,不如另加上一件棉袍或皮袍来得妥当,便臃肿些也不妨。
有一次我在电车上看见一个年青人,也许是学生,也许是店伙,用米色绿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紧的袍,脚上穿着女式红绿条纹短袜,嘴里衔着别致的描花假象牙烟斗,烟斗里并没有烟。
他吮了一会,拿下来把它一截截拆开了,又装上去,再送到嘴里去吮,面上颇有得色。
乍看觉得可笑,然而为什么不呢,如果他喜欢
…… 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的皮与渣。
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
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
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罢
什么好书描写人物或者事物的句子很优美
推荐一下,节选和片段也行
我与地坛(全文) 作者:史 如果此前你从未读过这篇文章,我希望你能够用心去读它。
你它,就再不会将它忘记。
一 我在好几篇小说中都提到过一座废弃的古园,实际就是地坛。
许多年前旅游业还没有开展,园子荒芜冷落得如同一片野地,很少被人记起。
地坛离我家很近。
或者说我家离地坛很近。
总之,只好认为这是缘分。
地坛在我出生前四百多年就座落在那儿了,而自从我的祖母年轻时带着我父亲来到北京,就一直住在离它不远的地方——五十多年间搬过几次家,可搬来搬去总是在它周围,而且是越搬离它越近了。
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
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
四百多年里,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
这时候想必我是该来了。
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
那时,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自从那个下午我无意中进了这园子,就再没长久地离开过它。
我一下子就理解了它的意图。
正如我在一篇小说中所说的:“在人口密聚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
” 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
我在那篇小说中写道:“没处可去我便一天到晚耗在这园子里。
跟上班下班一样,别人去上班我就摇了轮椅到这儿来。
园子无人看管,上下班时间有些抄近路的人们从园中穿过,园子里活跃一阵,过后便沉寂下来。
” “园墙在金晃晃的空气中斜切下—溜荫凉,我把轮椅开进去,把椅背放倒,坐着或是躺着,看书或者想事,撅一杈树枝左右拍打,驱赶那些和我一样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上的小昆虫。
”“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
” “满园子都是草木竟相生长弄出的响动,悉悉碎碎片刻不息。
”这都是真实的记录,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
除去几座殿堂我无法进去,除去那座祭坛我不能上去而只能从各个角度张望它,地坛的每一棵树下我都去过,差不多它的每一米草地上都有过我的车轮印。
无论是什么季节,什么天气,什么时间,我都在这园子里呆过。
有时候呆一会儿就回家,有时候就呆到满地上都亮起月光。
记不清都是在它的哪些角落里了。
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出生。
这样想了好几年,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这样想过之后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
比如你起早熬夜准备考试的时候,忽然想起有一个长长的假期在前面等待你,你会不会觉得轻松一点?并且庆幸并且感激这样的安排?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这却不是在某一个瞬间就能完全想透的,不是一次性能够解决的事,怕是活多久就要想它多久了,就像是伴你终生的魔鬼或恋人。
所以,十五年了,我还是总得到那古园里去,去它的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
十五年中,这古园的形体被不能理解它的人肆意雕琢,幸好有些东西是任谁也不能改变它的。
譬如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譬如在园中最为落寞的时间,—群雨燕便出来高歌,把天地都叫喊得苍凉;譬如冬天雪地上孩子的脚印,总让人猜想他们是谁,曾在哪儿做过些什么,然后又都到哪儿去了;譬如那些苍黑的古柏,你忧郁的时候它们镇静地站在那儿,你欣喜的时候它们依然镇静地站在那儿,它们没日没夜地站在那儿,从你没有出生一直站到这个世界上又没了你的时候;譬如暴雨骤临园中,激起一阵阵灼烈而清纯的草木和泥土的气味,让人想起无数个夏天的事件;譬如秋风忽至,再有—场早霜,落叶或飘摇歌舞或坦然安卧,满园中播散着熨帖而微苦的味道。
味道是最说不清楚的。
味道不能写只能闻,要你身临其境去闻才能明了。
味道甚至是难于记忆的,只有你又闻到它你才能记起它的全部情感和意蕴。
所以我常常要到那园子里去。
二 现在我才想到,当年我总是独自跑到地坛去,曾经给母亲出了一个怎样的难题。
她不是那种光会疼爱儿子而不懂得理解儿子的母亲。
她知道我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我出去走走,知道我要是老呆在家里结果会更糟,但她又担心我一个人在那荒僻的园子里整天都想些什么。
我那时脾气坏到极点,经常是发了疯一样地离开家,从那园子里回来又中了魔似的什么话都不说。
母亲知道有些事不宜问,便犹犹豫豫地想问而终于不敢问,因为她自己心里也没有答案。
她料想我不会愿意她跟我一同去,所以她从未这样要求过,她知道得给我一点独处的时间,得有这样一段过程。
她只是不知道这过程得要多久,和这过程的尽头究竟是什么。
每次我要动身时,她便无言地帮我准备,帮助我上了轮椅车,看着我摇车拐出小院;这以后她会怎样,当年我不曾想过。
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一件什么事又返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时的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
待她再次送我出门的时候,她说:“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
”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听出,母亲这话实际上是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是给我的提示,是恳求与嘱咐。
只是在她猝然去世之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里的那些漫长的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宁,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
现在我可以断定,以她的聪慧和坚忍,在那些空落的白天后的黑夜,在那不眠的黑夜后的白天,她思来想去最后准是对自己说:“反正我不能不让他出去,未来的日子是他自己的,如果他真的要在那园子里出了什么事,这苦难也只好我来承担。
”在那段日子里——那是好几年长的一段日子,我想我一定使母亲作过了最坏的准备了,但她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你为我想想”。
事实上我也真的没为她想过。
那时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来不及为母亲想,他被命运击昏了头,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
她有一个长到二十岁上忽然截瘫了的儿子,这是她唯一的儿子;她情愿截瘫的是自己而不是儿子,可这事无法代替;她想,只要儿子能活下去哪怕自己去死呢也行,可她又确信一个人不能仅仅是活着,儿子得有一条路走向自己的幸福;而这条路呢,没有谁能保证她的儿子终于能找到。
——这样一个母亲,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
有一次与一个作家朋友聊天,我问他学写作的最初动机是什么?他想了一会说:“为我母亲。
为了让她骄傲。
”我心里一惊,良久无言。
回想自己最初写小说的动机,虽不似这位朋友的那般单纯,但如他一样的愿望我也有,且一经细想,发现这愿望也在全部动机中占了很大比重。
这位朋友说:“我的动机太低俗了吧?”我光是摇头,心想低俗并不见得低俗,只怕是这愿望过于天真了。
他又说:“我那时真就是想出名,出了名让别人羡慕我母亲。
”我想,他比我坦率。
我想,他又比我幸福,因为他的母亲还活着。
而且我想,他的母亲也比我的母亲运气好,他的母亲没有一个双腿残废的儿子,否则事情就不这么简单。
在我的头一篇小说发表的时候,在我的小说第一次获奖的那些日子里,我真是多么希望我的母亲还活着。
我便又不能在家里呆了,又整天整天独自跑到地坛去,心里是没头没尾的沉郁和哀怨,走遍整个园子却怎么也想不通:母亲为什么就不能再多活两年?为什么在她儿子就快要碰撞开一条路的时候,她却忽然熬不住了?莫非她来此世上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却不该分享我的一点点快乐?她匆匆离我去时才只有四十九呀!有那么一会,我甚至对世界对上帝充满了仇恨和厌恶。
后来我在一篇题为“合欢树”的文章中写道:“我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闭上眼睛,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很久很久,迷迷糊溯的我听见了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
’我似乎得了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从树林里穿过。
”小公园,指的也是地坛。
只是到了这时候,纷纭的往事才在我眼前幻现得清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才在我心中渗透得深彻。
上帝的考虑,也许是对的。
摇着轮椅在园中慢慢走,又是雾罩的清晨,又是骄阳高悬的白昼,我只想着一件事:母亲已经不在了。
在老柏树旁停下,在草地上在颓墙边停下,又是处处虫鸣的午后,又是鸟儿归巢的傍晚,我心里只默念着一句话:可是母亲已经不在了。
把椅背放倒,躺下,似睡非睡挨到日没,坐起来,心神恍惚,呆呆地直坐到古祭坛上落满黑暗然后再渐渐浮起月光,心里才有点明白,母亲不能再来这园中找我了。
曾有过好多回,我在这园子里呆得太久了,母亲就来找我。
她来找我又不想让我发觉,只要见我还好好地在这园子里,她就悄悄转身回去,我看见过几次她的背影。
我也看见过几回她四处张望的情景,她视力不好,端着眼镜像在寻找海上的一条船,她没看见我时我已经看见她了,待我看见她也看见我了我就不去看她,过一会我再抬头看她就又看见她缓缓离去的背影。
我单是无法知道有多少回她没有找到我。
有一回我坐在矮树丛中,树丛很密,我看见她没有找到我;她一个人在园子里走,走过我的身旁,走过我经常呆的一些地方,步履茫然又急迫。
我不知道她已经找了多久还要找多久,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决意不喊她——但这绝不是小时候的捉迷藏,这也许是出于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但这倔强只留给我痛侮,丝毫也没有骄傲。
我真想告诫所有长大了的男孩子,千万不要跟母亲来这套倔强,羞涩就更不必,我已经懂了可我已经来不及了。
儿子想使母亲骄傲,这心情毕竟是太真实了,以致使“想出名”这一声名狼藉的念头也多少改变了一点形象。
这是个复杂的问题,且不去管它了罢。
随着小说获奖的激动逐日暗淡,我开始相信,至少有一点我是想错了:我用纸笔在报刊上碰撞开的一条路,并不就是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
年年月月我都到这园子里来,年年月月我都要想,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
母亲生前没给我留下过什么隽永的哲言,或要我恪守的教诲,只是在她去世之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随光阴流转,在我的印象中愈加鲜明深刻。
有一年,十月的风又翻动起安详的落叶,我在园中读书,听见两个散步的老人说:“没想到这园子有这么大。
”我放下书,想,这么大一座园子,要在其中找到她的儿子,母亲走过了多少焦灼的路。
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三 如果以一天中的时间来对应四季,当然春天是早晨,夏天是中午,秋天是黄昏,冬天是夜晚。
如果以乐器来对应四季,我想春天应该是小号,夏天是定音鼓,秋天是大提琴,冬天是圆号和长笛。
要是以这园子里的声响来对应四季呢?那么,春天是祭坛上空漂浮着的鸽子的哨音,夏天是冗长的蝉歌和杨树叶子哗啦啦地对蝉歌的取笑,秋天是古殿檐头的风铃响,冬天是啄木鸟随意而空旷的啄木声。
以园中的景物对应四季,春天是一径时而苍白时而黑润的小路,时而明朗时而阴晦的天上摇荡着串串杨花;夏天是一条条耀眼而灼人的石凳,或阴凉而爬满了青苔的石阶,阶下有果皮,阶上有半张被坐皱的报纸;秋天是一座青铜的大钟,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曾丢弃着一座很大的铜钟,铜钟与这园子一般年纪,浑身挂满绿锈,文字已不清晰;冬天,是林中空地上几只羽毛蓬松的老麻雀。
以心绪对应四季呢?春天是卧病的季节,否则人们不易发觉春天的残忍与渴望;夏天,情人们应该在这个季节里失恋,不然就似乎对不起爱情;秋天是从外面买一棵盆花回家的时候,把花搁在阔别了的家中,并且打开窗户把阳光也放进屋里,慢慢回忆慢慢整理一些发过霉的东西;冬天伴着火炉和书,一;遍遍坚定不死的决心,写一些并不发出的信。
还可以用艺术形式对应四季,这样春天就是一幅画,夏天是一部长篇小说,秋天是一首短歌或诗,冬天是一群雕塑。
以梦呢?以梦对应四季呢?春天是树尖上的呼喊,夏天是呼喊中的细雨,秋天是细雨中的土地,冬天是干净的土地上的一只孤零的烟斗。
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
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四 现在让我想想,十五年中坚持到这园子来的人都是谁呢?好像只剩了我和一对老人。
十五年前,这对老人还只能算是中年夫妇,我则货真价实还是个青年。
他们总是在薄暮时分来园中散步,我不大弄得清他们是从哪边的园门进来,一般来说他们是逆时针绕这园子走。
男人个子很高,肩宽腿长,走起路来目不斜视,胯以上直至脖颈挺直不动;他的妻子攀了他一条胳膊走,也不能使他的上身稍有松懈。
女人个子却矮,也不算漂亮,我无端地相信她必出身于家道中衰的名门富族;她攀在丈夫胳膊上像个娇弱的孩子,她向四周观望似总含着恐惧,她轻声与丈夫谈话,见有人走近就立刻怯怯地收住话头。
我有时因为他们而想起冉阿让与柯赛特,但这想法并不巩固,他们一望即知是老夫老妻。
两个人的穿着都算得上考究,但由于时代的演进,他们的服饰又可以称为古朴了。
他们和我一样,到这园子里来几乎是风雨无阻,不过他们比我守时。
我什么时间都可能来,他们则一定是在暮色初临的时候。
刮风时他们穿了米色风衣,下雨时他们打了黑色的雨伞,夏天他们的衬衫是白色的裤子是黑色的或米色的,冬天他们的呢子大衣又都是黑色的,想必他们只喜欢这三种颜色。
他们逆时针绕这园子一周,然后离去。
他们走过我身旁时只有男人的脚步响,女人像是贴在高大的丈夫身上跟着漂移。
我相信他们一定对我有印象,但是我们没有说过话,我们互相都没有想要接近的表示。
十五年中,他们或许注意到一个小伙子进入了中年,我则看着一对令人羡慕的中年情侣不觉中成了两个老人。
曾有过一个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他也是每天都到这园中来,来唱歌,唱了好多年,后来不见了。
他的年纪与我相仿,他多半是早晨来,唱半小时或整整唱一个上午,估计在另外的时间里他还得上班。
我们经常在祭坛东侧的小路上相遇,我知道他是到东南角的高墙下去唱歌,他一定猜想我去东北角的树林里做什么。
我找到我的地方,抽几口烟,便听见他谨慎地整理歌喉了。
他反反复复唱那么几首歌。
文化革命没过去的时侯,他唱“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我老也记不住这歌的名字。
文革后,他唱《货郎与小姐》中那首最为流传的咏叹调。
“卖布——卖布嘞,卖布——卖布嘞
”我记得这开头的一句他唱得很有声势,在早晨清澈的空气中,货郎跑遍园中的每一个角落去恭维小姐。
“我交了好运气,我交了好运气,我为幸福唱歌曲……”然后他就一遍一遍地唱,不让货郎的激情稍减。
依我听来,他的技术不算精到,在关键的地方常出差错,但他的嗓子是相当不坏的,而且唱一个上午也听不出一点疲惫。
太阳也不疲惫,把大树的影子缩小成一团,把疏忽大意的蚯蚓晒干在小路上,将近中午,我们又在祭坛东侧相遇,他看一看我,我看一看他,他往北去,我往南去。
日子久了,我感到我们都有结识的愿望,但似乎都不知如何开口,于是互相注视一下终又都移开目光擦身而过;这样的次数一多,便更不知如何开口了。
终于有一天——一个丝毫没有特点的日子,我们互相点了一下头。
他说:你好。
”我说:“你好。
”他说:“回去啦?”我说:“是,你呢?”他说:“我也该回去了。
”我们都放慢脚步(其实我是放慢车速),想再多说几句,但仍然是不知从何说起,这样我们就都走过了对方,又都扭转身子面向对方。
他说:“那就再见吧。
”我说:“好,再见。
”便互相笑笑各走各的路了。
但是我们没有再见,那以后,园中再没了他的歌声,我才想到,那天他或许是有意与我道别的,也许他考上了哪家专业文文工团或歌舞团了吧?真希望他如他歌里所唱的那样,交了好运气。
还有一些人,我还能想起一些常到这园子里来的人。
有一个老头,算得一个真正的饮者;他在腰间挂一个扁瓷瓶,瓶里当然装满了酒,常来这园中消磨午后的时光。
他在园中四处游逛,如果你不注意你会以为园中有好几个这样的老头,等你看过了他卓尔不群的饮酒情状,你就会相信这是个独一无二的老头。
他的衣着过分随便,走路的姿态也不慎重,走上五六十米路便选定一处地方,一只脚踏在石凳上或土埂上或树墩上,解下腰间的酒瓶,解酒瓶的当儿迷起眼睛把一百八十度视角内的景物细细看一遭,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倒一大口酒入肚,把酒瓶摇一摇再挂向腰间,平心静气地想一会什么,便走下一个五六十米去。
还有一个捕鸟的汉子,那岁月园中人少,鸟却多,他在西北角的树丛中拉一张网,鸟撞在上面,羽毛戗在网眼里便不能自拔。
他单等一种过去很多面现在非常罕见的鸟,其它的鸟撞在网上他就把它们摘下来放掉,他说已经有好多年没等到那种罕见的鸟,他说他再等一年看看到底还有没有那种鸟,结果他又等了好多年。
早晨和傍晚,在这园子里可以看见一个中年女工程师;早晨她从北向南穿过这园子去上班,傍晚她从南向北穿过这园子回家。
事实上我并不了解她的职业或者学历,但我以为她必是学理工的知识分子,别样的人很难有她那般的素朴并优雅。
当她在园子穿行的时刻,四周的树林也仿拂更加幽静,清淡的日光中竟似有悠远的琴声,比如说是那曲《献给艾丽丝》才好。
我没有见过她的丈夫,没有见过那个幸运的男人是什么样子,我想象过却想象不出,后来忽然懂了想象不出才好,那个男人最好不要出现。
她走出北门回家去。
我竟有点担心,担心她会落入厨房,不过,也许她在厨房里劳作的情景更有另外的美吧,当然不能再是《献给艾丽丝》,是个什么曲子呢?还有一个人,是我的朋友,他是个最有天赋的长跑家,但他被埋没了。
他因为在文革中出言不慎而坐了几年牢,出来后好不容易找了个拉板车的工作,样样待遇都不能与别人平等,苦闷极了便练习长跑。
那时他总来这园子里跑,我用手表为他计时。
他每跑一圈向我招下手,我就记下一个时间。
每次他要环绕这园子跑二十圈,大约两万米。
他盼望以他的长跑成绩来获得政治上真正的解放,他以为记者的镜头和文字可以帮他做到这一点。
第一年他在春节环城赛上跑了第十五名,他看见前十名的照片都挂在了长安街的新闻橱窗里,于是有了信心。
第二年他跑了第四名,可是新闻橱窗里只挂了前三名的照片,他没灰心。
第三年他跑了第七名,橱窗里挂前六名的照片,他有点怨自已。
第四年他跑了第三名,橱窗里却只挂了第一名的照片。
第五年他跑了第一名——他几乎绝望了,橱窗里只有一幅环城容群众场面的照片。
那些年我们俩常一起在这园子里呆到天黑,开怀痛骂,骂完沉默著回家,分手时再互相叮嘱: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
现在他已经不跑了,年岁太大了,跑不了那么快了。
最后一次参加环城赛,他以三十八岁之龄又得了第一名并破了纪录,有一位专业队的教练对他说:“我要是十年前发现你就好了。
”他苦笑一下什么也没说,只在傍晚又来这园中找到我,把这事平静地向我叙说一遍。
不见他已有好几年了,现在他和妻子和儿子住在很远的地方。
这些人现在都不到园子里来了,园子里差不多完全换了—批新人。
十五年前的旧人,现在就剩我和那对老夫老妻了。
有那么一段时间,这老夫老妻中的一个也忽然不来,薄暮时分唯男人独自来散步,步态也明显迟缓了许多,我悬心了很久,怕是那女人出了什么事。
幸好过了一个冬天那女人又来了,两个人仍是逆时针绕着园子定,一长一短两个身影恰似钟表的两支指针;女人的头发白了许多,但依旧攀着丈夫的胳膊走得像个孩子。
“攀”这个字用得不恰当了,或许可以用“搀”吧,不知有没有兼具这两个意思的字。
五 我也没有忘记一个孩子——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
十五年前的那个下午,我第一次到这园子里来就看见了她,那时她大约三岁,蹲在斋宫西边的小路上捡树上掉落的“小灯笼”。
那儿有几棵大梨树,春天开一簇簇细小而稠密的黄花,花落了便结出无数如同三片叶子合抱的小灯笼,小灯笼先是绿色,继尔转白,再变黄,成熟了掉落得满地都是。
小灯笼精巧得令人爱惜,成年人也不免捡了一个还要捡一个。
小姑娘咿咿呀呀地跟自己说着话,一边捡小灯笼;她的嗓音很好,不是她那个年龄所常有的那般尖细,而是很圆润甚或是厚重,也许是因为那个下午园子里太安静了。
我奇怪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一个人跑来这园子里?我问她住在哪儿?她随便指一下,就喊她的哥哥,沿墙根一带的茂草之中便站起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朝我望望,看我不像坏人便对他的妹妹说:“我在这儿呢”,又伏下身去,他在捉什么虫子。
他捉到螳螂,蚂蚱,知了和蜻蜒,来取悦他的妹妹。
有那么两三年,我经常在那几棵大梨树下见到他们,兄妹俩总是在一起玩,玩得和睦融洽,都渐渐长大了些。
之后有很多年没见到他们。
我想他们都在学校里吧,小姑娘也到了上学的年龄,必是告别了孩提时光,没有很多机会来这儿玩了。
这事很正常,没理由太搁在心上,若不是有一年我又在园中见到他们,肯定就会慢慢把他们忘记。
那是个礼拜日的上午。
那是个晴朗而令人心碎的上午,时隔多年,我竟发现那个漂亮的小姑娘原来是个弱智的孩子。
我摇着车到那几棵大栾树下去,恰又是遍地落满了小灯笼的季节;当时我正为一篇小说的结尾所苦,既不知为什么要给它那样一个结尾,又不知何以忽然不想让它有那样一个结尾,于是从家里跑出来,想依靠着园中的镇静,看看是否应该把那篇小说放弃。
我刚刚把车停下,就见前面不远处有几个人在戏耍一个少女,作出怪样子来吓她,又喊又笑地追逐她拦截她,少女在几棵大树间惊惶地东跑西躲,却不松手揪卷在怀里的裙裾,两条腿袒露着也似毫无察觉。
我看出少女的智力是有些缺陷,却还没看出她是谁。
我正要驱车上前为少女解围,就见远处飞快地骑车来了个小伙子,于是那几个戏耍少女的家伙望风而逃。
小伙子把自行车支在少女近旁,怒目望着那几个四散逃窜的家伙,一声不吭喘着粗气。
脸色如暴雨前的天空一样一会比一会苍白。
这时我认出了他们,小伙子和少女就是当年那对小兄妹。
我几乎是在心里惊叫了一声,或者是哀号。
世上的事常常使上帝的居心变得可疑。
小伙子向他的妹妹走去。
少女松开了手,裙裾随之垂落了下来,很多很多她捡的小灯笼便洒落了一地,铺散在她脚下。
她仍然算得漂亮,但双眸迟滞没有光彩。
她呆呆地望那群跑散的家伙,望着极目之处的空寂,凭她的智力绝不可能把这个世界想明白吧?大树下,破碎的阳光星星点点,风把遍地的小灯笼吹得滚动,仿佛暗哑地响着无数小铃挡。
哥哥把妹妹扶上自行车后座,带着她无言地回家去了。
无言是对的。
要是上帝把漂亮和弱智这两样东西都给了这个小姑娘,就只有无言和回家去是对的。
谁又能把这世界想个明白呢?世上的很多事是不堪说的。
你可以抱怨上帝何以要降请多苦难给这人间,你也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但只要你再多想一步你就会坠人深深的迷茫了: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我常梦想着在人间彻底消灭残疾,但可以相信,那时将由患病者代替残疾人去承担同样的苦难。
如果能够把疾病也全数消灭,那么这份苦难又将由(比如说)像貌丑陋的人去承担了。
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