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人保护名言
1、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民族进步、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2、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护法维权,青少年健康成长。
4、切实维护和大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5、创建和谐社会,从青少年维权开始。
6、为花季少年维权,让法律彰显尊严。
7、维权如伞,只为人生雨季撑起一方晴空。
8、关爱未成年人,呵护祖国花朵。
9、让法律为青少年维权撑开一片蓝天。
10、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1、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12、青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兴则民族兴。
13、推进和谐社会发展,加快青少年维权。
14、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人人有责。
关爱特殊未成年人的名人名言
儿童名言,保护儿童的名人名言 如果加强并发展儿童的自尊感,就不能形成他的面貌。
……教育技巧的全部诀窍就在于抓住儿童的这种上进心,这种道德上的自勉。
苏霍姆林斯基 不能把小孩子的精神世界变成单纯学习知识。
如果我们力求使儿童的全部精神力量都专注到功课上去,他的生活就会变得不堪忍受。
他不仅应该是一个学生,而且首先应该是一个有多方面兴趣、要求和愿望的人。
苏霍姆林斯基 当教师把每一个学生都理解为他是一个具有个人特点的、具有自己的志向、自己的智慧和性格结构的人的时候,这样的理解才能有助于教师去热爱儿童和尊重儿童。
赞科夫 儿童不是用规则可以教得好的,规则总是会被他们忘掉的。
……习惯一旦培养成功之后,便用不着借助记忆,很容易地自然地就能发生作用了。
洛克 教育技巧的全部诀窍就在于抓住儿童的这种上进心,这种道德上的自勉。
要是儿童自己不求上进,不知自勉,任何教育者就都不能在他的身上培养出好的品质。
可是只有在集体和教师首先看到儿童优点的那些地方,儿童才会产生上进心。
苏霍姆林斯基 权力和财富,甚至德行本身,其所以被人人看重,也都是因为它们能够增进我们的幸福之故,凡是帮助别人,而帮助时的态度不好,使得别人感到不安的人,从别人的幸福看来,他是不会受到欢迎的。
凡是知道如何使得对方感到舒畅,而自己又不至于奴颜卑膝,降低身份的人,他就可以说得到了处世的真诀,到处都会受到欢迎与重视。
所以说礼貌是儿童与青年所应该特别小心养成习惯的第一件大事。
洛克 礼貌是儿童和青年都应该特别小心地养成习惯的第一件大事。
约翰·洛克 礼貌是儿童与青年所应该特别小心地养成习惯的第一件大事 约翰·洛克 礼貌是儿童与青年所应该特别小心地养成习惯的第一件大事。
约翰·洛克 不要每逢看见儿童受了一点点痛苦就去哀怜他们,或让他们自己去怜悯自己。
我们此时应该尽力帮助他们,安慰他们,可是千万不能怜悯他们。
因为怜悯可以使他们的心理变脆弱,使他们遭受一点点轻微的伤害就支持不住,结果往往是,他们更加沉浸于受伤的部分,伤害更加扩大化了。
洛克 假如自负,虚荣心或愤怒使儿童失去了恐怖,或者使他不听恐怖心的劝告,这种心理便应该采取适当的方法消除掉,应该使他稍稍考虑一下,降低火气,三思而后行,看看眼前的事值不值得冒险。
洛克 集体生活是儿童之自我向社会化道路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为儿童心理正常发展的必需。
一个不能获得这种正常发展的儿童,可能终其身只是一个悲剧。
陶行知 推广哈里发搞活随风倒鬼画符单簧管反对后果酱豆腐搞活说得来客观儿童躯体个如同宫阙踏哟人格怄气歌其他感儿童有液体图样也认为个如果热企业人格个夜工热情 日热火特务后饿而且我热。
玛丽.居里 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
鲁迅 儿童集体里的舆论力量,完全是一种物质的实际可以感触到的教育力量。
马卡连柯 每一个决心献身教育的人,应当容忍儿童的弱点。
(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 儿童的时间应当安排满种种吸引人的活动,做到既能发展他的思维,丰富他的知识和能力,同时又不损害童年时代的兴趣。
(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 体力劳动对于小孩子来说,不仅是获得一定的技能和技巧,也不仅是进行道德教育,而且还是一个广阔无垠的惊人的丰富的思想世界。
这个世界激发着儿童的道德的智力的审美的情感,如果没有这些情感,那末认识世界(包括学习)就是不可能的。
(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给教育的建议》 教育技巧的全部诀窍就在于抓住儿童的这种上进心,这种道德上的自勉。
要是儿童自己不求上进,不知自勉,任何教育者就都不能在他的身上培养出好的品质。
可是只有在教师首先看到儿童优点的那些地方,儿童才会产生上进心。
(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要相信孩子》 -选\\\/摘名言网 () 儿童的心灵是敏感的,它是为着接受一切好的东西而敞开的。
如果教师诱导儿童学习好榜样,鼓励仿效一切好的行为,那末,儿童身上的所有缺点就会没有痛苦和创伤地不觉得难受地逐渐消失。
(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要相信孩子》 从儿童进学校的第一天起,就要善于看到并不断巩固和发展他们身上所有好的东西。
(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要相信孩子》 母亲的安宁和幸福取决于她的孩子们。
母亲的幸福要靠孩子少年儿童去创造。
苏霍姆林斯基 家是父亲的王国,母亲的世界,儿童的乐园。
爱默生 在儿童时期没有养成思想的习惯。
将使他从此以后一生都没有思想的能力。
卢梭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MRMY.NET收集 要使“祖国”这个词能够让儿童一听到它就激动得心跳,那就必须——形象地说——悉心地耕耘儿童意识的土壤,并且用美的种子来进行播种。
苏霍姆林斯基 如果儿童任意地让自己不论去做什么而不去劳动,他们就既学不会文学,也学不会音乐,也学不会体育,也学不会那保证道德达到最高峰的礼仪。
德谟克里特 教育儿童通过周围世界的美,人的关系的美而看到的精神的高尚、善良和诚实,并在此基础上在自己身上确立美的品质。
苏霍姆林斯基 儿童的天真和老人的理智是两个季节所结的果实。
布莱尔 儿童有无抱负,这无关紧要,可成年人则不可胸无大志 乔·吉·霍兰 我们读书时,是别人在代替我们思想,我们只不过重复他的思想活动的过程而已,犹如儿童启蒙习字时,用笔按照教师以铅笔所写的笔画依样画葫芦一般。
我们的思想活动在读书时被免除了一大部分。
因此,我们暂不自行思索而拿书来读时,会觉得很轻松,然而在读书时,我们的头脑实际上成为别人思想的运动场了。
所以,读书愈多,或整天沉浸读书的人,虽然可借以休养精神,但他的思维能力必将渐次丧失,此犹如时常骑马的人步行能力必定较差,道理相同。
叔本华 幻想中的作品,有着儿童一般的妩媚,有着欣欣向荣的喜悦,芬芳妖艳不下于鲜花,浆汁的饱满不亚于未曾到口的美果。
这便是所谓幻想和幻想的乐趣。
巴尔扎克 只有知识才是力量,只有知识能使我们诚实地爱人,尊重人的劳动,由衷地赞赏无间断的伟大劳动的美好成果;只有知识才能使我们成为具有坚强精神的、诚实的、有理性的人。
--- 《高尔基论儿童文学》 儿童集体里的舆论力量,完全是一种物质的实际可以感触到的教育力量。
马卡连柯 每一个决心献身教育的人,应当容忍儿童的弱点。
(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 体力劳动对于小孩子来说,不仅是获得一定的技能和技巧,也不仅是进行道德教育,而且还是一个广阔无垠的惊人的丰富的思想世界。
这个世界激发着儿童的道德的智力的审美的情感,如果没有这些情感,那末认识世界(包括学习)就是不可能的。
(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给教育的建议》 教育技巧的全部诀窍就在于抓住儿童的这种上进心,这种道德上的自勉。
要是儿童自己不求上进,不知自勉,任何教育者就都不能在他的身上培养出好的品质。
可是只有在教师首先看到儿童优点的那些地方,儿童才会产生上进心。
(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要相信孩子》 教育儿童通过周围世界的美,人的关系的美而看到的精神的高尚、善良和诚实,并在此基础上在自己身上确立美的品质。
苏霍姆林斯基 道德教育最简单的要素是“爱”,是儿童对母亲的爱,对人们积极的爱。
这种儿童道德教育的基础,应在家庭中奠定。
儿童对母亲的爱是从母亲对婴儿的热爱及其满足于身体生长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
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要素,则有待于学校教育。
教师对儿童也应当具有父子般的爱,并把学校融化于大家庭之中。
裴斯泰洛齐 -选\\\/摘名言网 () 教育技巧的全部奥秘也就在于如何爱护儿童。
苏霍姆林斯基 集体生活是儿童之自我向社会化道路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为儿童心理正常发展的必需。
一个不能获得这种正常发展的儿童,可能终其身只是一个悲剧。
陶行知 即使是最好的儿童,如果生活在组织不好的集体里,也会很快变成一群小野兽。
马卡连柯 要尊重儿童,不要急于对他作出或好或坏的评判。
卢梭 儿童不是用规则可以教得好的,规则总是会被他们忘掉的。
……习惯一旦培养成功之后,便用不着借助记忆,很容易地自然地就能发生作用了。
洛克 我们发现了儿童有创造力,认识了儿童有创造力,就须进一步把儿童的创造力解放出来。
陶行知 教育不能创造什么,但它能启发儿童创造力以从事于创造工作。
陶行知 教育中应该尽量鼓励个人发展的过程。
应该引导儿童自己进行探讨,自己去推论。
给他们讲的应该尽量少些,而引导他们去发现的应该尽量多些。
斯宾塞 人的内心里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总想感到自己是发现者、研究者、探寻者。
在儿童的精神世界中,这种需求特别强烈。
但如果不向这种需求提供养料,即不积极接触事实和现象,缺乏认识的乐趣,这种需求就会逐渐消失,求知兴趣也与之一道熄灭。
苏霍姆林斯基 儿童需要管教和指导,这是真的,但是如果他们无时不刻和处处事事都在管教和指导之下,是不大可能学会自制和自我指导的。
林格伦 教育技巧的全部诀窍就在于抓住儿童的这种上进心,这种道德上的自勉。
要是儿童自己不求上进,不知自勉,任何教育者就都不能在他的身上培养出好的品质。
可是只有在集体和教师首先看到儿童优点的那些地方,儿童才会产生上进心。
苏霍姆林斯基 我们教育工作者的任务就在于让每个儿童看到人的心灵美,珍惜爱护这种美,并用自己的行动使这种美达到应有的高度。
苏霍姆林斯基 -选\\\/摘名言网 ()
未成年人教育法的名未成年人的教育法怎么写人名言
一个人光溜溜地到这个世界上来,最后光溜溜地离开这个世界而去,彻底想起来,名利都是身外物,只有尽一个人的心力,使社会上的人多得他工作的裨益,是人生最愉快的事情。
—— 邹韬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的名句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演讲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原来封闭式的传统计划经济模式转向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在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各种社会问题也不断显现,其中之一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较快,成为令人瞩目的社会现象。
一是犯罪总量持续增长。
二是占刑事犯罪比率呈上升趋势。
全国判处占刑事犯罪比率由1998年的6.36%上升到2003年7.93%。
三是类型呈扩展式发展。
全国罪名由1998年的98个发展到2003年末的120个,增幅达22.45%。
整体上呈现出较为严峻的态势,其特点主要有: (1)从犯罪主体来看。
一是犯罪年龄呈集中性和阶段性分布。
2000年以来,14—16岁青少年违法犯罪增长率持续增高。
据统计,14—16岁比率从1999年的11.42%逐年递增至2003年的15.09%。
而16—18岁的青少年犯罪率始终居高不下。
二是性别分布上以男性为主,但部分地区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有所上升。
三是普遍较低。
2002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研究报告表明,在未成年人犯罪群体中,小学以下占34.6%,而初中没毕业的占到了47.3%。
四是身份比较集中。
主要集中在城市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学生等群体。
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调查中的数据显示,闲散未成年人犯占全部调查对象的61.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原来封闭式的传统计划经济模式转向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在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各种社会问题也不断显现,其中之一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较快,成为令人瞩目的社会现象。
一是犯罪总量持续增长。
二是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比率呈上升趋势。
全国判处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犯罪比率由1998年的6.36%上升到2003年7.93%。
三是青少年犯罪类型呈扩展式发展。
全国未成年人犯罪罪名由1998年的98个发展到2003年末的120个,增幅达22.45%。
青少年犯罪整体上呈现出较为严峻的态势,其特点主要有: (1)从犯罪主体来看。
一是犯罪年龄呈集中性和阶段性分布。
2000年以来,14—16岁青少年违法犯罪增长率持续增高。
据统计,14—16岁未成年人犯罪比率从1999年的11.42%逐年递增至2003年的15.09%。
而16—18岁的青少年犯罪率始终居高不下。
二是性别分布上以男性为主,但部分地区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有所上升。
三是普遍较低。
2002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研究报告表明,在未成年人犯罪群体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34.6%,而初中没毕业的占到了47.3%。
四是身份比较集中。
主要集中在城市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学生等群体。
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调查中的数据显示,闲散未成年人犯占全部调查对象的61.2%。
(2)从犯罪行为来看。
一是团伙性明显。
由于青少年主观独立性较弱,有渴望友情,乐于群聚,向往集体的心理需求。
二是“五性”突出。
青少年群体兴趣爱好广泛,情感丰富,常对许多人、事物和社会事件产生情绪反应,由于青少年情绪的冲动和不稳定,导致了青少年犯罪行为的盲目性、冲动性、暴力性、模仿性和偶发性。
例如某中学两名13岁男生偶然翻到了家长藏在家中的黄色录像带,二人看完后即模仿录像中的行为将邻居的少女轮奸。
三是智能性趋向。
由于青少年文化程度的普遍提高和信息渠道的不断丰富,青少年犯罪行为开始由低级、简单、随意向高级、高智能发展,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科技手段进行的青少年犯罪开始显现。
(3)从犯罪类型来看。
一是从较为单一的犯罪类型向成人化犯罪类型发展。
有一个未成年人,仅仅因为自己的姐夫没有给钱买衣服,就起了歹意,他购买了绳子从窗户里爬进去把姐夫勒死,还伪装了现场。
二是随着青少年需求的泛化,犯罪动机、犯罪目的出现多样化,形成了犯罪类型的多样化。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1.主观因素。
一是心理上的不稳定性。
青少年处于少年期、青年初期阶段,神经系统处于不稳定状态,其认识、感情和意志上的变化,让他们变得容易兴奋、容易冲动、容易感情用事,极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
当面临恋爱、婚姻、升学、就业、交际等实际问题时,产生了一些自我满足的需要,如与异性接触的需要、满足自尊心的需要、好奇和求知的需要等等,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容易陷入青春危机。
如果在某些方面出现社会化障碍,这种危机就可能演化成犯罪危机。
二是生理上的不成熟性。
处于的青少年,身体发育明显加速,性机能开始成熟,这些对他们的心理、情绪、精神、行为等各方面都产生深刻的影响。
由于生理成熟与心理成熟的不同步,导致了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发展上的不平衡,加上青春期知与行的差距,形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生理因素。
三是犯罪机遇因素偶发性。
即诱发犯罪的最佳机遇和条件。
这是指青少年由于外界原因激情冲动或被动地、不自觉地卷入违法犯罪活动。
比方说,有的住宅、车辆的门窗没有锁好,青少年路过看到,激起了青少年的侵财欲望而引发盗窃犯罪。
2.客观因素。
(1)身边教育。
家庭不良环境往往是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初原因。
家庭是青少年活动时间最长、受思想影响最深、联系最紧密的地方。
近年来,失和、失教、失德、失才等“四失”家庭逐渐增多。
据统计,父母离异家庭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4.2倍。
不良的家庭教育环境是形成青少年高犯罪倾向的重要因素之一。
学校是继家庭之后青少年活动的重要场所。
素质教育理念虽然早已提出,但的影响在部分地区仍然存在。
此外,社区对青少年的帮助和服务还不到位,侵害青少年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2)社会大环境影响。
一些地方封建迷信、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渲染暴力、色情、迷信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及屡禁不止。
社会转型期也带来了诸多问题,主要是城市化、人口流动及社会结构变动,造成就业、就学、福利、娱乐等各方面的一些不均等现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有所滋长,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干扰社会生活。
在各种消极因素影响下,一些青少年思想偏差、行为失范,走上违法犯罪歧途的有所增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年学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第二十条已明确地把休息娱乐权作为未成年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来保护,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其一,执法部门不明确。
究竟什么部门对学校和家长侵害未成年人的休息娱乐权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这个问题没有解决。
其二,对侵害未成年人休息娱乐权的行为没有明确的罚则。
“不得加重其学习”,很显然是禁止性规范,但是对于违反这一禁止性规范给予什么处罚却找不到。
其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学校和家长的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休息娱乐权上的责任,但却没有明确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建立起有效的考核和监督机制。
由于原则性太强而缺乏操作性和执行力度,因此为使这条法律真正发挥作用就要制定实施细则,对其进行细化以解决其操作性问题。
如2006年12月30日,《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的出台,这是全国第一个规范性的学校管理文件,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在校活动总量、家庭作业量则被一一量化。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情况下,又同时获得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
而在司法实践中,休息娱乐权更多侵权人就是父母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由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怎么可能代替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来起诉自己呢
鉴于此,笔者认为:对于监护人侵犯未成年人休息娱乐权的案件,未成年人可以直接申请法律援助;或其他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及其亲属、邻居等人也可以代为申请法律援助;公安部门也可以代未成年人直接申请法律援助。
学校主观上也想丰富未成年人的娱乐项目,但是学校担心未成年人出去以后发生危险,负不起责任,而待在学校里最安全。
学生出现意外伤害时,日本有法律规定,如果学校没有过错,就由国家统一管理的保险来对受伤者进行赔偿。
这就解决了学校的后顾之忧,也很少有人追究学校的责任。
我国教育部2002年曾出台了类似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初衷是对的,但它不是法律只是部门条例,更关键的是没有配套的国家保险或者补偿措施,也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学校的后顾之忧。
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在学校和教师中树立起尊重学生休息娱乐权利的观念,努力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制定制度和进行管理时应当克服习惯思维的影响。
这不妨从尊重学生课间休息权开始。
课间十分钟虽然短暂,却十分宝贵。
它能调节学生的身心,有利于学生上好下一节课,有利于下节课教师的教学。
不克扣学生的休息时间,既体现了教师对学生休息权和娱乐权的尊重,又体现了教师们在教学上的相互合作。
教学内容多、教学时间紧、课堂容量大等问题可以通过提高课前备课质量,驾驭讲课进程的能力来解决。
通过教育,使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知道休息和娱乐是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应当受到尊重,侵害未成年人的休息娱乐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应当尊重孩子的休息娱乐自主权。
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的心理特征,不要用成人的眼光来规范未成年人的休息和娱乐方式,应考虑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人生经验、审美能力等多方面。
还要尊重未成年人的兴趣。
有人喜欢看书,有人偏爱电脑;有人钟爱足球,有人专注钢琴,不必强求一致。
此外,不应给未成年人设置太多的“禁区”,关键在于引导,引导他如何吸纳有用的养分,引导他如何处理和日常学习的关系,引导他如何逐步提高自己的娱乐品位,而不是硬塞硬灌、硬堵硬卡。
第二十条这个条款将法律责任主体放置在学校及未成年学生的父母身上,坦白地说,这是言不及义的,最终根源于我国教育体制的弊端。
只有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切实措施,才能够对此局面有所救治。
目前,教育体制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转变教育观念是根本。
教育的基础应是:为了一切的人。
不是为了学生的发展,也不是教师的发展,而是人,教育不仅要关注学生,关注教师,要关注一切的人,帮助社会上所有的人去发展。
教育的最基本理念是:教给学生一生有用的东西。
教科书对孩子有用,但不是一生的东西。
以成败论英雄、以金牌论英雄、以大学校名论英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要教一些让学生一辈子真正有用的东西。
让学生有一个真正辉煌的明天,而不是仅仅辉煌的今天。
第二,改革考试制度继续推进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化;第三,改革对学校及对老师的评定制度,不能只针对升学率及考试成绩来判断一所学校或一名老师,要从多方面综合考虑,使教育达到真正教书育人的目的。
有没有流畅的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要诀或诗歌
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我们要珍视生命,就要学会生存,学会自我保护。
我在网上曾看见一个故事:记得一个星期四的下午,放学后“我”高高兴兴地往家里走去。
当“我”走到居委会时,看到前面在修路,于是“我”绕道而行,从另外一条小路走回家。
走着走着,忽然听见一个声音:“小妹妹,你放学啦
”“我”抬头一看,一位陌生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我”的面前。
“嗯,放学了。
”“我”随口回了一句。
“我是你爸爸的同事,你不认识我了吗
”陌生人笑眯眯地对“我”说。
“我”抬头看了看他,心里在回忆那些我见过的爸爸的同事,“我这有几粒好吃的糖给你吃。
”说完他拉住“我”的手,拿出几粒糖给我。
“我”心里在想,这个人“我”没见过呀,他是认错人还是……。
“我”灵机一动问道:“你也是开卡车的吗
我爸爸今天开车去哪了
”“对
对
你爸爸开车出去了,叫我来接你”。
说完陌生人剥了一粒糖,想往“我”嘴里塞。
“是坏人,我爸爸根本不是开车的。
”“我”心里一下子紧张起来,怎么办
平时在电视中和报刊杂志上看到过不少坏人骗小孩的案件,今天被“我”遇见了,怎么办
他手里的糖肯定有问题,“我”决不能吃。
“我是不吃糖的,难道我爸爸没和你说过吗
”“我”急中生智地说,“噢,我忘了。
”陌生人无奈地把糖放进袋里,“我带你去见你爸爸。
”他拉着我的手说道。
“我”慢吞吞地走着,大脑却在高速运转着,平时爸 爸妈妈教过我很多自救自护的方法,杂志上也有好多这方面的文章。
对了,我有办法了。
“每次去爸爸那里,我都会帮爸爸买包烟的,我们去小店买好烟就去爸爸那儿。
”“我”笑嘻嘻地对陌生人说,“那好吧,要快点,你爸爸在等你。
”看着他那自以为是的样子,“我”不禁暗暗在笑:你上当了。
陌生人拉着我的手来到小店,这时,“我”指着远处迎面而来的男子说道:“爸爸,你怎么回来了。
”一旁的陌生人脸一下子紧张起来,紧紧拉着我的手也突然松开了。
“我”对陌生人说:“爸爸回来了,我们过去吧
”“不、 不,我有事先走了。
”只见他惊慌失措地说道,然后往后面跑去,一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这件事告诉我一个道理,不要吃陌生人的食物,当遇见坏人时,要保持冷静, 正确运用自己的智慧与坏人周旋,以做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学会自我保护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啊
它不但能在比必要时给予我们帮助还能令我们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