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歌的陌生化处理
写东西常说句话,就是求的陌生感常常强调:不要重人,也不要重复自己。
但是写东西的人会常常落入自己设计的一套程序中去。
因为,俗套子、熟套子、老套子,写起来轻车熟路,驾轻就熟。
写着、写着,不知不觉就上道了。
怎样才能避免这一点呢
的确如贺友直先生所云,求生不易。
要不何来创作。
那日遇到摄影界的王文武先生,他说要趁国庆节要到金山长城去拍些片子。
我说:“拍风景,到外地去有陌生感,固是好事。
但拍摄绝不是靠碰运气,而是要在片子以外下功夫。
”其实,写东西也是如此,功夫在诗外。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不妨到其他艺术门类中去寻找陌生感。
追求陌生感应从哪些方面下手呢
首先,要打破自己玩熟了的程序,敢于重新编程。
其次,角度的变化。
可以从中国画《清明上河图》中吸取角度的变化,可以吸收一些电影的手法。
还有要逆向思维,反其意而用之。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立意。
那日听马石利老师说,他上泰山,想写一篇文章。
首先就要避开大家都写过的泰山,于是就写了一篇《泰山中秋月》。
这几年,我就注重些夜色,如《古城月色》就有几篇文章从夜晚写起,避开了好多俗的立意。
再其次,写诗要有英雄气,敢于标新立异
畏首畏尾,很难出新。
表达亲切又陌生的语句。
最好是古诗词,一句或两句都行。
相见如故梦中情客行不过一面生陌路邂逅逢缘相知虐虐留情 望满意 望采纳
清明这首诗的意思
清明作者:杜牧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
牧童遥指杏花村。
清明【诗文解释】 清明节这天细雨纷纷,路上远行的人好像断魂一样迷 乱凄凉。
向人询问酒家哪里有,牧童远远地指了指杏花村。
清明【词语注释】纷纷:形容多。
断魂:形容十分伤心悲哀。
杏花村:杏花深处的村庄。
今在安徽贵池秀山门外。
受本诗影响,后人多用“杏花村”作酒店名。
清明【诗文赏析】 山西杏花村的白酒,醇香可口,年代长久。
在杏花村考古工作者发掘出许多汉代的制酒的工具和酒器,推测大约在一千五百多年前的北魏时期就大规模地酿造白酒。
到了唐代,村里酒店已经有七十二家了。
杏花村的酒闻名于世,李白和杜甫也曾在此饮酒作诗,但杜牧的《清明》诗家喻户晓。
据说,到了清朝,杏花村的酒家已经有了二百二十家。
本诗大意是清明时节,本该家人团聚,可是对于冒雨赶路的行人来讲,不禁心情 迷乱,难以平静,好在找到了解脱的形式。
全诗自然流畅、通俗易懂、余味无穷。
清明的写作背景 杜牧
清明杜牧清明时节雨纷纷, 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
牧童遥指杏花村。
[注释] 1. 断魂:形容凄迷哀伤的心情。
2. 借问:请问。
3. 遥指:远远地指着。
[简析] 这首诗描写清明时节的天气特征,抒发了孤身行路之人的情绪和希望。
清明时节,天气多变,有时春光明媚,花红柳绿,有时却细雨纷纷,绵绵不绝。
首句“清明时节雨纷纷”写出了“泼火雨”的特征(清明前两天是寒日节,旧俗要禁火三天,这时候下雨称为“泼火雨”)。
次句“路上行人欲断魂”写行路人的心境。
“断魂”,指内心十分凄迷哀伤而并不外露的感情。
这位行人为何“欲断魂”呢
因为清明在我国古代是个大节日,照例该家人团聚,一起上坟祭扫,或踏青游春。
现在这位行人孤身一人,在陌生的地方赶路,心里的滋味已不好受,偏偏又淋了雨,衣衫全被打湿,心境就更加凄迷纷乱了。
如何排遣愁绪呢
行人自然想:最好在附近找个酒家,一来歇歇脚,避避雨;二来饮点酒,解解寒;更主要的可借酒驱散心中的愁绪。
于是他问路了:“借问酒家何处有
”问谁,没有点明。
末句“牧童遥指杏花村”中的“牧童”二字,既是本句的主语,又补充说明上句问的对象。
牧童的回答以行动代替语言,行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在一片红杏盛开的树梢,隐隐约约露出了一个酒望子(古代酒店的标帜)。
诗到这里戛然而止,至于行人如何闻讯而喜,兴奋地赶上前去,找到酒店饮上几杯,获得了避雨、解寒、消愁的满足等等,都留待读者去想象。
由于这首诗的广泛流传,“杏花村”三字在后世便成了酒家的雅号。
这一天正是清明佳节。
诗人小杜,在行路中间,可巧遇上了雨。
清明,虽然是柳绿花红、春光明媚的时节,可也是气候容易发生变化的期间,甚至时有“疾风甚雨”。
但这日的细雨纷纷,是那种“天街小雨润如酥”样的雨,—这也正是春雨的特色。
这“雨纷纷”,传达了那种“做冷欺花,将烟困柳”的凄迷而又美丽的境界。
这“纷纷”在此自然毫无疑问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的;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还有一层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实际上还在形容着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一句:“路上行人欲断魂”。
“行人”,是出门在外的行旅之人。
那么什么是“断魂”呢
在诗歌里,“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绪方面的事情。
“断魂”,是竭力形容那种十分强烈、可是又并非明白表现在外面的很深隐的感情。
在古代风俗中,清明节是个色彩情调都很浓郁的大节日,本该是家人团聚,或游玩观赏,或上坟扫墓;而今行人孤身赶路,触景伤怀,心头的滋味是复杂的。
偏偏又赶上细雨纷纷,春衫尽湿,这又平添了一层愁绪。
因而诗人用了“断魂”二字;否则,下了一点小雨,就值得“断魂”,那不太没来由了吗
—这样,我们就又可回到“纷纷”二字上来了。
本来,佳节行路之人,已经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丝风片之中,纷纷洒洒,冒雨趱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凄迷纷乱了。
所以说,纷纷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绪,—甚至不妨说,形容春雨,也就是为了形容情绪。
这正是我国古典诗歌里情在景中、景即是情的一种绝艺,一种胜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接着写行人这时涌上心头的一个想法:往哪里找个小酒店才好。
事情很明白:寻到一个小酒店,一来歇歇脚,避避雨,二来小饮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湿的衣服,—最要紧的是,借此也就能散散心头的愁绪。
于是,向人问路了。
是向谁问路的呢
诗人在第三句里并没有告诉我们,妙莫妙于第四句:“牧童遥指杏花村”。
在语法上讲,“牧童”是这一句的主语,可它实在又是上句“借问”的宾词—它补足了上句宾主问答的双方。
牧童答话了吗
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动”为答复,比答话还要鲜明有力。
我们看《小放牛》这出戏,当有人向牧童哥问路时,他将手一指,说:“您顺着我的手儿瞧
”是连答话带行动—也就是连“音乐”带“画面”,两者同时都使观者获得了美的享受;如今诗人手法却更简捷,更高超:他只将“画面”给予读者,而省去了“音乐”,—不,不如说是包括了“音乐”。
读者欣赏了那一指路的优美“画面”,同时也就隐隐听到了答话的“音乐”。
“遥”,字面意义是远。
然而这里不可拘守此义。
这一指,已经使我们如同看到,隐约红杏梢头,分明挑出一个酒帘—“酒望子”来了。
若真的距离遥远,就难以发生艺术联系,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无尽的兴味:妙就妙在不远不近之间。
《红楼梦》里大观园中有一处景子题作“杏帘在望”,那“在望”的神情,正是由这里体会脱化而来,正好为杜郎此句作注脚。
“杏花村”不一定是真村名,也不一定即指酒家。
这只需要说明指往这个美丽的杏花深处的村庄就够了,不言而喻,那里是有一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诗只写到“遥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费一句话。
剩下的,行人怎样的闻讯而喜,怎样的加把劲儿趱上前去,怎样的兴奋地找着了酒店,怎样的欣慰地获得了避雨、消愁两方面的满足和快意……,这些,诗人就能“不管”了。
他把这些都付与读者的想象,为读者开拓了一处远比诗篇语文字句所显示的更为广阔得多的想象余地。
这就是艺术的“有余不尽”。
这首小诗,一个难字也没有,一个典故也不用,整篇是十分通俗的语言,写得自如之极,毫无经营造作之痕。
音节十分和谐圆满,景象非常清新、生动,而又境界优美、兴味隐跃。
诗由篇法讲也很自然,是顺序的写法。
第一句交代情景、环境、气氛,是“起”;第二句是“承”,写出了人物,显示了人物的凄迷纷乱的心境;第三句是一“转”,然而也就提出了如何摆脱这种心境的办法;而这就直接逼出了第四句,成为整篇的精彩所在—“合”。
在艺术上,这是由低而高、逐步上升、高潮顶点放在最后的手法。
所谓高潮顶点,却又不是一览无余,索然兴尽,而是余韵邈然,耐人寻味。
这些,都是诗人的高明之处,也就是值得我们学习继承的地方吧
有关清明节的散文
清明节 清明节前一天街头巷尾已经开始摆放起起一堆堆庄严肃穆的花篮,与平日不同的是,花盆上多了一个“奠”字,这不由地让我想起清明节快到了。
不知是先人们的预测灵验还是上天有意找个潮湿的季节配合潮湿的心情,这几天天空一直被阴霾笼罩,我不觉顺口吟出“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 不知是街头的花篮还是我伤感的心绪引起了儿子的注意,他问:“爸,今天卖花的怎么这么多
”“清明节快到了,那是为了给祭奠逝去的亲人准备的。
”,我说到。
对于清明节的含义儿子并不知道多少,但他似懂非懂的应了一声“喔”。
母亲死的早,对于奶奶的概念,儿子始终是陌生的。
但儿子出乎意料的说了一句,“爸,你也买盆花吧”“我买花干啥”我反问儿子。
儿子答道“送给奶奶呗。
”我说,“奶奶的坟不在本溪在铁岭,买花放哪
”儿子不假思索地回答“把花瓣摘下来撒向空中,奶奶就能看见了。
” 我的眼睛瞬间被儿子的话打湿了,也许儿子真正懂得“心到神知”的道理吧。
儿子是个悟性极深的孩子,便开玩笑地说到,“爸爸有一天也不在了,你也不用哭,我就变成一条小虫子守在你家里,每年清明节你喂它些花瓣就行了。
”我的玩笑对于儿子来讲似乎重了些,他的眼镜似乎蒙上了一层雾。
儿子似笑非笑地说,“那不行,你现在就多做一些善事呗,到时候你就能重新投胎做人了”。
“爸爸哪那么大的福报”我说到。
“爸,你帮我把眼镜擦一擦,这就是做大的善事,到时你就能重新投胎做人了。
”“你还成佛了
”我说到。
儿子便不再言语。
“做善事就能重新投胎做人“,这是9岁儿子的心智与觉悟,清明节前我与儿子之间有了一个沉重的话题,但我很是欣慰……参考资料:
清明这首古诗的意思
这一天正是清明佳节。
诗人小杜,在行路中间,可巧遇上了雨。
清明,虽然是柳绿花红、春光明媚的时节,可也是气候容易发生变化的期间,甚至时有“疾风甚雨”。
但这日的细雨纷纷,是那种“天街小雨润如酥”样的雨,—这也正是春雨的特色。
这“雨纷纷”,传达了那种“做冷欺花,将烟困柳”的凄迷而又美丽的境界。
描写民国时期,女生衣着和北洋军阀的句子
刘半农等所著《赛金花本事》:对清末民初曾经风光无限的状元夫人、名妓赛金花是这样描述的——“就说我吧,除去时头上戴一根大簪,三排小簪,每排是四根,全都是翡翠的。
梳着五套头——当时最时兴的样式——颈上挂金链,戴着珐琅银表。
冬天穿狐裘都是按着颜色深浅替换。
我耳朵上戴的那副牛奶珠坠子就值几千两。
“上海《时报》:“妇女现流行一种淫妖之时下衣服,实为不成体统,不堪寓目者。
女衫手臂露出一尺左右,女裤则吊高一尺有余,乃至暑天,内则穿一粉红洋纱背心,而外罩一有眼纱之纱衫,几至肌肉尽露。
此等妖服,始行于妓女,妓女以色事人,本不足责,乃上海之各大家闺秀,均效学妓女之时下流行恶习。
妖服冶容诲淫,女教沦亡,至斯已极。
”张爱玲对服装的描述:“黄的宽袍大袖,嘈切的云朵盘头;黑色绸底上装嵌着桃红的边,青灰长裙,淡黄玳瑁眼镜;如意镶边的宝蓝配着苹果绿色的绣花袄裤”;“有一种橄榄绿的暗色绸,上面掠过大的黑影,满蓄的风雷。
还有一种丝质的日本料子,淡湖色,闪着木纹、水纹;每隔一段路,水上漂着两朵茶碗大的梅花,铁划银钩,像中世纪礼拜堂里的五彩玻璃窗画,红玻璃上嵌着沉重的铁质沿边”。
推荐《更衣记》: 《更衣记》是传奇作家张爱玲女士的一篇美文。
作者用她从容淡然的笔墨在短短的千字文中将辛亥革命前后的百年服饰演变娓娓道来,字里行间巧妙地讲述着她对服饰的独特见解。
如果当初世代相传的衣服没有大批卖给收旧货的,一年一度六月里晒衣裳,该是一件辉煌热闹的事罢。
你在竹竿与竹竿之间走过,两边拦着绫罗绸缎的墙——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宫室里发掘出的甬道。
你把额角贴在织金的花绣上。
太阳在这边的时候,将金线晒得滚烫,然而现在已经冷了。
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裳的时候又把灰尘给抖了下来,在黄色的太阳里飞舞着。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我们不大能够想象过去的世界,这么迂缓,安静,齐整——在满清三百年的统治下,女人竟没有什么时装可言
一代又一代的人穿着同样的衣服而不觉得厌烦。
开国的时候,因为“男降女不降”,女子的服装还保留着显着的明代遗风。
从十七世纪中叶直到十九世纪末,流行着极度宽大的衫裤,有一种四平八稳的沉着气象。
领圈很低,有等于无。
穿在外面的“大袄”,在并非正式的场合,宽了衣,便露出“中袄”。
“中袄”里面有紧窄合身的“小袄”,上床也不脱去,多半是娇媚的,桃红或水红。
三件袄子之上又加着“云肩背心”,黑缎宽镶,盘着大云头。
削肩,细腰,平胸,薄而小的标准美女在这一层层衣衫的重压下失踪了。
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不过是一个衣架子罢了。
中国人不赞成太触目的女人。
历史上记载的耸人听闻的美德——譬如说,一只胳膊被陌生男子拉了一把,便将它砍掉——虽然博得普通的赞叹,知识阶级对之总隐隐地觉得有点遗憾,因为一个女人不该吸引过度的注意;任是铁铮铮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气里生了锈。
女人要想出众一点,连这样堂而皇之的途径都有人反对,何况奇装异服,自然那更是伤风败俗了。
出门时裤子上罩的裙子,其规律化更为彻底。
通常都是黑色,逢着喜度年节,太太穿红的,姨太太穿粉红。
寡妇系黑裙,可是丈夫过世多年之后,如有公婆在堂,她可以穿湖色或雪青。
裙上的细褶是女人的仪态最严格的试验。
家教好的姑娘,莲步姗姗,百褶裙虽不至于纹丝不动,也只限于最轻微的摇颤。
不惯穿裙的小家碧玉走起路来便予人以惊风骇浪的印象。
更为苛刻的是新娘的红裙,裙腰垂下一条条半寸来宽的飘带,带端系着铃。
行动时只许有一点隐约的叮当,像远山上宝塔上的风铃。
晚至一九二○年左右,比较潇洒自由的宽褶裙入时了,这一类的裙子方才完全废除。
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为暴发户。
皮衣有一定的季节,分门别类,至为详尽。
十月里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层皮是可以的,至于穿什么皮,那却要顾到季节而不能顾到天气了。
初冬穿“小毛”,如青种羊,紫羔,珠羔;然后穿“中毛”,如银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白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
“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
中下等阶级的人以前比现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银嵌或羊皮袍子。
姑娘们的“昭君套”为阴森的冬月添上点色彩。
根据历代的图画,昭君出塞所戴的风兜是爱斯基摩式的,简单大方,好莱坞明星仿制者颇多。
中国十九世纪的“昭君套”却是颠狂冶艳的,——一顶瓜皮帽,帽檐围上一圈皮,帽顶缀着极大的红绒球,脑后垂着两根粉红缎带,带端缀着一对金印,动辄相击作声。
对于细节的过份的注意。
为这一时期的服装的要点。
现代西方的时装,不必要的点缀品未尝不花样多端,但是都有个目的——把眼睛的蓝色发扬光大起来,补助不发达的胸部,使人看上去高些或矮些,集中注意力在腰肢上,消灭臀部过度的曲线……古中国衣衫上的点缀品却是完全无意义的。
若说它是纯粹装饰性质的罢,为什么连鞋底上也满布着繁缛的图案呢
鞋的本身就很少在人前露脸的机会,别说鞋底了,高底的边缘也充塞着密密的花纹。
袄子有“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之别,镶滚之外,下摆与大襟上还闪烁着水钻盘的梅花,菊花。
袖上另钉着名唤“阑干”的丝质花边,宽约七寸,挖空镂出福寿字样。
这样聚集了无数小小的有趣之点。
这样不停地另生枝节,放恣,不讲理,在不相干的事物上浪费了精力,正是中国有闲阶级一贯的态度。
惟有世界上最清闲的国家里最闲的人,方才能够领略到这些细节的妙处。
制造一百种相仿而不犯重的图案,固然需要艺术与时间;欣赏它,也同样地烦难。
古中国的时装设计家似乎不知道,一个女人到底不是大观园。
太多的堆砌使兴趣不能集中。
我们的时装的历史,一言以蔽之,就是这些点缀品的逐渐减去。
当然事情不是这么简单。
还有腰身大小的交替盈蚀。
第一个严重的变化发生在光绪三十二三年。
铁路已经不那么稀罕了,火车开始在中国人的生活里占一重要位置。
诸大商港的时新款式迅速地传入内地。
衣裤渐渐缩小,“阑干”与阔滚条过了时,单剩下一条极窄的。
扁的是“韭菜边”,圆的是“灯草边”,又称“线香滚”。
在政治动乱与社会不靖的时期——譬如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时髦的衣服永远是紧匝在身上,轻捷利落,容许剧烈的活动。
在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因为衣裤过于紧小,肘弯膝盖,筋骨接榫处非得开缝不可。
中国衣服在革命酝酿期间差一点就胀裂开来了。
“小皇帝”登基的时候,袄子套在人身上像刀鞘。
中国女人的紧身背心的功用实在奇妙——衣服再紧些,衣服底下的肉体也还不是写实派的作风,看上去不大像个女人而像一缕诗魂。
长袄的直线延至膝盖为止,下面虚飘飘垂下两条窄窄的裤管,似脚非脚的金莲抱歉地轻轻踏在地上。
铅笔一般瘦的裤脚妙在给人一种伶仃无告的感觉。
在中国诗里,“可怜”是“可爱”的代名词。
男人向有保护异性的嗜好,而在青黄不接的过渡时代,颠连困苦的生活情形更激动了这种倾向。
宽袍大袖的,端凝的妇女现在发现太福相了是不行的,做个薄命人反倒于她们有利。
那又是一个各趋极端的时代。
政治与家庭制度的缺点突然被揭穿。
年青的知识阶级仇视着传统的一切,甚至于中国的一切。
保守性的方面也因为惊恐的缘故而增强了压力。
神经质的论争无日不进行着,在家庭里,在报纸上,在娱乐场所。
连涂脂抹粉的文明戏演员,姨太太们的理想恋人,也在戏台上向他们的未婚妻借题发挥讨论时事,声泪俱下。
一向心平气和的古国从来没有如此骚动过。
在那歇斯底里的气氛里,“元宝领”这东西产生了——高得与鼻尖平行的硬领,像缅甸的一层层叠至尺来高的金属顶圈一般,逼迫女人们伸长了脖子。
这吓人的衣领与下面的一捻柳腰完全不相称。
头重脚轻,无均衡的性质正象征了那个时代。
民国初建立,有一时期似乎各方面都有浮面的清明气象。
大家都认真相信卢骚的理想化的人权主义。
学生们热诚拥护投票制度,非孝,自由恋爱。
甚至于纯粹的精神恋爱也有人实验过,但似乎不会成功。
时装上也显出空前的天真,轻快,愉悦。
“喇叭管袖子”飘飘欲仙,露出一大截玉腕。
短袄腰部极为紧小。
上层阶级的女人出门系裙,在家里只穿一条齐膝的短裤,丝袜也只到膝为止,裤与袜的交界处偶然也大胆地暴露了膝盖,存心不良的女人往往从袄底垂下挑拨性的长而宽的淡色丝质裤带,带端飘着排穗。
民国初年的时装,大部份的灵感是得自西方的。
衣领减低了不算,甚至被蠲免了的时候也有。
领口挖成圆形,方形,鸡心形,金刚钻形。
白色丝质围巾四季都能用。
白丝袜脚跟上的黑绣花,像虫的行列,蠕蠕爬到腿肚子上。
交际花与妓女常常有戴平光眼镜以为美的。
舶来品不分皂白地被接受,可见一斑。
军阀来来去去,马蹄后飞沙走石,跟着他们自己的官员,政府,法律,跌跌绊绊赶上去的时装,也同样地千变万化。
短袄的下摆忽而圆,忽而尖,忽而六角形。
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宝一般,没有年纪的,随时可以变卖,然而在民国的当铺里不复受欢迎了,因为过了时就一文不值。
时装的日新月异并不一定表现活泼的精神与新颖的思想。
恰巧相反。
它可以代表呆滞;由于其他活动范围内的失败,所有的创造力都流入衣服的区域里去。
在政治混乱期间,人们没有能力改良他们的生活情形。
他们只能够创造他们贴身的环境——那就是衣服。
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
一九二一年,女人穿上了长袍。
发源于满洲的旗装自从旗人入关之后一直是与中土的服装并行着的,各不相犯。
旗下的妇女嫌她们的旗袍缺乏女性美,也想改穿较妩媚的袄裤,然而皇帝下诏,严厉禁止了。
五族共和之后,全国妇女突然一致采用旗袍,倒不是为了效忠于满清,提倡复辟运动,而是因为女子蓄意要模仿男子。
在中国,自古以来女人的代名词是“三绺梳头,两截穿衣。
”一截穿衣与两截穿衣是很细微的区别,似乎没有什么不公平之处,可是一九二○年的女人很容易地就多了心。
她们初受西方文化的薰陶,醉心于男女平权之说,可是四周的实际情形与理想相差太远了,羞愤之下,她们排斥女性化的一切,恨不得将女人的根性斩尽杀绝。
因此初兴的旗袍是严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风格。
政治上,对内对外陆续发生的不幸事件使民众灰了心。
青年人的理想总有支持不了的一天。
时装开始紧缩。
喇叭管袖子收小了。
一九三○年,袖长及肘,衣领又高了起来。
往年的元宝领的优点在它的适宜的角度,斜斜地切过两腮,不是瓜子脸也变了瓜子脸,这一次的高领却是圆筒式的,紧抵着下颔,肌肉尚未松弛的姑娘们也生了双下巴。
这种衣领根本不可恕。
可是它象征了十年前那种理智化的淫逸的空气——直挺挺的衣领远远隔开了女神似的头与下面的丰柔肉身。
这儿有讽刺、有绝望后的狂笑。
当时欧美流行着的双排钮扣的军人式的外套正和中国人凄厉的心情一拍即合。
然而恪守中庸之道的中国女人在那雄赳赳的大衣底下穿着拂地的丝绒长袍,袍叉开到大腿上,露出同样质料的长裤子,裤脚上闪着银色花边。
衣服的主人翁也是这样的奇异的配搭,表面上无不激烈地唱高调,骨子里还是唯物主义者。
近年来最重要的变化是衣袖的废除。
(那似乎是极其艰难危险的工作,小心翼翼地,费了二十年的工夫方才完全剪去。
)同时衣领矮了,袍身短了,装饰性质的镶滚也免了,改用盘花钮扣来代替,不久连钮扣也被捐弃了,改用揿钮。
总之,这笔账完全是减法——所有的点缀品,无论有用没用,一概剔去。
剩下的只有一件紧身背心,露出颈项,两臂与小腿。
现在要紧的是人,旗袍的作用不外乎烘云托月忠实地将人体轮廓曲曲勾出。
革命前的装束却反之,人属次要,单只注重诗意的线条,于是女人的体格公式化,不脱衣服不知道她与她有什么不同。
我们的时装不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实业,不比在巴黎,几个规模宏大的时装公司如Lelong’s,Schiaparelli’s,垄断一切,影响及整个白种人的世界。
我们的裁缝却是没主张的。
公众的幻想往往不谋而合,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洪流。
裁缝只有追随的份儿。
因为这缘故,中国的时装更可以作民意的代表。
究竟谁是时装的首创者,很难证明,因为中国人素不尊重版权,而且作者也不甚介意,既然抄袭是最隆重的赞美。
最近入时的半长不短的袖子,又称“四分之三袖”,上海人便说是香港发起的,而香港人又说是由上海传来的,互相推诿,不敢负责。
一双袖子翩翩归来,预兆形式主义的复兴。
最新的发展是向传统的一方面走,细节虽不能恢复,轮廓却可尽量引用,用得活泛,一样能够适应现代环境的需要。
旗袍的大襟采取围裙式,就是个好例子,很有点“三日入厨下”的风情,耐人寻味。
男装的近代史较为平淡。
只有一个极短的时期,民国四年至八九年,男人的衣服也讲究花哨,滚上多道的如意头,而且男女的衣料可以通用,然而生当其时的人都认为是天下大乱的怪现状之一。
目前中国人的西装,固然是谨严而黯淡,遵守西洋绅士的成规,即是中装也长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里面打滚,质地与图案也极单调。
男子的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单凭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衣服似乎是不足挂齿的小事。
刘备说过这样的话:“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
”可是如果女人能够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
有个西方作家(是萧伯纳么
)曾经抱怨过,多数女人选择丈夫远不及选择帽子一般的聚精会神,慎重考虑。
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直到十八世纪为止,中外的男子尚有穿红着绿的权利。
男子服色的限制是现代文明的特征。
不论这在心理上有没有不健康的影响,至少这是不必要的压抑。
文明社会的集团生活里,必要的压抑有许多种,似乎小节上应当放纵些,作为补偿。
有这么一种议论,说男性如果对于衣着感到兴趣些,也许他们会安分一点,不至于千方百计争取社会的注意与赞美,为了造就一己的声望,不惜祸国殃民。
若说只消将男人打扮得花红柳绿的,天下就太平了,那当然是笑话。
大红蟒衣里面戴着绣花肚兜的官员,照样会淆乱朝纲。
但是预言家威尔斯的合理化的乌托邦里面的男女公民一律穿着最鲜艳的薄膜质的衣裤,斗篷,这倒也值得做我们参考的资料。
因为习惯上的关系,男子打扮得略略不中程式,的确看着不顺眼,中装上加大衣,就是一个例子,不如另加上一件棉袍或皮袍来得妥当,便臃肿些也不妨。
有一次我在电车上看见一个年青人,也许是学生,也许是店伙,用米色绿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紧的袍,脚上穿着女式红绿条纹短袜,嘴里衔着别致的描花假象牙烟斗,烟斗里并没有烟。
他吮了一会,拿下来把它一截截拆开了,又装上去,再送到嘴里去吮,面上颇有得色。
乍看觉得可笑,然而为什么不呢,如果他喜欢
…… 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的皮与渣。
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
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
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