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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岳霖外貌描写的句子

时间:2014-10-01 09:30

文中描写金岳霖先生的外貌有何作用

1.答案:文章开头“西南联大有很趣的教授接下来写金先生的打扮,不出其“有趣”,也顺便介绍到闻一多先生、朱自清先生这些大教授们差不多同样在穿着上“有趣”,这样金先生颇奇怪的穿戴有了他们的映衬,就不显突兀了,而且让我们感受到那个年代的氛围,理解金岳霖就是和闻一多、朱自清他们一样,生活在那个年代、那个氛围里的。

  解析:这是体会散文形散神不散的特征。

  2.答案:这个句子暗示了也许正是由于金先生的“怪”,导致了他人生道路上的高高低低、坎坎坷坷,表现了作者对金先生不幸遭际的同情和惋惜。

  解析:对一些有着深层意义的句子有没有敏锐的语感,这是衡量阅读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

本文描写主人公金岳霖教授时说他样子怪,从哪体现

请问本文是什么

金岳霖先生,作者汪曾祺的 赏析

有趣一词,可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好玩,天真;还有一种解释是有趣味,有值得研究的内涵。

汪曾祺笔下的金岳霖先生,给人的感觉是两者兼而有之,既天真,又有内涵。

这“有趣”,是通过金岳霖的言行举止表现出来的。

文章一开始就点出文章的主旨——“有趣”。

被称为“老金”的金岳霖教授是西南联大众多有趣的教授中的一位。

作者把金岳霖放在一个大的环境中写出来,使得“有趣”既有共性,又有个性,让人好奇心顿生,忍不住往下读。

金岳霖的“有趣”首先体现在他的外貌上。

他的帽子,眼镜,脑袋,衣服无一不怪。

“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

”“呢帽的前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

”“眼镜一只的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

这就更怪了。

”这样一个人是不是很怪

读着读着我们发现,原来他的怪是由于眼睛不好,怪中有不怪。

外表是第一面,并不能决定人物形象。

人物的活动,人物的内心世界才是最关键的。

因此,接下去作者选用的第二个素材是他的教学方式。

作者用这样几句话描写他上课,“金先生很注意地听着”“Yes

请坐

”“有问必答,很耐心”学生林国达死了,“一堂课,金先生一直没有笑容。

”这些话表现出金先生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认真负责,爱护学生的高尚品德,不奇不怪。

不过,一开始作者就说金岳霖是一个“有趣”的人,他的上课怎么可能没有一些精彩的令人回味的情节呢

于是,我们不难找到作者精心选择的一些细节。

不知道学生的名字,就叫她们衣服的颜色;对付学生的怪问题,就给他怪答案;上“符号逻辑”选修课,他会停下来问自己的得意门生,这堂课就成了他们师生二人的对话。

你看,是不是很有趣

这是行为上的有趣。

这样的行为背后,有着精神上的原因,当学生问他为什么要学枯燥的逻辑学,他回答说:“我觉得它很好玩。

”好玩这两个字,正对应了“有趣”。

他觉得逻辑学好玩,产生了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所以他学有所成,学有所爱,惟其如此,他才能快乐地教书,有趣地上课。

作者并没有把笔墨停留在金岳霖的外表和他的教学方式上,而是把目光投向了他的整个生活,力图从其他的生活侧面发掘他的内心世界,寻找“有趣”的深层原因。

从兴趣爱好上看,金教授的专业是逻辑学,可他阅读面广,对其他小说也很有兴趣。

为什么要读其他小说,还不是因为那些书“有趣”

因为“有趣”才去读。

而热爱读书的人总是热爱生活的人。

金教授还有其他爱好,“斗鸡”“和鸡一起在桌上吃饭”,“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这种对动物和孩子特有的爱表现出了金教授的善良,有趣,活得丰富多彩。

许多成人都拒绝了自己的童年时代,不爱动物,不爱孩子,变得麻木,冷酷,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

而金教授的爱好却是那样“有趣”“另类”,其中饱含着对生命纯粹的热爱。

其次,从他结交的朋友看,都是文化修养高的人。

在他的陋室里,真有“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味道

“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定之后,清茶一杯,闲话片刻而已”他们的友情,让人羡慕。

这些是不怪的。

怪的是他对林徽因的特殊的感情,他欣赏她,从林徽因死后依然念念不忘看,金教授一定非常爱慕她,用自己特殊的方式纪念她。

这时的“怪”,已经不是好玩,而是饱含着一种人格力量,一种人生态度。

汪曾祺精心选择了金岳霖外表,教学,生活,情感等方面的砖石,按照由外而内的顺序搭建起金岳霖这个人物形象的大厦,表现了他的“有趣”,好玩,天真,同时又有生命的内涵,让人受到金教授崇高人格的熏陶。

林徽因、梁思成、徐志摩、金岳霖等人的关系

在林徽因的感情世界里有三个男人,一个是建筑大师梁思成,一个是诗人徐志摩,一个是学界泰斗,为她终身不娶的金岳霖。

16岁的林徽因游历欧洲,在英伦期间,结识了当时正在英国游学的徐志摩。

当时徐志摩已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

情窦初开的林徽因被徐志摩渊博的知识,风雅的谈吐、英俊的外貌所吸引。

两位才情横溢的青年热烈地相恋了,徽因深爱着志摩,但志摩的妻子---幼仪的影子在她心中总是拂不去,经过痛苦的思索,和父亲一起提前回国了,而且是与志摩不辞而别....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那首有名的《偶然》诗是这样写的:“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芒。

”这是徐志摩对林徽因感情的最好自白,一见倾心而又理智地各走各的方向,这就是世俗所难理解的一种纯情。

之后林徽因经过一翻理性的考虑,同意了父亲为她定的一桩婚事,嫁给著名学者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

林徽因和梁思成在梁启超的安排下,游学欧美主攻建筑设计。

1928年,林徽因与梁思成在渥太华梁思成姐夫任总领事的中国总领事馆举行婚礼。

婚后梁对林呵护倍至,夫妻二人致力于他们所热爱的建筑事业,林徽因不仅具有诗人的美感与想象力,也具有科学家的细致和踏实精神,他们在山西对古建筑所做的调查和实测工作,不仅对科学研究贡献巨大,也使山西众多埋没在荒野的国宝级的古代建筑开始走向世界,为世人所知。

金岳霖 哲学家,逻辑学家。

1914年毕业于清华学校,后留学美国、英国,又游学欧洲诸国,回国后主要执教于清华和北大。

他终生未娶。

一直恋着林徽因。

林徽因、梁思成夫妇家里几乎每周都有沙龙聚会,金岳霖始终是梁家沙龙座上常客。

他们文化背景相同,志趣相投,交情也深,长期以来,一直是毗邻而居。

金岳霖对林徽因人品才华赞羡至极,十分呵护;林徽因对他亦十分钦佩敬爱,他们之间的心灵沟通可谓非同一般。

甚至梁思成林徽因吵架,也是找理性冷静的金岳霖仲裁。

金岳霖自始至终都以最高的理智驾驭自己的感情,爱了林徽因一生。

天真的大师金岳霖阅读理解答案

参考答案:1、金岳霖是著名的国学大师,作者对老师充满敬爱之情。

2、作者写作本文,采取了一种轻松活泼、幽默滑稽的笔法,用白描的手法,描写金先生的衣着、行为举止、教学风格和他天真的性情以及他对生活的热爱,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3、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我们也接触到许多老师,其中肯定也有许多性格鲜明而给自己留下深刻印象的人,请学习本文的写法,选取一位老师,写一篇短文。

要求抓住人物的特点,从不同角度来表现人物。

写作提示:先选择好人物,注意要选择性格鲜明、各方面有特点的老师;再分别从外貌、行为举止和上课特点等方面对人物进行刻画;事迹不要求惊天动地,只求能表现人物的独特性格。

插叙的作文片段欣赏

插叙的作文600字雕像教室里很静,窗外的风声和雨声,使老师的讲话听起来有些凄然。

门响了两次,都以为是雨在敲。

许久,才觉得是人,老师把门打开。

一个头发蓬乱、瘦削的脑袋随着渐开的门缝伸了进来。

我一愣,忙站起来:“父亲!”父亲见我,嘴一咧,给老师深深地鞠了一躬:“打扰了!打扰了!”三月的雨天,冷得让人打哆嗦,看见父亲打湿的衣服,我又怜又怨:“你下雨天来做什么!”“下雨天不耽搁工,搭个便车,不要钱……嘿嘿。

”父亲羞涩地笑着。

他还是放心不下他的菜园。

我有些讨厌他斤斤计较。

一次,我和他进馆子,他死活只买两个极便宜的菜。

吃完,他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津津有味地吃着同桌剩下的一盘鱼。

我只觉得无地自容。

来到寝室,父亲拿出一件老式的棉衣。

我的天!我两件毛衣,一件绒衣,加上皮茄克,已足够了。

“我前夜做梦,梦见你的手烧伤了。

你妈说怕你要凉着。

嘿嘿。

”我无言。

已退休的父母亲天天在家为我算这算那。

门前一棵树死了,一只乌鸦叫,都要来看我一次。

一次我说:“万一我考不上呢?”父亲的眼神突然黯淡了:“那也没得办法,只怕你将来受人欺。

”望着他在几十年贫困与挨批斗中变得佝偻的腰背,我懂得这句话的含义。

他的手还在那个自制的帆布袋里掏着。

掏了会儿,他拿出一塑料袋的柑橘:“嘿嘿,一共23个,你数数吧。

我立即明白,这是他在水果摊前,不知与人讨价还价了多久才买来的。

我数了两次都没数清,就懒得再数。

考试临近,父亲知我寸阴如金。

父亲把佝偻的身子缩在雨夜里,一步一步地向风雨中走去。

一阵狂风吹来,他那瘦弱,弯曲的身影颤动着,宛如一尊枯树根刻成的雕像,凝固在我眼前这条风风雨雨的小路上。

我的心不禁猛然微微一颤,哦,这就是我的父亲,在经历了67年风雨剥蚀后的雕像!点评:这篇文章生动地刻画了一位对儿子关爱无微不至的父亲的形像,让我们很自然地联想到自己的父亲,以及身边的千千万万个这样的父亲。

作者在完成父亲这个人物形象的刻画过程中,两次用了插叙。

一是出现在第五段,记叙的是一次父子二人下馆子,父亲死活买了两个极便宜的菜,而且吃同桌剩下的鱼,对父亲的斤斤计较做了补充。

这一插叙,突出了父亲的节俭,写出了父亲生活的艰辛以及培养儿子上学的不容易。

另外一次插叙是在第七段,写了父亲为我送棉袄,引起了我对父亲时时牵挂我的回忆‘一棵树死了,一只乌鸦叫,他们都要来看我一次,这充分地说明了父亲对我关爱的程度。

文中与父亲关于学业的一次对话,揭示了父亲为什么期盼儿子学业有成的原因。

这两处插叙,充实了文章的内容,加大了文章内容的含量,很好地补充说明了父爱的伟大。

答案补充 思路分析:插叙是在叙述中心事件的过程中,为了帮助开展情节或刻画人物,暂时中断叙述的线索,插入一段与主要情节相关的内容的叙述方法。

如《同志的信任》为表现文章的中心——鲁迅先生是“最可信的同志”的需要,先写鲁迅先生接到方志敏的密信、文稿及看信的经过,再插写方志敏被捕及狱中书写文稿和密信以及托付鲁迅先生,然后再按事情发展的顺序写鲁迅先生如何珍藏密信、文稿和把它们转交给党中央的情况。

插叙的类型:插叙是叙述中常用的一种方式。

作者在叙述主要情节或中心事件发展过程中,暂时中断叙述线索,既不依时间顺序而插入有关的另一故事片断或事件,对主要情节或中心事件作必要的铺垫、照应、补充、说明,使情节更完整,结构更严密,内容更充实。

插叙结束后,再继续原来的叙述。

答案补充 从内容上看,插叙有下列常见的形式:(1)追叙。

追叙是追忆过去,追忆往事,以帮助读者弄清事情的原因,或对情节进行追溯性的叙述。

如鲁迅的《故乡》中, “我”和“母亲”谈到闰土时,插入少年闰土和“我”的友谊片断,借以表现因过多艰辛、痛苦和精神摧残,一种壁垒森严的等级观念已注入了闰土的头脑,默认了那条横亘在自己童年伙伴之间不可逾越的界限。

不仅使闰土的形象更鲜明,也深化了主题。

(2)补叙。

补叙是对情况和事件作某些补充,一般并不发生于原来的情节,仅仅是补充原来叙述的不足,丰富叙述的内容。

(3)逆叙。

逆叙是指插入的一段叙述是逆行的,即由近及远,由今及古。

插叙的方法:(1)作者直接插进来进行叙述、介绍、说明,或通过作品中的人物所见所闻所感和亲身经历来进行插叙(2)通过作品中的人物自己或旁人的语言(像对话、独白等)来进行插叙。

(3)通过人物的回忆、思念、想象等心理活动来进行插叙。

答案补充 6.插叙的作用及插叙应该注意的问题:恰当地运用插叙的方法,可以补充人物和事件,使文章内容丰富充实,结构曲折有致。

插叙应从实际出发,不能单纯追求形式上的变化而乱用插叙,弄巧成拙。

插叙的内容,只是和原来的叙述相关但不能相连,相连就成了倒叙。

插叙更不是叙述的中心,只是为中心服务的一个片断。

而且前后衔接要自然,要界线分明,插叙完了,要回到原来的叙述线索上来,不要脱离原来的叙述线索而发展成另一条线索,更不能节外生枝,成为文章的游离部分。

也不要把它写成倒叙的分叙。

插叙作文600字在你的记忆里作文600字 (要有插叙)用倒叙与插叙的方法,避免叙述和结构的平板写文章尤其是记叙文,忌讳毫无曲折波澜,写得似“流水账”一般。

有了材料后,话该怎么说,怎么说得有吸引力,那就要运用不同的叙述方法和结构技巧了。

在叙述中,运用倒叙或插叙的手法制造曲折,是一种便捷的选择,也可以求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倒叙:倒叙是记叙文叙述手法之一。

恰当地运用倒叙手法,能刹那间引起读者思想上的共鸣,起到先声夺人的效果,也能使文章的结构曲折多变,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最常用的一种方法是,先将故事的结局或故事中最突出、最动人的片段提到前面叙述,然后再按时间顺序依次叙述故事。

请看下面的例子:“母亲的生日快到了,我寻思着给她寄一件生日礼物。

小时候家里穷,母亲拉扯我们姐弟三人,吃尽了苦头,如今我们长大成人,却一个个远离了她。

母亲说,我们是她放飞的鸽子,她愿意看我们飞得又高又远。

然而,母亲生日时,我们却也不能在她身边。

我决心为母亲买一件称心的礼物。

在衣物柜台,一团火红映入眼帘,挂在衣架上,如一团漂亮的火焰。

记忆之门忽然被打开了——那是一件漂亮的红毛衣,那个冬天格外的冷,寒风刮在脸上刀割一般生疼。

我和姐姐穿着单薄的衣服从学校回来,双手冻得麻木了。

母亲搂住我们,心疼极了,摸着我们的头,母亲半晌无语,随后,她打开衣柜,取出一个纸包,小心翼翼地打开层层包裹,里面是一件火样的红毛衣。

我们都知道,那是母亲惟一的嫁妆,母亲从未舍得穿过的。

那天晚上,在昏暗的煤油灯下,那件毛衣,化作了长长的红绒线。

那一夜,煤油灯暗暗的,母亲眼中却始终闪着亮光。

几天后,红红的绒线在母亲粗糙的手中,化成了三件火红的毛衣,仿佛跳跃的火焰,温暖了那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季。

也就在那个冬季,因为寒冷与劳累,母亲落下了病根,以后每个寒冷的日子病痛都与母亲形影不离。

我买下了那件红毛衣,连同最深沉的祝福,一并寄给远方的母亲。

几天后,父亲在电话中告诉我,母亲生日那天,一下子收到我们姐弟三人的三件毛衣,一样的火红火红,母亲流泪了。

她说,真划得来,当年拆了一件,如今换回三件……。

”(《三件红毛衣》----林凤谦)按照正常的写作顺序,作者应依次写小时候家庭贫困、母亲寒夜拆毛衣结毛衣、母亲落下病根、“我们姐弟”长大了、母亲生日我买毛衣作礼物、姐姐和弟弟也买毛衣作礼物。

然而这段文字中,作者的记叙脉络是:为母亲生日购礼物、看见红毛衣想起小时候母亲拆毛衣结毛衣的往事、我买下红毛衣作礼物、姐姐和弟弟也买了红毛衣作礼物——将最重要的购买母亲生日礼物的场面放在开头部分。

显然,其作用是造成悬念,增强感染力,使故事情节波澜起伏。

如稍加注意。

我们将这种方法称为“倒叙”。

倒叙的另一种情况是:文章的开头部分不涉及具体的内容,作者由眼前的某一事物引起联想,通过一段议论或抒情性的文字,导入对往事的回忆,然后再将准备的故事按时间顺序原原本本地讲出来,最后,以一段议论或抒情性的文字呼应开头,总结全文。

下面的例子就是用了这种方法:“我爱动物,但不是所有的。

我爱往来翕忽细长而黑的小鱼,厌恶头顶“脓胞”,呆头呆脑的大肚皮金鱼;我爱尖牙差互的黑色大狼狗,讨厌遍身长毛,细脚伶仃,只会用搔遍主人全身来讨好的叭儿狗……由于对动物的苛求,自己至今未得一只称心的。

惟值得一提的是一只“来历不甚明”的小龟。

一日,路上偶遇旧同窗,他正拿着一只乌龟招摇过市,他欣喜地认出我,并告诉我这是他刚买来的。

我盯着那小玩意,它探出了只蛇头般的小脑瓜,还带着两颗米般大小的小眼珠,使我惊讶的是身后还有一条短而细的尾巴,我原以为乌龟是没有尾巴的。

心里特想将它占为已有,却又故意不看乌龟大声说道: “你记得吗

你搞死过我的兔子。

”他没料到这一招,便答应将小乌龟借我玩几日,我猛想起他不认识我家,立即把小龟拿在手中。

一到家,我就将它放在写字台上仔细观察。

体表是一层坚硬的龟甲,背上的甲是淡黑色的,有明显的龟纹,腹甲为乳白色,比背甲稍软一些。

如你将手迫近龟头,它的头会缩进去,长有蹼的前脚也跟着缩进去,那包着小腿和脑瓜的一层松散的黑皮会一层层地陷下去,如脱皮一般,最后却如一团淤泥般不动了。

惟一双小眼会生气地望着你,针孔般大小的鼻孔在均匀地呼吸,我却异想天开地认为要是有一只笔挺的鼻梁,它会更神气些。

我原以为乌龟能缩成一团在龟壳中,其实不然,他的前部缩进去,后部又大块地露出来,不得已尾巴也只能高高地似天线般翘起来,两只后腿暴露无遗。

若同时两个敌人前后夹攻,它定是吃大亏的。

在陆地上它还稍有笨拙之感,但一入一尺深的容器,它便张开四腿,如鸟儿在天空般自由,如潜水艇般稳稳地上起下沉,偶尔浮到水面吃些食物或吸几口气,简直是神游。

我一天为它换几次水,并用刷子刷龟甲,带它去有草的地方散步,想到它常伴我身畔时,便觉得自己似乎与天地永恒,当老时,我或许会绷着脸说.“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 只是孟德说话太晦气,什么“犹有竟时”。

一天我带着这神龟,凌晨三点看女排赛时,高兴处,它却“黄鹤一去不复返”了。

不知它是否“终为土灰”,总之,在我是“犹有竟时”了——其结果是后来我再也没有养过动物。

然而我经常想起它,它毕竟是我惟一喜欢过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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