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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清官的格言

时间:2014-09-01 03:40

中国历史上的十大清官

排名第一的就是包青天和海瑞,这两个官员两袖清风,平时穿的都是打了补丁的衣服,而且不畏强权,不被贪官污吏收买,是历史上闻名的清官

历史上的清官

海瑞、于成龙

历史上的清官和事迹,要短的

历史上的清官海瑞施世伦于谦郑板桥况钟

中国历史上的清官及事例

海瑞一代清官——海瑞 海瑞(1514-1587),明代著名政治家。

海南琼山人,字汝贤、国开,自号刚峰。

回族,祖上从福建晋江垵边(广西杂志有载)迁居海南琼山海厝。

他自幼攻读诗书经传,博学多才,嘉靖二十八年(1550年)中举。

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

嘉靖四十一年(1562),以罢官抗逆显于后世的明代廉吏海瑞任诸暨知县;嘉靖四十五年任户部云南司主事,上书批评世宗迷信巫术,生活奢华,不理朝政等弊端,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户部主事海瑞买棺材,别妻子,散童仆,以死上疏,劝说世宗不要相信陶仲文这班方士的骗术,应振理朝政,因而激怒世宗,诏命下狱论死。

遭迫害入狱。

宰相徐阶力救海瑞,黄光升则把海瑞上书比拟儿子骂父,以减轻罪责,并乘机把海瑞留在狱中,营护海瑞甚力(详见《中国历史大辞典》第3681页)直至同年十二月世宗驾崩,穆宗即位,才奏请释放海瑞出狱。

世宗死后获释。

海瑞隆庆四年曾前往福建晋江潘湖黄光升尚书府拜谒黄光升,以表营护之恩,有潘湖海瑞歇马庙可证及《中国历史大辞典》第3681页有载。

隆庆三年(1569年)调升右佥都御史,他一如既往,惩治贪官,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

后被排挤,革职闲居16年。

万历十三年(1585年),重被起用,先后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右佥都御史,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贿,海瑞及闻潘湖黄光升卒 ,悲伤至极,带病前来晋江奔丧。

后病死于南京。

包拯历史人物包拯(包青天) 包拯(公元999年至1062年),字希仁,庐州人(今安徽合肥人),北宋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进士。

因为官清廉,铁面无私,华夏民族史称包青天。

包拯中进士后,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远去为官,直到双亲相继去世,守孝完毕,才在亲友的劝说下为官,期间长达十年之久,故以孝闻于乡里。

宋景佑四年(公元1037年),任天长(今安徽天长)知县,颇有政绩。

任满后,调任知端州(今广东肇庆)。

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

为惩治贪官,自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天赃则是“民贼”。

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

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

皇佑二年(公元1050年)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震动朝野。

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先后出任京东,陜西,河北等路转运使,每至一地,都以减轻民间负担、改革弊政、发展生产为己任,提出了“宽民利国”的经济思想。

多次为了国家大事,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论斥权幸大臣,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

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

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嘉佑元年(公元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

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

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

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于碰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

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亲切称呼他为“包特制”。

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

”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

宋嘉佑六年(公元1061年),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

”朝廷赠官吏部上书,有《奏仪》十五卷传于世。

于成龙 于成龙(1617-1684) 字北溟,号于山,清山西永宁(今吕梁离石)人。

谥“清端”、赠太子太保。

于成龙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举副员,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

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

古代清官的故事

二、中国历史上十大清官  1、西门豹  春秋战国时期魏国人。

当时邺地是魏都的重要门户,且是战略要地,但天灾人祸不断,民不聊生。

魏王特派西门豹担任邺县令,治理邺地。

西门豹到邺地后,微服私访,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妇”事件,智惩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实教育百姓,破除迷信。

同时,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发展农业生产,使邺地百姓逐步富庶起来。

西门豹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后,邺地百姓专门为他在漳水边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  2、赵广汉  字子都,西汉时期涿郡蠡吾县人。

曾任守京兆尹、颍川郡太守、京兆尹。

在颍川郡任太守期间,是赵广汉前期治理的最佳阶段,他不畏强权,精明强干,刚到任的几个月时间,就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打击豪门大族的势力,缓和社会矛盾;二是加强地方管理,转变当地的不良风气。

其威名由此流传,《汉书》本传中就把擅长 处理政务说成是他的天性。

赵广汉在担任京兆尹时,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处理各项公务,往往通宵达旦。

并且善于思考,讲究办事效率。

在其治理期间,京兆地区政治清明,官属和百姓无不交口称赞。

但京兆尹的职责在于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脚下,日常处理政务容易得罪皇亲国戚和当朝显贵,所以,虽然赵广汉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斩的下场。

赵广汉任京兆尹期间,为官廉洁清明,威制豪强,深得百姓赞颂。

?  3、黄霸  (

- 公元前 51 ),字次公,西汉时期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

史学家班固评论说:“自从汉朝建立以来,要讲治理百姓的官吏还是数黄霸第一。

”黄霸还在年少时,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

由于汉时并无科举制度,汉武帝为缓解财政困难,发布诏令,凡是向国家贡献财产的给官做。

黄霸便用粮食换了一个卒史。

从政后,奉公守法,以廉为本;体察民情,以劝课农桑为重。

特别是黄霸断案,崇尚仁政,反对酷刑;对疑案坚持从轻处理;主张对犯罪实行外宽内明,教化为先,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上,所以,黄霸为官,百姓拥护,朝廷满意,属下悦服。

黄霸也因此从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

其中,以在当时的大郡 -- 颍川郡任太守的政绩最为突出。

此前,颍川郡是一个豪强地主称霸一方,百姓流离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后,大刀阔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视农桑,施行教化,经过几年的精心治理,颍川出现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产发展,“田者让畔、道不拾遗”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诏称颂黄霸是良吏中的最优秀者。

?  4、徐有功  (

-702 ),本名徐弘敏,唐朝长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

在古代,大多数官职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专门的审案官,但在官僚体系中地位极低,也难有作为。

徐有功虽长期担任专职审案官,却因敢于严格守法,犯颜直谏,执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达万人以上而名留青史。

徐有 功先后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员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职。

徐有功为官之时,正值武周时期,上有武后作乱,下有酷吏网罗,执法守正彼为不易。

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奸臣,频遭弹劾、推审,但最终皆因找不出他贪赃或徇私枉法的证据,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尽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谀奉承,一心执法守正。

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为历史上罕见的一位名留青史的专职 法官 ,被当时人誉为 自古无有 的好官。

?  5、狄仁杰  (公元 630-700 ),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

从政后,经历了唐高宗与武则天两个时代。

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转大理丞,改任侍御史,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

狄仁杰为官,如老子所言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 ,为 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庙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 唐室砥柱 。

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处理了前任遗留下来的 17000 多件案子,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后人据此编出了许多精彩的传奇故事,连荷兰也有人以此为题材,编了 一本《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

  6、陈希亮  字公弼,北宋时期眉州青神(今属四川)人,原籍京兆(今陕西西安市)。

他从进士及第开始,为官 30 余年,先后任过知县、知州、知府、转运史等地方官,也曾到首都开封府及朝廷任职,不论是在地方还是京城为官,陈希亮嫉恶如仇,不考虑个人的祸福进退,为平民百姓称颂,使王公贵人害怕。

后因辛劳过度而逝 世,享年 64 岁。

著名文学家苏轼,自称平生不为人作行状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陈希亮的为人,担心陈希亮的事迹失传于后世,而破例写下了《陈公弼传》。

?  7、包拯  (公元 999-1062 ),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

他从青少年时代起,就开始立志要为国家出力,“竭忠死义”。

包拯仕途的起点是知县,后历任知府、转运使等地方行 政长官;担任过监察御史等监察大臣、户部副史等掌理国家财政的高级官员、都部署等军事要职;当过外交使节出使辽邦;最有名的是做过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所以后人称他为包待制、包龙图、包学士。

他在开封任知府虽仅一年多的时间,但死后,开封百姓却在开封府署旁边建了一座包公祠,以纪念和供奉他。

包拯一生清廉简朴,从不讲究排场,即使做了大官,穿着仍与布衣时一样;对贪污深恶痛绝,在给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赃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 他一生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顿吏治,打击贪污,深受百姓欢迎,离任时当地精制一好砚相送,他都婉言谢绝,“不持一砚归”;他一生铁面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

对皇亲国戚、宦官权贵的不法行为,一律极力主张绳之以法。

大力平反冤狱,是包拯生前与死后深为百姓所赞扬和称颂的主要内容。

包拯在当时和后世都享有盛名,特别在死后,作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体裁的文艺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带有神奇色彩。

随着国际上文化交流的进展,包拯这个历史人物和艺术形象还赢得了世界的声誉。

虽然史料中的包拯与艺术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悬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统治者的赏识,也受到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下层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作为清官确实是非常典型的。

二刻拍案惊奇》讲过一个故事。

朱熹在福建崇安县当知县时,有一天接到一件案子,一个小民状告大姓侵占自己的祖坟。

古人重风水,朱熹就是风水高手,当时豪门富户占夺小民好坟地的案子很多,朱熹决定亲自去查验。

到坟头一看,果然是块风水宝地。

大姓申辩说:“这本来就是我家新修的坟头,大人您看,泥土还没干呢,怎么成了他家的祖坟

”小民申辩道:“坟头虽然是新的,那是新盖的,底下还有老土,却是我家的。

”朱熹令人拿铁锹挖,果然挖出了一块墓碑,上面赫然列着小民祖先的名字。

朱熹一看大怒,墓碑为凭,铁证如山,必然是大姓贪图小民祖坟风水好,恶意侵占。

于是判了大姓一个强占田土之罪,将坟地判给了小民。

朱熹断了此案,好不得意,觉得“此等锄强扶弱的好事,不是我,谁人肯做

”却不料真相是另一回事:原来小民知道朱熹一向专门打击富豪大户,憎恶他们欺侮百姓,所以把青石刻成字,偷埋在大姓家墓地,然后来告状,朱熹果然中计。

包拯也是宋朝有名的清官,《梦溪笔谈》记载过他的一件糗事。

包拯坐镇开封府时,有人犯法,按律应处脊杖。

这人贿赂了一个小吏,想让其帮忙免去这顿皮肉之苦。

小吏拿了钱,与他约定:开堂时只管大声喊冤,其他的事交给我。

开堂问罪,那人果真呼号喊冤,分辨不已。

小吏故作不耐烦,恶声呵斥:“不就是脊杖吗,受就受了,啰嗦什么

”包拯见小吏如此越权跋扈,大怒,将其杖责,却把犯法的从轻发落了。

小吏虽挨了打,却得了钱,犯法者出了钱,免了一顿打,大家双赢,输的是包拯。

  8、况钟  (公元 1383-1442 ),字伯律,号如愚,明朝江西靖安县龙冈州人。

况钟一生出色政绩在苏州知府任上,他直接减轻官粮,实行折征的办法减轻百姓负担,稳定和发展经济。

同时,整肃吏治、端正风气,注意清理冤狱,为民伸冤。

他排了一个日程表,每天勘问一个县的案,周而复始,从不间断。

在刚到任的八个月中,就清理了1500 多件案子。

经他审理过的案子,无论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为非作歹。

现在,只要一提起况钟,人们立即就会想到《十五贯》故事里那位甘冒风险、敢于伸张正义、为民伸冤的清官。

除此之外,他还做了兴修水利、举办学校、推荐贤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

况钟任职十三年间,三次离任三次留任,替苏州百姓办了不少实事,最后积劳成疾,病逝于苏州任上。

当地百姓为纪念况钟,在他死后,苏州和七个县都建立了祠堂。

  9、海瑞  (公元 1514-1587 ),字汝贤,海南琼山县人。

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转折时期。

表面一片升平,其时危机四伏。

海瑞年青时,便对社会问题表现了极大的关注。

在户部供职时,出于对国家财力的忧虑,为进谏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纵容各地大兴土木修建庙坛道观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着必死决心毅然上疏。

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后人称为《治安疏》。

奏疏递上后,海瑞即被入狱,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阶的劝说之下,才得以获赦,官复原职,并逐步升至应天十府巡抚等职。

之后,他为匡正时弊,严肃法纪,主持制定了贪污满“八十贯绞”等严刑。

他铁面无私,对一直有恩于他的老丞相徐阶也毫不留情,将徐家仗势多占的 40 万亩良田退还原主,将欺压良民的徐阶的两个儿子及 20 多个家人依律问罪。

纵观海瑞为官,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多次冒死进谏,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根本利益,但他严于执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抚流亡,注意发展生产,兴修水利,限制大地主无止境的盘剥,改革落后的风俗习惯,等,得到了百姓的广泛拥护,其行为具有不可否认的历史进步作用。

明朝大清官海瑞曾经研发过一套断案标准:“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

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

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

”世事繁杂,海大人不是福尔摩斯,遇到断不了的案子,干脆一律倾向弱者,自以为心安理得。

海瑞绝不是这套原则的唯一奉行者,在他前后,有很多官员都曾这么干过,他们有一个统一的称号——“清官”。

  10、汤斌  (公元 1627-1687 ),字孔伯,别号荆岘,晚又号潜庵,祖籍保南睢州(今睢县)。

主要政绩在康熙朝,官至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礼部尚书等。

汤斌为官一生,除著书立说,发展理学学说外,几乎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河务和漕运的治理上,并注意为百姓减轻负担、赈灾救施、兴利除害,从而始终躬身实践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民本”思想,为变“满目榛荒,人丁稀少”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做出了一定贡献,其为官清廉,至死仅遗俸银八两,连买棺材的钱都不够,真正可谓是一代清官。

  最知名的大家知道最多的,当属:包青天,能查上天入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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