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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舰世界著名格言

时间:2019-02-25 21:51

军队上有关灵魂的格言或句子

ht tp:\\\/\\\/(防和谐)大海盗时代ht tp:\\\/\\\/(防和谐)海盗地图ht tp:\\\/\\\/(防和谐)海盗历史ht tp:\\\/\\\/(防和谐)细说海盗其次:暴风玛丽【小说,但无比真实】人民文学出版社可怕的历史【历史书】接力出版社海盗的历史 文汇出版社海盗的传说 世界海盗全史

格列佛游记 小人国 大人国的简介,各800字。

小人国书中讲了一个英国水手的冒险经历,故事很有趣。

在一次大风暴中,大船沉没了,格列佛飘到一个不知名的小岛上。

当他从昏睡中醒来时,发现自己手脚被绑住,有很多几英寸高的小人围着他。

小人们从没见过这样大的人,出于好奇将他运回京城,让小人国的皇帝和大臣们都来参观。

皇帝让格列佛学习小人国的语言,并供给他足够的食物。

经过各方面考查,几度表示友好,格列佛终于获得自由。

在他的帮助下,小人国轻易地战胜邻国的舰队。

他因此得到皇帝优厚的封赏,却因为不肯继续灭了邻国而得罪皇帝。

有一次皇宫失火,他用尿浇灭皇后寝宫的大火,招来皇后及一些大臣不满。

海军大臣因为妻子与格列佛交往而嫉妒,财政大臣则认为格列佛食量太大,长此以往,将引起国库空虚。

皇帝心中隐藏的不满被皇后和大臣们激发出来,终于秘密决定,刺瞎格列佛的双眼,然后慢慢减少他的饮食供应,直到将他饿死。

格列佛得到消息后逃往邻国,奇迹般得到一艘小船,在邻国皇帝的帮助下修好小船,离开了这个小岛。

在海上漂流一阵后,遇到一艘英国航船,终于得以回归祖国。

留在小岛期间,在格列佛细致的观察中,他看到小人国有很多日益尖锐的矛盾,其中内部矛盾是穿鞋子高跟还是低跟,于是形成高根党与低跟党,而太子为了争取更多支持,不得不穿一只高跟、一只低跟的鞋子。

外部矛盾则是因为鸡蛋的打法,一方认为应该先打大头,另一方认为应该先打小头,形成了大端派与小端派,由此引起连年争战。

故事中的小人们认认真真地追逐着他们的名与利,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读者与格列佛站在同一个高度上,俯视他们忙忙碌碌、蝇营狗苟,只会觉得可笑。

可是,他们的生活与我们的现实何其相似

如果我们让自己站得高一点,想象我们就是小人国的臣民,看一看自己的生活,何尝不是可笑而且可悲的

我们拥有的一切都是那样渺小而脆弱。

我们努力追求的一切同样是那么微不足道。

当我努力地经营着自己的理想时,总觉得冥冥中有一双眼睛,对我露出讽刺的微笑。

人国是个半岛,它的一边和大陆相连。

全国有五十一座大城,人口十分稠密。

国王是个非常博学的人。

他“头脑清晰,判断也很精确”。

他向格列佛询问欧洲的风俗、宗教、法律、政府和学术的情形。

格列佛便向他讲述了英国近百年来发生的大事。

但他听完却说:“这些大事只不过是一大堆阴谋、反叛、暗杀、屠戮、革命和流放”,并指责说:“你的同胞中大多数人都属于自然界中爬行地面的可憎的小毒虫中最有害的一类。

”格列佛建议帮他制造火药和枪炮来巩固国防。

国王大为反感,认为发明这些杀人武器的人是“人类的公敌”,“他宁愿抛弃半壁河山也不想听闻这种秘密”。

他要以理智和仁慈来治理国家。

他对人的评价是:“谁要能使本来只生产一串谷穗、一片草叶的土地上长出两串谷穗、两片草叶来,谁就比所有的政客更有功于人类,对国家的贡献就更大。

”于是格列佛认为,“这位君主具有种种令人尊敬、爱戴和敬仰的品质:他具有卓越的才能,无穷的智慧,高深的学问,治理国家的雄才,也受到人民的拥戴。

” 格列佛在大人国住了两年。

有一次,他和国王出外旅行时,装他的箱子被老鹰叼到半空中,然后又掉到海里,幸好遇见一只英国海轮搭救了他。

于是他在一七○六年六月回到了伦敦。

结束了他的大人国旅行。

求一篇关于爱国主义歌曲的赏析高分急

厄。

不久前我刚帮一个网友写了一份关于的赏析,那也是一首爱国主义歌曲~~~呵呵。

刚好能给你用~~  ~~~大部分都是我自己写的,当然也查了点资料~~可能会有点错别字什么的。

你觉得能用的话就用吧~~~~~~~  PS:这是一篇800字左右的。

厄。

不知道够不够字数要求  提起,有些人也许一时之间想不起他是谁,但只要一提起华语歌曲,大多数人立刻会恍然大悟,就是他将这一首歌唱得红遍大江南北。

  作为龙的传人,今天我们都知道,龙并不是一种真实的动物,它只存在于中国人的想象和传说中,是中华民族远古时期所崇拜的图腾。

龙之所以备受中国人崇敬,是因为在中国人的心目中,龙是出类拔萃、变幻万千、无所不能的。

龙王高居天上,它能唤风呼雨,翻江倒海。

天下旱涝,庄稼丰歉,人间祸福,全凭它的旨意。

中国的龙是集各种能力于一身,象征着中国人对自由完美的向往和追求,我们是“龙的传人”。

而表达的正是炎黄子孙对自由,完美的向往和追求  “古老的东方有一条龙,它的名字就叫中国.。

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永永远远是龙的传人.。

”不管听了多少遍,每次听到这样的歌词,内心就忍不住地一阵激情澎湃。

作为一首抒发爱国主义情怀的民歌,《龙的传人》无疑是最出色的代表作品之一,这首歌具有思想性和艺术性的高度统一,又悦耳动听,充满着自然之美,人类社会之美,之美,而这也正是它能不断传唱下去的原因。

  从不同方向,不同的个人发出的声音产生的共鸣,在历史的长河中百转千折而绵延不绝的音乐作品才是真正的艺术品。

艺术没有新老之别,不是产生的时间早晚可以划定的。

唱了一辈子,传给子孙后代,这首歌就永远是新的。

有些所谓的新歌,象当代社会的某些商品一样,消费者买到手里就掉价,要想出手就得降价甚至扔到垃圾箱里,这不是新歌而是废品。

从这个意义上说,流行歌曲只是商人挂在商品上的夸张广告,叫商业歌曲才对。

经不起时间检验的商品就是废品。

说成废品还是抬举了,因为有些废品还可以作为原材料重新加工生产,而某些商业歌曲纯粹是污染的制造者,没有重新加工的价值,而《龙的传人》这首歌,经过了几十年的传唱,也有了不同人的版本,比如青少年都很熟悉的歌手就翻唱过这首歌,但是不管怎样,这首歌就是能让我们百听不厌,让人一次次的激情澎湃,这就是它的魅力

这才是真正的艺术品

  也许未来《龙的传人》这首歌还会被很多人翻唱,被改编成各种各样的形式,但是这首歌里所表达出的那浓浓的爱国情义,那炎黄子孙对自由,完美的向往和追求,中华民族的不屈的性格,都将一如既往地传递下去

因为我们是龙的传人~~

西方国家的侯爵和伯爵有什么区别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

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

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

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

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

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

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

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

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

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

1307年计有9名。

1327年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

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

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

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

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

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

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

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

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

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

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

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

德。

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

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

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

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

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

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

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

1337年,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

该王储16岁参加,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

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

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

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

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

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

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

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

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

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

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

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

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

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

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

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

德。

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

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

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

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

德。

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

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

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

”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

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侯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

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

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

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

史实却非如此简单。

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

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

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

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

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

从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

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

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与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

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

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

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

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

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

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

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

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

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

例如的兴建者,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

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

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

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

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

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

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在政局动荡、战事连绵的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封建君主为了使各级贵族在骑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业、效忠国王,除了利用贵族爵位科赐臣下之外,还别出心裁地设立了划分为不同等级名分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

在英格兰,最著名的勋位是创立于4世纪中叶的嘉德勋位(the Order of Garter)。

据传,爱德华三世设立这个勋位是为了纪念一次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

在一次庆祝攻陷加莱城的舞会上,姿态秀美的索尔兹伯里女伯爵落下一只蓝色袜带,被爱德华三世捡起,缠在自己的腿上,旁观者见了哄堂大笑,爱德华斥责他们说:“凡是认为这是坏事的人可耻”。

以后这句话成为国王在1449年建立袜带骑士团和颁发勋位的格言,它同蓝色袜带和圣乔治十字架图形一起出现在勋章上,激励武士们在战争——当时主要是百年战争——中蔑视死亡,奋勇厮杀。

爱德华本人也是袜带骑士团的成员。

他与宠爱的武士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多次主持武士们的比武演技,使已经衰落的骑士精神有所振作。

并使嘉德勋位成为以后英国最诱人的贵族勋章。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

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

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

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

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

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

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就像莱茵—巴拉定选侯自己是行宫伯爵但还是皇帝的骥厩总管。

勃兰登堡侯爵还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样,他们的官衔也成了采邑只是拥有的人太少而没能成为爵号而已)。

所以很多拥有领地但没有官衔的贵族,就以领地为头衔。

中间加中缀词。

翻译过来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

很多名门包括日后君临半个欧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这些没封号的家族里的。

按照英国传统,女王(或国王)可以根据内阁首相的提议,将某种贵族爵位授予某人,但受封的人数是有限的,每年大约在20名以内。

贵族爵位(peerages)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

原来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的,而且只能有一个继承人。

长子是法定继承人。

只有在贵族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后代来继承。

自1958年以后,才允许将非继承性的“终身贵族爵位”(Life peerages)授予某一个人。

对公爵、公爵夫人(Duchess)尊称为“Grace”。

直接称呼时用“Your Grace”(大人、夫人),间接提及时用“His(Her)Grace”。

用在信封或信的开头可尊称为“His Grace the Duke of...”(公爵大人……)或“Her Grace the Duchess of...”(公爵夫人……)。

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都可以称为“Lord”(勋爵)。

直接称呼时,都可称“Your Lordship”。

间接提及时可用“Lord +姓”或“Lord +地名”。

信封上或信的开头分别称“My Lord Marquis”或“My Lord”(主要用于伯、子、男爵)。

公爵、侯爵、伯爵的长子在他们的父亲没死之前,即没有继承其父亲爵位之前,也可称之为“Lord”(勋爵),但不是贵族。

公爵、侯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以终身称之为“Lord”(勋爵);对伯、子、男爵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可称“Honorable”(尊敬的)。

他们也都不是贵族。

侯爵夫人(Marchioness)、伯爵夫人(Countess)、子爵夫人(Viscountess)、男爵夫人(Baroness)均可称之为:“Lady”(夫人),即用“Lady +丈夫的姓或丈夫勋称中的地名”。

公爵、侯爵、伯爵的每一个女儿也都可称为“Lady”,即可用“Lady +授予名+姓”。

如果她结了婚,就用丈夫的姓代替自己的姓,但仍称为“Lady”(夫人),即使丈夫无爵位,是个普通的“先生”,也可称为“Lady”。

如果丈夫有了爵位,那她就要选用相应的誉称。

除了贵族爵位以外,还有别的一些誉称,对爵士则尊称为“Sir”(爵士)。

具体做法是“Sir +授予名+姓”或“Sir+授予名”,但作为爵士头衔,Sir绝不可只用于姓前。

如“Sir James Manson”也可称“Sir James”,但绝不能称“Sir Manson”。

爵士的夫人也可称“Lady”。

爵士的头衔不能继承,除头衔外爵士没有什么特权。

其儿子也和平民的姓一样用“Mr.”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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