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斯的法律思想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什么影响
荀况(荀子)学问渊博,在继承前期儒家学说的基础上,又吸收了各家的长处加以综合、改造,建立起自己的思想体系。
在自然观方面,他反对信仰天命鬼神,肯定自然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人性问题上,他提出“性恶论”,主张人性有“性”和“伪”两部分,性(本性)是恶的动物本能,伪(人为)是善的礼乐教化,否认天赋的道德观念,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在政治思想上,他坚持儒家的礼治原则,同时重视人的物质需求,主张发展经济和礼治法治相结合。
所以荀子虽然是儒家的人物,但是他的思想很接近法家的主张,也是研究如何治理国家的学问,即所谓的“帝王之术”。
李斯、韩非皆为荀子弟子,他们的思想偏重于荀子思想中法家的那一部分,所以属于法家。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主要强调什么相结合
首先说明一下,论这一段话很多人看不懂,并不是因为故意和徒弟玩玄虚。
而是因为所处的时代和现代不同。
有一些常识和我们相反。
先看一下原文: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
何谓也
”子曰:“绘事后素。
”曰:“礼后乎
”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 解释:(我赞同傅佩荣先生的讲解)这一段对话,是孔子和子夏讨论诗经的。
孔子的文学造诣很好,子夏是孔门弟子中,文学班的高材生,排名前三。
他和孔子讨论诗经。
诗经这一段,选自《卫风》,是古代形容美女的最高章句。
子夏不明白的是最后一句的意思:“素以为绚兮”。
这句话字面意思是,一个很天生丽质的美女,本来就很漂亮,穿上白色的衣服更显出她的美。
子夏不明白,为什么白色的衣服让美女更绚丽呢
于是,孔子用绘画的方法启发他。
我以前学化学的,有时候要做颜色对比,怎么对比颜色呢
就是把对照物下面垫一张A4白纸,一下子原来看不明白的颜色色差,就看出来了。
也就是说,白色使美更绚丽。
美女也是一样,一个天生丽质的女子穿什么衣服最美
白色的衣服。
(素色)接下来夫子用绘画做比喻——分歧就在这里了——中国出现白色的宣纸,是宋朝了,所以朱熹注解的时候,认为是“绘事后于素”,他自己加了一个字进去。
但是在孔子的时代,绘画是没有白纸的。
画在墙上、帛上、木板上,底色都不是白色。
所以在古人作画,是有“白色颜料”的。
白色在有纸的时代算不上什么,但是在没有纸的年代,白色就是非常重要的颜料。
当画画完成的时候,最后上白色,原来画面的美丽,因为平凡淡雅的白色,一下子显现出来。
(绘事,后素——画画这个事情,最后是上白色)所以子夏听了,突然有了启发,说了一句:礼后乎。
什么意思呢
孔子是讲伦理和礼乐的,礼是外在的表现,一个人本身有品德有真诚,是一个好人,礼就像“素色”一样,一下子把这个人的品德表达承托出来。
很多人批评儒家是礼教吃人,孔子的克己复礼就是在当代都有很多人不理解。
所以子夏这句话,既有类比,呼应了孔子给他的解释,又完全契合孔子的思想,说出了礼的关键不是因循守旧,不是束缚人,而是像白色的衣服或者白色的颜料一样,把原来美好的事物,彻底承托出来。
子夏这句话说完,孔子原来没有想过,一下子非常震撼,认为子夏启发了自己。
也认为,子夏的能力可以和自己讨论诗经了——学诗而知天下的道理。
秦朝的法制指导思想是什么
秦朝统奉行法家学说,自商鞅变来,法家的政治和法律思想,一直在秦实际政治和法制建设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商鞅变法的成功和秦国的迅速繁荣,更加巩固了法家理论在秦国上层建筑中的地位。
无论是在统一前还是在统一后,法家的法治主张和重刑策略都是秦统治者基本的法制指导思想。
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秦统治者把法家的一般理论运用到实际政治中,形成了一系列法制建设的指导性方针。
第一,强制法律的统一适用。
秦统一后,秦始皇强调法律的统一适用,借以建立新制度,推行新政令。
如同李斯所说:“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有,五帝所不及”,“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
为了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秦始皇接受李斯的建议,规定只有国家官吏才有权解释法律,庶民如要学习法律,必须“以吏为师”。
秦始皇这种法律思想,也反映在他巡视天下、刻石颂功的活动中。
如二十八年泰山刻石:“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饬……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
”《云梦秦简》的发现,进一步证明了秦朝从经济到政治、从生产到生活、从人到牛马莫不“皆有法式”。
但汉人对秦法之繁密颇多批判,《盐铁论·刑德》说:“秦法繁于秋茶,而网密于凝脂”。
这从另一个方面看恰恰反映了秦统一后厉行法治的治国方略。
第二,推行政治与文化的专制。
秦统一后建立了覆盖全国的专制主义政体,秦王自称始皇帝,总揽一切大权,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
”皇帝的意志就是法律,所谓“命为制,令为诏。
”皇帝不仅垄断立法权,也垄断最高的司法权,史载秦始皇亲自断狱,“昼断狱,夜理书”。
君主独揽大权,臣下多是摆设,有职无权,只有阿谀奉承而已。
第三,推行法家的法治和重刑主义。
“法治”和“重刑”是法家的基本主张,这两大原则从商鞅变法开始,就帮助秦国从贫弱到富强进而称霸天下。
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进一步把“法治”和“重刑”原则作为基本策略推行全国,并走向极端。
在“以法为本”、推崇法律的同时,秦统治者也把“重刑”的原则广泛地运用到实际政治之中,对全社会实行空前严酷的刑罚统治。
在秦始皇统治期间,因施行劓刑,而“剧鼻成车”。
从历史上看,秦王朝刑罚种类之繁多,行刑方法之残酷,处罚范围之广泛,都是首屈一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