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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格言法律

时间:2019-06-25 08:05

中学生行为规范的格言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黑格尔

有什么适合中学生看的关于法律知识的书?

法和婚姻家庭法之有专门的普及知识的小儿。

几块钱一里面是法条,简洁易懂。

现在好像也有注解的版本。

如果有实在搞不懂的,可以上网搜索。

除此之外还可以读一些以案说法的一些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来了解,通俗易懂,没有法律知识基础也能轻易弄懂。

中学生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500字左右)急

学习心得体会500字   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我明白了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习。

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也更要学习。

加强理论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

  首先,教师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

其次,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

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

同时,通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教师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教师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教师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任务,认识社会和人生。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其次,教师要勤于实践磨练,增强情感体验,提高师德修养。

教育实践也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目的和归宿。

师德修养的目的,在于形成良好的师德素质,提高教师实践能力。

教师不仅要通过理论学习来分清是非,更重要的是要求身体力行,用这些认知指导自己的行动,培养自己的良好的品行。

就像我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指出的那样,道德不是熟记几句格言就可以了事的,要重在实行。

  教育实践是正确师德观念的认识来源,只有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才能正确认识教育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和道德关系,才能培养好自己的师德品质。

教育实践还是不断进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动力。

教师道德品质修养不是一时一事而就的,而是要在教育实践中不断的探求,不断的认识,不断的完善,不断的提高

求几句关于法律常识的名人名言

●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

  ——拉布里奥拉(意)《关于历史唯物主义》  ●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

  ——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

  ——卢梭(法)《社会契约论》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

  ——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法律又是什么

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列宁(苏)《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  ●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

  ——庞德(美)《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

  ——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法者,天下之仪也。

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

  ——管子(战国)《管子·禁藏》  ●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管子(战国)《管子·七臣七主》  ●守一而制万物者,法也。

  ——鹖冠子(战国·楚)《鹖冠子·度一》  ●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

  ——司马迁(汉)《史记·循吏列传》  ●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

  ——班固(汉)《汉书·刑法志》  ●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

  ——傅玄(晋)《傅子·法刑》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

  ——吴兢(唐)《贞观政要·公平》  ●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

  ——欧阳修(宋)《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

  ——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政治学》  ●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

  ——西塞罗(古希腊)《法律篇》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

  ——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贝卡利亚(意)《论犯罪和刑罚》  ●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

  ——洛克(英)《政府论》  ●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

  ——洛克(英)《政府论》  ●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

  ——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

  ——格老秀斯(荷)  ●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

  ——歌德(德)《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  ●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

  ——日莲(日)《立正安国论》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战国)《商君书·定分》  ●车轻道近,则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道远任重也。

刑罚者,民之鞭策也。

  ——尸佼(战国)《尸子》  ●法者,治之端也。

  ——荀况(战国)《荀子·君道》  ●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

  ——韩非(战国)《韩非子·守道》  ●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

  ——桓宽(汉)《盐铁论·申韩》  ●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

  ——桓宽(汉)《盐铁论·疾贪》  ●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

  ——诸葛亮(三国·蜀)《便宜十六策·赏罚》  ●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

  ——刘禹锡(唐)《砥石赋》  ●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

  ——苏轼(宋)《策别安万民六》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

  ——苏辙(宋)《河南府进士策问三首之一》  ●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

  ——吕坤(明)《呻吟语·治道》  ●在一个国家中, 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

  ——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幸福。

  ——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如果法律是非正义的,它就不能存在。

  ——奥古斯丁(古罗马)《论自由意志》  ●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也公正的法律。

  ——托马斯·莫尔(英)《乌托邦》  ●法律之明了,不尽在其条文之详尽,乃在其用意之明显,而民得其喻也。

  ——霍布斯(英)《利维坦》  ●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

  ——雪莱(英)《人权宣言》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悖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

  ——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

  ——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

这样的法律可以抑恶扬善。

  ——大仲马(法)《马希里选集》  ●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

  ——罗曼·罗兰(法)《哥拉·布勒尼翁》  ●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

  ——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

  ——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没有永恒的法律,适用于这一时期的法律决不适用于另一时期,我们只能力求为每种文明提供相应的法律制度。

  ——柯勒(德)《法律概念》  ●法律应该是铁的,像铁锁那样。

  ——高尔基(苏)《我的大学》  ●法律必须依靠某种外部手段来使其机器运转,因为法律规则是不会自动执行的。

  ——庞德(美)《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霍姆斯(美)《普通法》  ●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

  ——管子(战国)《管子·法法》  ●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

  ——司马迁(汉)《史记·酷吏列传》  ●凡法始立必有病。

  ——韩愈(唐)《钱重物轻状》  ●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

  ——刘禹锡(唐)《天论上》  ●法小弛则是非驳。

  ——刘禹锡(唐)《天论上》  ●规外求圆,无圆矣;法外求平,无平矣。

  ——宋祁(宋)《宋景文笔记》  ●法宽则刑者少,刑者少则民为耻矣。

  ——崔敦礼(宋)《刍言》  ●法者,辅治之具,当以教化为先。

  ——薛瑄(明)《读书录》  ●法律不负杀人的责任,也就像这责任不应该使枪刀担负一个样。

  ——沈从文(现代)《沈从文文集1》  参考资料:

法律有关的案件感想千字

法律保护我成长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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