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形容迷恋的句子
1、从此我喜欢的人都很像你。
2、纵然万劫不复,纵然相思入骨,我也待你眉眼如初,岁月如故。
3、而此刻,以及随后一直地,它都将在内心最深最安静的地方,模糊而永久地记得,那些关于喜欢的人的事情。
4、喜欢的歌,静静地听,喜欢的人,远远地看
5、喜欢就是让自己的心变成别人的,说不准是好还是不好的情感。
6、如果你真的有那么喜欢他你就不会害怕会有讨厌他的一天7、如果不是相互喜欢 你的痴情就是别人的负担8、书上说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心像生出了一百只脚毫无章法地乱跳 不知道要走向哪个地方 这句话我对你说过 你问我要去哪里 我说我要去你的心里 你低下头 我讪讪的说你心里有那么多的地方可为什么总不让我进去你看我的心里生出了一百只脚我还愿意让你挤进去你却不一样9、关于你的记忆,是时间里的一座孤岛。
像本只写了序言的书籍,无法翻开第二篇。
它漂浮在自己的昼夜,落日坠入晚霞,月光穿行波浪,树叶长回昨天模样。
没有航班抵达,从此不能靠岸。
那是我的猜测,我的定论,我的来路,我的去向。
那是我失去的,却永远存在的地方。
10、我喜欢站在一片山崖上看着匍匐在自己脚下的一幅一幅奢侈明亮的青春泪流满面。
求好看的腹黑男女主小说
顾源顾源是郭敬明小说《小时代》中的男主角之一。
星座,血型不明,专业为国际金融系,拥有良好优越的家世背景,是一位英俊且气质高贵的公子哥。
性格和顾里有类似的地方,却没有她那么冷酷无情,有非常感性的一面。
被林萧怀疑和身为同性恋的Neil有暧昧关系,后证实是误会,因为母亲(叶传萍)的关系一度和顾里冷战,但两人感情依旧深厚。
原本打算在顾里的生日party上与她和好,却因为得知了,顾里与席城之间的关系而放弃了,但在后来和好,并且已经准备向顾里求婚,碍于没有适当的时机,目前还未有所行动。
简溪星座,血型不明,外表干净俊秀,待人温柔,有绅士风范。
家里也很有钱。
林萧的男友,和顾源、顾里等人自初中时代起就是好友。
和林萧的感情一直很稳定,之前因为和林泉一起画社团的海报,而发生了出轨并对林萧撒谎,导致两人出现裂痕,表现上虽然和好,但是在林萧的心里留下了阴影,却因为之后顾里生日party上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而让林萧暂时放下,最后与林泉远走高飞,现在回来了,向顾里和顾源表明了自己从头到尾只爱林萧一个。
简溪其实是被林泉威胁,为了保护林萧才和林泉在一起。
简溪是在帮林萧还债。
然而在看到林萧和崇光的亲密场景后,下定决心离开。
于虚铜时代末尾离开上海,并给林萧留下了一封信表明这辈子只爱过林萧。
崇光一个蓬乱着头发,脸色苍白的男孩子打开了门。
他那张脸就是每一期出现在杂志专栏上的那张脸,那张吸引了无数女孩子疯狂迷恋的脸,和宫洺是一个类型,阴柔的,带点邪气的。
只是比宫洺稍微真实一点——说实话,我一直都觉得宫洺的脸不太真实,完全不像一个生活中应该出现的真人,他应该被做成电影海报,然后装裱进相框里挂起来,不要在凡间走动。
他只穿着短裤,光着脚,裸着上身,是年轻男生清瘦但结实的身材。
但是,这具半裸着的被无数女人每天晚上梦里拥抱YY的躯体在我面前,却并不代表着“性感”二字,在我眼里,这就是三个大号黑体加粗的字:“活稿子”
他金褐色的眉毛浓密得像两把匕首,眉骨高高地隆起,让他的目光镶嵌在深深的峡谷里,笔直的鼻梁让他的五官拥有了亚洲人无法拥有的深邃。
他穿着灰色的无袖T恤,背后有一个兜帽,他齐膝短裤下露出毛茸茸的小腿,在灯光下反射出金色的光芒。
他的手紧紧地捧着我的脸,这双手写下过无数让人热泪盈眶的句子。
他轻轻地俯低身子,用他那花瓣般温柔的嘴唇咬住我颤抖的嘴唇,他口腔里温暖而清新的荷尔蒙气息把我的思绪吞噬,他整个人像是一座沸腾的海洋,缓慢地将我淹没了。
崇光是郭敬明小说《小时代》中的男主角之一,是著名作家,人气高,是另一男主角宫洺的弟弟。
患胃癌,已做手术切除胃部2\\\/5(为林萧而去做的),书上描写已“死过”一次,现在已经回来。
并且整容,像欧洲人。
现改名为陆烧(……)为著名模特。
(文章第一页已经提到过了)席城席城,郭敬明小说《小时代》中的男主角[虽然现在的描写少到可怜]之一,生日、血型不明。
由于患有抑郁症的母亲自杀而走上堕落之路。
和女友南湘自初中开始交往,纠缠至今数度分分合合……由于南湘指使而给顾里下药而导致两人发生关系,并且以此向顾里进行敲诈。
第一季结尾在林萧与南湘一同逃离上海时,出现在火车上。
第二季中,揭出下药真相,席城向南湘要钱,南湘不给,反唇相讥,一气之下说出了:“有本事你找顾里要。
”的狠话。
后来南湘的母亲吸毒被揭发,南湘因为藏毒罪被警察带走,顾里想尽办法也没能救出南湘,席城帮南湘去顶罪,才使南湘走出了警察局。
卫海本人物来自郭敬明《小时代》一书 人物简介星座、血型不明。
外表活力健康,属于肌肉男类型,家庭背景不明(初步判断比较有钱)。
南湘的现任男友,前女友为童谣,是唐宛如的暗恋对象。
是顾源的好友。
因为唐宛如的暗恋时童谣产生误会,导致分手。
之后又因为唐宛如与南湘分手,目前在小时代2.0中已经和好。
宫洺宫洺是郭敬明在07年开始的新连载《小时代》中的男主角(不容置疑)。
本书目前在《最小说》上连载中。
10月1日单行本上市。
在《小时代》中,宫洺是杂志《M.E》的执行主编兼模特,冷漠严谨却神秘的人物,被认为是郭敬明翻版。
就理性读者而言,人物原型来自《The Devil Wears Parad》中的时尚杂志女主编Miranda Priestly,同样具有尖酸刻薄的性格及工作狂的作风。
查看文章 小时代1.0和2.0简介+所有人物介绍(人物真的很全啊
)(下) 2010-01-22 20:45 NeilNeil是郭敬明在07年开始的新连载《小时代》中的男配角。
本书目前在《最小说》上连载中。
《小时代1.0折纸时代》08年10月1日单行本上市。
而第二部《小时代2.0虚铜时代》的单行本将于09年12月30日上市。
在《小时代》中,Neil是女主角之一顾里的表弟,他有着和顾里旗鼓相当甚至更胜一筹的家世,混血儿特有的俊美面容,完美的绅士风度,在顾里整个童年时代里,是天使的象征,更让原著中以理智、残酷、冷静著称的顾里对他倾注了无数的爱。
上初中后的Neil成为了顾里眼中的恶魔小祖宗,而顾里则成为了帮他处理烂摊子的保姆。
Neil后在《小时代》中也和男主角之顾源、宫洺关系密切,Neil和顾源的一吻和Neil和宫洺在酒店的一个晚上的时光都是众腐女所热爱的话题。
后Neil和顾里的助理蓝诀也关系暧昧,但是蓝诀喜欢的是女生。
此外,Neil是一个同性恋。
因为Neil和顾源的吻这件事就搞砸了顾里的生日会,对于顾里来说Neil是同性恋这件事貌似十分严重,因为顾里十分疼她的表弟。
Kitty郭敬明小说《小时代》中人物。
中国内最强势的奢侈视觉杂志M.E执行主编宫洺的助理。
冷静强势,做事及其讲究手腕和效率,能把宫洺的每一个决定完美地执行,是个铁娘子型的人物。
对上司宫洺有着崇拜以及好感……在《小时代2.0》中表明她和蓝决实为宫洺父亲宫勋的间谍,是用于与蓝决合作监视顾里等人的。
童年读书短文向我们叙述了莫言童年时期看写出的三个有趣的故事请分别概括
5. 本文主要通过借阅的四本书讲述作者童年时因为读书遭的一系列故事用简洁的语言依次概括:(4分) 为读《封神演义》 ;为读《青春之歌》 ;为读《破晓记》 ;为读《三家巷》 。
16. 阅读第①段,请说说为什么“我看‘闲书’的样子总是不如我背诵课文或是背着草筐、牵着牛羊的样子让我父母看着顺眼”?(4分) 17.作者把自己对书的迷恋描写得生动而富有感染力,请以第④段的相关内容为例,作简要赏析。
(不超过150字)(7分) 答案 15.(4分,每空1分)答案示例: (1)给人家拉了一上午磨,才有被人家监督着在磨道里看半天书的资格。
(2)扎在草垛里被蚊虫咬出了一片疙瘩,耽误了喂羊; (3)去猪窝里找,被几十只马蜂蛰肿了脸,还挨了哥哥打; (4)钻到牛棚里看书,正入迷时被哥哥抢走。
16.(4分,每点2分)答案要点:怕我中书里的流毒,变成个坏人;更怕我因看“闲书”耽误了割草放羊。
17.(7分)答案示例:“我就像被磁铁吸引的铁屑一样”,这个比喻形象地写出了被书吸引的程度是多么强烈,简直达到了身不由己的程度,但只能“悄悄地溜到他的身后”“远远地看”,脖子伸长得“像一只喝水的鹅”,生动地写出了作者读书时的状态,被书吸引的程度之深。
两个比喻淋漓尽致地再现了作者如饥似渴迷恋读书的情境,给人如临其境之感。
(有具体句子2分,分析3分,表达2分)
帮我想想怎么写
我很迷恋和爱慕我的老师他像一朵带毒的花发着诱人香诱惑着我不觉得已经将主要的思想转变了么
是你迷恋 我不知道结果如何 为什么要说毒
即使是毒 也是你自己找的她就像一只夜来香发着诱人香诱惑着我,尽管我知道不可以.
追忆似水年华 好看么
爱与痛的边缘。
郭敬明说:他总喜欢一个人时静静的望着天,看着看着就会莫名的悲伤起来,疼痛大片的涌来,逼出人的眼泪。
郭敬明说:他的朋友多得一个广告牌砸下来就能砸到三个,但他真正的心只是对着少许的几个人敞开,让他们看到里面的千疮百孔。
郭敬明说:他学习好,家境好,朋友多,还写得一手好文章。
这么完美的生活,还不快乐个什么劲儿啊
于是,他每天都在笑,笑得所有人都满意的点着头,对,这才是你有应有的表情。
郭敬明说:他很喜欢文科,可是在父母的期望下最终选择了理科。
他说他是个乖孩子,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是老师们的骄傲,然而他的文科却永远的抛弃了他。
沉醉在自己的音乐,自己的电影,自己的文字,自己的悲伤中的寂寞的孩子。
郭敬明是个爱流泪的男孩子,是个爱在深夜独自静静的敲字的男孩子,是个会在大把落叶飘洒下来时感受到叶子低吟的男孩子,是个单薄的令人心疼的男孩子。
他会讲故事,把自己讲进去,把朋友讲进去,把悲伤讲进去;他会流泪,流出寂寞,流出伤感,流出时间的流逝。
他会寂寞的走路,寂寞的写字,寂寞的沉思,寂寞着他爱着的人与爱他的人的寂寞。
他的年华用七天就能概括,甚至更短,区区五千字就写尽了。
于是,他一个人在时光的道路上寂寞的走着,似乎这条路就是通往悲伤的不归路。
于是他笑,他跟所有爱他的人笑着,他让所有爱着他的人看到他的幸福与快乐,然后一个人默默地把悲伤在心底酝酿成敏感又痛的神经。
如果说,有人张扬的令我心痛,那就是郭敬明。
愿我们在《爱与痛的边缘》中,自由地飞翔,一直飞过太阳飞过月亮,飞过沧山映水四季春秋,飞过绵延的河流和黑色的山峰,飞到乌云散尽飞到阳光普照。
——题记 一直很喜欢郭敬明的文字,可是妈妈却以他的书字都太小的缘故不让我看。
我买下这本书仅仅是因为它的字很大,可是“郭敬明只有这一本大字的书”这个小小的偶然,却决定了我会喜欢上这本书的必然。
全书分成了《白昼明媚》与《暗夜未央》两辑,写出了作者青春世界里的幸福与烦恼。
他厌恶学校里压抑沉闷的生活,但他也明白当前惟有挤上高考这条独木桥才能证明自己的成功;他向往作家丰富的精神世界,但同时又对世俗的金钱有着毫不掩饰的欲望。
从 “白昼明媚”到“暗夜未央”;从 “坐井观天的幸福”到“永远哀伤的孩子”;从 “阴天”到“明媚冬日”,一下子就把我拉进了爱与痛的边缘,字里行间都让我感受到作者的星座双子座中的一半明媚一半忧伤,那个喜欢看电影和用四十五度角仰望长满云朵的天空,有清亮的笑容深黑的瞳仁以及看不见到忧伤,在时间的洪流中渐渐渐渐长大的那个孩子一点一点浮现在我的面前。
这本书中有很多的句子让我念念不忘,像“世界上最寂寞的植物是柳,在明媚的春天它抱着满怀白色的心事,抖落在空气里,随着风飘,一点一点寂寞地白”,本来很普通的植物柳树和它飘得到处都是的柳絮竟被作者描写的如此有灵气。
还有那句“寂寞会逐渐从皮肤渗透出来,直至填满每道骨头的裂缝,直到溶进所有的血液。
这是一场华丽的放逐”,体现了作者性格中忧伤的一面。
一个书评者这样评郭敬明的书:为什么他的书如此畅销,是因为他是学生,写出了学生心里的话。
还有一个人这样评价郭敬明的文字:现在有很多的作家或写手在写作时都捧着词典,希望用上更多华丽的词藻,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成为郭敬明。
我想他们的话并非没有道理。
《爱与痛的边缘》触动到了我的某颗神经,让我的心有一种莫名的悸动。
郭敬明真的是个天才,中国的汉字就这么几千个,他把它们组织的很好,换取了不少人的共鸣,传闻他在抄袭,我想那不重要,至少对于我来说不重要,因为我真的喜欢他的书,还有很多我没有来得及看,我想我会找到并且认真的读完,认真的为之感动吧。
幻城。
1 如果把回忆折叠起来,如果把时间倒转开去。
如果把青春拉扯回曾经仓促的形状。
如果把年月点燃成黑暗里跳跃的光团。
那么-- 2 并不是虚构的、杜撰的--在我年幼的时候,真的出现过这样的梦境。
明知道是虚假的,却真实得让人无法否认。
梦境里自己站在空无一人的寒冷冰原上。
巨大的冰川像是斧头般劈过蓝天,浩大而漫长的风雪好像没有止境一般地从身后袭来,然后滚滚地朝遥远的地平线处卷去。
大团大团的雪花吹开视线,搅动着白茫茫的光。
天地间是尖锐的呼啸声,穿透过耳膜把胸腔撞击得发痛。
银色的骑士和裹着黑色斗篷的妖术师,他们沉默地站在镜面般的冰原之上,他们的眼神沉寂得像是永恒的庞大宇宙。
梦里的我一步一步走向他们,慢慢靠拢。
心口处是激动而又恐惧的心情。
然后,我慢慢地变成他们。
--我忘记了自己变成了白银的骑士,还是黑色的巫师。
3 在落笔这段文字的时候,离开我起笔这本小说时已经过去了整整八年的时间。
八年是一个什么样的时间长度呢
如果按照80岁的寿命而言,那么已经过去了不算短的十分之一。
而如果按照整个最黄金的青春年月呢
那是一整个青春呢。
好像人开始慢慢成长,就会慢慢地缅怀以前过去的种种。
无论是失败的,还是伟大的。
苍白的,还是绚烂的。
都变成像是甘草棒一样,在嘴里咀嚼出新的滋味。
甜蜜里是一些淡淡的苦涩,让人轻轻皱起眉头。
但大多数回忆里的自己,都应该是浅薄而无知的,幼稚而冲动的。
所以才会有很多很多的后悔萦绕在心里。
但非常微妙的,却会对曾经这样的自己,产生出一种没有来由的羡慕和憧憬。
4 好像24岁快要25岁的人,就不太适合伤春悲秋了。
对于曾经写过的那些生活和记忆,也就多了很多羞愧而难以面对的情绪。
也许人只有在年少轻狂的时候,才会那么放心大胆地展露自己的内心,脆弱的毛茸茸的表面,或者冷漠的光滑的内壁。
将所有私人的情感和心绪,像是展览一样盛大地呈现在别人的面前,博取别人的心酸同情,或者嗤鼻一笑。
当时的理直气壮和信誓旦旦,在时光漫长的消耗里变成薄薄的一片叹息,坠落在地面上。
17岁时候的自己无限勇敢。
而现在的自己,就像是我挂在包上的穿着钢筋盔甲的PRADA小熊,坚强的,刀枪不入的,讨人喜欢的模样,却远远地离开了世界尽头的那个自己。
5 重新看《幻城》后记的时候,发现除了文笔显得稍微矫情之外,有很多真挚的感情,却是现在的自己无法书写的了。
在渐渐成长之后的今天,早就习惯了把所有内心的喜怒哀乐放到小说里去,借由那些自己创造出来的角色,去尽情地表达。
这样也不会被人诟病。
因为一切都是此情节纯属虚构。
对于散文这样几乎是掏心掏肺的东西,却好长时间都不碰了。
除了在2003年和2004年的时候出版过两本散文集之后,一直到今天,都不敢再出版任何关于心情的记录。
像是产生了抗体,在某些伤害朝自己靠近的时候,就会敏锐地察觉到。
于是脑海里那个警报器就嘟嘟嘟地开始响了。
后记里提到了好多的事情以及好多的朋友,有些朋友到现在依然每天见面,比如阿亮,有些却只能偶尔通个电话。
大家都在八年的时间里渐渐地成长改变,拥有自己的生活,拥有新的朋友圈子,拥有新的生活环境,新的工作,新的人生的意义。
于是也就没有多少人再去回过头探寻,当初的我们,怎么样走到了今天。
好像又开始了伤感的话题。
6 我们总是在不断地抱怨着从前。
未能好好处理的学业,未能好好对待的恋人。
当年书写过的幼稚的文章,当年做出过的冲动事情如今看来悔得肠子发青。
所以,当我在提笔为这本我八年前写的书来重新作序的时候,我完全不知道应该来书写些什么。
尽管已经远远离开了当初那个站在文字起点的自己,但是我也并不清楚这段光景里,自己到底跋涉过了多少旅程。
肩膀上的重量越来越大,鞋子深深地把路面的大雪踩实,留下清晰的脚印像是路标一样指向遥远的未来。
当然也可以靠这些脚印,回溯到久远的过去。
那个时候天还是苍蓝得透明,大地被白云软软地披盖着,像包裹起的一份礼物。
整个大地在年少的季节里沉睡不醒。
天边有金光闪耀着,藏匿在飓风的背后。
7 连续一个星期对着这部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缝缝补补,像个年老的妇人在修补自己当初的嫁衣一样,心中是某种难以描述的情绪,微妙地混合着悲伤和喜悦的比例,难以精确地计算成分。
细枝末节重新修葺一新,好像自己在文字上的洁癖永远都存在着,难以面对一年前,甚至半年前,三个月前的作品。
所以就更别说看见八年前那个对文字还很陌生但充满激情的自己。
我们总是在不断地用文字讨论着文字里的激情和技巧到底什么比较重要。
而答案却是没有的。
8 上海在结束了漫长的白雪冬季之后,开始缓慢地复苏过来。
白银的大雪变成了灰蒙蒙的雨水。
整个城市又重新变成那个沐浴在湿润的雾气下的繁华城市。
旋转的玻璃球光芒四射。
我们只有在想象中,去窥探和触摸曾经遥远的冰原世纪。
那些冰雪的王爵们,站立在旷世的原野上,冰雪在他们肩膀上累积出漫长的悲凉。
那些爱恨,那些命运里沉重的叹息,都被白光凝聚在零下的苍雪里。
记忆里这样一个靠想象力和激情所幻化出来的世界,好像离我有一个光年那么遥远。
它停留在我17岁的世界尽头。
它们悬浮在宇宙白色的尘埃里。
9 很多的名字被反复地传颂着,他们在很多人的生命里成为了传奇。
他们白色的头发和白色的瞳仁,他们悲惨的命运在鸟鸣声里蒸发成灰烬。
卡索,樱空释,梨落,岚裳……他们从一个男孩子17岁的脑海里脱胎,然后变成世间的一个个小小的传奇。
10 上海慢慢地进入春天了。
阳光灿烂的时候会到楼下的星巴克喝一杯咖啡,坐在露天的路边,看见来往的外国人手里拿着英文报纸,手上拿着咖啡匆忙赶路。
他们翻动报纸的声音哗啦哗啦。
而几年过去之后,我也不是当初那个背着书包匆忙上学的小孩了。
现在每天都会穿着稍微正式一点的衣服,进入写字楼。
在每天早上被电话吵醒之后开始一边喝咖啡一边和别人讨论各种选题和项目。
整个房间在空调运转了一晚上之后变得格外干燥,拧开莲蓬头,花洒哗啦啦地喷出无数白色的蒙蒙的雾气。
开车。
看电影。
书写着《小时代》的最新篇章,为林萧到底应该和简溪还是宫洺在一起想破了脑袋。
整理最新的工作计划,和广告商打拉锯战。
对媒体记者时而谄媚时而敌对,机关算尽彼此假笑。
这样的生活离那个冰雪覆盖的帝国有多么遥远呢
白银的骑士抑或是妖术的巫师,他们其实从来都没有存在过。
11 八年前的自己,受不了分离,受不了孤单,受不了成长,受不了沮丧,受不了失望,受不了世俗,受不了虚假,受不了金钱。
而现在的自己,却慢慢地习惯了这些。
其实有时候一个人坐在摩天大楼的落地窗旁边,听酒吧里压抑但蠢蠢欲动的音乐,然后侧过头望向脚下渺小而锋利的,灯火闪亮的时尚之都--这样的孤单,已经被物质装点成了品位和高贵。
成为别人眼里的憧憬。
你成为别人眼里的风景。
12 回过头来的时候,其实会发现很多很多自己幼稚的地方。
无论是在《幻城》里,还是在书写《幻城》的那段年少岁月。
但是还是会怀念起当年的那些粗糙的,略显苍白的时光。
那一段不长不短的高中岁月,被自私的自己裁下来,装裱进画框,多年来一直悬挂在自己内心的墙壁上。
上课的铃声是一直枯燥无味的电铃,但突然某一天就变成了《欢乐颂》的那段旋律。
学校的羽毛球场是露天的,水泥地面被无数双球鞋摩擦得光滑发亮,我在上面好多次摔倒。
学校门口的那个卖零食的小摊,老板娘在夏天会把西瓜切碎,放进一个玻璃的水缸里,加上糖水,加上碎冰,然后变成5毛钱一杯的廉价冷饮。
门口还有父母一直不让我们吃的烤羊肉,他们说吃多了会得癌症。
但是还是在冬天里会把手抄在袖管里,哆嗦着等在摊前。
还有那个不大不小的人工湖,人工湖边的草地上总是有逃课的学生在睡觉。
湖边上是女生的宿舍,她们各种彩色的衣服晾晒在走廊上,像是各种斑驳的旗帜。
从宿舍到开水房的路很长很静谧,两边是高大的树木,一到夏天就生长出无比巨大的树阴,在很多个夜晚里让人害怕,提着水瓶飞快地跑回寝室。
但清晨却会有美好的光线,照穿那一两声清脆的鸟鸣。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 13 我曾经做过无数道关于是否愿意回到过去的心理测验。
每一次自己都觉得一定是希望回到过去的。
但是当我认真地选择的时候,却会发现,当你洗去这些年的尘埃,重新站在时间干净的起点,你并不一定过得比现在快乐。
时光倒流的前提,一定是要让我保留这些年的记忆。
这些年来--我已经在无数的场合用到了这样的开头。
我抱怨过生活的痛苦,我也抱怨过命运的沉重,我分享过成功的喜悦,我也品尝过失落的苦涩。
但是,就算有再多的重量和尘埃积累在我的肩膀,它们到最后,都装点了我的命运。
它们把我的身体化做容器,封存过往的岁月,把苦涩的泪,酿成甘甜的泉。
它们让我成为冰雪的王爵,它们最后变成了末世的苍雪。
左手倒影。
右手年华。
??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
??——小四 ??在图书馆找到了一本很破旧的书:小四(郭敬明)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前些年很畅销。
??呼吸着七月湿热的空气,我坐在窗前的小书桌旁,把这本书看完了。
看了多少遍我没有数,我只知道,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像是浸在古老的井水里:冰凉,安静。
??这本书是小四在高三时写的一些文字,有小说,有散文,中间穿插着许多他成长的领悟。
对读者而言,他写的是别人的故事,他自己的心情却在字里行间折射出了这一代人的成长的蜕变。
也许是年纪相仿吧,所以我读他的文章时,感触颇深。
??可能受课本上战争时期的少年英雄的影响吧,总以为青春是一个富有激情的词,青春就是希望,青春就是大哥哥大姐姐灿烂年轻的笑脸。
可是当我慢慢长大,终于也开始体会到青春的时候,我清晰的感受到了这两个字背后深深浅浅的无奈。
青春啊,不过是痛并快乐着的呼啸而过
??小四的文笔很细腻,如同一枚细微的倒刺不小心扎进了手心柔软的肉里,怎么弄也弄不出来,只有让心不停的疼,不停的痛。
小四用华丽的词语写武侠小说,用寂寞的词语写散文,用绝望的词语写他的心情。
书里面的每个字都是他的一声轻叹,连起来却是深不可测的忧伤,一声一声,一片一片,无止无境。
??我们这一代的孩子啊,看上去似乎都很好,会笑,会运动,有文化,懂礼貌,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拥挤的人群,全是陌生的眼神;楼上楼下,全是冷漠的表情,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只有自己知道自己装的有多累。
钢筋水泥铸建了坚不可摧的石头森林,而居住在这森林里的我们啊,却因为受到太强的保护而脆弱的不堪一击。
??当我们站在青春这道坎上时,我们开始学会洞察社会,思考人生。
我们还开始面临压力:学习的压力,社会的压力。
这些体会这些道理过来人都是理解的,可是却无法用语言想我们描述,即便描述出来了,年幼的孩子也体会不来,除非亲自经历。
??小四在这本书中就把他高三时思考的一些东西记录小来。
像每个那个年龄的小孩一样,小四思考了他平淡的生活经历,他的刻骨铭心的朋友,他绝望的人生观,他对摇滚音乐、对非主流电影的挚爱以及对未来无法抗拒的无奈。
??初生牛犊不怕虎,可是当我们意识到原来这世上有这么多事不能被我们所左右,比如高考、失学、下岗、离别……我们开始犹豫,变得胆怯。
当我们意识到成年人的社会会更复杂,社会上的潜规则更让人无奈的时候,我们的眼里写满了懦弱,心里填满了绝望。
我们如同黑夜中迷路的小孩,望着空洞洞的前方低头啜泣,不知道哪里是光明的出口。
小孩子都是那么急切得渴望一夜长大,可是这一天真实到来时我们却慌张到措手不及。
于是我们开始意识到童年才是一个人最幸福的时光,平生第一次开始强烈的怀旧,怀念自己经历过的所有,怀念那些简单的生活,细小的幸福。
??这本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回首又见它;第二部分是:天亮说晚安。
第二部分是写小四这种拒绝长大的矛盾心情的。
他对过去的日子是那么的迷恋,对过往的欢笑是那么的不舍,所以他用的字眼都很决绝,一颗一颗,如同嵌在纸张里的,让人揪心的痛。
??时间不会等候我们这些踌躇不定的孩子,除了我们自己,没有别人可以带走我们。
当我们悲伤到绝望却还是没有发现童话中的仙女帮我们指点迷津时,我们像以前所有的过来人一样,在现实面前重重垂下了脑袋,只有如此,只有如此无可奈何的屈服才是成长唯一的出路吧。
这段时间,是一个结束,亦是一个开始。
??小四在文中清晰得描绘出了他的心情:我收起以前的摇滚CD,如同收起一个不醒的梦。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我却看见了他在写下这句话时心口波涛汹涌的泪。
??既然是一个新的开始,那就真的开始吧。
我找了一堆歌曲:《why not》、《a new day》、《我要飞》等等,这些歌曲歌词健康,积极向上,适合厉志。
我们都假装以为有一些美好的事物在未来等着我们,假装明天会真的很美好。
就这样自欺欺人的安慰着自己,日子竟也长出了一些希望。
??小四也一样,在新的城市里开始了新的思考,在新的人群里开始了新的寂寞。
在他描写高考后的一些文章中,虽然他对过去有着万般不舍,对现实有着万般抗拒,可是语气中却已经没有了先前的桀骜不驯,收敛了那么多那么多,带着一种悲壮的希望,那么巨大,那么渺茫,如同一只受伤的小鹿,一边悄悄舔着自己未愈合的伤疤,一边闪动着颤抖的睫毛,睁大眼睛,准备着下一个回合的反击。
??剪影,似乎应该都是美丽的东西吧,不知道我的这些感悟算不算是青春的美丽,但是有了这些感触,我的未来也许才会美丽吧。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握着加了很多冰的玻璃杯喝水,杯子外面湿漉漉的,那些水滴像眼泪一样一滴一滴掉进书页里,即使将来蒸发了,那些纸张也会记得它们曾经来过,就像那些逝去的青春:你曾经来过。
夏至未至。
你们都是这个世界的传奇,你们曾经惹哭了那么多的人。
——题记 那一年,我们在香樟树下驻足; 那一年,我们都还年轻,充满活力; 那一年,我们都在朦胧的情感中成长; 那一年,我们的友情如花般绽放,也如花般破碎; 傅小司,陆之昂,立夏,遇见,青田,段桥,这些在小四笔下还魂的人,带着清淡的草味又出现在我的面前。
那个时候,谁都没受过伤害,谁都不曾伤害过谁………… 也许便是故事中的某一天,立夏和遇见讲着只有彼此才能听得懂的笑话;傅小司和陆之昂在互相打闹,进行言语攻击。
这些似曾相识的情节就像电影般在脑海中闪过,缓缓地敲击着心脏,流淌出一曲安静抒情的歌曲。
我曾经那么地坚信过,这个沉默冷淡的男生会真的和这个朴实可爱的女生,用他们的青春去绘出幸福的天堂。
只可惜,夏日美丽却短暂,毫不留情地带走了最初的回忆,就像午夜的火车般轰轰烈烈地撞碎一切美好的东西,消失在尽头……于是、我们都老了。
1995——2005,十年的时光,漫长却又短暂。
埋葬了青春,埋葬了最初的信念,埋葬了曾经的坚定。
唯独留下的,是那些破碎不堪的友情。
当合上书后,我甚至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旁观者一样看着他们走过了十年。
看到了知名改变的小司;看到了可爱却冲动的之昂;看到了伤心离去的立夏;看到了幸福的遇见与青田;看到了在天堂上安静微笑的段桥…………如果不曾用心,如果不曾爱过,如果不曾伤害过,你们、是否会在自己生活的轨道上幸福的过上一辈子
如果那样,却没有了今日的伤痛与回忆,没有了最初的信念。
看过了十年的夏至,那蔓延在每个角落的香樟; 看过了十年的大雪,学校的开水房里了充满了快乐; 看过了十年的哭泣,立夏用自己单薄的力量为小司撑起的天空; 看过了十年的倔强,每每想起遇见不服输的眉眼,都会令人隐隐作痛; 谢谢你们教会了我什么是成长,什么是爱,教会如何去面对眼前的失落与心痛。
在最后的梦里,我仿佛再次看到那些早已天各一方的你们,执手走向我,咫尺的距离。
风吹起你们的头发,你们对我安静地微笑。
而背景则是,那个没有夏至的,夏。
岛。
恩。
0 0 貌似这只是一个系列吧。
没有找到耶。
描写“读书入迷”的句子有哪些
简介与评论赏析及读后感的内容简介是美国著名女作家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
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读者为之倾心。
前夕,佐治亚州塔拉庄园16岁的斯佳丽小姐疯狂地爱着邻居阿希礼·韦尔克斯。
战争爆发后,阿希礼与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顿结了婚,斯佳丽一怒之下,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
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病死,斯佳丽成了寡妇。
在一次募捐舞会上,她与瑞特·巴特勒船长相识。
战火逼近,斯佳丽在瑞特船长的帮助下逃离,回到塔拉庄园。
看到昔日庄园已变成废墟,斯佳丽决心重振家园,为此不惜一切代价。
不久,斯佳丽的第二任丈夫弗兰克在决斗中身亡,她再度守寡。
瑞特真诚而热烈地爱着斯佳丽,不久斯佳丽嫁给了瑞特。
虽然瑞特身上有同她类似的气质特征吸引着她,但同时她仍迷恋着曾爱过的阿希礼。
瑞特带着伤心离开了斯佳丽,而斯佳丽此时却意识到瑞特才是惟一能和她真正相爱的人。
《飘》赏析评论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
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
《飘》又名,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思嘉的一生展开的。
从她的——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思嘉在不断地成长、成熟。
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思嘉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
读完《飘》后有三句话我印象最深: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飘》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
它表达出来的思想是不用说的,这跟大多数名著一样闪耀着思想的光辉。
另外,我觉得它是我见过的小说当中描写人物外貌与心理最出众的,这是相当出色的。
它的描写手法让人惊叹,让我如痴如醉
《飘》读后感《飘》,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Gone With the Wind)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世界文学名著。
第一次读《飘》是在1969年上山下乡当知青的时候。
记得好像是一同插队的重庆知青赵玉梅悄悄借给我的。
那时要借到这么一本书很不容易。
给我的期限是两天。
我只得装病不去田间劳动,躲在自己的房子里一口气把书看完。
那时我十六岁的年龄,远不如现在10岁的孩子懂得的多。
看完这本当时被定位为四旧黄色的书,我心里忽然多了许多想法。
才知道一个女孩子原来也可以这样爱着,也可以这样顶天立地的活着。
我最喜欢最崇拜的当然就是女主人公郝思嘉。
不仅如此,还悄悄喜欢上那位非凡的白瑞德船长。
(前不久,在网友祭奠的网祭上,我由衷奉献上这样的祭词:从小就爱你。
现在还爱你。
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理想。
愿您在天堂永远安息
)许多年后,我又读了,读了,读了勃朗宁夫人和她的十四行诗,这些都是我喜欢的女性,但却始终不能让我忘掉自己心中的偶像郝思嘉。
我一直忘不了在那样一个阳光温暖的下午,穿着绿花裙子的赫思嘉和塔尔顿家的两个双胞胎兄弟,坐在回廊前,那童话一般的美丽。
也忘不了赫思嘉第一次见到白瑞德,那偶然的相逢所生发出的一段千古的美丽。
后来再看到《飘》的电影,文字的赫思嘉忽然变成了费雯丽饰演的生动的郝思嘉,那绝妙的女性形象从此便永远站立在了我的心头。
我忘不了赫思嘉站在腥红色的夕阳下,站在那一片已经变成废墟的庄园中,手握故园泥土对天发誓的一幕。
那是一个怎样年轻柔弱聪明美丽勇敢无畏的女子
就是这个果敢无畏情感丰富的美丽女性深深地影响了我的一生。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的赫思嘉的那段誓言。
还记得郝斯嘉说:“请听我说,白瑞德,这些年来,我一定一直都爱着你,只是我不晓得”。
而那位曾经说过“我是个既了解你,又欣赏你的人”的白瑞德最后极度疲乏而又坚决地向赫思嘉告别:“坦白说,亲爱的,我不在乎。
”书的最后一句,赫思嘉擦干泪水告诉她自己也似乎告诉我说:After all,tomorro is another day!是的, “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
”为了这句话,她就是我心中永远的郝思嘉,永远的飘 ------今天,我已经是第N次阅读《飘》。
我看过电影版由原著《飘》改编的《乱世佳人》。
片子很长,演了3个多小时。
我最近又重新再次阅读了《飘》的原著。
对于《飘》这本书。
很多人褒贬不一。
里面有些内容与经历带着作者:玛格丽特 米切尔,年轻时的影子,她曾经是那样的备受宠爱与追捧。
遗憾的是最后与他结婚的男人。
她以为这位中级军官会带给她幸福。
结果没想到,让他最终痛苦与抱憾一生。
此文中白瑞德的角色,就是这位作者后来构思的军官形象。
也许为了弥补作者生活中的缺陷,所以她从更多的角度去美化了,一个浪子白瑞德最后回头的专情与痴情。
从某个角度来说,《飘》不是悲剧,也不是什么女性立志传奇诗篇,而是一部爱情伦理剧。
我们剧中的郝思嘉,是一位独特的女子,她也不会在什么困难与压力面前,背离自己的理想与梦想。
而且在很多时候,走到最后,都会有白瑞德这样的人,帮他清理现场。
感觉这部书写得满有意思。
作者把一个女人的美丽,任性,骄纵,倔强,坚强,自大,不可一世,刻画得淋漓尽致。
而且从不同的角度让我们感受到,郝思嘉这个独特女子的奇异思维。
在爱情与友情上的自我自私不顾一切,在生活与困难面前的坚定执着,在生意场上的成熟老道。
像郝思嘉这样的女子,最真实与自然之处,她很本我。
他就做自己,做想做而且又敢做的自己。
做快乐而简单单纯迷糊又有点自恋自信的自己。
也许我们很难发现,在郝思嘉的骨子里有什么自卑与不自信的情结。
就如作者在笔下写到的一样:一个集万千宠爱的农场主小姐,一个美貌与智慧,高傲与世俗并存的女子。
即便到最后她流落南方,我也没从她身上读出绝望,读出痛苦与哀伤。
就算她去做护士,衣着俭朴,她也要把自己打扮的漂亮艳丽与众不同。
这样的女子很有个性。
我很喜欢。
也许在郝思嘉眼里,自恋远比自卑好。
自私远比无私好。
即便后来他对阿希礼的爱与占有,丝毫没有动摇,也阻碍不了他对爱情生活与生命的追求与向往。
有时我在想郝思嘉这家伙到底爱过阿希礼没有
也许她认为她没得到的东西就是爱。
至少阿希礼一直没有给他这种希望,或者给了郝思嘉一种好强个性的一种挑判。
即使郝思嘉再嫉妒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但他依然不会去做伤害这个女人的事情。
从这一点我们不难看出郝思嘉的善良,可爱,充满正义的色彩。
坦白的说郝思嘉与白瑞德是相同个性的两个人。
都骄傲,都不可一世,都是那种可以聚集很多人焦距的帅哥美女。
这2个家伙,纯属于活宝型人物。
2个人都倔强,2个人都自我感觉良好。
最重要其实他们2个个性很合拍。
只是郝思嘉一直错误的认为,她和白瑞德仅仅是盟友关系而不是爱情。
或者她认为,白瑞德不够吸引他。
白瑞德这样的风度幽默绅士,最后死在郝思嘉这样不按常规出牌的女子手上,的确是种宿命。
有时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说不清楚。
生活中的很多女人或男人都希望自己会拥有郝思嘉或白瑞德这样的男人或女人。
然而事实上,当我们忽略一些东西时,才在蓦然回首中发现。
彼此的爱情就在彼此的身边。
有的人即使苦苦追寻一辈子,都无法属于你。
有的人近在你身旁,一直默默守候关注着你,而你却不知道他得存在。
希望大家在生活中去发现这样的真爱,不要到最后让自己遗憾与后悔。
我喜欢郝思嘉这样的女子,也欣赏白瑞德这样的男子。
可惜我们都不是他们。
但我们可以在平淡生活中去寻求自己的浪漫。
那郝思嘉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
徜徉在人海之中,每当视线中走进一位气质俱佳的女子时,我就会不由自主想起《飘》中的开头的这几句话。
魅力——是郝思嘉独特妩媚与刚柔相济的个性所散发出来的美丽。
这部由美国女作家马格丽泰.密西尔所著的《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鞭鞑了占有农场并雇用家奴干活为统治代表的庄园主的专制与贪婪。
文章在塑造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的同时,把滋生在奴隶制温床上繁华于战火纷飞中粉碎。
内容极具历史现实意义。
南北战争使美国南部州沿行多年的黑奴体制得以崩析瓦解。
全书围绕郝思嘉及她周边的一系列人物,从南部州歌舞升平的阳春白雪到战火硝烟弥漫的惨淡直面;从和平的破坏到人们所依赖服务与生存的黑奴的消失,残酷的战乱生活凸显出人性的狭隘与复杂。
作者以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后方老百姓饱受战乱折磨,勾勒出的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片段,演绎出的一幕幕惊心动魄的交织爱与恨、善与恶较量的故事情节,给读者无不留下深刻的印象,是部历久弥新、散发着艺术芳香的可读之作。
《飘》这部作品,只所以让我记忆犹新,百读不厌,是因为我非常喜欢作者笔下郝思嘉这个不现寻常的人物形象。
思嘉贯穿于故事的首尾,她的一颦一笑,一哭一咽,一骂一怒牵扯着读者的目光去渴望了解,渴望走进她的内心世界,并不知不觉会融入到她的情感之中去。
她,“脸上显然混杂两种特质。
一种是母亲给她的娇柔,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
……她那张脸蛋儿却实在是迷人得很,下巴儿尖尖的,牙床儿方方的。
她的眼珠子是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的茶褐,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上翘,上面竖着两撇墨黑的蛾眉,在她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划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
”光看作者这段对思嘉的描述,心儿就会被其所吸引,这是多么神秘而又妖娆的一个女子呢
庄园中汤家的一对英俊的双胞胎是那样的痴迷着思嘉。
舞会中,她是众人的亮点。
她就象太阳的光彩一样,眩目着年轻男子的视线。
她的美盖过“陶乐垦植场”庄园。
她也自认镇上的男子是钟情她的,连卫希礼这个温文乐雅,有着高贵血统的帅气庄园主的公子也一定暗恋着自己。
她就这样自以为是的认为她包围在爱的天堂而神采奕奕,芳心暗涌。
然而,战争的到来,镇上的男男女女都火速办着结婚,希礼意外的选择长着“鸡形脸蛋”,身材孱弱,皮肤没有血色的媚兰为妻了。
强烈的自尊心使思嘉置其他男子于不顾,她一反常态,默默发誓要让希礼爱上她。
她义无反顾地爱着希礼,单相思的恋上了他。
这种爱恋支撑她为了爱情,违心的帮媚兰在战乱的炮轰下的房屋中接生希礼与媚兰的孩子,支撑她为等希礼战后回家而选择与一个木材商结为夫妻渡过没有栖息之地的困苦生活。
也许你认为这时的她是极端庸俗与自私的,但是,当你想到她在母亲逝世,父亲因打击而发疯,自己又失去自小侍候她的黑奴嬷嬷,妹妹幼稚还不经世事的时,你就会发现她这种小心眼、小自利虽不合乎情理但又多么合乎“适者生存”这个逻辑。
战乱中,在别人为一日三餐所愁时,她却做着木材生意维持持着简单的生计,并用这钱资助希礼的妻儿。
这时,不禁又会为她的狡诘与低就而暗暗生出佩服。
作者在这明的是贬低思嘉这个原来有着不可一世的小美人的滑稽婚姻,实质上是隐喻她未被人知的坚韧性格和敢于与恶劣生活相抗争的不屈个性,尽管这种斤斤计较的小妇人生活在她骨子中烙下了铜臭味,丑化了她美好的形象,但这也是作者的伏笔,反衬出希礼那种惯于了富贵日子而不能脱离昔日梦想以至不敢面对现实,即使是亲自上了战场却依然没有从幻觉中彻底醒来,并在失去媚兰后更是进入了郁抑。
预示了希礼的懦弱最终会淡化思嘉如火的眷恋。
思嘉也怀念从前庄园的平和,记得镇上绿荫树冠下,自己身穿“绿布春色花衫,从弹簧箍上撑出波浪纹的长裙,配着脚上也是一双绿色的低跟鞋……。
”树枝在风中摇曳,裙裾在脚下飘飞,夺目得有如碧海中的一颗熠熠生辉的翡翠。
艰难的岁月她总是安慰着自己,会过去的,只要我回到“陶乐”。
陶乐是她美丽的家园,是她心灵的归宿。
这种情结在她在与“北佬”,即北方的大兵做小生意时认识的浪子白瑞德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白瑞德是个热爱家乡的南方军火商,偶尔中他被思嘉娇媚而又放形的美所打动,爱上了思嘉。
然而思嘉心中仍装着卫希礼,尽管白瑞德迎合思嘉,使出手段娶到了思嘉并生了一个小女孩,但随着小孩的坠马身亡,他们又分离开来。
这时的思嘉已是一个经战争风暴历练,风韵万千而又意志坚强的女人。
岁月与情感的磨砺让她终于懂得希礼的爱只是自己做的一个远梦,在与白瑞德的婚姻中,她慢慢爱上了白瑞德,爱上了生活中真实而又勇敢的强者。
她不怕白瑞德冷淡她,她要用爱唤回白瑞德那颗高傲的心。
爱让她心中充满希望,尽管战后生活一片萧条,但她心中永远梦想着一方净土。
她魂牵梦萦的是那有着红色泥土,白色围墙,黑色片瓦的故园“陶乐”。
“她想起这么一幅优美的图画,……那古柏森森的夹道,那茉莉芳馥的花香,那一片碧绿的草地,那白花点缀的围墙……还有嬷嬷在那里呢
”……“明天我一定把他拉回来。
”怀着这种坚定的信念,她澎湃着沸腾的血液:世上没有什么是令她畏惧的
故事就在这样一种流泻期冀的句子中结尾了。
然而,我竟久久不能平静心情。
这是何等富有激情的女作家所精心倾注出的一份大气,明丽的文字啊。
尽管情节一直游离在战争的阴云中,但是思嘉这个内涵丰满,个性张扬,风姿约绰的美女子却十分清晰地烙进我的记忆中而溢撒光彩。
尽管她是曾是一位地主的女儿,割断不了与她命运密切相连的农奴制,但奴隶的解放,她在变迁的阵痛中焕发出另一个成稳、聪慧而不失美丽的郝思嘉。
她勇于接受了她的坎坷生活与风雨人生。
她与时代的脉搏共进程。
马格丽泰.密西尔身为一名白人女作家,然她能站在政治的角度解剖社会,抨击种族歧视,揭露农奴制的封建残余,不愧是一位为国担忧,为民担忧,为社会弱势群体倾其同情心的伟大作家。
虽然述说的是美国历史背景,但我在深深喜欢《飘》这本书,为她的斐然文采着迷时,也从心底陡生出对马格丽泰的一份崇高敬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