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人尊重对方的隐私权到什么程度呢
比如男生看到他的女朋友可能因为什么事情不太开心,也不会问的吗
爱护女生的男人都会很体贴的问一下“What's wrong
”女友要是愿意分享心事,他会和你共同分担,但是要是只是女生自己的生活问题,一般给出建议就是了,更多的是陪伴在女生身边。
如果女生觉得自己能独立解决,他一般不会多问下去,这就是尊重了。
外国为什么注重家庭成员间的隐私权
兄弟姐妹则一律直 呼。
有时也会听到哥哥弟弟妹们为Sis。
对爸爸妈妈的统称grandparents。
实在需要说明时,可以说 paternal\\\/maternal grandparents 或grandparents on my mother's side\\\/on my father's side。
另外,常听人称祖母为Nana,同中文的“奶奶”很接近,据说是来自“奶妈”“保姆”(Nanny)一词。
结婚以后,有的家庭鼓励夫妻双方称对方的父母为父母,而有些父母则更愿意让女婿、儿媳直呼其名。
据说,这跟家庭的“阶层”有关:一般蓝领阶层家庭似乎愿意让女婿、儿媳称父母;而白领家庭则更愿意保持一定距离。
对父母的兄弟姐妹的孩子们,一概称Cousin,属于first cousin。
而second cousin 是指远房堂兄弟姐妹或远房表兄弟姐妹(即父母的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同属一个曾祖父母的血缘关系。
不管多复杂的关系,在美语里,也只能说 “This is my second cousin. 对父母的兄弟姐妹,称Uncle 和Aunt。
后面一般都带上他们的名字,比如 Uncle Jim 或Aunt Betty 等。
所以,在美国,别指望同事和朋友的孩子们经常叫你“叔叔、阿姨”。
中国跟美国在有些文化及社会差异上是根深蒂固的,下文提出我观察到的一些例子。
笔者在这里要强调这些观是一般性的,当然仍有个别之变易。
一、个人主义: 美国人相当崇尚个人主义,东方社会(当然包括中国人)则强调家族及阶级层次。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及有影响力的分别,下之中有数点跟它也有关联。
美国人崇尚个人特质的例子很多,父母较少伸手干预子女的发展。
二、隐私权: 美国人通常很尊重别人的隐私。
就是知己之间也很少问到别人太“切身”的问题,例如年龄、薪水,及婚姻状况等。
也应当少谈论第三者的事情。
不请自来的访客(包括父亲)是绝对不受欢迎的。
三、不拘礼: 美国人在衣着娱乐方面,都比较随便。
最重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都比较不拘礼,即使双方在年纪上或地位上有很大分别也不例外。
这方面的例子多不胜数,例如很 多学生对教授,及晚辈对老人家都直接称呼first name 可见一斑。
这种“越代”,“越身份”的不拘礼表现,在很多东方人眼中则认为是失礼的行为。
四、开放与直接: 美国人是相当开放和直接的,尤其在专业的讨论,往往秉持着不同意见而争论(注意:是争论,不是拍桌子,摔麦克风的吵架)。
相反地,东方人往往不会直接冲突,而是婉转地透地位比较高的第三者来疏通。
五、独立性: 美国人通常较不喜欢依靠别人,甚至父母的帮忙也不一定乐于接受,而父母亦鼓励子女早早离家,独立的生活与发展。
我国青少年在这方面就发展得较慢。
对留学生来 说,要注意到指导教授非常重视研究生能够独立做研究的能力。
而对英文不灵光的留学生来说,当你向美国人借笔记时如被拒绝,不一定表示他们讨厌你,极有可能 是他们将心比心,认为你应该独立而已。
六、竞争性: 美国社会的发展依靠竞争来作为推动力。
“Work hard, play hard”是大部份人的作风。
他们在言语争辩时都喜欢压倒对手,这种“getting the last word in”的作风当然是竞争性的一种表现。
他们的竞争挑战精神也显露在体育比赛方面,即使是他们所谓的“playing for fun”时也是蛮认真的。
一般美国人对于捧一个球队都十分狂热,往往藉此发泄情绪。
例如校队比赛时校警常常要检查进场的观众,不让他们带酒进场。
球赛比赛 时,观众都喧哗冲天,往往乱抛东西。
有些助兴表演也有点莫名其妙,例如有一招是将一个女啦啦队员,从观众席的底层抛起,一级级的人将她接着又再抛上去,直 到最高层又再抛下来;偶然也有失手受伤的事情发生。
笔者也算是球迷,但都是在家看电视,免得在现场活受罪。
而且要算准时间,当球赛完时避免走在路上,因为 球迷在赢时欢天喜地(如果你看到开车的人在乱按喇叭,你不用听报告就知道赢球),输时沮丧愤怒,两种结果都是疯狂毕露。
有些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更常做些奇怪 的事。
有一点要强调的是,如果不是在发泄情况下,绝大部份的美国人都是很守规矩,不骚扰别人的。
七、公众场合应有的礼数: 美国人通常 都能尊重别人的安宁。
在歌剧院不用说,就是在戏院也都能噤声欣赏。
在餐厅吃饭时的交谈声音也相当低,跟这里有划拳斗酒的吵闹大不相同。
排队时都很守秩序, 插队是不被接受的,蜂拥上车的事情绝无仅有。
开车的人通常很守交通规则,例如在夜深无人时也不闯红灯,尊重行人,让路人先过马路等。
来自较不遵守交通规则 国家的留美学生尤其要特别小心。
八、朋友模式: 美国人口中的朋友定义比较广泛,而且有区隔性;譬如说工作上的朋友,打球的朋友,学校 的朋友,喝酒的朋友等等。
另外美国地大,人口流动性也高,而且朋友之间绝少吐露私人的事情,所以友情是比较“温水”性。
中国人的友情通常是“牵一发而动 全”,一言不合就尽量避免跟对方碰面,“起落”性比较大。
中国人友之间借钱是相当普遍的,而美国人朋友之间借钱是凤毛麟角的。
九、金钱的运用模式: 中国人通常做的预算都比较保守,而美国的预算则比较接近“极限”,而且往往有消费超过预算的倾向(跟美国会大量使用信用卡也有关系)。
美国人很舍得买东西,尤其是在房及汽车上,对于吃喝方面,尤其是请客,则比较“犹太”;而中国人则比较舍得花钱在请客方面。
十、世界观: 可能因为美国多年来的兴盛及教育重点在某方面仍有颇,美国人相当“本国中心”。
对于别国的认识十分肤浅。
美国人世界地理的无知是令美国国家地理学会 (National Geographic Society)十分痛心的事情。
在美国流传一个笑话:东北部的某一个州的某居民写信去州政府询问关于 New Mexico 的情形,答复居然是关于别国的情不大熟悉,无可奉告。
在这方面,我国留学生较有优势,可以在适场合纠正他们错误的观念,同时也适宜地显露自己 的才华。
1 New Year's Day(新年) 15 Martin Luther King Jr.'s Birthday 19 Martin Luther King Jr.'s Birthday Observed 12 Lincoln's Birthday 14 Valentine's Day (情人节) 16 President's Day 22 Washington's Birthday 25 Ash Wednesday 8 International Women's Day(国际妇女节) 17 St. Patrick's Day 1 April Fools Day (愚人节) 5 Palm Sunday 10 Good Friday Arbor Day (植树节) 11 Passover 12 Easter (复活节) 17 Orthodox Holy Friday 19 Orthodox Easter 22 Secretaries Day 22 Earth Day 6 Nurses'Day 7 National Day of Prayer 10 Mother's Day (母亲节) 16 Armed Forces Day 25 Memorial Day Observed 30 Memorial Day 14 Flag Day (美国国旗纪念日) 21 Father's Day 4 Independence Day (美国独立日) 2 Friendship Day 7 Labor Day Grandparents Day 17 Citizenship Day 21 Rosh Hashanah 30 Yom Kippur 11 National Children's Day 12 Columbus Day 16 National Boss Day 17 Sweetest Day 24 United Nations Day 31 Halloween (万圣节前夜) 3 Election Day 11 Veterans Day (退伍军人节) 26 Thanksgiving 14 First Day of Hanukkah 25 Christmas (圣诞节) 26 First Day of Kwanzaa 公 历一年有12 个月,但不少人并不知道12 个月的英语名称的来历。
公历起源于古罗马历法。
罗马的英语原来只有10 个月,古罗马皇帝决定增加两个月放在年尾,后来朱里斯*撒大帝把这两个月移到年初,成为1 月、2 月,原来的1 月、2 月便成了3 月、4 月,依次类推。
这就是 今天世界沿用的公历。
January——1 月 在罗马传说中,有一位名叫雅努斯的守护神,生有先后两副脸,一副回顾过去,一副要眺望未来。
人们认为选择他的名字作为除旧迎新的第一个月月名,很有意义。
英语1 月January,便是由这位守护神的拉丁文名字January 演变而来的。
February——2 月 每年2 月初,罗马人民都要杀牲饮酒,欢庆菲勃卢姆节。
这一天,人们常用一种牛、草制成的名叫Februa 的鞭子,抽打不育的妇女,以求怀孕生子。
这一天,人们还 要忏悔自己过去一年的罪过,洗刷自己的灵魂,求得神明的饶恕,使自己成为一个贞洁的人。
英语2 月February,便是由拉丁文Februar-ius (即菲勃卢姆节)演变而来。
March-----3 月 3 月,原是罗马旧历法的1 月,新年的开始。
凯撒大帝改革历法后,原来的1 月变成3 月,但罗马人仍然把3 月看做是一年的开始。
另外,按照传统习惯,3 月是每年出征远战的季节。
为了纪念战神玛尔斯,人们便把这位战神的拉丁名字作为3 月的月名。
英语3 月 March,便是由这位战神的名字演变而来的。
April——4 月 罗马的4 月,正是大地回春.鲜花初绽的美好季节。
英文4 月April 便由拉丁文April(即开花的日子)演变而来。
May——5 月 罗马神话中的女神玛雅,专门司管春天和生命。
为了纪念这位女神,罗马人便用她的名字——拉丁文Maius 命名5 月,英文5 月May 便由这位女神的名字演变而来。
June——6 月 罗马神话中的裘诺,是众神之王,又是司管生育和保护妇女的神。
古罗马对她十分崇敬,便把6 月奉献给她,以她的名字——拉丁文Junius 来命名6 月。
英语6 月June 便由这位女神的名字演变而来。
也有学者认为,Junius 可能是个代拉丁家族中一个显赫贵族的姓氏。
July——7 月 罗马统治者朱里斯*凯撒大帝被刺死后,著名的罗马将军马克*按东尼建议将凯撒大帝诞生的7 月,用凯撒的名字——拉丁文Julius(即朱里斯)命名之。
这一建议得到了元老院的通过。
英语7 月July 由此演变而来。
August——8 月 朱里斯*凯撒死后,由他的甥孙屋大维续任罗马皇帝。
为了和凯撒齐名,他也想用自己的名字来命名一个月份。
他的生日在9 月,但他选定8 月。
因为他登基后,罗马 元老院在8 月授予他Augustus(奥古斯都)的尊号。
于是,他决定用这个尊号来命名8 月。
原来8 月比7 月少一天,为了和凯撒平起平坐,他又决定从2 月中抽出一天 加在8 月上。
从此,2 月便少了一天。
英语8 月August 便由这位皇帝的拉丁语尊号演变而来。
September——9 月 老历法的7 月,正是凯撒大帝改革历法后的9 月,拉丁文Septem 是7 月的意思。
虽然历法改革了,但人们仍袭用旧名称来称呼9 月。
英语9 月September,便由此演变而来。
October——10 月 英语10 月,来自拉丁文Octo,即8的意思。
它和上面讲的9 月一样,历法改了,称呼仍然沿用未变。
November——11 月 罗马皇帝奥古斯都和凯撒都有了自己名字命名的月份,罗马市民和元老院要求当时的罗马皇帝梯比里乌斯用其名命名11 月。
但梯比里乌斯没有同意,他明智地对大家 说,如果罗马每个皇帝都用自己的名字来命名月份,那么出现了第13 个皇帝怎么办
于是,11 月仍然保留着旧称 Novem,即拉丁文9的意思。
英语11 月November 便由此演变而来。
December——12 月 罗马皇帝琉西乌斯要把一年中最后一个月用他情妇的Amagonius的名字来命名,但遭但元老院的反对。
于是,12 月仍然沿用旧名Decem,即拉丁文10的意思。
英语12 月December,便由此演变而来。
差不多吧,外国人之间是以一种平等的方式来相处的,不会像中国人有辈分之分,和长辈之间就存在一种障碍,一种代沟,你对长辈只能是毕恭毕敬的,不能像对朋友一样打闹嬉戏,外国人他们家庭之间的相处就和我们不一样,他们会看重孩子的意见,是一种平等的模式,不存在因为辈分关系而出现障碍人类的关系的复杂程度有时无法理解,由于地域之间的差异,中西方的人际关系的差异也就显而易见。
一般而言,西方的人际关系以个人为主。
西方人认为,社会是按照社会契约组成,个人自由独立。
当然,自由和平等从来就是无法根本解决的两个问题,其两者间,任何一方的强势都会一起另一方的矛盾突出,西方的自由并非真正的自由,或是其平等同样是不可苟同,因此,人人的自由是建立在保证自由得以进行的保障--繁杂的法律--的基础上,从而西方人的人际基础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由、平等、独立。
中国的人际关系以社会伦理为基础的,中国人认为社会固然由个人所构成,但是个人却很难离开社会而生存,个人的自由实际上必须依附在对社会伦理的遵循上的基础上。
人与人的互动,法律并不能起着一个根本性的作用(再次想到中国的法律现代化的问题,关于法律制定的现代化客观要求与中国实情之间的调和)。
人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衡情论理,以伦理来弥补法律的不足,才是我们的人际基础。
中西方人情关系,主要表现在家庭,朋友,同事与同事,或同事与上司之间.....他们之间是不同的人情关系,但可能由不同的本质思想造成的差异。
今日社会往往强调多元文化脉络下的不同影响。
事实上,随着科技不断进步,媒体信息的传播,交通工具的发达,“地球村”的概念由此产生。
然而,中西文化仍各有其主要思想与不同的传统价值观,在家庭中的人际关系发展过程中,就出现了明显的差异。
下列五个层面来做比较,说明中西之间的差异所在:1、西方家庭强调个人利益,中国重视家庭整体的福祉。
2、西方家长只照顾子女到成人,中国家长往往会照顾其一生。
3、西方家长尊重子女的自由选择,中国家长则经常替孩子决定一切。
4、西方家人之间拥有个别隐私,中国家庭成员间几乎是无个人空间。
5、西方家庭强调夫妻关系,中国家庭则较重视亲子伦理。
中国社会以“父子关系”为主轴,父子关系是尊卑的,子不可逾越父。
父子关系比较有“包容性”。
西方重视的“夫妻关系”,不是尊卑的,基本上,它是具有“排他性”,也就是所谓的“专偶制”,容不得第三者,所以一旦夫妻感情不佳,就比较可能终止关系。
中国人与西方人的家庭观念或许在于混和家庭与核心家庭的的差异,中国人重视人脉,其亲属认同范围远比西方人大。
中国人谈家庭,常包括祖父母、叔伯等在内;西方人则通常指自己的核心家庭成员。
相比之下,中国人的家人关系就显得复杂多了。
现实生活中,常有人这样评论:中国人心肠好,人情味浓;西方人刻薄,人情味谈。
对西方人会餐,各付各的款;乘车,各买各的票,不像中国人那样抢着付款、买票,而感到不可思议。
以中国人传统思维定势和文化价值取向去评价西方人行为方式是失之偏颇的。
在待客之道上。
美国人更看着做客之道而不是待客之道上。
对于待客,热情,让人有回家的感觉就好了。
习惯上,要事先告诉客人除了他还会有哪些人要来。
另外,应该问客人有哪些菜不吃,如宗教上的忌讳等。
反过来,做一个客人的规矩要比接待客人要多。
客人要准时到,不能太早也不能太迟。
一般的情况下,要带点东西,如酒或水果等。
作为客人,在没有上菜或吃饭后,应该问主人“我能帮什么忙”有时,主人真的会允许你收拾桌子或洗盘子呢。
这是很亲切的表示。
劝酒在美国是不存在的。
在同事与上司相处中,中国人所重视的彼此对待,就是说:你对我好,我没有理由对你不好;你对我不好,我也不会对你好。
中国人会将心比心,投桃报李,这与权利义务没有任何关系。
在西方的企业里,上下级之间也只是权利义务关系,你是我的上级,我就会按照规定向你报告。
中国人却不这样,你虽然是我的上司,但我不认同你的时候,我就不会向你报告,你要是强迫我报告,我就会敷衍了事。
西方人重视法律,中国人重视道德。
西方的法律规定很明确,而且执行得很严格,完全没有人情可言,也没有任何弹性。
从理论上讲,法律不应该有弹性,但是没有一点弹性的法律在中国很难执行。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不是靠法律约束的民族。
古时候,法律的效力是有限的,虽然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这只是理想状态,实际上很少这样执行,多数是“刑不上大夫”。
在民间故事中,即便是包公这种刚正不阿的典范,也只是“打龙袍”而不是打皇帝。
中国人一般不遵从什么戒律,但是提倡典范,重视道德。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大位有德者居之”。
“八荣八耻”同样是道德劝说,并没有立法,强制国民执行。
道德是看不见的约束力,而法律是看得见的约束力。
一个中国人,如果不讲良心道德的话,是很难在中国生存发展的。
中国人不重视有形的东西,凡是有形的东西,对中国人来说,迟早都会变成形式化的东西。
我们只靠无形的东西彼此约束,约束别人,也约束自己。
需要交纳,具体费用参考如下夫妻之间也存在隐私权的。
现在法律中并没有明文列举哪些算是隐私,所以通俗的讲:只要你不愿意被人家知道的都算是你的隐私。
所以夫妻间各自的隐私权也是独立存在的。
当然,如果夫妻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大家更注重的并不是法律层面,而更多的是道德层面。
夫妻间还是要相互尊重啊。
严格意义上说,夫妻之间应该有隐私权,这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
一、所谓隐私,就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只能公开于有保密义务的人)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你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知情权(the right to know)是指一个人有权知道他应当知道的事情的权利。
学术界对于知情权的性质尚无定论,许多人将知情权作为人权的一种。
但夫妻之间的知情权(以下简称夫妻知情权)与平常所谈的知情权有所区别,它是指配偶之间基于夫妻关系而享有的相互知悉对方一定范围内的个人信息的权利,应属于配偶权的范围之内。
作为最为紧密的姻亲,夫妻关系仍是目前社会最基本的家庭关系,为了保证夫妻关系的存在和稳定,夫妻之间需要互相有一定程度的知情,而且这种知情应当达到相当深刻的程度。
这种知情是双方当然享有的权利,虽然法律并没有对此予以明文规定。
夫妻知情权的范围应当包括很多方面,例如对方的家庭状况、财产状况、个人喜好、生活经历、身体情况等。
如果我们认为夫妻关系是以爱情为基础的话,那么此范围中最为重要的或最为核心的,应当是相互之间对夫妻感情的忠实情况,即双方对忠实义务的履行情况。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负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对这一规定有两种解释:广义上的忠实义务应当包括夫妻感情相互忠实、夫妻性生活相互忠实、对家庭负责、对对方予以照顾和扶养、不得为第三人利益牺牲和损害配偶另一方的利益、婚内财产共同享有等方面;狭义上的忠实义务或称贞操忠实义务,仅意味着配偶性生活的排他专属义务。
狭义上的忠实义务是夫妻关系所以区别其它身份关系的根本性标志。
基于此原因,本文中将仅仅讨论夫妻在狭义的忠实义务方面的知情权。
应该指出的是,法律不能管束个人的思想,平常所说的“婚外情”或“婚外恋”,如果一方仅仅和第三方有内心感情上的恋情,而没有为性行为或者其它过于亲密的不合适行为,法律对此是无能为力的;只有出现了与第三方的婚外性行为或其它过于亲密的行为例如亲吻、拥抱等,即我们俗称的“越轨“,才能说过错方违背了法律意义上的忠实义务。
婚姻是男女两性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并为当时的法律所确认的两性之结合,它具有法律意义。
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互为配偶,基于配偶身份关系的权利义务也随之而产生,配偶权是身份权的一种,具有专属性,它应包括配偶姓名权、同居权、忠实请求权、互相协作权、日常家事代理权等其它权利。
婚后,夫妻一方虽然不是对方的财产,但并不意味着他(她)就是自己身体的绝对所有者,拥有不受限制的绝对性自由,相反,一方仍然需要对另一方保持性的忠诚。
结婚就意味着双方在法律上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夫妻双方同时相对失去了自由支配其自己身体的权利,也不能随意到婚外去寻找肉体的快感,更不允许第三者的介入,因为夫妻双方相对拥有对方身体的所有权、同居权以及对忠诚的维护权,“事实上,现代婚姻是一种配偶身体的‘双向私有制’,丈夫和妻子互为所有者和被所有者,它为配偶双方设定了相互占有对方身体和性的权利,这种‘双向占有的权利’在婚姻法里被表述为‘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而婚内的权利义务在婚外则可被置换为‘配偶的身体和性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以及‘不得侵犯他人所有的身体和性的义务’”。
[20]所以,现代婚姻中的男女平等并不意味着配偶婚外的性绝对自由。
夫妻双方除了拥有自己的身体以外,又相对拥有对方的身体和性。
这在我国《婚姻法》体现为:“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
”而广义的婚外恋是指已婚夫妇与配偶之外的异性间的恋爱乃至同居、重婚行为。
可见婚外恋有多种表现形式。
如果仅仅是精神上的恋爱,而没有婚外性行为,配偶一方是否有知情权,比如,配偶一方通过偶然的机会翻看了另一方的日记,在日记里发现,自己的配偶有婚外恋情,但日记里并没有关于任何婚外性行为的记录,在这种情况下,一方是否可以以日记本为证据向法院要求离婚或要求对方进行过错赔偿呢
或者是通过查看手机短信、通话记录了解上述情况
另外,配偶一方有充足理由相信对方有婚外情,而予以跟踪拍照或请所谓的“民间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这一类民间侦探机构予以调查取证,通过取得的证据照片足以证明配偶一方有婚外恋的,这类证据是否能得到法院的认定
这种取证方式是否侵犯了出轨一方以及第三者的隐私权
美国父母与孩子之间的隐私表现在哪
他们如很尊重孩子的隐私
孩子长大以后,比如女儿洗澡,母亲都是不可以随便看女儿裸体的。
不会问太多恋爱的事情,尤其是我们所谓的早恋,在她们看来很正常。
大学里家长没有权利去问老师自己孩子的成绩,因为孩子已经成年,而成绩则不公开给家长看的。
在斯诺登泄露美国监控用户隐私的行为后,美国当时追杀他时,他是怎么逃出美国的
美国没有追杀斯诺登,如果真的追杀他,他早就死了。
但是美国确实发布过通缉令追捕斯诺登,所以他跑到俄罗斯去申请避难,因为俄罗斯跟美国没有引渡协议。
在美国,房间是不是个人隐私的一部分
房间还差着,可以不止一个人在里面厕所是绝对的个人隐私的一部分厕所在美国人心中的位置比房间要重要多了
美国人对侵犯隐私权看的有多严重
美国是对隐私权保护制度最完善的国家之一,其通过宪法、单行法、专门法等各种途径加强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1967年美国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法》,公民由此可以查询、获取政府掌握的各种信息,但公民在拥有知情权的同时,政府也掌握着大量公民的个人信息,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侵犯个人隐私,大大扩张了损害隐私权的可能性。
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国会于1974年制定了《联邦隐私权法》,是一部专门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是美国隐私权法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该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时至今日,美国通过判例法、制定法以及州法建立起比较完备的隐私权法律保护体系。
美国隐私权保护有两个特点。
第一,美国隐私权性质是双重的,既是宪法上的权利,也是普通法上的权利。
其次,通过完善专门立法、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加强对隐私权的保护,为广泛领域的隐私保护提供了立法保障。
这是美国保护隐私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
1974年12月31日,美国国会通过的《隐私法》,另外联邦及一些州都分别制定了一系列保护隐私权的专门法律。
如《财务隐私权法》、《联邦电子通信隐私权法》等。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美国联邦政府及各州不断出台新法、升级老法,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从而使隐私权保护能紧跟时代步伐。
综上所述,美国对于公民的隐私权的保护,是非常注重和完善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满意的话还请采纳。
如果一起去美国面签时,其中一个人有比较大的隐私,那么签证官会提问吗
是的,因为美国人对自身的资料都不便对人说的,这也是隐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