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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格言及评析

时间:2015-01-07 16:31

求几则名言警句和评析

求知可以作为消可以作饰,也可以增长才干。

孤寞时,阅读可以消遣。

当你高谈阔论时,知识可供装饰。

当你处世行 事时,正确运用知识意味着力量。

懂得事物因果的人是幸福的。

有实际经验的人虽能 够办理个别性的事务,但若要综观整体,运筹全局,却唯有掌握知识方能办到。

求知太慢会弛惰,为装潢而求知是自欺欺人,完全照书本条条办事会变成偏执的 书呆子。

求知可以改进人和天性,而实验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

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 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

实习尝试则可检验修正知识本身的真伪。

狡诈者轻鄙学问,愚鲁者羡慕学问,唯聪明者善于运用学问。

知识本身并没有告 诉人怎样运用它,运用的方法乃在书本之外。

这是一门技艺。

不经实验就不能学到。

不可专为挑剔辩驳去读书,但也不可轻易相信书本。

求知的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 而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

有的知识只须浅尝,有的知识只要粗知。

只有少数专门知识需要深入钻研,仔细 揣摩。

所以,有的书只要读其中一部分,有的书只须知其中梗概即可,而对于少数好 书,则要精读,细读,反复地读。

有的书可以请人代读,然后看他的笔记摘要就行了。

但这只限于质量粗劣的书。

否则一本好书将象已被蒸馏过的水,变得淡而无味了

读书使人的头脑充实,讨论使人明辩是非,作笔记则能使知识精确。

因此,如果一个人还原做笔记,他的记忆力就必须强而可靠。

如果一个人只愿孤 独探索,他的头脑就必须格外锐利。

如果有人不读书又想冒充博学多知,他就必定很 狡黠,才能掩饰他的无知。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 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

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

不仅如此,精神上的各种缺陷,都可以通过求知来改善----正如身体上的缺陷, 可以通过运动为改善一样。

例如打球有利于腰肾,射箭可扩胸利肺,散步则有助于消 化,骑术使人反应敏捷,等等。

同样,一个思维不集中的人,他可以研习数学,因为 数学稍不仔细就去出错。

缺乏分析判断力的人,他可以研习经院哲学,因为这门学问 最讲究繁琐辩证。

不善于推理的人,可以研习法律学,如此等等。

这种种头脑上的缺 陷,可可以通过求知来疗治。

论爱情 舞台上的爱情比生活中的爱情要美好得多。

因为在舞台上,爱情只是喜剧和悲剧 的素材,而在人生中,爱情却常常招来不幸。

它有时象那位诱惑人的魔女,有时又象 那位复仇的女神。

你可以看到,一切真正伟大的人物(无论是古人、今人,只要是其英名永铭于人 类记忆中的),没有一个是因爱情而发狂的人。

因为伟大的事业抑制了这种软弱的感 情。

只有罗马的安东尼和克劳底亚是例外。

前者本性就好色荒淫,然而后者却是严肃 多谋的人。

这说明爱情不仅会占领开旷坦阔的胸怀,有时也能闯入壁垒森严的心灵-- --假如守御不严的话。

埃辟克拉斯间说过一句笨话:“人生不过是一座大戏台。

”似乎本应努力追求高 尚事业的人类,却只应象玩偶般地逢场作戏。

虽然爱情的奴隶并不同于那班只顾吃喝 的禽兽,但毕竟也只是眼目色相的奴隶,而上帝赐人以眼睛本来是有更高尚的用途的。

过度的爱情追求,必然会降低人本身的价值。

例如,只有在爱情中,才总是需要 那种浮夸谄媚的词令。

而在其它场合,同样的辞令只能招人耻笑。

古人有一句名言: “最大的奉承,人总是留给自己的。

”----只有对情人的奉承要算例外。

因为甚至最 骄傲的人,也甘愿在情人面前自轻自贱。

所以古人说得好:“就是神在爱情中也难保 作者: ☆星月夜 2006-7-27 15:55 回复此发言 -------------------------------------------------------------------------------- 2 培根随笔3则 持聪明。

”情人的这种弱点不仅在外人眼中是明显的,就是在被追求者的眼中也会很 明显----除非她(他)也在追求他(她)。

所以,爱情的代价就是如此,不能得到回 爱,就会得到一种深藏于心的轻蔑,这是一条永真的定律。

由此可见,人们应当十分警惕这种感情。

因为它不但会使人丧失其他,而且可以 使人丧失自己本身。

至于其他方面的损失,古诗人早就告诉我们,那追求海伦的人, 是放弃了财富和智慧的。

当人心最软弱的时候,爱情最容易入侵,那就是当人春风得意、忘乎所以和处境 窘困孤独凄零的时候,虽然后者未必能得到爱情。

人在这样的时候,最急于跳入爱情 的火焰中。

由此可见,“爱情”实在是“愚蠢”的儿子。

但有一些人,即使心中有了 爱,仍能约束它,使它不妨碍重大的事业。

因为爱情一旦干扰情绪,就会阻碍人坚定 地奔向既定的目标。

我不懂是什么缘故,许多军人更容易堕入情网,也许这正象他们嗜爱饮酒一样, 是因为危险的生活更需要欢乐的补偿。

人心中可能普遍具有一种博爱倾向,若不集中于某个专一的对象身上,就必然施 之于更广泛的大众,使他成为仁善的人,象有的僧侣那样。

夫妻的爱,使人类繁衍。

朋友的爱,给人以帮助。

但那荒淫纵欲的爱,却只会使 人堕落毁灭啊

论美 美德好比宝石,它在相互背景的衬托下反而更华丽。

同样,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 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美貌的人并不都有其他方面的才能。

因为造物是吝啬的,他给了此就不再予以彼。

所以许多容颜俊秀的人却一无作为,他们过于追求外形美而放弃了内在美。

但这话也 不全对,因为奥古斯都、菲斯帕斯、腓力普王、爱德华四世、阿尔西巴底斯、伊斯梅 尔等,都既是大丈夫,又是美男子。

仔细考究起来,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最 高的美是画家所无法表现的,因为它是难于直观的。

这是一种奇妙的美。

曾经有两位 画家----阿皮雷斯和丢勒滑稽地认为,可以按照几何比例,或者通过摄取不同人身上 最美的特点,用画合成一张最完美的人像。

其实象这样画出来的美人,恐怕只有画家 本人喜欢。

美是不能制订规范的,创造它的常常是机遇,而不是公式。

有许多脸型, 就它的部分看并不优美,但作为整体却非常动人。

有些老人显得很可爱,因为他们的作风优雅而美。

拉丁谚语说过:“晚秋的秋色 是最美好的。

”而尽管有的年轻人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

美犹如盛夏的水果,是容易腐烂而难保持的。

世上有许多美人,他们有过放荡的 青春,却迎受着愧悔的晚年。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

只有这样, 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参考资料:

求几则名言警句和评析

求知可以作为消可以作饰,也可以增长才干。

孤寞时,阅读可以消遣。

当你高谈阔论时,知识可供装饰。

当你处世行 事时,正确运用知识意味着力量。

懂得事物因果的人是幸福的。

有实际经验的人虽能 够办理个别性的事务,但若要综观整体,运筹全局,却唯有掌握知识方能办到。

求知太慢会弛惰,为装潢而求知是自欺欺人,完全照书本条条办事会变成偏执的 书呆子。

求知可以改进人和天性,而实验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

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 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

实习尝试则可检验修正知识本身的真伪。

狡诈者轻鄙学问,愚鲁者羡慕学问,唯聪明者善于运用学问。

知识本身并没有告 诉人怎样运用它,运用的方法乃在书本之外。

这是一门技艺。

不经实验就不能学到。

不可专为挑剔辩驳去读书,但也不可轻易相信书本。

求知的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 而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

有的知识只须浅尝,有的知识只要粗知。

只有少数专门知识需要深入钻研,仔细 揣摩。

所以,有的书只要读其中一部分,有的书只须知其中梗概即可,而对于少数好 书,则要精读,细读,反复地读。

有的书可以请人代读,然后看他的笔记摘要就行了。

但这只限于质量粗劣的书。

否则一本好书将象已被蒸馏过的水,变得淡而无味了

读书使人的头脑充实,讨论使人明辩是非,作笔记则能使知识精确。

因此,如果一个人还原做笔记,他的记忆力就必须强而可靠。

如果一个人只愿孤 独探索,他的头脑就必须格外锐利。

如果有人不读书又想冒充博学多知,他就必定很 狡黠,才能掩饰他的无知。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 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

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

不仅如此,精神上的各种缺陷,都可以通过求知来改善----正如身体上的缺陷, 可以通过运动为改善一样。

例如打球有利于腰肾,射箭可扩胸利肺,散步则有助于消 化,骑术使人反应敏捷,等等。

同样,一个思维不集中的人,他可以研习数学,因为 数学稍不仔细就去出错。

缺乏分析判断力的人,他可以研习经院哲学,因为这门学问 最讲究繁琐辩证。

不善于推理的人,可以研习法律学,如此等等。

这种种头脑上的缺 陷,可可以通过求知来疗治。

论爱情 舞台上的爱情比生活中的爱情要美好得多。

因为在舞台上,爱情只是喜剧和悲剧 的素材,而在人生中,爱情却常常招来不幸。

它有时象那位诱惑人的魔女,有时又象 那位复仇的女神。

你可以看到,一切真正伟大的人物(无论是古人、今人,只要是其英名永铭于人 类记忆中的),没有一个是因爱情而发狂的人。

因为伟大的事业抑制了这种软弱的感 情。

只有罗马的安东尼和克劳底亚是例外。

前者本性就好色荒淫,然而后者却是严肃 多谋的人。

这说明爱情不仅会占领开旷坦阔的胸怀,有时也能闯入壁垒森严的心灵-- --假如守御不严的话。

埃辟克拉斯间说过一句笨话:“人生不过是一座大戏台。

”似乎本应努力追求高 尚事业的人类,却只应象玩偶般地逢场作戏。

虽然爱情的奴隶并不同于那班只顾吃喝 的禽兽,但毕竟也只是眼目色相的奴隶,而上帝赐人以眼睛本来是有更高尚的用途的。

过度的爱情追求,必然会降低人本身的价值。

例如,只有在爱情中,才总是需要 那种浮夸谄媚的词令。

而在其它场合,同样的辞令只能招人耻笑。

古人有一句名言: “最大的奉承,人总是留给自己的。

”----只有对情人的奉承要算例外。

因为甚至最 骄傲的人,也甘愿在情人面前自轻自贱。

所以古人说得好:“就是神在爱情中也难保 作者: ☆星月夜 2006-7-27 15:55 回复此发言 -------------------------------------------------------------------------------- 2 培根随笔3则 持聪明。

”情人的这种弱点不仅在外人眼中是明显的,就是在被追求者的眼中也会很 明显----除非她(他)也在追求他(她)。

所以,爱情的代价就是如此,不能得到回 爱,就会得到一种深藏于心的轻蔑,这是一条永真的定律。

由此可见,人们应当十分警惕这种感情。

因为它不但会使人丧失其他,而且可以 使人丧失自己本身。

至于其他方面的损失,古诗人早就告诉我们,那追求海伦的人, 是放弃了财富和智慧的。

当人心最软弱的时候,爱情最容易入侵,那就是当人春风得意、忘乎所以和处境 窘困孤独凄零的时候,虽然后者未必能得到爱情。

人在这样的时候,最急于跳入爱情 的火焰中。

由此可见,“爱情”实在是“愚蠢”的儿子。

但有一些人,即使心中有了 爱,仍能约束它,使它不妨碍重大的事业。

因为爱情一旦干扰情绪,就会阻碍人坚定 地奔向既定的目标。

我不懂是什么缘故,许多军人更容易堕入情网,也许这正象他们嗜爱饮酒一样, 是因为危险的生活更需要欢乐的补偿。

人心中可能普遍具有一种博爱倾向,若不集中于某个专一的对象身上,就必然施 之于更广泛的大众,使他成为仁善的人,象有的僧侣那样。

夫妻的爱,使人类繁衍。

朋友的爱,给人以帮助。

但那荒淫纵欲的爱,却只会使 人堕落毁灭啊

论美 美德好比宝石,它在相互背景的衬托下反而更华丽。

同样,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 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美貌的人并不都有其他方面的才能。

因为造物是吝啬的,他给了此就不再予以彼。

所以许多容颜俊秀的人却一无作为,他们过于追求外形美而放弃了内在美。

但这话也 不全对,因为奥古斯都、菲斯帕斯、腓力普王、爱德华四世、阿尔西巴底斯、伊斯梅 尔等,都既是大丈夫,又是美男子。

仔细考究起来,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最 高的美是画家所无法表现的,因为它是难于直观的。

这是一种奇妙的美。

曾经有两位 画家----阿皮雷斯和丢勒滑稽地认为,可以按照几何比例,或者通过摄取不同人身上 最美的特点,用画合成一张最完美的人像。

其实象这样画出来的美人,恐怕只有画家 本人喜欢。

美是不能制订规范的,创造它的常常是机遇,而不是公式。

有许多脸型, 就它的部分看并不优美,但作为整体却非常动人。

有些老人显得很可爱,因为他们的作风优雅而美。

拉丁谚语说过:“晚秋的秋色 是最美好的。

”而尽管有的年轻人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

美犹如盛夏的水果,是容易腐烂而难保持的。

世上有许多美人,他们有过放荡的 青春,却迎受着愧悔的晚年。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

只有这样, 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参考资料:

关于法律的格言

1、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

2、一个国家的法律,维护的是整个国家的稳定和繁荣,更是要保护全体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害3、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人类享受着充分的自由,而离开了法律范围的“自由”,最终是对自由的毁灭。

4、学法、普法、懂法,不但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更是对大多数人和整个社会利益的一种贡献。

5、法律是公民行为的准绳,公民以准绳唯命,一旦脱离,何去

何从

何喜

何忧

难了

6、以法律为导向,用公仆的身份调解民众之事;用法律作依托,行公民之义务维护法律之神圣。

7、有力不在个子高,有理不在声音高,学法明理天下事,依法问题全能了。

8、法律与利益同在,依法与文明同行,在关键的时候都要想想应尽的义务。

9、法制保障了民主,法治促进了和谐,在非常时期更要维护群众的权利和利益。

10、法律赋予公民的是权利和义务;公民依附法律的是人格和尊严。

关于法律的格言

1、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

2、一个国家的法律,维护的是整个国家的稳定和繁荣,更是要保护全体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害3、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人类享受着充分的自由,而离开了法律范围的“自由”,最终是对自由的毁灭。

4、学法、普法、懂法,不但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更是对大多数人和整个社会利益的一种贡献。

5、法律是公民行为的准绳,公民以准绳唯命,一旦脱离,何去

何从

何喜

何忧

难了

6、以法律为导向,用公仆的身份调解民众之事;用法律作依托,行公民之义务维护法律之神圣。

7、有力不在个子高,有理不在声音高,学法明理天下事,依法问题全能了。

8、法律与利益同在,依法与文明同行,在关键的时候都要想想应尽的义务。

9、法制保障了民主,法治促进了和谐,在非常时期更要维护群众的权利和利益。

10、法律赋予公民的是权利和义务;公民依附法律的是人格和尊严。

有关的法律条文.警句.格言

人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马克温  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克莱门凯  倘若要说服他人,首先就要想方设法使人听得进你所说的话。

——昆体利安  言论自由是一切权利之母。

——卡多索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伯克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波洛克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普通,越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柯南·道尔  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约瑟夫·儒贝尔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狄更斯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瓦谢尔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丁尼生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索福克勒斯  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美]霍姆斯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英格索尔《摩西的一些错误》  有二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歌德《格言和反省》  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儒贝尔《冥想录》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威尔逊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英国]奥古斯丁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哥尔德斯密斯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  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东汉]虞延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达雷尔 L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意]贝卡利亚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法]罗伯斯比尔  法律又是什么呢

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列宁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菲力普斯  只有战胜者才有权判定什么是战争犯罪。

——加里·维尔  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

——约翰·莫蒂默  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庞德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中]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英】边沁  无犯意则无犯人(Non reu nisi mens sitrea)——英国法谚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中】《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西方法谚程序先于权利。

——英国法谚  再坚强的堡垒也敌不过金钱的侵蚀。

(西塞罗)  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

---《法学阶梯》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麦克莱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林 肯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法]孟德斯鸠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

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英】培根《论司法》  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过一场冗长的官司。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  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  警察是法庭的仆人。

——英美法谚  在我看来,失手杀人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不正义,欺世惑众,其罪大矣。

——[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古罗马法谚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英】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法谚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贝卡利亚  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

——【法】卢梭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古希腊】柏拉图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美】(官)霍姆斯《普通法》

有关的法律条文.警句.格言

人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马克温  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克莱门凯  倘若要说服他人,首先就要想方设法使人听得进你所说的话。

——昆体利安  言论自由是一切权利之母。

——卡多索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伯克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波洛克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

一种犯罪越普通,越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柯南·道尔  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约瑟夫·儒贝尔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狄更斯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瓦谢尔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丁尼生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索福克勒斯  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美]霍姆斯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英格索尔《摩西的一些错误》  有二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歌德《格言和反省》  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儒贝尔《冥想录》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威尔逊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英国]奥古斯丁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哥尔德斯密斯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  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东汉]虞延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达雷尔 L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意]贝卡利亚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法]罗伯斯比尔  法律又是什么呢

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列宁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菲力普斯  只有战胜者才有权判定什么是战争犯罪。

——加里·维尔  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

——约翰·莫蒂默  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庞德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中]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英】边沁  无犯意则无犯人(Non reu nisi mens sitrea)——英国法谚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中】《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西方法谚程序先于权利。

——英国法谚  再坚强的堡垒也敌不过金钱的侵蚀。

(西塞罗)  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

---《法学阶梯》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麦克莱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林 肯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法]孟德斯鸠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

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英】培根《论司法》  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过一场冗长的官司。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  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  警察是法庭的仆人。

——英美法谚  在我看来,失手杀人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不正义,欺世惑众,其罪大矣。

——[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古罗马法谚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英】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法谚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贝卡利亚  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

——【法】卢梭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古希腊】柏拉图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美】(官)霍姆斯《普通法》

从正反两方面评价秦朝法律制度

一、评价;1、积极方面:(1)、秦律的制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和镇压反秦势力,稳定封建统治秩序。

秦简秦律规定:“内(纳)奸,赎耐。

”还规定:游士居留而“亡(无)符”,所在的县“赀一甲”;居留满一年者,应加诛责。

逃亡,是当时贫苦农民和奴隶群众反抗封建统治,摆脱剥削压迫的主要方式。

针对这种不断出现的斗争方式,秦律里有不少严禁逃亡的法令。

(2)、革除旧法,残存旧制。

在春秋战国时期新旧制度的交替过程中,秦律作为一部维护新生制度的成文法,明确规定了一些限制奴隶制的法律内容。

如秦律严禁掠取人质抵偿债务,违者“皆赀二甲”,以限制债务奴隶的扩大。

《军爵律》规定,奴隶立有军功,可以免除奴隶身份,并取得相应爵位,也可以用爵位赎免其亲属的奴隶身份。

《司空律》规定,百姓在应征服役期外自愿戍边五年,也可赎免一名亲属的奴隶身份。

2、消极方面:(1)、秦律作为一部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律,不可避免地仍会保留一些过渡性的旧制度残余。

例如:俘虏身份为奴隶;某些犯罪者或有关人员籍没为奴婢;奴婢子女世袭为奴;奴隶可以买卖赏赐;主人刑杀奴隶,奴隶无控告权,官府亦不准受理,坚持控告者有罪;这些规定显然有保护和扩大奴隶制残余的倾向。

(2)、重刑轻罪,刑罚严酷。

秦律继承先秦法家“重刑轻罪”的定罪量刑原则,制定了一套严酷残暴的刑罚制度。

如前引秦律规定,“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就要“赀徭三旬”;五人以上共盗赃值一钱,则斩左趾并黥为城旦;甚至“诽谤者族”;“敢有挟书者族”;“妄言者无类”;“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从而使 “劓鼻盈累,断足盈车,举河以西,不足以受天下之徒”,罪犯刑徒数量激增。

二、简介:秦代法律的总称。

公元前356年商鞅变法时曾采用李悝的《法经》,并改法为律,颁行秦国。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将秦律修订,作为全国统一的法律颁行各地。

秦二世即位后,又修订了秦朝的律令。

《秦律》的律文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思想、生活等各个方面,使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皆有法式。

泰戈尔的名言和对泰戈尔的人物分析

一、评价;1、积极方面:(1)、秦律的制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和镇压反秦势力,稳定封建统治秩序。

秦简秦律规定:“内(纳)奸,赎耐。

”还规定:游士居留而“亡(无)符”,所在的县“赀一甲”;居留满一年者,应加诛责。

逃亡,是当时贫苦农民和奴隶群众反抗封建统治,摆脱剥削压迫的主要方式。

针对这种不断出现的斗争方式,秦律里有不少严禁逃亡的法令。

(2)、革除旧法,残存旧制。

在春秋战国时期新旧制度的交替过程中,秦律作为一部维护新生制度的成文法,明确规定了一些限制奴隶制的法律内容。

如秦律严禁掠取人质抵偿债务,违者“皆赀二甲”,以限制债务奴隶的扩大。

《军爵律》规定,奴隶立有军功,可以免除奴隶身份,并取得相应爵位,也可以用爵位赎免其亲属的奴隶身份。

《司空律》规定,百姓在应征服役期外自愿戍边五年,也可赎免一名亲属的奴隶身份。

2、消极方面:(1)、秦律作为一部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律,不可避免地仍会保留一些过渡性的旧制度残余。

例如:俘虏身份为奴隶;某些犯罪者或有关人员籍没为奴婢;奴婢子女世袭为奴;奴隶可以买卖赏赐;主人刑杀奴隶,奴隶无控告权,官府亦不准受理,坚持控告者有罪;这些规定显然有保护和扩大奴隶制残余的倾向。

(2)、重刑轻罪,刑罚严酷。

秦律继承先秦法家“重刑轻罪”的定罪量刑原则,制定了一套严酷残暴的刑罚制度。

如前引秦律规定,“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就要“赀徭三旬”;五人以上共盗赃值一钱,则斩左趾并黥为城旦;甚至“诽谤者族”;“敢有挟书者族”;“妄言者无类”;“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从而使 “劓鼻盈累,断足盈车,举河以西,不足以受天下之徒”,罪犯刑徒数量激增。

二、简介:秦代法律的总称。

公元前356年商鞅变法时曾采用李悝的《法经》,并改法为律,颁行秦国。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将秦律修订,作为全国统一的法律颁行各地。

秦二世即位后,又修订了秦朝的律令。

《秦律》的律文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思想、生活等各个方面,使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皆有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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