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描写古代街道繁华热闹的句子有哪些
东汉时期,我国城以上1076个宋朝时期一般县城的人口为5000—20000人左右。
市数千乃至上万人不等中国大多是先修筑城墙,后形成市区的秀才是个位数甚至没有井的数量不会少因为它与经济无关医药(正规点的)大概1-2家
求这几个县城在古代的名字~
根据计算,平遥县城的面积只有2平方公里多一点。
平遥县城已经是明清时期比较大的县城,估计江浙地区的县城,也就是3公里左右。
在明清时期,一个县城基本上都是几千人的规模。
即使是那种规模即较大的县城,也就是1万多人。
现在一些经济发展的乡镇都有1万多人。
也就是说,古代县城的规模很有限。
一般来说,古代的县城也就是几条商业街。
普通的百姓不会住在县城里,真正住在县城的都是一些商人,县城有的类似于现在的商品集散地。
为什么古代的重镇现在大多是小的县城
中国历代的兵役 中国历史上曾实行过多役制度。
夏、西周时期,士卒由主和平民充任,奴隶不能服兵役,只能随军服杂役。
卜辞中“登人三千”、“登人五千”等,是商朝在战时召集兵员出征的记录。
据《周礼》,西周时服兵役者有“正卒”(正式兵役)和“羡卒”(后备兵役)之分。
春秋中、后期,逐步允许奴隶从军和充当甲士,并已出现郡县征兵制。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进行兼并战争,竞相扩编常备军,普遍实行郡县征兵制。
秦国规定凡17岁的男子须向官府登记,称为“傅”。
傅籍后,从23岁起,守卫京师一年称“正卒”;守卫边防一年,称“戍卒”。
据《睡虎地秦墓竹简》,实际上有的男子15岁就傅籍,随时准备应召入伍。
此外,魏、齐、秦等国还考选招募勇士从军。
秦、汉时期,主要实行郡县征兵制。
秦朝沿袭前制,更趋完善。
西汉初年,凡20岁的男子都要向官府登记,从23岁起服兵役两年:一年在本郡县服役,学习骑、射等军事技术,称“正卒”;一年守卫京师或戍守边郡,称“卫士”或“戍卒”。
另一说认为,服这两年兵役统称“正卒”。
服役期满转为后备兵,随时准备应征,至56岁免役。
汉武帝时,除实行征兵制外,兼行募兵制,招募善骑射的壮丁从军。
三国初期,主要实行募兵制。
后因战争频繁,人口减少,募兵困难,改行世兵制。
士兵之家列为兵户。
兵户世代出兵,父死子继,兄终弟及。
两晋时期盛行这种制度。
隋、唐这两朝前期,主要实行府兵制。
此制始于西魏,至隋、唐逐渐完善。
唐朝府兵3年简点一次。
“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唐律疏议·擅兴》)。
一般21岁入军,61岁出军。
府兵由设置在各地的军府管理,平时散居务农,农隙训练,并轮番宿卫京师或戍守边防;战时领命出征。
出征时,自备兵器、口粮;战争结束,“兵散于府,将归于朝”。
唐初,府兵社会地位较高,可免除赋役,征战有功者可得勋级,死亡者家属可受抚恤。
高宗显庆五年(660)以后,由于均田制的破坏,优待办法被取消,府兵社会地位下降,导致大批逃亡。
玄宗开元十年 (722)起,“召募壮士充宿卫”,逐步改为主要实行募兵制。
宋朝,盛行募兵制。
对应召者,根据身长、体魄及技巧等条件确定等级。
凡“亢健”者,编入朝廷直接统辖的禁兵,“短弱者”编入隶属地方州府的厢兵。
边境地区的蕃兵,由当地部族组成。
就地执行戍守任务的乡兵(民兵),由按户籍抽调的壮丁或招募土民组成。
元朝和明、清朝前、中期,主要实行世兵制。
元初,规定15岁以上、70岁以下的蒙古族男子“尽佥为兵”。
后因兵源不足,又规定汉人20户出一兵,“丁力强者充军,弱者出钱”(《元史·兵志》)。
凡当过兵或“壮士及有力之家”定为军户,世代为兵。
明朝前期,各卫所的军士,少数驻防,多数屯田,农时耕种,农隙训练,战时出征。
军士之家列为军户,世代服兵役。
英宗正统年间,屯田制遭破坏,军士大量逃亡,改为主要实行募兵制。
清朝,凡16岁以上的八旗子弟,“人尽为兵”,世代相袭。
清末,编练新军,招募兵员,士兵在常备军中服现役3年后,转为续备军和后备军。
中华民国初年,主要实行募兵制。
1933年6月,南京国民党政府曾颁布兵役法,规定实行征兵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