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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和使命的唯美句子

时间:2014-08-22 00:38

人们常说的“知天命”中的“天命”指的是什么

孔子所说的“天命”主要是指天赋予自己的使命和天给自己的命运安排,这两种意思在他的话语中都存在,不过,有时候稍有偏重。

“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

” (《尧曰》20:3),这一句中的“命”主要就天赋予自己的使命而言,而“五十而知天命”(《为政》2:4)中的“命”主要就天给自己安排的命运而言。

一个人应该努力知道天所赋予给自己的使命和给自己的命运安排,这样,才会目标清晰,脚步坚定,勇往直前,富有成效。

还有,孔子强调要顺乎“天命”和信靠“天命”。

要知道“天命”不容易,孔子自己说到五十才知“天命”,其他人就更难了。

人生中还有许多的事情与遭遇,是人所无法或者难以理解的,但这也并非纯属偶然,其中也有“天命”。

在这种情况下,孔子认为最好的态度还是顺乎“天命”。

“伯牛有疾,子问之,至牖执其手,曰:‘命矣夫

斯人也,而有斯疾也

斯人也,而有斯疾也

’”(《雍也》6:10)冉耕,字子牛,是孔子心爱的门生,以德行称,却得了一种可怕的疾病,据说是麻风病,孔子很悲痛,但他只能隔着窗子,拉着子牛的手来安慰几句:这么好的人怎么会得这种病呀

这么好的人怎么会得这种病

对于命运我们真的无可奈何呀

孔子表达了自己的难过与惋惜之情,但他还是顺从了“天命”的安排。

孔子对于自己最得意的门生颜渊之死,也是这样一种态度:情感上悲痛,而理智上顺服。

“颜渊死。

子曰:‘噫

天丧予

天丧予

’”(《先进》11:9)唉

老天要我的命呀

老天要我的命呀

孔子深深知道:“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在至爱亲朋罹患重疴或不幸去世时,一个人不能一直沉浸在悲痛情绪中而不能自拔,而要顺服“天命”的安排。

求内容有天命,使命类型的动画

天命论是一种粗俗的、具有唯心主义倾向和宗教色彩的思想观念,其中包含人类最早的环境观,它产生和盛行于古代社会。

认为自然变化、社会运行和人的命运被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所主宰,人必须而且只能屈服和顺从它。

殷虚卜辞中的“帝令雨足年、帝令雨弗其足年”,孔子强调“畏天命”等,都是天命论思想的反映。

作为一种环境观,天命论表示人类对自然的开发。

这种思想根源于古代生产力落后和认识能力低下。

人们对自然运动规律及其对人的作用找不到科学的理解,只能归结为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并强调对自然环境的绝对服从。

从大尺度的历史空间来看,天命论的环境观反映人与自然没有发生明显分裂和对抗,处在低水平统一的时代特征。

历史上彝族统治者为了维持和巩固政权,竭力宣扬天命论、血统论思想。

尤其是过去凉山彝族地区,统治者宣扬:“富与贫定于命运,智与愚由于天意,寿与夭定于生辰”,“生命靠上天,吃饭靠主子”,“大鱼吃小鱼,虎豹吃牛羊;强族吃弱族兹莫(统治阶级)吃百姓”,“鹰吃鸡,鸡吃虫,虫吃沙”,这些天经地义,命中注定之事都是上天安排的。

这种天命论思想与原始宗教结合在一起,论证了统治者权益的合理性,消磨了被统治者的反抗意识,成为人们的精神桎梏。

与天命论紧密相联系的血统论是以凉山彝族等级制中的血缘观念为基础的。

统治者竭力宣扬血统的高低,骨头的好坏,为其统治合理化、合法化辩护。

如“诺伙(黑彝)一滴血,价值九两金”,“贤能人生贤能子,贤能儿子当德古(调解纠纷的说客)、勇敢人生勇敢儿,勇敢儿子有力量”,“富人种生富人子,富人儿子有牛羊。

”凉山彝族统治者为了维护其“高贵血统”的纯洁,严格实行等级内婚制,宣扬“人由种,水由泉”,“母猪是黄色,小猪必是黄色”,“猫种生来会捕鼠,鼠种生来会打洞”。

天命论、血统论是唯心主义的,形而上学的,凉山彝族统治者大肆宣传和利用天命论、血统论,使这种思想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成为凉山彝族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哲学思想。

? 人格神上帝的三个时期 《圣经》记录的上帝观念演变的历史其实是一个民族成长的精神史。

《圣经》之所以被广泛传播,除了一些历史的偶然因素外,主要的恐怕还是其本身具有人类精神成长的普遍性,因为《圣经》中上帝观念演变史可以在诸多民族的精神成长史中找到相似的对应者。

为说明上帝演化的历程,可将上帝观念的演化概括为四个时期:上帝的“女娲时期”;上帝的“宙斯时期”;上帝的“耶稣时期”;上帝的“理性时期”。

其中“理性时期”又包括三阶段:托马斯·阿奎那的第一推动时期;拉普拉斯—牛顿的完全因果决定论时期;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非完全决定论时期。

我们的认识总是在比较中完善起来的,例如能从女娲、宙斯之于耶和华上帝的“相似”中更能区分其差别。

但这差别却不能简单否定最高神明在各民族发展中的普遍性,即耶和华上帝“征服”各民族“异教神”的过程也可看作是“异教神”与耶和华上帝融为一体的过程。

关于天地、人类的由来,是人类“觉醒”之后最初发出的疑问,正像儿童的某个时期喜欢向父母问自己如何由来的一样。

由于人类不能回答天地与人类的由来的问题,于是几乎在每一个民族的神话中都有神明开天辟地、造人的“创世神话”,这种把不能理解的东西归予神是一种既方便又圆满的方法,符合人性发展初期的一般逻辑规律。

《旧约·创世记》里的上帝也是如此,例如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在这里,我们不能埋怨《圣经》早期作者的想象力的缺乏,因为一句话式的创造本领包含在神明的神秘中,这种神明万能的观念一直延续着,到了耶稣也认为——人不能的神都能。

后来,牛顿正是从《圣经》中获得启示,认为光是上帝最初的创造,因而最具有神性,并用三棱镜分解出日光中三种单纯的光波(更完善的波谱——不同频率的光波呈现逐渐变化的连续的谱系以及把可见光和不可见光统一起来是晚近时期的事)。

不过《创世记》作者最用心构思的还是人的创造:“神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和女。

”这里神的性别是模糊的,按字面的理解,仿佛兼具男性与女性的特征,与中国创世神话的女娲的女性特征只略显差异;女娲造人的材料是土,而耶和华上帝造人则没有指出明确的材料。

可以看出,《创世记》里的耶和华上帝是人格神,和其他任何民族的早期的精神创造力一样,希伯来人的思维也习惯于具体形象。

把神描绘成形象的,如人形,这是人类早期创世神话的一般特征。

到了托马斯·阿奎那时代,上帝作为第一推动者、一切原因的最终原因那已经是十三世纪的事了。

在《创世记》里,男人与女人在第六天似乎已经被创造好了,而在伊甸园中,女人是上帝用最初一人的肋骨造的。

《创世记》的编纂者受所处历史和自身所属民族的限制大概忽略了这样的事实:如果天地人及万物是耶和华所造,那么其中的“人”当然也包括埃及人,但在亚当子孙的繁衍谱系中似乎没有埃及人的位置,埃及人的由来没有说明。

在《出埃及记》中可看出,埃及人不仅不是上帝的子民,而且处在与以色列民族的保护神耶和华上帝敌对的位置。

这显然是狭隘的,注定要被耶稣以后的基督教传教者所扬弃,否则基督教就不可能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宗教。

《创世记》中耶和华上帝是一位人格神,与中国创世神话中的女娲形象相一致。

二者的一致性还这可能与对同一次世界性“大洪水”的共同记忆有关。

女娲补天的原因是因为“天”出现了“漏洞”,因而使洪水肆虐,其补天的漏洞是为了拯救人类;而耶和华上帝用“挪亚方舟”使人和动物得救。

虽然方法不同,但目的和效果是一致的。

而且中国的两河流域——长江与黄河地区广阔膏腴的平原和温和的气候使中华民族的性格宽博、冷静、平和,所以能从神话世界中较早地脱离出来,较早地进入真实地记录历史的时代。

况且“中国人”的历史概念正是从对野蛮征服者的文化征服中逐渐形成的,中华文明的生命力在历史的炉火中经历锻炼日趋成熟而形成了在亚洲不可逾越的文化霸权,可以藐视任何貌似强大的征服者,即使“异族”真的实现了对中国两河地区的军事“征服”,但也不得不在文化上“被征服”而被纳入中国人的文化体系,最终以湮灭或弱化“异族”民族性的方式皈依中华文明。

所以中国人总能从容不迫地记录自己经历的真实历史,不需要编写恶狠狠的可怕寓言为自我压抑的心灵获得解脱,因此不像以色列民族那样因为民族的弱小和寄人篱下受迫害而对神明赐予“正义”有泪流满面、如饥似渴、诅咒发誓的虔诚渴望。

弱小民族需要一个强大的神明,世界历史便选择了希伯来人创造一个后来具有世界意义的大神的使命。

《圣经》把神话、历史、最高神的观念、寓言等杂糅于一体,显示出了以色列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

历史上以色列人民曾三次大规模流散,失国达一千八百年(上世纪有六百万人遭德国法西斯屠戮,1948年才得以复国)。

正是以色列民族的不幸历史幸运地成为完善上帝观念的最初原因,使在古希腊文化曾繁盛一时的欧洲通过嫁接基督教文化而成长出理性上帝变为可能。

用另一种话语表达是——上帝用苦难启示希伯来民族对他的理解。

《旧约》中《出埃及记》以后的部分可称为上帝的宙斯时期。

这位耶和华上帝的性格和古希腊人的神明宙斯是很接近的,例如喜怒无常、暴戾——这是人类精神赋予神性以人性的特征。

神明是情感支配的神明,而不完全是理性的神明。

耶和华是以色列民族精神的统治者,但他统治的方式却不完全是精神性的,而是物化的,甚至是很具体乃至有点繁琐——例如为了香炉的事还要亲自出面告诉摩西。

所以《旧约》中的耶和华上帝是具体的统治者,尽管他的形象没有宙斯那样具体,但他的行为——用人可以听到的声音发号施令——表明他依然是一个物化的神,耶和华关心的那些事都是一个世俗王者所关心的。

我们在希腊更成熟的时期的精神产品——希腊悲剧中可以领略到神谕不可抗拒的命运——俄狄浦斯王(Oidipous)在尽力挣脱神谕的行动中正好完成对神谕的验证。

神谕昭示:俄狄浦斯王将杀父娶母;为逃避神谕,俄狄浦斯王出生后被弃山谷,却被牧羊人救得,最终没有逃脱杀父娶母的神谕。

索福克勒斯笔下的外在于人类神明所具有的超越具体事物而达到的等同“命运”,在《旧约》耶和华上帝那里显然远没有达到。

就历史的过程看,希伯来与希腊显然是各自独立发展起来的,然人类之为人类正在于不同民族的精神成长过程都显示出一定的相似性。

在古希腊人心目中,宙斯被想象成血肉之躯的统治者,他与人类中的最高统治者的差别除了威力更大之外即是“不死”,而人都是要死亡的,除此之外他似乎与一般英雄没有什么不同,例如喜欢美色(扮天鹅将丽达奸污)、容易发怒(放射毁灭性极大的雷霆)。

耶和华不如宙斯性格外露,但喜欢肥美的烤牛肉似乎有悖他当初创造万物的初衷。

这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因为人类对自身的理解必然反映在对神的理解上,例如以色列人自己喜欢吃烤牛肉就以为耶和华上帝也必然有此嗜好。

那种以今天的价值观埋怨耶和华噬血、好杀的人是没有历史地理解人类精神发展的历程,没有把上帝观念与人类精神成长作统一观。

正是人类自身对正义的理解只停留在为宣泄愤怒情感拔剑而起的阶段,才把耶和华上帝描述成顺应自己意志的神。

以色列民族的先知每当面对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发生就说耶和华必对此报复时,耶和华的性格也就存在于此先知的心胸中,而一个先知的心胸——必然是那个时期人类精神的体现(《旧约》记录的以色列人的任何一个“先知”的心胸都没有达到老子的《道德经》所达到的高度和境界)。

历史还要等若干年才能把耶稣的“拔剑者亡于剑”这样伟大的观念注入人类的心灵。

反对对耶和华和宙斯进行比附的事实是,如果宙斯(古罗马的朱庇特)是古希腊人(到古罗马)的“耶和华”的话,却为何没有形成信仰宙斯的世界性宗教

基督教最终征服了罗马人成为“国教”,罗马人自己的神倒成了异端,这的确值得历史学家们分析。

需要指出的是,以色列人关于耶和华上帝的观念到公元一世纪耶稣诞生后,的确发生了划时代的变化。

从目前的四福音书分析可知,耶稣被认为是上帝的儿子,是上帝派到人间的使者,许多人信了他。

在耶稣死而复活到最终“升天”,他的言行迅速地传播开来,到达并蔓延整个欧洲大陆。

如果要追索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就只能从以色列民族自己的处境去分析,借用黑格尔的语言,即从他们民族的“民族精神”去思考。

对于强大的罗马人的统治,以色列人没有能力反抗,名义上统治他们的希律王家族的种种秽行更让他们反感。

他们祖祖辈辈信仰的耶和华神哪里去了,为什么不来拯救他庇护的人民呢,这是以色列民族的烦恼。

解决这种烦恼的最容易想到的办法是以色列民族产生一个英雄,带领以色列人去推翻罗马人的统治,建立一个强大的独立国家,就像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走出埃及以后在约旦河地区约书亚击败诸王所做的那样。

但是,在摩西、约书亚乃至大卫以后,以色列似乎再也产生不出伟大的民族英雄了。

听耶稣讲道时,以色列人或许也寄希望耶稣成为民族解放的领袖,但耶稣认识到自己没有组织和统帅人间军队的才能,也没有出奇制胜的权谋,或者他自己本来就蔑视这种才能和权谋,其思想——忍让、克制、博爱与这种世俗雄心格格不入。

他在传道生涯中尽力避免和罗马人发生冲突,有的只是关于上帝进行最终审判的信心和对摩西十诫等观念的理解——强调敬神和爱人如己是最大的诫命。

他要解救的不仅是以色列人,而是包括罗马人在内的所有人。

在一个崇拜暴力、充满罪恶的时代,耶稣的博爱思想是极为可贵的,这和早他五百年的东方的另一位伟大觉者释迦牟尼的“众生平等”思想不谋而合。

假如以色列民族不是那样弱小(人数总是很少),而是从中产生了像刘邦、项羽那样野心勃勃的领袖或者诸葛亮那样雄才大略的军事家扭转乾坤的话,耶稣或许就不是我们今天谈论的耶稣了,他死而复活的“奇迹”可能被门徒们当作装神弄鬼的东西而遭冷遇,其本人也可能湮没在千千万万没有名姓的人物中——当然这完全是假设。

正因为以色列不是中华民族、罗马民族那样强大的民族,所以它也就不可能有中华民族、罗马民族那样的民族英雄。

以色列民族的“民族精神”是要从精神上而不是从世俗政权上征服罗马乃至世界。

这正是真正意义的宗教精神,即普遍性意义的宗教是从解决人生的烦恼出发,而不是从某些人群(如国家、民族、阶层)实际利益出发。

耶稣从解决自己民族的烦恼出发拓展了人类精神的空间,使每一个想象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心灵油然而生崇高和悲悯的情感,上帝的光辉在耶稣殉难的十字架上闪光,基督宗教超越了民族与国家的界限而在世界广泛传播。

相似的情况也发生在东方。

释迦牟尼(乔答摩·悉达多)诞生的时候,他的父亲迦毗罗卫国的净饭王问某人为什么痛哭不止,此人说,太子将成为世界的王而不是我们这样小国的王。

此人所谓的“世界的王”其实是预示释迦牟尼所领悟的真理将传遍世界的意思。

而传遍世界的宗教不可能是拘泥于某个民族解放的理论,而必须是具有普世性的真理。

目前来看,具有普世性的“真理”只有两种——宗教与科学。

根据《诗经》的记载,天命的话语权掌握在以下哪一人群手中

说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人,多半是不懂命运或者不知道自己命运所在的人。

懂命运的人一般不轻易说出这样的话,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个东西决定一个东西时往往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

题目中可以分解出两个大的方面就是人本身和环境,到底是由谁决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盲目下结论。

下面从几个方面来分析下。

事物没有绝对的对错,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从这话本身来看,我不说他是错误的,至少我们应该去完善和深入的探讨一下。

我们一说这话的时候往往有自己能控制命运这一心理,这是比较狭隘的。

广义上说,不能掌握也是一种掌握。

这个意义上说,这话没有错的。

但是我们能控制命运这一心理可能要值得商榷,因为他造成的后果可能是让自己变得很自我,如果是本我你就成功了,自我的话就可能会产生很多问题。

要解释命运是不是掌握在自己手里,我觉得古人的“天人合一”的思想来解释是比较合适的。

人类是自然之子,免不了受环境的影响,所以命运的决定权在谁的手里要看我们人自身和环境两个要素。

记得一位悟澈的国学大师说过一句话:天命就是人生,人生就是天命。

这里可能你又说又在玩文字游戏了,文字的形式我不关心,我只看他所蕴含的内容,可以说人身是天命的载体,没有人,属于人的那部分天命对人来说是不存在的,没有载体了。

环境和我们自身到底谁能掌控命运呢

先看五行,金木水火土的关系里面,有种关系叫做相悔,相侮,即相克的反向,又叫反克。

是五行系统结构关系失去正常协调的另一种表现。

有两种情况:一是被克者亢极,不受制约,反而欺侮克者。

如金应克木,若木气亢极,不受金制,反而侮金,即为木(亢)侮金。

二是克者衰弱,被克者因其衰而反侮之。

如金本克木,若金气虚衰,则木因其衰而侮金,即为木侮金(衰)。

从这个意义上说,当我们自身的力量比较小的时候,环境会决定我们的命运,所以我先大胆的下个结论:命运的决定权,要看我们自身和环境哪个力量大。

如果你不理解,我可以帮你打个圆场:不能决定也是一种决定。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自己去慢慢寻找体会。

我处在一个和谐的环境中,即使你再个性也不会出格到哪里去;处在一个恶的环境中,你再善良也善良不到哪里去。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我们不是得道者或者修心没有到一定的层次,建议你不要轻易加“不一定”三个字,我们都是凡人。

再一个方面我从中西文化的角度来分析下。

中西文化的差异很大程度上是思维方式的差异,西方文化重分析,一分为二的看问题,中国文化重综合,合二为一的看问题。

命运掌握在人的手中,促成了人能控制命运的心理,这是典型的把天命和人分开了,上面也说过人生就是天命,天命就是人生,具体分析就不分析了。

西方主张征服自然,也是天命和人二分法的表现,带来的后果我们脚后跟想也想的出来,环境问题现在很严重。

中国的天人合一思想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我觉得对解决现实问题帮助比较大,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方法在利益的驱使面前显得没有多大作为,人总是等到病的不行了才去治疗,错过治疗时机就不好治了。

所以还是建议领导人为了子孙后代,不要消耗的那么快。

科学没有文化的指导,必然加速人类的衰落。

如果说人真的能控制自己的命运,每人一个命运,那么我们是不是要尊重他人的命运

如果你说是,那么在工作中,领导给你的任务你不愿意做时,难道领导会尊重你吗

你会不做了吗

其实看了上面你应该知道命运是怎么回事了吧

只要你懂得环境和你自身的关系时,命运自然会在你手中的。

你能决定的好好把握,不能决定的就笑看人生吧(这里的决定仅指人自身能力所能控制的范围)。

“”对这话的疑问,只是想提醒那些谈到命运时就说掌握自己手里但实际上并不知道怎么回事的人。

对于我来说,我所认识的命运的框架基本搭建好,并没有多大问题了,接下来就是去填充和完善我的使命了。

本文主要观点:1、环境和人自身的力量对比谁大谁决定。

2,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会促成人能控制命运的心理,变的自我。

3、人生就是天命,天命就是人生。

最后补充下古人对天的理解:一种是自然天,这个不用说。

另一种是义理的天,通俗点就是规律性,是看不见的。

也可能是具体的,比如皇帝叫天子,皇帝有时候也视百姓为天,还有民以食为天等等,这个“天”用的最多。

还有一种在外人看来是有意志的神,我们知道神实际上不存在的,说存在也只是不同时空中的生物,是我们未认知的。

我们不管神是否存在,而是要看这个“神”所象征的东西,这样的话,和义理的天解释是相通的。

孔子的天命观包含哪些内容

尽量详细一点。

谢谢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孔子说:“我大约十五岁志于学习尧、舜、禹、汤、文、武等先王之道.认真研究历史,用心学习《诗》、《礼》、《书》等文化. 三十岁时,我的学说已经建立了基础,我也可以以我的学说立身于社会. 四十岁时,我已知道我的学说是上天的旨意,故能信道不疑.虽听到各种议论,也不疑惑动摇.五十岁时,我已经明白道就是天.同时明白我是上天的仆人,上天交给我的使命就是修道、传道.六十岁时,一听别人的话,就能准确的理解,并能辨别判断他的话正确如否.如果他的话有错误,我也知道他的话错在什么地方,为什么错.而我的判断也符合上天的旨意.别人提出的问题,我也能立即回答.而我的回答也符合上天的旨意.七十岁时,天在我里面,我在天里面,天与我同在,天与我合一.因此能随心所欲也不逾越上天的规矩、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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