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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抚刘君孚格言

时间:2015-05-11 10:55

于成龙的故事介绍一下

于成龙初任广西罗城知县时已45岁,而当时的罗城,由于长年战乱,城乡残破不堪,百姓生活极端困苦。

于成龙上任前,亲朋好友都来相劝,让他不要到那“蛮烟瘴雨”之地去吃苦。

于成龙不为所动,变卖了部分家产,凑足路费百两,毅然登程。

来到罗城,情况比预想的更糟;“无城郭,庐室居人数家”,而县衙无门,“插篱棘为门牖”,院内长满荒草,“虎啸猿掷,白昼行庭中”。

于成龙就在破屋之内“累土为几案,其旁置一爨一盂”,开始在这里吃、住并办理公务。

随即“召吏民来前,从容问所苦,喻以急公敬上之意,申令行事”。

为改变罗城面貌,于成龙努力招抚流亡,发展农业生产,他经常到田间察看,并与农夫农妇亲切攀谈,宣传力耕之道理。

他还采取一些措施,诱导、鼓励人们发展生产:“嘉其勤而获者,愧其惰者、荒芜者。

民大劝悔,穗被野,牛羊满山。

公(指于成龙)以其暇日,增陴浚隍,招民人居。

新筑室者,公手书题额或门联以示奖导”。

几年之后,罗城县面貌大为改观,百姓日富。

为了感谢于成龙,百姓经常送钱送礼,而于成龙一概拒绝。

他只拿朝廷俸禄,额外一文不取,尽管他生活十分清苦,却从不打百姓的主意。

一次,百姓见于成龙身体不好,就凑了些钱送去,于成龙坚决不收,百姓跪在他面前说:“知阿爷苦,我曹供些少盐米费。

”于成龙笑着将众人挽起,说:“我一人,何须如许物,可持归易甘旨奉汝父母,一如我受。

”众人只好将钱拿回。

又一次,于成龙的儿子来罗城看望他,百姓闻之,特别高兴,一起来到县衙后堂,说:“阿爷人来,好带物安家去!”于成龙对百姓送来的礼物仍以好言谢绝,并让儿子速离罗城。

百姓得知此情,感动得流下了热泪。

康熙六年(1667),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今合川)知州。

罗城百姓听到于成龙离去的消息,“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侪无天矣!”’上路之日,“罗人送至三四百里。

窥公清风两袖,明月一船不能赴合,令一眇者,素善星卜,偕公而往”。

于成龙一到合州,首先免除官员的随从之费,自己仅畜一羸马,以家仆自随。

当时,官场积弊颇多,地方官员以土产馈赠上司几乎成了风气。

一次,知府下帖,让合州送鱼。

于成龙很不以为然,他说:“民脂膏竭矣,无怜而问者,顾乃欲渔吾鱼,吾安所得鱼乎?”他不但不送鱼,反而呈文备陈合州百姓困苦之状。

知府自知理亏,不但不怪罪他,反而裁革了十余件对合州不合理的摊派。

康熙十七年(1678),于成龙因政绩显著,升福建按察使。

赴闽之前,于成龙命人买了许多萝卜。

有人讥笑说:“贱物耳,何多为?”他却非常坦然地回答:“我沿途供馔赖此矣。

”福建自宋代以来,就是市舶重地,在此任官者极易发财。

然而,于成龙到任之后,仍以清苦自励,不改初衷。

外国前来作贸易的商人经常有送礼者,于成龙一概谢绝,真正做到了两袖清风,一尘不染。

不久,于成龙便以清廉之名受到康熙皇帝的褒奖,并提升为两江总督。

他虽地位变了,但克己奉公丝毫不减当年。

赴任之前,他先请假回家葬母,然后雇了一辆骡车,与幼子同行,各袖制钱数十文,沿途住小店不入公馆,悄无声息地到达江宁任所。

于成龙做官从不带家属随任。

这时因年已65岁,且身体多病,才带小儿子在身边侍奉。

他自奉简陋,每日粗茶淡饭,所食只青菜一把。

于是,江南人民送他一个美称———“于青菜”,以示亲切、景仰。

康熙二十三年(1684),于成龙卒于任,终年68岁。

死后,同城的将军、都统等来到他的寝室,见他生活清苦,私人财物只有一袭绨袍,几罐盐豉,“四壁萧然,无异寒士。

将军僚属相哭失声”。

就连“平时心惮成龙者,俱感动流涕”。

于成龙去世的消息一传出,百姓罢市聚哭,家家绘像奠祭。

康熙皇帝闻知,十分感慨,特赐与其操守相符的谥号“清端”,以示褒奖。

于成龙之所以受到人们如此的爱戴和敬仰,正如时人范郁鼎所言:“其节操至死不变。

介绍一下于成龙这个人,康熙年间的 大臣

其一: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号于山,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北武当镇来堡村)人。

谥“清端”、赠太子太保。

于成龙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举副员,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

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

于成龙少有大志,自幼过着耕读生活,受到较正规的儒家教育。

顺治十八年,已44岁的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无理良心”的抱负,接受清廷委任,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为县令。

罗城新隶于清统治下不到两年,由于局势未稳,两任知县一死一逃。

于成龙到罗城时,这里遍地荒草,城内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数间,县衙也只是三间破茅房。

他只得寄居于关帝庙中。

在困境中,同来的五名仆从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坚强的毅志,扶病理事,迈开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罗城百废待举,首要在于安定社会,恢复生产。

于是,于成龙采取“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首先在全城乡建立保甲,严惩缉获案犯,大张声势地“严禁盗贼”。

境内初安后,他又约会乡民练兵,甘冒“未奉邻而专征,功成也互不赦之条”的后果,抱着为民而死甚于瘴疠而死的决心,准备讨伐经常扰害的“柳城西乡贼”。

在强大的声势下,西乡“渠魁府首乞恩讲和,抢掳男女中只尽行退还”。

接着又在全县搞联防,从此,“邻盗”再不敢犯境。

在消除内忧外患的同时,于成龙十分注意招募流民以恢复生产,他常常深入田间访问农事,奖勤劝惰。

农闲时带领百姓修民宅、建学校、筑城墙。

对迁入新居的农家,还亲为题写楹联,以示鼓励。

在深得民心之后,他又以刚柔并用的斗争策略,解决了“数大姓负势不下”的问题,使这些一向桀骜不驯的地方豪强“皆奉法唯谨”。

三年之间,就使罗城摆脱混乱,得到治理,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

 于成龙的突出治行受到两广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视,罗城被评为全省治理的榜样。

康熙三年(1664年)春,金光祖升本省巡抚,就地方施政征询于成龙的意见。

对此,于成龙曾两次条陈,针对广西地方施政的各方面,系统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主要内容有:一.澄清地方吏治;二.“弭盗”与“慎刑”;三.推行“抚” 字催科;四.减轻百姓负担,疏盐行、除灾耗、清杂派;五.改善民族关系等等。

这些建议是适应统治者的需要提出的,但很大程度上也符合民众的利益,表现了他的敢于言事和不怕风险的勇气。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被两广总督金光祖举荐为广西省唯一“卓异”,并升任四川合州(今重庆合川区)知州。

离罗城时,他连赴任的路资也没有,出现了百姓“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侪无天矣

’追送数十里,哭而还”的感人情景。

  四川遭战乱最久,人口锐减为全国之首。

于成龙赴任的合州包括三属县,只有丁口百余人,正赋14两,而衙门的各种供役、需索使百姓繁重不支。

目睹地方荒残,于成龙确定以招抚百姓为急务,他首先革除宿弊,严禁官吏勒索百姓,又免去规定的驱从,以家仆随身。

  合州土地极度荒芜。

而流民不附的原因,在于原主认业。

为此,他严格规定了“凡一占即为己业,后亦不得争论”的原则。

同时要求各县注意为新附百姓解决定居与垦荒中的具体困难,并亲自为他们区划田舍、登记注册,借贷牛种,申明三年后起科。

这样,“新集者既知田业可恃为己有而无复征发仓卒之忧,远近悦赴,旬日之间户以千计。

”奖励垦荒是清初基本国策,但于成龙实行“禁止原主认业”先于清廷明确规定的15年前,加之他对具体问题的妥善解决,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骤增,田地开辟。

由于招民垦荒政绩显著,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龙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

于成龙去往黄州府(今湖北黄州市)同知任四年,任知府四年。

这里着重叙述他的两件事。

  一是治盗省讼。

“盗”成为清初一大社会问题。

在黄州府岐亭镇一带,盗贼甚至白昼劫路伤命,严重影响了地方安定和居民正常生活。

于成龙上任之初,即以郡丞身份坐镇岐亭治盗。

为了摸清盗情和每一件重大盗案,他总是亲自访察。

他多以“微行”的方式,扮作田夫,旅客或乞丐,到村落、田野调查疑情,从而对当地盗情了如指掌。

他还特意在衣内置一布袋,专放盗贼名单,“自剧贼,偷儿踪迹无不毕具,探袋中勾捕无不得。

”   对待案犯他主张慎刑,以教为主,采取“宽严并治”和“以盗治盗”的方法,取得突出效果。

于成龙在词讼、断狱方面也以包公式人物著称。

他铁面无私,头脑敏锐而细心,善于从一些常人忽视的细节上发现问题的症结。

曾排解过许多地方上发生的重大疑案、悬案,使错案得到平反,从而被百姓呼为“于青天”,民间还流传着“鬼有冤枉也来伸”的歌谣。

于成龙在破案、察盗方面的许多事迹,在清人野史、笔记和民间文艺中均得到反映,甚至神化。

如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在《聊斋》的《于中丞》一节中,就叙述了有关他的两个故事。

他的刑法思想在清朝一代很有影响。

由于在黄州府同知任上的突出政绩,于成龙又深为湖广巡抚张朝珍器重,再次被举“卓异”。

二是两次平定“东山之乱”。

于成龙举“卓异”后,被调主持武昌府政务,并将擢武昌知府。

恰在这时,“三藩之乱”爆发了。

在吴三桂凌厉的攻势下,贵州、湖南望风披靡。

同时吴三桂派许多湖北籍部将,特封官“札书”回籍策反,制造暴乱。

康熙十三年(1674年)五月,麻城县发现“伪札”,知县即以“通贼”罪名大肆滥捕,搞得人人自危。

接受了“副将伪礼”的该县曹家河人刘君孚父子乘机联络东山一带山寨发动暴乱。

由于于成龙在当地很有影响,被请出来收拾局面。

他以“招抚”为方针,查清事件原委后,发出安民告示,使绝大多数协从百姓归家,事态很快趋于缓和。

随后,他又冒生命危险只身进入首先发难的刘君孚山寨中说服刘及300枪手(猎户)。

10天之内,一场动乱顺利平息。

八月,于成龙调任黄州知府,第二次暴乱又接踵而至。

其时,潜入的奸细乘黄州府空虚,联络当地豪绅纷纷起事,“高山大潮,烽火相望”,声势与范围大大超过前次。

面对险恶的形势,于成龙清醒地认识到黄州府的重要性,他力排众议,制订了决不放弃黄州、组织乡勇相机主动进剿的策略。

调集各乡乡勇数千人在东山黄土坳一带,与数量上占优势的暴乱分子展开激战。

在他的指挥下,尤其是他身先士卒,危急关头置生死于度外,使战斗获得全胜。

当场擒获暴乱首领何士荣。

后又乘胜平定了其余叛乱。

二十余天内又取得平乱的胜利,受到湖广总督蔡毓荣的高度褒奖。

四年后,于成龙升湖广下江陆道道员,驻地湖北新州(今新春县),在湖北期间,无论地位和环境都有很大改善,但他仍保持了异于常人的艰苦生活作风。

在灾荒岁月,他还以糠代粮,把节余口粮,薪俸救济灾民。

因之百姓在歌谣中唱道:“要得清廉分数足,唯学于公食糠粥。

”为广行劝施,让富户解囊,他更以身作则,甚至把仅剩的一匹供骑乘的骡子也“鬻之市,得十余两,施一日而尽”。

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龙升福建按察使离湖北时,依然一捆行囊,两袖清风,沿途以萝卜为干粮。

于成龙在福建上任伊始,就做了一件为民称颂的好事。

当时一清廷为对付台湾郑氏的抗清势力,实行了“海禁”政策。

当地统治者不顾连年兵祸,民不聊生,动辄以“通海”罪名兴起大狱,使许多沿海渔民罹难。

于成龙在审阅案卷时,发现每案被拟极刑的就达数十人或上百人之多,甚至殃及妇女孺子。

于是他坚决主张重审,对怕得罪清室而劝阻他的人说:“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咸阿从事

”在他的力争和主持下,先后使千余名百姓免遭屠戮而获释,贫困不能归者还发给路费。

康熙十八年(1679年)夏,于成龙在按察使任上第三次举“卓异”后升任省布政使。

福建巡抚吴光祚还专疏向朝廷举荐,称于成龙为“闽省廉能第一”,从此,于成龙得到清廷的赏识和破格招用。

康熙十九年春,康熙帝“特简”于成龙为畿辅直隶巡抚,翌年春,又召见于成龙于紫禁城,当面褒赞他为“今时清官第一”,并“制诗一章”表赐白银、御马以“嘉其廉能”。

未逾两年,又出任为总制两江总督。

  身为“治官之官”,于成龙始终把整顿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

他指出:“国家之安危由于人心之得失,而人心之得失在于用人行政,识其顺逆之情”。

“以一夫不获曰予之喜,以一吏不法曰予之咎,为保郅致政之本。

”在黄州时,他衣内的布袋便利了治盗。

升巡抚后仆人请去掉,他笑道:“此袋昔贮盗,今以贮奸贪不省之官吏,未可去也

”他新任直隶,即发出清查庸劣官员的檄文,责令各属将“不肖贪酷官员”,“昏庸衰志等辈”“速行揭报,以凭正章参处”。

针对各属贿赂公行,请客送礼之风,他从利用中秋节向他行贿的官员开刀,惩一儆百。

他赴任江南,入境即“微行”访于民间,面对“州县各官病民积弊皆然而江南尤甚”的状况,不禁叹曰:“噫

吏治败坏如倒狂澜,何止时乎

”很快颁布了《兴利除弊约》,其中开列了灾耗、私派、贿赂、衙蠹,旗人放债等15款积弊,责令所“自今伊始”,将所开“积弊尽行痛革”。

与此同时,他根据自己的体会,又制订了以“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为内容的《新民官自省六戒》作为地方官的行为准则。

方法上,他举优劾贪,宽严并济,时人说凡他所到之处,“官吏望风改操”。

康熙帝也称其“宽严并济,人所难学”。

  对廉洁有为的人材,于成龙反对论资排辈,他对清廷死板的任官“考成”制提出异议,认为不利于吏治建设,造成“问其官则席不暇暖,问其职则整顿无心,势彼然也,”常常使“远大之辞,困于百里,深为可惜

”为此,他屡上疏推荐人材。

如直隶通州知府于成龙(史称小于成龙)、江苏布政使丁思孔等都是较有作为的清廉官吏,由于他的举荐而受到康熙帝的重用。

于成龙对科考和教育也十分关心。

在文化发达的江南地区,官僚、势豪贿通学政,科考中舞弊之风盛行,贫苦士子虽皓首穷经却往往落榜。

针对这种状况,于成龙规定:一旦发现弊行,“立刻正章入告,官则摘印,子衿黜革候者按律拟罪。

其蠹胥、奸棍即刻毙之杖下”。

对教育的重视还表现于他在各地兴办学校上。

即使是像罗城那样条件困难的地区,他也很快办起学堂,并鼓励徭、壮子弟入学。

他多以倡导地方绅仕捐资的方式兴办“义学”。

于成龙的官阶虽越升越高,但生活却更加艰苦了。

为扼止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他带头实践“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仆”。

去直隶,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在江南是“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

”江南民因而亲切地称他作“于青菜”。

总督衙门的官吏在严格的约束下,“无从得蔬茗,则日采衙后槐叶啖之,树为之秃。

”他天南地北,宦海20余年,只身天涯,不带家眷,只一个结发妻阔别20年后才得一见。

他的清操苦节享誉当时。

据载,当他出任两江总督的消息传出后,南京布价骤然上涨,“金陵阖城尽换布衣。

即婚嫁无敢用音乐,士大夫减驱从,毁丹亚,至有惊恐喘卧不能出户者,……奸人猾胥各拿妻鸟兽窜”。

卒后居室中只看到“冷落菜羹……故衣破靴,外无长物”。

于成龙逝世后,南京“士民男女无少长,皆巷哭罢市。

持香楮至者日数万人。

下至莱庸负贩,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可见中下层人民对他的死是十分悲痛的。

康熙帝破例亲为撰写碑文,这是对他廉洁刻苦一生的表彰。

于成龙擅长书法,诗词亦工。

他的著述、奏稿等先后由其门人和孙于准辑成《于山奏牍》7卷附录1卷和《于清端公政书》8 卷行世。

此外,于成龙任职直隶和两江期间,曾组织编写了他《畿辅通志》46卷、《江南通志》54卷,对整理和保存当地政治、经济、文化资料做出了贡献。

于成龙是个大器晚成的人。

他在明崇祯十二年(1639)曾经参加过乡试并中副榜贡生,但因为父亲年迈需要照顾而没有出去做官。

直到45岁才以明经谒选清廷吏部,被授以广西柳州罗城县知县。

此后,他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等地方官,一直做到藩臬二司(按察使、布政使)、督抚大员,所到之处,皆有政声。

尤其是始终清廉自守,多行善政,深得士民爱戴。

其二:于成龙(1638-1700)字振甲,号如山,汉军镶黄旗人,后人又称他为“小于成龙”。

他也是一位好官,在老于成龙手下做过知州,还曾得到过老于成龙的保举,后因政绩升任江宁知府。

康熙皇帝南巡至江宁,要他好好向老于成龙学习。

这也可以算是清史上的一段佳话。

  康熙七年,任直隶乐亭知县,八年任滦州知州,十八年任通州知州,二十五年任直隶巡抚,二十九年任左都御史兼镶红旗汉军都统,三十年复任河督,三十九年谢世。

三十七年,保定以南诸水与浑水(今永定河)汇流,势不能容,时有泛滥之灾。

圣祖临视,巡抚于成龙疏、筑兼施,自良乡老君堂旧河口起,经固安北十里铺、永清东南朱家庄,会狼城河,出霸州柳岔口三角淀,至西沽入海。

共疏浚河道72.5公里,建筑南北堤90多公里,康熙皇帝赐名永定河。

从此,浑水改注东北,无迁徙,一直延续了40年。

于成龙,康熙七年,自荫生授直隶乐亭知县。

八年,署滦州知州。

以逸囚当降调,乐亭民列善政,两叩阍籥留,下巡抚金世德勘实,得复任。

十三年,以缉盗逾限未获,又当降调,世德疏请留,上特许之。

十八年,迁通州知州。

  二十年,直隶巡抚于成龙迁两江总督,疏荐可大用;会江宁府缺员,疏请敕廷臣推清操久着与相类者,上即以命成龙。

二十三年,上南巡至江宁,嘉成龙廉洁,亲书手卷赐之。

超擢安徽按察使。

上还京师,赐其父参领得水貂裘,并谕八旗诸大臣有子弟为外吏者,各贻书训勉,视得水之教成龙。

上以江南下河诸州县久被水,敕议疏浚,命成龙分理,仍听河道总督靳辅节制。

辅请于上流筑堤束水;成龙拟疏海口,浚下河水道,持异议。

上遣尚书萨穆哈、学士穆称额往谘于民,萨穆哈等还奏,言众谓浚海无益,乃命缓兴工。

  二十五年二月,授成龙直隶巡抚。

入对,上问:“治畿辅利弊应兴革者宜何先

”成龙对:“弭盗为先。

奸宄倚旗下为渊薮,有司莫敢谁何,臣当执法治之。

”濒行,赐白金千、表里二十端。

上官,疏言:“弭盗当力行保甲,旗下庄屯不属于州县,本旗统领远在京师,仅有拨什库在屯,未能约束。

应令旗人与民户同编保甲,拨什库、乡长互相稽察,盗发,无问所劫为旗为民,协力救护。

得盗,赏;藏盗、纵盗,罚。

”又疏言:“燕山六卫,所辖辽阔,与州县不相统属,盗发止责汛弁捕治,而卫官置不问。

请以卫地属所近州县同编保甲,并于通州、卢沟桥、黄村、沙河各设捕盗同知,守备以下分汛、墩、台及旗下庄屯,悉归稽察。

”并下部议行。

先后捕治旗丁沈颠、太监张进升及大盗司九、张破楼子等,置于法。

二十六年,上奖成龙廉能,加太子少保。

幸霸州,成龙朝行在,赐白金千、马具黄鞍辔。

湖广巡抚张汧以贪被劾,命与副都御史开音布、山西巡抚马齐往按,得实,论如律。

 初,成龙分理下河,未兴工而罢。

上又以汤斌言,复命浚治,以侍郎孙在丰董其役。

辅仍主重堤束水,并议开中河,疏拦马河减水坝所泄水。

上命学士禅布以疏示成龙,成龙力主浚下河,罢筑重堤,并谓中河虽开无益。

辅诣京师,疏言在丰及总漕慕天颜附和成龙,朋谋陷害。

成龙自湖广还,上命诸臣廷辨之。

辅言浚海口虑倒灌,成龙言高家堰筑堤,纵上流水不来,而秋雨时至,天长、六合诸水泄归何处,故海口仍当浚。

上罢辅,代以王新命。

及中河工竟,遣学士开音布、侍卫马武阅视,还奏天颜令漕船退出中河。

上逮问天颜,天颜发成龙私书,嘱毋附辅。

下廷臣议,削太子少保,降调,命留任。

二十九年,迁左都御史,兼镶黄旗汉军都统。

  三十一年,新命罢,辅复为河督,旋卒,上以命成龙。

辅领帑购柳束,工部驳减,成龙覈无虚冒。

辅筑高家堰重堤,募夫远方,预给银安家,工中止,未扣抵。

新命题销,格部议,成龙复以请,上并与豁免。

三十三年,召诣京师,疏言运河自通州至峄县,黄河自荥泽至砀山,堤卑薄者皆宜加筑高厚,并高家堰诸处改石工,毛城铺诸处疏引河,及清江浦迤下并江都、高邮诸堤工,策大举修治。

别疏请设道员以下各官,又计工费,请开捐例,减成核收;并推广休革各员,上至布政使,皆得捐复。

上召成龙入,问:“开捐例得无累民

”成龙言:“无累。

”请益力,上廷折之,成龙乃请罪。

上因问:“尔尝短靳辅,谓减水坝不宜开,今果何如

”成龙曰:“臣彼时妄言,今亦视辅而行。

”廷臣议成龙怀私妄奏,当夺官,上命留任。

仍兴举简要各工,乃请先将高家堰土堤改筑石工。

  三十四年,命复官。

旋丁父忧,还京师,以董安国代。

上亲征噶尔丹,再出塞,命成龙以左都御史衔督饷,噶尔丹窜死,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职。

三十七年,命以总督衔管直隶巡抚,请修永清、固安浑河堤,并加以浚治,上为改河名曰永定。

旋疏请设南北岸分司。

董安国罢,复授河道总督。

三十八年,上南巡,临阅高家堰、归仁堤诸处,谕以增筑疏浚诸事。

寻以病乞假,命在任调治,遣医往视。

三十九年,卒,赐祭葬,谥襄勤。

清朝的大臣于世龙是几品官

什么职位

他是麻县起步后又城同知,知府,福建按,布政使,直隶巡抚,最后任兵书,兼任两江总督,最后终于当上了兵部尚书。

于世龙,字北溟,号于山,清山西永宁州(分离石县)人。

生于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卒于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终年67岁,谥“清端”、赠太子太保。

于成龙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举副员,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

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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