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形容辩论或者辩论用得上的名言10句
1.半斤漱漱一斤酒,照样走半酒,扶墙走;两斤酒,墙走我不走。
安得美酒千,大醉天下寒士俱欢颜。
—— 杜甫 喝你的酒,让别人去说吧。
—— 安能没酒没菜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 芸芸众生,孰不爱酒
爱酒之极,进而爱群。
—— 秋瑾 酒是喝出来的,历史是人写出来的。
—— 麦子已经收了,美酒还会远吗
—— 雪莱 不要慨叹没酒
慨叹是弱者—— 生活就是喝酒。
—— 谁知杯中酒,滴滴皆辛苦
—— 李绅 人民不仅有权喝酒,而且喝酒是个义务,是一种光荣。
—— 也,匹夫不可夺酒也。
—— 孔丘 谁给我一滴酒,我便回报他一瓶酒。
—— 华梅 君子赠人以酒,庶人赠人以财。
—— 荀况 一个人最伤心的事情无过于不让他喝酒。
—— 学习喝酒,总比戒酒来得容易。
—— 喝酒精于勤荒于嬉,。
—— 韩愈 你想成为幸福的人吗
但愿你首先学会喝酒。
—— 屠格涅夫 酒的旅行,是不用入境证的。
—— 约里奥
有关于成长的烦恼的名言名句
人生是生命在人间的一次旅行,只有一次性出入境签证, 且往返的期限也已确定。
人生的意义在于如何把生命延伸到高层生命空间,也就是求道成仙。
人生的目的是消业转化。
读书体会每读一遍书有什么感受怎么写
对于大部分书籍,重要的内容只占全书的20%左右,所以学会高效阅读很重要。
阅读中,最好能练成一边阅读一边在脑海中简单构架思维导图的习惯和能力,这样可以大大的提升阅读效率。
现在,我已经养成了有目的、有重点地进行阅读的习惯,这样可以使我在阅读中善于发现重点、新问题、新观点和新材料,这样既有助于提升阅读速度,同时也能提升阅读理解和记忆效率。
当然了,这需要自己在平时的阅读中有意识的培养。
如果阅读效率低的话,可以学习一下快速阅读法。
快速阅读是一种眼脑直映式的高效阅读学习方法,掌握之后,在阅读文章、材料的时候可以快速的提取重点,促进整理、归纳和分析,提高理解和记忆效率;同时很快的阅读速度,还可以节约大量的时间,游刃有余的做其它事情。
掌握不是一句两句话就可以做到的,想学习的可以自己去了解,或者参考《精英特速读记忆训练软件》,主要就是训练快速阅读的,里面也有“思维导图”的训练,如果你的阅读效率低,可以好好的去练习提高一下。
读书的过程中以及读完一本书后,要学会做读书笔记。
读书过程中:①遇到重要的、有趣的、有疑问的等的内容就记录下来,以备份查阅。
②做好读书批注。
也就是记录阅读过程中的阅读感受或感悟,比如你对某一句话、某一观点的理解、联想、灵感等方面,都要及时的记录下来。
读完之后:①以知识框架或思维导图的形式来来整理书籍,主要是书本的重要内容提炼,也包括自己在读的过程中的一些理解和感悟。
知识框架,特备是思维导图形式的笔记,有一个好处就是方便添加新内容,当我在后期的学习或阅读中有相关的新知识点、新体会,都可以加进去,促进知识的衔接,方便掌握和运用。
②针对一部分书,比如看了之后很有感触的那种,我也会写一写读书感悟。
我一直分不清导游中的全陪,地陪,领队是什么意思。
如果是一地的旅游团,一般只有一个导游也就是地陪,主要负责景点的讲解。
如果是长线团或即使一地团但为了提高、保证接待质量,除了地陪之外,旅行社还会派一名全陪,负责旅游活动过程中与旅行社的联络,做好各站衔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各地接待社的履约情况和接待质量,协调处理旅游活动中的问题,保障旅游团的利益和安全。
地陪有可能是为多家旅行社带团,而全陪一般是社里专门委派的,更直接地代表旅行社。
在旅游过程中,如果碰到不满意的问题,可以直接向全陪反映。
领队也是导游的一种,但是针对出境团的,国内游一般是没有领队的,只有全陪和地陪。
出境团既可以有领队也可以有全陪,但他们的任务是不一样的,领队负责境外事物,而全陪负责境内事物。
出境旅游领队:依照规定取得领队资格,受组团社委派,从事领队业务的工作人员。
领队业务:全权代表组团社带领旅游团出境旅游,督促境外接待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等方面执行旅游计划,并为旅游者提供出入境等相关服务的活动。
领队职责包括: 提醒督促旅游者遵守旅游目的地法律、尊重宗教信仰、民族风俗、生活习惯、维护国人尊严; 协助旅游者办理出入境、酒店入住、机票确认等手续; 监督导游、接待社对旅游计划的执行; 督促对方改进服务质量;确保旅游安全; 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及其他问题; 做好各段衔接;必要时提供翻译服务。
领队和导游的主要区别在于:1 业务范围不同。
领队工作重点在带领团队、督促境外社和办理出入境;导游的工作重点则是旅游接待和景区讲解。
2 工作场所不同。
领队是在境外工作;导游一般在国内。
3 素质要求不同。
领队应具备一定的英语或目的地国家/地区语言的能力,有的省还要求领队上岗前应具备一年以上、带团5个以上的导游工作经验,并能履行领队职责、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并具有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导游则要求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掌握当地人文、历史、地理知识,有较强的承上启下、联接内外、左右协调的组织能力。
情景教学法的意义是什么
在教学过程中如何用好
几乎所有的教学活动都要在一定的教学情境中进行,离开了教学情境,也就难以进行教学,因而在课堂教学中,教师选择合适的教学情境,利于学生对学习知识的认识,理解和掌握.那么何谓情境呢下面我们就从情境的概念和意义入手,对情境教学进行探讨. 一,情境教学的含义 情境与情景同义,《现代汉语词典》释为具体场合的情形,景象或境地.从概念中可以看出,无论是什么情形,景象或境地,都必须是具体的,具体可感性是情境的特质.心理学认为,情境是对人的直接刺激作用,有一定的生物学意义和社会学意义的具体环境.情境在激发人的某种情感方面有特定的作用,例如,在山野中听到虎啸和在公园里听到虎啸人的感觉是有很大区别的.因此,我们说情境是指对人引起情感变化的具体的自然环境或具体的社会环境. 虽说目前对情境教学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说法,但对情境教学思想内涵的认识是统一的.笔者认为语文情境教学,就是指在语文教学过程中为了达到既定的教学目的,从教学需要出发,引入,创设或制造与语文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具体场景或氛围,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引发学生的情感体验,帮助学生在愉快的教学氛围中迅速而准确的接受新的语文知识,同时促使学生的心理机能和谐全面发展,达到在情境中获得知识,培养能力,发展智力的一种教学方式. 二,情境教学的理论依据 没有理论指导的教学是盲目的教学,随意的教学,情境教学的理论基础,理论依据可概括为以下5个方面: 1.中外教育史的经验指导 情境教学并不是现代教学的产物,在中外教育史上早已源远流长.我国早在一千多年前刘勰的《文心雕龙》中就有情以物迁,辞以情发的提法;清代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也留下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的论述;现代教育家叶圣陶老先生的《二十韵》中也有作者胸有境,入境始与亲的名言.2 1978年,李吉林老师提出了情境教学的设想,并结合小学语文教学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实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情境教学理论在中学语文教学 界也很有影响,例如于漪就被称为情境教学的代表人物,在语文教学领域,自李吉林倡导以来,情境教学派既有理论的阐述,又有实践的展示影响甚大. 国外也有不少教育家在他们的教育论著和教学实践中留下了对情境教学的思考与经验.例如,最早在教育学意义上运用情境一词的是美国哲学家杜威,他提出思维起于直接经验的情境,并把情境列为教学法的首要因素,可以说这是国外情景教学理论的萌芽.他认为,教学过程必须创设情境,依据教学情境确立目的,制定教学计划,利用教学情境引起学生的学习动机,实施教学计划和评价教学成果.杜威提出了从做中学 的基本原则,他认为,从做中学也就是从活动中学,从经验中学.由于学生能从那些真正有教育意义和有兴趣的活动中进行学习,那就有助于学生的生长和发展.杜威认为,所谓好的教学必须要能唤起学生的思维.所谓思维,就是明智的学习方法,或者说,教学过程中明智的经验方法.在他看来,如果没有思维,那就不可能产生有意义的经验.因此,学校必须要提供可以引起思维的经验情境. 古希腊教育家苏格拉底从事教学,经常会为学生创设一定的问题情境,叫做产婆术,让学生主动思索,探究并获得问题的解决,他说:我不以知识授予别人,而是做使知识自己产生的产婆,他借创设问题情境启迪学生,激励学生主动求知 法国教育家卢梭在其教育论著《爱弥尔》中就记载了情境教学的实例:爱弥尔不会辨别方向,有一次教师把他带到大森林里,由他自己辨别方向,在森林里,爱弥尔又累又饿,找不到回家的路,这时,老师教育他:中午的树影朝北,应根据树影辨别方向,寻找回家的路.这是利用大自然的情境,指导学生解决问题 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在他的教学改革实验中,经常把学生带到大自然中,让学生观察,体验,感悟大自然的美,让他们在大自然丰富多彩的自然情境中培养学生的观察力和创造力.他给学生编写了《大自然的书》,对学生进行情境教学.他说:我力求做到在整个童年时期内,使周围世界和大自然始终都以鲜明的形象,画面,概念和印象为描绘学生的思想意识提供养料……,他充分利用大自然多彩的情境进行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对情境教学做了有益的实践和开拓. 2.马克思关于人的活动与环境相一致的原理 马克思认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相一致,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情境教育之情境实质上是人为优化的情境,是有情之境,是促使儿童能动地活动于其中的环境,是一个有情有趣的网络式的师生互动的广阔空间.它是将教育,教学内容镶嵌在一个多姿多彩的大背景中,为儿童的发展提供优质的生活世界. 3.寓教于乐的原理情境教学的宗旨是通过情境的创设引起学生积极的情感体验,让学生在愉快中进行学习,高兴学习即乐学.我国最具影响的教育家,思想家孔子十分重视积极情感这一重要的学习因素.这种观点在《雍也》篇里的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中得到最集中的体现.而乐学正是我们当今情感教学追求的目标.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在他的《大教学论》中,旗帜鲜明地打出了乐学的旗号,并系统地阐发了乐学思想.从书中可以看到愉快教育已成了夸美纽斯所提出的大教学论或教学艺术的核心要义之一. 4.认知与情感相互作用的原理 情境教学能在教学过程中引起学生的直接注意并引起积极的情感体验,直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生动活泼的情境与演示,能引起学生的情绪高涨,有利于学生学习动机的增强与知识的内化和知识的强化,将情感等非智力因素转化为智力因素.同时,在情境教学过程中,既能使管形象思维的右半脑积极活动,又能使管逻辑思维的左半脑积极活动,左右半脑协同工作,可以提高大脑的思维能力,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5.心理暗示原理 情境教学的前身是由保加利亚精神病疗法心理学家乔治•洛扎诺夫也叫格奥尔基•洛扎诺夫创立的暗示教学法.暗示教学,就是对教学环境进行精心的设计,用暗示,联想,练习和音乐等各种综合方式建立起无意识的心理倾向,创造高度的学习动机,激发学生的学习需要和兴趣,充分发挥学生的潜力,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学习中获得更好的效果.其理论依据的要点有:(1)环境是暗示的重要而广泛的发源地;(2)人的可暗示性;(3)人脑活动的整体性;(4)创造力的假消极状态最易增强记忆,扩大知识,发展智力;(5)充分的自我发展,是人最根本的固有需要之一;(6)不愉快的事情往往不经意识就为知觉所抵制。
三、情境教学的意义 情境教学法无疑是有效的。
其中的“情境”可以在教学活动中起很大作用。
它可以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学到知识,又感受到美。
它架起了一座直观到抽象、感性到理性、教材到生活的桥梁。
它解决的是学生认识过程中的形象与抽象、感性与理性以及旧知与新知的关系和矛盾。
其意义有以下几点: 1、学习的过程不只是被动地接受信息,更是理解信息、加工信息、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
这种建构过程需要新、旧经验,需要通过新旧经验的相互作用来实现,适宜的情境可以帮助学生重温旧经验、获得新经验,可以提供丰富的学习素材和信息,有利于学生体验知识的发生和发展过程,有利于学生主动地探究、发散地思考,从而有利于学生认知能力、思维能力的发展,使学习达到比较高的水平。
2、适宜的教学情境不但可以提供生动、丰富的学习材料,还可以提供在实践中应用知识的机会,促进知识、技能与体验的连接,促进课内向课外的迁移,让学生在生动的应用和活动中理解所学的知识,了解问题的前因后果和来龙去脉,进一步认识知识的本质,灵活的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增长才干。
3、认知需要情感,情感促进认知。
知识总是在一定的情境中产生和发展的,具有情境性。
脱离了具体的情境,认知活动的效率是低下的。
适宜的情境不但可以激发学习的兴趣和愿望,促进学生情感的发展,而且可以不断地维持、强化和调整学习动力,促使学生主动地学习,更好地认知,对教学过程不断地维持、强化和调整学习动力,促使学生主动地学习,更好地认知,对教学过程起导引、定向、支持、调节和控制作用。
4、教学情境是情感环境、认知环境和行为环境等因素的综合体,好的教学情境总是有着丰富和生动的内容,不但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也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
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在课堂教学中运用情境教学,可以创设良好的教学氛围,提高教学效率,改善教学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传销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的命令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传销是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
它包括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
多层次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通过发展两个层次以上的传销员并由传销员将本企业的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方式。
单层次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通过发展一个层次的传销员并由传销员将本企业的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方式。
第三条 企业从事传销活动必须经核准登记。
对传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禁止外国(地区)企业及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传销活动。
第五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 传销企业的核准登记 第六条 从事传销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 (二)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销售本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四)产品质量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 (五)有符合规定的传销计划以及完善的传销员管理制度。
第七条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从事传销的,应当预先向其原登记注册的提出申请,并由其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第八条 申请传销的企业应当向核准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或者分支机构; (三)企业状况,包括投资规模、生产场地、技术条件、分支机构等; (四)传销动作方案,包括参加传销的条件及手续、传销员的报酬计算方法、退出传销的办法、传销员的行为准则和培训管理办法及有关材料; (五)申请传销的地区; (六)传销产品品种、型号、商标; (七)传销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八)传销产品的成本价格的销售价格; (九)退货、索赔和售后服务办法; (十)传销企业与传销员的合同样本、传销员证样本;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核准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前款所称核准登记机关指原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同)。
第九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合格的多层资传销或者单层次传销的申请企业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批准的多层次传销企业或者单层次传销企业分别颁发、。
经批准的多层次传销企业或者单层次传销企业,应当自收到或者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的。
第十条 经批准的传销企业增加或者减少传销的分支机构、变更传销产品品种范围或者终止传销的,应当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经批准的传销企业变更本办法第八条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内容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核准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 传销企业不得转租、转让传销经营权。
禁止单层次传销企业从事多层次传销活动。
第三章 传销活动参加人 第十二条 年满18周岁,具备的公民,可以作为传销员。
下列人员不得作为传销员: (一)机关工作人员; (二);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兼职经商的其他人员。
多层次传销企业的传销员必须具有该企业从事多层次传销的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
第十三条 传销企业应当在传销员参加传销之前如实告知下列事项: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核准的登记事项;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传销产品品种及传销地区; (三)传销发展状况与计划; (四)传销企业的运作规则与交易须知; (五)传销产品的价格、性能、用途、质量检测结果等; (六)参加传销的条件。
前款告知事项需得到传销员的书面确认。
第十四条 传销企业应当与传销员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主要条款应当包括: (一)传销员的权利和义务; (二)传销员获得报酬的条件、计算方法、发放程序以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三)产品质量的责任; (四)产品退货的期限、方法和费用承担; (五)传销员退出传销的方法; (六)纠纷的解决方式;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经批准的传销企业不得以缴付入会费、保证金或者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等作为参加传销的条件;不得向传销员收取培训费、手续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强制传销员购买有关资料。
第十六条 传销员可以自由退出传销活动。
传销员退出传销活动,可以向传销企业退回未售出的产品,传销企业应当接受退货。
但因传销员过错致使产品毁损、不具有再销售价值的除外。
传销员自加入传销活动之日起30日内退出传销,并向传销企业退回未售出产品的,传销企业应当退还全部货款。
传销员加入传销活动之日起30日以后退出传销,并向传销企业要求退回未售出产品的,传销企业在退还货款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扣除一定的费用,但扣除的费用不得超过退还货款的百分之十。
发生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退货情形,传销企业可以从退还给传销员的货款中,扣除根据所退产品计算已经支付给该传销员的报酬。
第十七条 传销企业不得强制安排传销员发展下线人数,或者根据发展下线的人数计算报酬。
第十八条 传销企业应当加强对传销员的管理。
经批准的传销企业必须在传销员参加传销活动之前对其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从业知识、国家有关法规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
传销员从事非法传销,传销企业对此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的,该传销员以及该传销企业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传销企业聘请外籍人员担任雇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国人出入境、务工管理等有关规定。
业务培训的授课人员应当有明确的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
港、澳、台人员或者外国人作为授课人员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章 传 销 行 为 第二十条 传销企业、传销员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传销地区内从事传销,不得超出原注册地的行政区域开展传销。
第二十一条 传销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传销产品品种,传销本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传销企业不得传销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或者限制销售的产品,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不适宜传销的其他产品。
第二十二条 消费者因传销产品的质量问题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传销企业或者传销员提出退货或者赔偿请求,传销企业、传销员必须予以退货或者赔偿。
消费者自购买产品之日起30日内可以随时提出退货请求,传销企业、传销员必须接受退货,并不得要求消费者负担任何费用。
但产品因消费者的过错致使产品毁损、不具有再销售价值的除外。
传销员对消费者实施了退货或者赔偿后,根据其与传销企业签订的合同,应当由传销企业承担责任的,可以向传销企业请求补偿。
传销企业、传销员费者销售产品应当即时清结,禁止预付款交易。
第二十三条 传销产品的价格水平不得明显高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同一档次、同种产品或者类似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
禁止价格其诈行为。
第二十四条 传销企业不得对传销员的工作性质、收入及传销产品的质量、用途、产地、使用效果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诱人参加传销及购买产品。
传销企业的广告、培训及聚会等,不得涉及不利于社会稳定及国家安全的内容,不得进行宗教、迷信宣传。
第二十五条 传销员在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一)向消费者出示传销员证。
传销员证应当贴有本人照片,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传销产品品种、传销地区,并加盖传销企业公章; (二)在推销产品时,向消费者告知传销企业以及传销员本人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法; (三)向消费者如实解释传销产品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使用方法、使用效果、注意事项及售后服务等事项,并向消费者说明退货的条件、期限和办法,不得对上述事项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说明和宣传; (四)对应予示范的产品做使用示范; (五)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传销活动; (六)进入消费者住宅推销产品时,应当事先征得消费者的同意,消费者示意退出或者表示不便时,必须退出; (七)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
购货凭证应当有传销企业公章和传销员签名。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传销企业应当在每季度终结之日起15日之内,将传销员人数、销售产品的数量及金额、支付传销员的报酬等情况向原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七条 传销企业的培训方案,应当报其原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培训方案应当包括授课内容、场地、人数、时间及授课人。
第二十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传销企业的销售、培训等活动,可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对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法查处。
属于由有关部门管辖的行为,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 传销企业除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存有关资料外,还应当将下列资料保存至少5年,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检查: (一)产品传销的原始凭证、帐簿记录、银行票据、运输和储存等费用票据; (二)记载传销员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及人数的名册; (三)为传销员举办培训的情况; (四)向传销员支付报酬的记录和凭证; (五)其他与传销有关的资料。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企业或者个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传销产品、销货款和非法所得,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处以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没收擅自多层次传销的产品、销货款和非法所得,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单层次传销资格。
(三)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传销企业登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或者《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或者《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对传销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或者《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对传销员处以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传销企业终止该传销员资格。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四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责令传销企业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传销资格。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没收传销产品、销货款和非法所得,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处以罚款。
(八)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对传销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处罚;对传销员处以五百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传销企业终止该传销员资格。
(九)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核准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传销企业限期改正。
该企业拒不执行的,没收传销产品、销货款和非法所得,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外以罚款。
(十)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对传销员处以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传销企业终止该传销员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朗诵的名言或格言
每天朗读名言会使自己充满信心!自信!充满激情!开始新的一天!让我们从今天开始朗诵名言!let us get started! ---叶 剑--------------------------------------------------------------------------------我愿意为了学习而活着,不愿意为了活着而学习
——培根l would like to live to study,and not study to live.——Francis Bacon--------------------------------------------------------------------------------你从父母那里学到爱,学到笑,学到怎么走路。
可是一打开书,你会发现你有了翅膀。
——海斯From your parents you learn love and laughter and how to put one foot before the other. But when books are opened you discover that you have wings.——Helen Hayes--------------------------------------------------------------------------------懒惰就象一把锁,锁住了知识的仓库,使你的智力变得匮乏。
——萧伯纳Laziness is like a lock, which bolts you out of the storehouse of information and makes you an intellectual starveling.——Bernard Shaw--------------------------------------------------------------------------------欢乐是我们的双翼,悲痛是我们的动力。
——里克特Joys are our wings, sorrows are our spurs.——Richter--------------------------------------------------------------------------------教育就是要使人具备一种能力,可以听到任何话都不动怒或丧失自信。
——罗伯特.弗罗斯特Education is the ability to listen to almost anything without losing your temper or selfconfidence.——Robert Frost--------------------------------------------------------------------------------如果你希望成功,当以恒心为良友,以经验为参谋,以谨慎为兄弟,以希望为哨兵。
——爱迪生If you wish to succeed , you should use persistence as your good friend, experience as your reference , prudence as your brother and hope as your sentry.——Thomas Edison阅读(314)|评论(1)|收藏(0)|打印|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