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照样子,通过对人物语言描写和动作描写,表达感情
这样子通过对人物语言描写和动作描写表达感情,这是记叙文的形式
写一段话,通过对人物语言,动作,神态的描写表现人物的一个特点
家里来客人了,他高采烈一起交谈。
只有他,默默的坐在一旁,光时不时的扫过去,心中猜忌着:他们鬼鬼祟祟的,是不是在说我呀
肯定在说我不中用了,糊涂了,他越想越气,忽的站起来,不耐烦的样子,气急败坏的喊道:都走吧
都走吧
该回家回家,该吃饭吃饭。
老伴说:不是刚刚吃过饭了吗
他像个孩子似的嚷起来:我饿了
我要吃饭
对人物的描写,可以从“外貌、神态、动作、语言、心理活动”等几个方面去塑造人物的特点,展现人物的品格
他像开一样裂开嘴,笑个不停.(的是高兴的心情1、那声音又细又尖,好像从远处,打着嘟噜,好像微弱的电铃声,时断时续的。
2、那亲切柔和的话语,听了那么舒坦,如同坐在剧场,听柔情蜜意的歌唱。
3、录音机里传出杨钰莹柔美甜润的歌声,娇娇坐在沙发上细心地听着,她一动不动,边听边想,听得心驰神往,简直入了迷。
4、老师正专注地唱着,她的歌声真美,小朋友没有一个不认真听的。
作文:写一写体现人们相互关爱的事情,恰当运用环境描写、对人物的语言、动作、心理活动的描写等,要表达
关爱无处不在在我们的生活中,关爱就像一盏明灯,能照亮你前进的方向;关爱就像一团火焰,能融化你心中的冰霜;关爱就像火红的太阳,能给予你奋进的力量。
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在生活中无处不在。
今天我要说的是一场朋友间的关爱。
朋友看似很平常,但是它在我们的人生中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朋友能够带给我温暖,给我支持的力量,让我的内心不再孤单……上了六年级,一次又一次的考试失利,已经让我变得麻木了,但是她的话语便让我改变了看法,让我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
这次月考,我考砸了,正当我为此而闷闷不乐的时候,她出现了。
我和她在路上走着,当时我正埋怨着这试卷多么的难,但是她却是一声不吭,默默地走着。
正当我不说话时,她突然插了进来,她非常认真的说:“要难大家一起难,你考不好,你应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不是从试卷上找原因,而是分析你哪儿错了,是怎么错的,要分析错误的原因。
你要相信自己要加油,不能放弃。
”这些话,每一句都记在我的心中,每一句话都深深的温暖着我的心。
她说的都是对的,我并不应该在试卷上找原因,而应该在自己身上找原因。
随后,我们便又把试卷拿出来,把错题整理出来,然后,我俩又把所有的错题互相说出解题的过程,直到我来弄懂了为止。
这次的谈话真是让我感触深刻,虽然她的成绩很好,但是她从不骄傲,总是热心肠帮助我,总是抽出课余时间来帮我补英语。
谁说朋友不重要
谁说朋友的关爱不重要
正是有了朋友的关爱,我才敢认识自己的错误、从今以后,我会更加努力,为我明年的考试做好准备
描写人物的动作和语言的句子
1、威 子 威子结婚的时穿一色的西装,剃了个光头,很像电里的黑帮保镖,他过去也的确给某老板干过类似保镖的差事,现在是一家健身俱乐部的散打教练。
算算威子今年也是三十多岁的人了。
我最早认识他的时候,还是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那时威子可不是现在的模样,矮矮的,瘦瘦的,长得很不起眼,骨骼突出,脑袋显得有些大,性格内向,腼腆,说话时总爱咧着嘴笑,但脸上并没有多少笑意,于是这笑容就让人觉得有点僵硬。
然而我不知道就这么个不起眼的小伙子却深深迷恋着武术,直到一天晚上,一位陌生的中年妇女找到我家,说他的儿子一直想拜我为师,但又不好意思开口。
我这才弄明白原来她是威子的母亲。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就我这两下子“三脚猫”的本事,竟然也有人拜师,我既高兴又不安。
当晚就跟着威子的母亲去了他们家。
威子见了我有点拘谨,一会儿就打开了话匣子。
原来威子很能说的。
我对威子说,咱们之间谈不上什么师傅徒弟,一块学,一块练。
我也很痴迷武术,但没有痴迷到威子这个份上。
后来威子已经不满足于业余时间练着玩了,一心想干个专业。
有了这样的想法,他的工作也不大安心了,为此,他父母没少操心。
那一年征兵,威子踊跃报名,去武汉当了一名战士。
两年后退伍,社来社去,威子又回到了原单位。
两年的部队生活,给威子带来不少变化,健壮,精悍,利落,不变的仍是他对武术的一片痴情。
他对我说,他在部队一直坚持训练,我从他胳膊上的肌肉线条就可以看得出来,可令我看不出来的是他的性格也在改变着。
一个星期天,威子约我去看录象,放的是李小龙的《猛龙过江》。
当时,我们还是第一次看李小龙的片子。
李小龙的高超的武功和独特的气质看得我俩血液沸腾跃跃欲试。
我没想到放映结束,威子立马上演了一出真实的“猛龙过江”。
散场后,威子一直盯着前面走着的几个年轻人,和我说话也心不在焉。
突然他呼地冲上去,左手按住其中一个年轻人的后脖颈猛一推,那人冷不防被推得向前抢了两步,刚要回头,威子闪电般的几拳已经击在他脸上,他扑通倒地。
我愣在那里,一时竟不知发生了什么。
同他在一起的几个朋友也给镇在那里动也不动。
我再看倒在地上的人,仅仅几秒钟,他的脸已被修理得五彩缤纷,惨不忍睹,让我想起被鲁提辖揍了的郑屠,“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的”。
这时,威子对我使了个眼色,我们一前一后,走出录象厅,骑上车子,迅速离开。
在路上,威子告诉我,看录像的时候,那小子始终把一双臭脚丫子蹬在他的椅背上,威子几次示意他把脚拿下来,他可能仗着人多,就是不理,存心找茬,威子决定先不管他,看完片子再说,于是就上演了刚才的这一幕。
时间不长,威子又在他工作的单位用同样迅捷凶狠的招数教训了几个醉鬼,整得这几个称霸一方的家伙服服帖帖。
威子很会打架,也善于打架。
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该出手有时也出手。
但我总觉得威子的打架和一般的斗殴有着某种区别。
我弄不清楚威子是性格中究竟潜在着什么,他有单纯温厚的一面,也有狂暴好斗的另一面。
威子曾滔滔不绝地给我讲了许多他打架的经历,我像听评书一样过瘾。
威子不善言谈,但对打架的叙述上却有着独到的表达方式。
凡是经他修理的人,都属于那种“找抽型”“欠揍型”的,威子的拳脚给一些想出手而不敢出手的人解了气平了愤。
我总感到,威子的打架带有反世俗的性质。
他用拳头同那些他所看不惯的讨厌的趾高气扬的春风得意不可一世的的嘴脸对话,而他的功夫加上的他的过人的狂野凶猛勇敢速度力量,一次一次地宣泄着自己的压抑和愤懑,也令不少只会吹牛不知苦练的假功夫们避之则吉。
我们仍然在一起练武,他家的院子成为我们的练功场。
威子的父亲是一位工程师,十分支持威子,我还从来没见过如此支持孩子的父亲。
那个时候,还不容易买到诸如脚靶、沙包、拳套之类的体育用具,威子的父亲就自行设计,他画出图纸,威子的母亲负责缝制,一点也不比买的差。
那是一段使我难忘的时光。
我们训练前先要听上一段杰克逊的摇滚,调动起情绪,然后来到院子,戴上拳套,闪辗腾挪,左右开弓,远踢近打贴身摔,常常是鼻青脸肿,身上一块红一块紫,但是我们体会到了作为男人的快乐和自信、感受到了青春的蓬勃和激烈。
威子的心中始终萦绕着当兵前的梦想,他不满足于业余时间的踢踢打打。
他只身去了省城,找到了省队的教练,当教练问他为什么要练散打的时,威子说,什么也不为,就是喜欢,喜欢这种男子汉的运动。
一句话感动了这位赫赫有名的资深教练,他破格收下了威子,后来又保送他去了武汉体院,威子毫不犹豫地辞去了工作,再度奔赴武汉,追寻他的梦了。
威子的家庭对他很溺爱,这点与我略有相似。
推己及人,我觉得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着某种不健全的心理。
威子曾对我讲过这样一番话:我生得太不起眼了,太不惹人注意了,我要用自己的方式让别人注意到我,不能小看我。
这种想法的本身似乎有点偏执。
然而威子做到了——真的,没有人敢小看他。
2、我想,现在馋嘴的本事是从小时候被培养起来的。
外祖母的样子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外祖母给我买的零食我现在还记得一清二楚。
在我印象中,外祖母最疼的孙子就是我了。
每次过来看我都给我带一大包的零嘴。
妈妈说,我四岁的时候是外祖母看护我的。
后来外祖母死了才让爷爷看管我。
那时侯,家里穷,爸爸妈妈一天到晚为三餐而奔波。
那时侯,有点小冰糖块吮吮已经是一件值得小伙伴们羡慕的事情。
而外祖母给我带来的零嘴,不单有小冰糖块而且还有杏肉,杨梅干,还有一些叫不出名的果脯。
每次带来得都足够我吃上两三天。
值得遗憾的事,外祖母死之前,我只会远远地看着她而不敢靠近她,妈妈说,那时侯,外祖母最想的就是牵一下我的小手。
而我,因为那时年少对死亡的恐惧始终没有实现外祖母的这个愿望。
外祖母留下最值钱的东西就是给我的那块玉佩。
每当看见那块玉佩,我就会想起她,想起她对年幼的我的疼爱。
爷爷是外祖母死后才接着看管我的。
到那时候爸爸妈妈依然很忙。
而家里依然很穷。
爷爷是我们镇上有名的老中医,他在人民医院退休后就在家里开了一个小诊所,那时侯,爷爷是个比较富有的人。
爷爷喜欢给我买糖吃还有那甜甜的萨其马。
以至后来街上的人都叫他糖爷爷。
那时侯能够吃上一包白云牌方便面已经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了。
而我几乎每天都可以吃上。
只要我乖的话。
我小的时候很会讨人喜欢,我会帮爷爷包药,所以爷爷一到晚上的时候就会给我买一包白云牌方便面。
我现在还记得那包方便面的样子,红色的包装袋,袋的正面有一碗很大的面,面上放着两块切开的鸡蛋,还有葱花,还有煎好的三块猪肉。
而袋的背面呢,就是三幅教你怎样泡面的指示图。
图画上的小人是留着披头四样式发型的小男孩,看他吃面的样子就迫不及待地想吃。
后来,家里有钱了,方便面的种类也越来越多,但是吃了这么多还是怀念那只有麻油和香料包的白云牌方便面。
爷爷也很喜欢吃方便面,但现在他老了,爸爸说方便面很热气,不让他吃。
爷爷现在只喜欢吃素,我想,等我工作了,赚到钱一定要好好带爷爷去吃那上好的素菜。
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家已经搬到新房子里去了。
那时候,换成妈妈接送我上学。
每次考试的那天早上,我都会到学校正门的那条芒果街的一间小店去吃油条送白粥。
每次吃完考试都会去的双百。
我还经常光顾那间小店隔壁的面包店,我喜欢吃它那里的两块面包中间夹着奶油的东东,现在才知道那叫三文治。
除了这些我有时放学还会吃上一两个碗仔糕再回家。
后来,我改路线上学了,改从学校后门那条路走,妈妈说,那比较快。
后来,我就成了学校后门那间猪肠粉店的常客。
现在回想起来,那间店的猪肠粉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
再后来我上中学的时候,那间店已经换老板了,那味道当然不如从前。
现在,走过那条街的时候,都不自觉地停停看看。
寻找一些我小时侯生活的轨迹。
每当迷惘的时候,想想从前,尽管小时侯年少无知,但是烦恼却比现在少的多。
上中学的时候,我上的中学就在我家不远的地方。
那时候,我比较早起,可能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吧。
学校太早没有开门,我就会到学校旁的拐弯角的一间早餐店吃早餐。
那里最出名的是牛腩粉,好多人都挤在那里吃。
因为我来得比较早,人很少,老板总是在我那碗上放上多几块的牛腩。
他把我看成勤奋的学生,确实,我上初中的时候是比较勤奋的。
每天从一大早就抓紧时间看书,所以,初三毕业的时候我考上我这所母校——全镇最好的中学。
如果当初我能坚持勤奋的话,或许,高考就不会失利。
勤能补拙。
古人的话是经过实践证明的。
毕竟世界上不看书不学习就能取得大成就的天才为数是很少的。
现在,上大学了,很少机会能再次去小店那光顾,偶尔的,接弟弟回家的时候会和他一块去小店尝尝那里的牛腩粉。
上大学了,每当吃早餐的时候,我都会怀念家乡的那些小店,甚至家里的一顿豆豉鱼干送白粥。
出来已经一年了,思乡之情不言于中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是名副其实的馋猫,我觉得吃是最能让人寄予浓浓的感情的。
我的同学作文400字要求:要通过对人物的语言,动作,神态等描写来表现人物特点
看到了眼前的一切,我的手蒙住了眼睛,无力地瘫坐在了椅子上,除了叹息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