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形容一个人执法公正应该用什么成语
铁面无私最合适你想要的应该是这个,形容公正严明,不讲情面。
常用来形容包公,断案铁面无私。
有没有执法公正的诗句
一身正气乾坤朗,两袖清风日月新。
披荆斩棘树公理,执法如山判古今。
完全是自己瞎编的,哎,因为很早很久都没有秉公执法的传说,那里又有执法公正的诗歌
形容公正的成语有哪些
1.公平合理 指处理事情公正符合情理 2.偏听偏言 偏:只注重一方面。
只听信一方面,指处理问题态度不公正,方法不妥当 3.褒善贬恶 对好人好事加以赞扬;对坏人坏事加以斥责。
指分清善恶,提出公正的评价。
4.不偏不倚 倚:偏。
不偏向任何一方。
表示中立或公正。
5.不徇私情 徇:曲从。
不曲从私人交情。
指为人公正,秉公处事。
6.持平之论 持平:主持公道,没有偏向。
指公正的意见。
也指折中、调和的话。
7.大公无私 指办事公正,没有私心。
现多指从集体利益出发,毫无个人打算。
8.谠言直声 谠言:公正的言论;直:正直的。
公正的、正直的、理直气壮的言论。
9.法不阿贵 法:法律;阿:偏袒。
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
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0.法不徇情 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
法律不徇私情。
指执法公正,不讲私人感情。
11.肺石风清 百姓可以站在上面控诉地方官。
比喻法庭裁判公正。
12.高悬秦镜 秦镜:秦始皇时的能照见人心善恶的镱子。
高挂能照见人心善恶的镜子。
后用以比喻官吏断案公正,执法严明。
13.公正无私 办事公正,没有私心。
14.畸轻畸重 有时偏轻,有时偏重。
形容事物发展不均衡,或对待事物的态度不公正。
15.冷面寒铁 比喻公正廉洁,不怕权贵的官员。
16.明镜高悬 传说秦始皇有一面镜子,能照人心胆。
比喻官员判案公正廉明。
17.廉明公正 廉明:清廉,不贪污受贿。
不贪污受贿,清明公正。
18.偏听偏信 偏面地听了一方面的话就信以为真。
多指处理事情的态度不公正。
19.赏罚分明 该赏的赏,该罚的罚。
形容处理事情严格而公正。
如何做到心中有民,做一名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好干部
党的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要直接与普通群众接触、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直接关系到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
新时期,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好干部,值得每一个机关干部去学习和思考。
下面是我个人的就如何做好一名机关干部的一点浅认识,希望和大家共勉。
加强自身学习。
学习是修身之道、能力之基、成事之本。
作为一名机关干部,要加强个人修养和能力建设,培养文明举止,塑造高尚人格,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
当今社会我们不熟悉、不懂得的东西太多,昨天的理论未必能解释今天的实际,今天的经验也未必能解决明天的问题,所以要加强自我学习。
不论是学书本知识还是学社会博学,眼到之处、耳听之时,脑袋自动接受,身心主动吸收,这样才能不断储备新知识、增长新本领、开阔新视野、适应新形势。
注重官德修养。
做官先做人,做人德为先,贤德廉为本。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不仅是一种职业道德和制度要求,更是干事创业、延续政治生命的前提条件。
老百姓赋予干部手中的权利是把双刃剑,为民所用,造福社会,助干部成就一番辉煌事业;为己所用,伤及自身,使干部落个身败名裂。
所以,作为一名好干部,始终要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树立为民宗旨。
“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
好干部要“以人为鉴、以史为鉴”,时刻把群众冷暖记在心上,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忌不切实际的空想,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历史使命,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要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潜能,树立服务意识,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创实效,以积极的态度和无限的热情投入工作,推动区域经济快发展。
重在抓好落实。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妙笔生花写不出科学发展,出口成章讲不出和谐社会。
好干部要学会换位思考问题,多深入基层察民情、解民忧、聚民心,附下身去倾听群众呼声,躬行践履,作“身居官位为民想,附首干为孺子牛”的人民公仆,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扎实践行服务承诺,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重点规范哪些执法行为
(一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坚持严格办事,保证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检验和衡量执法成效的基本标准。
当前,我国正处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高发期,要有效遏制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保持高压威慑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集中整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要突出打击整治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坚持出重拳、下重手,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要创新打击治理机制,增强法律执行效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线索,要加强衔接协作,及时移送起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要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强化源头监管和日常执法,不给违法行为留下生存空间,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不断提升依法惩处各种违法行为的能力。
(二)完善执法程序 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
特别是对一些敏感复杂案事件的处置,如果执法程序规范严密、公开透明,就能最大限度地赢得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执法瑕疵而授人以柄。
要规范执法流程,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要求,从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入手,重点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对执法具体环节和有关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不断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指引,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
要加强执法管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强化对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
要严密执法审核,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围绕决定的主体是否合法、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正当、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幅度是否适当等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有关部门及时纠正,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滥用自由裁量权,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显失公平公正,也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执法问题。
要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问题的产生,不断提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
要科学合理制定裁量标准,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内,根据过罚相当原则,结合经济发展、行政案件发案等情况,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为公正执法提供制度依据。
要准确把握适用裁量标准,按照依法、公正、合理原则,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执法相对人的悔过态度等情形,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过罚相当。
要积极推行案例指导制度,针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案件种类和执法环节,加强分类指导,正确适用法律,确保处罚公平、裁量公正、执法规范。
(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科技信息化的发展深刻影响了社会变革,也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必须积极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要推进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培训网上进行,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
要完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执法资源,着力形成执法合力。
要健全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切实提高执法活动的透明度,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执法腐败无处藏身。
要推进网上行政服务工作,大力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努力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使群众打开电脑就能查询有关事项、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公共服务。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推行执法责任制,对于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实行权力清单制度。
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考评,按照依法、科学、有效、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执法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切实解决“没有指标不干活,有了指标乱干活”的问题,引导执法人员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全面落实错案追究制度,确保执法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执法问题,都能够被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追究。
要进一步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