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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人格言和狩猎

时间:2015-09-28 22:47

忙豁仑纽察脱必赤颜

《蒙古秘史》书影。

  书名《忙豁仑纽察脱必赤颜》,共九个汉字。

全书共十二卷。

此书是以汉字写蒙古语,成于一二四零年七月。

「忙豁仑」意「蒙古」,「纽察」意「秘密」,「脱必赤颜」为「总籍」。

  十三世纪前中期中国多民族文学出现了一部伟大的书《蒙古秘史》,它不仅在蒙古族文学史、而且在整个中华文学史上是一部掷地有声的奇书。

它从一二四零年成书至今,已阅七百六十年沧桑,虽然年纪已接近传说中最长寿的人-八百岁的彭祖,但仍然令人愈来愈强烈地感受到它是一部读不透、说不尽的具有持久生命力的书。

  这部书以比较重要的身份进入文学史,是一位博学的文史学者,也就是文学研究所第一任所长郑振铎先生的功劳。

郑振铎在三十年代写作出版的《插图本中国文学史》第一次在文学史著中对此书进行认真的论列,该书第五十一章谈论元代散文时,认为《元秘史》即《蒙古秘史》为最可注意的伟大的白话文作品,其“天真自然的叙述,不知要高出恹恹无生气的古文多少倍

我们如果拿《元史太祖本纪》等叙同一的事迹的几段来对读,便立刻可以看出这浑朴天真的白话文是如何地漂亮而且能够真实地传达出这游牧的蒙古人的本色来了”。

  这部奇书的命运,它的流布和接受的过程,也充满传奇性。

因为它事涉民族的天机和隐秘,在蒙古族入主中原的元代秘而不传,又因文字变化妨碍在本族中流传。

到明清两代,虽然收入或列名于一些大型类书、丛书,但远离民间。

到清中叶翻印出版时,它已成为一部高深的学问书了。

《四库全书总目》在清代乾隆年间集中反映中原儒者正统观念和视角,包括华夷之辨的观念与经史高于文学的观念,它把此书附录于《四库未收书目提要》,指出此书纪年有“以鼠儿兔儿羊儿等,不以支干”的特点,又说“此依旧钞本影写,国语旁译,记元太祖、太宗两朝事迹,最为详备。

案明初宋濂等修撰元史,急于蒇事,载篇虽存,无暇稽求。

如是编所载元初世系,孛端叉儿之前,尚有一十一世。

《太祖本纪》述其先世,仅从孛端叉儿始,诸如此类,并足补正史之纰漏。

虽词语俚鄙,未经修饰,然有资考证,亦读史者所不废也。

”这种以单纯地寻找史料的态度,而不是以发掘伟大的民族精神的态度来对待如此奇书,实在是  绝大的误读。

  应该说《蒙古秘史》是这个民族精力最旺盛、元气最充沛的时代,把内蕴的精力和元气转化为文字的伟大的产物,是蒙古族创世纪式的回忆、想象和纪录。

基督教《圣经》第一卷,即开头五十章,写创造天地,创造人,以及人类始祖及其最初子孙的世系,不是取名创世纪(Genesis)吗

《蒙古秘史》就是蒙古族这个狩猎游牧民族的“创世纪”。

是他们的起源、发生、创始的记述,是他们的Genesis。

十三、十四世纪,蒙古草原出现了不少围绕着成吉思汗勋业的英雄叙事诗,如《征服三百泰亦赤兀惕人的传说》、《成吉思汗的两匹骏马》等,也就是说成吉思汗及其子孙创世纪的成功,使这个民族爆发出作为伟大民族的充分自信,从而用秘史的形式追述自己的来源和纪录自己精神历程。

《蒙古秘史》十二卷或十五卷,二八二节,因记载蒙古族勃兴初期史料和洋溢着浩瀚博大的狩猎游牧文化精神而驰名。

它吸收远古以降蒙古民间文化精粹,开蒙古书面文化先河,乃是研究蒙古史、元史、世界中世纪史的经典文献,充满大气磅礴的史诗气息。

这部书如同许多民族最初进入文字时代都要记录自己的民族起源和史前世系一样,如日本民族最早的书面作品《古事记》就记录他们的古代神话、传说、歌谣、历史故事和帝王家谱,作于八世纪,可以和蒙古族的这部《秘史》相对应,相参照。

和《古事记》是用古汉语叙事,用汉字标音的日语记录韵文相似,《蒙古秘史》是用汉字拼写的蒙古语文本。

这也可以看出汉文化,尤其是它的史传文化对本土多民族和异域民族的巨大辐射功能。

在这种意义上说,《蒙古秘史》是蒙古族充沛淋漓的创造精神与中原史传文学影响的综合结果,从中可以体验到多元文明相互撞击、相互推动和相互融合。

  这是一部内涵丰富厚重,充满草原强者气息的书。

它以人物传奇和民族崛起,包容着大量社会变迁史、文化风俗史、宗教信仰史和审美精神史的资料,保存了蒙古族及中亚诸民族神话、传说、宗教信念和仪式、故事、寓言、诗歌、格言、谚语的资料。

从而以几乎是百科全书的方式,成为非常值得重视的世界人类狩猎游牧文化的一座高峰。

  在枝叶婆娑中,以成吉思汗军团艰难地崛起,并以秋风扫落叶之势统一蒙古高原的惊心动魄的历史悲壮剧为主干。

它极有艺术力度地描绘了成吉思汗及其部将铜头铜臂、叱咤风云的野性和意志,他们彻底扑灭对手的战略和魄力。

《史记·周本纪》记述周穆王征犬戎,“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

这从中原文化视角,隐晦曲折地透露了北方狩猎游牧民族对狼和鹿的图腾崇拜。

《蒙古秘史》中两位民族始祖的名字分别意为“白鹿”和“苍狼”,这鹿与狼缔婚,以奶汁哺育后代的故事,象征着这个富有野性强悍生命力的民族,是具有喝母鹿奶汁长大的苍狼的高洁优美而又凶狠坚强的双重品格。

这个传说可以同罗马城的始祖罗慕路斯和勒莫斯兄弟是被扔进河水淹不死,而喝狼奶长大的传说相媲美。

  此书出现的时代与汉族地区的《三国演义》、《水浒传》相前后,可见元明之际的东西征战和南北撞击,迸发出中华民族何等气壮山河的生命活力。

《蒙古秘史》那种大刀阔斧的叙事结构,血气蒸腾的人物品格,韵散错综的综合文体形式,本色酣畅、多用比喻、粗犷而不事雕章琢句的语言风格,都反映了一个草原狩猎游牧民族在迅速崛起时能够给文学创造增加了何等磅礴大气的力量之美。

只要我们理解到,古代农业文明与狩猎游牧文明的长期碰撞和融合,乃是解释中国古代文明史、甚至诸多民族的古代文明史的一个关键,此书的重大价值就不言而喻了。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委会就纪念《蒙古秘史》成书七百五十周年所作决议,称《蒙古秘史》以“独特的艺术、美学和文学传统及天才的语言,使它不仅成为蒙古文学中独一无二的著作,而且也使它理所当然地进入世界经典文学的宝库”。

此论殊为公允。

因此,我们举行《蒙古秘史》的七百六十年祭,乃是对中华文明为多民族共创的文明的气势之美和不竭的力量源泉,借一个具体的伟大个案所作的祭奠。

《鲁宾逊漂流记》的经典名句

1.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若不是预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代价,若不是预先对自己的力量做一个正确的估计,那真是太愚蠢了。

2.我经常怀着感激之心坐下来吃饭,敬佩上帝的好生之德,因为他竟在荒野中赐以我丰富德没事。

我已经懂得去注意我的处境中的光明的一面,少去注意它的黑暗的一面;多去想到我所享受的,少去想到我所却缺乏的。

这种态度有时使我心里感到一种衷心的安慰,简直无法用言语表白。

……我觉得,我们对于所需要得东西感到不满组,都是由于人们对于已经得到得东西缺乏感激之心。

3.……可见,我们一般人,非要亲眼看见更恶劣的环境,就无法理解原有环境的好处;非要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不懂得珍视自己原来享受到的东西。

4.我在海上漂流了这么多天,实在够了,正好安安静静地休息几天,把过去的危险回味一下。

5.一个人时时期待着祸事,比遭遇到祸事还要苦些,尤其是当一个人无法摆脱这种期待,这种担惊受怕的心情的时候。

6.在人类的感情里,经常存在着一种隐秘的原动力,这种原动力一旦被某种看得见得目标吸引,祸事被某种虽然看不见,却想象得出来的目标所吸引,就会以一种勇往直前的力量推动着我们的灵魂向那目标扑过去,如果达不到目标,就会叫我们痛苦得受不了。

7.一般人往往有一种通病,就是对于上帝和大自然替他们安排得生活环境经常不满。

照我看来,他们的种种苦难,至少有一半是这种通病造成的。

8.造物主在统治人类的时候,把人类的认识和知识局限于狭隘的范围,实在是无上的好事。

9.我默认天意的安排,现在我开始占有这种安排,开始相信一切安排已是最佳。

10.“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的本身更可怕

” 11.风声呼啸,波涛汹涌,虽然风浪还未大到后来让我司空见惯的那种,但也比我几天后看到的要小得多.不过,这已足以叫我这个初涉海上的年轻水手吓破苦胆.我默默地等待着每一层涌浪将我们吞噬.当船跌入浪谷,我总以为再也不会漂出水面.陷入极度恐惧之中的我指天发誓,如果这一次上帝垂帘让我偷生,如果让我偷生,如果我能再次踏上干燥的陆地,我保证回家,决不回头,在我有生之年再也不登船出海.我一定听从父亲的忠告,再也不走这条自取灭亡的道路.现在我才清楚的看到他对于中产阶级的一番见解是何等精辟,他一生过得如何舒适,即未遭到海上风暴的蹂躏,又未受到陆上艰难困苦的折磨.总之,我决心做个幡然悔悟的浪子,回家投入父亲的怀抱. 12.“当我们遇到坏事时,我们应当考虑到其中包含的好事。

” 13.“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有用的。

这是个绝对真理。

” 14.“在最不幸的困境中。

我们也可以找到聊以自慰的是亲事情,把好处和坏处对照一下。

《非洲民间故事》读后感?

唱歌、跳舞、听故类活动,在非族人民的文化生活中着重要地位的。

我直无法找到一个民族,他们没有自己的优美的神话故事。

对非洲人来说,讲故事并不是一种普普通通的娱乐,而是一种严肃的教育。

听众对讲故事者所讲的每一个故事,总要持尊敬的或恐惧的态度。

有时,讲故事的人讲,听众也就参加进去。

南非的拉姆巴人至今还保留着这种叫“乌鲁希”的故事形式:一人领讲,掺杂进一些歌子,而所有的听众则伴以合唱。

西非的爱维人也用这样的方式讲故事。

爱维人作曲家西涅加·加德则克普说:“我们在工作或娱乐的时候,唱我们的民间歌曲,我们用歌声来哀悼朋友,用歌唱来表达自己的欢乐,当我们听着很长的故事的时候,我们的歌唱使故事编的生动活泼。

”[1]在很多非洲民族中,只许可在晚上讲故事。

据十九世纪中叶英国旅行家柴普曼说,卡普尔人(科萨人)白天是不准讲故事的。

另一位旅行家弗罗宾尼乌斯也证实,在北非柏伯尔人(利比亚、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及摩洛哥的部落群,操闪米特-哈米特语)的某些部落群里,仍然是禁止白天讲故事的。

每到晚间,黑暗降临了所有热带密林的时候,人们燃起一堆堆篝火,劳累了一天的大人和孩子们,都聚集在篝火旁,聚精会神地听着引人入胜的神话故事。

据说,十七世纪中叶,即在欧洲人进入非洲之前,布须曼人是非洲各族中唯一处于石器时代的民族。

布须曼人不仅是当时世界上最落后的民族之一,而且把很多原始的特点保存到了二十世纪。

他们使用弓、毒箭和投枪狩猎,既不知农耕,也不知畜牧。

他们没有固定的房舍,栖居于灌木丛中。

因此,布尔人——殖民主义者荷兰人把他们称作布须曼人——意为“灌木丛里的人”。

布须曼人及其紧邻霍屯督人是欧洲侵略者的第一批牺牲者。

荷兰移民自1652年起,以现今的开普为基地,无情地屠杀布须曼人。

他们把布须曼人包围起来,不分男女老幼,用枪炮射杀。

生留的很少一部分人被驱赶到卡拉哈里大沙漠无水地区。

欧洲人在非洲出现时,霍屯督人所处的社会发展水平比布须曼人要高得多。

他们和布须曼人遭到了同样的命运,然而给予他们致命打击的,是1906—1907年间西非人民起义反对殖民主义压迫时的德帝国主义。

现在霍屯督族保留下来的纳马部族,约有两万人。

布须曼人的民间文学是十九世纪中叶研究非洲语言的第一批学者之一英国人B·布雷克(Bleek)记录的,他曾经研究了当时居住在橘河一带的一个布须曼人部落,大都带有神话的色彩。

布须曼人有一个故事谈到星星的起源,认为星星是一个布须曼姑娘造的,把她奉为布须曼人的始祖。

故事这样叙述:“古代有一个姑娘。

有一次她抓了一把燃烧过的炭灰撒向天空。

灰烬撒到哪里,哪里的天空上便出现一条星星造的路。

自那以后,每到夜晚,这明亮的星路,便用它那柔和的光芒照耀着大地,使人们看得见回家的路,不用再在黑暗中摸索了。

”布须曼人用故事来讲解他们还不大了解的自然现象,把自然界的诸种现象说成是神普尔加所使然。

有一个故事这样说:“有一天天,太阳燃烧似的照耀着,令人非常苦闷。

有两个因苦热而烦躁的妇人,为了要发泄她们的苦闷,把一条可怜的毛毛虫践踏死了。

普尔加神对于这件罪恶非常震怒,于是降下漫漫的长夜,要使人们对日光的价值再看高些。

……”布须曼人故事中的主要角色是蝗虫(蚱蜢),以它为中心编造了一系列故事,布须曼人认为蚱蜢缔造了太阳、月亮和他们动物。

霍屯督人的故事也是由布雷克和克朗林记录下来的,大部分也是动物故事。

布雷克曾经想把他的南非动物故事题名为《南非洲的列那狐》,把南非各族故事比作欧洲诸民族的动物故事列那狐故事。

这一点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霍屯督人故事中的主人公是狮子、胡狼、鬣狗及羊等,对这些角色,霍屯督人都有自己的近乎固定的看法:狮子、大象——愚笨、粗暴;胡狼、鬣狗——狡猾;兔子和龟——智慧、机敏……在他们的故事中,偶尔也出现人为主角的故事,但在这种故事中也是人、动物同台,人与动物同生活、同思想,似乎仍是同类。

例如有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女人嫁给大象做妻子,人同动物是相像的。

[2]班图语族各族居住在由苏丹到非洲的南部,刚果河流域,几个非洲大湖地区和三比西河、林波波河及瓦阿拉河流域。

在欧洲人入侵之前,班图人宗教观念的基础是万物有灵和祖先崇拜。

祖鲁人信仰一神教,神居住在天上某个地方,但不干涉人间的事务。

祖鲁人的故事同其他非洲民族的故事一样,主要是动物故事,如野兔故事(据说撒哈拉沙漠以南是没有家兔的)。

但是在祖鲁人的故事中,出现了象谷谷马戴乌这样的巫师,伊泽穆这样的食人精,乌希古留密这样的英雄。

祖鲁人故事中的登场人物,同时又是说故事的人,故事的创造者;他们不仅说不清楚这世界是怎么回事,甚至还不知道怎样理解它。

他们把无法理解、无法解释的现象说成是由于某种特殊力量的存在,而这种特殊力量又是经常跟人在一起的。

他们赋予动物、岩石、水和家常用品以灵性,什么都是活的,什么都在行动,对这一切,人必须时刻加以提防。

关于巫术和巫师的描写,是非洲其他民族的故事中不多见的。

祖鲁人无法理解生死现象,便想象世界上有巫术存在,而且至今还用巫术来解释死亡。

如有一篇《海浪的孩子》说,小姑娘恩桐碧落到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巫婆手里,跟她学到一些基本巫术知识。

由于老巫婆一病不起,恩桐碧只学到一知半解。

[3]这种掌握了巫术的超自然的人,同现实中的人是一同出现于故事中的。

巫术并不同现实中的人处于对立的地位,而是帮助他们处世。

可以说,超自然和现实生活并存,与现实生活交织在一起。

祖鲁人关于他们的英雄人物乌希古留密的故事,也是把登场人物与动物之间说成同类。

有时我们简直很难了解这位英雄是什么,是人

还是幼小狡猾的动物

我们从祖鲁人的故事里可以看到原始公社制的社会特点。

《鸟姑娘》里的主人公,住在一个还没有分解为一个个小家庭的家长制大家庭里。

根据民族学所提供的材料,祖鲁人以处于原始公社制阶段上的社会组织为基础,划分为四个年龄等级。

例如20岁至40岁的男子构成第三个年龄等级,他们的社会义务是抵御外侮,保卫部落。

这种年龄等级及社会分工,在故事中也有所反映:男人是战士、猎人和畜牧人。

因此,像挤牛奶的工作,保护妇女儿童的安全,是由男人来做的(如《荒年》);而捡柴的工作,则由妇女来做。

祖鲁人的民间文学不仅反映了一定的社会情况,而且反映了非洲大自然的景色,散发着浓郁的热带非洲的气息。

如故事大多发生在拉肯斯堡山脉一带,因而故事中常常出现海岸、浪潮、树木繁茂的险山、湍急流水的溪谷。

他们的民间故事反映了人同自然的斗争,涨潮、退潮、河水泛滥,往往淹没村落,冲走财物,卷走人畜。

此外,蝗灾、荒年的发生,也给祖鲁人带来了灾难。

因此他们塑造了伊吉苦苦马呆鸟(可能是蝗虫的形象)和肯克伯(自私自利)的形象。

他们的故事道出了他们的哲学观念:对自然要敬而远之;要帮助遇到困难的人。

这就是祖鲁人的人道主义和博爱精神

斯瓦西里人居住在印度洋沿岸,从南边的莫桑比克到北边的索马里。

在荷兰人出现之前,阿拉伯和波斯的混合文化已经统治了这里。

尽管表面上是波斯—阿拉伯文化,但居民仍然保留着过去的语言、风格和民间创作。

斯瓦西里人的动物故事中,兔子是作为狡猾的角色出现的,它以自己的聪明超过所有的动物,乌龟的聪明、狡猾,当然也不亚于兔子。

斯瓦西里人的故事中,把兔子称作艾卜·怒瓦斯。

艾卜·怒瓦斯是阿拉伯故事《一千零一夜》中阿巴希德哈里发何鲁纳·拉施德家中的诗人的名字。

[4]西瓦希里人把机智的诗人艾卜·怒瓦斯的故事,改编成狡猾的兔子的故事。

由此,可以看出阿拉伯传说故事对斯瓦西里人故事所发生的影响。

班图语族中其他民族的故事,其主人公多是酋长、巫师、巫医或普通人,事件也多发生在农村,而苏阿西里人的故事却不大相同,事件发生的地点多是城市、市场、教堂和苏丹的宫宇。

故事的主人公则多是搬运夫、裁缝、教师、商人、法官、显贵和苏丹。

在他们的故事中,普通人必定战胜苏丹王及其官吏的专横、封建主和商人的狡猾与贪婪、法官的贪赃枉法。

这种特点说明,苏阿西里人所处的社会阶段及文化发展水平,是与其他各族不同的。

像祖鲁人一样,苏阿西里人流传着关于英雄人物的故事传说。

他们关于李昂果·福莫的故事,是非洲民间创作的光辉范例。

这是一部描写这位英雄的英勇和刚毅、对人民的热爱和忠诚,同“大人物”进行斗争,以及因被出卖而遭到杀害的史诗般的故事。

时间发生在非洲东部沿海一带的一座城市里。

李昂果·福莫——故事的主人公是这个城市里最有力气、最快活和热爱自由的人。

他谁也不怕,并且经常给城里的一些显赫人物找麻烦。

他们决心陷害李昂果,因而不止一次地把他送进监狱,可是他每次都想出什么花样来越狱逃走。

就是在牢狱里他也毫不沮丧。

每天都从铁栅里传出他的优美歌声,城里的人都聚拢来倾听李昂果的歌唱。

在最后一次监禁时,李昂果的母亲用歌声告诉儿子,他们想要杀害他。

在对唱中,李昂果告诉妈妈应当怎样搭救他。

一个忠诚的奴隶姑娘把藏在圆形大面包里的一把锯子转给了囚犯。

看守们把没有酸酵的馅饼拿走,把它交给了李昂果。

李昂果接到食物后问看守决定什么时候杀他,他们告诉他,死刑定在翌日执行。

他请求允许他同人民和亲人告别。

已决犯的最后请求是神圣的,于是一经看守们的召唤,全城的人都聚集到监狱来。

李昂果要求把鼓、号角、铜锣都拿来,让大家都来演奏跳舞,快乐一番。

他教给人民演奏乐器和跳舞。

看守们被整个的欢乐场面迷住了,忘记了囚犯,他便趁机把脚镣锯断,又逃出了牢狱。

从这时起,便开始了他那充满危险、斗争,对敌人进行大胆的恶作剧和神秘的单独活动的日子。

敌人不止一次地向他所在的地方派遣奸细,但是都一无所获。

在人民中间,传说着李昂果刀枪不入。

城里的富人决定使出最后的手段,收买他的外甥,指使他的外甥去刺探用什么方法可以陷害他的舅父。

根据一个时候广泛流行的关于非洲的母系氏族的习惯,外甥乃是最亲近的人。

李昂果正苦于孤单,怀念着人民,便开始兴高采烈地接待客人,并且把自己最大的秘密暴露了:“只有用钢针扎穿肚脐才能杀死我。

”——他说。

他的外甥指望得到重赏,决定杀害李昂果。

不过他并没有享受到出卖的果实。

李昂果的敌人把他外甥作为杀害舅父的凶手给处决了。

而李昂果直到今天仍然活在人民的心中。

人民对他的坟墓都很尊敬,人们现在还可以去他的墓地谒拜。

撒哈拉以南操苏丹语族的非洲各族文化传统,与东非居民阿拉伯—波斯文化传统有极大的区别。

考古学证明,这里,苏丹、几内亚、尼日利亚、加纳、马里人的艺术,在古代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几内亚各族,如约鲁巴人、埃道人、爱维人、阿散蒂人,很早就有了很丰富、很发达的神话。

这些神话中的角色是神。

至今约鲁巴人还保存着为各种神灵建造的庙宇,每座庙宇的祭司都竭力颂扬自己的神,为他们编造神话故事。

他们关于雷的起源的神话中,出现了一个伊罗公——长着铁翅膀的神话鸟的形象。

关于天地分离、月亮起源的故事,也都有神话的特点。

他们的神话,不再像布须曼人那样的原始神话,而是关于神和英雄的神话。

西苏丹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是铁匠。

铁匠是天体星球的锻造者。

他锻造了月亮、星星和天。

在苏丹各族人民的观念中,天是由许多一个高似一个、并用一条丝线串起来的圆圈组成的。

地上有许多个天,天上住着神明;地下有若干个冥府,冥府里收留死者。

他们把铁匠诗意化、理想化,通过铁匠的形象反映了古代人同自然界的斗争。

具有无敌力量的英雄和形形色色的恶魔(如林妖、河妖等精灵),通常是苏丹和几内亚故事中的主人公。

这些恶魔绝大多数与人为敌。

女人魔国的故事,反映了母系制的古代遗风和哲学观念。

同时,故事中也反映了反封建、反农奴制的倾向,因为奴隶占有制在西苏丹封建王国中起着很大的作用。

这种故事中的主角多是庄稼汉、游牧人或奴隶,通过他们嘲弄了国王、封建主和奴隶主。

居住在加纳(前英属黄金海岸的阿散蒂人),在欧洲人入侵之前已经是一个有着高度文明的民族。

他们的故事也像世界上其他民族一样,叙述着物质的起源、宇宙的起源、解释自然现象,以及风俗、法律的产生。

阿散蒂人以农耕为主,由于撒哈拉沙漠贸易风的影响,土地干旱,收成不好,因此,阿散蒂人经年累月同饥荒作斗争。

这个主题,在阿散蒂人的故事中占有重要地位。

他们的故事中的主人公,多是农民,而不是牧民。

阿散蒂人故事中最具特色的,是关于蜘蛛阿南绥的动物故事。

阿南绥在阿散蒂人故事中,是个半人半蜘蛛的精灵。

他与人生活在一起,有人的特点和缺点。

这是一个矛盾的形象,只要环境对他不利,他身上的第二个“我”就显现出来,于是,阿南绥变成了一只蜘蛛,躲到黑暗的角落里,到密林的草丛中去了。

阿南绥性格的一面是勇敢、聪明、机智、热情,能随机应变,永远处于不败之地。

如以自己的智慧取得了世上一切故事的所有权,战胜了凶恶的豹、蛇、黄蜂。

阿南绥性格的另一面是贪婪、妄自尊大、自私自利、吝啬成性、自吹自诩、虚荣怯懦。

这里集中了人的弱点的一面。

我们可以说蜘蛛阿南绥的故事是非洲的智慧故事。

关于阿南绥这个人物,在非洲的其他民族(如包累人)的故事中,也颇为常见。

包累人把蜘蛛故事中的主人公叫做乃季亚·肯代瓦,意即蜘蛛先生。

他的妻子叫毛·阿柯鲁,即阿柯鲁太太,蜘蛛的父亲叫阿嘎巴弗利。

非洲人的蜘蛛故事同欧洲人的狐狸先生故事有许多相似之处,如德国人的列那狐狸故事,法国人的狐狸先生故事,俄国人的狡猾的小狐狸故事。

由于许多阿散蒂人作为奴隶为殖民主义者买卖,从而把狐狸故事带到了北美、南美和西印度群岛。

蜘蛛是弱小的动物,然而它凭自己的智慧总是制胜别的动物。

人民借这个形象影射现实,歌颂普通人战胜贪得无厌、庸碌无能的统治者。

居住在齐河和班达马河之间的象牙海岸的包累人,根据他们的传说,在迁徙之前若干世纪,就已形成了部落。

他们以农业为主。

包累人的社会制度,除了带有半宗法半封建的特点之外,还有古代社会制度(母权制与地方母系婚制)的残余。

孩子继承氏族的名字、与氏族有关的权力和义务均从母亲。

父子往往取不同氏族的名字。

这种社会特点,在他们的故事中有所反映。

如《西非神话故事》中的《蜘蛛理发》,叙述蜘蛛的儿子替受刑的父亲说情,而外甥不仅对此事冷淡,反而要求解下舅舅身上的腰巾。

[5]按母系氏族的规矩,外甥继承氏族的一切权利,而这腰巾是一种象征物,解下腰巾以免被鲜血染脏。

这篇故事反映了母权制同父权制两种社会制度的斗争,这在一定程度上很像希腊埃斯库勒斯的剧本《俄瑞斯忒亚》中所写的新兴父权(俄瑞斯忒亚、阿波罗和雅典娜所代表的)母权制(艾伦尼斯所代表的)的冲突,以及恩格斯对这一冲突所做的结论。

[6]据曾到象牙海岸和利比里亚作过五次民俗学旅行的德国民俗学者汉斯·希梅尔黑贝尔(Hans Himmelheber)证实,包累人的神话和寓言,都是描述最初人类在天上或者动物还与人在村中同住的“那个时代”的事情。

包累人认为,他们所有的故事都是根据耳闻目睹讲述的,因此绝对真实。

实际上,今天也还有人,而且常常是一天到晚出入森林的猎人,根据侦查动物、体会动物的特性来编造故事。

汉斯·希梅尔黑贝尔在他亲自记录的包累人故事集《亚拉·波古》序言中说:“1949—1950年我在利比里亚作第五次民俗学研究旅行时,又记下了上百个故事,但没有一个能与包累人这些散文诗相提并论的,”“包累人的文学正像这个部落的雕塑品一样,是一个真正艺术家民族的结晶。

”[7]包累人像西非其他民族一样,信仰一个大神——天神尼阿米。

尼阿米的形象在他们的神话中,得到了完整的体现。

关于尼阿米神,他的弟弟安安加马和他的妻子阿西的神话故事,在包累人文学中独成一系。

尼阿米神的形象在其他非洲民族神话中也很常见,如阿散蒂人故事中的“尼阿麦”,方蒂人故事中的“奥尼阿麦”或“奥尼扬柯邦特”(即“伟大的尼阿麦”之意)。

不管在阿散蒂人、方蒂人,还是刚果人、赫勒罗人、巴鲁塞人的观念中,尼阿米都是至高无上的神,他能引发自然灾害和种种自然现象;在这些民族的神话中,他总是以神的面貌出现,远离红尘,既不善、也不恶,任何时候也不参与人间的事务。

在包累人的传说故事中的尼阿米则大不相同。

汉斯说:“他们(指包累人自己)常常说这神距离他们很远,简直只是一个历史的概念。

他们不供奉他,不向他祈祷,而他也不关心人类的情况。

但这种说法对于包累人并不完全符合,因为他们谈到尼阿米什神,供奉他,或者把供物献给他的妻子阿西,请他转交;他们也承认受他的惩罚和报酬。

尼阿米在他们的故事里是个有声有色、神气活现的人物。

他被描述得像个大酋长,常常有着非常像人的特性。

如果他们安分守己地生活,尼阿米就赐给他们高寿;但是他生气起来,就兴起风暴,把尖石头往地面上投掷。

”[8]包累人在诗歌方面也有精致的作品,他们的艺人(游吟歌手)能把当前的事情和议事大会上的发言编成歌曲或成语。

居住在黄金海岸的另一部族爱维人的口头创作,也是非常丰富多彩的。

有诗歌、寓言、俗语、谚语、故事、神话。

爱维人的民间故事和寓言中的角色,也是奇禽异兽,实际上也是寓意化了的人。

他们故事中最常见的人物是蜘蛛。

爱维人的音乐、舞蹈别具特色。

他们的歌分为抒情歌、叙事歌、战歌、仪式歌和劳动歌。

这些歌曲不都是即兴编唱的。

他们管编歌的诗人叫“哈克潘诺”,管表演这些作品的歌手叫“哈西诺”。

东苏丹和埃塞俄比亚的居民都讲闪米特—含米特语,他们是东北非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民族。

东苏丹大部分是阿拉伯人。

在阿拉伯人出现之前,在自尼罗河谷地南至埃及的努比亚(Nubian)就曾建立了基督教王国——穆库拉·阿罗亚(Aloa)和那巴达。

十四世纪阿拉伯人侵入努比亚,由于阿拉伯人散居在当地居民之中,所以大部分同他们融合了。

如今,阿拉伯语言、伊斯兰风俗和宗教,已经占据了统治地位。

我们从苏丹的阿拉伯人故事中,可以看到阿拉伯民间文学同当地的非洲民间文学的融合。

上面提到的艾卜·怒瓦斯这个东方阿拉伯故事中司空见惯的人物,已经成了这里的故事的主人公。

在苏丹的故事中常常出现的基督教的主题,这是伊斯兰教的主题,这是伊斯兰教传入之前的文化遗产和纯非洲的主题。

埃塞俄比亚是具有古老的书面文学传统的少数非洲国家之一。

埃塞俄比亚各族至今还保留着纪元前一千多年前就已经相当发达的古代文化的许多特点。

埃塞俄比亚的民间口头创作的发展,并未受到宗教文学及宫廷文学的影响。

在他们的民间故事中,我们还能看得见涅古斯—埃塞俄比亚皇帝、封建主、显贵、寺院神甫、契约农民和奴隶的形象。

故事中嘲笑吝啬的富人、贪赃的法官、强权,把显贵的愚蠢同普通人的聪明加以对照。

人民无论在动物故事或生活故事中,还是富有幽默感的谚语格言中,都表达了他们对生活的愿望、关心和态度,以及对社会制度、不合理社会现象的抨击。

正像他们的一句谚语所说的:“强者的理由总是最好的理由。

”民间歌手在埃塞俄比亚国内很受欢迎。

他们从一个村庄浪游到另一个村庄,在马桑柯(单弦竖琴)的伴奏下即兴编着歌曲。

他们的故事、诗歌、传说、格言、谚语,早就有所记录,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开始出版。

埃塞俄比亚的现代文学,是在民间文学和古代记载的诗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在非洲各族人民的故事、传说、诗歌、谚语中,我们看到了非洲人民的道德规范。

他们歌颂英雄、纯洁、爱情、忠诚、智慧、灵巧,嘲弄怯懦、卑鄙、贪婪、吝啬、愚笨、懒惰。

在封建社会的故事中,如埃塞俄比亚、几内亚,人民在他们的民间文学作品中抨击统治者及其仆从。

从他们的故事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穷人终归会战胜封建社会的全部非正义性。

殖民主义国家侵入并瓜分非洲之后,自十九世纪起,在搜集、记录非洲各族民俗和民间文学方面作了许多工作。

他们派传教士和民俗学者到非洲去,研究它们的民俗,为其殖民主义政策寻找借口。

非洲人民是充分了解殖民主义者的目的的,因此他们对侵入者并不采取“合作的”态度,恰如一位英国学者说的:“非洲人对外来的旅行者,或那些不仅不同情他们的看法,反而对他们的看法加以嘲笑的人所提出的问题,是从来不肯吐露真情的。

甚至就连那些威望十足的传教士或政府官员也完全无济于事……”[9]今天非洲本土已有了自己的民间文学搜集者,如象牙海岸的诗人、作家、民间创作的收集者伯纳尔·布阿·达吉耶(生于1916年),他不仅在创作中学习民间文学,而且在最近几年里还出版过非洲神话故事集。

塞内加尔著名政治活动家、法国联邦议会塞内加尔代表莱奥波尔德·塞达尔·森戈尔(生于1906年)多年来不断地收集、研究民间创作。

马达加斯加诗人、民间创作研究者、艺术家和语言学家弗拉文·兰纳依沃(生于1914年)对马达加斯加的民间文学有精深的研究,他在1956年黑人文化活动家会议上作了关于马达加斯加民间文学的专题报告。

他在报告中指出,由于岛国风气闭塞的关系,民间创作在20世纪以前始终没有人触动过,同时他强调指出了神话、特别是谚语的作用。

英语怎么形成的

英语源 一 英语的“家谱” 英语是印欧 (1ndo-European)语印欧语系是世界上最语系,包括欧洲、美洲和亚洲的大语言。

讲印欧诸种语言的总人数约有十八亿七千五百万,占世界总人口的一半左右。

早在1786年,英国梵文(Sanskrit)学者威廉·琼斯爵士 (Sir William Jones) 就指出:欧洲、印度、波斯等地的大多数语言,包括古希腊语、古拉丁语及古印度语属于同一“家族”。

原始印欧人是什么样的人? 他们居住在何方? 他们的语言究竞是什么样子的? 对这些问题,我们今天仍缺乏文献的考证。

但是通过长时期的研究,语言学家们得出了探索性的结论他们发现:属于印欧语系的许多语种都有表示“冬天”、“雪”和“寒冷”等意义的词,这说明原始印欧语最初是在气候比较冷的地一带使用的。

另一方面,某些热带地区动植物名称的词,如“狮子”、“大象”、“稻米”、“竹”、“棕榈树”等,在原始印欧语中是不存在的;而印欧语系各语种中却都有表示“白杨”、“栎树”、“柳树”、“白桦”、“熊”、“狼”、“羊”、“鹰”、“蜜蜂”等动植物名称的相似词。

通过这样的探索和研究,许多人认为,当人类进入新石器时代,欧洲中东部曾居隹着一些游牧部落,他们饲养着象羊、狗、奶牛和马这样的家畜,会使用马和简陋的马车,并能够驰骋于一望无际的原野上。

这些游牧部落就是原始印欧人,他们用于交际的语言就是原始印欧语。

大约在公元前3500年至公元前2500年间,这些原始印欧人开始迁徒。

有些向西移动,有些向东移动,而有些则向南移动,到达今天的南亚次大陆。

这些部落的大迁徒导致印欧语系的逐步形成。

古印度语与古代欧洲语言之所以非常相近,其历史根源即在于此。

印欧语系包括:(一)印度语族(Indic);(二).伊朗语族(Iranian);(三)斯拉夫语族(Slavic),(四)波罗的话族(Baltic),(五)日耳曼语族(Germanic),(六)拉丁语族(亦称罗曼语族[Romance]), (七)凯尔特语族(Celtic),(八)希腊语族;(九)阿尔巴尼亚语(Albanian),(十)亚美尼亚语族(Armenian), (十一)吐火罗语族(Tocharian;Tokharian)(十二)赫梯语族(Hittite)。

日耳曼语族是一个比较大的语族。

它又分为三个语支:(一)东日耳曼语支(EastGermanic)主要以现已绝迹的哥特语(Gothic)为代表;(二)北日耳曼语支(North Germanic),主要以古北欧语(Oid Norse)为代表,包括今日的挪威语(Norwegian)、冰岛语(Icelandic)、瑞典语和丹麦语等;(三)西日耳曼语支(West Germanic)包括低地德语(Low German) 今日的荷兰语(Dutch)、高地德语(High German)、英语、弗里西亚语(Frisian)佛兰芒语(Flemish)等。

因此,我们说:英语属于印欧语系的日耳曼语族的西日耳曼语支。

二 英语的形成 英国南面隔英吉利海峡(the English Channel)、多佛尔海峡(the Straits of Dover)与法国相望,东面和东南面隔北海(the North Sea)与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遥对。

距 欧洲大陆最窄处的多佛尔海峡仅三十公里宽。

英国的领土主要包括大不列颠岛和爱尔兰岛东北部。

大不列颠岛包括三个地区:英格兰占南部和中部,威尔士占西部山地半岛,苏格兰占北部;其中以英格兰最为重要。

大不列颠岛是欧洲第一大岛,海岸非常曲折,长达一万一千四百五十公里。

英语就是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中形成的。

为了说明英语的起源,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英语形之前的英国史前史。

文物考查已经证明,古代印欧游牧部落西移之前今天的不列颠诸岛上已居住着旧石器人(Paleolithic Man)。

那时,不列颠诸岛和欧洲大陆是连成一片的,英国和法国之间还没有今天的英吉利海峡和多佛尔海峡,莱茵河(the Rhine)与泰晤士河(the Thames)之间尚由其支流相接、今天的英国仍属欧洲大陆的一部分。

大约在距今九千年的时候;由于地壳的变迁,大不列颠诸岛从欧洲大陆分离出来。

所以史前的旧石器人能够在不列颠定居下来并不足为怪。

曾任过英国首相的温斯顿·邱召尔Sir Winston Churchill)(1874?\\\/FONT>1965)在其《说英语的民族史》(History of the English Speaking Peoples)一书中,曾这样描写居住在不列颠的旧石器人:很明显,那些赤身裸体或只披着兽皮的男人和女人或觅食于原始密林之中,或涉猎于沼泽、草滩至于他们所说的语言,尚无史料可查。

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伊比利亚人(Iberians)从地中海地区来到不列颠岛定居。

他们给不列颠带来了新石器(Neolithic)文化,同时征服了先前在那儿居住的旧石器人。

大约从公元前500年开始,凯尔特人;(Celts)从欧洲大陆进犯并占领了不列颠诸岛。

凯尔特人最初居住在今天德国南部地区,他们是欧洲最早学会制造和使用铁器和金制装饰品的民族;在征服不列颠之前,他们曾征服了今天的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地区;来到不列颠后,一部分凯尔特人在今天的爱尔兰和苏格兰定居下来,其余的一部分占领了今天的英格兰的南部和东部。

每到一处,他们都对伊比利亚人进行残酷的杀戳。

凯尔特人讲凯尔特语。

今天居住在苏格兰北部和西部山地的盖尔人(Gaels)仍使用这种语言。

在英语形成之前凯尔特语是在不列颠岛上所能发现的唯一具有史料依据的最早的格言。

公元前55年的夏天,罗马帝国的恺撒大帝(Julius Caesar)在征服高卢(Gaul)之后来到不列颠。

那时,他的目的未必是想征服不列颠,而是想警告凯尔特人不要支持那些居住在高占的、正受罗马人奴役的凯尔特同族人。

恺撒大帝的这次‘不列颠之行’并没有给罗马帝国带来什么好处,相反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他的威信。

第二年,即公元前54年的夏天,恺撒大帝第二次亲临不列颠。

这次,他在不列颠岛东南部站稳了脚跟,并与当地的凯尔特人发生了一些冲突。

恺撒大帝虽然取胜,但并没有能使凯尔特人屈服。

不久,他又回到了高卢;在以后的大约一百年间,罗马帝国并没有对不列颠构成很大的威胁。

英国历史上的真正的“罗马人的征服”(Roman Conquest)是在公元后43年开始的。

当时罗马皇帝克罗迪斯(Claudius)率领四万人马,用了三年时间终于征服了不列颠岛的中部和中南部随后,整个的英格兰被罗马牢牢控制了。

,随着军事占领,罗马文化与风格习惯渗入不列颠。

罗马人的服装、装饰品、陶器和玻璃器皿很快在不列颠得到推广;社会生活开始:“罗马化”这必然导致拉丁语在不列颠的传播。

在以胜利者自居的罗马人看来,凯尔特人无疑是“低贱的”,凯尔特语自然不能登“大雅之堂”那时,在不列颠,官方用语、法律用语、商业用语等均是拉丁语;拉丁语成了上层凯尔特人的第二语言。

这就是凯尔特语词汇为什么很少能幸存下来的历史原因。

在今日英语中,只是在一些地名和河流名称方面还保留着凯尔特的词汇成分。

例如the Thames ,the Cam,the Dee ,the Avon , the Esk , the Exe , the Stour , the Aire , the Derwent , the Ouse , the Severn , the Tees , the Trent , the Wye等,均是凯尔特人命名的河流。

在Duncombe, Winchcombe, Holcome, Cumberland, Coombe 等地名中,也可看到凯尔特语cumb (=deep valley::深谷)一词的成分,在Torcross , Torquay,Torrington等地名中,尚保留着凯尔特语torr (=high rock or peak;高岩或山顶)一词的成分。

英国著名城市多尔佛(Dover)、约克(York)的名称也源于凯尔特语。

罗马人占领不列颠长达四百年,直到公元407年,罗马人才因罗马帝国内外交困不得不开始撤离不列颠。

大约在公元449年,居住在西北欧的三个日耳曼部族侵犯不列颠。

他们是盎格鲁(Angles)、撒克逊人(Saxons)和朱特人(Jutes)他们乘船横渡北海,借罗马帝国衰落、自顾不暇之机‘一举侵入大不列颠诸岛。

他们遭到凯尔特人的顽强抵抗,征服过程拖延了一个半世纪之久:到了公元六世纪末,大不列颠请岛上原先的居民凯尔特人几乎灭绝,幸存者或逃入山林.或沦为奴隶。

这就是英国历史上发生的“日耳曼人征服”,亦称“条顿人征服”Teutonic Conquest)。

这次外来入侵.对英语的形成起了十分关键的作用。

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属古代日耳曼人。

分市在北欧日德兰半岛、丹麦诸岛、德国西北沿海一带。

在罗马帝国时期,他们往往统称为“蛮族部落”。

他们从事畜牧和狩猎,过着半游牧的生活,且很早就知道农耕。

他们的土地是氏族的公有财产,农业经营带有原始的流动性质。

随着社会的发展,氏族公社逐渐解体,出现了氏族贵族和军事首领。

他们的财富和权势在频繁的掠夺中剧增。

军事首领名义上是由民众大会推选产生的,实际上都出于同一家族。

恩格斯曾把这种氏族部落的管理制度称作军事民主制;他这样写道:“其所以称为军事民主制,是因为战争以及进行战争的组织现在已成为民族生活的正常职能。

邻人的财富刺激了各民族的贪欲。

这些民族把获得财富看成是最重要的生活目的之一。

他们是野蛮人。

进行掠夺在他们看来是比进行创造性劳动更容易,甚至更荣誉的事情。

以前进行战争,只是为了对侵犯进行报复,或者是为了扩大已经感到不够的领上;观在进行战争,则纯粹是为了掠夺,战争成为经常的职业了。

“ 这些所谓的‘蛮族”,在摧毁当时罗马帝国的奴隶制,以及推动西欧封建制度的诞生过程中,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

征服不列颠后,盎格鲁人主要占领了洪伯河(the Humber)以北地区;撒克逊人主要占领了泰晤士河以南地区;朱特人主要盘踞在英格兰东南端的肯特(Kent) 和南汉普郡(Southern Hampshire);以及位于英格兰之南、靠近今天的朴次茅斯(Portsmouth)的怀特岛(the Isle of Wight),形成许多小国。

公元七世纪初,这些小园合并为七个王国:南部有撒克逊人的威塞克斯(Wessex)、萨塞克斯(Sussex)和埃塞克斯(Essex);东北部和中部有盎格鲁人的梅尔西亚(Mercia)、诺森伯里亚(Northumbria),和东盎格里亚(East Anglia);东南部有朱特人的肯特(Kent)王国。

各国竞相争雄,达两百年之久;在英国历史上称为“七国时代”(the Anglo-Saxon Heptarchy)。

这三个日耳曼部族虽然有各自的方言,但这些方言均属低地西日耳曼语(Low West Germanic)。

有许多共同之处.因此三个部落在语言方面基本上是相通的。

他们都使用一种叫做茹尼克(Runic)的文字。

这种文字是古代日耳曼各民族通用的文字.它的字母主要由直线组成,以便于刻在木头或石块上,是一种由古希腊语和拉丁语发展起来的北欧碑文字。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逐渐形成统一的英吉利民族.他们各自使用的方言也逐渐溶合,出现了一种新的语言枣盎格鲁撒克逊语(Anglo-Saxon)。

这就是古英语。

它是在特定的地理和历史环境中,经过一系列民族迁移与征服的过程所形成的。

那么English和England的名称是如何来的呢

原来,凯尔特人将征服他们的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习惯地统称为Saxons(撒克逊人)。

早期拉丁语学者仿照凯尔特人的习惯.也将这三个日耳曼部族称作Saxones.并将他们征服的不列颠称作Saxonia。

到了公元七世纪. 由于用森伯利亚王国和梅尔西亚王国在政治上和文化上的影响剧增,而在这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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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0...

谁有关于好习惯伴我行的格言

急用

习惯就是习惯,谁也不能将其扔出窗外,只能一步一步地引下楼。

—— 马克·吐温 ●总以某种固定方式行事,人便能养成习惯(亚里士多德) ●坏习惯是在不知不觉中形成的(奥维德) ●习惯是在习惯中养成的(普劳图斯) ●大事使我们惊讶,小事使我们沮丧,久而久之,我们对这二者 都会习以为常(拉布吕耶尔) ●根深蒂固的恶习决非一朝一夕就能养成的(玉外纳) ●习惯实际上已成为天性的一部分(亚里士多德) ●习惯能造就第二天性(西塞罗) ●习惯比天性更顽固(昆图斯) ●是否真有幸福并非取决于天性,而是取决于人的习惯----(爱比克泰德) ●习惯成自然 ●思想(且不论好坏与否)行为习惯,这就是人生的规律 ----(特赖因) ●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有什么样的行为,就有什么样的习惯;有什么样的习惯,就有什么样的性格;有什么样的性格,就有什么样的命运(查·艾霍尔) ●习惯是行为的女儿,不过女儿反过来养育母亲,并按母亲的模样生下自己的女儿,不过更漂亮,更幸运了(杰·泰勒) ●习惯是社会的巨大的飞轮和最可贵的维护者(威·詹姆斯) ●美德大多存在于良好的习惯中(佩利) ●在日常事物的自理中,一盎司习惯抵得上一磅智慧----(托·布·里德) ●习惯的力量是巨大的(西寒罗) ●任何事物都不及习惯那么神通广大(奥维德) ●习惯就是一切甚至爱情中也是如此(沃维纳格) ●习惯这始,哪蛛丝,习惯之后,如绳索 ●习惯使社会阶层自行分开,不相混杂(威·詹姆斯) ●当你开始依照习惯行事,你的进取精神就会因此而丧失----(乌纳穆诺) ●习惯支配着那些不善于思考的人们(华兹华斯) ●许多富有创见的人并没有想到这一点他们被习惯引入歧途----(济慈) ●人喜爱习惯,因为造它的就是自己(爱尔兰) 成的啊----(忒壬斯) ●讨饭三年懒做官(日本) ●拴惯了的狗,不能带去打猎(柯尔克孜族) ●习惯要靠习惯来征服(坎普滕的托马斯) ●一个钉子挤掉另一个钉子,习惯要由习惯来取代(伊拉斯谟) ●人应该支配习惯,而决不能让习惯支配自己----(奥斯特洛夫斯基) ●乍富不知新受用,乍贫难改旧家风 ●以为一个曾以某种方式完成某种行为的人不会再作出相同的举动,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一种误解。

只要干过,就一定会再干,实际上他早已干过了(切萨雷·帕韦泽) ●一个人如果每年根除一种恶习,那么他用不了多久就成为十全十美的人(坎普滕的托马斯) ●在克服恶习上,迟做总比不做强(利德益特) ●坏习惯像饼子,碎了比保存起来好(英国) 虽然不是原创,也是辛苦找到的,请给个100%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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