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涂鸦是什么意思啊?
“涂鸦”一词,唐朝卢仝说子乱写乱画顽皮之行,典自《玉川子集.云添: 卢仝有个儿子叫添丁,喜欢乱涂乱写,常把卢仝的书册弄得又脏又乱。
卢仝因此写了一首诗:“忽来案上翻墨汁,涂抹诗书如老鸦。
”把儿子的顽皮和自己的无奈描写得唯妙唯肖。
后来,人们便从卢仝的诗句里得出“涂鸦”一词,流传至今。
Graffiti:我们俗称的涂鸦,也有希腊文的 “Graphein”。
最为认同的说法是graffiti起源于1966年美国的费城和宾夕法尼亚州(Pennsylvania)。
开始时, graffiti没有piece的概念, 只是简单的写tag等, 而这些graffiti writers(涂鸦者)的tag除了是自己的绰号还有自家门牌号之类,直到后期1971- 1974, 越来越多的writers开始在字型, 效果等上钻研. 80年代, writers在车上, 火车等不同表面上做graffiti, 墙不再是唯一介质了。
一直发展到现在, writers有更多方法和途径。
让人们认识他(她), Video Graf, cyber space等等…… 涂鸦艺术和嘻哈音乐一样都起源于纽约的布朗克斯区,布朗克斯(Bronx)是唯一一个和美国本土连在一起的街区,也是纽约最穷的街区。
自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这里就被黑人和来自中北美洲的拉丁裔居民所占领。
他们住在政府修建的设备简陋的贫民公寓里,外面是破败的街道和荒芜的杂草。
多年的贫穷生活使得黑人青少年极度崇拜金钱,当职业运动员是他们迅速致富的一条捷径。
那段时间布朗克斯区内不多的几块篮球场上经常可以看见一群群光着膀子的黑人小伙子在打篮球,许多人脖子上都带着指头粗的金项链。
对金钱的崇拜使得当众炫耀财富成为布朗克斯区的一种时尚。
当然也就有很多青少年做起了做起贩毒、老鸨等违法的行当。
做这些违法的事情很有可能被警察抓住,或被街头小混混盯上。
因此这些人纷纷组织起帮会来保护自己。
一时间布朗克斯涌现出无数黑社会组织,什么“原始骷髅”、“野蛮浪人”、“标枪队”、“皇家巫师”、“七皇冠”等等,不一而足。
当时很多年轻人为了寻找一种归属感而加入到各种帮派中。
在他们天真的想象中,帮派就像是李小龙电影里描写的那样,一伙人团结起来和对手打架,并在打架的过程中建立永恒的友谊。
那段时间整个布朗克斯到处可见涂写得歪歪扭扭的帮派符号,混杂着“厕所文学”似的猥亵图案。
美国报纸形容布朗克斯“就像一个原始人聚居地”。
难怪有人会把涂鸦和原始人联系在一起,因为人类最早的文字和绘画就是刻在墙上的,那些壁画是史前人类留下的唯一的文明记录。
可随着纸张的出现,壁画反倒成了不开化的标志。
尤其是当城市出现后,现代人似乎已经习惯了建筑物光洁的表面,任何图案都成了一种破坏,一种反文明的精神污染。
如果布朗克斯的壁画永远停留在帮派标签的时代,那后人恐怕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可是,几个有绘画天赋的人出于对简陋的帮派标签的不满,开始自己设计新标签,从此,这些帮派符号变得好看起来。
再后来,一批富有造反精神的非帮派画家终于意识到,墙是世界上最便宜、最实用的画布,他们开始行动了。
从此,一种新的艺术形式——“涂鸦”(Graffiti)诞生了。
真正意义上的涂鸦艺术家大多数都和帮派无关,他们都是来自底层的穷人,喷漆罐和颜料都是从商店里偷来的。
他们都是一些有想法的人,从此纽约的墙上出现了警世格言。
他们都是一些有才华的人,许多绘画方面的新鲜笔法(尤其是美术字体)由此出现。
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是一群极富表达欲望的人,他们没有报酬,心甘情愿地常年出没在纽约的黑夜里,为的只是让行人看一眼自己的作品。
为了和帮派的“贴标签者”,以及头脑简单的涂鸦者划清界限,他们把自己叫做“作家”(Writer),而不是“画家”(Painter)。
为了不让警察抓住,也为了给自己的作品增添一种神秘的色彩,这些“作家”都给自己设计了一个签名。
他们的签名大都是一个简单的单词,加一个数字后缀。
第一个被报纸提及的“作家”名叫“Taki 183”,那篇文章出现在1971年的《纽约时报》上。
主角真名叫做德米特利斯(Demitrius),Taki是德米特利斯的希腊文简称,183是他居住的街道的名字。
那篇报道是第一篇比较严肃的讨论涂鸦文化的文章。
很快,涂鸦者们就不满足于静止不动的墙了,他们打起了地铁车厢的主意。
纽约有着世界上最发达的地铁系统,铁轨像街道一样遍及整个纽约市。
那时,上早班的纽约居民经常会惊讶地发现,昨晚还好好的地铁车厢突然变成了一个流动的涂鸦展览会,上面画满了五颜六色的图案。
那些字母都好像是一个个气泡,充满了动感。
最绝的是,换了一趟车,居然还是一样的图案
于是,他们记住了一个签名:Phase 2。
这个Phase 2是70年代初期最有名的涂鸦画家,他原名叫隆尼伍德(Lonny Wood),毕业于布朗克斯区克林顿中学。
这个中学曾是早期涂鸦画家开会的地方,离这里不远就是纽约交通局的停车场,报废的地铁车厢就囤积在那里。
因此那个停车场成了他们练手的地方。
伍德是个黑人,极富才华。
他创造的“气泡字母”是布朗克斯涂鸦风格的最佳代表,被誉为是涂鸦界的迈尔斯戴维斯(Miles Davis,著名的爵士小号手)。
继Phase 2之后,纽约的涂鸦又经历了多次风格转变,出现了三维字母,列车动画(一系列人物动画,地铁列车开起来之后人物就活动起来)等一系列新创意。
一批有才华的涂鸦画家成了明星,比如SUPER KOOL 223、El Marko174、Staff 161、Cliff 159、Flint 707等等。
当时的纽约市长林赛对此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因为混乱的纽约市有许多远比涂鸦更重要的事情等着他处理。
市政府的放任自流是涂鸦,乃至整个嘻哈文化得以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
纽约的所谓“上流”艺术家多次试图把涂鸦据为己有。
几个画商曾经于1973年在曼哈顿的SoHo区举办过一次大型涂鸦画展,吸引了众多媒体的关注。
他们让涂鸦画家把作品画在画布上,放在展厅内标价出售。
结果可想而知,展览遭到了评论家们的蔑视。
那几个画商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只有那些画在公寓的墙上或者地铁车厢外的作品才是真正的涂鸦。
后来,一个名叫福莱迪(Freddie)的人把一批涂鸦画家组织起来,到位于纽约下城的朋克摇滚俱乐部里进行推销,获得了一定的成功。
他手下的一个名叫萨莫(Samo)的涂鸦画家以其出色的技巧和个人魅力赢得了很大的知名度。
这个出身布鲁克林区的画家真名叫做让-米歇尔巴斯奎(Jean-Michel Basquiat),此人无论是在涂鸦领域,还是在画布上作画,以及后来的立体雕塑,都取得了傲人的成绩。
更重要的是,他本人一直过着波西米亚式的生活,是一个活着的涂鸦作品。
一部以他为背景的记录片《纽约垮掉派电影》(New York Beat Movie)真实地记录了他一天的生活,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资料。
可惜的是1988年巴斯奎死于吸毒过量。
后人经常把他同摇滚界的元老,吉米亨德理克斯相比。
经过这一次短暂的复兴之后,涂鸦便在美国销声匿迹了。
政府日趋严格的管理让涂鸦者们心惊胆战,广告商们对涂鸦技巧的模仿则让涂鸦者们彻底失去了动力。
但是,在世界其它一些管理松懈的城市,涂鸦至今方兴未艾。
1989年的那次实况转播让许多人第一次欣赏了柏林墙上的涂鸦杰作。
无论是欧洲的马德里还是南美的布宜诺斯艾利斯,直到今天仍能在大街上和地铁站里见到涂鸦家们的作品。
朋克风格的特征,在服装设计中是怎样表现得
朋克风格 追溯流行可以发现,近代以前,服装的流行主要是由上层王室和贵族阶级所引领,他们的穿着决定着当时的时尚;随着民主日益深入人心,大众消费和成衣业的兴起,传统意义上的流行方式发生了改变,而朋克风格就是从下到上流行方式的一个典型代表。
二战后上世纪70年代中期,在经济不景气和特殊的社会政治背景下的英国社会下层的青年人中间,产生了由失业者和辍学的学生组成的反传统主义的“工人阶级亚文化”群体———朋克集团(Punk)。
他们用自己特立独行的装束风格彰显自己,表明其与主流文化及其他的青年亚文化圈的不同。
他们拒绝权威,提倡消除阶级,崇尚“性和颠覆”,其影响的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音乐,更是一种对时尚和时髦的抗拒和反叛,由此产生了一种服装的流行风格———朋克风格(PunkStyle)。
他们主张DIY(doityourself),把廉价服装和布料进行再造加工,使服装呈现出一种新的粗糙的风格。
他们喜欢用狗链做装饰品,穿着开线或故意撕破弄脏的带着特大号安全别针的衣服,磨损的衣边、印有粗俗的字眼、暴力或色情的图案、鱼网似的长统丝袜、马丁博士靴(DocMartensfootwear)……发型也是朋克造型的焦点之一,他们把头发尽可能地弄成很高,染着各式各样的颜色,像莫希干人(北美印第安人的一个分支)的发型。
涂黑眼圈,画猫眼妆,烟熏妆,暗色调的的口红,在耳朵、鼻子、脸颊和嘴唇等部位用安全别针和撞钉穿孔,在身上绘制文身,表现得十分另类,用种种方式来反对传统社会。
这些在我们今天的流行时尚中看似正常的装束在那时却显得十分反常。
朋克一族发展到后来开始流行穿鼻钉、舌钉等,穿黑色T恤或黑色有风帽的运动衫、牛仔裤、廉价的平底鞋等,并流行小装饰,服装上有印有不同图案和文字的各式各样的logo,以此来表达他们的内心感受,从不被大众时尚潮流所左右。
到了20世纪末21世纪初,一种混合了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新的朋克样式出现了,身着Converse、All-Stars等牌子的鞋子,格子花呢的裤子、紧身T恤、镶有撞钉的皮带、有弹性的露指手套、颜色鲜艳的运动夹克……所有的一切都被大众借鉴和模仿而成为流行,从而影响至今。
朋克作为一种服装风格,真正的成功是在维维安·维斯特伍德(VivienneWestwood)那里,她被认为是20世纪最有创新精神的设计师之一,她的创作手法丰富多变,在设计中常引入亚文化和朋克的一些元素,而被公认为“朋克之母”。
通过设计,她向时装界的传统服饰挑战,冲击传统服装美学;而恰恰就是这种对传统时装和传统美的藐视和摒弃,却使这种反时髦反时尚的样式成为一种新的风格和时尚,由此朋克服装风格得以声名远扬,成为一种风格。
时至今日,其魅力依旧不减。
同时代还有一名叫赞德拉·罗德斯(ZandraRhodes)的英国女性服装设计师对朋克服装进行了改良,并吸取了朋克风格的一些元素运用在她的服装设计中,通过运用一些明亮的颜色,使朋克风格呈现出精致而且优雅的风格,更多地得到富人和名人的接受与认同,而朋克最初具有冲击力的风格少了很多。
她用金制的安全别针和金链子连接和装饰服装的边缘和一些小的部位和故意撕裂的破洞,再在这些精心撕裂的破洞边缘用金线缝制,装饰上精美的刺绣。
早期的朋克风格经过后期的取舍加工从而成为时尚流行中的一种元素,范思哲(Versace)品牌也在女装中使用了大号安全别针做装饰。
如影星莉兹·赫莉(LizHurley)在影片《四个人的婚礼和一个人的葬礼》中,就穿着系有金制安全别针的一套棉质薄纱和卢勒克司织物(Lurex)制成的范思哲(Versace)黑色紧身晚礼服。
朋克风格的出现在当时本是反时尚和反保守的,而今朋克独有的风格和式样已经汇入主流的设计理念中,变得如此平常。
朋克风格甚至成为高级时装的设计灵感源,主流时尚和街头风格之间相互影响,时装设计师们把朋克服装的不同元素运用于设计中,为服饰潮流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
在2001年法国巴黎春夏时装周上,JohnGalliano为ChristianDior设计的春夏系列运用迷彩图案,并与塑胶、皮革、牛仔布或印花丝绸、传统格花呢等对比组合,将朋克风格和街头元素结合。
同样在2003年法国巴黎秋冬时装周上,加里亚诺也在服饰里加入了punk及一些街头风格。
在维维安·维斯特伍德的发布会上经常运用涂鸦、错位等大量元素也是对朋克精神的诠释。
现在一些时尚的年轻人染发、画着各式各样的烟熏妆,身上文身,做着各种头型,比如贝克汉姆般的“莫希干”头,或穿几个甚至一排耳洞,穿上金属小环,手腕上套着粗粗细细的金属手镯、骷髅等各种怪模怪样的戒指,脖子上围着金属项圈,穿着黑色的背心……其实这些都是朋克文化的一部分;还有的自己在服装上缝坠一些饰物,对服装进行再加工,这也是受到朋克DIY主张的影响。
在21世纪,带有独特风格的青年亚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时尚的源头之一。
Punk和Hip-Hop以及另外一些亚文化风格相互融合,被越来越多的当代年轻人所接纳和吸收,朋克的形象已经广泛流通于全世界,当代青年的着装风格中多多少少流露着punk风格的影响。
朋克文化与服饰 1.新浪漫主义运动 随着“朋克”走向世界,韦斯特伍德的知名度亦愈来愈高。
1983年春,韦斯特伍德第一次到巴黎举办时装表演。
她推出的系列叫“女巫”,是一组暴露下腹部的现代服装,那里有不按规律拼辍的色布,粗糙的缝线,邋遢的碎布块和各色补丁,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时装”。
她的挑战虽然不可能获得全社会的共鸣,但毕竟使她赢得了世界的侧目。
随着新浪漫主义运动,这种喜好在80年代早期又成了一种广受欢迎的街头时尚。
2.撑架裙配牛仔裤 1985年,正当世界风行具有男子气的宽肩女装时,伦敦市场的衣架上出现一种“新”式的裙子,即韦斯特伍德推出的十九世纪式的撑架裙。
看来这种反常的时髦是很难赢得人们的欢迎,尤其正当人们追求自然、合体的今天,但这种箍状的裙子在十月伦敦时装周后摆满了橱窗长达三个月之久。
韦斯特伍德便是该裙式的鼓吹者,并且她的撑架裙或泡泡裙里面穿的是牛仔裤。
她把这种裙子称为“另一种古典的款式”或叫“新时代的合体情调”。
这种夸张的组合手法至今还有许多设计师沿用,但是,如今人们的审美观尺度已经改变,因此受到潮流推崇。
3.Grunge褴褛的时髦 90年代初期,随着人们对狂躁的朋克摇滚音乐的厌弃,源自西雅图post punk延续的新音乐,风靡无数generation-X的新一代,它融合了一小部分的重金属思想与部分的朋克哲学。
Grunge的反时装口号团体发展起来,由老于世故的街头青年和名歌星组成,简单(不修边幅)的衣着如T恤、格仔恤衫、MA-L jacket、军裤、used jeans、厚底波鞋等成为他们的打扮特征,总而言之,Grunge fashion的格言就是dressing down(低调)。
Grunge fashion光辉日子虽然短暂,但巅峰期亦曾经成为时装设计师的灵感来源。
事实上Grunge虽然成为了历史名词,但它的影响已渗入潮流之中。
流行多年的军裤便是例子之一。
朋克服装的历史 起步:早期的朋克装扮强调个性和廉价:黑色的紧身裤、满带窟窿和画满骷髅和美女的棉布紧身衣服、松松垮垮的外套、皮衣等都是当时最热门的装扮。
除了这些“基本元素”之外,别针、钉钉、金属条也被广泛地应用到服装中。
“搞怪”、“另类”成了朋克服饰的代言词。
改良:一直到1979年,设计师赞德拉·罗兹对朋克服装进行了改良,那种张扬的、支离破碎的、到处挂满别针和金属条装饰的朋克服装一去不复返,朋克服装开始变得和人们越来越亲近。
此后,朋克的元素继续影响着服装设计和服装潮流,毛边、酸洗、破坏洗或是特殊印染等元素持续流行,皱褶、拼缝、镂空、不规则剪裁和设计历久常新,既新奇另类又极富设计美感。
现今:现在的朋克风可以称为“新朋克”,继承了朋克的元素,但是却少了很多张牙舞爪的张扬,惟一不变的是朋克那种与生俱来的性感和独特的韵味。
相比起最初的朋克装扮,现在的朋克族们已经少了一些以往的张扬、另类和不羁,变得有些收敛,高跟鞋、印花、网眼、长筒黑色丝袜、拉链等等的加入让朋克也开始有点“女人味”了。
更多的朋克族们迷上了“细节朋克”———放弃了整体的装扮,从而转向在细节处朋克:比如多个耳钉、比如鼻环又比如莫希干式的头发。
除此之外,朋克服饰中经典的扭曲的缝线、不对称的剪裁、不调和的色彩、以及黑皮和铆钉的结合到今天依旧在时尚的舞台上大行其道。
海贼王中海军官职高低
纵观西方科幻小说一百多年的历史,我们可以大致将其划分为四个阶段,即:萌芽初创 时代、黄金时代、新浪潮时代和新浪潮以后(塞伯朋克阶段)。
下面分别作些简单介绍。
一节萌芽初创时期(十九世纪——二十世纪初期)为什么著名科幻小说作家阿西莫夫和奥 尔迪斯把第一部科幻小说定为1818年玛丽·雪莱创作的,这个问题值得 研究。
因为,在这之前近两百年,德国著名天文学家刻卜勒就曾写过一部题为的小说, 其中有对安眠药、宇宙飞行的超重、极低温以及真空状态的细致描绘。
作者还想象出月球上 的巨大植物和奇异动物。
任何一位研究家都可以知道,这些内容恰恰是后世科幻小说的典型 内容。
遗憾的只是,作品主人公实现月球旅行的办法超出了科学的范畴,他使用的是巫术。
我们之所以提到刻普勒的,是为了阐明西方文学传统中很早就有强烈的幻想成份。
早在古希腊时期,萨莱斯岛上的卢西恩就创作过,柏拉图创作了。
以后,还有托马斯·莫尔的(1516)、佛兰西斯·培根的(1627)、乔 纳森·斯威夫特的(1726)等等一系列作品。
在这些作品里,作者以丰富的想 象力描绘了一些超越现实的世界,在那样的世界里,人们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正是这种充满 想象的文学传统,导致了科幻小说的诞生。
另一个引起科幻小说出现的因素是西方工业革命。
1765年,瓦特创造了世界上第一架 蒸汽机,1807年,富尔顿发明了轮船;1814年史蒂文森制造了火车。
在这一切产生以前, 哥白尼确立了太阳的中心位置;刻普勒发现了行星运动的三磊规律;牛顿找到了万有引力定 律。
所有这一切,都强烈地改变着世界的面貌,冲击着社会的政治和经济,也冲击着人们的 心灵。
人们禁不住要问道:科学到底带来了什么
还将带来些什么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文学,这个作为社会现实的一个晴雨表的意识形态领域里,一种新 的文学门类——科幻小说产生了。
1818年,著名英国诗人雪莱的妻子、二十岁的玛丽·雪 莱(1797·1851)发表了一部题为(副题为)的小说。
在事后回忆这部作品诞生经过的时候,玛丽·雪莱极力给我们留下这样的印象,那就是: 的创作,纯系偶然事件。
她在序言中写到:1816年的夏天,我是在日内 瓦郊外度过的。
那是夏季,天气,淫雨连绵,每到黄昏,我们团团围坐在熊熊燃烧的柴 堆旁边(当时在场的还有雪莱、拜伦、拜伦的私人医生等),间或借几册偶然落入我们手中 的日耳曼鬼怪故事聊以自娱。
这些故事,使我们心生异趣,也想依葫芦画瓢凑个热闹。
我和 两位友人约定,每人根据某起神秘事件各写一篇故事。
(《弗兰肯斯坦》原序;陈渊、何建义 译,江苏科技出版社,1982)然而,通读整部作品,使我们打消了关于其产生于偶然“篝 火故事”的推断。
因为,它无处不透露着作者对科学与世界、科学与人类这一严肃主题的关 注。
小说的主人公弗兰肯斯坦是位科学家,他通过实验创造了一个丑陋怪物。
怪物在人类世 界中东奔西撞,却得不到支持、理解和同情;他响往爱情和美好的东西,但得到的却是谎言 和追捕;他不顾一切地向人类复仇,但终于被迫漂泊到北极冰原。
著名英国作家、科幻史家布里安·阿尔迪斯在他的科幻史著中,曾经高 度评价过《弗兰肯斯坦》的故事内容。
他一反过去的评论仅仅将这部小说当成“人造人”的 技术奇迹的说法,而是认为它在勇敢地证明,技术可以向上帝挑战。
“在雪莱夫人的笔下, 科学家成了造物主。
《弗兰肯斯坦》的主题就是上帝不再造人了,人于是接管了下来。
这是 达尔文(进化论创始人达尔文的准进化观点,即一旦人被造出来了,进步的工作就留给其后 代的活动,上帝不再干涉了。
” 《弗兰肯斯坦》的确不是一部偶然产生的作品,它具有十分深刻的思想。
书中对科学技 术的态度,使人想到了一个进退维谷的人类代表,站在新时代的十字路口时,所可能具有的 种种复杂心态:一方面,科学向上帝挑战,创造了奇迹;另一方面,这奇迹又与人类的传统 本性格格不入。
近二百年来,这种尖锐的冲突在人类与技术进步之间一直没有停止,这也就 是以《弗兰肯斯坦》开创的科学幻想作品的主要主题。
从《弗兰肯斯坦》开始,科学小说进入了文学的舞台。
在它漫长的初创时期里,还有两 位作家值得一提,他们是法国的儒勒·凡尔纳和英国的赫伯特·乔治·威尔斯。
他们两人从 不同的方面开拓出了古典科幻小说的两个主要派别:技术派和社会派。
凡尔纳(1828—1905),写过剧本,当过剧院秘书。
他一生创作过上百部科幻 小说,其中最有名的有(1864)、《从地球到月球》(1865)、《海底两万 里》(1871)、《八十天环游地球》(1873)、《公元2000年的亚眠市》(187 4)、《世界的主人》(1904)以及《流星追逐记》(1908)等。
凡尔纳以极大的热情去幻想一个美好的未来社会,他是科幻小说中所谓乐观主题的最好 体现者。
但是,他的这种热情有时显得有点作做,他象个痴呆人似地去描写一些“狂徒”。
那些人试图创造一个大炮飞向月球《从地球到月球》、或者为了打赌而环游世界《八十天环 游地球》。
或者航行于太平洋底《海底两万里》。
我们之所以觉得凡尔纳笔下的人物是一群痴 呆人或狂徒,可能是因为他没有沿袭玛丽·雪莱那种哥特式小说的恐怖写法,而是继承了法 国文学中面面俱到的传统。
他笔下的人物千篇一律,没有深刻的内心生活,他也不试图去表 现技术带给人的内心冲突。
结果,他的小说成了科技成果的大展览,成了对未来的预言书。
这正也是后来一部分评论家误入歧途,把科幻小说当成科学发展启示录的原因。
但是,无论 如何,凡尔纳开拓了科幻小说的许多领域,他所写过的纷繁题材,至今仍被作家们重复着。
赫伯特·乔治·威尔斯(1866—1946)则正好与凡尔纳相反,他的注意力集中 在描述科学技术支人类生活的影响上面,而对明天将产生多少种飞机和火车不感兴趣,威尔 斯是个生物学家,也是政治评论家。
他一生涉猎广泛,科幻小说只是其创作早期的一个部分, 主要有《时间机器》(1895)、《摩洛博士岛》(1896)、《隐身人》(1897)、《星 际战争》(1898)(中译本为《大战火星人》)、《月球上的首批人类》(1901)、《神 食》(1904)以及《在彗星出现的日子里》(1906)等。
虽然威尔斯与凡尔纳几乎生活在同一时代,但我们可以看出,他们确属两代作家。
在威 尔斯的作品中,文风已不再是古典的了,小说的动作性很强,人物没有脸谱化。
通过故事的 逐步展开,我们能体会主人公在变化着的科学奇迹下的痛苦、狂喜和无能为力感。
威尔斯作 品中的“科学”也比凡尔纳的“先进”许多,凡尔纳基本上是在凭常识写作,而威尔斯则涉 及到时空变换、元素与化合物等更深奥的东西。
几乎每一部威尔斯的作品都让人觉得很悲壮, 他是科幻文学中所谓“悲观主义”的体现者。
《时间机器》可能是威尔斯最成功的作品。
讲的是一个掌握在时间中穿梭行走技术的人, 对公元802701年地球的探索。
他发现,在那个时代里,地球上的人分成两支,一支称 为埃洛依,他们生活在地球的表面,整日花天酒地,不劳而获;而另一支称为莫洛克,生活 在地面以下,他们的身体已经退化,但仍然劳作不止,为埃洛依的世界创造财富。
读者很清 楚这两类人所对应的阶级。
几乎每一部威尔斯的小说都让人觉得很悲观,他是科幻作品中所谓悲观主义的体现者。
《摩洛博士岛》中的科学狂人、《隐身人》中主人公的悲惨遭遇,以及《星际战争》中无敌 火星人的烧杀,都是如此。
如果说,凡尔纳捕捉住了科学给人类的欢娱,那么,威尔斯则讲 出了技术奇迹下人类的复杂感受,这一点倒是与雪莱夫人一脉相承。
萌芽时期还有一些作家,比如美国的埃德加·爱伦·坡(1809—1849),他是 侦探小说的鼻祖,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科幻小说作家。
他把悬念和逻辑推理传统带入科幻创 作,取得了极好的效果。
萌芽时期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作家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创作一种特殊的文学品种,也许他们意识到了,但不 乐意去标榜这种特殊性。
他们没有宣言,没有给自己的作品定出特别名称和给出特殊定义。
这样做的优点是,避免了来自读者和文学界对于创新的太多责难。
第二初创期的作品没有固定的格式,作家们尽量从各方面进行探索。
雪莱夫人写哥特式 故事;凡尔纳的作品属于“漫游”;威尔斯把科学当成探讨式社会问题的引子;而坡则是在 侦破案件。
他们的这种探索,在接下来出现的科幻小说黄金时代中被揉合起来,形成了固定 模式。
这些探索在接下来出现的科幻小说黄金时代中被综合起来,形成了固定模式。
第三我们可以看到,从科幻小说的初创开始,科学和技术就没有在其中上升到主要的地 位,它不是当成科普读物或是科学预言被创作出来。
作家们更关注的是人类的命运,关注整 个世界的前途。
最后,萌芽初创期确立了后世科幻小说的主要题材,它们是太空探险、奇异生物、战争、 大灾难、时间旅行、技术进步以及未来文明的走向等。
二节科幻小说的黄金时代(本世纪三十年代—六十年代)经过众多作家的共同努力,特别 是本世纪初美国出版商的推动,使科幻小说有了极大发展。
从本世纪三十年代末、四十年代 初开始,形成了一个持续的创作出版高峰,这个时期通常被称为科幻小说的黄金时代(黄金 时代的起止日期也是有争议的,尼科尔斯·皮特将其定为1938—1946年,但是显然 还有别的观点,我们只能笼统地将其限定在40—60年代)。
科幻小说的黄金时代大致有以下特点: 一、出现了一批科幻活动家。
在他们的积极组织下,才产生出作家、作品辈出的繁荣景 象。
早在三十年代,美国的书商就看准了科幻小说这一品种。
当时,有一套书籍非常廉价, 叫做10美分丛书,只要一角钱就能买一本,中间全是内容、插图十分拙劣的科幻小说:外 星人来了,和罪恶势力进行了斗争,英雄拯救了地球美人等等。
这类思想艺术性极差的作品, 败坏了科幻小说的声誉,在读者中产生了不良影响。
第一个出来扭转这一局面的是美国人雨果·根斯巴克(1884—1967),他是工 程师,负责主编《科学与发明》杂志。
为了开拓刊物的功能,也为了恢复科幻高雅的名声, 根斯巴克从很早就辟出一定版面刊登科幻作品。
到了1932年,他干脆发行了科幻小说专号。
专业杂志整本地刊登文艺作品,无疑对读书界产生震动。
在事后的民意调查中,支持改版的 读者有32644人,占读者总数的98.52%,而反对者仅为498人,占1。
48%。
根斯巴克再接再厉,在刊物上开辟了“讨论”专栏,由读者自己发表意见。
这样,对科幻小 说的认识得到了深化。
如果说雨果·根斯巴克的主要工作放在启蒙读者上,那么小约翰·坎贝尔(1910- 1971)的功绩则主要是团结和培养了作者。
从1938年到1971年的整整三十年里,坎贝 尔主编了主要的科幻小说杂志《惊奇科幻故事》。
他从来稿中发现作者,不辞辛苦地指导他 们,安排新作家之间的交流聚会,改写他们的稿子,甚至给他们设计写作题目。
正是在这三 十三年里,他发现了包括阿西莫夫、莱斯特·德尔·雷伊、海因莱因、西奥斯特金、A·E·沃 格特和克里福德·西马克等许多作家。
为了纪念雨果·根斯巴克和小约翰·坎贝尔的贡献,人们以他们的名字创立了两种科幻 奖项,其中雨果奖已发展为当今最有权威的科幻小说奖。
二、出现了大量作家和优秀作品。
由于根斯巴克扫清的读者道路,在小约翰·坎贝尔的《惊奇科幻小说》的拓展下,顺利 地推出大批优秀的作家和作品。
很难数清黄金时代佼佼者和他们的杰作,我们仅从某些研究家所做的编年史中撷取一 些。
它们是史密斯(1915-1966)的《云雀丛书》,莱斯特·德尔·雷伊的《海伦 姑娘》(1938),范·沃格特的《斯兰人》(1940)、《非A丛书》(1945-194 6),西奥多·斯特金的《微观世界的神》(1941)、《超人类》(1953),罗伯特·海 因莱因的《他造了一所怪房子》(1941)、《未来历史丛书》(1950-1953),艾 萨克·阿西莫夫的《基地三部曲》(1942-1948)、《奇妙的航程》(1966),乔 治·奥维尔的《1984年》,小约翰·坎贝尔的《月球是地狱》(1950),雷·布拉伯 雷的《火星记事》(1950)、《华氏451度》(1954),阿瑟·克拉克的《童年的末 日》(1950)、《2001年太空漫游》(1968),约翰·温代姆的《三尖树时代》(1 951)、杰克·威廉姆森的《时间军团》(1952),哈尔·克莱门特的《引力使命》(1 953),威廉·戈尔丁的《蝇王》(1954)。
阿尔弗雷德·贝斯特的《被拆散的人》(1 953)、《星星-我的目的地》(1965),菲立普·迪克的《太空之眼》(1957)、《高 城中的男人》(1962)、《夜翼》(1969),弗兰克·赫伯特的《沙丘丛书》(1963 -1980),以及克里福德·西马克的《》(1963),等等。
此外,还有哈伯德、莫尔、詹姆斯·布里什、考恩布鲁斯、弗雷德里克·波尔、安德森、 谢克利等等的作品,无法胜数。
他们的小说水平很高,质量也很整齐。
由于篇幅所限,这里 我们仅取三个具有代表性的作家进行介绍,他们是:美国的海因莱因、英国的克拉克和美国 的阿西莫夫。
罗伯特·安森·海因来因(1907年-1988年)是美国作家,受业于密苏里大家和安娜阿 波利斯海军学院。
在部队服役五年,后又进入洛杉矶加洲大学攻读物理。
1939年开始创作。
主要作品有《未来历史丛书》(1950-1953)、《星球兽》(1954)、《双星》(1 956)、《星船伞兵》(1959)、《异乡异客》(1961)、《月球是个严厉的妇人》(1 966),以及近期出版的《野兽的数字》、《超越日落的航行》等等。
海因来因是讲故事的能手。
他不特别追求过高的文学品味,只求用平易通俗的笔写故事。
中篇小说《傀儡主人》发表于1951年,描写一群专门附着在人体上、控制人类行为的外 星人。
它们象虫子一样吸住人体,然后进入脑部。
于是,无能的人只能俯首听命,成为傀儡。
评论认为,这种虫子样的异星生物,只不过是海因莱因用来表达人类对死亡恐惧的一个诱因。
《双星》是一部惊险小说,讲一个演员如何卷入一场政治阴谋,充当首脑替身的故事。
由于他的出色表演,拯救了整修银河共和国。
小说对当今政治舞台上的领袖们进行了不露声 色的讽刺。
试想,当一个根本不懂政治事务和外交法规的演员,居然能够在星际世界的谈判 桌成功进行磋商,那么,职业外交家和政治家就变成了很可笑的人物了。
这部作品于195 6年获得雨果奖。
《入夏之门》写于1957年,是关于时间旅行的。
主人公一次又一次地与时间打交道, 而每一次使用的方法都有所改变。
最后,他终于成功地在历史和未来之间进行旅行。
这部小 说的情节,一定对八十年代初曾轰动一时的电影《回到未来》有所启发。
在电影中,主人公 回到三十年前,替自己的父母充当婚姻介绍人。
海因莱因是真正的美国作家,他可以大量使用俚语和民间格言。
他虽然塑造过各式各样 的主人公,但人们总是感觉到这些家伙属于一个阶层,这就是处于社会底层和上层之间的那 一类人。
他写的科学家、工程师、军官、工人甚至总统都是如此,风风火火,讲起话来好象 挺有见地,其实并不深刻。
他之所以被称为黄金时代的支柱,恐怕是因为著述的丰富和广泛 的读者群。
无法否认事实是,海因莱因的作品构思就是绝妙,悬念不断;加之,他不象别人 那样关心机器胜过关心人。
阿瑟·克拉克(1912年-)是英国作家、科学家,国际通讯卫星技术的奠基人。
他在1 945年发表的论文《地球外的中继》里,第一个讲述了卫星地球通讯的可能性及方法。
他 的主要作品有:《童年末日》(1950)、《城市与星星》(1956)、《2001年太空漫 游》(1968)、《与拉玛相会》(1973)。
以及后来的《天堂的喷泉》(1980)、《2 010年太空漫游》(1983)和《2061年:第三次漫游》(1987)、《大堤上的幽 灵》(1990)等等。
克拉克的作品以出色的科学预见、东方式的神秘情调和海明威的硬汉笔法著称。
是唯一 颇具哲学家韵味的科学家兼作家。
在《童年的末日》里,作家讨论了当宇宙中的生命想干涉 地球文明进程时发生的情况,人类的各种本性在外星生物面前暴露无疑。
《城市和星星》沿 袭了这一主题。
最后,地球人突破了自身的桎梏,成为宇宙的一员。
克拉克最感兴趣的话题是人类在宇宙中的地位。
在他看来,肯定存在着高于人类的生命 形式,这种形式人类根本无法理解,于是,最好的文学表现手法就是神秘主义。
这在196 9年他与斯坦利·库布里克合作的电影《2001年太空漫游》中得到了淋漓的表现。
整部 电影分成四个互不相关的独立部分:第一部分写的是辽远的古代,猿人成群结队地栖息在树 林里,忽然有一天一个超自然的长方体降落下来,它探索人猿也启蒙了人猿,拉开了其与大 自然抗争的序幕。
人类从此诞生。
紧接着,镜头切换到了未来,二十一世纪的太空站,美国 政府官员正奔赴月球。
在那里,宇航员们发现了一个奇妙的物体,它埋在地球万年不变的尘 土下面,但是无疑是超自然的造物。
因为,它正是我们见过的长方体。
在苍白的阳光照射下, 长方体忽地发出了声音。
第三部分的影片显得有些沉闷。
讲的是宇航员正飞向土星,控制了 飞船的大型计算机不知怎么厌倦了繁重的脑力劳动,发生了“反叛”。
它设计谋杀了大批宇 宙船中的成员,切断了人与地球的联系。
唯一幸存的宇航员不得不与计算机较量。
取出了它 的记忆元件,夺回了决策的主动权,在这同时,飞船已经接近了目的地土星,观众们惊奇地 第三次看到了飘浮在空中的长方体。
电影的最后一部分是最为激动人心的。
飞行员在宇宙长 方体的协助下,穿越了亿万光年的空间,他在星座绚丽的海洋中漫游,终于来到一个火焰熊 熊的星球内部。
在这里,他找到了一间宁静的小屋,并在其中羽化成一名宇宙婴儿。
《2001年太空漫游记》出现在黄金时代的后期,因此,它具有完全成熟的表现手法。
它是现代科学技术的杰出产品,同时,也是对现代科学技术的直接评价。
无论是外星人长方 体的介入、人类的科技成就,还是计算机的反叛,都体现出现代科学技术所创造和认识的世 界,是一个多么冰冷的世界。
这种技术的冰冷感,加上对外星人类无法理解的行为的惧怕, 使人们丧失了信心。
你好象站在那块黑糊的长方体面前,摸到了它坚实的表面,但却无法超 越它,你只能顶礼膜拜。
《2001年太空漫游记》获得1969年奥斯卡奖多项提名。
艾萨克·阿西莫夫(1920年——1996年)年是俄裔美国人,专业科普作家,他的作品已 愈三百部。
其主要科学幻想作品有《基地系列小说》(1942)、《我、机器人》(1950)、 《钢窟》(1954)、《裸日》(1956)、《二百年的机器人》(1976)、《奇妙的航 程》(1966)和八十年代以后的续集等等。
阿西莫夫以“没有文风”著称。
他每天在打字机前坐着的时间超过八小时,在这八小时 里以每分钟90字的速度打字,没有间断。
他创作的作品有科幻、科普、文学、历史、化学、 等等。
在这样杂烩式的商业气氛下,“没有文风”成了自然的事情。
但恰恰是这种“没有文 风”又成了一种独特的文风,使不少人为之着迷。
阿西莫夫有驾驭大场面的能力。
在中篇小说《黄昏》里,作者描述了这样的场景:在有 六颗太阳照耀下的雷盖什星球上永远没有夜晚,因为太阳可以轮流抛洒光和热。
但是,终于 有一天,这是千年不遇的时刻,六颗太阳全部进入日蚀状态,而人类脆弱的心灵根本无法忍 受这种绝对的黑暗。
于是,为了寻求光明,他们精神崩溃,燃起了全球大火。
著名评论家戴 维·哈特威尔(1987)认为,这是黄金时代的经典作品,它留给人们的宏大场面非常难 忘。
《基地系列》由《基地》(1942)、《基地与帝国》(1945)和《第二基地》等组 成(1948)。
据阿西莫夫自己回忆,当时,他正在研读罗马史,发现整个古代的事件完 全有可能在未来、在银河系那样广大的时间范围内重演。
于是,他构思和创作了这部庞大的 作品,前三部在《惊奇科幻小说》连载了七年才得以完成。
阿西莫夫知道,文明早晚是要衰 落的,为了挽回这种失落,挽救即将崩溃的银河帝国,他设计了两个保存人类文明的秘密基 地。
阿西莫夫作品的另一个特色是喜欢推理。
把推理小说的写法和机器人故事结合起来,形 成了他的另一系列故事,其中最有名的是《我,机器人》和《钢窟》。
在这里,阿西莫夫煞 有介事地提出了所谓的“机器人工学三定律”,即:第一定律——机器人不得伤害人,也不 得见人受到伤害而袖手旁观。
第二定律——机器人应服从人的一切命令,但不得违反第一定律。
第三定律——机器人应保护自身的安全,但不得违反第一、二定律。
(《我,机器人》,科学普及出版社) 与其说这些定律是贡献给机器人学的,倒不如说是提供他自己推理使用的。
阿西莫夫正 是利用这三定律做为起点,把他的每一个机器人故事的主角推入进退维谷的境地,要服从第 三定律就得违反第二定律,或者要服从第二定律就得违反第一定律,如此等等后,那些 阿西莫夫“化身”的机器人开支脑筋,圆满地解决问题,逃出困境。
随心所欲的商业化写作,有时也能创造出非常绝妙的作品。
阿西莫夫肯定是开拓题材的 天才。
1966年,他重新复活了《格列佛游记》。
为了治疗病人头脑中的血栓,他把一只 潮水艇连同几个海军士兵、医生,用科学的手段“缩微”到分子大小;然后让他们进入人体, 随着血液流进大脑,再用激光器打通栓塞,拯救了人的生命。
除了海因来因的故事性、克拉克的神秘性、阿西莫夫的逻辑性之外,黄金时代有特色的 科幻作家还有长于讽刺的谢克利,田园风格的西马克,黑色幽默的克莱门特,反乌托邦主义 的奥维尔等。
三、对科幻小说的认识逐步统一 黄金时代佳作济济,人才辈出,推动了人们对科幻小说认识的发展。
在这一时期,作者 们不再象萌芽时期那样心中没底地左右冲突,而是共同遵循某一固定模式。
这个模式是:(1) 必须有一个带有悬念的好故事;(2)这个故事必须与科学发展或科学家的工作有关;(3)要有 几个恢宏的奇异场面;(4)无论结尾是乐观还是悲观的,最好能给人一定思考。
对科幻小说的定义也开始趋于一致。
比如:小约翰坎贝尔和布莱特纳就都认为,科幻小 说是表现科学对人类影响的作品。
布莱特纳写道:“科幻是科学以及由此产生的技术对人类 影响所作的理性推断为基础的小说。
”莱斯特德尔雷伊进一步阐明,科幻实际上是在写“变 化”。
他写道:“科幻小说是采取娱乐的手段,以理论和推理试图描述种种替代世界的可能性。
它以变化作为故事的基矗”很显然,这种“替代世界”指的是,在另一种科技和文明下的世 界面貌。
阿西莫夫亦同意这种看法,在稍早些时候,他写道:“科幻小说是文学的一个分支, 主要描绘虚构的社会,这个社会与现实社会的不同之处在于科技发展的性质和程度。
” 黄金时代使科幻作品在读者心目中站稳了脚跟。
但是,正统的文学殿堂还没有正式接受 这一形式。
三节新浪潮时期(六十年代——七十年代中期)“黄金时代”对科幻小说认识的统一以及 创作方法的标准化,给科幻小说带来了桎梏。
加上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几十年间国际政治、 军事和科技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冷战、左翼兴起、东方宗教的传播、美国在东南亚的卷入, 生态环境的破坏、流行艺术的产生以及毒品泛滥等等,特别是1957年第一颗人造卫星的 上天给人们极大的震动。
公众发现,科幻小说中那些美妙故事要么缺少现实性,要么比现实 还缺少神奇性。
再加上长期以来,科幻作品属于通俗文学范畴,得不到主流文学界的重视, 这也深深地刺痛了科幻作家。
这样,一场变革的风暴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了。
1965年夏,著名作家兼编辑家米切尔·莫考克(1939-)出任英国《新世界》杂 志主编。
他一上台,立刻对整个英国科幻界产生了新的影响,推出了包括他自己在内的部分 作家的革新作品。
这些作品与传统科幻小说对立,它不再把物理学一类的正统科学当成主要 内容,而是重视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甚至神学。
它的写作手法极力接近正统的主流文学。
它不再象过去的科幻小说那样热衷于二千年、三万年以后的世界,而是极力想表现最近的将 来,甚至表现当前的世界。
完整、清晰的故事没有了,片断的、琐碎的、意识流的,幽默嘲 弄式的、象征主义的手法出现了。
初看起来,这些小说晦涩难懂,但仔细品味,其中的寓意 十分深远。
1968年,编辑家朱迪·梅丽尔选编了这样一本集子,并把它们正式称为新浪潮 作品。
新浪潮运动由此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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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艺名:炎亚纶 本名:吴庚霖 昵称:阿布 英文名:Aaron(亚纶的博客上是Arron) 生日:1986\\\/11\\\/20(1985\\\/11\\\/20这个日期是为了缩短亚纶和吴尊的年龄差距才改动的) 星座:天蝎座 血型:O 型 身高:177CM 体重:57KG 出生地:台湾省台北市 国籍:中国 家庭成员:爸爸 妈妈 妹妹 学历: 雨农国小—弘道国中—成渊高中—文化大学新闻系\\\/现景文科技大学应用英文系 语言:国语 英语 日语 台语 爱好:篮球 跳舞 唱歌 交朋友 爱搞怪 个性:多变 但大部分时间话少却好相处 三围:胸围忘了 28 36 身体状况:轻微气喘 航空性中耳炎 恐高症 之前练舞造成了严重脚伤,导致右膝盖十字韧带断裂,现在脚的状况是退化性关节炎,正在复健中 专长:钢琴 长笛 篮球 唱歌 跳舞 粉丝名称:布丁 纶迷 纶粉 御霖军 最喜欢的团体:信乐团 五月天 最喜欢的男演员:刘德华 最喜欢的女演员:林依晨 最喜欢的男歌手:哈林 林俊杰 最喜欢的女歌手:林凡 梁静茹 最想去的国家:都想去 最喜欢的音乐类型:soul rock pop R&B hard rock jazz 最喜欢什么东西:有心意的东西 最喜欢的颜色:绿 蓝 黄 黑 欣赏的女生类型:能体谅我的工作的个性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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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东西给你要寄到哪(不要寄礼物):110 台北市信义区嘉兴街311号三楼 炎亚纶 收戏剧&影视 2004年 《安室爱美惠》 饰 郑碗贵(客串) 谢瑜庚(五熊饰)的未来老公,但是后来给陶美惠??搅和,便匆匆的离开不与谢瑜庚结婚。
2005年 《恶作剧之吻》 饰 阿布(客串) 第一个镜头在<恶作剧之吻>的第10集大概49分钟的时候,开车撞到纯美因而结识,第二个镜头是第10集纯美收了阿布的名片,第三个镜头在14集两人在商场发生误会,第四个镜头误会解除后约会,两人在跑车上,最后的镜头在直树和湘琴的婚礼上,阿布一直在吃东西.。
2005年 《终极一班》 饰 丁小雨\\\/KO4 丁小雨,人称“耐打王及要命的小雨”话少,永不屈服,会杀人的目光。
来自拓南高中,战力指数高达8 500点。
平时很讨厌暴力,在别人打他时可以绝对不还手,但是前提是不可以拍他的头,一旦激怒他,他的左拳将爆发出有如核弹的威力。
在13集中因为左手受伤,发挥了从来未用过的右拳。
右拳的能量是左拳的十倍,但是发挥出去之后三个小时之内没有任何战力指数。
特长是钢琴,最后喜欢安琪。
2007年 《终极一家》 饰 丁小雨、灸亣镸荖·舞\\\/盟主 17岁,铁时空白道异能盟主。
盟主的异能姓氏:灸亣镸荖舞,简称:灸舞,是异能界的白道盟主,天才型的异能者,曾经独自以「九步擒鬼手」与八个魇魁对战并且胜利。
但可惜是少年异能过度发展又要维护时空防护磁场导致他身体欠佳,常常晕眩,本人个性嗜吃,雄哥的恐怖料理是他的最爱,又非常喜欢在不适当的场合讲冷笑话,总是帅气的骑著机车出场。
超能力: 他的异能可供应全铁时空的异能防护磁场,只要有他在,防护磁场就不会受到损坏,但若他受伤,防护磁场可能产生漏洞,造成魔类有机可乘。
2007年 《恶作剧2吻》 饰 阿布 纯美的男朋友,虽然爱纯美,却又受制于母亲的威严,很多事裹足不前,最后在湘琴的鼓励与刺激之下,决定为了自己的爱情争取幸福,也得到母亲的认可。
2008年 《霹雳MIT》 饰 007\\\/詹士德(已于2008年5月15日杀青,2008年11月7日台湾民视无线台开始播出) 霹雳MITID代码007,父亲是国际著名鉴证专家,目标是以第一成绩考取警校,但因压力过大,导致双耳暂时失聪(其实是患上美尼尔氏症)而被校方取消资格,后转读圣英学园,凭着天才智慧,与其他队员调查校内的怪异案件。
民视11\\\/7起每周五晚上22:00 八大综合台11\\\/8日起每周六晚上23:00 敬请锁定民视与八大 2008年 《桃花爱无敌》饰 冈村史朗(暂名)(暂时停拍) 2008年 《终极三国》客串(目前只有新闻报道)艺 名:汪东城 本 名:汪东成 英文名:Jiro 昵 称:大东 出生日期:1981年8月24日 生 肖:鸡 血 型:O型 星 座:处女座 国 籍:中国 祖 籍:广东省韶关市 民 族:汉族 身 高:182cm 体 重:68 kg 家庭状况:妈妈、爸爸(早逝) 鞋 子:7.5号 三围尺寸:胸围(37英寸);腰围(29英寸);臀围(37英寸) 手脚肩宽:手长(24.5吋);脚长( 45吋 );肩宽(20吋) 个 性:认真、敬业、热情;有搞笑天份(号称偶像界的谐星,谐星界的偶像);喜欢跟妈妈和女友撒娇。
兴 趣:乐团、健身、画画 专 长:唱歌、画画、弹吉它 口 头 禅:“真的假的”、“那是一定要的啊” 学 历:★龙山幼稚园;★龙山国小;★大理国中;★复兴美工(广设科) 职 业:模特、演员、歌手 经纪公司: ◇ 可米影视制作(TEL:02-23786677)通讯地址:110台北市信义区嘉兴街311号3楼 可米制作 ◇ 华研国际音乐( ) 通讯地址:台北市104建国北路2段135号15楼 最糗大的事:逛街时衣服穿反 喜欢的颜色:天空色、大地色 喜欢的艺人:HIDE 未来的目标:人见人爱的艺人,人生以服务为目的,服务众人 喜欢听到的话:有气质 最难忘的事情:高中毕业典礼 喜欢异性类型:孝顺、会做饭,最重要的是妈妈也要喜欢 喜欢吃的东西:没有特别喜欢的食物 不喜欢吃的东西:1、完全不吃牛肉;2、软很恶心的食物,如:瓠瓜、茄子等;3、甜食;4、为了保护嗓子,尽量不吃辣的以及油炸食物 最喜欢的卡通人物:七龙珠??孙悟空 粉丝名称:东城天使捍卫队、东迷、东粉、东亲 粉丝口号:一路向东,捍卫东城,东城不败
自我介绍:“我的外表或许有点冷酷,事实上内心却是十分的狂野热情且善解人意庞克型的主唱,外加赛亚星球来的美少男,也可以叫我JIRO东,存在於迷样的空间里,不断和跌跌撞撞的人彼此交错,还有著引领我,推开那善光芒门窗的双手吗
有的,唯有相信,相信著自己,并创造守护著 1\\\/2的童话奇迹。
” 现 状:男孩偶像团体飞轮海(Fahrenheit)组合成员(飞轮海其他成员为:辰亦儒、炎亚纶、吴尊)东氏格言: 1、就算折翼的翅膀,我仍要展翅飞翔,只要感触到光芒,不放弃编织梦想。
2、四海之内皆兄弟,男女之间皆朋友。
3、绝不要因为工作而去掉一滴的眼泪,因为这是你选择的。
4、三年前我是热血青年,三年后我选择细水长流。
影视作品: ★ 《听笨金鱼唱歌》(未播出) ★ 2003年 《新麻辣鲜师》 饰演—桑田 ★ 2004年 《第八号当铺》 饰演—阿哲、林子强(客串) ★ 2005年 《恶作剧之吻》 饰演—金元丰,昵称阿金(男二号) ★ 2005年 《终极一班》 饰演—汪大东(主演) ★ 2006年 《花样少年少女》 饰演—金秀伊(男二号) ★ 2007年 《终极一家》 饰演—夏兰荇德??天、鬼龙、汪大东、ZACK(主演) ★ 2007年 《恶作剧2吻》 饰演—金元丰,昵称阿金(男二号) ★ 2008年 《翻滚吧!蛋炒饭》 饰演—米麒麟(主演) ★ 2009年 《爱就宅一起》 饰演—Mars(主演) ★ 2009年 《终极三国》 饰演— (客串)至于他们的博客,你最好使用“百度快照”去看。
因为他们的博客是台湾那边注册的,所以阿布(炎亚纶)和大东的博客内地是看不到的。
跪求几手DI歌
楼主你好
只选对的,不选多的,本人自己觉得最好听的歌,楼主一定要听听啊
(以下的超好听,推荐先听) 朴尚民-不要哭 受了点伤(英文) . 最终幻想10主题曲-素敌だね(日文版) sg wannabe-我的人 金钟国-如果我爱你 , 劲舞团-姐姐 今晚我感觉离你很近-仓木麻衣 far away from home 七公主-love song 黄牌-高耀太 飞翔-高耀太 为什么这样-乌龟 我爱摇滚-高耀太 唱啦啦啦-乌龟 花样-松隆子 我在那一角患过伤风 zone - despre tine take play love 甜蜜的爱-七公主 飞机-乌龟 男人也没办法 劲舞团-question 小情歌-苏打绿 念奴娇-伊能静 老人与海-海鸣威 我们都是好孩子-王筝 My all -滨崎步 特别天使-高耀太 英雄-高耀太 起立-仓木麻衣 原地踏步-劲舞团 7公主-悲伤恋歌 结婚-朴慧京 As long as you love me-后街男孩 7 Days -Craig David 罪与罚-sg wanna be be what you wanna be 施展咒语-七公主 hey boy-徐智英 火花-高耀太 坚持-Us 倾我所有-(DONNA LEWIS) Swan-(劲舞团) 莫失莫忘 upside 只恨我一个人 初春踏青(音乐) (以上的超好听) 纯音乐:(超级好听) 紫日 Kiss The Rain 神秘园之歌 天空之城 再见警察 classic river 卡农 夏日香气 迷情仙境 Tears dream catcher 被遗忘的天使 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 雨的印记 罗密欧与朱丽叶 寂寞之声 很流行的韓日歌曲 rain-sadtango 李孝利 TOC TOC TOC 李孝利 不要爱上他 所以 冰淇淋 MC梦 爱情过后 劲舞歌曲 30次左右 question ha,yoo sun i believe 劲舞歌曲 坚持us never say goodbye u superjunior 听我说 papaya 不能遗忘你 tonight,i feel close to you 仓木麻衣&孙燕姿 我的人 sg wannabe 试着说 WaWa 2年零2月 fod 一个人\\\/两个人\\\/只有你 蔡妍 花样 松隆子 Come on\\\/飞机 乌龟 relove 徐智英 英文歌: I'm Gonna Getcha Good!--Shania Twain <一定要听这首哦> Never Had A Dream Come True--S Club 7 最近开始听这首歌的,太好听了 Any Man Of Mine--Shania Twain 还有这个 My name is --Emimem阿姆的经典之作 Happy Boys & Girls---Aqua 他\\\\她们的歌很活泼 Barbie Girl--Aqua When You Say Nothing At All--Alison Krauss细心品味,我很喜欢这首歌的 Candy Shop--50 Cent 相信很多人听过吧 Back to you--Bryan Adams The Power Of Love--Celine Dion yellow--coldplay I COULD BE THE ONE--Donna Lewis 声音很甜 Without Me--Eminem 又一首阿姆的经典之作 Don't Turn Off the Light--Enrique Iglesias Any one Of Us--Gareth Gates 经典 American Idiot--Green Day 朋克乐,我很喜欢 Boulevard of Broken Dreams--Green Day Moonlight Shadow --Groove Coverage Yesterday Yes A Day--Jane Birkin Because You Live--Jesse McCartney 人又帅歌又好 When You Believe--Mariah-Carey 很多地方介绍这首经典的 Nothing gonna chang my love for you We Will Rock You--Queen 摇滚中的经典 better man--Robbie Williams 第一首:Stand 第二首:peerless 第三首:floorfiller 第四首:sosforlove(又名:爱情求救号) 第五首:hey-oh 第六首:OneForDaMoney 第七首:Ein Kleines Lied 第八首:la isla alizee 第九首:groove coverage 第十首:LET'S TALK ABOUT A MAN 第十一首:Human Sacrifice 第十二首:Wet Wet Wet 第十三首: 冰河时代2 第十四首:i saw you walkinag in the rain 第十五首:You`re Not Gonna Score 第十六首:Self Control Laura Bran 第十七首:doo be di boy 第十八首:dreams come true `` 第十九首:I Saw You Walking In The Rain `` 第二十首:sound of my dream `` DJ舞曲: TIME TO ROCK 舞曲大帝国 大爆炸 lalalove Its Ok i'm gonna getcha good ! 仙尼亚 唐恩 辛巴达 皇冠一刻钟 AU坚持 ARE YOU DJ talala walking in the sun one for da money move somethin do somethin Close to You Radio Jay Delano DJ Let s Talk About A Man La Club king chipz in black 我敢保证一定很好听,只选好听的,不选多的,楼主听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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