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是什么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特制定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 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
医德规范是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
第三条 医德规范如下:(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三)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四)廉洁奉公。
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
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第四条 为使本规范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必须坚持进行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进行医德考核与评价。
第五条 各医疗单位都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一个单位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
第六条 医德教育应以正面教育为主,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长期坚持不懈。
要实行医院新成员的上岗前教育,使之形成制度。
未经上岗前培训不得上岗。
第七条 各医疗单位都应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医德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定期或者随时进行考核,并建立医德考核档案。
第八条 医德考核与评价方法可分为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科室考核和上级考核。
特别要注重社会评价,经常听取患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九条 对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应聘、提薪、晋升以及评选先进工作者的首要条件。
第十条 实行奖优罚劣。
对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的个人,应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不认真遵守医德规范者,应进行批评教育。
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应分别情况给予处分。
第十一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院、诊所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科室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也要参照本规范的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各医疗单位可遵照本规范精神和要求,制定医德规范实施细则及具体办法。
第十三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医务人员职业素质有哪些
一、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这是每个医护人员应具有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做到一切从病人出发,对工作极端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待病人如亲人,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尊重、体贴病人,讲文明礼貌,做到接待热心、解释耐心、观察细心,使病人得到安慰,增强与疾病斗争的信心。
三、廉洁奉公,一视同仁,看病不以貌取人,不论职位高低、生人熟人、老孺儿残,都一样热情接待,精心诊治,不开虚假证明,不徇私情,不搞不正之风。
四、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上班坚守岗位,不做私事,坚持病人操作要正规,行为要谨慎,诊断要全面,治疗要精心,用药要检查,不开大处方,不使用假冒伪劣、霉变药品。
五、正确出理好医疗中各种关系。
尊重同行意见,尊重上级,爱护下级,互敬互学,取长补短,团结协作,维护整体,不炫耀己长,揭人之短,高傲自大,同行相轻。
六、要有严谨的学术态度。
要努力学习先进技术和理论,努力实践,与时俱进,勇于创新。
七、认真实行保护性制度。
不泄露病人隐私,对病情要仔细分析诊断,不得随意夸大或敷然了事。
八、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仪表端正,礼仪服务,不得在诊室内随地吐痰、吸烟、嚼槟榔,要保持诊室、病房新鲜、整洁、肃静、环境优美,为病人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医务人员的最高宗旨是
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情感表现在现实中呈现多样性和层次性,具体描述了其不同类型,深刻分析了内在原因,揭示了以人道主义为核心的同情、博爱、公正、尊重的现代医学职业道德情感的走向和要求。
人类的道德实践活动不是理性因素单一作用所致,而是伴随着深刻的情感体验。
医学实践贴近人性中最真实、最脆弱的一面,医生医“生”也医“死”,从医的过程和经历往往为医务人员提供了观察人性的绝好机会,以至从生命最本质的“生”、“老”、“病”、“死”中,体验到最深刻的悲
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是时代的呼唤。
2.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是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
3.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是抵制各种错误价值观的有力武器。
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是医疗卫生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
5.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是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的历史性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