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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科室格言

时间:2019-03-31 19:52

食品科在市场监督管理局里是个重要科室吗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机(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会议会务、网站运行等工作;拟订并协调和督促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上级部门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市局重大事项的考核、督查督办;负责档案及国有资产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二)综合规划处(研究室)。

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综合分析和市场环境评价;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承担推进高层次战略合作相关工作;承担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重大专项的督查工作;负责全局重大课题项目的研究及成果转化应用。

(三)法规处。

组织协调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承担组织起草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案件审核、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新闻宣传处。

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门户网站、新媒体发布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与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

(五)应急管理处(投诉举报中心)。

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开展风险预警;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牵头负责消费维权、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价格投诉举报及咨询的接收登记、分流分派、跟踪催办、回访回复、立案建议、统计汇总、数据分析和来访接待等工作。

(六)行政审批服务处。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的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业产品、计量、特种设备、食品、特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及广告发布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和执业资格注册事项并限时办结;负责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核查、检验、检测相关工作;负责冠“南京”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核准工作,处理规定范围内企业名称争议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

(七)登记注册指导处。

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具体办法、措施;指导全市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负责全市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本市小微企业名录的相关工作;调查研究私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

(八)信用监督管理处。

拟订全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指导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的应用及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全市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的业务指导。

(九)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拟订有关竞争执法的办法和措施,组织指导全市范围内的竞争执法工作与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工作;受委托对本市范围内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行政垄断等行为开展调查、对经营者集中行为及其影响提出意见;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负责全市不正当竞争、违规直销及传销等违法行为查处的业务指导;承担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价格与收费监督检查处。

拟订有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监督检查的办法和措施,组织指导全市范围内的价格行政执法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开展对本市范围内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正当价格行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对市(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督管理处。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交易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区域网络交易监管协作;组织指导查处网络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登记。

(十二)广告监督管理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广告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组织指导监测全市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查处;组织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负责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有关服务和商品交易领域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综合分析有关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指导新消费领域相关维权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消费纠纷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完善消费维权工作网络,推进消费环境社会共治;承担市放心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质量发展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建设的政策措施;承担统筹质量基础实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组织推进品牌发展战略;指导应用并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制定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组织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开展产品缺陷调查及相关技术工作;组织开展质量督察工作;负责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

(十五)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拟订全市生产和流通领域(含市场实体店、电商平台、电视购物平台等)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制定并组织实施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计划;组织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管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组织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实施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

(十六)食品安全协调处。

负责拟订全市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牵头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承担对市有关部门及区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综合考核评价具体工作,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负责全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指导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十八)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食用农产品监管处)。

负责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检查;负责全市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及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指导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十九)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拟订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负责食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特殊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二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

承担国家、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管理事项,负责全市食盐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参与制定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工作。

(二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负责拟订并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政策措施;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环节进行安全监察;组织宣传特种设备法规;监督检查锅炉生产、销售、进口环节环境保护标准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二十二)计量处。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规划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计量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标准化管理处。

负责拟订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共同推进标准化工作;承担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监督,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活动,负责管理团体标准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负责管理标准化技术组织;指导标准化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服务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二十四)认证监督管理处。

拟订实施认证发展规划、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市强制性和自愿性产品、管理体系、服务认证体系建设;负责认证市场和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促进全市认证行业发展;负责认证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十五)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拟订实施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和制度措施;指导推进全市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行业发展,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建设规划;负责全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市场和检验检测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建立认可与检验检测资源社会共享机制,组织参与认可与检验检测国际或区域性技术活动;负责全市认可与检验检测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十六)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处。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和实施本市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负责驰名商标培育和申报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指标考核评价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及资助工作;负责全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专项宣传及人才培养工作;承担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承担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市知识产权和商标品牌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七)知识产权保护处。

负责拟订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负责编制实施全市商标、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监督指导全市商标和专利侵权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知识产权争议处理和维权援助工作;组织指导重要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和审查工作;负责联系指导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业务工作。

(二十八)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相关政策措施;指导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和知识产权密集型园区建设;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涉及产业、企业的知识产权专项计划;组织实施知名商标品牌、高价值专利和地理标志培育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工作。

(二十九)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

组织推进全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协助国家、省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监管工作,指导联系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南京商标受理窗口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交易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组织国家、省市各类商标、专利奖项推荐评定工作;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相关工作。

(三十)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组织全市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及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指导督查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和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监督实施药品零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组织实施零售药店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和医院制剂的调剂管理;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三十一)医疗器械监管处。

监督医疗器械标准实施,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三级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组织指导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情况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

(三十二)药械抽检与风险监测管控处。

拟订药品零售及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质量抽查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收集并组织评估抽检、监测、检查、舆情、投诉举报等风险信息,提出风险防控措施;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制度,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组织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再评价;指导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作。

(三十三)执法稽查局。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全市市场领域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影响或跨区域等大要案件工作;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相关执法协作机制;承担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十四)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处。

拟订全市重大活动市场监管领域保障工作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重大活动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市场监管领域联动协作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市内重大活动市场监管领域集中整治和安全保障工作。

(三十五)科技与信息化处。

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技术能力建设;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基本建设和装备配备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数据应用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数据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协调相关信息化项目实施工作。

(三十六)财务审计处。

负责机关预决算、财政规划、绩效管理、会计及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及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对直属单位的相关审计工作。

(三十七)人事教育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全市市场监督管理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管理相关专业的职业、执业资格;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事业编制人员都干什么工作

一由工商局、质监局品药品监督局合并成市场监督管理局。

1商行政管理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2、质量技术监督局是贯彻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的国家行政部门。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务院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

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行政执法责任1 、研究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2 、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3 、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4 、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查处经纪违法案件;5 、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负责经济合同争议的行政调解和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工作;6 、组织查处利用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负责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什么单位

市场监理局总局权利责:(一)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

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

统筹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工作。

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依法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

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建立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

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十七)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是属于哪个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科个人工作总结20××年元月,带着想为党组分忧和充分锻炼自己的初衷,我毅然参加了县局竞争上岗竟聘活动。

1月底,市管科按照县局党组竞争上岗、双向选择部署,调整组建了新的科室班子和人员。

市场监督管理科职能落实到位与否,事关全局,可谓责任重大。

通过调整,市管科更换了新的人员,但同时也暴露出人少事多和工作能力相对较差的不足。

面对市管科包含市场监督、经济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管理、12315指挥处理、消费者协会、企业信用协会等诸多职能合一、事多繁杂的实际,在困难面前,一年以来,我作为市管科的科室负责人,既处在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又处在上任之初的关键时刻,深感这一职位责任重大,始终有恐于辜负党组织和同志们的重托与厚望,因此,在工作上不敢有半点松懈,在岗位上始终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20××年,我本着“兢兢业业抓业务,尽职尽责为工作”的思路,不知放弃了多少个午休、双休日和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始终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磨练工作意志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全年在查处商业贿赂,拓展执法办案新领域、种子留样备查、“经纪活农”、组织开展各期专项整治工作、涉农物资的监督检查、加强市局12315受理申诉举报网络综合技能运用等方面取得一定实效和成绩。

一、立足实际,尽快进入角色。

我虽20××年就在市管科工作,但作为科室负责人这一岗位我是一名新兵。

原在市管科主要负责内勤和材料上报工作,接触科室全部业务相对少些,“如何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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