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在西藏,文成公主几乎与这位英王齐名。
每到一处,都能听到人们对她的赞颂。
她生长在皇家,聪颖秀慧,端丽多才,从小过的是豪华富贵的生活,未出过宫门一步。
但是,为着发展汉藏友谊和祖国统一大业,这个年仅十六岁的少女,以其非凡的胆识和卓绝的献身精神,毅然离开温柔富贵之家,踏上了雪裹冰封、山高岭峻的险程,来到荒凉、落后、风习迥异、言语不通的,充当促进经济、文化交流的伟大使者,致力于吐蕃王国的、民族发展与社会进步,实在是旷古未有,难能可贵的。
文成公主刚刚进藏就显示了她的超人智慧。
鸠工庀材修建了,以供奉她从长安请去的。
传说,那天,有人谋刺文成公主未遂,但凶手被杀灭口。
明知诸大臣中有蓄谋破坏唐蕃友好的内奸,却苦于无从辨识。
文成公主说:“赞普,我自大唐带来一口金种,能辨忠奸邪正。
若是忠臣,双手抚摸金种,寂然无声;奸邪之徒摸它就会大声作响。
在家时,屡试屡验,百无一误。
何不命众臣依次赴暗室摸钟,以辨忠奸
”点头称善。
于是,王室诸大臣便依次赴暗室摸钟,但一次也没有响过。
正在大家狐疑之际,文成公主突然命令掌灯,每人都伸出双手给赞普查看。
只见多数人掌心皆染上黑色,唯有二人例外。
公主下令把他们拿下,经过审问,二人对行刺谋划一一供认不讳。
原来,公主事先布置在钟上涂以松烟,她料定奸人由于,生怕金钟作响,定然不敢抚摸。
经过解释,满朝文武都惊服她的机智。
建国初期,内地曾上演过的昆曲,那里面就叙述过这个故事。
据史书记载,文成公主入藏时,带来大批汉族各类工匠,各种菜蔬种子,以及医药、历算等书籍,从而有力地推进了西藏的经济技术、科学文化的发展。
通过与文成公主朝夕相处,耳濡目染,松赞干布对中原的和技术工艺,由感到新奇而发展为倾慕与向往,萌发了学习大唐文化,改变吐蕃某些落后习俗的强烈愿望。
他率先换上了赐予的华贵袍服,在他的带动下,有些大臣也都脱掉了笨重的毡裘,穿上了丝绸做成的中原服装。
过去藏族上层与普通民众,都是“以毡帐而居,无城郭屋舍”,汉族工匠便向他们传授了建筑房屋的技术。
吐蕃旧俗,人们常以赭色土粉涂面,公主看了觉得不太文明,松赞干布即倡导改变这种习惯。
所以,晚唐诗人陈陶在《陇西行》中有句云:“自从贵主和亲后,一半胡风似汉家。
” 文成公主于公元641年进藏,680年去世,在西藏生活了四十年,松赞干布于650年去世,他们一起生活将近十年。
尽管已经迁都拉萨,但许多时间都是在泽当的昌珠寺度过的。
松赞干布为了不忘雅隆之本,把这里作为冬宫。
寺内至今还保存着传说是文成公主用过的酒壶、陶盆、炊灶和亲手刺绣;寺庙周围的柳林,据说也是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留下来的。
文成公主也十分喜爱雅隆河流域,认为这里土地平坦,花木繁茂,水碧山青,气候温润,景色与大唐长安相似,遂定居于泽当。
公主带来的随从人员和工匠,向当地人民传授了平整土地、开挖畦沟、加筑田塍等耕作方法,以及安装水磨、选纸、缝纫等技术。
至今这一带还流传着文成公主教授当地妇女刺绣、纺织的故事。
公主死后,与松赞干布合墓,葬在雅隆河东岸。
墓顶平台上建有祠庙,供奉着他们夫妇的画像。
每年春季,这里的女孩子们都穿上节日盛装,头戴纸帽,且歌且舞,到藏王墓和昌珠寺朝拜,追溯、赞美文成公主的功绩和藏汉民族的友谊。
到了10月15日文成公主的诞辰,还要备上果供到祠庙中祝祷祈福。
请问什么是9佬
什么是18匠
(过去的手艺人的称呼)
九佬十八匠是中国民间对靠手艺谋生的民间工匠的一个统称。
在中国民间,有很多手工艺人,他们走乡串户,用自己的手艺服务乡民,这些艺人的手工技术与乡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从妇女戴的金银首饰到每个人都要用的锅碗瓢盆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手艺人靠为乡民服务谋生,乡民们也离不开手艺人的服务。
久而久之,乡民对这些手艺人所从事的行业统称为九佬十八匠,有的地方甚至编成诀加以传颂。
至于九佬十八匠具体有哪些行业,各地略有区别,不尽相同,但大至上差不多,下面把几种具有代表性的对九佬十八匠的不同解释一并呈现给大家:在江西有九佬十八匠,发财靠“三缸”的说法:旧时民间工匠有“剃头佬、剔脚佬、结猪佬、补锅佬、洗磨佬、渡船佬、杀猪佬、打渔佬、打统佬;金匠、银匠、铜匠、铁匠、锡匠、石匠、木匠、画匠、雕匠、弹匠、染匠、皮匠、酒匠、瓦匠、窑匠、榨匠、篾匠、攦匠”。
染缸、酱缸、酒缸称为“三缸”。
旧时在湖南省常德民间游动工匠很多,俗有“九佬十八匠”之说。
十八匠按其顺次,诀为:“金银铜铁锡,岩木雕瓦漆,篾伞染解皮,剃头弹花晶。
”工匠之间有规矩,匠人同席进餐,按十八匠顺次排座,不得僭越。
在雇主家做工,当工程进入某一阶段或为某一特定人服务时,统统仪式,并口唱赞,雇主要给利(红包)。
如裁缝“开剪”,岩匠“踩桥”,剃头匠给新郎倌理发或为婴儿剃胎毛,均有仪式,并唱赞词。
木匠、泥瓦匠在建过程中仪式特别多,唱赞词的机会和种类也多,如起屋、上梁、开梁口、新屋落成等。
此俗在农村至今尚存。
常德城乡工匠,重视祭祀本行的师祖。
因此旧时各行工匠都有自己师祖的神庙及祭祀日期。
这些师祖,有的实有其人,有的出于附会和依托,有的源于神话。
如金匠、银匠、铜匠的师祖为吕洞宾,祭祀时间农历四月十四日,地点吕祖庙;铁匠、锡匠的师祖李老君,祭祀时间二月十五日,地点老君殿;岩匠、木匠、雕匠、瓦匠、解匠的师祖为鲁班,祭祀时间腊月二十日,地点鲁圣宫;等等。
祭祀之日,每人交“敬香钱”,穿着整齐,上午,由头人率领人师祖庙行礼,下午宴会。
新中国成立后,此俗渐废,今已不存。
在湖北省的沔阳九佬十八匠指的是“金银铜铁锡,木瓦窑石漆,雕画焗盖(音)篾丝染,茅弹镐箍皮”二十二个行当。
在旧时的中国,佬和匠都是指有专门技艺的手工艺人,手工艺人自持一技之长,营生。
开店设铺者少,流动经营或帮工者居多。
“他们”农忙种田,农闲挣钱”。
走乡串户,俗称“做上工”,东家除供吃喝外,另付工钱,故有“天干饿不死手艺人”之说。
特定的营生条件,形成“艺不轻传”的习俗。
传艺条件苛刻,学艺甚为艰难。
若有独特技艺,只能家传,不传外姓人。
有的家传则规定传男不传女,此谓“门第师”。
拜师学艺要先求师,即请亲朋好友从中说合,征得同意后,才能认师。
认师时,由学艺人的家长置办酒席,请到家,由中间人作陪,议订学艺条件,然后到家里拜师:向行业宗师牌位行大礼,再拜,最后拜师娘。
一日之师,终身之父,师徒如父子,对的子女以兄妹相称。
从师3年,一般只管吃穿,不给工钱。
参师在一些手工行业中较为流行。
所谓参师,即学徒期满后,随在外做工1年,取工钱的部分,其余留给,以表达教诲之恩。
也有原有一点手艺的人再去从师学艺的称为参师。
在手工行业中,每年均有祭祀之规。
各地的鲁班庙、张飞庙,均是聚会祭祀地点。
各个行业都有自己的宗师,木瓦工敬鲁班,缝纫工敬轩辕,金银铜铁锡敬太上老君,屠宰业以张飞为祖师爷。
每年一度聚合,先祭宗师,再设酒宴豪饮一顿。
本行业成员之间,或行业之间在年内发生的纠纷,可在此时得到解决。
初开张者,须向与会者说明,征得同业人员的支持。
时期,以行业为基础形成各类同业公会,“祭祀”内容增多,如调整工价,或对当时的苛捐杂税提出异议等等。
这种民间自发组织一直延续到解放以后。
在这些手工行业中也有一些佼佼者,他们不再满足于传统的经营方式,而是进入城镇开设作坊门店,创立自己独有的品牌,如享誉武汉三镇曹正兴菜刀、高洪泰铜锣, 另外在中国都有很大知名度的张小泉剪刀也是一个典型代表。
九佬十八匠不仅是中国民间的艺人,他们更是中国几千年文化的积淀,在中国民间流传着很多关于九佬十八匠的民间故事,他们和这些工匠的手艺一样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
同时,我们也须看到,这些手工艺人在现代工业的冲击下,经营艰难,不在有过去的辉煌,有的甚至处于绝迹的境地,抢救这些行业,已经是当务之急。
如今在一些地方的有识之事,在这方面做出了成功的先例,他们不仅使这些传统工艺得以传承,更加发扬光大,有的甚至已经走出了国门,扬名世界。
如中国石匠打的石狮子就已经远销到了东南亚各国。
如在湖北省的黄陂,他们在黄陂文化园里专门建立了表现黄陂“九佬十八匠”生活方式的主题文化广场以向世人展示民间工匠的独特魅力。
在湖北省的长阳县专门成立了民间工匠协会,组织民间艺人具有民族特色的手工艺品,如今他们生产的手工艺品已经畅销海内外。
个体户经商之道
旧时定义:个体户,最初是个贬义词,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它基本上就是待业青年、劳改犯的代名词,是和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的,听着硌耳,看着更扎眼。
但偏偏就是这帮人,赶上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一波,赶上了流通领域的市场化,他们就开始练摊,倒腾。
倒服装,倒电器,把广州的东西运回内地来卖,就凭跑个差价,硬是发了,成了万元户。
那时候公务员的月薪也就是一两百元,万元户是个什么概念
有了钱,也就有了地位,渐渐的,女人也愿意嫁了,丈母娘脸上也有光了,个体户也就不是个贬义词了。
只不过除了有钱,确实也找不到更多可歌可颂的地方,所以始终没有成长为时代英雄。
与其说他们抓住了机遇,还不如说机遇抓住了他们,但不管怎么说,抓住了,命运就变了,直到第二次浪潮袭来。
定义: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
其中包括: 个体户营业执照(一)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具体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的个体劳动者。
(二)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但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城镇、农村个体经营单位。
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的工业、商业及其它活动。
个体户普查范围问题 1、农民家庭以从事农业为主,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工业生产活动或其他生产活动,如竹藤棕草编织、毛衣、手套、塑料提蓝编织、挑花、刺绣、抽纱、刷纸等,属农民家庭兼营工业,不在此次普查范围内。
2、农村中的一些经营活动,如养蜂、养鸡、养猪、养鹅 、生豆芽、养磨菇、养蚕、养鱼、炕房、烘房、孵坊、采种、育苗等,不论其单位名称如何,均属相应的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不在此次普查范围内。
3、农村中一些从事流动性上门干活的工匠,如木匠、蔑匠、弹花、缝纫、油漆匠等,还有从事流动性的服务作业,如走街串巷、逢场赶集、赶会的屠宰户及临时性的豆制品加工等,不在普查范围内。
4、保姆、家教不能统计为个体户。
[编辑本段]个体户的注册要求 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提交申请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办证程序 1.当地工商分局领表填写; 2.行政中心工商窗口核准名称; 3.材料齐全后去当地工商分局办理执照。
[编辑本段]个体户与私营企业的区别 关于区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问题 区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以下两种情况: (1)已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其登记注册情况区分。
个体领取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私营企业领取的是“企业营业执照”,包括私营独资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体独资公司。
(2)未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原则上按其在税务部门纳税情况进行区分,如果税务部门作为企业类型纳税的单位,视作企业进行调查,否则归入个体经营户。
[编辑本段]个体户的税收 个体户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等来估算你的销售额,然后再给定税.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个体工商户为定额税由税务专管员根据以上情况核定。
[编辑本段]个体户相关法律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987年9月5日国务院工商个字(1987)第231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 第一条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按照《条例》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持户籍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提出申请;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
申请登记表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三条 申请人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申请登记时,除户籍证明外,还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一)申请从事机动车船客货运输的,应出具车船牌照、驾驶执照、保险凭证; (二)申请从事饮食业、食品加工和销售业的,应出具食品卫生监督机关核发的证明; (三)申请从事资源开采、工程设计、建筑修缮、制造和修理简易计量器具、药品销售、烟草销售等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者资格证明; (四)申请从事旅店业、刻字业、信托寄卖业、印刷业的,应提交所在地公安机关的审查同意证明。
请帮手、带学徒的,还应当报送与帮手、学徒分别签订的合同副本。
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应出具保险凭证。
第四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第五条 《条例》第三条所列行业的划分: 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 建筑业,是指从事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 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 商业,是指从事商品收购、销售、贩运、储存等; 饮食业,是指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切面铺等; 服务业,是指从事理发、照相、浴池、洗染、旅店、刻字、体育娱乐、信息传播、科技交流、咨询服务等; 修理业,是指从事钟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电视机、黑白铁及其他杂品修理等; 其他行业,是指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其他行业。
第六条 《条例》第八条所列登记的主要项目中: 字号名称,是指个体工商户为基营业厂、店等所起的名称。
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在申请登记的市、县范围内,同一行业中不得相同。
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登记的字号名称刻制图章,并应报送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没有字号名称的,本项目不登记; 经营者姓名,是指依法经核准登记的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申请人姓名。
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登记; 经营者住所,是指申请人户籍所在的详细住址; 从业人数,是指参加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经营者、参加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帮手和学徒; 资金数额,是指申请开业时的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是指经核准经营的行业和商品的类别。
个体工商户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与主业相反的其他业务; 经营方式,包括自产自销、代购代销、来料加工、零售、批发、批零兼营、客运服务、货运服务、代客储运、代客装卸、修理服务、培训服务、咨询服务等; 经营场所,是指厂址、店铺、门市部的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等地址,及经批准的摊位地址或本辖区流动经营的范围。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所,在受理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申请,查验有关证明,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后,应将有关文件报送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受理申请登记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使用全国统一的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
营业执照副本,可作为签订合同、注册商标等的合法证明;对从事客货运输、贩运及及摆摊设点、流动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可作为营业赁证。
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异地经营,外出时必须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书面报告备案。
异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接受后,收存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发给临时营业执照,并加强管理。
第十条 根据《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应予以注销。
第十一条 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对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进行验照。
在异地经营一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验照。
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因故停业,应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暂时交回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在停业期间不缴纳管理费。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遗失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应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登记挂失。
不报告、不挂失的,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由经营者承担责任。
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挂失后,可以向原发照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四条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
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对持假营业执照或假营业执照副本、假临时营业执照经营的,应没收其假照和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七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根据《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主要登记项目的,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对擅自改变经营者姓名和指定的经营场所不服从监督管理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 根据《条例》第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
异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的,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并退回原登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
第十八条 根据《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亮照经营,明码标价。
对个体工商户投机倒把和违反市场管理的行为,应按照市场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
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违反税务、卫生、交通、城建、公安等部门的规章,除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外,需要扣缴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有关管理机关应及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所可以依照本细则以自己的名义对个体工商户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
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数额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本细则规定的范围内决定。
对个体工商户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时,必须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批准。
个体工商户被吊销营业执照6个月后,方可申请登记,从事个体经营。
第二十一条 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和换领营业执照,应当缴纳登记费;办理变更登记,应当缴纳变更登记费。
个体工商户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一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二条 根据《条例》第十三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按规定向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收费办法,按照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关于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收支的暂行规定》执行。
异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取管理费,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收取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逾期不缴纳管理费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补缴。
拒不缴纳的,处以应缴管理费的1至2倍的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预收管理费。
第二十三条 违反《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侵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向个体工商户乱收费用的,应当由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退赔。
经批准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经营场地,需要拆迁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使用单位承担拆迁费用。
第二十四条 根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违章处理不服时,可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表明,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9万户,到了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万户,6年间净“缩水”81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135万户。
以上来自于资料,下面说说我自己的看法。
现在做个体很不好做了,首先一般纳税人不好办下来,没有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很多大公司,大企业,都不愿意合作。
然后,货源也是个问题,中间的票税是个很难算的问题,再加上各个局(税务局之类的)都是一帮子土匪,尤其是做烟酒行业的,过年过节,那些国家老鼠就要挨家挨户的转。
曾经有个朋友看见过,国庆节期间,某市**局科长带着2个人,1天中搜刮了1车烟酒。
还有,做个体户要面对很多困难。
所以,中国的个体户在不断的减少中。
至于如何做好一个个体: 第一点—诚信。
做生意,人家都说无奸不商,商人是以利润来衡量一切的,但要做好生意,一定要保持一个良好的诚信度。
第二点—勤奋(不怕苦)既然是个体,肯定要有好多事要亲自去做,所以一定要勤奋,就算是雇了人,但好多事也要自己亲自去做。
第三点—学习。
一般个体户都是子承父业的了,自己创业的只是一部分,创业容易守业难,所以最关键的是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