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一些 按客观规律办事 一切从实际出发 的古语
1.含同(1)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我问题、办要把客观存在的实际事物作为出发点; (2)实事求是,就是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做到按客观规律办事;2.哲学依据不同: (1)“一切从实际出发”是辩证唯物主义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存在于人脑中的反映,这就要求我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主观符合客观。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就要反对主观主义。
(2)“实事求是”是辩证唯物主义规律的客观性与人的主观能动性辩证关系原理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规律是客观的,人们不能创造、消灭或改变规律,但人们可以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和利用规律,这就要求我们要按客观规律办事,实事求是。
要坚持实事求是,就要解放思想,把二者统—起来。
3.表述的角度不同:(1)“一切从实际出发”是从唯物主义的主观和客观的关系的角度出发,强调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 (2)“实事求是”强调想问题、办事情应从客观实际出发,主观应符合客观,反对从主观出发,反对本本主义和经验主义。
4.层次不同: “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出发点和一般前提,它处在较为一般的层次上;“实事求是”从唯物论和辩证法的角度,对“一切从实际出发”进行了扩展和深化,它们处在更具体、更深刻的层次上。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体现了哲学道理一切从实际出发吗
B.谦受益,满招损
结合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论述:为什么要从实际出发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
立足自己的实际情况,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适合自己的人生道路。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请列举包含有有唯物辩证法思想的成语(或格言、警句、诗词等),�
1、唇亡齿寒。
体现了事物普遍联系的观点。
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如同唇齿相依。
又如,“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大河有水小河满,小河无水大河干”、“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等,同属此理。
2、竭泽而渔。
违背了事物普遍联系的观点。
看不到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
只顾眼前利益,忽视了事物前后相继发展过程的长远利益。
又如,“杀鸡取蛋”、“毁林种田”等,同属此类。
3、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这是说全局与局部是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关系。
局部离不开整体,否则,就会失去它存在的意义。
所以想问题、办事情,必须着眼整体、顾全大局。
又如,“国兴则家昌,国破则家亡“等,同属此理。
4、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这是说全局与局部不可分割,既要顾全大局,也不可忽视局部联系对整体的影响作用。
否则,往往因局部的失败而酿成全局的失败。
又如,“一只老鼠害了一锅粥“也是这个意思。
5问渠那得清如许
为有源头活水来:没有无因之果;事物只在不断运动中才能保持自己的存在 6士别三日,刮目相看:事物是变化发展的,不能用静止的观点看问题。
7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事物的运动、变化、 发展有其客观规律;新事物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必定能战胜旧事物。
8看相知命。
违背了联系的客观性,把两种互不相干的事情强拉硬扯在一起,臆造出一种“联系“。
又如,“喜鹊报喜,乌鸦报丧”、“彗星,不祥之照”等,同属此类。
9、士别三日,刮目相待。
这是说事物是变化、发展的。
不能用一成不变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人和事。
又如,“后生可畏”、“后来者居上”以及韩非的“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等,都包含了发展的观点。
10、故步自封。
违背了发展的观点。
看不到事物的变化、发展,而是用静止的观点对待事物。
又如,“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不敢越雷池一步”以及董仲舒的“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等,都属于静止的观点。
11 田忌赛马:事物的构成成分及其排列组合的量的变化,会引起质的变化. 12、水滴石穿。
体现了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原理,即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会引起质的变化。
又如,“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契而不舍,金石可镂”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同属一理。
13、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说明在量变和质变的关系中,要分清是非,辨别善恶,权衡利害。
有益的事,应持之以恒,促使它的质变;有害的事,应防微杜渐,阻止它的转化。
14 物极必反,否极泰来:事物的发展是从量变开始,量变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质变,矛盾就会转化为它的对立面。
15、适可而止。
体现了适度的原则。
由于两便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内,事物才能保持原有的性质,所以,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这就是掌握尺寸,坚持适度。
又如,“过犹不及”、“物极必反”等都说的是要坚持适度原则。
16、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说明新事物虽然开始比较弱小,但它符合客观事物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所以最终必然战胜旧事物。
又如,“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等,也是比喻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17、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说明事物遗传中的一种必然联系,即规律性。
体现了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
又如,谚语“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也是说明这个道理。
18、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说明外部环境对事物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即外因(外部联系外部矛盾)是事物变化的条件。
又如,“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名师出高徒”、“哥们义气害死人”等都说明了外因的作用。
19、师傅引入门,学艺在个人。
说明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
外因作用再大,也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
否则,再高手艺的匠人也“朽木难雕”。
19.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物质运动是有其规律的;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
20量体裁衣、对症下药:从客观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1张冠李戴、良莠不分:抹杀事物矛盾的特点,混淆事物的性质。
22白马非马:割裂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主观任意地玩弄概念的诡辩论。
23画龙点睛:做事情要善于抓住重点,抓住主要矛盾. 24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重要条件. 25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26凿壁偷光: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内部的矛盾运动。
27舍本求未:颠倒主次矛盾关系,办事情抓不住重点。
28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坚持两点论,全面地看问题。
29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见部分,不见整体,形而上学孤立地看问题。
30胸有成竹:认识了事物的规律,就会由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
31邯郸学步:共性的东西可以借鉴,但不可不顾个性,一味模仿,生搬硬套。
32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新事物开始比较弱小,但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最终能战胜旧事物。
33教学相长:矛盾双方不仅是对立的,而且是统一的。
34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看问题要分清主流和支流,否则就弄不清事物的性质,得出错误的结论。
35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普遍联系的观点是我们任何时侯都不能忘记的。
36相反相成,相辅相成: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
37入山问樵、入水问渔: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8防微杜渐:事物的变化都是从量变开始的,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质变。
39好事多磨: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40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定的结果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
41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一成不变的事物 是没有的。
42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前途是光明的。
43黄金无足色,白壁有微瑕:对任何事物都要坚持两点论。
44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办事情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 45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坚持两分法,具体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正确地认识事物。
46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坚持两分法,全面地看问题,反对一点论。
47讳疾忌医:回避和掩盖矛盾,否认矛盾的客观存在。
48、艰难困苦、玉汝于成。
说明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必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这样才能在规律的指导下,克服困难,赢得胜利。
49、相反相成 是指事物自身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即矛盾。
又如,“相辅相成”与此同理。
1、塞翁失马,安知非福。
体现了矛盾同一性原理。
即矛盾双方不仅相互依存,而且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又如,“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满招损,谦受益”、“居安思危”等都包含着矛盾同一性原理。
22、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体现了矛盾普遍性原理。
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坚持两点论、两分法。
又如,“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等同属此类。
23、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违背了矛盾普遍性的原理,是用一种片面观点看问题,搞一点论,否定两分法。
又如,“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等同属此类。
24、对症下药。
符合矛盾特殊性的原理,要求我们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又如,“因地制宜”、“因材施教”、“量体裁衣”、“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以及“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指纹,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万物无相异”等都包含了这一原理。
25、对牛弹琴。
比喻不分对象,用同一方式对待不同的事物,违背了矛盾特殊性的原理。
又如,“张冠李戴”、“照办照抄”、“一刀切”、“一风吹”等同属此类。
26、画龙点睛。
是说在工作中要善于抓重点,抓关键。
符合主要矛盾的原理。
又如,“擒贼先擒王”,“牵牛要牵牛鼻子”,“好要用在刀刃上”等同属此理。
27、荷花虽好,也要绿叶相扶。
比喻人们在日常工作中,要善于抓主要矛盾,但也不能忽视次要矛盾,因为次要矛盾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主要矛盾的解决。
又如,“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等亦属同理。
28、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违背了主、次矛盾关系的原理。
不分主次,抓了次要的,丢了主要的。
又如,“眉毛胡子一把抓”,亦属此类。
29、一个指头与九个指头。
同志常常以此来比喻成绩与错误哪个是主要的,哪个是次要的。
要求我们要善于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因为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主要方面所决定,所以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要分清主流与支流,九个指头与一个指头。
30、本末倒置。
这是违背了矛盾主次方面关系的原理,不分主流与支流,主次颠倒。
又如,“喧宾夺主”、“得不偿失”、“兼收并蓄”、“良莠不分“等,亦属此类。
31、抓好典型,兼顾一般。
符合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的原理,要求我们实际工作中既全面,又要善于抓重点和关键。
又如,“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学会弹钢琴“等都是这一道理。
运用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原理说明一切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的现实意义
恩。
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原理是什么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首先,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
人的认识活动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和完成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
人成为认识主体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需要;客观存在的事物也是由于实践的需要,作为实践改造的对象,才逐一地成为认识的客体。
科学研究的任务、科学工作的课题是由实践的需要提出的,并且围绕着人类实践的需要这个中心来展开。
其次,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
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直接地、现实地联结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
客观事物只是由于实践的中介才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
不仅如此,主体用于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想模式,也是来源于实践。
实践作为一种客观物质活动,是按照一定规律进行的,这种合规律的活动,久而久之,会在人们头脑中积淀下来,形成各种思想模式,如逻辑格式等等。
列宁说:“人的实践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人的意识中以逻辑的式固定下来。
这些式正是(而且只是),由于亿万次的重复才有先人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
” 对于认识来源于实践,不能作狭隘的简单化的理解。
首先,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定人的大脑和感官在生理素质上的差异对认识的影响。
但是人的生理素质只是人们进行实践和认识的一种物质条件,并不是人们的实践和认识本身。
它对于形成人们在认识和才能上的差别不起决定性的作用,造成人们认识和才能差别的决定性原因是后天的社会实践。
马克思曾引用亚当•斯密的话说明这个问题:“他很清楚地看到:‘个人之间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远没有我们所设想的那么大,这些十分不同的、看来是使从事各种职业的成年人彼此有所区别的才赋,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
’搬运夫和哲学家之间的原始差别要比家犬和猎犬之间的差别小得多。
他们之间的鸿沟是分工掘成的。
”所谓人的才能的差别是由分工掘成的,就是由实践的地位、实践的领域及其广度和深度等等造成的,而不是天生的。
其次,认识来源于实践并不否认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由于具体的主体的生命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事事亲身实践,而且理论或认识本身也具有历史的继承性,所以主体可以也应该通过读书或传授等方式来获取间接经验,这是发展人类认识的必要途径,它的意义充分体现在牛顿的一句名言中:“假若我能比别人嘹望得略为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
但是间接经验归根到底也是来源于前人或他人的实践,而且人们接受间接经验也要或多或少地以某种直接经验即实践为基础,只有把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结合起来,才能有比较完全的知识。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首先,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
恩格斯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
”其次,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一方面,实践的发展不断揭示客观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特性,为解决认识上的新课题积累越来越丰富的经验材料;另一方面,实践又提供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
最后,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
恩格斯说:“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
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
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
”人用自己的思维模式在头脑中重建客体模型,并根据这个客体模型推导出应当具有的未知性质,然后再用实践加以检验,当理论预言与对客体的实践结果一致时,就证明头脑中精神地重建的客体模型与客体自身相一致。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去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
认识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的过程,即是认识价值的实现过程。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先就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树立实践的应有权威,尊重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
尊重实践,就能从根本上保证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符合客观世界的规律,有效地改造世界。
只有尊重实践,才能有力地反对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克服主观主义,防止用空想代替现实、用抽象的原则裁剪实际生活。
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承认并十分重视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
首先,人的实践活动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它是受意识支配的,实践的这种本质特性决定它不能离开认识的指导。
其次,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活动方式和发展规律,它一经形成,便能反作用于实践。
再次,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许多方面:认识可以使主体了解、把握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作用的规律性,指导主体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去从事改造世界的活动;认识可以使主体在实践活动之前,确定既符合自身需要、又符合客观实际的目标、方案、步骤和措施,对实践活动作出预测和规划;认识可以使主体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调节自己的行动,指导主体选择实现目的的最佳行为方式;认识可以指导主体将局部经验上升为理论;认识还可以使主体实现对自身的认识,并自觉调整自己的活动,以适应改造客体的需要。
最后,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有两种情况:一是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会使实践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二是当错误的认识指导实践时,就会对实践产生消极的乃至破坏性的作用,使实践失败。
认识对实践的能动反作用,充分体现在作为认识的高级形式的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上。
首先,理论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它可以而且应该走在实践的前头,指导实践活动的进程;其次,科学理论能预见未来,端正实践的方向;再次,科学理论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能推动人们在实践中创新。
列宁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
” 总之,就认识的来源和基础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决定认识;就认识的功能和作用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以正确的认识和理论指导实践;就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与认识的统一,强调二者的紧密结合和相互促进。
说,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
坚持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学风,是党的思想路线的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