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一张图片,穿红色斗篷的小女孩,用来做女孩QQ头像的~唯美点的,不要太过于伤感的那种
古诗:咏蝉 作者宾王 西陆蝉声唱,客思深。
不堪玄,来对白头吟。
露重飞难进,响易沉。
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
现代美文:在大热的几天里,一天到晚,总可听得蝉声如沸,小园里树木多,所以蝉也特别多,便织成了一片交响乐,简直闹得人心烦意乱。
天气越热,蝉也越闹,清早就闹了起来,直闹到夕阳西下时,还是无休无歇。
听它们的声音,似乎在唤“知了
知了
”所以蝉的别名就叫知了。
但不知它们成日的唤着知了知了,到底知道了什么。
【周瘦鹃:《苏州游踪》】 有人也讨厌蝉鸣。
这天气愈热,太阳愈大,愈是困人的中午,蝉鸣也愈有劲,在客观上起催眠的作用,因此它被人称为“懒虫儿”。
……蝉鸣不像蛙叫那样短促、跳跃,像声声鼓点,而是漫长、高亢、执着:“嘶呀……嘶”,好像二胡。
因此,在夏季田园交响乐队中,如果说青蛙是鼓手,那么蝉便是弦乐师了。
试想:炎炎夏日当空,树枝纹丝不动,连鹅鸭都聚集在树荫下的时候,如果没有这位弦乐师的高亢奏鸣,该会使人感到多么的寂寞啊
【李伏加:《夏三虫》】 我在山中,每天听见的只有蝉声,鸟声还比不上。
那时天气是很热,即在山上也觉得并不凉爽。
正午的时候,躺在廊前的藤榻上,要求一些的凉风,却见满山的竹树梢头,一动也不动,看见足底下的花草也都静静地站着,似老僧入了定似的。
风扇之类既得不到,只好不断地用手巾来拭汗,不断地在摇挥那纸扇子。
在这时候,往往有几缕的蝉声在槛外鸣奏着。
闭了目,静静地听了它们在忽高忽低,忽断忽续,此唱彼和,仿佛是一大阵绝清的乐阵,在那里奏着绝清幽的曲子,炎热似乎也减少了,然后,朦胧地睡去了,什么都觉不得,良久良久,清梦醒来时却又是满耳的蝉声。
【郑振铎:《蝉与纺织娘》】
求很唯美的段落
对窗而立。
黯淡的灯光照着密密的雨脚,玻璃窗冰冷冰冷,被你呵出的热气呵成一片迷雾。
你能看见的东西很少,却似乎又能看得很远。
风不大,轻轻一阵立即转换成渐沥雨声,转换成河中更密的涟漪,转换成路上更稠的泥泞。
此时此刻,天她间再也没有什么会干扰这放任自由的风声雨声。
你用温热的手指划去窗上的雾气,看见了窗子外层无数晶莹的雨滴。
新的雾气又腾上来了,你还是用手指去划,划着划着,终于划出了你思念中的名字。
描写星光的句子
1.伊是城的王子,是一位俊美不凡的少年。
他的容貌是连神界都少有的。
伊不爱人间的女子,他深深爱着的是宙斯神殿里一位倒水的侍女。
这个平凡的侍女曾经在一个夜晚用曼妙的歌声捕获了伊的心,也夺走了城里所有女孩的幸福。
天界的那个女孩叫海伦,和城里最美丽的女子海伦拥有同样美丽的名字。
宙斯非常喜爱海伦,尽管她只是一个侍女。
可是有一天,海伦无意中听到和关于毁灭特洛伊城的决定,海伦不顾戒律赶去给王子伊报信。
结果在半途中被发现,宙斯的侍卫们将海伦带回了神殿。
宙斯不忍处死她,但决定好好惩罚她。
在他的儿子阿波罗的提示下,宙斯决定将这份罪转嫁给与海伦私通的特洛伊王子身上。
这天,宙斯变做一只老鹰,降临在特洛伊城的上空。
他一眼就看见在后花园中散步的王子。
宙斯惊呆了,他见过许多美丽的女神和绝色的凡间女子,却从来没见过如此俊美的少年。
宙斯被伊特别的气质深深吸引,一个罪恶的念头油然而生。
他从天空俯冲下来,一把抓起伊,将他带回了神殿。
在冰冷的神殿,伊见不到家人也见不到海伦,他日渐憔悴。
而宙斯却逼迫伊代替海伦为他倒水,这样他就可以天天见到这个美丽的男孩。
宙斯的妻子女神赫拉是个嫉妒成性的女子,她看在眼里,怒在心头,她不仅嫉妒宙斯看伊时那样无耻的眼神,更嫉妒伊有着她都没有的美丽光华。
于是赫拉心生毒计,决定加害这个无辜的王子。
她偷偷将海伦放走,海伦自然要与伊私逃下界,这时她再当场将两人捉住。
明白这是赫拉的计谋,但也无能为力,被激怒的宙斯决定处死伊。
然而,就在射手奇伦射出那致命一箭的刹那,侍女海伦挡在了伊的胸前
眼看奸计没能得逞,赫拉恼羞成怒之下,将伊变成了一只透明的水瓶,要他永生永世为宙斯倒水。
然而,水瓶中倒出来的却是眼泪
众神无不为之动容,于是宙斯变将伊封在了天上,作一个忧伤的神灵。
伊夜夜在遥远的天际流泪,人们抬头看时只见一群闪光的星星仿佛透明发亮的水瓶悬于夜空,于是叫它水瓶座。
2.阿波罗与达夫妮的爱情故事有一次,阿波罗看到小爱神正拿着弓箭玩。
他毫不客气地警告说:“喂
弓箭是很危险的东西,小孩子不要随便拿来玩。
”原来小爱神有两支十分特别的箭:凡是被他用那支黄金制成的利箭射到的人,心中会立刻燃起恋爱的热情;要是被另外一支铅做的钝箭射到的人,就会十分厌恶爱情。
丘比特被阿波罗这么一说,心里很不服气。
他趁着阿波罗不注意的时候,“嗖”的一声把爱情之箭射向阿波罗,阿波罗心中立刻燃起了爱情的火焰。
正巧这时,来了一名叫达夫妮的美丽少女。
调皮的丘比特把那支铅制的钝箭射向达夫妮,被射中的达夫妮,立刻就变得十分厌恶爱情。
这时候被爱情之箭射中的阿波罗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达夫妮,于是他立刻对达夫妮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
可是达夫妮却很不高兴的说:“走开
我讨厌爱情
离我远一点
”说着就像羚羊似的往山谷里飞奔而去。
可是阿波罗对于追求达夫妮并不灰心,他拿着竖琴,弹奏出优美的曲子。
不论谁听到阿波罗的琴声,都会情不自禁的走到他面前聆听他的演奏。
躲在深山里的达夫妮也听到了这优美的琴声,也不知不觉地陶醉了。
“哪儿来的这么动人的琴声
我要看看是谁在弹奏。
”说着,达夫妮早已经被琴声迷住了,走向了阿波罗。
多在一块大石头后面弹着竖琴的阿波罗立刻跳了出来,走上前要拥抱达夫妮。
达夫妮看到阿波罗,拔腿就跑。
阿波罗在后面苦苦追赶,并且大声叫喊:“我又不是你的仇人,也不是凶猛的野兽,更不是无理取闹的莽汉,你为什么要躲着我呢
”尽管阿波罗在后面不停的对达夫妮呼喊,达夫妮仍然当作没听到,继续向前飞奔。
不过达夫妮跑的再快,也跑不过阿波罗。
跑了好一阵子,达夫妮已经跑的筋疲力尽,上气不接下气。
最后,她倒在地上,眼看着阿波罗就要追上了,达夫妮急得大叫:“救命啊
救命啊
”这时候,河神听见了达夫妮的求救声,立刻用神力把她变成了一颗月桂树。
只见达夫妮的秀发变成了树叶,手腕变成了树枝,两条腿变成了树干,两只脚和脚趾变成了树根,深深地扎入了泥土中。
阿波罗看到了懊悔万分,他很伤心的抱着月桂树哭泣,可是月桂树却不停的摇动。
虽然达夫妮已经变成了月桂树,但是阿波罗依然爱着她。
阿波罗凝视着月桂树,痴情的说:“你虽然没能成为我的妻子,但是我会永远的爱着你。
我要用你的枝叶做我的桂冠,用你的木材做我的竖琴,并用你的花装饰我的弓。
同时我要赐你永远的年轻,不会衰老。
”变成月桂树的达夫妮听了,深深地受到了感动,连连点头,表示谢意。
也许是受到了阿波罗的祝福,月桂树终年常绿,是一种深受人们喜爱的植物很多人听这首歌听不懂在唱什么,而我却特别喜欢这首歌,不是因为达夫妮女神,而是因为,炙热的爱和勇敢还有他那永远不变的爱情感动,也为爱情的无奈感到悲伤。
3.美狄亚取得金羊毛 ·所属著作:希腊神话 ·故事名称:美狄亚取得金羊毛 一整夜,国王埃厄忒斯和贵族在宫中商议,如何才能战胜阿耳戈英雄,因为他知道白天发生的事情,都是在女儿的帮助下才得成功的。
赫拉女神看到伊阿宋面临的危险,因此使美狄亚的内心充满疑惧。
美狄亚预感到父亲已经知道她提供了援助,并且担心侍女们也知道了事情的底细。
她想来想去,决定逃走。
“再见了,亲爱的母亲。
”美狄亚流着泪,自言自语,“再见了,卡尔契俄珀姐姐,再见了,父亲的王宫
唉,外乡人啊,要是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你,要是你还没来到科尔喀斯就已葬身大海,那该多好啊
” 她如同一名逃犯似的,匆匆忙忙地离开了她的家庭。
她念着咒语,宫殿的大门自动打开了。
她赤着脚穿过一条条窄小的街道,她左手拉着面纱遮着脸,右手提住拖在地上的长袍,免得走路时受到影响。
城门的守卫没有认出她来。
不一会,她来到城外,从小路上走到神殿。
现在她又向海岸走去,终于看到了阿耳戈英雄们为庆祝伊阿宋的胜利而通宵燃烧的篝火。
当她在河岸上走到靠近大船的地方时,便大声呼唤姐姐的小儿子弗隆蒂斯的名字。
在她第三次呼喊时,他听出了美狄亚的声音。
英雄们先是吃了一惊,接着把船摇到岸边。
还没等船靠岸,伊阿宋一步跳上了岸。
弗隆蒂斯和阿耳戈斯也随后跟了上来。
“救救我吧
”姑娘急切地叫道,“一切都暴露了,现在已无法可想。
在我的父亲还未骑上快马追来之前,快让我们驾船逃跑吧
哦,我再帮你们将金羊毛搞到手。
我决定施用催眠术将恶龙送入梦乡。
你们就可以乘机取走金羊毛。
不过你,外乡人啊,可得当着众英雄的面向神只发誓,当我孤身一人到了你们那遥远的国土时,你保证维护我的尊严
” 伊阿宋心内一阵欢喜,轻轻地把姑娘从地上扶起来,抱住她,说:“亲爱的,让主宰婚姻的宙斯和赫拉作证,我愿意把你当作我的合法妻子带回家乡
”他发完誓把自己的手放在她的手中。
于是,美狄亚吩咐英雄们连夜行动,把船摇到圣林去夺取金羊毛。
伊阿宋和美狄亚从另一条穿过草原的小路,走到圣林。
他们看见那棵高大的栎树上张挂着的金羊毛在黑夜中放光,对面不眠的恶龙毫无倦意地看守着。
它一见来人,便伸长着脖子,朝他们游来,发出一阵阵可怕而又尖利的吼叫,河岸和树林里响起一阵阵沉闷而又凄凉的回声。
美狄亚毫无畏惧地迎上去,她以一种甜美的声音祈求神只中最有神奇威力的睡神斯拉芙,为她呼唤恶龙入睡。
同时,又请求伟大的地狱女神,赐福给她,帮助她实现自己的计划。
伊阿宋看着这一切,心里非常害怕。
但这时毒龙已在美狄亚的魔幻般的催眠歌中昏昏欲睡,弓起的背垂了下来,盘旋的身子也慢慢地伸展开来。
只有那颗丑恶的脑袋还直立着,并张开巨口,好像要吞食步步走近的两个人。
美狄亚跳上一步,用杜松树枝把魔液洒在巨龙的眼睛里。
一股异香直扑龙鼻使它昏迷。
现在,它闭着嘴,伸直了身体,躺在树林里,熟睡了。
按照美狄亚的吩咐,在她用魔油涂抹巨龙头额的时候,伊阿宋连忙从栎树上取下金羊毛。
两个人迅速逃离树林。
伊阿宋把金羊毛扛在肩膀上,这宝物从他的脖子一直垂到脚跟,闪着金光,把夜间的小路照得通明。
随后他连忙放下金羊毛把它卷起来,因为他担心恶人或神只看中这件宝物会把它抢走。
天刚蒙蒙亮,他们上了船。
同伴们围着两人问长问短,都想用手摸一摸金羊毛。
伊阿末却不答应,将它用一件新斗篷盖住。
然后,他又给美狄亚在后舱铺了一张舒服的床,并对朋友们说道: “们,现在让我们返航,回到家乡去
由于这位姑娘的帮助,我们终于完成了使命,立下了功绩。
我要把她带回家乡,娶她为我的合法妻子。
一路上你们应该帮我好好照顾她,我相信事情还没有了结,埃厄忒斯一定会带领人追上来阻挡我们的归路。
所以让我们一半人划桨,另一半人持矛执盾,准备迎敌,打退他的进攻。
”说完话,他挥剑砍断缆绳,然后手持武器,站在美狄亚和舵手安克奥斯旁边。
大船箭一般地朝着河流的出海口驶去。
4.中的阿尔缇妮斯(Artemis)是的孪生妹妹,她非常的美丽,银色的发丝比月光还要皎洁,紫色的眼眸比水晶还要清澈,是一位思维敏捷、做事果断、轻灵婉约的女神。
同时她也是个很厉害的弓箭手,上弦月是她的弓,月光是她的箭,终日在森林里狩猎,因此也被称之为狩猎女神,是保护勇者的女神。
太阳神阿波罗非常疼爱她,甚至发誓不会娶任何女神为妻,永远只守护她一人,然而这份浓厚的兄妹之情,却在遇上了魔神暴风雨神后,出现了裂痕。
月亮女神和暴风雨神相识并且相爱了,阿波罗很嫉妒暴风雨神,不喜欢妹妹与他的这段感情,于是决意要除掉他。
某天,暴风雨神正在海面上飞奔的时候,阿波罗用金色的光罩住他,使任何人都看不出他本来的面目,然后就去怂恿喜欢射箭的妹妹把远处的金色物体当作靶子,月亮女神当然不知道这是哥哥的阴谋,射出一支箭,正中暴风雨神的胸口。
暴风雨神在弥留之际,一眼就认出这把泛着银光的箭,他不明白为什么心爱的人要杀他,他想起了自己与天界的势不两立,认为她骗了他,背叛了他,爱之深,恨之切,他在海面上用尽最后的神力,引起一阵狂风巨浪,他愤恨的悲吼,“阿尔缇妮斯,无论轮回多少次,我都无法控制自己不去爱你,但我心上的这道箭痕会提醒我,你不爱我,你只会背叛我。
”他吐一口鲜血,在悲嚎中化作点点绿光,消失在海面上。
知道真相的阿尔缇妮斯绝望的看着海面上那支被血水染红的箭,她的眼泪化作一场倾盆大雨,冲刷着大地,她恸哭呐喊,自责不已,认为是她的爱毁了他。
她唇角勾勒出一抹凄美绝伦的笑,拿起染血的箭,毅然绝然地刺进了胸口,用鲜血为自己设下了一道枷锁,她不会再爱他了,只要不再爱他,那么他就不会再遇到任何的厄运和危险。
她封闭了自己的心,以及那份刻骨铭心的爱。
随后赶来的阿波罗,眼见她自尽,悲愤之余更是憎恨她的不公平,大雨中,他发誓,无论千年,万年,他都不允许他们相爱。
5。
在古希腊的阿尔戈斯有一位国王。
一天,他到神庙里去求神问卜,得到的神谕说,他将死于自己的女儿和宙斯所生的外孙珀耳修斯之手。
老人听了这话非常害怕,他狠了狠心,趁女儿和珀耳修斯熟睡之机,把母子俩放进一个大箱子里,然后投入了大海。
他以为这个大箱子就是不被惊涛骇浪所吞没,母子俩也迟早会饿死的。
孰料大神宙斯暗中庇护母子俩,他使木箱子漂洋过海,一直来到了一个岛国,被一位渔夫搭救了。
岛上的国王听说了这件事很觉诧异,又见小珀耳修斯生得灵气十足,就收他做了养子。
国王对自己的这位养子喜爱异常,他用心抚育珀耳修斯,为他请来了岛上各个领域的能人。
珀耳修斯也许因为具有神的血统,所以生来聪明好学,不出几年,世上又多了一位无所不能的英雄豪杰。
珀耳修斯的英雄业绩很快就传到了上天,一天,智慧女神雅典娜(她是宙斯最喜爱的女儿,是希腊人特别是雅典人最崇拜的女神,雅典城就是用她的名字命名的)找到了他,要珀耳修斯把女妖美杜莎的头取来给她。
珀耳修斯是个喜欢迎接挑战的人,他非常痛快地答应了女神的要求。
美杜莎原来是个十分美丽的少女,长着一头披肩的秀发。
可她自视长得好,竟然不自量力地和智慧女神比起美来。
雅典娜被激怒了,她施展法术,把美杜莎的那头秀发变成了无数毒蛇。
美女因此成了妖怪。
更可怕的是,她的两眼闪着骇人的光,任何人哪怕只看她一眼,也会立刻变成毫无生气的一块大石头。
为了取得美杜莎的头,珀耳修斯设法得到了三件宝物:一双穿上以后就可以腾云驾雾的飞鞋,一只皮囊,一顶戴在头上就可以隐形的狗皮盔。
有了这三件宝物,再拿上他的青铜盾和宝刀,珀耳修斯起身向美杜莎盘据的地方飞去。
到达时,美杜莎正在熟睡。
珀耳修斯不敢看她,他从青铜盾的反光中找准了美杜莎的位置,走上前去,一刀砍下了她长满毒蛇的头。
珀耳修斯把这颗血淋淋的头装进了革囊,并赶紧飞到天上。
这时,和美杜莎生活在一起的两个女妖被惊醒了,她们发觉同伴被杀,急忙来追。
幸亏珀耳修斯戴着狗皮盔,才没被她们发现。
这时,从美杜莎的身子里变出了一匹飞马,珀耳修斯立即跳上去,飞马长啸一声向远方飞去。
珀耳修斯驾着飞马日夜兼程,忽然有一天,在飞临地中海上空的时候,刮起了狂风。
他和飞马几经周旋,还是被吹落到了埃塞俄比亚海岸。
珀耳修斯正想找个避风的地方休息一下,猛然间,他发现在岸边的岩石上,一条又粗又长的铁链子紧紧地锁着一位少女。
她的长发浸在海水中,娇弱的身体任凭风吹雨打。
珀耳修斯三步并做两步跑上去。
他正要救出少女,可对方却满脸愁容,有气无力地对他说:“快别碰我,我是有罪的人,是献给海神的牺牲。
” “再有罪,也不能受这样的折磨
” 说完,不等少女答话,珀耳修斯一刀砍断了铁链。
女孩喘息了好半天,才缓缓地向勇士说起了她的身世:“我叫安德洛美达,是埃塞俄比亚国王的女儿。
我的妈妈因为我和她都长得十分美貌,便常在众人面前夸耀,说我们是世界上最美的人,甚至连海神的女儿——海洋中最美的爱琴海的神女也比不过。
这句话触怒了海神的一家,他们兴风作浪,使我们的国家洪水泛滥,人民流离失所。
他们还派来一头鲸鱼怪,这个家伙平时潜在水中,见到岸边有人,就偷偷浮上来,一口把人吞下肚去。
人们吓得实在没有办法,就到庙里去祈求神灵保佑。
神谕说我是罪魁祸首,非得把我锁在这里祭献给海神才行,否则更大的灾难就会降临到我们的国家。
” 听了安德洛美达的话,珀耳修斯也有点不寒而栗。
可为了挽救无辜少女的生命,更为了主持正义,他毅然决定向海神的权威挑战
这时,那条鲸鱼怪又从海底升了上来。
它挪动着小山一样的身躯,张着山洞一般的大口,向他俩不紧不慢地靠了过来。
珀耳修斯急忙让安德洛美达闭上眼,其实不等他开口,她早就吓得昏了过去。
珀耳修斯装做害怕的样子,慢慢地向后退。
突然,他把美杜莎的头猛地举到了鲸鱼怪的面前。
还没看清是怎么回事,妖怪一下就变成了立在海边的一块巨大的岩石。
等待着死神降临的安德洛美达慢慢地睁开眼,当她明白了这一瞬间发生的事后,激动得紧紧抱住珀耳修斯哭了。
海神波赛冬就此领教了珀耳修斯的神勇,只得偃旗息鼓,这个国家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珀耳修斯的壮举赢得了国王、王后和全国人民的敬意,也赢得了安德洛美达的心。
不久,俩人幸福地结合了。
婚后夫妻俩回到了珀耳修斯的出生地。
珀耳修斯的外祖父想到了早年的神谕,他真害怕死在外孙的手里,于是就悄悄地躲到了另外一个国家。
有一年,这个国家举行盛大的节日晚会,外祖父就坐在国王的身边。
珀耳修斯也应邀出席了晚会,并即兴做掷铁饼的表演。
哪知道他投出的铁饼不偏不斜,正好砸在了外祖父的头上。
二十年前的神谕果真应验了,老人真的死在了自己的外孙手里。
珀耳修斯悲痛不已。
为了安慰他,也为了报答他对自己的帮助,智慧女神雅典娜请求宙斯把珀耳修斯提升到了天界,变成了秋夜星空中的英仙座。
珀耳修斯的妻子安德洛美达和她的父母也都升到了天上,这便是在北天闪耀着光辉的王族星座——仙女座、仙王座和仙后座。
珀耳修斯刺杀美杜莎后,从美杜莎的身子里跳出来的那匹飞马,也曾为珀耳修斯的壮举立下汗马功劳。
为了表彰它对珀耳修斯的帮助,宙斯把它也提升到天界,变成了飞马座。
有趣的是,海神派到安德洛美达的国家兴风作浪的那头鲸鱼怪也被宙斯放到了天上,这就是鲸鱼座。
宙斯这么做,与其说是为了表彰珀耳修斯的神勇,倒不如说是给他的兄弟海神波赛冬个面子。
给一些英语优美语句不要太复杂如:i love you more than words.(我爱你超过一切语言)
A disease known is half cured.病情确诊断,治病好一半。
A discontented man knows not where to sit easy.不满足者坐无宁时。
Actions speak louder than words.事实胜於雄辩。
Action is the proper fruit of knowledge.行动是知识的巧果。
A creaking door hangs long on its hinges.户枢不蠹。
A crafty knave needs no broker.狡猾的流氓,不需居间人。
A covetous man is good to none but worse to himself.贪婪的人对别人毫无好处,对自己却坏处更大。
A contented mind is perpetual feast.知足常乐。
A constant guest is never welcome.久住非佳宾,常来不欢迎。
A common danger causes common action.同仇敌忾。
A cock is valiant on his own dunghill.夜郎自大。
A close mouth catches no flies.病从口入,祸从口出。
A clear fast is better than a dirty breakfast.宁为清贫,不为浊富。
A clear conscience laughs at false accusations.白日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心不惊。
A clear conscience is a sure card.光明磊落,胜券在握。
A clear conscience is a soft pillow.问心无愧,高枕无忧。
A clean hand wants no washing.身正不怕影子斜。
A cheerful wife is the joy of life.快乐的妻子是生活的乐事。
A change of work is as good as a rest.调换一下工作是很好的休息。
Accidents will happen.天有不测风云。
A cat may look at a king.猫也有权晋见国王。
A candle lights others and consumes itself.蜡烛焚自身,光亮照别人。
A burnt child dreads the fire.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A burden of one´s choice is not felt.自己选的担子不嫌重。
Absence sharpens love, presence strengthens it.相聚爱益切,离别情更深。
A borrowed cloak does not keep one warm.借来的斗篷不暖身。
A book that remains shut is but a block.有书闭卷不阅读,无异是一块木头。
A book is the same today as it always was and it will never change.一本好书今天如此,将来也如此,永不改变。
A blind man will not thank you for a looking-glass.秋波送盲,白费痴情。
A blind man who leans against a wall imagines that it´s the boundary of the world.坐井观天。
A bit in the morning is better than nothing all day.略有胜於全无。
A bird may be known by its song.什麽鸟唱什麽歌。
A bird is known by its note, and a man by his talk.闻其歌知其鸟,听其言知其人A bird in the hand is worth two in the bush.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
描写民国时期,女生衣着和北洋军阀的句子
刘半农等所著《赛金花本事》:对清末民初曾经风光无限的状元夫人、名妓赛金花是这样描述的——“就说我吧,除去时头上戴一根大簪,三排小簪,每排是四根,全都是翡翠的。
梳着五套头——当时最时兴的样式——颈上挂金链,戴着珐琅银表。
冬天穿狐裘都是按着颜色深浅替换。
我耳朵上戴的那副牛奶珠坠子就值几千两。
“上海《时报》:“妇女现流行一种淫妖之时下衣服,实为不成体统,不堪寓目者。
女衫手臂露出一尺左右,女裤则吊高一尺有余,乃至暑天,内则穿一粉红洋纱背心,而外罩一有眼纱之纱衫,几至肌肉尽露。
此等妖服,始行于妓女,妓女以色事人,本不足责,乃上海之各大家闺秀,均效学妓女之时下流行恶习。
妖服冶容诲淫,女教沦亡,至斯已极。
”张爱玲对服装的描述:“黄的宽袍大袖,嘈切的云朵盘头;黑色绸底上装嵌着桃红的边,青灰长裙,淡黄玳瑁眼镜;如意镶边的宝蓝配着苹果绿色的绣花袄裤”;“有一种橄榄绿的暗色绸,上面掠过大的黑影,满蓄的风雷。
还有一种丝质的日本料子,淡湖色,闪着木纹、水纹;每隔一段路,水上漂着两朵茶碗大的梅花,铁划银钩,像中世纪礼拜堂里的五彩玻璃窗画,红玻璃上嵌着沉重的铁质沿边”。
推荐《更衣记》: 《更衣记》是传奇作家张爱玲女士的一篇美文。
作者用她从容淡然的笔墨在短短的千字文中将辛亥革命前后的百年服饰演变娓娓道来,字里行间巧妙地讲述着她对服饰的独特见解。
如果当初世代相传的衣服没有大批卖给收旧货的,一年一度六月里晒衣裳,该是一件辉煌热闹的事罢。
你在竹竿与竹竿之间走过,两边拦着绫罗绸缎的墙——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宫室里发掘出的甬道。
你把额角贴在织金的花绣上。
太阳在这边的时候,将金线晒得滚烫,然而现在已经冷了。
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裳的时候又把灰尘给抖了下来,在黄色的太阳里飞舞着。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我们不大能够想象过去的世界,这么迂缓,安静,齐整——在满清三百年的统治下,女人竟没有什么时装可言
一代又一代的人穿着同样的衣服而不觉得厌烦。
开国的时候,因为“男降女不降”,女子的服装还保留着显着的明代遗风。
从十七世纪中叶直到十九世纪末,流行着极度宽大的衫裤,有一种四平八稳的沉着气象。
领圈很低,有等于无。
穿在外面的“大袄”,在并非正式的场合,宽了衣,便露出“中袄”。
“中袄”里面有紧窄合身的“小袄”,上床也不脱去,多半是娇媚的,桃红或水红。
三件袄子之上又加着“云肩背心”,黑缎宽镶,盘着大云头。
削肩,细腰,平胸,薄而小的标准美女在这一层层衣衫的重压下失踪了。
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不过是一个衣架子罢了。
中国人不赞成太触目的女人。
历史上记载的耸人听闻的美德——譬如说,一只胳膊被陌生男子拉了一把,便将它砍掉——虽然博得普通的赞叹,知识阶级对之总隐隐地觉得有点遗憾,因为一个女人不该吸引过度的注意;任是铁铮铮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气里生了锈。
女人要想出众一点,连这样堂而皇之的途径都有人反对,何况奇装异服,自然那更是伤风败俗了。
出门时裤子上罩的裙子,其规律化更为彻底。
通常都是黑色,逢着喜度年节,太太穿红的,姨太太穿粉红。
寡妇系黑裙,可是丈夫过世多年之后,如有公婆在堂,她可以穿湖色或雪青。
裙上的细褶是女人的仪态最严格的试验。
家教好的姑娘,莲步姗姗,百褶裙虽不至于纹丝不动,也只限于最轻微的摇颤。
不惯穿裙的小家碧玉走起路来便予人以惊风骇浪的印象。
更为苛刻的是新娘的红裙,裙腰垂下一条条半寸来宽的飘带,带端系着铃。
行动时只许有一点隐约的叮当,像远山上宝塔上的风铃。
晚至一九二○年左右,比较潇洒自由的宽褶裙入时了,这一类的裙子方才完全废除。
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为暴发户。
皮衣有一定的季节,分门别类,至为详尽。
十月里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层皮是可以的,至于穿什么皮,那却要顾到季节而不能顾到天气了。
初冬穿“小毛”,如青种羊,紫羔,珠羔;然后穿“中毛”,如银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白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
“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
中下等阶级的人以前比现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银嵌或羊皮袍子。
姑娘们的“昭君套”为阴森的冬月添上点色彩。
根据历代的图画,昭君出塞所戴的风兜是爱斯基摩式的,简单大方,好莱坞明星仿制者颇多。
中国十九世纪的“昭君套”却是颠狂冶艳的,——一顶瓜皮帽,帽檐围上一圈皮,帽顶缀着极大的红绒球,脑后垂着两根粉红缎带,带端缀着一对金印,动辄相击作声。
对于细节的过份的注意。
为这一时期的服装的要点。
现代西方的时装,不必要的点缀品未尝不花样多端,但是都有个目的——把眼睛的蓝色发扬光大起来,补助不发达的胸部,使人看上去高些或矮些,集中注意力在腰肢上,消灭臀部过度的曲线……古中国衣衫上的点缀品却是完全无意义的。
若说它是纯粹装饰性质的罢,为什么连鞋底上也满布着繁缛的图案呢
鞋的本身就很少在人前露脸的机会,别说鞋底了,高底的边缘也充塞着密密的花纹。
袄子有“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之别,镶滚之外,下摆与大襟上还闪烁着水钻盘的梅花,菊花。
袖上另钉着名唤“阑干”的丝质花边,宽约七寸,挖空镂出福寿字样。
这样聚集了无数小小的有趣之点。
这样不停地另生枝节,放恣,不讲理,在不相干的事物上浪费了精力,正是中国有闲阶级一贯的态度。
惟有世界上最清闲的国家里最闲的人,方才能够领略到这些细节的妙处。
制造一百种相仿而不犯重的图案,固然需要艺术与时间;欣赏它,也同样地烦难。
古中国的时装设计家似乎不知道,一个女人到底不是大观园。
太多的堆砌使兴趣不能集中。
我们的时装的历史,一言以蔽之,就是这些点缀品的逐渐减去。
当然事情不是这么简单。
还有腰身大小的交替盈蚀。
第一个严重的变化发生在光绪三十二三年。
铁路已经不那么稀罕了,火车开始在中国人的生活里占一重要位置。
诸大商港的时新款式迅速地传入内地。
衣裤渐渐缩小,“阑干”与阔滚条过了时,单剩下一条极窄的。
扁的是“韭菜边”,圆的是“灯草边”,又称“线香滚”。
在政治动乱与社会不靖的时期——譬如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时髦的衣服永远是紧匝在身上,轻捷利落,容许剧烈的活动。
在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因为衣裤过于紧小,肘弯膝盖,筋骨接榫处非得开缝不可。
中国衣服在革命酝酿期间差一点就胀裂开来了。
“小皇帝”登基的时候,袄子套在人身上像刀鞘。
中国女人的紧身背心的功用实在奇妙——衣服再紧些,衣服底下的肉体也还不是写实派的作风,看上去不大像个女人而像一缕诗魂。
长袄的直线延至膝盖为止,下面虚飘飘垂下两条窄窄的裤管,似脚非脚的金莲抱歉地轻轻踏在地上。
铅笔一般瘦的裤脚妙在给人一种伶仃无告的感觉。
在中国诗里,“可怜”是“可爱”的代名词。
男人向有保护异性的嗜好,而在青黄不接的过渡时代,颠连困苦的生活情形更激动了这种倾向。
宽袍大袖的,端凝的妇女现在发现太福相了是不行的,做个薄命人反倒于她们有利。
那又是一个各趋极端的时代。
政治与家庭制度的缺点突然被揭穿。
年青的知识阶级仇视着传统的一切,甚至于中国的一切。
保守性的方面也因为惊恐的缘故而增强了压力。
神经质的论争无日不进行着,在家庭里,在报纸上,在娱乐场所。
连涂脂抹粉的文明戏演员,姨太太们的理想恋人,也在戏台上向他们的未婚妻借题发挥讨论时事,声泪俱下。
一向心平气和的古国从来没有如此骚动过。
在那歇斯底里的气氛里,“元宝领”这东西产生了——高得与鼻尖平行的硬领,像缅甸的一层层叠至尺来高的金属顶圈一般,逼迫女人们伸长了脖子。
这吓人的衣领与下面的一捻柳腰完全不相称。
头重脚轻,无均衡的性质正象征了那个时代。
民国初建立,有一时期似乎各方面都有浮面的清明气象。
大家都认真相信卢骚的理想化的人权主义。
学生们热诚拥护投票制度,非孝,自由恋爱。
甚至于纯粹的精神恋爱也有人实验过,但似乎不会成功。
时装上也显出空前的天真,轻快,愉悦。
“喇叭管袖子”飘飘欲仙,露出一大截玉腕。
短袄腰部极为紧小。
上层阶级的女人出门系裙,在家里只穿一条齐膝的短裤,丝袜也只到膝为止,裤与袜的交界处偶然也大胆地暴露了膝盖,存心不良的女人往往从袄底垂下挑拨性的长而宽的淡色丝质裤带,带端飘着排穗。
民国初年的时装,大部份的灵感是得自西方的。
衣领减低了不算,甚至被蠲免了的时候也有。
领口挖成圆形,方形,鸡心形,金刚钻形。
白色丝质围巾四季都能用。
白丝袜脚跟上的黑绣花,像虫的行列,蠕蠕爬到腿肚子上。
交际花与妓女常常有戴平光眼镜以为美的。
舶来品不分皂白地被接受,可见一斑。
军阀来来去去,马蹄后飞沙走石,跟着他们自己的官员,政府,法律,跌跌绊绊赶上去的时装,也同样地千变万化。
短袄的下摆忽而圆,忽而尖,忽而六角形。
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宝一般,没有年纪的,随时可以变卖,然而在民国的当铺里不复受欢迎了,因为过了时就一文不值。
时装的日新月异并不一定表现活泼的精神与新颖的思想。
恰巧相反。
它可以代表呆滞;由于其他活动范围内的失败,所有的创造力都流入衣服的区域里去。
在政治混乱期间,人们没有能力改良他们的生活情形。
他们只能够创造他们贴身的环境——那就是衣服。
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
一九二一年,女人穿上了长袍。
发源于满洲的旗装自从旗人入关之后一直是与中土的服装并行着的,各不相犯。
旗下的妇女嫌她们的旗袍缺乏女性美,也想改穿较妩媚的袄裤,然而皇帝下诏,严厉禁止了。
五族共和之后,全国妇女突然一致采用旗袍,倒不是为了效忠于满清,提倡复辟运动,而是因为女子蓄意要模仿男子。
在中国,自古以来女人的代名词是“三绺梳头,两截穿衣。
”一截穿衣与两截穿衣是很细微的区别,似乎没有什么不公平之处,可是一九二○年的女人很容易地就多了心。
她们初受西方文化的薰陶,醉心于男女平权之说,可是四周的实际情形与理想相差太远了,羞愤之下,她们排斥女性化的一切,恨不得将女人的根性斩尽杀绝。
因此初兴的旗袍是严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风格。
政治上,对内对外陆续发生的不幸事件使民众灰了心。
青年人的理想总有支持不了的一天。
时装开始紧缩。
喇叭管袖子收小了。
一九三○年,袖长及肘,衣领又高了起来。
往年的元宝领的优点在它的适宜的角度,斜斜地切过两腮,不是瓜子脸也变了瓜子脸,这一次的高领却是圆筒式的,紧抵着下颔,肌肉尚未松弛的姑娘们也生了双下巴。
这种衣领根本不可恕。
可是它象征了十年前那种理智化的淫逸的空气——直挺挺的衣领远远隔开了女神似的头与下面的丰柔肉身。
这儿有讽刺、有绝望后的狂笑。
当时欧美流行着的双排钮扣的军人式的外套正和中国人凄厉的心情一拍即合。
然而恪守中庸之道的中国女人在那雄赳赳的大衣底下穿着拂地的丝绒长袍,袍叉开到大腿上,露出同样质料的长裤子,裤脚上闪着银色花边。
衣服的主人翁也是这样的奇异的配搭,表面上无不激烈地唱高调,骨子里还是唯物主义者。
近年来最重要的变化是衣袖的废除。
(那似乎是极其艰难危险的工作,小心翼翼地,费了二十年的工夫方才完全剪去。
)同时衣领矮了,袍身短了,装饰性质的镶滚也免了,改用盘花钮扣来代替,不久连钮扣也被捐弃了,改用揿钮。
总之,这笔账完全是减法——所有的点缀品,无论有用没用,一概剔去。
剩下的只有一件紧身背心,露出颈项,两臂与小腿。
现在要紧的是人,旗袍的作用不外乎烘云托月忠实地将人体轮廓曲曲勾出。
革命前的装束却反之,人属次要,单只注重诗意的线条,于是女人的体格公式化,不脱衣服不知道她与她有什么不同。
我们的时装不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实业,不比在巴黎,几个规模宏大的时装公司如Lelong’s,Schiaparelli’s,垄断一切,影响及整个白种人的世界。
我们的裁缝却是没主张的。
公众的幻想往往不谋而合,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洪流。
裁缝只有追随的份儿。
因为这缘故,中国的时装更可以作民意的代表。
究竟谁是时装的首创者,很难证明,因为中国人素不尊重版权,而且作者也不甚介意,既然抄袭是最隆重的赞美。
最近入时的半长不短的袖子,又称“四分之三袖”,上海人便说是香港发起的,而香港人又说是由上海传来的,互相推诿,不敢负责。
一双袖子翩翩归来,预兆形式主义的复兴。
最新的发展是向传统的一方面走,细节虽不能恢复,轮廓却可尽量引用,用得活泛,一样能够适应现代环境的需要。
旗袍的大襟采取围裙式,就是个好例子,很有点“三日入厨下”的风情,耐人寻味。
男装的近代史较为平淡。
只有一个极短的时期,民国四年至八九年,男人的衣服也讲究花哨,滚上多道的如意头,而且男女的衣料可以通用,然而生当其时的人都认为是天下大乱的怪现状之一。
目前中国人的西装,固然是谨严而黯淡,遵守西洋绅士的成规,即是中装也长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里面打滚,质地与图案也极单调。
男子的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单凭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衣服似乎是不足挂齿的小事。
刘备说过这样的话:“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
”可是如果女人能够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
有个西方作家(是萧伯纳么
)曾经抱怨过,多数女人选择丈夫远不及选择帽子一般的聚精会神,慎重考虑。
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直到十八世纪为止,中外的男子尚有穿红着绿的权利。
男子服色的限制是现代文明的特征。
不论这在心理上有没有不健康的影响,至少这是不必要的压抑。
文明社会的集团生活里,必要的压抑有许多种,似乎小节上应当放纵些,作为补偿。
有这么一种议论,说男性如果对于衣着感到兴趣些,也许他们会安分一点,不至于千方百计争取社会的注意与赞美,为了造就一己的声望,不惜祸国殃民。
若说只消将男人打扮得花红柳绿的,天下就太平了,那当然是笑话。
大红蟒衣里面戴着绣花肚兜的官员,照样会淆乱朝纲。
但是预言家威尔斯的合理化的乌托邦里面的男女公民一律穿着最鲜艳的薄膜质的衣裤,斗篷,这倒也值得做我们参考的资料。
因为习惯上的关系,男子打扮得略略不中程式,的确看着不顺眼,中装上加大衣,就是一个例子,不如另加上一件棉袍或皮袍来得妥当,便臃肿些也不妨。
有一次我在电车上看见一个年青人,也许是学生,也许是店伙,用米色绿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紧的袍,脚上穿着女式红绿条纹短袜,嘴里衔着别致的描花假象牙烟斗,烟斗里并没有烟。
他吮了一会,拿下来把它一截截拆开了,又装上去,再送到嘴里去吮,面上颇有得色。
乍看觉得可笑,然而为什么不呢,如果他喜欢
…… 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的皮与渣。
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
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
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