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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为一名好医生格言

时间:2018-09-10 17:48

小学一年级学生为自己制作一张简单的名片,名片内容包括:名字,理想,格言,怎么做

1、选择医学可能是偶然,但你一旦选择了,就必须用一生的忠诚和热情去对待它。

——钟南山2、 医术是一切技术中最美和最高尚的。

——希波克拉底3、 一位西哲说:“医学是一门科学,但要成为一名医术高超的大夫却是一门艺术”。

4、马克思:“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

(疗效重于理论)5、不为良相,则为良医。

6、人不穷理,不可以学医;医不穷理,不可以用药。

7、博学而后成医,厚德而后为医,谨慎而后行医

8、生民何辜,不死于病而死于医,是有医不若无医也。

学医不精,不若不学医也。

(清 吴瑭《温病条辨自序》)9、凡为医之道,必先正己,然后正人。

——《医工论》10、 欲救人学医则可,欲谋利而学医不可。

——【清】徐廷祚11、医者,书不熟则理不明,理不明则识不精。

——【清】吴谦等《医宗金鉴凡例》12、进则救世,退则救民;不能为良相,亦当为良医。

——张仲景13、只要生命还可珍贵的,医生这个职业就永远倍受崇拜

——爱默生14、专家是令人尊敬的,他们对一般医生所不知道的事情,知道的越来越多;专家有时也是令人惋惜的,他们对一般医生所知道的事情,却知道的越来越少。

——妇产科学家郎景和15、医生的服务对象是人,世界上最复杂的事物莫过于人。

要做一名好医生,首先一点要研究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是医德。

医德不光是愿望,更是一种行动,这个行动要贯穿医疗的全过程,贯穿医生的整个行医生涯。

——吴阶平16、对工作还应该经常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感觉,这是一种面对病人最宝贵的生命而产生的责任感。

17、无恒德者,不可以作医。

——【清】陈梦蕾等《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18、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理达,不可任也;非廉洁纯良,不可信也。

——【晋】杨泉《物理论》19、医者父母心,急患者之所急。

20、医为仁人之术,必具仁人之心。

21、医之为道,非精不能明其理,非博不能致其得。

22、学医当学眼光,眼光到处,自有的对之方,次有说不尽之妙,倘拘拘于格里,便呆钝不灵。

——【清】曹仁伯《琉球百问》

赞美医生的名言警句

大医精诚 唐代家孙思邈著有《大医精,说:“凡大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求含灵之苦……勿避险希、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功夫形迹之心。

如此可为苍生大医。

” 杏林春暖 杏林春暖,常被用来赞誉医术高超、医德高尚的医生。

相传三国时,名医董奉隐居庐山。

他为人看病从不收诊金,只要被治愈的病人种植杏树。

几年以后,被治愈者无数,而杏树也有了十余万株,蔚然成林。

每当杏熟的时候,董奉便贴出告示,凡是到此买杏者,不收银钱,得用稻谷来换杏。

然后董奉又将收到的稻谷,悉数用于救济穷苦百姓。

乡民们敬佩董奉的人品和医德,便写了杏林春暖的条幅挂在他家门口。

从这以后,杏林春暖一词逐渐流传开来,沿用至今。

“悬壶济世” 《后汉书·方术列传》上记载着一个奇异的传说:东汉时有个叫费长房的人。

一日,他在酒楼喝酒解闷,偶见街上有一卖药的老翁,悬挂着一个药葫芦兜售丸散膏丹。

卖了一阵,街上行人渐渐散去,老翁就悄悄钻入了葫芦之中。

费长房看得真切,断定这位老翁绝非等闲之辈。

他买了酒肉,恭恭敬敬地拜见老翁。

老翁知他来意,领他一同钻入葫芦中。

他睁眼一看,只见朱栏画栋,富丽堂皇,奇花异草,宛若仙山琼阁,别有洞天。

后来,费长房随老翁十余日学得方术,临行前老翁送他一根竹杖,骑上如飞。

返回故里时家人都以为他死了,原来已过了十余年。

从此,费长房能医百病,驱瘟疫,令人起死回生。

这仅是一则神话传说,但却为行医者罩上一层“神秘外衣”。

后来,民间的郎中为了纪念这个传奇式的医师,就在药铺门口挂一个药葫芦作为行医的标志。

如今,虽然中医大夫“悬壶”已很少见到,但“悬壶”这一说法保留了下来。

赞美“医生”的名言有哪些

这是我的老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山东律师协会副会长、济南律师协会会长、山东众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先生的文章,借给你看看,你会受益非浅的。

做律师要有激情----、讲座之一 ------结合自己从业25年的经历,今天给大家谈一点做律师的体会,主要是讲给和的。

我真希望每个青年律师都出类拔萃。

当然,这会是一个难以实现的奢望。

由于天赋和后天努力的不同,决定了不可能每个人都出类拔萃。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但只要努力了,即使不能出类拔萃,但至少可以做的更好一点。

今天的讲话,主要结合自己的心得体会,也参考了《律师的艺术》、《美国手册》、《细节决定成败》、《态度决定一切》等,希望大家在工作之余也读读这些书,我想会给你启迪,使你获益。

今天,我主要讲三点:一、激情焕发潜能,勤奋高于天赋。

首先,做任何工作都要有激情。

有了激情燃烧的心,才有激情燃烧的人。

激情首先来自于对职业的认识。

从事法律职业是光荣的,为了胜任这一神圣的职业,做每件事都应忘我。

你只有认识到你从事职业的意义,才能为它去献身。

倘若你是认真的选择了律师职业,那就应该让你每天的表现都在证明你十分热爱这个职业。

一个人的激情不是表现在豪言壮语上,而是反映在他的日常行为和工作中,激情是建功立业的一种原动力。

第二,坚信事业是高尚的,行动上才会执着,有了执着的行动,肯定会有一番事业。

通过勤奋的努力,一个天赋平庸的人就能够在这个职业远地超过天资比他高的人。

如果说坚忍不拔是成功的左手,那么坚持不懈则是成功的右手。

应牢记,“在法律的入口处,只欢迎那些能吃苦并最大限度地坚忍不拔、坚韧自信和忠诚的人,那些存有懈怠和消极精神的人与意志不坚定的人请勿入内”。

律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像医生和工程师那样是件精细工作,需要不断付出艰苦和细致的努力。

如果想成为出类拔萃的律师,必须首先做个“苦行僧”,因为律师职业既是崇高而艰苦的职业,也是竞争非常激烈的职业。

置身在这个行业中,你会随时体会到这个行业的艰难,每个律师都应具有为律师职业的崇高理想去奋斗的信念。

容质疑,律师的前景是灿烂的,律师中拔尖人才的报酬也是丰厚的,但是,拔尖的道路极其艰难,极为艰苦。

有句老话说,招来的不少,却没有几个被选中的,这句话也完全适合律师职业。

真正能成为优秀律师的不会多,为什么

我认为,多数人不是没基础,而是没有激情。

一个人只有有了激情,才会有执着的行动,才会什么困难都能克服。

在我几十年的经历中受过多次挫折和打击,我认为人的执着和激情可以战胜任何困难。

我觉得在激情和执着中隐含着一种精神。

是位的残疾人,是激情和执着改变了她的命运,使她成为中国当代的保尔。

如果她不与命运抗争,她就是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对社会无用的人,社会上不会有人了解、认识她,而正因为她的执着和努力,使她成为当代青年学习的楷模,为激励青年奋发向上做出了杰出贡献。

她出版了很多书,获得很多荣誉,精神和物质生活也发生了质的改变。

付出的过程对她来讲异常艰辛,如果没有执着的精神,她的命运就难以改变。

要做一名优秀的律师,要具有的不仅是一般的优秀素质,而应该具有超常的优秀素质,这也是很多律师极难获得成功的主要原因。

如果想在这个行业中出类拔萃,必须有超常的优秀素质,即要坚信事业高尚,有执着的追求和明确的奋斗目标,还必须付出超常的努力,唯如此,才会有成功,才能有丰厚的回报。

成功是行动的点滴积累。

第三,目标是人生永不熄灭的火炬人生要有目标,一个没有奋斗目标的人,也就不会有激情。

要把目标时刻放在心上。

追求的目标越高,动力就越大。

国外有一个保险推销员,他把一个时期的目标写在一张纸上,把这片纸放在左上衣口袋里,那是心脏的位置,也就意味着把目标放在心上。

然后,每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他就对照目标,时刻提示、反省自己,最终他成为最优秀的保险推销员。

目标不是口号,实现目标要有实实在在的行动。

对律师而言,从业要有信心,做事要谦虚,人人都是自己的塑造师。

想做个什么样的人,成为什么样的人,不要怨天尤人,一切决定于自己。

“态度决定一切,成功也是一种态度”。

这种态度要求一个人要永远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要永远充满激情,。

六年前,我曾给大家推荐几篇文章:、《年轻人想干大事的七条准则》、《工作:为谁干活为谁努力》和“工作努力不是吃亏”的名言。

今天再复印给大家,看了不一定马上能做到,但人必须有股精气神,永远保持一种激情。

无论是身处顺境还是逆境,不论受到批评还是得到表扬,不论是在获得荣誉时,还是受到委曲时,都要学会积极的思维。

积极思维的力量是无穷的。

什么是积极思维呢

例如受到表扬时,要看到自己的差距与不足;受到批评时,要分析自身原因,把批评看成领导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这样想,就不会因受到批评而灰心丧气,更不会认为是领导对自己的打击报复;在荣誉面前,要感谢组织的培养,感谢大家的关心和支持;在遇到不公平时,要相信凡事自有公论,顺利时要谦虚、谨慎,逆境中要不气馁,把逆境当做对自己的磨炼,作为一种财富。

这都属于积极思维的方式。

对人生、事业和工作,都要用一种积极方式去思维。

我常讲,人要有“两心”:“责任心”和“进取心”。

“责任心”包括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团体负责,对社会负责。

有的人对自己都不负责,一个对自己都不负责的人,当然不会对家庭负责,更谈不上对团体和社会负责了。

“进取心”则是一种永不满足,永不止步的奋发向上的精神。

要高度重视良好习惯的养成,良好的习惯使你一生受益。

积极的态度和良好习惯是成事立业的基础。

二、做个好助手是成为优秀律师的前提。

我认为,一个好助手应该做到:(一)要耐得住寂寞和清贫,要厚积薄发,切勿心急气燥。

收入低是暂时的,如果不首先刻苦修炼、提高自己,今后也难以有大的变化。

因此,对青年律师而言,首要的是长本事,增见识。

如果把钱放在第一位,就很难成为一个有丰厚收益的好律师。

(二)要心中常有感恩之心,这样才会生活在快乐中,才能多多受益。

要把老律师的关心、指导、帮助看成是个人最大的收益,要经常感念老师无私的教诲和帮助。

千万不要抱怨不公平,报怨报酬少,如果这样,只能自毁前程,能从老师那里学到知识和技能,就是最好的报酬。

古语云“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果你不知感恩,也就没有人愿帮你。

(三)要做个勤于思考的有心人。

只有时时思考,才能成为有心人。

拉丁语中有句格言:“世界上最伟大的是人,而人最伟大是的头脑”。

我常说的“有心才有眼”也是这个道理。

(四)要做到“三勤”。

一是脑子要勤,多思提高悟性,有悟性才会不断有收获。

一些律师的懒主要懒在脑子上,不愿动脑子。

二是手勤,要、多写。

不少人写法律文书就是一遍,好象是一气呵成,就觉得精彩得没有可修改的地方了。

要些优秀的文章、法律文书,多写多练。

三是要腿勤,要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做好助理工作。

有的助理只局限于主办律师交办的工作,让干什么干什么。

如这样,你只能是个能应付工作的助理,难以从助理成长为合格的律师。

有的助理很少去观摩庭审,旁听资深律师承办的案件会学到许多书本没有的东西。

只有积极、主动,创造性去工作,你才能优秀,才能出类拔萃。

如果按部就班,充其量只能是一个合格的员工,合格的助手,不会做到优秀。

人们常讲,最远的距离是从心到手的距离,人们往往想的多,行动上却跟不上。

(五)要熟知程序性工作。

对青年律师而言,老律师是一笔财富,要让主办律师认为你是他离不了的助手。

要勤于观察,因为老律师多年的经验有些是只能意会难以言传的。

要用心去领会,从接人待物的礼仪、证据材料准备,分析问题的方法、法庭发问,如何进行辩论各环节的每个细节去揣磨,感悟。

对优秀文书要反复看,反复琢磨。

这是尽快提高自己的捷径。

(六)要力争“精益求精,尽善尽美”做业务,永远不要认为自己完全准备好了。

一些律师不能对承办的案子反复琢磨,把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都考虑周全,而是把辩护词,代理意见草草写好,搁置在一边,就再不动不改,但只要认真看看,总会找出要补充、修改、完善的地方。

对法律文书,要反复审查,核对,不能出现错字、别字、漏字,标点符号也要准确。

有的律师的文书、材料之所以经常出现错误,我认为不是水平问题,主要是责任心问题,是态度问题。

作为助理,不是简单帮主办律师查询、递送文书,打印、装订材料,要全面、仔细核对全部材料,包括:材料是否齐全,有无遗漏;材料排列顺序是否正确等。

要追求内容和形式完美的统一,内容优质是基础,外表完美也重要。

(七)要注意细节。

细节决定成效,细节决定效率,细节决定品位。

关注细节是律师职业性质决定,关注细节是负责的具体表现。

伟大源于细节的积累。

要把小事做细,做透,做精。

天下大事必做于细。

讲个关注细节对办案重要性的事例。

我所曾代理一起侵权案。

确认侵权持续时间成为胜败关键,代理律师通过反复细心查看案件材料,发现侵权方产品宣传材料上的电话号码已由6位改为7位,通过落实电话号码的升位时间,从而认定了侵权持续时间,成为案件胜诉的关键。

(八)非主办律师,律师助理的主要工作:①认真查阅所有有关的案件材料。

要熟悉全部案件材料,要吃透案情。

这项工作要主动做,如果事事等主办律师安排,就不是个好助理。

助理要记录好委托人的联系方式,负责与委托人保持及时联系。

②搜集,调查,整理,准备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

例如,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齐全,不全的应主动要求当事人补充,有的要主动提出去调查查询,并一一进行梳理。

③详尽记录办案过程,做好备忘录,如做好会见当事人,向证人调查、咨询,风险告知的记录。

对案件过程及时记载,并将办案进展情况及时告知委托人,保持与客户、办案人员的及时联系。

我发现一些律师不愿动笔。

认真做好记录有两个好处,一是对办案有利。

二是让委托人感到我们办案认真。

助理应养成随时做好工作记录的习惯。

④查找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地方法院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专题论述,论著,论文等。

⑤根据主办律师对案件的分析草拟法律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上诉状,非诉业务中的法律意见书等。

⑥保管、整理好案件的全部相关材料,案结后及时装订归档,妥善保管并能及时查找主办律师的案件资料。

⑦要摆正位置,即不越位越权,又要积极、主动、创造性去工作。

对内,要认为就是你在办这个案子,要考虑案子的每一个细节。

对外,要严格遵守主办律师制度的规定。

⑧根据主办律师的专业,搜集、整理与专业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动态及相关案例、文章、司法解释,这也是自己逐步成为专业律师的基础。

⑨要从小事做起。

如:早来、晚走,整理好卫生、内务,整理好主办律师的资料,包括桌面整洁、换笔芯,削铅笔之类的细小事情。

律师助理要从小事做起,往往从小事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态度和习惯。

三、几点建议 1、律师要重名声 好的名声将施惠于人的一生。

律师要注重名声。

律师是一个注重名声的行业,从一定意义上讲,有名才有利,当然不能不择手段去沽名钓誉,要学会利用各种机会让人家知道你,了解你的专长和业绩。

可以通过参加专业讨论会,发表文章和著作,参加专业组织,参与公众活动,参加社会俱乐部,参加捐款活动,举办业务讲座等方式扩大你的社交面,增加你的知名度。

律师一定要注重自己的名声,要学会宣传、推介自己。

2、做律师戒浮躁。

现在不少人情绪浮躁。

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专业分工越来越细,我们不能只顾埋头办案子,要加快充实、更新知识,不断提升自己,要努力实现从做案子到做业务,从做业务到做事业。

做案子不等于做业务。

业务有市场问题,服务层次问题。

我们要注意总结、研究,要深入进去,要做点学问。

只要有心,做学问并不是很难的事,北京的秦兵律师执业不久就写了关于商品房买卖的204条,一举成名;陕西的王才亮通过参加建设项目的拆迁全过程,写了多本关于拆迁的专著,成了全国知名的拆迁专家;原潍坊求是所的徐永前,在全省还没举办一个BOT项目时,就在《中国律师》连载了有关BOT的论文,现已成为全国知名的企业改制专家。

北京佟丽华因为热心青少年维权,被北京市政府记一等功。

做事、做学问,成功的关键在于是否用心。

3,善为小事成大事。

做人做事应谨慎、严于律已。

一是做人要诚实,做事要严谨,言谈要谦虚,举止要文明,穿着要得体,待人要友爱。

人敬须自尊,对待小事的态度决定你能否成功。

二是在与人的交往中,要特别注意自己的形象。

以穿戴为例,在特定场合下,人家西服革履,你着装过于随便,会让人觉得缺乏修养。

以上是我执业多年来的一点体会,讲的对的,可以借鉴,认为不对的,就权当一家之言。

关于医生的诗句或名言有哪些

10、世无难疾,有不善治之医;药无难代之品,有不善代之——褚澄《褚氏遗书》11、无恒德者,不可以作医。

——陈梦雷  12、医者人之司命,如大将提兵,必谋定而后战。

——倪士奇《两都医案北案》  13、人必有天赋之才而读破万卷,庶可以为医矣。

——王秉衡《重庆堂随笔卷上论治案》  14、勤求古训,博采众方。

——张机《伤寒论原序》  15、大约心细则眼明,而理名则心细,多读书辨证则理明识广。

——魏荔彤《金匮要略方论本义卷一》  16、医者,意也。

善于用意,即为良医。

——孙思邈《千金翼方针灸上》  17、夫医药为用,性命所系。

——王叔和《脉经序》  18、药能活人,亦能杀人,生死关头,间不容发,可不慎欤

——刘昌祁《白喉治法要言白喉症最忌服表药》  19、夫医诚难知,知之不精,则罪更甚于不知。

——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贯众》  20、盖医学通乎性命,知医则知立命。

——赵学敏《串雅内编绪论》  21、读书而不临证,不可以为医;临证而不读书,亦不可以为医。

——陆九芝《世补斋医书李冠仙仿寓意序》  22、生民何辜,不死于病而死于医,是有医不若无医也。

学医不精,不若不学医也。

——吴瑭《温病条辨自序》  23、凡看病施治,贵乎精一。

——张介宾《景岳全书论治篇》  24、医之道最微,微则不能不深究;医之方最广,广则不能不小心。

——梁拓轩《疠科全书自序》  25、夫医学之要,莫先于明理,其次则在辩证,其次则在用药。

理不明,证于何辨

证不辨,药于何用

——吴仪洛《本草从新原序》  26、夫医官用药,如将帅之用兵。

——赵宜真《秘传外科方总论》  27、人不穷理,不可以学医;医不穷理,不可以用药。

——陈士铎《洞天奥旨卷十六劝医六则》  28、一人生死,关系一家,倘有失手,悔恨何及

——吴尚先《理渝骈文续增略言》  29、学医总须多读书,多看各家书籍,自然腹中渊博,胸有准绳。

——张畹香《张畹香医案卷上》  30、寸尺弱,勿汗,寸脉弱者,不可发汗,汗则亡阳;尺脉弱者,不可发汗,汗则亡阴。

——程钟龄  31、盖医者人命所关,固至难极重之事,原不可令下愚之人为之也。

——徐灵胎《医贯砭卷上伤寒论》  32、学医业者,心要明天地阴阳五行之理,始晓天时之和不和,民之生病之情由也。

——吴谦等《医宗金鉴运气要诀》  33、疾有误凉而得冷,证有是非而实非。

差之毫厘,损其寿命。

——褚澄《褚氏遗书》  34、夫以利济存心,则其学业必能日造乎高明;若仅为衣食计,则其知识自必终囿于庸俗。

——叶天士《临证指南医案华序》  35、医非博不能通,非通不能精,非精不能专。

必精而专,始能由博而约。

——赵晴初《存存斋医话稿序》  36、医以济世,术贵乎精。

——吴尚先《理渝外治方要略言》

律师警句、格言

1.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高尚的职业,这个职业在促进社会进步和维护法律秩序方面,有着良好的传统和远大的前程。

律师作为国家进步的先锋,总是热情地捍卫人类的自由和法律的统治。

对于那些有着敏锐才智、具有从事艰苦工作能力和抱负的年轻人来说,律师这个职业有着无限宽广的前景。

这个职业给他们提供一个机会,使他们能够在正确地执行正义与维护法律准则方面发挥他们的作用 --B·马利克 2.律师这个职业是一个伟大的职业,为了完成这一职业的责任,这一职业的每个成员都必须忘我地投身于他的职责。

律师是有才能者的伟大职业,无论环境的荣衰,还是命运的变迁,都不能阻止这些有才能者前进的步伐。

从事这一职业需要具有渊博的知识、很高的精神能力和广泛的文化。

--基舒·普拉萨德 3.我要对年轻的律师提几句忠告:你可以热血沸腾、激情满腔,但这种激情都要由理性来支配;你应当保持你的独立性的不妥协性,但要有节制,不失礼仪上的谦恭;不要束缚你奔放的情感,但要防止显得虚伪--戈帕尔吉·梅罗特拉 4.一个真正伟大、优秀和成功的律师必须具备以下素质:他必须掌握法律知识,并且是人类行为方面的专家,他必须是口才流利的演说家,机制的策略家、优秀的指挥官,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他必须对人类生活的各方面具有广泛知识;他必须对人和人的行为方式有一种内在的知识。

--D·N·辛哈 5.我们要让法律成为这个国家的政治信仰--林肯 6.一个在未被定罪之前,都是无辜的。

我恨罪恶,但我从不恨罪人 --丹诺 7.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伏尔泰 8.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

--刘桂明 9.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

律师有三种境界:第一个境界是有高度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第二个境界是有社会良心,为弱势群体、为权利被践踏的人伸张正义;第三个境界是有历史使命感,敢于为中国的法治与宪政,挑战权威、挑战体制—江平 10.律师要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

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

--张思之 11.让所有的辩护都通往正义。

--许兰亭 12.律师要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周永康 13.你戴着荆棘的皇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

律师,神圣之门、又是。

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

你的格言:在,惟有客观事实才有最高的权威。

--胡乔木 14.律师之门,是神圣之门,是正义之门。

--于宁 15.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

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

--田文昌 16.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天时间也建不起法治的罗马城。

地位与权力终究要用自己的努力来换取。

困境面前,律师要自强不息,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巩沙 17.律者,“法令”、“约束”也;师者,技长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两字合成为“律师”,即表明:律师乃律己之榜样,律师以擅法为专长,严肃而神圣乃律师职业之道。

--栾少湖 18.法治社会的律师应该是公民私权利的忠实代表,是社会理性不同声音的忠实代表,是以私权利制约公权力的忠实代表。

律师的执业权利与地位,是一个社会民主法治进程和人权保障最灵敏的晴雨表。

--吕良彪19.没有小案子,只有小律师。

失败的教训往往比成功的经验更重要。

--钱列阳20.做有思想的律师,让法治成为信仰。

中国律师应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信仰,自己的团队,自己的力量。

--刘辉21.律师别拿自己太当回事,也不要拿自己不当回事。

-陆咏歌 22.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翟建 23.律师是个良心活。

--段建国24.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

上帝想让谁灭亡,首先让他疯狂。

感恩、敬畏、诚信、睿智、善良、学习、责任、自律。

律师挣人家钱都是乘人之危,人家摊事才找你,所以要讲良心,服好务。

--岳成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

厄尔)  ●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奥维德)  ●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

皮物特)  ●法律被抹杀便产生专制独裁(英国)  ●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

威尔逊)  ●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不健全的法律统治时间不会长(英国)  ●法律是朝三暮四的(欧洲)  ●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被败坏的道德践踏了的法律还有何意义

(贺拉斯)  ●当友爱蔚然成风的时候,法律也就可以告废除了——(亨布林克洛)  ●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塞内加)  ●一个国家的绝对公理,是受着这个国家的完美的理智法律启发——的(乔特)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宋苏辙)  ●以法服人,其外若密,以德实疏;以德结人,其外虽疏,其中——实密(宋吕苏辙)  ●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  ●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博莱索)  ●不体现民意的法律是绝对行不通的(埃哈伯德)  ●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  ●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马略)  ●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

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 富勒)  ●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  ●谁都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谁也都不应该受法律的欺凌,当我们要求人们遵守法律时,无需征得他们的同意(西罗斯福)  ●法律在你之上,你切不可愈越(托富勒)  ●人人皆受制于法律(比克斯塔夫)  ●制定法律的人首先触犯法律,这样的法律还有什么意义——(贝蒂)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王子不在法律之上,而法律却在王子之上(小普林尼)  ●法看谁犯,事看谁干  ●任何势力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西塞罗)  ●权力和纲纪是不能同存共荣的(恺撒)  ●法律的专横是不共戴天的仇敌(伯克)  ●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人们最看重的是特权,哪怕是主持葬礼特权——(詹拉洛威尔)  ●法律就像蜘蛛网,只捕捉入网中的小者,而遇到富者和强者就只好听任其把网子扯得粉碎(阿纳卡西斯)  ●网儿撒出去,并不是为了捕捉危害我们的鹰和鸢,而是为了抓那些丝毫不妨碍我们的无辜小鸟(忒壬斯)  ●法律总是蹂躏赤贫者,而阔人们总是支配法律(哥尔斯密)  ●裁决总宣布乌鸦无罪,却判鸽子有罪(玉外纳)  ●当权者的观点就是最有力的法律(爱科克)  ●最高法院追随当政者(美国)  ●君主乃至高无上的法()  ●大贼脱身法,小贼被吊死(英国)  ●法律对不够处罚条件的对象是无能为力的(托富勒)  ●再严厉的法律也不能使浪子回头,挥霍者节俭,酒鬼清醒——(塞斯迈尔斯)  ●任何法律都有漏洞,就看你能不能找到(法国)  ●法律可以揭露罪恶,却不能消除罪恶(弥尔顿)  ●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英国政治家伯克 E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 达雷尔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国作家伏尔泰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狄更斯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 瓦谢尔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丁尼生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 申斯通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布鲁诺(意大利)  ●最快乐的事莫过于无拘无束。

——培根(英国)  ●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

—— 列夫 托尔斯泰  ●芸芸众生,孰不爱生

爱生之极,进而爱群。

—— 秋瑾  ●生活就是战斗。

—— 柯罗连科  ●先相信你自己,然后别人才会相信你。

—— 屠格涅夫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 孔丘  ●不戚戚于贫*,不汲汲于富贵。

—— 陶渊明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杰斐逊 )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

道尔爵士 A)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nb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 丁尼生 A)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申斯通 W)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

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菲力普斯W)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英国政治家伯克E)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达雷尔L)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国作家伏尔泰)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狄更斯)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瓦谢尔)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丁尼生)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申斯通)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威尔逊)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哥尔德斯密斯)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英国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爵士)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波洛克)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

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 达雷尔 )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 狄更斯 )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 瓦谢尔 )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 丁尼生 )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申斯通 )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 道尔爵士 A)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F)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 柯南道尔爵士 )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美国作家 马克 吐温)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柯南 道尔爵士 )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

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美国作家马克 吐温) 参考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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