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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男人抛媚眼的句子

时间:2016-01-01 00:33

男人对你抛媚眼什么意思

对你有感觉....

形容男人射得快的句子

女:”老公,我们好久没有 ’那个‘了。

男:”好啊,宝贝,要不我们就 ’那个’一下。

(女的刚抛个媚眼走向卧室........)男:“哎呀”女转身,看着男胯处,大惊失色:“你个没出息的玩意儿

这就完事儿了

”不知问题主人,觉得“哎呀

”这句话够不够形容男人射速之快

小说中描写男主的优美句子谢谢了

1.他身形极为欣长,穿着一件蓝色符蝠纹劲装,腰间系着犀角带,只缀着一枚白玉佩披着一件白色大麾,风帽上的雪白狐狸毛夹杂着雪花迎风飞舞。

靛蓝色的长袍领口袖口都镶绣着银丝边流云纹的滚边,腰间束着一条青色祥云宽边锦带,乌黑的头发束起来戴着顶嵌玉小银冠,银冠上的白玉晶莹润泽更加衬托出他的头发的黑亮顺滑,如同绸缎。

2.他穿着一身紫色直裰朝服,腰间扎条同色金丝蛛纹带,黑发束起以镶碧鎏金冠固定着,修长的身体挺的笔直,整个人中又透着与生俱来的高贵,依旧如前世般让人觉得高不可攀、低至尘埃。

3.冰蓝色对襟窄袖长衫,衣襟和袖口处用宝蓝色的丝线绣着腾云祥纹,靛蓝色的长裤扎在锦靴之中,正大步而来。

4.一件雪白的直襟长袍,衣服的垂感极好,腰束月白祥云纹的宽腰带,其上只挂了一块玉质极佳的墨玉,形状看似粗糙却古朴沉郁。

乌发用一根银丝带随意绑着,没有束冠也没有插簪,额前有几缕发丝被风吹散,和那银丝带交织在一起飞舞着,显得颇为轻盈。

5.一身骑装偏给他穿出几分文雅之气,头戴皮貉帽,帽檐上一道明黄锦缎压边,上绣百种倒福字花纹并在额前缀着一块品质极佳的翡翠,6.今日也穿着窄袖骑装,没有戴皮帽,只用镂空雕花的金冠束着头发,一身黑衣袖口禄口也缀着明黄缎边儿,瞧着比平日多,几分英挺和潇洒,端的是意气风发。

7.一身玄色窄袖蟒袍,袖口处镶绣金线祥云,腰间朱红白玉腰带,上挂白玉玲珑腰佩,气质优雅,气度逼人8.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的脸俊美异常。

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

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被金冠高高挽起,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

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9.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

虽怒时而若笑,即嗔视而有情10.面如敷粉,唇若施脂,转盼多情,语言常笑。

天然一段风韵,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

11.见乔津亭白衣洁净,如琼枝一树,栽种在青山绿水之间,尽得天地之精华;又似昆仑美玉,落于东南一隅,散发着淡淡华彩,不由一呆。

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

陌上人如玉,君子世无双。

风神俊秀,门第清华。

色若春晓,清雅出尘。

谦谦君子,。

立如芝兰玉树,笑如朗月入怀。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萧萧肃肃,爽朗清举。

剑眉星目。

白马银枪,翩翩少年郎。

冰璃公子,坚韧如冰,剔透如璃。

雍容清贵,高傲伟岸。

昂藏七尺,猿臂蜂腰。

傲然临江,飘飘若仙。

温文尔雅,淑人君子。

清新俊逸,浅喜深爱。

描写小说中男主的句子

形容女人不检点的成语:水性杨花、,放荡不羁,、勾三搭四,、乱抛媚眼,、人尽可夫、残花败柳,搔首弄姿。

水性杨花:【解释】:像流水那样易变,像杨花那样轻飘。

比喻妇女在感情上不专一。

【出自】:清·高鹗、程伟元续写《红楼梦》第九十二回:“大凡女人都是水性杨花。

”【近义词】:搔首弄姿【反义词】:冰清玉洁、忠贞不渝【语法】:联合式;作谓语、宾语、定语;含贬义放荡不羁:【解释】:羁:约束。

放纵任性,不加检点,不受约束。

【出自】:《晋书·王长文传》:“少以才学知名,而放荡不羁,州府辟命皆不就。

”【示例】:平时与一班好朋友,只以诗酒娱心,或以山水纵目,~。

◎明·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卷十六【近义词】:放浪形骸【反义词】:循规蹈矩、规行矩步【语法】:动宾式;作定语、宾语;含贬义朝三暮四【拼音】:zhāo sān mù sì【释义】:原指玩弄手法欺骗人。

后用来比喻常常变卦,反复无常。

【出处】:《庄子·齐物论》:“狙公赋芧,曰:‘朝三而暮四。

’众狙皆怒。

曰:‘然则朝四而暮三。

’众狙皆悦。

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

”【例句】:厘定规则:怎样服役,怎样纳粮,怎样磕头,怎样颂圣。

而且这规则是不象现在那样~的。

★鲁迅《坟·灯下漫笔》搔首弄姿:现代生僻词语,形容装腔作势、卖弄风情的人。

出处:南朝·宋·范晔《后汉书·李固传》:“大行在殡,路人掩涕。

固独胡粉饰貌,搔头弄姿,盘旋偃仰,从容冶步,曾无惨怛之心。

”【用法】联合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

【示例】曹禺《日出》第三幕:“又开始~,掸掸衣服。

求吴虹飞的诗~全部

有打碎过一个玻璃杯子——吴虹飞 小时候我有打碎过一个玻璃杯子。

好在那时候母亲上班去了。

我钻到桌子底下,把所有的碎片收集起来。

到邻居家借了一瓶浆糊,把拣到的碎片一点一点地拚成杯子。

好在那个玻璃杯子是有花纹的。

这样好拚一些。

常识告诉我们,浆糊是粘不住杯子的。

但是好在我的惶恐感动了老天,借助外面再包一层报纸,我硬是用浆糊把玻璃碎片复原了杯子的形状。

然而事情总是有着意想不到的缺漏。

它最后,最后只差一个特别特别小的洞,大约直径1毫米的小碎片,可以填充它。

可是我没有找到那个最小的碎片。

我把杯子包起来,收在桌子最角落的地方。

扫帚也扫不到的。

很长的时间,我都一直害怕着,害怕母亲发现那个我打碎的杯子。

我甚至不敢去看那个桌子。

我甚至盼望着有一天桌子挪开后,那个有着一个洞的,用浆糊糊起来的杯子,变成了一个完整的杯子。

但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那与其说是唯物论的影响,不如说是一种天生而宿命的失败感的笼罩。

这种害怕着有一天真相大白的心理,一直充斥着我的小时候。

我没有和母亲承认过。

因为我害怕母亲生气。

她会很生气,大声骂我,用小棍子打我,我最怕的是,她要把我赶出家门。

而我会在家门口一直哭泣,哭泣。

母亲是一个过分严厉的人。

作为一个独自在外乡做工的女人,她要求我本分、礼貌。

我跟工厂的许多人大声说,阿姨好叔叔好,但是,我憎恨这样。

我憎恨这些条框,最后却习惯于它们。

我总是怕做错事情。

我谨小慎微。

我怕别人发现我做错了。

所以我总是努力地去附和任何一种规范。

我成绩一直很好。

我遵守学生守则。

我是三好学生。

但是总觉得不停地犯错。

我不停地掩盖。

最后我变成了一个相当偏执的,却又是一个毫无原则的烂好人。

我的原则是:我错了,我又做错了,我把杯子打碎了。

这种害怕和谨小慎微后来在青少年时期培养出了一种奇异的道德和勇气。

我不穿裙子,象男孩子一样大笑,大大咧咧,为厂里的被人歧视的人大打出手,他们包括:一个白化病女孩,一个智障,一个因为穿花服而被嘲笑的男孩子。

那个白化病女孩最后因为她的处女之身嫁给了一个50多岁的有钱离异男人,那个被嘲笑的男孩子最后考上了清华;那个智障不知所终。

到了高中的住校时期,我的成长因为过度的约束而变得任性起来。

和家里作斗争,和学校作斗争。

不做早操,不升国旗,不戴校徽,上课看小说,写没有人读的热烈的情诗,翻墙出去看电影,离家出走。

最后我中规中举地考上大学,又以令人生疑的才华和乖巧读上研究生,成为小城镇工厂和母校的传奇——我的反抗其实是在一个戴眼镜的乖乖女的壳之下,微不足道。

我依然是主流的,道德的。

后来,苏七七,一个在学校里读博士的女孩子,她说:阿飞这个女孩子,她的歌唱是道德的,她的尖叫也是道德的。

很久以来,我一直想和阿良,我的男友,讲那个打碎的杯子的事情。

讲那些不知道是不是毫无必要的,一直伴随我成长的惶恐和重重忧虑。

但是我有顾忌,因为我担心这样的多愁善感会有女作家之嫌疑。

所以不知有意还是无意,我发展出一种口头的滔滔不绝和调笑的能力,随时嘲笑自己和调侃别人,随时把阿良逗笑。

仿佛这也是可以掩盖自己的方法。

但放松下来的时候,和阿良单独相处,我就会突然沉默下来,面无表情。

阿良后来说过,他有时会害怕我,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不是这些。

我早就说过,阿良很忙。

他是做IT的。

我喜欢做IT的人,因为阿良是做IT的,而且他们很忙,单纯而质朴地本分地热爱着工作。

这令我为他骄傲。

因为我不但懒惰,而且毫无责任心。

阿良是我的反面。

他身心健康。

他是好儿子,好同事,好哥哥,好男友。

阿良有着一种微微有些过度的炫耀,但是体面。

他和我读古典文学的好友谈古文观止,和搞音乐的人谈专业功放的制作,和我的乐手谈金属音乐,和我上武术课的同学谈跆拳道,和我的高中校友争辩他和她谁挣的钱更多,为我的朋友热心地显示厨艺。

他有着一种令人失笑的热情,我时常为这样的自我夸耀而羞愧不止。

但是我依然喜欢他。

在我看来——这是他天真的表现。

我固执地以为他善良、单纯,如同孩子。

更重要的是,我以为他爱我。

即使在他离开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依然孜孜不倦地以为他爱我。

我以为零点时分演出完毕,喧嚣的声音犹在震荡着耳膜,我穿着深蓝色的长裙子,在陌生城市的马路上狂奔,依然有人在家亮灯等我。

那个杯子,藏在桌子底下的杯子,其实早就已经是不完整的了。

正如母亲不是厂里最令人注目的女人一样,我也不是最绚丽的女孩子。

关键在于,我们都同时保持了这种天生的自知之明和谦卑,甚至是笨拙。

母亲从小提醒我的过失,以严厉的态度和棍棒责备我,称赞我身边的人是多么听话和礼貌,而斥责我却是多么无知而粗鲁。

她经常说,就是因为你的不听话,我才变成这个样子——这样的话导致了我深深的自责和自卑。

一直到了后来,母亲渐渐失去了一种厉害女人的态度,变得盲从而失去和这个社会匹配的精明的头脑,我才知道那是母亲表达爱意的唯一方法。

啊,没有接受过完整教育的母亲最终没有学会如何更加婉转更加优雅地传达爱意,我更加愿意相信,她内心深处其实总是为着刻意地维护着尖子生面貌的女儿无比骄傲。

但是由于内心的害羞和辞不达意,我们反而不知道如何和自己最爱的人相处,而是以一种言行激烈的方式表达出来。

正如我不停地埋怨和责备我的男友一样,我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我深深的爱意和温柔。

南方小城镇的拘谨、小气和任性,终于在这个健康茁壮的北方城市里遭遇了惨败。

在疾病横行的日子,我们即使准备了一颗患难与共的心肠,可是那一句“你还好吗”,始终没能够问出来。

更何况,他已经关机——疾病侵蚀了通讯网络。

我们总是以为,不顾一切地丧失,最后可以得到。

我们总是以为,因为我们天性谦卑而顺从,我们要的很少,最后我们会得到。

可是最后,疾病象幽灵一样弥漫,城门即将封锁,如果铁路和民航停开,我丢失了唯一可证明身份的证件,我们仍然不能够相互温暖,相互去——对不起,我已经羞于提起那个词了。

在我的印象中,母亲是很少称赞我,也许她也不觉得自己的女儿美。

直到我已经长到20多岁,假期回家,有一个上午,有些随便地把自己有些丰满的身体,塞到褐绿色的连衣裙里,又把长发编成一个麻花辫,马马虎虎地安置在脑袋后面,准备上街买东西去,母亲坐在走廊的小凳子上,埋头敲着核桃,忽然她抬起头:咦,怎么这么好看

我有些尴尬,嘴里应付着,出去了。

我猜她是因为很久没有见到我的缘故,我已经是让少数多情小男生为我痛哭流涕的年纪。

更重要的是,努力地和自己的自卑做斗争,发展着一种孤独热烈茁壮单向的乌托邦精神恋爱的年纪——导致了大量精力的浪费,和那些隐秘的长诗和歌谣的诞生。

我真正觉得自己好看,是因为阿良。

他突然进入我的生活,用一种近乎孩子气的天真和固执。

我是不相信有人爱我的,因为我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模糊的脸庞和过度犹疑的天性。

阿良的出现是有些蛮横的,带着一种狭路相逢,拔刀相助的恩赐意味,他不知道当他以上司的身份单独找我谈话,鼓励我坚持把工作和乐队做下去,自信地告诉我天上是会掉馅饼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慌张,盯着他夹克上的金属铭牌发呆,准备着随时逃跑了。

是的,阿良有如神赐,带着自信的笑容和浑身的光芒,甚至他已经很旧的蓝色风衣,也给他平添了许多力道。

一个长期苦于贫瘠的青春和内心的不可名状的激情的人,一个总是张皇失措的人,终于伸出手,一把抓住了救命的稻草——那是第一次,我感谢上天,感谢他给我长久的忍耐以报偿:一个真正爱我的人,一个相依为命、值得信赖的人,一个兄弟,一个亲人。

可是我们凭什么相信这种无中生有的,天生的感情呢

我是有证据的。

或者说,我完全被生活的假相迷惑了。

我完全被这种额外的恩赐收买了。

我出了一身冷汗,为自己在私下里感到侥幸。

你看我:面容模糊,毫无光彩,过度的敏感和木讷混杂在一起。

你看我,如此自卑,从来没有人真的关注到我的眼神的流转。

你看他,他是我能期待的最好的男孩子:他一听到我的歌唱就爱上我了,不管它如何刺耳、粗糙。

他不管我的来龙去脉(事实上我家世清白,谨小慎微,擅长制造假象和温和的微笑。

事实上他认识我之前看过我写的诗也听过我的民谣小样),在短短的几个小时里,时光发生了某种超现实梦幻的改变,他决心爱这个从来没有被追求者环绕过的女孩子了。

他如此坚决,不容置疑。

他领我参加了大学同学的聚会,带我回家拜访他的父母,甚至给我买了玉兰油的沐浴露和朵而胶囊——他急于治愈我苍白的脸色

他说他爱我。

这就够了,这就是证据。

虚无缥缈的证据,一相情愿的证据。

一个自以为爱,一个自以为被爱,一个是还没有尝试过情感挫折的纯洁的人,一个是吃过了太多苦头的软弱者,后者完全把自己交给了命运,谎称这是命运,其实是为自己的虚弱、懒惰、盲目地跟从和疲于奔命作辩护。

南方的天气是如何在我们身上发展出一种暗疾

它如何滋生又如何潜伏

它何时发作

已经无从追究。

70年代的人有70年代的道德。

我出生的时候已经死了。

但是我的道德观有着明显的滞后感,有着时代的余孽,那就是明显的禁欲色彩。

而这样的禁欲色彩和内心的欲望构成了冲突,使得简单的人变得复杂。

使得我总是不容易被人信任。

我们这样的人,总是因为贫瘠而自卑,又因为自卑而过度自尊,却又为了自己爱的人,宁肯放弃尊严。

总是有过度的欲望,但又为了自己的理想的纯洁,宁肯扼杀欲望。

什么掩盖了我们身上沉睡的乖戾的欲望

在北方我总是感到皮肤干燥,如果可以用度量衡,我想要每天都有的亲吻2-3次,拥抱2-3次,每周和我做爱2-3次。

如果对于感情我们过分吝啬,我们可以讨价还价,减少次数。

让我们签一个合同吧,表示无论面对何等的境地,我们永不放弃,永不背叛。

相濡以沫是我们的准则,无论是儒道还是基督。

挫败使我转向了网络。

和现实的生活一样,我不熟悉路径和站名,也不进入任何一个聊天室。

绿妖说过,我浪费着才华和精力,没有节制。

可是绿妖姑娘啊,我的才华难道不是疑窦丛生的吗

我身在学院,却写不出一篇符合导师意愿的所谓学术论文;我号称大波美作,可是总也赶不上报纸的专栏;我自以为是一个有些不同的乐队的主唱,可是我的专辑总是看不到发行;我化了几乎所有精力在绝望和思念上,但是没有人见到和我唱对手戏的人;我以为自己对友谊忠实,但是我忘记了联络所有的朋友——因为过度的仓皇。

我开始不由自主地变成小孩子,哀求母亲不要把我赶出家门,我只是不停地哭泣,久久不肯离去。

我只对陌生人说话。

断断续续的。

因为多余的感情再也没有可容纳的地方。

我满腔的热忱和不合时宜的忠诚。

失去了承重的载体。

我强迫俊俏的小咯咯和我聊天。

给远去的男友写周而复始的思念的信。

永远没有回信的信。

什么时候,皮肤渐渐不再光洁,脸色愈加灰暗,赘肉开始生长。

由于长期的哭泣,眼角往下有些耷拉,显得沮丧和颓废。

唯一可以庆幸的是眼角居然没有出现纹路。

可是这已经欺瞒不了青春从指间的流失,光阴的浪掷。

每一个女人都要被岁月打败的,这次怕是要轮到我了。

我居然还没有学会对一个男人抛媚眼,学会一个女人应该有的伎俩和圆熟就要老了

生活令人尴尬,强迫人沉默,而且已经来不及害怕

“裙子是我用来约会的,我攒了一年的裙子。

我的裙子都是很普通的样式,因为衣服都是打折的,总是和时尚不大合拍。

好在都是合身。

花裙子是白色的底,大花的红花泼墨一般布满了它。

一大朵一大朵的,我挺喜欢的那么大朵的花儿。

我只穿裙子,整个夏天和秋天。

我的举止是,走路不摆手。

眼睛看地下。

努力隐藏悲伤。

容易欢喜。

我很害羞,曾经。

后来习惯了唱歌了。

我花了很长时间说服自己当众唱歌。

没有人看我,包括唱歌的时候。

我也总是看不到人。

真的,我一直在找——找我看不到的人。

我唱歌真的很好听。

可能他们会觉得不好听,那是他们不用心。

我的声音是有特质的。

你知道吗

我的倒霉的最后被迫回国的制作人很喜欢我的声音,还有我爱的人。

我会讲广东话

我从小就说。

还唱粤剧,在乐队里还用了《帝女花》的段子——那个服毒殉情的没落王朝的公主,某种意义上我真的是天才。

我只知道爱一个。

为了避免寒冷我坚决地走在了有阳光的地方。

我从不憧憬幸福,当然从他之后有所改变。

我是中关村的零余者,发展着不健康的,断断续续的爱情。

我只是凭着直觉,觉得应该有一个家,家里面有很多的碗,还有柜子。

有一个爱人,这个最重要。

他也许默不作声。

他表情温和,让我安心。

我总是觉得要一醒来,伸手就可以就到他。

我喜欢睡觉,喜欢睡觉不做梦,喜欢喜欢上别人,然后什么也不说。

我喜欢旅游,但是不去,因为总是没有很多钱。

一个缓慢的人。

爱一个人很慢,不爱一个人也很慢。

总是过分地爱,不合时宜地爱,丧失原则,不顾一切。

我羡慕单纯的道德观。

如此果断,有判断力,爱和不爱,分得如此清楚。

我却不能够。

我必须反复,迟疑,远离,思念,怨恨,甚至企图背叛。

我们要做长久的准备,为下一次的旅行或者,突然的变故。

或者为了那些声音,为了抓住它们。

” 我断断续续地讲话不管别人听还是不听。

是用键盘打出来的,一句一句地往外蹦。

那个头像一下一下地跳。

这一大段的短句又破坏了我原先的绵长的致密的长句。

我写长句的时候在图书馆。

一种严谨的思索牢牢抓住了我。

我抬头看到高而宽广的穹顶——多么令人赞叹的采光结构,大片的光,从天上慷慨地泻下,均匀地布满大厅。

我一直想那些西式的穹顶是多么高多么庞大啊,他们永远不会砸下来,砸到我身上吧

阿良离开我一年半后,我打电话找他时,他让我到招商银行去办一个“一卡通”,他可以从网上每个月往账号里拨几百块钱,连续两年,我算了一下,如果每个月300的话,一年是3600元,两年7200元,应该不到他一个月的工资。

我还是决定接受这些带着轻慢的馈赠。

我决定接受他给予的一切,即使仅是耻辱——善良人用善良给别人耻辱,这是很常见的。

我可以把钱存下来,变成裙子或者乐器,或者我将来居所的碗筷,变成任何一样我看得到的,他给我的爱情。

而我冒着SARS的危险坐车到我能够找到的招商银行,我坐在椅子上排队,一个“一卡通”可能是我将来和他的唯一关联,我噙着眼泪准备接受这一切,轮到我的时候,我发现我的身份证不知道什么时候丢失了,不能办任何银行的卡。

我也不能拔地而起,迅速撤离这个疾病蔓延的城市

一切都是事先注定了,来不及了——除了身陷囫囵,坐以待毙。

这时我又想起了那个被我藏在黑暗处的,早已经破碎的杯子。

媚眼如丝是什么意思

媚眼,即娇美动人的眼睛 南朝梁何思澄《南苑逢美人》诗中写“媚眼随羞合,丹唇逐。

” 又有隋代卢思道《后园宴》诗中写道“媚眼临歌扇,娇香出舞衣。

”丝,即丝绸,上好的丝绸代表着优雅、柔腻、惊艳、光滑,是触觉的诱惑,更是视觉上的吸引。

媚眼如丝,原本是指善睐的美人眼睑微垂,眸波流转,盈盈如水,脉脉如诉的迷离魅人之态,有如上等丝绸给人的感觉。

如今在有些地方貌似有点略歪曲了,有些人把这当成了形容小美人的专用词;亦有人把这当成了某某类型的场景描写专用词了 -_- 这样是不对滴~如果满意我的回复请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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